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职业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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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学生的全面素质教育,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和现代社会要求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素质高、能力强、后劲足,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等技能型人才,学院鼓励教师多开选修课、提高选修课教学质量,鼓励学生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和个人特点选择选修课,为进一步规范全校公共选修课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总则
1.本规定中的“公共选修课”特指人才培养方案中各系、部、处及由教务处聘请校外专业人员所开设的面向全院学生的各类选修课。

2.全校性选修课的设置范围包括为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拓宽学生知识及加强各类基本技能培训所开设的各类课程。

3.全校性选修课主要门类有:自然科学、人文、社会、体育、艺术、经济、管理和新学科、新技术等。

二、任课教师
1.学院欢迎广大在职教师、离退休教师和专业人员积极开设全校性选修课。

2.教师开设全校性选修课,应填写《开设公共选修课申请表》并将内容提纲交至系部,系部审核后填写意见统一将本系教师的申请表汇至教务处,教务处进行审批。

3.公共选修课一般在周六、周日及晚自习开课,以避免与正常教学时间冲突。

因公共选修课涉及多个班级的学生,因此开课时间一旦确定后一律不得调课。

4.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工作严格按照《****职业学院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教材、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备课笔记、布置作业、考试等要求与工作规范要求相同,学生成绩按照考查课进行评定。

5.开设公共选修课教师每次上课时应携带《****职业学院公共选修课教学记录表》并认真填写,学生代表应及时签名。

教师应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将教学记录表、记分册等教学资料送至教务处。

三、教材
1.所有全校性选修课的开设,都必须有正式的教材、讲义或主要参考资料。

新技术、新学科方面的课程在开课时,任课教师必须提前向教务处交课程教学大纲,并配有相应的参考书。

2.全校性选修课课程有正规教材的,按学校规定办理,没有正规教材的需编讲义。

四、选课
1.选课工作安排在每个学期的开学第一周。

选课前,每门课程公布开课教师简历、课程简介、选修人数,学生在计算机上自主选课,选满为止。

学生选修课选定后,不进行补选、退选工作。

2.全校性选修课人数一般应达到40人才能开课。

若选修课人数少于40人,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课。

3.凡学生选择的选修课,一般必须参加该课程的全部听课,若和必修课程冲突(冲突超过选修课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者,该门课程不得选修),必须提前向任课教师请假,否则按旷课论处。

4.选课学生自行交付所选课程的“实验、上机”费用,收费标准按有关单位的规定标准执行。

5.选课课程与必修课程教学内容相同或相近,学生不得选修该课程,学校不承认该门选修课学分。

五、考试
1.公共选修课为考查课,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开卷或闭卷)或其他方式(口试、小论文、报告等)。

2.学生选定选修课后,必须参加该课程的考核,不参加该门课程以零分计,并如实
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3.选修课的任课教师,必须按选修课的学生人数到复印室印考卷。

不得要求多印。

4.任课教师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随意接受未办理选课手续的学生听课、考核,否则该课程的成绩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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