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CNG燃气汽车改装厂的资质需要经过哪些部门
02115.油改气汽修厂申办程序及内容
气瓶充装许可证受理和审查。包括: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溶 解乙炔气体和液化石油气体充装许可
二、具体行政事项的法律依据 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3 、《气瓶充装安全监察管理办法》 4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三、实施具体行政事项的主体及承办机构 1 、实施主体:质量技术监督局 2 、承办机构:质量技术监督局
改装厂申办程序及内容
一、改装厂申办程序 申办企业应向当地天然气汽车主管部门提交立项申请及相关材料: a、立项申请书 b、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c、汽车制造或维修许可证 d、银行资信证明 e、企业改车作业基本条件介绍材料: ①改装企业所在地、市范围的改装车源市场的预测分析报告; ②改装企业的生产场地、主要设备及检测仪具清单; ③指导改装岗位设置、人员数量及专业资质情况说明材料; ④指导改装作业的技术文件及图样; ⑤改装作业质量管理及保障体系; ⑥改装作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管部门对上述材料审核, 并对现场考察 (也可委派 CNG 行业专家进 行)合格后,即可试改装;样车一般需送国家或省的法定天然气汽车 或汽车检测单位进行全面性能试验检测。 在此基础上由主管部门组织 有交警、质检等部门和业内专家参加的验收会。 由当地天然气汽车主 管部门颁发 CNG 汽车改装许可证。 二、申报条件 1. 一般应具备汽车生产或一类汽车维修企业资质;
2 、 受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对申请材料进
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 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不同
3 、 鉴定评审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经批准受理的申请资料,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结束后, 鉴定评审机构出具鉴定评
“油改气”需要办哪些手续?
对于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更换发动机或改变燃料种类的,首先要向交管部门递交申请,在取得交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改装。
改装后可以到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变更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保险公司的相关保险合同条款规定,汽车改装后发生事故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而“油改气”的车辆,在加装设备时要进行改装,在原来的燃油管道附近增加钢瓶、调压阀,这样是不是在出险时就不能获得赔付了?对此,有关保险行业人士表示,虽然“油改气”的车辆是属于改装车之列,但保险公司在出险理赔时,则更关注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否由于车辆改装造成的,如果并非改装行为而造成事故,是可以获得赔付的,也并非“改装车事故,一律不予赔付”。
但是,如果车主已经有了“油改气”的计划,并且自己的车子又有商业保险的保单,那么建议车主最好在保险期限内先到保险公司将改装方案告知,这样保险公司才可以对风脸重新评估,一旦准许续保或加费续保,车辆的事故理赔将按一般程序而行,改装也不再成为赔付的障碍。
此外,当车辆发生改装之后,车载的燃气设备需投保责任险。
因为“油改气”加装的车用压缩天然气燃气设备,这是对车辆燃油动力系统的具.体性能进行改造,所以车主在对车辆进行改造时一定要注意车载燃气设备厂商是否已经选择了相应产品责任保险进行投保。
"汽车油改气"改装厂申办程序及内容一、改装厂申办程序申办企业应向当地天然气汽车主管部门提交立项申请及相关材料:a、立项申请书b、企业工商营业执照c、汽车制造或维修许可证d、银行资信证明e、企业改车作业基本条件介绍材料:①改装企业所在地、市范围的改装车源市场的预测分析报告;②改装企业的生产场地、主要设备及检测仪具清单;③指导改装岗位设置、人员数量及专业资质情况说明材料;④指导改装作业的技术文件及图样;⑤改装作业质量管理及保障体系;⑥改装作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管部门对上述材料审核,并对现场考察(也可委派CNG行业专家进行)合格后,即可试改装;样车一般需送国家或省的法定天然气汽车或汽车检测单位进行全面性能试验检测。
汽车改装厂资质申请条件
汽车改装厂资质申请条件
1. 法律法规要求,申请汽车改装厂资质需要符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环保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通常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2. 技术要求,汽车改装涉及到车辆结构、动力系统、安全性能等方面,因此申请资质的企业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专业知识。
可能需要提供相关技术人员的资质证书或者相关培训证明。
3. 设施要求,汽车改装厂需要有符合要求的生产、改装设施和场地。
申请资质的企业可能需要提供厂房、设备、工具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并且需要符合相关的安全、环保标准。
4. 质量管理要求,申请汽车改装厂资质的企业通常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标准、质量检测设备、质量管理人员等方面的要求。
5. 经营管理要求,申请资质的企业需要有合法合规的经营管理行为,并且需要符合相关的财务、税务、劳动等方面的规定。
总的来说,申请汽车改装厂资质需要企业具备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技术实力、设施条件、质量管理和经营管理能力。
具体的申请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以获取详细的申请条件和流程。
cng加气站的办理审批手续
有好少啊,比较主要的有燃气经营许可证,发改委对加气站的立项批准,还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证,等等。
你是要做天然气加气站吗?希望可以和你近一步交流。
我是做加气站设备的。
附上一份加气站办理流程:加气站手续办理规定1.1 加气站建设完毕,应该具备的建设手续如下:1 前期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立项批文(计委)、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局)、地形测量图(附带矢量化光盘,测绘单位)、规划红线(规划局)、地质勘察报告(勘察单位)、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规划许可证(规划局)、施工图审核意见书(市建委审图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建委)、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局)、安全评价报告批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评价报告批复(环境保护局)、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报表(甲方申报技术监督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施工单位申报技术监督单位后,提交一份给甲方留存)。
2 后期手续: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压力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质量安全检验研究所)营业执照(工商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防雷防静电设施检验报告(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压力容器使用证、气瓶充装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房产证等。
1.2 加气站前期手续办理程序:1 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建设规定及程序进行报建审批。
加气站前期手续的办理,是加气站建设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也是加气站后期投运手续办理的基础和保障。
加气站的建设程序加气站经营的压缩天然气是一种高压气体,因此加气站的建设不同于一般的普通建筑,其建设过程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施工完成初验验合格后,经过政府方方面面的验收并取得相关部门意见及出具的证明。
项目立项后,CNG加气站建设程序有:一. 选址公司应熟悉建站政策和标准规范,在市城区或交通主干道上,按靠近水、电,靠近车源,加气方便,基本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的要求,初选建站地址;1. 车用燃气管理部门部、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2. 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和土地证;3. 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关于车用CNG压缩天然气的改装
随着油价的飙升,车用天然气使用由企业与公共,逐渐走入私人家庭,以下为CNG压缩天然气改装小知识,看到这篇不错,拿来与大家分享天然气汽车是以天然气为燃料的一种气体燃料汽车。
天然气的甲烷含量一般在90%以上,是一种很好的汽车发动机燃料。
目前,天然气被世界公认为是最为现实和技术上比较成熟的车用汽油、柴油的代用燃料,天然气汽车我市得到了推广应用。
我市目前推广应用的是汽油压缩天然气—汽油两用燃料汽车,简称CNG汽车,车用压缩天然气的压力一般在20MPa左右。
〔大约是我们常说的200公斤压力〕压缩天然气(CNG)双燃料车,由定形汽车加装一套“CNG型车用装置”而成,实现天然气、汽油两用。
以天然气为汽车燃料,具有燃料价格相对便宜,燃料辛烷值高,汽车排气污染小,车辆改装简单,安全可靠等优点。
双燃料汽车是运用高新技术,充分利用天然气资源,降低运输成本,减少环境污染的良好途径。
一、压缩天然气—汽油双燃料汽车具有以下优点:1、燃烧稳定,不会产生爆震,并且冷热起动方便。
2、压缩天然气储运、减压、燃烧都在严格的密封状态下进行,不易发生泄露。
另外其储气瓶经过各种特殊的破坏性试验,安全可靠。
3、压缩天然气燃烧安全,积碳少,减少气阻和爆震,有利与延长发动机各部件的使用寿命,减少维修保养次数,大幅度降低维修保养成本。
4、可减少发动机的机油消耗量。
5、使用压缩天然气与汽油相比,可大幅度降低、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的排放。
并且没有苯、铅等致癌和有毒物质危害人体健康。
2、主要技术性能使用天然气燃料时车辆主要技术性能如下:项目 CNG发动机额定功率不低与原车的85%发动机最大扭矩不低与原车的90%汽车最高车速不低与原车的90%汽车加速性能不低与原车的85%直接挡最低稳定车速不高于原车的5%天然气额定充气压力 20MPa1立方米天然气可代替汽油 1公斤以上一次充气行驶里程 300Km左右汽车污染物的排放欧洲Ⅱ级3、结构简介CNG汽车采用定型汽车改装,在保留原车供油系统的情况下增加一套“车用压缩天然气转换装置”。
四川省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备案条件和程序规定
四川省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备案条件和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企业备案条件和程序,促进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四川省压缩天然气汽车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6号)和《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压缩天然气汽车GB/T18437.1-2009》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申请从事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业务的企业备案,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企业的备案机关。
第二章备案内容和程序第四条申请从事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业务的企业向备案机关提交《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企业备案申请表》(附件一)一式五份并附电子文档一份,同时提交以下附件资料:(一)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一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及气瓶安装许可证复印件或天然气汽车整车生产资质;(三)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设计总体布置图及相关技术标准;(四)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工艺技术文件;(五)安全、环保等管理制度和措施;(六)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复印件;(七)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检测设备检定合格证复印件;(八)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改装样车检测报告。
申报企业应对其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备案机关受理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企业备案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备案的决定并及时通知项目单位。
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备案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书面通知项目单位说明延期原因。
第六条备案机关进行备案时,如有必要,在受理备案申请后4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查验评估。
备案机关委托咨询评估、专家评议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七条对同意备案的企业,备案机关向企业出具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企业备案通知;对不同意备案的企业,向企业出具不予备案通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
加气站审批详细流程教程文件
加气站审批详细流程教程文件加气站是指专门向汽车提供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燃料的场所。
在建设和运营加气站时,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流程。
下面是一个关于加气站审批流程的详细教程文件。
一、前期准备2.开展用地方案设计,包括土地使用规划、加气站布局等。
3.开展环境影响评估,评估加气站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编制评估报告。
二、申请土地和建设许可证1.向当地国土资源局提交申请,申请用地。
2.在取得用地批复后,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申请。
3.根据当地的规定,按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三、技术审查和评估1.根据提交的申请资料,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包括用地合规性、施工图纸设计等。
2.进行加气站工程项目的评估和验收,包括工程质量、设备选择、施工计划等。
四、环保审批1.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向环保部门提交环保审批申请。
2.环保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项目进行审批。
五、安全审批1.提交加气站的安全评价报告,报告中需要包括加气站的安全设计、设备选择、应急预案等内容。
2.当地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对加气站进行安全审批,包括现场勘察、技术评估等。
六、交通审批1.根据加气站所处的道路条件,向交通运输部门提交交通审批申请,并提供相关的道路交通规划和影响评估材料。
2.交通运输部门对加气站的交通安全和通行能力进行评估和审批。
七、经营许可1.当加气站建设完毕后,向当地经济、市场监督等部门申请经营许可。
2.经过审查合格后,颁发加气站的经营许可证。
八、竣工验收1.加气站建设完毕后,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竣工验收包括工程检查、设备运行试验等,确保加气站的功能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九、监管和维护1.加气站运营后,需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定期的监管和检查,确保加气站的运营符合法律和标准的要求。
以上是建设和运营加气站审批流程的详细教程文件。
CNG加气站手续办理规定
CNG加气站手续办理规定建加气站手续办理规定第一部分:手续一、前期手续: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2、立项批文(发改委)、3、建设用地批准书、4、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局)、5、地形测量图(附带矢量化光盘,测绘单位)、6、规划红线(规划局)、7、地质勘察报告(勘察单位)、8、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9、规划许可证(规划局)、10、施工图审核意见书(市建委审图办)、1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建委)、1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局)、6、防雷防静电设施检验报告(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7、压力容器使用证、气瓶充装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8、房产证等。
第二部分: CNG加气站建设程序:一. 选址公司应熟悉建站政策和标准规范,在市城区或交通主干道上,按靠近水、电,靠近车源,加气方便,基本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的要求,初选建站地址;1. 发改局、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2. 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和土地证;3. 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二. 立项1. 向发改局(建委)提出建站申请;2. 提供相应资料:立项报告、可研报告、选址定点报告;3. 发改局(建委)批准立项。
三. 设计1. 初步设计前,向设计院提供资料:站址地形图、天然气气质资料、气源资料、地勘资料、环保影响评定报告、安全影响评定报告和其他一些相关资料。
2. 设计院做初步设计:总平面布置图、单体平面图、单体结构、设备配置、工程水电工艺初设、建筑效果图、图纸说明以及补充说明;说明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和其他一些规范;加气站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 初设审查:发改局、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评、设计院参加,对初设进行评审。
4.建委及相关部门出具评审意见。
5. 施工图设计:设计院据此设计CNG加气站工艺设计,总图、建筑、结构、水电、给排水、暖通设计,并出具施工蓝图。
CNG加气加油站审批手续及全套流程
加油加气站审批手续流程第一部分:加气站建设一般流程加气站建设的前期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立项批文(发改委)、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局)、地形测量图(附带矢量化光盘,测绘单位)、规划红线(规划局)、地质勘察报告(勘察单位)、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规划许可证(规划局)、施工图审核意见书(市建委审图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建委)、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局)、安全评价报告批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评价报告批复(环境保护局)、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报表(甲方申报技术监督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施工单位申报技术监督单位后,提交一份给甲方留存)。
加气站建设后期手续: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压力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质量安全检验研究所)、营业执照(工商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防雷防静电设施检验报告(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压力容器使用证、气瓶充装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房产证等.一、选址(1)建设单位熟悉建站政策和标准规范,在城区或交通主干道上,按靠近水、电、气源,靠近车源,加气方便,基本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要求,初选建站地址; (2)主管部门、建设、规划、安监、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
(3)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和国土证:(4)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施工用地许可证。
二、立项(1)建设单位向当地产业产管部门(发改委)提出建站申请;(2)提供相应资料:立项报告(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选址定点报告;(3)产业主管部门或发改委批准立项。
三、设计(1)初步设计前,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供资料:站址地形图、天然气气质资料、气象资料、地震资料、水、电、气源资料、建站规模、设备初步选型、地勘资料、环保影响评价报告、文物调查资料等。
CNG加气站项目审查及燃气经营许可审批规范流程
CNG加气站项目审查及燃气经营许可审批规范流程一、审查审批权限项目审查及燃气经营许可审批,均由县市区初审,市市政局审批。
二、审查审批依据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3、《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燃气经营企业设立和许可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燃热字〔2011〕18号)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燃热字〔2011〕23号)6、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燃气经营管理程序和工作流程的通知》(鲁建燃热字〔2011〕26号)三、项目审查规定(一)流程1、由项目拟建企业依据当地《燃气专项规划》,向所在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提报项目建设申请,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转报市市政局。
2、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局窗口统一受理项目申请,并当场查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若申报材料存在明显缺项,应当场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情况;若资料基本完整,应当场受理并转送市燃热办进行审查。
材料审查不合格的,由市政局窗口反馈审查意见;审查合格的,应及时安排现场勘查。
3、现场勘查不合格的,市政局窗口反馈现场勘查意见;现场勘查合格的,由市燃热办报市政局审批。
(二)申报材料1、燃气工程项目报建申请表。
由建设单位填报,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签署初审意见并盖章确认。
2、所在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转报项目建设申请的文件。
3、具备资格的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单位出具的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投资主体、资金筹措、市场分析、经营策略、开竣工时间、安全措施等。
4、申报项目符合当地燃气规划的证明材料。
经当地政府批准实施的燃气专项规划,且拟建项目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当地规划部门出具的适合建设相应燃气项目的意见;用地手续或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办理用地手续的意见。
5、工商营业执照。
已设立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新设立企业提供工商预登记。
6、企业验资报告。
具备资格的验资(审计、会计)机构出具验资报告,实收资本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两用(双)燃料汽车改装企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两用(双)燃料汽车改装企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两用(双)燃料汽车(以下简称双燃料汽车)改装企业的管理,确保双燃料汽车改装的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我区资源的实际情况及有关双燃料汽车、压力容器和机动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1境内利用专用装置将在用的汽(柴)油汽车改装为以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为主要燃料的企业(以下简称改装企业)。
第三条改装企业应取得相应的《两用(双)燃料汽车改装资格证》(以下简称《改装资格证》)方可在规定业务范围内进行双燃料汽车的改装。
第四条自治区机电行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机电行办)负责对双燃料汽车改装企业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批准和发证。
第二章改装企业条件第五条改装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申请改装所在地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法人;2、适应企业需要的质量保证体系;3、满足改装的生产和管理需要的技术力量;4、满足改装要求的生产设备、检测手段和场地、厂房;5、执行有效的改装标准或技术规范。
6、用于改装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并能指导生产。
第六条为保证改装双燃料汽车的质量,改装企业应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参照GB/T1900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行。
第七条改装企业应有适应改装生产和管理要求的技术力量。
至少有5名经过自治区机电行办组织的双燃料汽车有关知识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双燃料汽车改装上岗证书的技术人员或技术工人。
第八条改装企业应有满足生产需要的改装、检测设备,包括焊机、电钻、汽车尾气检测仪、发动机转速表、汽车举升机(允许以地沟代替)、气体泄漏检测手段等。
第九条改装企业厂房面积一般要求不小于300平方米。
改装和调试区域应分设,且有足够的通风、消防空间和设备。
第三章认可程序第十条认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发证。
第十一条申请凡欲从事双燃料汽车改装的企业,须向自治区机电行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申请书(见附表1至附表3)。
改装厂资质申请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改装车逐渐成为个性化消费的潮流。
为了规范改装车行业,保障改装车质量,提高改装车安全性能,我国政府要求改装厂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本文将详细介绍改装厂资质申请的流程。
二、改装厂资质申请条件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3. 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4. 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和技术人员;5.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6. 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生产工艺。
三、改装厂资质申请流程1. 准备材料申请改装厂资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章程复印件;(4)注册资本证明材料;(5)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6)生产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7)技术人员资格证书;(8)质量管理体系文件;(9)生产工艺文件;(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车辆管理所或交通运输部门。
提交方式可以是现场提交、邮寄或网上提交。
3. 审核材料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包括:(1)企业是否符合改装厂资质申请条件;(2)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3)生产设备、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体系、生产工艺是否符合要求。
4. 审核现场审核部门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包括:(1)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要求;(2)生产设备是否满足生产工艺要求;(3)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4)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善;(5)生产工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 发放资质证书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发放《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和《汽车改装厂资质证书》。
6. 使用资质证书取得资质证书后,企业可以开展改装车业务。
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企业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改装车质量。
四、注意事项1. 申请改装厂资质时,务必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以免影响审核进度;2. 企业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改装车质量;3. 企业需定期对生产设备、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4. 企业需关注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确保改装车业务合法合规。
申请从事燃气汽车改装、维修开业条件
序号
项目
1
厂房内应设置强制性通风装置,其数量、种类、效能、安装位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厂房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3
厂房内的用电设施应具备防爆装置
4
厂房内不得堆放可能危及安全的物品
5
企业的环保、防火安全条件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持有上海市燃气管理处、地区消防、环保管理部门的许可证明。
5
燃气汽车燃料供给系统改装竣工出厂技术条件和检验方法
2
配备至少1名熟悉维修(改装)燃气汽车燃料供给系统的专职检验员,其技术等级应不低于中级汽车维修工,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3
配备1名安全、环保管理人员
4
应配备1名熟悉燃气汽车燃料供给系统维修(改装),有相应燃气专业知识并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任职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
5
配备的人员数量应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人员应经市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的专项安全、技术上岗培训并考核取得上岗证
申请从事燃气汽车改装、维修开业条件
申请从事燃气汽车改装、维修的,必须是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同时还应具备:
一、设施条件
序号
项目
1
厂房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和商业区
2
厂房面积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但不得小于150平方米,其檐高不得低于4.5米
3
应设置专用的维修(改装)厂房,厂房应为永久性建筑并不得
使用易燃建筑材料
8
应在室外空旷处划定专用气体泄除场地,其周围不得有火源和可燃物,并有明显指示牌和禁令标志。
二、设备条件
序号
设备名称
1
可燃气体泄漏检测仪
2
标准角尺
3
水平仪
4
申请CNG燃气汽车改装厂的资质需要经过哪些部门
申请CNG燃气汽车改装厂的资质需要经过哪些部门一、本规定所指燃气汽车是指将汽(柴)油汽车改装为以压缩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的燃气或双燃料汽车。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汽车改装、营运、维护等活动应遵守本规定。
二、燃气汽车改装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一)在申请改装所在地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二)依法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许可的压力容器安装Ⅰ级资质;(三)参照GB/T1900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四)有5名以上经过燃气汽车改装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的技术人员或技术工人;(五)有满足生产需要的改装、检测设备,厂房面积一般不得低于300平方米,改装和调试区域分设,通风设施、消防空间及设备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六)执行有关改装标准或技术规范;(七)燃气汽车改装需用的技术文件齐全完整,并能指导生产。
三、从事燃气汽车改装工作的企业要向省经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申请书。
申请报告要阐明企业的基本情况、技术力量、工装设备、检测手段、质量保证体系等内容,并进行可行性分析及市场需求分析。
申请书须经企业所在市州有关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并签署意见。
省经委接到企业申请后,要会同省质监、公安、交通、环保、安监等部门进行现场条件审查。
对通过现场条件审查的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委托法定汽车产品检测部门对企业改装车型样车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给予同意批复。
四、燃气汽车改装企业要对改装后的汽车质量负总责,并出具改装汽车合格证书,按照“一车一档”原则建立改装汽车档案。
五、燃气汽车改装、维修需用的燃气汽车专用装置要符合有关标准,经过检验检定,有合格证书。
六、燃气汽车使用的车载气瓶要在质监部门进行登记注册,未登记注册的气瓶不得安装使用。
七、质监部门负责燃气汽车质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对燃气汽车的车载气瓶、减压阀、高压管路系统、气阀、压力表等专用装置进行安全监察和定期检验检定,核发有关合格证书。
四川省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备案条件和程序规定
四川省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备案条件和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企业备案条件和程序,促进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四川省压缩天然气汽车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6号)和《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压缩天然气汽车GB/T18437.1-2009》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申请从事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业务的企业备案,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企业的备案机关。
第二章备案内容和程序第四条申请从事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业务的企业向备案机关提交《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企业备案申请表》(附件一)一式五份并附电子文档一份,同时提交以下附件资料:(一)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一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及气瓶安装许可证复印件或天然气汽车整车生产资质;(三)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设计总体布置图及相关技术标准;(四)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工艺技术文件;(五)安全、环保等管理制度和措施;(六)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复印件;(七)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检测设备检定合格证复印件;(八)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改装样车检测报告。
申报企业应对其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备案机关受理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企业备案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备案的决定并及时通知项目单位。
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备案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书面通知项目单位说明延期原因。
第六条备案机关进行备案时,如有必要,在受理备案申请后4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查验评估。
备案机关委托咨询评估、专家评议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七条对同意备案的企业,备案机关向企业出具压缩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企业备案通知;对不同意备案的企业,向企业出具不予备案通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
CNG加气站资质证照办理流程简介
CNG加气站资质证照办理流程简介CNG加气站资质证照办理流程简介一、CNG加气站投产前证照办理工作内容及程序如下(附件1):第一项:加气站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手续:1、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2、加气站设立批复(立项):1)、规划局的站址审批(规划选址意见书);2)、发改委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3)、带着规划局的规划意见和站址平面图(地勘图)到城管局燃气办办理申请建站的批复3、加气站设计文件:设计院设计图纸4、准备好图纸、建站申请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表》邀请消防局消防监督处勘查完现场后取得“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意见书”(或称为消防定点建设意见书)5、加气站用地要有在规划局办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项:加气站开工建设1、到市城管局燃气办和省建设厅办理加气站开工申请2、加气站做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3、防雷检测中心对加气站的静电接地进行检测4、站内负责人安全培训资格证(省安监局)、安全员培训资格证书(市安监局)5、操作工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即上岗证第三项:加气站竣工手续:1、到城管局燃气办和省建设厅办理加气站竣工申请,即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2、到省技术监督局许可办申请办理《气瓶充装许可证》3、到安监局危货处申请办理安全验收评价、提交“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专题报告”4、到安监局危货处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5、市技术监督局对加气枪、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进行检定6、加气站具备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第四项:加气站正常对外营业前应具备的条件1、相关资质证书:须具备“项目备案证”、“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消防定点验收意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气站营业执照2、站内设备、容器及人员1)、加气站上的压力容器、过滤器、分离器组件、缓冲器组件等和储气井都需要到技术监督局的压力容器室办理注册登记2)、加气站的操作工还应在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科)指定培训地点进行相关培训取证工作,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LNG/CNG建站手续办理流程一、选址(1)业主熟悉建站政策和标准规范,在城区或交通主干道上,按靠近水、电、气源,靠近车源,加气方便,基本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要求,初选建站地址;(2)LNG/CNG主管部门(CNG专家)、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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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CNG燃气汽车改装厂的资质需要经过哪些部门
一、本规定所指燃气汽车是指将汽(柴)油汽车改装为以压缩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的燃气或双燃料汽车。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汽车改装、营运、维护等活动应遵守本规定。
二、燃气汽车改装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在申请改装所在地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依法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许可的压力容器安装Ⅰ级资质;
(三)参照GB/T1900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四)有5名以上经过燃气汽车改装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的技术人员或技术工人;
(五)有满足生产需要的改装、检测设备,厂房面积一般不得低于300平方米,改装和调试区域分设,通风设施、消防空间及设备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六)执行有关改装标准或技术规范;
(七)燃气汽车改装需用的技术文件齐全完整,并能指导生产。
三、从事燃气汽车改装工作的企业要向省经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申请书。
申请报告要阐明企业的基本情况、技术力量、工装设备、检测手段、质量保证体系等内容,并进行可行性分析及市场需求分析。
申请书须经企业所在市州有关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并签署意见。
省经委接到企业申请后,要会同省质监、公安、交通、环保、安监等部门进行现场条件审查。
对通过现场条件审查的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委托法定汽车产品检测部门对企业改装车型样车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给予同意批复。
四、燃气汽车改装企业要对改装后的汽车质量负总责,并出具改装汽车合格证书,按照“一车一档”原则建立改装汽车档案。
五、燃气汽车改装、维修需用的燃气汽车专用装置要符合有关标准,经过检验检定,有合格证书。
六、燃气汽车使用的车载气瓶要在质监部门进行登记注册,未登记注册的气瓶不得安装使用。
七、质监部门负责燃气汽车质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对燃气汽车的车载气瓶、减压阀、高压管路系统、气阀、压力表等专用装置进行安全监察和定期检验检定,核发有关合格证书。
检验检定的收费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八、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公路运输燃气汽车、城市出租燃气汽车的运营管理,督促燃气
汽车车主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公交燃气汽车的运营管理九、公安车管部门对燃气汽车年检时要审查燃气汽车合格证、车载气瓶检验合格证和计量检定合格标志有效期,对有关合格证书及标志在有效期内,并经过安全运行技术检验合格的燃气汽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十、省经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燃气汽车改装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进行检查,对达不到条件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企业不得从事燃气汽车改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