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7.08
•【字号】
•【施行日期】2008.07.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支公司开业的请示》(永深字〔2008〕45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宝安支公司开业。
公司名称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支公司。
二、该支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企业财产损失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能源保险、一般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除外)、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
三、该支公司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五区综合大楼壹幢首层。
四、该支公司负责人为甘建明。
请你公司及时到我局办理该支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此复
二○○八年七月八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贷
2001.[2]张明红.学前儿童语言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3]林崇德,罗良.情境教学的心理学诠释[J].教育研究,2007,(02).在新媒体高速发展的今天,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是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新媒体以其信息量大、便捷的优势成为大学生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
高校作为重要的思想文化阵地,如何应对新媒体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带来的挑战,并探索新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已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一、影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媒体形式1.博客。
博客作为一种零编辑、零技术、零成本、零形式、“零进入壁垒”的网上个人出版方式,发展十分迅速。
博客作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发挥博客优秀的中介功能和构建功能,不但传导思想政治教育信息,还通过博客这种特有方式感化学生。
“当博客可以被集成在手机、笔记本电脑等各种终端上,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内容的更改、添加或留言,博客时代便真正地来临”。
2.BBS。
因为网络所具有的屏障性特点会形成一种平等民主的氛围,并逐渐改造大学生头脑。
大学生对BBS的关注,要求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占领这个阵地,并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在突发事件来临时也可以做到“有的放矢”。
3.飞信。
飞信是中国移动推出的“综合通信服务”,实现互联网和移动网间的无缝通信服务,飞信不但可以免费从PC给手机发短信,而且不受限制。
飞信在大学生中流行,不可避免地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产生影响,并给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首先,飞信为大学生提供便捷的交流方式;其次,飞信拓宽了大学生获取外界信息的途径;最后,飞信能更加及时地向学生发布学校相关信息。
学校不但可向学生公布就业、学习、时事政治等方面的信息,也可以在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
通过飞信,高校相关部门可以更快捷地向广大学生还原事件真相,防止学生出现恐慌、混乱情绪。
4.QQ。
大学的辅导员,要有效开展工作,关键在于有效引导。
而一般引导方式是找大学生当面谈心,但当面谈心的引导方式经常受谈话时间、地点、谈话人情绪及其他因素影响,变得比较脆弱。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6.11.10
•【字号】
•【施行日期】2006.11.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支公司迁址的请示》(华保深报【2006】43号)收悉。
经审查,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由深圳市宝安区新安镇六区建安一路建行大厦附二层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镇三十四区新安四路旭仕达名苑310室。
请你公司到我局办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事宜。
此复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质量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产保险
【发文字号】深保监发[2009]68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9.05.26
【实施日期】2009.05.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深圳保监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质量评价
指标》(试行)的通知
(深保监发〔2009〕68号)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各产险分公司、异地驻深营销服务部:
为建立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以下简称“车险”)理赔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客观、全面地评价车险理赔服务质量,加强对车险理赔的科学、有效监管,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我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质量评价指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公司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梁鑫杰
电话:82531139 传真:82531134
电子邮件:xinjie_liang@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质量评价指标
填报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五支公司迁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五支公司迁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9.04.01
•【字号】深保监复[2009]52号
•【施行日期】2009.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司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五支公司迁址的批复
(深保监复〔2009〕52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公司第五支公司迁址的请示》(华保深报〔2009〕12号)收悉。
经审查,同意你公司第五支公司由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83号蔡屋围发展大厦2303-2304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上步工业区401栋2楼203。
请你公司到我局办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事宜。
此复
二○○九年四月一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李杰任职资格的批复-深保监复[2008]274号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结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李杰任职资格的批复
制定机关
公布008.12.24
文号
深保监复[2008]274号
主题类别
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李杰任职资格的批复
(深保监复〔2008〕274号)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李杰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生保发〔2008〕144号)收悉。经审核,李杰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景田营销服务部撤销的批复
【法规类别】股份有限公司
【发文字号】深保监复[2009]53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9.04.01
【实施日期】2009.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景
田营销服务部撤销的批复
(深保监复〔2009〕53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撤销景田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大地财保深发〔2009〕78号)收悉。
经审查,批复如下:
1 / 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设立翠竹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设立翠竹营销服务部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6.06.12
•【字号】
•【施行日期】2006.06.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设立翠竹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翠竹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大地财保深发[2006]97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翠竹营销服务部。
二、营销服务部经营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从事车辆保险的查勘理赔。
三、营销服务部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翠竹北路翠竹大厦1506-1507号。
四、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为李美先。
该营销服务部须经我局核发《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此复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肖美琴、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肖美琴、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湖北省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湖北省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17【案件字号】(2020)鄂06民终608-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涂晶晶江涛柳莉【审理法官】涂晶晶江涛柳莉【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肖美琴;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肖垚;肖光平【当事人】肖美琴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肖垚肖光平【当事人-个人】肖美琴肖垚肖光平【当事人-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唐雨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唐雨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唐雨【代理律所】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肖美琴【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肖垚;肖光平【本院观点】一审判决采信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并无不当。
这些证据证实肖美琴受伤前四个月在两个单位工作,工资收入每月为4230元,日均139元。
因肖美琴在宜城市品尚鲜蒸汽海鲜酒店兼职从2017年12月26日开始,至事故发生时不足五个月,不宜将该兼职收入也作为固定收入。
一审判决采信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划分责任,并无不当。
【权责关键词】无效代理民事权利合同侵权鉴定意见证据不足重新鉴定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另行起诉变更诉讼请求增加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一审判决采信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划分责任,并无不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金成时代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金成时代营销服务部设立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7.12.03
•【字号】深保监复[2007]245号
•【施行日期】2007.12.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金成时代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深保监复〔2007〕245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金成时代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华保深报〔2007〕31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金成时代营销服务部。
二、营销服务部经营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和投保单;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三、营销服务部地址为深圳市宝安中心区N2金成时代家园1栋142。
四、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为陈川。
该营销服务部须经我局核发《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此复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7.03.06
•【字号】
•【施行日期】2007.03.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搬迁新址的请示》(都邦深分发[2007]006号)收悉。
经审查,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由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国际商会大厦B座503-507室变更为深圳市深南中路2010号东风大厦23楼。
请你公司到我局办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事宜。
此复
二○○七年三月六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设立聊城中心支公司茌平等十二家
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鲁保监复[2007]144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7.04.25
【实施日期】2007.04.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设立聊城中心支公司茌平等十二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鲁保监复[2007]144号)
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设立聊城中心支公司茌平等十二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茌平等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大地财保鲁发[2007]58号)、《关于设立昌邑等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大地财保鲁发[2007]59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茌平、阳谷、东
阿、高唐、临清、冠县、莘县营销服务部;潍坊中心支公司昌邑营销服务部;菏泽中心支公司郓城、单县、成武、定陶营销服务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宝安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宝安支公司营业场所变
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9.04.08
•【字号】深保监复[2009]62号
•【施行日期】2009.04.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司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宝安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深保监复〔2009〕62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你公司《阳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宝安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深阳光财险〔2009〕2号)收悉。
根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宝安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宝通大厦1802-04号”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宝通大厦2611-12号”。
二、请执此批复和上述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深圳保监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中国保监会《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三、请执此批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二○○九年四月八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6.08.04
•【字号】
•【施行日期】2006.08.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业的请示》(永总字[2006]161号)和《关于核准黄震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永总字[2006]126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深圳分公司开业。
公司名称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该公司经营区域为深圳市行政辖区。
四、该公司营业场所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33层B单元。
五、黄震同志具备保险公司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该公司应当持本核准文件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此复
二○○六年八月四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42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42号)
【主题分类】保险
【发文案号】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42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2526261710000
【处罚日期】2022.03.09
【处罚机关类型】银保监会/局/分局
【处罚机关】深圳银保监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深圳市
【处罚对象】马昌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5.26 19:07:5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4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马昌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单
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违反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负责的主管人员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罚款7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深圳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2年3月9日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66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66号)
【主题分类】保险
【发文案号】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66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2526261710000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310086950000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3100861010000
【处罚日期】2022.06.22
【处罚机关】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
【处罚机关类型】银保监会/局/分局
【处罚机关】深圳银保监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深圳市
【处罚对象】孙立(友太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6 11:00:4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6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孙立(友太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单
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
人)姓名
段求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1.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2.利用业务便利为他人牟取不正当
利益;3.未按规定开展再保险经纪业务;4.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规范的客户告知书。
孙立是对友太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上述行为的责任人员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九十五条、第一百零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罚款12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深圳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2年6月22日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申请设立白水等十八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法规类别】保险公司保险监管【发文字号】陕保监复[2007]290号【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发布日期】2007.10.26【实施日期】2007.10.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申请设立白水等十八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陕保监复[2007]290号)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你公司《关于设立白水等十八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大地财保陕发〔2007〕250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设立下列营销服务部:(一)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白水营销服务部,地址为白水县仓颉路南段8号,负责人张宁哲,经营区域为白水县行政辖区,核发给P0*******号《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合阳营销服务部,地址为合阳县西新街西段56号,负责人魏林涛,经营区域为合阳县行政辖区,核发给P0*******号《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三)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大荔营销服务部,地址为大荔县西二环83号,负责人翟福泉,经营区域为大荔县行政辖区,核发给P0*******号《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四)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三原营销服务部,地址为三原县南环路168号,负责人郑海龙,经营区域为三原县行政辖区,核发给P0*******号《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五)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乾县营销服务部,地址为乾县西兰大街中段路东,负责人田锦锋,经营区域为乾县行政辖区,核发给P0*******号《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六)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兴平营销服务部,地址为兴平县西大街93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促进人身保险公司委托非银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促进人身保险公司委托非银邮类合作机构开办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保监发[2011]88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1.10.13
【实施日期】2011.10.1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深圳保监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促进人身保险公司委托非银邮类合作机构开办
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
(深保监发〔2011〕88号)
市各人身保险分公司,异地人身保险公司驻深营销服务部:
为促进深圳地区人身保险公司委托非银邮类合作机构开办电话营销业务(以下简称“合作机构电销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保监发〔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10〕9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深圳市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南山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南山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6.03
•【字号】深保监复[2008]141号
•【施行日期】2008.06.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南山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深保监复〔2008〕141号)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司南山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都邦深分函〔2008〕3号)收悉。
经审查,同意你公司南山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山东大厦写字楼0408室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新保辉大厦主楼23层E号。
请你公司到我局办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事宜。
此复
二○○八年六月三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撤销深南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撤销深南营销服务部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9.04.01
•【字号】深保监复[2009]56号
•【施行日期】2009.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司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撤销深南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深保监复〔2009〕56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撤销深南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大地财保深发〔2009〕73号)收悉。
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深南营销服务部。
二、你公司应当在我局指定披露保险信息媒体中至少任选一个进行公告,并书面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对交付保险费、领取保险金等事宜充分告知。
三、你公司应妥善处理该营销服务部撤销的善后事宜,并将有关处理情况向我局报告。
四、该服务部的《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自即日起自动失效,你公司应当于15日内将该证上缴我局,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此复
二○○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