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一矿“3.15”死亡事故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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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巷道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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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巷道围岩压力的概念
(一)巷道围岩压力
• 地下岩体在开挖以前,由于自重和构造所引起的应力是处 于平衡状态。
• 当开掘巷道或进行回采工作时,破坏了原来的应力平衡状 态,就会引起岩体内部应力的重新分布。
上和空间上躲开高压力的作用
转移矿压 (移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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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人为方法使巷道围岩受到松动,形 成卸载槽孔或其他形式的卸载空间,迫 使载荷转移到离巷道较远的地点,达到
减轻巷道受压的目的
具体措施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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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以来锚杆支护顶板事故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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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事故原因分析
• 按事故类别分: • 发生在掘进期间6起,占37.5%;发生在使用期间6起,占37.5%;
发生在巷修期间4起,占25%。
• 按空间位置分: • 发生在断层带、淋水带、破碎带7起,占43.75%;发生在应力集
• 表现为巷硐周围煤、岩体产生移动、变形甚至破坏,直到 煤、岩体内部形成一个新的应力平衡状态为止。
• 在此过程中,巷道本身或安设在其中的支护物会受到各种 力的作用。这种由于在地下煤岩中进行采掘活动而在井巷、 硐室及回采工作面周围煤、岩体中和其中的支护物上所引 起的力,就叫做“矿山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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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支架的支撑能力或支护密度,用加 抵抗矿压(抗压) 强支护的手段去抑制或减少围岩移动,
增强巷道抗变形能力以对付矿压的作用
忍让矿压 (让压)
在采用适当支护措施和保持支架本身不 遭受严重破前提下,容忍围岩产生一定 变形,以释放掉一些能量(也称应力释 放)
王家山煤矿事故集锦.
2020年9月29日1时38分
王家山煤矿职工培训站
2.3 防范措施
(1)严格落实各级岗位责任制,规范职工行为。 (2)加强职工培训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按照 操作规程操作。 (3)加强机电运输设备日常检查、检修安全管理、技术管理、 生产管理、劳动组织管理等 方面不可偏废的重要性;也 使我们认识和体会到“三违” 的危害性。同时还给我们远 离“三违”、杜绝“三违”, 敲响思想警钟。
2020年9月29日1时38分
王家山煤矿职工培训站
1 开拓三队“6.4”运输石门岩掘面轻伤事故★
2020年9月29日1时38分
王家山煤矿职工培训站
2.2 事故原因
(1)1360西二台皮带 机尾岗位工张永明,在皮 带运转时清理水沟,发现 问题不及时,第二次皮带 开起,打停铃不及时,导 致事故扩大,是造成撕裂 皮带的主要原因。
(2)1360西二台皮带 机头岗位工骆小军,责任 心不强,启动皮带时没有 点动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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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综采一区“3.15”运输顺槽强矿压显现事故 ★ 2020年9月29日1时38分
王家山煤矿职工培训站
1 开拓三队“6.4”运输石门岩掘面轻伤事故
1.1 事故经过
2014年6月4日早班,开拓三队由支部书记陈宗威主持召开班前会,当班 出勤6人,安排由跟班副队长巩顺东、班长张仲荣负责在1360石门岩掘面先 补打两帮部锚杆、挖水沟,然后进行喷浆工作。接班后,按照班长张仲荣在 班前会上的分工情况,班长张仲荣带领罗葆华、王汉2人在工作面补帮部锚 杆,刘浩春、马尚斌2人在后巷挖水沟,跟班副队长巩顺东开电机车往工作 面倒喷浆料。大约8时10分左右,工作面已补完帮部4根锚杆后,准备喷浆工 作,班长张仲荣接喷砂管并对管接头进行绑扎固定,刘浩春、马尚斌往工作 面拿风、水管路。8时30分左右,喷浆准备工作就绪,班长张仲荣安排王汉 开2寸压风阀门,准备试看喷浆机进风情况,在开启压风后,因喷浆机里有 石块堵塞,喷浆机上的压风软管接头被压风吹开,管接头甩开打到站在喷浆 机跟前的罗葆华左小腿上,致使罗葆华受伤发生该起轻伤事故。
潘一矿煤矿采区巷道布置设计
潘一矿采区巷道布置设计第一章采区概况潘一矿是淮南矿业集团主力矿井之一,1983年投产,设计生产能力 3.0M t/a,经过技术改造,2005年核定生产能力 4.0M t/a,矿井可采和局部可采煤层13层。
其中13—1煤层是矿井目前的主采煤层,平均厚度 4.5米。
煤层结构复杂,顶底版一般为泥岩或沙子泥岩,遇水易泥化。
矿井投产以来,先后采用普通综采和综采放顶煤工艺开采13—1煤层。
由于普通综采采高较低,13—1煤层不能一次采全高,开采效率低,难以实现高产高效,综采放顶煤开采虽然可以一次采全高,但煤炭灰分较大,不能适应煤炭市场需求,且放顶煤开采影响工作面推进进度,制约生产能力的提高,另外综采放顶煤开采采空区留有余第一节煤系及煤层石炭、二叠系为本区煤系地层,共有可采煤层14层,总厚度为27.67m。
自上而下分别为1、3、4-1、4-2、5-2、6-1、7-1、8、11-2、13-1、16-1、16-2、17-1及18煤,其中13-1煤层为本采区主要可采煤层。
第二节采取内地质构造该采取根据地质勘探和邻近采区揭露的资料看,无较大的断层和明显的褶曲构造,对井下开采无明显的影响,构造尚属简单。
第三节煤层要素及顶底板特征所开采的C组13-1煤层:平均厚度4.49m,煤的密度为1.34t/ m3。
为较稳定煤层,无夹矸,煤质中硬,结构简单,高瓦斯。
顶底板特征见下表:第四节采煤方法和采煤工艺及劳动组织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在13-1煤层中,本采区采用后退式走向长壁一次采全高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回采。
初放期间采高为3m以内,正常回采期间为3.5-4.5m.工作面最大控顶距3.5m,最小控顶距2.3m,面积为13.5m2,三角煤根据情况采用炮采或丢弃方式处理。
工作面总体沿走向推进。
采煤工艺及劳动组织见下表:第二章采区及巷道布置第一节采区形式及工作面划分根据采区的走向长度和产量要求及采区的基本情况,将采区设计为采取上山在后面(即井底车场一侧)的单翼开采形式。
2013-2017年度全国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2013-2017年度全国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近年来,中国煤矿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尽管在政府和各方面的努力下,煤矿事故数量有所下降,但仍时有发生。
以下是2013-2017年度中国发生的一些重大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2013年:1. 1月4日,山西忻州市岢岚县某煤矿发生一起井下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2人死亡。
2. 3月29日,云南昭通市盐津县某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3人死亡,9人受伤。
3. 10月20日,湖南常德市澧县某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0人死亡。
2014年:1. 1月25日,山西运城市交城县某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13人死亡,4人受伤。
2. 2月19日,四川凉山州木里县某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
3. 11月30日,河南漯河市召陵区某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10人死亡。
2015年:1. 8月6日,山东淄博市滕州市某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
2. 9月27日,湖南邵阳市双清区某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5人死亡。
2016年:1. 1月27日,山西忻州市原平市某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突出事故,造成7人死亡。
2. 3月8日,广西来宾市象州县某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
3. 9月27日,山东山治市日照市某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导致9人死亡。
2017年:1. 1月8日,湖南邵阳市北塔区某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
2. 2月14日,河南平顶山市鲁山县某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
3. 8月29日,陕西安康市石泉县某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导致9人死亡。
以上是2013-2017年度中国全国范围内发生的一些重大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这些事故的发生使我们深刻认识到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政府、煤矿企业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安全生产力度,进一步改善煤矿安全设施和管理,以确保矿工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同时,矿工本身也应该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安全问题,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
潘三矿“2013.3.14”运输事故剖析(定稿版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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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地点概况
Hale Waihona Puke 事故发生地点:西三皮带机大巷(距轨道联巷一 下口交叉点以东36m处)。 工程施工运输路线:-650m西三轨道大巷—轨道联 巷二—西三皮带机上山—轨道联巷一—西三皮带 机大巷。 轨道联巷一是连接西三皮带机上山与西三皮带机 大巷之间的一条斜巷,标高-680~-700m,其下 部车场与西三皮带机大巷同标高。西三皮带机大 巷为平巷,3‰流水坡度,巷道宽4.8m、高3.5m, 锚喷支护,巷道支护完好。巷道为机轨合一布置, 南侧布置1.2m皮带运输机,北侧布置900mm轨距 轨道,巷道北帮布置3路风水管路,轨道略有起 伏。
2
前
言
煤炭行业的发展史,实际也是广大煤炭从业人员 与自然界各种复杂条件作斗争的历史,在此期间, 许多人为此付出了宝贵的生命。前事不忘后事之 师,前人付出了血的代价,作为后来人应当牢牢 吸取这血的教训。2013年3月14日18时20分,潘三矿
西三皮带机大巷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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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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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平面示意图一
打运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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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平面示意图一
水沟模板堆放处 皮带机 2 3 4
伤者
西三皮带机大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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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A-A
制冷管堆放处
4寸管路
轨道
下变平交线 上平交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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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25mm冷却管 L=4.5m 叉车 血迹
轨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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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巷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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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动画演示
西三皮带机大巷
刘道玉、张正 良二人推1号 车
陈道才中途离 刘道玉、张正 开 陈多才、刘道 良二人推2号 玉、张正良三 车 人推1号车
潘三矿7.5落炮事故调查报告
潘三矿“7.5”落炮事故调查报告2008年7月5日中班22时50分左右,潘三矿快掘101班在西三回风大巷施工时发生一起处理落炮崩人事故。
事故发生后,集团公司安监局、纪委、生产部、安全开采管理研究总院成立了调查组。
初步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原因。
现报告如下:一、事故经过:快掘101班在西三回风大巷,巷道为直墙半圆拱形,断面为5.2m×4.0m。
先期采用锚网喷支护施工70m后改为U29型架棚施工,棚间距为600mm,共已施工340m。
7月5日中班19时17分向矿调度汇报装药,领雷管70发,用了60发,装了60个炮眼。
20时20分开始放炮,放炮后验炮发现迎头左肩胛有3枚,右肩胛有11枚落炮,放炮员在距离迎头约45m处处理落炮时被落炮崩伤头部。
二、事故性质:事故调查组一致认为,这是一起重大非人身事故。
三、事故原因:1、放炮员秦安建违章处理落炮,人员未撤到警戒位置,在距离迎头约45m处放炮员就放炮,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不小于100m的规定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中班放炮后验炮发现迎头左肩胛有3枚,右肩胛有11枚落炮,均没有按照潘三矿【2007】245号件规定向矿汇报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四、处理意见与建议:根据集团公司2008年1号文精神,处理意见与建议如下:1、秦安建,放炮员,现场违章处理落炮,触犯严重“三违”十三条红线,是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在伤好后解除劳动合同。
2、周茂琴,快掘101班中班组长,对落炮处理负直接管理责任,给予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3、王玉勇,放炮班班长,现场放炮管理不到位,对这起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给予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4、周长震,快掘101班跟班班长,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给予撤职处分。
5、叶海松,通放队队长兼党支部书记,对事故负安全管理责任,给予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6、尹建国,通风副总工程师,对事故负分管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7、桂教育,安监主任工程师,对事故负安全监管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潘集第一煤矿瓦斯爆炸
潘集第一煤矿瓦斯爆炸一、事故概况及经过该矿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淮河以北潘集区境内,属淮南矿务局主管的统配煤矿,生产能力为300万吨/年。
1973年11月1日破土动工,1983年12月26日一期工程简易移交生产。
1987年7月被定为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1987年12月9日,按计划西一采区变电所于14时至15时30分停电改线,致使301、302两队掘进工作面供风局扇停运,造成瓦斯积聚超限。
其中301队掘进的1241(3)腰巷的瓦斯浓度大于2%。
通风区技术员按规定编制了瓦斯排放措施,经报批定于22点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工人违反规定,没有按规程实施,22点8分,在起动小绞车提拉管子时,产生机械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爆炸波沿东、西上山冲到运输机上山,将该上山进、回风交界处的风门摧毁。
爆炸波混入新鲜空气后再次燃爆,并引燃了上山的胶带运输机。
造成45人死亡,10人受伤,经济损失200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l、瓦斯排放过程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142条规定。
2、运输上山巷道布置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116条规定。
3、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监督工作严重失职。
4、矿井采区通风、运输等生产系统存在严重缺陷。
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1988年7月1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字(1988)42号文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批复如下:1、给予淮南矿务局局长杨某某、副局长王某某、局总工程师王某某行政记大过处分。
2、给予淮南矿务局党委书记吴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矿掘进三区电工王某某(现场排放瓦斯人员)和分管通风技术的负责人张某某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给予矿长高某某、矿党委书记杨某某和通风区区长王某某分别撤销矿长、矿党委书记和区长职务处分。
5、给予矿总工程师商某某行政记过处分。
6、给予矿生产副矿长计某某、调度所长时某某行政记大过处分。
7、给予机电科管子队党支部书记陈某某(现场小绞车司机)、矿通风区西队队长刁某某开除留用察看处分。
8、给予通风区党支部书记周某某、掘进三区党支部书记孙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淮南矿务局潘三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淮南矿务局潘三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淮南矿务局潘三矿“11·1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1997年11月13日19时20分,淮南矿务局潘三矿东四采区掘进203队施工的1772(3)轨道顺槽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波及到了东四采区进回风上山、开拓三队、201掘进队施工的1761(3)运输顺槽工作面、202队施工完毕正在回收设备的1761(3)轨道顺槽以及综一区综采工作面。
事故发生时,该采区有作业人员104人,死亡88人,其中抢救事故过程中有2名救护队员遇难;受伤13人,其中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38.6万元。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极为重视,派员赶赴现场参加抢救。
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同志作了重要批示,煤炭部张宝明副部长对事故抢救处理作了五点指示。
煤炭部部长王森浩、副部长王显政、总工程师尚海涛;劳动部副部长林用三,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李永安,监察部、全国煤矿地质工会有关领导;安徽省委书记卢荣景、副省长黄岳忠、省人大副主任吴昌期,以及安徽省、淮南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先后赶到事故现场,参加事故的抢救工作,慰问了受伤职工和伤亡人员家属。
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34号),成立以煤炭部副部长王显政为组长,劳动部副部长林用三、安徽省副省长黄岳忠、煤炭部总工程师尚海涛、监察部执法室事故处处长周可喜、全国煤矿地质工会副主席张文生、淮南市常务副市长杨爱光为副组长,部、省、市有关领导为成员的“淮南矿务局潘三矿‘11·13’瓦斯爆炸事故部、省联合调查组”。
特邀4名瓦斯治理专家协助调查组进行事故技术原因调查分析。
事故调查组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查证资料,与有关人员谈话、取证,技术分析,基本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原因、性质和责任。
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结合淮南矿务局实际情况,提出了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建议防范措施,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煤矿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案例分析授课讲义培训工种:机修工授课人:培训中心杨波授课时间:2016年2月4日授课内容和提纲:1、修护二区“3·29”工伤事故2、开拓十队“11.18”严重重伤事故3、开拓一队“6·23”工伤事故4、谢桥矿4月28日死亡事故5、张集矿“6·1”死亡事故6、谢一矿“12·8”耙矸机下滑伤人事故7、保运工区“1.5”轻伤事故8、潘一矿东井修护三区“5.10”工伤事9、开拓203队“3·23”工伤事故10、生产预备队“12·22”工伤事故11、综采一队“5·19”工伤事故12、2016年1月15日谢一矿延伸皮带机尾作业时,发生一起绞车钢丝绳及连接装置伤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
13、掘进一区112队“9、29”工伤事故14、掘进一区机电队“9·6”工伤事故1、修护二区“3·29”工伤事故2015年3月29日修护二区机电队在15513上风巷运料作业时,发生一起工伤事故。
会上安排当班出勤人员到上风巷排车、运料。
班长李来喜带领职工黄成、杨同建、朱修津负责从上风巷向工作面运工字钢(长5米),4人把第六根工字钢用肩扛的方法抬到位后,没有执行措施中有关转运材料时要轻拿轻放的规定,而是由班长李来喜采用打号子的方式4人同时将工字钢向底板扔。
工字钢落到底板后反弹到职工朱修津右腿,导致其右腿受伤,经北方医院诊断为右腿腓骨骨折,损失工作日160天。
事故性质认定这是一起生产性责任一般重伤事故。
2、开拓十队“11.18”严重重伤事故2014年11月18日,开拓十队在1232(3)底板巷第二部皮带机机头发生一起工伤事故,造成1人严重重伤。
测气员在距底板巷与岩石回风上山三岔门100m处,看见第二部皮带机机头处有人呼喊,并有矿灯摇晃。
朱走到跟前,发现李明站在停止运行的第一部皮带机机尾,身体趴在机尾滚筒栅栏护罩上,右手手臂卡在运行中的第二部皮带机机头卸载滚筒底皮带和溜槽之间,且已经流血。
2008年至2018年皮带机事故统计分析
从2008年至2018年以来,集团公司发生带式输送机伤人事故11起,其中死亡事故8起,死亡8人;严重重伤事故3起,重伤3人。
按年份:2008年1起,死亡1人;2009年2起,死亡2人;2011年1起,重伤1人;2012年1起,重伤1人;2014年2起,死亡1人,重伤1人;2016年2起,死亡2人;2017年1起,死亡1人;2018年1起,死亡1人;从发生的年份来看,11年间除2010年、2013年、2015年三年没有发生外,其余年份都有带式输送机伤人事故发生,带式输送机伤人事故没有得到有效制止。
按发生的单位来看,地面单位选煤厂发生4起,死亡3人,重伤1人;井下单位发生7起,死亡5人,重伤2人。
其中矿业工程分公司2起,死亡2人,选煤厂、矿业工程分公司是带式输送机事故多发的单位。
从事故原因分析:一是作业人员违章,8起,占72.7%。
二是作业人员站位不当,2起,占18.2%。
三是干部违章指挥,1起,占9.1%。
四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自保互保意识不强,7起,占63.6%。
五是安全防护设施不全3起,占27.3%。
六是安全技术措施管理不到位,5起,占45.5%。
从事故发生的类型来看:一是在安装带式输送机机架时因站位不当,被机架挤人,造成事故1起,死亡1人;二是在带式输送机中间部分底皮带下方清理时,被卷入底皮带机与底托辊之间,造成2起事故,死亡2人;三是站在驱动滚筒上方机架上拉皮带,被入两个驱动滚筒之间,造成1起事故,死亡1人;四是在带式输送机机尾清理时被入底皮带与机尾滚筒之间,造成2起事故,死亡1人,重伤1人;五是在带式输送机机头清理时手被带入驱动滚筒或卸载滚筒,造成2起事故,重伤2人;六是在带式输送机机尾处理站在断开的底皮带上清理时,皮带在静张力的作用下反转,卷入机尾滚筒,造成1起事故,死亡1人;七是在处理带式输送机中间张紧滚筒时,被卷入张紧滚筒,造成1起事故,死亡1人。
八是在延伸皮带机尾时,站位不当,被拉脱的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击中,造成1起事故,死亡1人。
近年来煤矿典型事故案例
近年来煤矿典型事故案例近年来煤矿典型事故案例目录1.内蒙古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1)2.重庆市金山沟煤业“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5)3.辽宁省沈阳焦煤红阳三矿“11•11”重大顶板事故 (9)4.富山矿业“5•20”较大运输事故 (15)5.姜家沟煤矿“1•7”较大顶板事故 (20)6.山西义棠煤业“3•14”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24)7.山西平定古州东升阳胜煤业“3•15”瓦斯燃烧事故、“6.3”瓦斯爆炸事故 (28)8.山西阳城阳泰集团义城煤业4•1”一般运输事故 (34)9.山西兰花百盛煤业“4•23”一般运输事故 (37)10.山西保利平山煤业“6•3”较大涉险事故 (41)11.山西省正华集团沁城煤矿“6•10”一般顶板事故 (45)12.山西高平科兴龙马煤业“7•27”一般运输事故 (48)13.天安东沟煤业“2•13”较大水害事故 (52)14.天安靖丰煤业“1•20”机电事故 (56)15.王台铺矿“8•26”较大窒息事故 (60)16.寺河煤矿西井“1•8”一般运输事故 (65)内蒙古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16 年 12 月 3 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马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 32 人死亡、20 人受伤。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4399 万元。
重庆市金山沟煤业“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16 年 10 月 31 日,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山沟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共造成 33人死亡、1 人受伤。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3682.22 万元。
辽宁省沈阳焦煤红阳三矿“11·11”重大顶板事故2017 年 11 月 11 日 2 时 26 分,辽宁省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以下简称红阳三矿)西三上采区702 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发生一起重大顶板(冲击地压)事故,造成10 人死亡、1 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456.6万元。
2008年机电运输事故汇总
顾桥矿“2.8”运输死亡事故(运输类)2008年2月8日中班,顾桥矿运输队在-780m南翼轨道大巷向井口运输矸石时,发生一起机车挤人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
一、事故经过2月8日中班,运输队电机车司机耿某(46岁,合同工)驾驶一号8t蓄电池机车从309队牵引14辆矸石车向副井井口运送。
16时48分,列车运行至-780m南翼轨道大巷一号车场处,此时副道上停有一节平板车,上装有皮带驱动装臵。
耿某在驾驶机车经过驱动装臵时,将头探出观察机车运行情况,不慎被驱动装臵的联轴器(联轴器与电机车车厢的安全间隙仅85mm)刮碰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
电机车司机耿某严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348条规定,在机车运行中,将头探出车外,被超宽的皮带机驱动装臵刮碰死亡。
(二)间接原因。
1.该车场临时停放超宽的皮带机驱动装臵,其联轴器与电机车车厢的安全间隙仅85mm,导致两车之间安全间隙严重不足。
2.该处打运超宽的皮带机驱动装臵没有编制专项的安全措施。
三、事故性质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
四、防范措施(一)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杜绝违章操作行为。
(二)对运输线路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保证打运线路的畅通。
(三)打运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设备、材料必须编制专项打运措施;同时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运输系统的监管,确保安全运输。
李嘴孜矿“3.10”死亡事故(其它类)2008年3月10日7时20分,李嘴孜矿采煤一队在西三采区-140m~-105mA1生根系统发生一起坠眼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
一、事故经过3月10日夜班,采煤一队安排工人蒋某、吴某在13111工作面上风巷摆5根掩护支架。
早晨7时完工后,蒋某、吴某两人将夜班替换下的两根2.4m弯棚腿装上叉车,准备外运至-140m~-105m轨道上山上部车场,在推至-140m~-105mW3A1生根系统掘进三队出煤兼拉料眼上口(该眼上口只用一木板盖着)附近时,吴某掀开盖板,清理眼口道上浮煤,这时蒋某就急于推车过眼,不慎坠入眼内,坠至生根眼一毛硐处,坠落高度约30m,造成内脏多处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淮南矿务局潘三矿“·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淮南矿务局潘三矿“11·1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1997年11月13日19时20分,淮南矿务局潘三矿东四采区掘进203队施工的1772(3)轨道顺槽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波及到了东四采区进回风上山、开拓三队、201掘进队施工的1761(3)运输顺槽工作面、202队施工完毕正在回收设备的1761(3)轨道顺槽以及综一区综采工作面。
事故发生时,该采区有作业人员104人,死亡88人,其中抢救事故过程中有2名救护队员遇难;受伤13人,其中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38.6万元。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极为重视,派员赶赴现场参加抢救。
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同志作了重要批示,煤炭部张宝明副部长对事故抢救处理作了五点指示。
煤炭部部长王森浩、副部长王显政、总工程师尚海涛;劳动部副部长林用三,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李永安,监察部、全国煤矿地质工会有关领导;安徽省委书记卢荣景、副省长黄岳忠、省人大副主任吴昌期,以及安徽省、淮南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先后赶到事故现场,参加事故的抢救工作,慰问了受伤职工和伤亡人员家属。
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34号),成立以煤炭部副部长王显政为组长,劳动部副部长林用三、安徽省副省长黄岳忠、煤炭部总工程师尚海涛、监察部执法室事故处处长周可喜、全国煤矿地质工会副主席张文生、淮南市常务副市长杨爱光为副组长,部、省、市有关领导为成员的“淮南矿务局潘三矿‘11·13’瓦斯爆炸事故部、省联合调查组”。
特邀4名瓦斯治理专家协助调查组进行事故技术原因调查分析。
事故调查组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查证资料,与有关人员谈话、取证,技术分析,基本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原因、性质和责任。
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结合淮南矿务局实际情况,提出了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建议防范措施,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一、矿井概况潘三矿始建于1979年6月,1992年11月投产,设计能力和核定能力为300万t/年,1996年实际产量197万t,1997年计划产量210万t,1~10月实际产量173万t。
淮南潘一煤矿事故
第二部分 事故调查与处理
1.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人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75号令精神,经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和安徽省人民政府 商定,由统配煤矿总公司副总经理张宝 明与安徽省副省长龙念同志负责事故调 查处理工作。
2.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
(1)企业主管部门: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 (2)安徽省、淮南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劳动 局、监察厅、工会、消防局) (3)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检察院 (4)淮南矿务局
4.事故采区生产概况
西三采区施工设计方案1986年6月经 过审查,1988年4月开工。修改方案1990 年12月批准。现有4个掘进队施工,其中, 201队和202队为综掘队,分别施工六阶 段首采工作面的上、下顺槽,301队施工 皮带机平巷,304队施工轨道上山下部车 场,首采面预计在1993年3月末完工,原 安排综采一区1993年5月份生产接替。
9.事故工作面瓦斯监测和防护设施
1662(3)下顺槽装备瓦斯监测探头 两个,报警值为0.8%,断电值为1%。 巷道内装有隔爆水袋、洒水喷雾设施, 有32台机电设备、49台小型电器、1195m 电缆。供电设施三专两闭锁,有短路、 漏电、接地和皮带机低速保护装臵,并 按规定进行试验。
10.事故发生前生产安排
11.爆炸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情况
(1)风电、瓦斯闭锁装臵:1662(3)下顺槽掘进工作面 的风电、瓦斯闭锁执行开关为DQZH—300/1140型真空 磁力启动器,两台局扇及瓦斯监控探头均与该开关实 行风电、瓦斯闭锁,当任意一台局扇停止运行或工作 面瓦斯超限时,均能切断1662(3)下顺槽所有设备电源 (除瓦斯探头和两台局扇外),只有当两台局扇同时 开启运行以及瓦斯浓度低于1%时,DQZH—300/1140风 电、瓦斯闭锁开关方能人工恢复送电。 (2)其他安全保护装臵:1662(3)下顺槽供电系统中, 漏电、过流、短路、接地保护装臵齐全,两部皮带机 装有低速保护装臵。
地质勘探工程处典型事故案例教育读本
地质勘探工程处安全事故案例教育读本地质勘探工程处党委工作部地质勘探工程处安监科二〇一一年三月序言安全是企业的生命,是家庭的幸福,是职工最大的福祉。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事关企业的发展稳定和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做到安全管理世代不松,严细实作风世代坚持。
为深化处情教育,吸取事故教训,教育警示职工,培育严细实作风,推进安全三基工作,确保安全,处党委工作(宣传)部、安全质量监察科对我处发生的有代表性、针对性强的安全事故案例进行了梳理、剖析,编印成“地质勘探工程处安全事故案例教育读本”,作为“一周一案”供广大职工学习。
希望全处职工能把每一刻都当作生命的起点,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珍爱生命、牢记安全。
安全是生命的保障,生命是幸福的源泉,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处长(签名):二〇一一年三月地质勘探工程处安全事故案例教育读本编写领导小组组长:赵俊峰(处长)崔兴安(党委书记)副组长:倪进木(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张世阔(安全副总工程师)编写办公室主任:田广生(安监科长)戴健(党委工作部部长)主审张世阔(安全副总工程师)副主审:田广生(安监科长)戴健(党委工作部部长)编写:马全洪靳二州校对:田广生目录一、死亡事故1、地面安装组“1984·4·2”死亡事故…………二、与我处相关的死亡事故1、顾桥南区项目部“2010·3·18”死亡事故…………2、机关大院“2010·12·21”物体打击死亡事故…………三、重大非死亡事故1、潘一东区项目部“2010·5·15”着火事故…………2、潘三钻机工区“2010·8·28”放滑事故…………四、典型轻重伤事故1、潘一钻机工区“2008·4·11”喷孔伤人事故…………2、谢桥钻机工区“2008·5·15”钻机垮落伤人事故……3、潘一钻机工区“2008·6·8”挤手事故…………4、潘一钻机工区“2008·6·20”铜锤伤人事故…………5、潘三钻机工区“2008·7·5”钻杆下窜伤人事故……6、新庄孜钻机工区“2008·8·27”牙钳甩人事故…………7、潘一钻机工区“2008·9·7”压车柱砸人事故…………8、新庄孜钻机工区“2008·11·21”喷孔伤人事故…9、李嘴孜项目部“2008·12·1”带电拧卸钻杆伤人事故…………10、谢一钻机工区“2009·2·11”移钻机挤手事故……11、潘二项目部“2009·2·13”挤手事故…………12、张集钻机工区(北区)“2009·3·9”开孔绞人事故…13、潘一钻机工区“2009·3·9”喷孔伤人事故…………14、谢桥钻机工区“2009·4·21”误操作挤手事故……15、潘一钻机工区“2009·5·2”带电拧卸钻杆伤人事故…………16、李咀孜项目部“2009·5·12”工伤事故…………17、新庄孜钻机工区“2009·5·26”误操作钻机事故……18、潘一钻机工区“2009·7·28”高压管脱落伤人事故……19、顾北项目部“2009·10·25”铜锤伤人事故…………20、潘三钻机工区“2009·11·10”绞手事故…………21、丁集钻机工区“2009.12.06”斜巷违章打运事故……22、张集钻机工区“2010·1·26”钻杆绞人事故…………23、谢一钻机工区“2010·3·06”钻杆窜出伤人事故……24、顾桥钻机工区“2010·3·8”起吊钻机伤人事故……25、潘二项目部“2010·3·17”封孔伤人事故…………26、顾北项目部“2010·5·19”误操作钻机伤人事故……27、顾桥钻机工区“2010·6·28”喷孔伤人事故…………28、谢桥钻机工区“2010·6·7”单体砸人事故…………29、顾南钻机工区“2010·7·04”换胶筒挤手事故……30、顾桥钻机工区“2010·8·29”摔伤事故…………31、潘一东项目部“2010·10·16”搬运钻机伤人事故…32、潘三钻机工区“2010·11·14”喷孔伤人事故…………33、谢桥钻机工区“2010·11·12”钻机侧翻事故…………34、李嘴孜项目部“2010·12·11”挪移钻机挤手事故……35、潘三钻机工区“2010·12·3”误操作伤人事故………五、其他典型事故案例1、新庄孜钻机工区“2010·5·27”电弧事故…………2、机电车间“1983·3·19”绞人事故…………3、地面一工区“2010·8·7”拉弯钻塔事故…………4、地面山东一队“2010·7·21”天轮坠落事故…………一、死亡事故1、地面安装组“1984·4·2”死亡事故1984年4月2日下午16时20分,勘探队安装组在谢一矿矸子山东约500米处,安装灌浆孔钻塔时,因安装工魏胜利从第11棚架上向地面扔架腿,架腿斜砸到安装工柏发利头部右后侧、右肩部和背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安徽煤矿井下事故案例
案例分类汇编目录一、一通三防(一)放炮事故1、谢一矿“1.9”采煤面落炮崩人事故(2008年)2、新庄孜矿“1.12”掘进放炮崩人事故(2009年)3、潘三矿“11.1”放炮着火事故(2009年)4、潘北矿开拓一队“10.7”放炮伤人事故(2010年)5、丁集矿“1·19”违章放炮触犯二十条红线案例(2011年)(二)瓦斯事故1、李一矿“6.5”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001年)2、孔集矿“7.3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01年)3、孔李公司“3.22”一氧化碳中毒事故(2002年)4、潘东公司“9.4”瓦斯窒息事故(2006年)5、李一矿“8.31”瓦斯异常涌出事故(2008年)6、顾桥矿“3.18”钻孔喷孔死亡事故(2010年)7、朱集项目部“4·19”瓦斯超限事故(2011年)(三)着火事故1、潘一矿“2.7”井筒烧焊着火事故(2009年)2、潘一东区项目部“5.15”打钻着火事故(2010年)3、潘一矿“3·3”自然发火事故(2011年)(四)其它事故1、顾桥矿勘探处钻机队“3.8”工伤事故(2010年)二、掘进专业(一)顶板事故1、潘北矿建项目部“8.27”顶板死亡事故(2007年)2、谢桥矿“7.21”顶板死亡事故(2009年)3、潘三矿“5.20”失修巷道冒落死亡事故(2009年)4、丁集矿“3.8”改棚冒顶死亡事故(2009年)5、谢桥矿“3.23”重伤事故(2010年)6、朱集项目部“3·25”空顶作业触犯二十条红线案例(2011年)(二)片帮事故1、X集矿“2.2”片帮死亡事故(2007年)2、谢一矿“4.21”片帮死亡事故(2009年)3、顾桥矿掘进503队“11.13”迎脸片帮伤人事故(2010年)4、顾桥矿开拓203队“1.17”工伤事故(2011年)(三)机械事故1、新庄孜矿“3.19”井下掘进耙矸机断绳放滑死亡事故(2008年)2、李一矿“1·7”坠罐事故(2011年)3、新庄孜矿“1·13”坠罐事故(2011年)4、顾桥矿开拓303队“3.30”耙矸机回头滑轮固定螺栓崩断伤人事故(201 1年)(四)其它事故1、顾北矿“9.25”高空坠落死亡事故(2006年)2、潘一矿“2.11”锚索伤人死亡事故(2009年)3、潘二矿“2.8”重伤事故(2010年)4、谢桥矿“2.26”重伤事故(2010年)三、机电专业(一)安装事故1、李嘴孜矿“3.2”井下采区内电弧灼伤事故(2010年)(二)拆除事故1、潘一矿“11.8”井下皮带机拆除挤人死亡事故(2008年)2、新庄孜矿“06·14”死亡事故(2011年)(三)机械检修事故1、潘三选煤分厂“9.3”地面链板机检修挤人死亡事故(2007年)2、安装分公司“1.23”井下液压支架卸压伤人死亡事故(2007年)3、X集矿“8.6”井下采区皮带机滚筒挤人死亡事故(2009年)(四)供电事故1、孔李公司孔井“4.6”井下高压触电死亡事故(2006年)2、谢一矿望峰岗井“4.18”地面低压触电死亡事故(2007年)3、潘二矿“8.14”井下采区电气着火熏人死亡事故(2009年)4、丁集矿“4.26”井下掘进照明电缆着火事故(2010年)5、李一矿“3·5”带电作业触犯二十条红线案例(2011年)(五)烧焊事故1、潘二矿“8.22”地面主井三平台烧焊触电死亡事故(2010年)(六)其它事故1、潘三矿“4.16”东风井风机停机事故(2010年)2、选煤分公司“1·31”重伤事故(2011年)三、运输专业(一)平巷运输事故1、顾桥矿“12.29”北翼大巷电机车相撞挤人死亡事故(2006年)2、顾桥矿“2.8”南翼大巷电机车司机违章操作死亡事故(2008年)3、朱集矿“7.1”井底车场处理掉道车辆挤人死亡事故(2009年)4、潘二矿“8.4”大巷矿车掉道挤人死亡事故(2009年)5、X集矿“8.14”井底车场电机车撞人死亡事故(2010年)6、顾北矿“4·17”重伤事故(2011年)7、谢一矿“5.31”死亡事故(2011年)(二)斜巷运输事故1、李嘴孜矿“4.8”井下斜巷放大滑事故(2009年)2、李嘴孜矿“12.10”井下斜巷矿车掉车挤人死亡事故(2009年)3、谢一矿“2.25”-780m中央轨道下山放大滑事故(2010年)4、顾桥矿“4.27”井下采区无极绳绞车梭车伤人死亡事故(2010年)5、潘三矿“8.28”采区运顺车辆放大滑事故(2010年)6、谢一矿“5.19”死亡事故(2011年)四、采煤专业(一)顶板事故1、潘一矿“4.18”替棚垮棚死亡事故(2005年)2、潘二矿“1.5”顶板死亡事故(2007年)3、X集矿“3.19”顶板死亡事故(2009年)4、X集矿“9.13”改棚顶板死亡事故(2009年)5、李嘴孜矿“6.16”支架压垮死亡事故(2010年)6、李嘴孜矿“2·24”死亡事故(2011年)(二)机械事故1、X集矿“10.27”破碎机伤人事故(2002年)2、顾桥矿“11.27”误操作支架死亡事故(2006年)3、谢桥矿“3.8”拖缆装置挤人死亡事故(2007年)4、谢桥矿“5.14”单体伤人死亡事故(2007年)5、潘一矿“11.26”支架挤人死亡事故(2007年)6、安装工程分公司“11.20”违章操作支架死亡事故(2008年)7、潘北矿“10.28”运输机拉人死亡事故(2010年)8、顾北矿“4·9”重伤事故(2011年)谢一矿“1.9”采煤面落炮崩人事故一、事故经过2008年1月9日,谢一矿采煤三队473B6工作面发生一起落炮崩人事故。
潘三矿事故应急预案
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潘集第三煤矿二〇一〇年十一月潘三矿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随着我矿采场向深部的延深,各种自然灾害对矿井的安全生产和人员的威胁较以前是越来越大,为了保证矿井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能够及时开展有组织、有领导地抢救与处理,减少事故带来的各种损失和人员伤亡,特编制本预案如下:第一部分事故抢险组织机构一、潘集第三煤矿事故抢救指挥部总指挥:矿长副总指挥: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采煤矿长、掘进矿长、安全矿长、经营矿长、机电矿长、二水平项目经理、矿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成员:各口副总工程师及机电队、运输队、通放队、地测科、生技科、调度所、监控中心、安监科、物管科、后勤服务中心、保运队、潘三医院及井口保健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二、成立抢救事故应急队伍(一)医疗急救队(二)通讯保障班(平时掌握必要的电话号码、备用充足的通讯电缆)(三)后勤保障队三、全矿各职能科室根据安全生产业务保安职责执行本计划实施;(一)事故汇报处理程序1、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必须在跟班干部或班长带领下,按灾情轻重,确定消灾或撤离,同时安排人员就近电话汇报矿调度所.2、调度所接到事故电话后,迅速通知矿总值班人员、矿长、总工程师,同时汇报局调度室;并及时通知矿辅助救护队,召集职能科室及有关区队主要负责人。
3、在矿长或总工程师未到之前,由矿主值班负责灾害处理和指挥。
4、统计出入井人数。
5、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见附表)第二部分通讯、监控系统一、通讯保障监控中心负责在全矿井上的矿领导办公室、职能科室办公室、地面车间值班室、生产单位值班室及井下所有有人员工作的地点安设直通矿调度所的电话,并保证完好、畅通,电话号码分送矿调度所和各单位,如因检修需更改电话号码,必须及时通知矿调度所及各单位。
二、监控保障监控中心负责在井下所有生产头面及要求安设探头的地点按规定设置监控探头,监控井下各工作地点及其它相关地点的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等情况,所有监控探头必须和监控机房联网,并保证灵敏、准确、可靠,并由调度所和监控中心共同监控井下各生产头面生产环境的变化,发现异常情况立即询查和汇报抢险指挥部成员。
高危行业一线岗位安全生产指导手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支护岗)
高危行业一线岗位安全生产指导手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支护岗目录1安全生产应知应会 (1)1.1安全生产风险基础知识 (1)1.2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3)1.2.1岗位安全生产准入 (3)1.2.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 (4)1.2.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义务 (5)1.2.4法律责任 (5)2岗位主要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7)2.1岗位主要安全风险 (7)2.1.1冒顶片帮 (7)2.1.2中毒窒息 (7)2.1.3机械伤害 (8)2.1.4高处坠落 (8)2.2岗位常见事故隐患 (8)2.2.1事故隐患排查 (8)2.2.2事故隐患示例 (10)2.3典型事故案例 (12)2.3.1湖南有色黄沙坪矿业有限公司“4.26”冒顶片帮事故 (12)2.3.2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张家洼铁矿“4.16”高处坠落事故 (12)3岗位安全风险控制 (14)3.1岗位操作流程 (14)3.2岗位安全操作要点 (14)3.2.1准备工作 (14)3.2.2撬浮石作业 (15)3.2.3锚杆支护作业 (16)3.2.4喷浆作业 (17)3.2.5金属支架支护作业 (19)3.2.6架设梯子间(天井、硐室)作业 (19)3.3岗位操作风险管控 (20)4岗位应急管理 (24)4.1应急报告 (24)4.1.1岗位人员应急报告 (24)4.1.2矿山企业应急报告 (24)4.2现场应急处置 (24)4.2.1冒顶片帮应急处置 (24)4.2.2中毒窒息应急处置 (25)4.2.3机械伤害应急处置 (25)4.2.4高处坠落应急处置 (26)附录 (27)附录1岗位安全确认表 (27)附录2喷浆机安全检查表 (28)附录3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9)附录4岗位常用安全警示标志 (30)附录5岗位安全知识和技能练习题 (35)11.1安全生产风险基础知识我国矿产资源丰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编制的《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19)》,截至2018年底,已发现矿产173种,其中能源矿产13种、金属矿产59种、非金属矿产95种、水气矿产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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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一矿“3.15”死亡事故
2015年3月15日21时45分,潘一矿东井地面储煤场发生一起推土机翻车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
(一)事故经过。
3月16日夜班,潘一矿东井煤炭管理科副科长刘韧值班,东井机电队队长茅文斌现场跟班。
3月15日下午,茅文斌和刘韧先后于16时、17时前往储煤场检查现场情况。
当时煤场装煤量较大,煤堆东侧已挖掘呈半月形缺口,煤堆边缘形成陡坡,煤堆上方已不具备2辆推土机同时作业条件。
茅文斌未将检查煤场发现的问题向科领导汇报,也未参加煤炭管理科夜班班前会。
18时10分,刘韧主持召开夜班班前会,当班共出勤12人,推土机驾驶员(煤管员)2人,煤质采样化验员3人,其他7人负责转载皮带机的运转和设备维护工作。
班前会安排驾驶员张凤潜带领刘体壮驾驶推土机,将煤堆北侧皮带机落煤推到东南侧。
20时许,张凤潜和刘体壮2人到达煤场,张凤潜自己要求先进行推煤作业,让刘体壮休息,待下半夜替换自己。
因铲车挖煤,煤堆边缘形成陡坡,车辆不能从煤堆上方安全通过,张凤潜驾驶1#推土机从东侧绕过煤堆到达转载皮带机落煤点附近,由北向南往缺口方向推落地煤。
21时30分,张凤潜在煤堆北侧推煤时,看见刘体壮驾驶2#推土机打开车灯,从煤堆南侧上来并向北行驶。
张凤潜停下1#推土机站在驾驶室外向刘体壮摆手示意停车,刘没有回应继续前行,推土机行至煤堆东侧陡坡旁,车辆滑下煤堆并翻车。
张凤潜见状立即跑到2#推土机旁,发现驾驶室压在下方严重变形,刘体壮被压在驾驶室内,肢体部分外露,推土机履带仍在转动,张迅速拉断推土机电源线路,推土机停止运行。
张凤潜呼喊刘体壮并晃动其肢体,刘无反应,张凤潜用手机向科、队领导进行汇报。
刘韧接报到达现场后,21时45分向矿调度二所进行了汇报。
随后矿安监处长李传颖、调度二所所长冶明星等人赶到现场组织抢救。
消防支队抢救人员用破拆工具打开
1
驾驶室,将压在下面的刘体壮拉出,北方医院在现场进行了抢救,刘体壮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推土机在煤堆陡坡边缘行驶时滑下煤堆翻车,驾驶员被压在变形的驾驶室内致死。
(二)间接原因。
1、推土机在煤堆上行驶时,距离陡坡过近,致使推土机滑下煤堆。
2、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推土机夜间作业未执行一人操作一人观察规定;推土机在煤堆上行驶前未对行驶路线进行勘查。
3、管理人员发现煤堆陡坡存在安全隐患未采取防范措施。
三、防范措施
(一)推土机在煤堆上作业时,必须在安全范围内行驶。
(二)严格执行安全措施要求,推土机作业必须一人操作一人观察,推土机在煤堆上行驶前必须对行驶路线进行勘查。
(三)管理人员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风险必须提醒,经安全确认后方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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