宿迁市财政局服务承诺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限时办结制度 工作岗位AB角制度
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制度
(三)首问责任制的范围包括:申请人的业务受理、查询和投诉或电话电传咨询、投诉等。
二、首问责任人职责
(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符合审批条件的按承诺及时受理办结,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要耐心解答,并一次性告知应提供的全部资料和办理程序。
四、申请人按要求补齐所需手续和材料后,经办人应及时受理即办,或出具《受理通知单》,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五、各窗口要将项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等印制成窗口服务告知单,统一制作标准示范文本,方便申请人索取或参照。
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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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首问责任制度
一、基本内容
(一)首问责任人是指申请人直接或间接(电话咨询等)到中心办理各类事项时,被询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
(二)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详细告知相关窗口的位置、联系电话,或主动联系有关窗口负责人,对老、弱、病、残的申请人要陪同到具体经办窗口。
(三)凡不属于中心办理的事项,应尽可能地给予指导和帮助。
(四)电话、信件咨询的,按上述原则及时给予答复。
(五、礼貌,不得敷衍应付,推诿扯皮。
三、结果运用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各窗口及全体工作人员,执行情况纳入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
一次告知制度
一、一次告知制度是指申请人到中心窗口办理有关事项时,受理人员须一次告知其有关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等。
落实党建五项制度培训
落实党建五项制度培训1.怎样落实好五项工作制度一是狠抓落实,强化作风转变。
各街道党工委组织通过街道办事处全体人员会、党员干部座谈等多种形式集中对“五项工作制度”(即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工作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度)内容进行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对加强机关作风转变和机关效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
同时,严明工作纪律,加大管理力度,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中的具体要求,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五项制度”建设和落实。
二是明确责任,深化群众监督。
根据“五项制度”要求,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
特别是针对“AB角工作制”,各职能科室、社区居委会将各项工作职能和岗位设置细化分解,确保“五项制度”落实到位。
聘请社区党员代表担任“党工委联络员”,利用他们与社区联系渠道宽、联系面广的特点,注重发挥他们的信息收集和反馈作用,深化群众监督作用和政务公开制度。
三是创新载体,增进整体效能。
找准增进机关整体效能和提高社区群众满意度这一工作结合点,通过开展“学典型,促进立岗奉献意识和公务服务意识的提升;学业务,促进参与发展本领的增强”的”双学双进”等富有实效的主题实践活动,制定“九要九不准”工作标准,找差距,准定位,抓落实,深入分析和认真查找工作不足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和措施。
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2.党总支五项制度是什么1、发展党员工作八项制度;2、党员诫勉谈话制度;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4、党员监督制度;5、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其中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监督。
2、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党的民主生活会主要以组织学习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会议。
3、坚持党性原则。
党的组织生活应以增强党性观念为第一原则,经常不断地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
服务承诺制度
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制订本制度。
一、承诺的内容
(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项业务。
(二)根据股室特点和工作要求,对加强自身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
(三)按照财政职能和服务规程,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四)各类财政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按照效能建设的要求,承诺办理时限。
(五)设立工作人员公示牌、去向告知牌、窗岗位监督岗,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承诺的内容
(七)公开办公电话和监督电话。
二、承诺的要求
(一)根据财政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逐步扩大承诺内容,提高承诺标准,使其更好地满足工作需要,不断推动承诺制度向更高层次发展。
(二)承诺要经过四个步骤:一是提诺。
承诺单位据实提出本单位的承诺事项。
二是定诺。
由局党组对承诺单位的承诺事项把关,确保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许诺。
承诺内容以一定
形式公开、公布。
四是践诺。
承诺单位恪尽职守,勤奋工作,文明办公,秉公办事,忠实履行自己的承诺。
三、违诺的处理
对违反承诺规定事项的,严格按《问责办法》规定问责。
四、违诺投诉电话:123456。
社区便民服务室管理制度(样板)
xx社区便民服务室管理制度社区便民服务室管理制度共6项,分别为《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角工作制度》、《监督及投诉处理制度》、《便民服务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首问负责制度一、凡到便民服务室办理或咨询业务的人员均为服务对象,服务对象所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履行以下职责:1、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业务,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解答或办理;对手续不全的,应按照“一次性告知制”的要求,详细、耐心地向对方说明需要补充的材料、要求以及如何办理等;对一时难以答复或需要统一研究的事项,应告知对方需研究后答复,并作好记录,另约时间接待;对不符合规定条件不能办理的,应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对经说明解释后,当事人仍提出异议的,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3、对把握不准或者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4、首问责任人应对其接洽经办的有关业务尽职尽责,一般情况下应负责到底。
在经办过程中,不能继续办理的,经领导同意,及时移交指定人员继续办理,被移交人担负首办责任。
5、服务对象进行电话询问、反映问题或举报投诉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认真负责回答,并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登记在册,如果问题不是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转告相关人员。
6、如果因为超出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能办理,在热情诚恳、耐心细政地解释清楚后,视为完成答复,不再承担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一次性告知制一、办事群众到窗口申请办理或咨询政务服务事项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等,主动提供相关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或告知当事人免费获取相关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的途径。
二、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对办事人递交的申报材料应认真审查,对申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要一次性指出,并指导办事人更正。
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岗位目标责任制度为严格机关管理,强化监督制约,促进机关效能的提高和作风的转变,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岗位目标实行首长负责制,各股、站、大队分级负责的工作制度。
二、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各自分管股、站、大队的岗位目标负领导责任。
三、局领导成员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内容。
(一)局长:1、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主持县环境保护全面工作;2、研究决定本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案、重大措施和重要案件处理;3、审查签发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有关文件;4、对其在岗位责任范围内实施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二)副局长:1、在局长的领导下,协助局长管理业务工作;2、分管规划监督股、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行政服务工作;3、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4、对其在岗位责任范围内实施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三)副局长:1、在局长的领导下,协助局长管理政务工作;2、分管人秘股、县环境保护监测站行政服务工作;3、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4、对其在岗位责任范围内实施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四、各股、大队、站责任内容。
(一)人秘股:1、负责秘书、档案、资料、保密等工作;2、负责政工人事、宣传教育工作;3、负责行政事务、财务管理工作;4、承办县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规划监督股1、负责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的编报,指导各镇制订环境保护规划;2、负责对县辖区建设项目的报建选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3、督促检查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4、编制环境保护任期目标,检查指导环境保护任期目标责任制核工作;5、负责全县环境统计资料的汇总编报、综合上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环境保护工作;6、监督检查环保法规、条例执行情况,参与制订地方性环保管理规定、办法等;7、协助有关部门对污染严重的项目提出限期治理、转产或搬迁的意见;8、负责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三)环境保护监察大队1、依法对辖区内排污单位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2、负责对环境污染事故、纠纷以及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3、负责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治理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4、负责排污申报核定以及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财政局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
财政局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职业道德是每个工作人员应遵守的基本准则,特别对于财政局工作人员来说,更为重要。
他们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直接影响到财政事务的运作和公共利益的发挥。
本文将探讨财政局工作人员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要求以及相应的行为规范。
一、保持诚信和廉洁作为财政局工作人员,首先应该保持诚信和廉洁。
诚信是言行一致,言行符合道德规范的表现。
财政局工作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言行举止要真实可信,不得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欺骗上级、同事或公众。
同时,廉洁是财政局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任何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
财政局工作人员要保持自身廉洁,在处理财政事务时要高度警惕不正当利益的诱惑,以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工作。
二、维护机密性和保护数据安全财政局工作人员处理的是财政数据和机密信息,因此,他们有责任维护机密性和保护数据安全。
财政局工作人员应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守机密,不得泄露、篡改或滥用数据。
他们要妥善保管财政资料,采取措施防止非法获取和利用敏感信息才能保护公众的利益。
三、公正、公平、透明的决策作为财政局工作人员,应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进行工作。
在财政资源分配、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等方面,财政局工作人员要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个申请,不得违法违规地干预决策过程。
决策时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保证公众有知情权,并在决策过程中杜绝不正当的私人利益。
四、加强自我管理和学习财政局工作人员应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学习和适应财政领域的最新发展。
通过学习,他们可以更好地把握财政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同时,财政局工作人员要加强自我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私利。
五、维护声誉和形象财政局工作人员的行为直接关系到整个机构的声誉和形象。
他们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做到言行一致,言行符合道德规范。
财政局工作人员要倡导公众对财政事务的信任,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乱纪的行为,以免损害机构和个人的声誉。
宿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宿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04•【字号】宿办发[2010]8号•【施行日期】2010.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宿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宿办发〔2010〕8号2010年2月4日)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宿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宿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的基本人事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工作岗位并进行规范管理的基本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国家从整个事业单位管理的需要出发,提出通用的岗位等级,事业单位则按照规定,将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对应到相应的岗位等级,以便规范管理、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二章实施范围第四条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并纳入管理、依法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全额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财政差额拨款)以及经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实施方案
杨梅山镇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健全有关办事及工作制度,营造宽松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实现我镇经济的快速崛起,为创先争优夯实基础,结合我镇实际,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实施“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通过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一线工作法”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信念,提高干部职工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意识,推动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促进杨梅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的内容及要求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
做到人人熟知“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人人遵守“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人人自觉执行“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
(一)岗位责任制1、按年初党委政府的分工,确定每个岗位的责任人。
2、岗位责任人必须完成属于本岗位的工作任务,承担本岗位的职责和责任。
3、如果出现不履行职责,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岗位任务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一次教育、二次调离本岗位,作待岗处理。
4、如岗位责任人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岗位责任人的纪律、行政及法律责任。
(二)首问责任制1、有关人员来镇办事,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负有为来人服务不可推卸的责任。
机关效能建设六项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六项制度1、首问负责制一、首问负责制是指管理相对人到机关或打电话到机关办事(含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等),接受询问的首位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交经办科室(人)办理的制度。
二、首问人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熟悉本单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为办事人着想,不得推倭扯皮,充分体现机关干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三、首问人的责任:(一)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二)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电话。
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接下来,并记下管理相对人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理。
(三)不属于本单位或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四)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2、一次性告知制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管理相对人到机关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事项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二、对管理相对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员应当按时予以办理。
三、对管理相对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
四、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存档备查。
326公司AB角工作制度(1)
宜宾欣联物流有限公司AB角工作制为进一步优化部门岗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和规范服务行为,经公司总经办研究,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实行AB角工作制,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第一条 AB角工作制是指每一项业务工作岗位要有两个人以上承担。
A角为本职工作岗位的主角,职责是做好本职工作,并对所做的工作陈丹主要责任。
B角是A角的配角,职责是当A临时外出或公务繁忙时,B角协助或配合A角做好相关工作,并对所做的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条 AB角工作制是指全公司每个职位、每个岗位都要确定AB 角两个责任人,当A角缺位、空岗时,必须由熟悉A角业务的B角负责及时受理各项业务,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及时服务的制度。
第三条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根据工作分工,明确各自的AB两个角色,负责各自的业务范围、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监督。
A角(主办)为主,B角(协助)为辅,AB两角均能独立完成该项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实行AB角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工作要详实梳理,明确AB角,并认真做好相关业务知识的传授、培训和责任交代,熟悉对方办理的业务,在必要时能够相互替换。
部门员工必须主动积极配合,违反该项规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应当事人按照公司奖罚管理规定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五条各部安排工作时,应确保AB角不同时外出,保证每项工作都能有人承办,如有特殊情况,AB角均不在公司,第六条综管部不定期对该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规定,出现工作人员缺岗、缺位而导致投诉或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要严格追究AB角两个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公司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七条为了有效落实和执行AB角工作制,辅助同时生效以下制度做相应管理规定补充,其效力等同。
首问负责制度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公司的行政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确保办事人的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有关人员来公司办事,第一位接受询问的相应部门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024年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2024年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一、首问负责制(一)____工作人员对前来机关办理业务工作、联系工作事项和咨询、反映情况的办事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员),首次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二)首问负责人对前来办事的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
(三)首问负责人对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可以协助办理的,应予积极协办;对协办不了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具体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具体承办人;若具体承办人因公因事临时不在岗的,首问责任人应说明原因,并代为接收、转交,对接待的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办事人员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办理事项及材料等相关信息,负责跟踪办理。
(四)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____,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协助,不得推诿、拒绝。
(五)首问责任人对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联系工作和咨询、反映情况的办事人员,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六)首问责任人对需请示领导的有关事项,应予及时汇报但不能随意将责任推给领导。
(七)承办人要认真及时办理有关事项,并将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及时告知办事人员。
(八)局机关领导班子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首问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事项,并对本____工作人员落实首问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二、限时办结制度实施办法(一)限时办结制是行政机关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的制度,各负责人应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
(二)局机关根据职能职责承担办理的工作和服务事项,要在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予以答复;对法规、规章没有明确界定办理时限的事项,参照有关规定,本着“提高效率、方便办理”的原则,合理确定办理时限;对能够当场办结的事项,必须当场办结。
(三)本局限时办结事项:1、各类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和备案事项、来信来访、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应当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结。
ab角工作制度_财政
AB角工作制度是一种工作岗位备份制度,旨在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确保政务承诺制的有效落实。
本文将以财政部门为例,详细介绍AB角工作制度在财政工作中的具体应用。
一、财政AB角工作制度概述1. 定义财政AB角工作制度是指在财政部门内部,每个工作岗位设定A角和B角两个责任人,A角负责日常工作,B角作为A角的备份,当A角因故不在岗时,B角能够及时顶岗,保证财政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 目的(1)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设定AB角,确保财政工作在任何时候都能正常进行,避免因人员缺岗而导致的工作停滞。
(2)保证服务质量:AB角责任人都要熟悉岗位业务,能够保证在顶岗时服务质量不受影响。
(3)加强内部监督:AB角工作制度促使财政部门工作人员之间相互了解、相互支持,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财政AB角工作制度实施原则1. 互补原则:A角和B角要具备相互补充的技能和知识,确保在A角不在岗时,B角能够顺利顶岗。
2. 提前告知原则:A角因故离岗时,应提前向B角告知,便于B角做好顶岗准备。
3. 协同办理原则:遇到紧急事项或重要工作时,A角和B角应共同参与办理,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4. 责任明确原则:A角和B角在顶岗期间,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对执行的工作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三、财政AB角工作制度实施步骤1. 岗位梳理:对财政部门的各个岗位进行梳理,确定需要实行AB角工作制度的岗位。
2. 确定AB角责任人:根据岗位特点和人员能力,为每个岗位指定A角和B角责任人。
3. 培训与指导:对A角和B角责任人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他们熟悉岗位业务和职责。
4. 公示AB角责任人:将A角和B角责任人的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 实施与监督:在日常工作中,A角和B角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市局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四、财政AB角工作制度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AB角工作制度,加强对AB角工作的组织领导。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28•【字号】宿政办发〔2020〕64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28日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国家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19号)文件精神,按照《宿迁市“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宿政办发〔2018〕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区财政关系的要求,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科学界定市与区权责,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范围,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市基础标准,规范市与区支出责任分担方式,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进市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促进市、区两级政府更好履职尽责,为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支撑。
办事大厅管理制度
办事大厅管理制度目录一、项目审批制度1、服务承诺制度2、首问负责制度3、一次告知制度4、否定报备制度5、AB角工作制度6、限时办结制度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1、窗口工作人员纪律规范2、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制度3、窗口工作人员投诉责任追究暂行办法4、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三、大厅管理制度1、计算机操作和网络管理规范2、保安人员值勤制度3、卫生保洁制度4、周值班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行政许可法》,结合办事大厅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应文明办公,提倡文明用语.在接听电话、接待人员来访时,均应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外经贸厅大楼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的通知》要求使用统一的规范用语。
三、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全体窗口工作人员均应持证上岗,以最大程度方便办事人员监督。
四、按照认真负责、热情周到和不得推诿的原则,在大厅全体工作人员中实行首问责任制。
凡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五、全体窗口工作人员均实行AB角制,以便不间断为基层、企业和公众提供优质服务.六、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前来办事人员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
七、实行否定报备制,凡在大厅职权范围内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其他公共服务申请时,按规定不能办理的,窗口人员应向申请人详细说明原因,经说明后申请人仍提出异议的,应实行否定报备。
八、实行限时办结制,在承诺时间内办理完毕。
九、实行政务公开制,按照依法、高效和便民的要求,根据不同的事项选择合适的公开方式和公开范围,提高大厅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
十、实行绿色通道:对于特殊情况急需办理事项,可实行“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十一、实施对办理事项收费监督。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以外,大厅事项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更不准乱收费、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将法定项目和收费标准在办事大厅予以公布.十二、对违反服务承诺制的行为,按照《窗口工作人员投诉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处理。
AB角工作制度
AB角工作制度为提高窗口办事效率,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强化岗位责任,避免出现岗位空缺和对工作造成影响,制定本制度。
一、AB角工作制是指在每个窗口、每个岗位都设置两名工作人员,使在工作中能够互为补充、相互协作,避免发生缺位、空岗的工作制度。
其中工作人员A(即A角)为业务主办人员,对工作负主要责任,工作人员B(即B角)为协办人员,对工作负次要责任。
二、每个岗位都要明确A角和B角,当A角因事离开岗位时B角及时接替工作;只有一名工作人员驻守窗口的单位要明确另外一名非常驻人员为B角,A角责任人离开工作岗位一天(含)以上的,要主动通知B角接替,并在中心当面交接工作。
三、A角责任人在办理日常业务的同时,应将有关政策、规定和流程等情况及时告知B角,B角应熟悉A角工作内容,在A角离岗期间代为行使职责,待A角返岗后主动汇报工作,交回印章、文件及有关材料。
四、A角责任人离开工作岗位未通知B角或未交代业务造成工作缺位并引起不良后果的,由A角承担相应责任。
五、B角责任人在代行A角责任期间,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由B角承担相应责任。
AB角工作制度第一条本制度所称AB角无缺位工作制,是指每个工作岗位分别交叉设置主角(即A角)、辅角(即B角),B角负责A角暂时缺岗情况下的事务处理。
第二条实行AB角无缺位工作制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三条A角对某项工作负主要责任,并将有关情况主动告知B 角;B角应熟悉了解A角的工作内容,在A角离岗期间代为行使A 角的岗位职责。
第四条对已明确、规范的事项,B角应及时办理,待A角返岗后主动说明代行职责的情况,并将有关材料转交A角。
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做好记录,及时向A角沟通反映情况。
第五条实施AB角工作制的科室,因特殊情况在工作日不能办理的,要提前两到五天在一楼局公开栏予以公告。
第六条A角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需离岗一天以上的,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的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角应主动顶岗。
关于ab接访工作制度
AB接访工作制度是一种旨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制度,它通过确定每个岗位的A角和B角,以确保在A角不在岗时,B角能够代替其履行职责,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本文将从AB接访工作制度的定义、目的、实施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AB接访工作制度的定义AB接访工作制度是指在窗口单位或接待部门,为保证工作连续性和服务质量,每个工作岗位都设有一个A角和B角。
A角为主要责任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B角为辅助责任人,当A角不在岗时,B角能够代替其履行职责。
这种制度旨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的有效落实。
二、AB接访工作制度的目的1.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设立AB角,确保窗口单位或接待部门在工作时间内始终有责任人履行职责,避免了因主要责任人不在岗而导致的业务中断或拖延。
2. 保证服务质量:AB接访工作制度要求B角熟悉A角的业务,并能行使与A角同等的职责,从而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和服务质量。
3. 加强监督和考核:AB接访工作制度要求窗口单位或接待部门对外公示每个工作岗位的AB角及其主要职责,接受群众监督,有利于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和监督。
三、AB接访工作制度的实施要求1. 明确AB角的职责:各部门要明确A角和B角的职责,确保他们在各自岗位上能够顺利开展工作。
A角为主要责任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B角为辅助责任人,负责在A角不在岗时代替其履行职责。
2. 加强协调配合:A角和B角要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在工作中能够顺利交接和配合,避免出现无人顶岗的现象。
3. 做好业务交接:A角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时,应事先报分管领导同意,并与B角做好业务交接工作,保证不出差错。
4. 严格考核和监督:各部门要加强对AB接访工作制度的考核和监督,对不按照规定执行的工作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制度的落实。
5.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要公示AB角的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AB接访工作制度的意义1.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设立AB角,确保窗口单位或接待部门在工作时间内始终有责任人履行职责,避免了因主要责任人不在岗而导致的业务中断或拖延,提高了工作效率。
AB角工作制度
AB角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经营业户,按照服务窗口不断人的要求,在全系统窗口单位实行A、B 角工作制度。
第二条A、B角工作制度是指全系统所有服务窗口单位每个职位,每项工作都要确定A角、B角两个责任人,A角不在岗时,必须由熟悉A角业务并行使与A角同等职责的B 角负责受理各项业务,为广大经营业户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第三条A、B角两个责任人不得同时外出,凡在规定或对外承诺的工作日及值班时间内,都必须全天对外办公,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缺岗、空岗.
第四条A角、B角岗位互补,保证窗口正常业务不问断,严格按照规定及本部门对社会承诺的办理内容、程序、标准、时限和责任办理事项,使相关的缴费、办证等业务按限时办理期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出现业务间缺或推诿、扯皮现象。
第五条为确保A、B角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市局经常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日出现空岗、脱岗现象的,第一次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第二次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待岗处理、对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
所有窗口单位岗位要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经营业户监督.。
关于开展“四清三查”集中整治和建立健全五项制度自查情况报告
关于开展“四清三查”集中整治和建立健全五项制度自查情况报告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开展“四清三查”集中整治和建立健全五项制度自查情况报告市“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邯建组办28号》文件要求,对照《“四清三查”集中整治和建立健全五项制度情况检查评定标准》,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领导重视,积极部署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召开后,尤其在全市开展“四清三查”集中整治活动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和贯彻,并就清理审批收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彻底改变坐等审批为主动服务进行动员部署,分阶段安排工作,并提出要求,明确责任。
二、“四清三查建五制”工作情况(一)“四项清理”情况1、规范行政权力12项。
2、清理审批项目情况。
原有行政审批40项,经精简,取消行政审批21项,将12项行政审批合并为5项,保留行政审批7项。
合计保留(合并)行政审批12项。
3、清理审批用章情况。
行政审批全过程统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开办理,只盖一枚公章,取消其他一切用章,彻底解决公章过多问题。
4、清理行政收费项目4项,保留3项,取消1项。
(二)开展“三查”活动情况1、部门自查情况。
我局围绕“四清”工作,将有无多设的项目、多余的程序、多收的款项作为重点,在各个行业认真进行了自查。
做到了凡是上级没有明确规定必设的项目坚决拿掉,凡是没有明确必设的环节坚决去掉。
2、企业帮查情况。
我局通过举办恳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共邀请过20余个企业(单位)进行帮查,广泛征求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了企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3、专项督查情况。
我局“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监督检查组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突击抽查等多种形式,对局属各个单位清理行政权力、审批事项、收费项目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每次检查之后及时将情况进行了通报,督促了全局各单位抓好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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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财政局服务承诺制度
为了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并接受社会监督,特制订本制度。
一、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制是指各单位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职责分工,针对本单位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落实的制度。
公开承诺内容包括向社会和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事项、时限与标准,并公开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办理结果和监督投诉方式,以及其他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
二、编制岗位职责。
将本局总体职能、内设处室的主要职责、具体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汇编成册,在政府网站公示。
三、实行门牌公示制。
除职能涉密的岗位外,每个工作岗位(包括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和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照片、联系电话、主要职责和投诉电话要在每间办公室门牌上公示。
四、推行挂牌上岗制。
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实行挂牌上岗,其他处室工作人员原则上全员挂牌上岗。
五、公开服务承诺。
采取多种方式公开服务承诺,将承诺内容在本部门(单位)的对外办事窗口或醒目的地方进行张贴,并通过公告牌、电子信息屏和部门(单位)网站进行公布,同时设置资料索取点发放服务手册和办事指南。
对公
众普遍关注的服务承诺事项,采取发布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公开。
宿迁市财政局首问负责制度
为了明确工作职责,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发生,提高办事效率,决定在机关推行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
首问负责制是指相关单位首位接到服务对象申请办理、咨询或投诉相关事项的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责任人依法负责办理、答复相关事项,或引导、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办理、答复相关事项的制度。
适用首问负责制的事项主要包括:办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登记,以及公共服务事项;咨询、投诉事项(含通过电话、网络方式)。
二、接待热情。
首问责任人必须按照“热情接待、实事求是、遵循原则、迅速办理”的要求,服务行为规范,做到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
三、告知具体。
各处室、服务窗口要印制《宿迁市政务服务告知书》,内容包括:服务对象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申请办理的工作事项、接收材料的名称和数量、承诺时限、首问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承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服务告知内容等。
四、办理及时。
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受理后立即进入办理程序,能即时办理的事项要立办立结;对按规定不能即时办理的事项,应出具政务服务告知书,认真登记有关信息(包括服务对象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申请办理的工作事项、接收材料的名称、数量等),
并按规定时限要求对办结日期做出承诺,办结后及时向服务对象回复办理结果;对需部门(单位)内部多个处室办理的事项,负责做好材料的内部传递、代办或全程引导办事人员按程序办理,直至办理完成;需要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办理的,应及时分送给具体承办机构,要求下一环节具体承办人出具接收单,注明接收时间、项目内容、材料名称和数量、接收人姓名,并负责跟踪办理。
四、解释到位。
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并及时将服务对象引荐到具体承办处室办理。
对不属于本部门(单位)职能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说明情况,耐心解释,告知或尽可能帮助服务对象了解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单位),并将自己的服务措施记录在政务服务告知书中交给服务对象。
宿迁市财政局限时办结制度
为规范工作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率,根据宿办发[2012]81号文件精神,修订本制度。
一、限时办结。
限时办结制是指相关单位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咨询或投诉有关事项,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答复的制度。
适用限时办结的事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登记,公共服务事项,咨询,投诉,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
要结合政务服务体制改革,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确保所有受理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二、及时告知。
对办事人首次申请办理的事项,承办人要出具政务服务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办事人所办事项需要的申请材料、工作流程和承诺时限。
对符合规定且手续齐全的申办事项,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要立即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在政务服务告知书中一次性列出补正材料清单。
对申请事项不符合规定或依法不能办理的,要在政务服务告知书中注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和依据。
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情况特殊的申办事项,承办工作人员无法当场做出明确答复和处理的,要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并在政务服务告知书中说明缘由,约定反馈时间和方式。
办理的事项依照法律或相关规定需要经过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测、检疫、鉴定、现场审核或专家评
审等程序的,要在政务服务告知书中,明确告知实施时间、实施步骤以及各项准备要求。
三、明确责任。
2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由局负责人确定1个单位为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会同其他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并明确每个工作流程的办理时限。
对拒绝参与或不接受牵头单位协调的,牵头单位按既定程序启动,实行缺席默认,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缺席单位承担。
四、收发文办理。
需要办理的收文,办公室应在当天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批示,或直接交有关处室办理,并提出具体办理时限;承办处室应按照时限要求抓紧办文。
对紧急公文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办理;内容涉及面广、问题较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应当在限期前主动向交办部门说明原因并报办公室,同时抓紧办理;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公文,承办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办公室退回交办单位并说明理由。
五、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应在要求时限内办结。
不能如期办结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交办单位。
不属本部门办理的,应在交办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办公室送交办单位。
六、信访受理。
直接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反馈信访人;情况复杂需深入调查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上级转办或领导交办的信访件,按要求时限办结;对信访申诉件,受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诉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予以答复。
七、延期处理。
因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办结需要延期的,应当由受理事项的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在时限届满前告知服务对象,说明原因和理由,并明确办结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
宿迁市财政局工作岗位AB角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规范行政行为,树立财政机关良好形象,决定在局机关实行工作岗位AB角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政局机关各处(室、中心)(以下简称处室)及其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岗位AB角制是指在每个岗位分别设置两个承办人,A角(主办人)为该岗位的责任人,B角(协办人)为该岗位的备岗责任人,当A角因出差、开会、休假等情况离岗时,由B角代替A角履行职责的工作制度。
第四条 AB角的设置。
(一)各处室现岗位承办人定为该岗位的A角,该岗位的B角在本处室人员中确定,特殊情况经局领导批准后,可定本局其他人员。
(二)各处室应根据工作实际和人员状况制订AB角配备方案,其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名称和AB角人员名单,经党组审定后,送办公室备案;当有人员调整时,AB角配备方案必须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后及时送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AB角的职责。
(一)A角离岗前,必须提前向B角做好移交工作,A角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应电告分管领导和B角,B角要立即顶岗。
B角在顶岗期间,对A角的工作必须认真办理,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A角离岗期间,要与B角保持联系。
(二)A角离岗期间,B角除做好本职工作外,必须承担A角的以下工作:
1、对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作一般性解答;
2、受理一般日常性业务,对不能处理的事项,应认真做好记录或及时与A角取得联系;
3、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处理A角的急办事项。
(三)A角返岗后, B角应告知A角离岗期间办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将有关资料移交A角。
(四)A角和B角同时离岗期间,由分管领导指派其他人做好相应事务。
第六条 AB角的管理。
(一)各处室要认真落实工作岗位AB角制,做好运行中的有关协调工作。
将AB角合作和配合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内容。
(二)AB角要相互学习业务知识,熟悉工作职能和办事程序,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为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工作时间业务处室绝不能出现空岗现象。
(四)未履行本制度造成工作失误或影响办事效率的,按照行政问责有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
第七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