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长松岗工业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油塘水库以东局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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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长松岗工业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油塘水库以东局部地块调整规划说明
规划背景及规划必要性
《东阳市长松岗工业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08年经市政府批准实施。随着城北工业新区的开发建设,入园企业和外来人口逐渐增多,急需再在长松岗功能区进行配套设施建设,以满足长松岗功能区发展的实际需求。同时,2013年对油塘水库以东局部地块的控规进行了调整。但是,现实经济、人口规模等都未达到规划要求,因此为了使得控规更具有实际操作性,也更符合长松岗工业功能区的发展情况,在依据东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的《关于长松岗功能区油塘水库以东地块控规调整的申请》的基础上,结合现实社会、经济、产业等情况的基础上,对油塘水库以东局部地块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调整规划范围位于油塘水库以东,广福路以北、纬八路以南,整个规划范围东西长约350米,南北宽约380米,地块净用地45861平方米。
二、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东阳市长松岗工业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东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4调整完善版)
● 国家相关规范及东阳市政府和规划部门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在本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如与其它规划发生矛盾,原则上应以本规划为主。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三、规划调整原则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空间布局,考虑与城市的整合关系与整体性,规划有特色、有超前性、高标准、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城市功能区。
●立足于现实,充分认识与利用现状,有效开发土地,用地功能合理布局开发,为建设项目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并有利于地块的开发建设。
●以人为本,创造理想的生产、生活环境,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四、规划调整内容
在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控制红线等强制性指标不变的前提下,对以下内容进行调整:
1、原净用地面积包含城市绿化带面积,因此本规划中,将城市绿化带面积单独计算,净用地面积调整为45861平方米;
2、容积率部分中的商业部分及住宅部分容积率进行重新分配,原规划中的商业容积率不小于1.63,且商业面积不大于8万平方米,调整为0.7-1.0;
3、原建筑密度为不大于43.5%,调整为35%-40%。
4、原绿地率不小于20%,调整为不小于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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