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关于对全省棉花加工企业进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等部门关于做好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等部门关于做好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2•【字号】鲁政办发[2012]37号•【施行日期】2012.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等部门关于做好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3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省统计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关于做好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意见(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省统计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农业厅)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关于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2〕3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力保实现连续十年增产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12〕4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山东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制度,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
一、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粮食是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改善民生的基本保障。
准确的粮食产量数据是国家和省制定粮食产业政策的依据,对促进粮食稳产增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十分关心粮食生产统计调查工作。
随着国家面向粮食主产区、主产县(市)的优惠政策力度不断加大,针对性、指向性越来越强,工作和管理重心也在向下延伸,迫切需要准确的县级粮食产量数据作为宏观调控和指导工作的依据。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的统一安排,结合山东统计调查工作实际,从2012年开始,在山东粮食生产县建立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制度,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获得县级粮食产量数据,并据此形成市级粮食产量。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7号――关于下达部分企业农产品增值税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7号――关于下达部分企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公告【法规类别】增值税【发文字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7号【发布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日期】2012.08.10【实施日期】2012.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7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部分企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公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实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行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鲁国税函〔2012〕171号)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企业上报资料,现予公布部分企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见附件)。
对企业申请产品和农产品原料已有全国或全省扣除标准的,按全国或全省扣除标准执行。
根据财税〔2012〕38号文件第十四条,试点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核定的扣除标准有疑义或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自税务机关发布公告或者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扣除标准申请,并提供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
主管税务机关层报省国税局审批。
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部分企业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附件:部分企业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一、植物油加工(行业代码:C133)(一)大豆油。
关于关于印发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财政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部门联合发布了《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全文如下:一、改革棉花质量检验体制的必要性我国现行棉花质量检验体制包括棉花加工企业自行检验,专业纤维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纤检机构)公证检验两部分。
纤检机构还负责复验仲裁和行政执法。
企业检验,是在籽棉加工成皮棉后,由棉花加工企业根据自己检验的结果,在棉包上标注棉花的质量等级。
购销双方在棉花交易中发生质量争议时,通过协商定级解决,其结果主要取决于供求关系。
纤检机构依据《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公证检验,一是接受纺织企业的申报,对经营性棉花进行公证检验,公证检验结果作为纺织企业与售棉企业结算的依据;二是对国家储备棉花进行强制性公证检验;三是中国纤维检验局对经公证检验的棉花实施监督抽验。
现行的棉花质量检验体制,对促进棉花生产经营企业提高棉花质量,打击掺杂使假,保障购销双方的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现行棉花质量检验体制不能适应建立棉花市场、发展市场交易的需要。
一是棉花质量标识缺乏公信度和权威性。
现行的棉花质量等级是由棉花加工企业自行标注的,在供不应求时,虚标等级、名实不符的情况时有发生;供大于求时,买方又极力压低棉花等级,买卖双方缺乏互信。
企业购买棉花后,往往要重新开包确认等级,造成重复检验,引发争议,增加交易成本,降低流通效率。
二是感官检验缺乏科学性且容易产生纠纷。
我国现行的棉花质量检验,均以感官检验为主,目测手扯,主要依赖检验人员的经验,购销双方难以对检验结果达成一致。
三是现行公证检验模式存在局限性。
依据现行的棉花国家标准,公证检验尚不能做到包包普遍检验,而且只对进入纺织厂后的棉花进行售后公证检验,不能适应棉花市场交易的需要。
随着棉花市场化流通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迫切要求改革现行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善棉花检验手段,建立科学性、普遍性、权威性的公证检验体制,保证棉花质量,促进棉花进入市场交易。
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
对直销活动的监督检查
21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22 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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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二手车市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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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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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拍卖活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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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同行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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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梯维护保养质量的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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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检验 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1.《公司法》(1993年12月通过,2018年10月第四次修正)第七条。 2.《电子商务法》(2018年8月通过)第十五条。 3.《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国务院令第1号,2016年2月修订)第二十 九条。 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年7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号,2012年11 月修订)第四条。 5.《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0号)第四 十条。 6.《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地区)企业 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1992年8月国家工商局令第10号) 第十六条。
1.【法律】《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通过,2015年4月修订,2018年12月修 正)第一百一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 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 他有关资料;……” 2.【部委规章】《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45号令,2019年4月1日施行)第八条、第十一条 。 3.【部委规章】《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23号)第四条、第八条。 4.【部委规章】《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6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第二十四条。 6.【地方性法规】《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2017年1月 通过,6月1日施行)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1.【法律】《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通过,2015年4月修订,2018年12月修 正)第六十三条第四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所在地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销毁的,应当提前报告时间、地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 施现场监督。” 2.【部委规章】《食品召回管理办法》(2015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2号)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经
深入贯彻条例维护棉花流通市场的正常秩序坚持双管齐下扼制伪劣絮棉的生产流通渠道
、
以 《 例 》 为 武 器 ,加 强 棉 花 质 量 监 督 检 条
查 ,不断 规范 棉 花市 场流 通 秩序
1 入做 好 《 . 深 条例 》 《 术 要求 》 的宣贯 工作 、 技 《 例 》 是我 国 第 一 部 专 门调 整 重 要农 产 品 质 量 条
为规 范市 场经 济 秩 序 的建 立 和 棉 花 流通 体 制 改 革 顺利
进 行提 供 了有 力 的保 障 。
一
差 ,制 约 了 我 国棉 花 和 棉 纺 织品 在 国 际市 场 的 竞 争 能
力 ;棉 花 交 易 双 方也 经 常 发 生矛 盾 纠 纷 ,而 且 优 棉 不
能 优 用 ,造 成棉 花 资源 的 浪 费 。公 证 检验 既 维 护 了 交
和 法律 意 识 ,以 全 民 皆兵 的 态 势 从根 本 上整 治制 假 售
假 的不 法 行 为 ,才 是技 术 监 督 执 法 的最 终 目的 。我 局 在 法制 教 育 上 ,加 大投 入 ,根 据 不 同企 业 及 不 同侧 重 点 多次 举 办 《 品 质 量 法 》 学 习 班 , 《 例 》 《 产 条 、 技 术 要 求》 宣贯 班 ,使企 业 的 质 量 管理 工作 上 了一 个新 台 阶 ,质量 意识 得 到 明显 加 强 。 同时 我 们 充 分 发挥 新 闻 媒体 传 播速 度 快 、覆盖 面 广 的特 点 ,通 过 辽 宁 电视
易双 方 的合 法 权 益 ,也 使 棉 花 资源 得 到 合理 配 置 。辽 宁 省 有 大 型 纺 织 企 业 2 家 ,把 住 用 棉 企 业 棉 花 质 量 8 关 ,维护 交 易双 方 利 益是 保 障棉 花 流 通 体 制改 革 顺 利 进 行 的关 键 。在 公检 中 ,我 们 认真 执 行 《 花公 证 检 棉 验 规 程 》,靠 科 学 、公 正 的 工作 质量 ,靠一 流 的 服 务 和 严 谨 的 工作 作 风 ,做 好 棉 花 公证 检 验 工 作 。我 省现 有 经营 性 棉 花 公 检 企 业 1 家 ,从 2 0 年 9 1 0 1 月到 目前 为 止 检 验经 营 性 棉 花 比 上一 年 度翻 了近 一 番 。 公检 工 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27•【字号】鲁政发〔2021〕21号•【施行日期】2021.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7日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关键阶段。
为加快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根据《“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为总抓手,聚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全面走好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共同富裕之路、质量兴农之路、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乡村文化兴盛之路、乡村善治之路、中国特色减贫之路,激活城乡要素、乡村资源和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优化提升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全面推进农产品优质化、乡村田园生态化、乡村产业融合化、农业农村数字化、基层治理规范化、农民增收持续化,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新向往、新需要。
继续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切实做好2002年度棉花工作—在全国棉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第十条
产 棉 区市 、 、 人 民政 府 及 县 乡
屡教不改 的棉花收购 、 加工企业 , 可停 止对其
提供棉花 收购贷款 。 第 十二条
第十 三 条 日起 执 行 。
・
省、 、 市 县农 业 、 织 、 销 、 量 技 术 监 督 部 纺 供 质 门应 依 据 本 规 定 做 好 排 除 异 性 纤 维 的 宣 传 、
源 总 量 仍 超 过 国 内需 要 量 。 按照我 国加入世 界 贸易 组织 的承诺 , 20 0 3年 将 发 放 棉 花 关 税 配 额 1 0 7 0万 担 。这
业积极 开展棉花收 购。各 级政 府要 加强 对棉
花 收 购 工 作 的 领 导 , 时 研 究 解 决 新 棉 收 购 及 中 出现 的 问 题 , 保 棉 花 收 购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确 行。供 销 社 棉 花 企 业 要 充 分 利 用 设 施 、 地 、 场 技 术 、 销 网 络 和 资 金 渠 道 的 优 势 , 棉 花 收 营 在 购 中继 续 发 挥 重要 作 用 。 棉 花 企 业 要 加 强 管
国棉 花 工 作 电视 电话 会议 , 署 20 部 0 2年 度 棉 花 工 作 。 国 务 院领 导 同 志 对 这 次 会 议 非 常 重 视 , 前 批 复 了我 们 几 个 部 门《 于 进 一 步做 会 关 好 20 0 2年 度 全 国 棉 花 工 作 有 关 问 题 的 请 示》 就继 续 推 进 棉 花 流通 体 制 改革 和做 好 , 20 0 2年 度 棉 花 工 作 作 了 重 要 指 示 。 下 面 我 讲 三 个 问题 。
维普资讯
继
续 深
化
棉 花 流 通 体
制 改 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发文要求做好2014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
下优先对 国家淡 储化肥承储企 业提供 信贷支
持。
、
保 障化 肥 生产 原料 供 应
在春 耕 备肥 期 间及 用 肥 旺季 ,各 地 区 、各 部 门要 为化 肥 生产 所需 各 种原 材 料供 应 保 障积
四 、提 高农 化 服务 水 平
各级农业部 门、供销合作社 、化肥协会 、
地 、保障性苗圃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建设 。落 子 市场 秩序 行业 评 价机 制 ,督 促企 业 建立 种 子 实制种保险 、林木 良种补贴政策 ,研究制定粮 可追溯信息系统 ,完善全程 可追溯管理。推行 食作物制种大县奖励 、林木种子贮备等政策 ,
种 子企 业委 托 经营 制度 ,规 范 种子 营 销 网络 。
中 国 棉
I N G OF C O TH EM AR K E T
T T 0
通 经 济
NA N D J U T EOF CH I N A
宏 , _ 颜 ^ ‘ 政 ^’ 策 I t
2 0 1 4 . 2
品在 “ 十连 增 ”基 础 上继 续 增产 ,为强 农 惠农 国农业发展银行各分行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 富农 服好 务 。
2 0 1 4 . 2
宏舰政策
M 。
鬈c
密合作 、收益按比例分享的产学研联合攻关模 鼓 励农 业 发展 银 行加 大对 种 子 收储加 工 企业 的
式 。要 提升 企业 自主创 新 能力 ,逐 步 确立 企 业 信贷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 市场机制作用 ,通过
商业化育种 的主体地位 。
继续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 等违法犯罪 行为 ,涉嫌犯 罪 的 ,要 及时 向公
安 、检 察机 关移 交 。各 级农 业 、林 业 部 门查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19号文件做好外贸稳定增长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19号文件做好外贸稳定增长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17•【字号】鲁政办发[2014]23号•【施行日期】2014.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19号文件做好外贸稳定增长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4〕2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省外贸稳定增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优化对外贸易结构1.积极扩大进口。
制定省级重点鼓励的先进技术设备进口目录,扩大进口贴息范围和覆盖面。
扩大省内短缺的资源能源性产品进口,支持境外投资企业资源回运,积极争取国家赋予我省符合条件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进口和使用资质,支持青岛、日照市建设资源能源、农产品等大宗商品进口交易市场。
鼓励外贸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合理增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必要的一般消费品进口,支持威海市打造韩国进口食品日用品交易集散中心。
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域申报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支持济南国际航空城建设,构建济南为枢纽的铁路国际贸易大通道,拓宽中西部外贸物流通道。
扶持青岛港进口肉类指定口岸做大做强,支持青岛港、威海港、石岛港、龙眼港和青岛机场建设我省首批进口冰鲜水产品口岸。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2.保持出口稳定增长。
实施国际市场开拓三年行动计划,提升省内重点展会国际化水平,在境外着力打造5-6个自主品牌展会。
支持企业在海外设立批发展示中心、商品市场、专卖店、“海外仓”等各类国际营销网络。
鼓励企业探索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商业模式,以数字化设计与个性化定制,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
棉花收购工作规则
棉花收购工作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08.21•【文号】供销棉字[1997]86号•【施行日期】1997.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副产品购销正文关于印发《棉花收购工作规则》的通知(供销棉字〔1997〕86号)各产棉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宁波、青岛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现将《棉花收购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执行。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棉花收购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促进棉花收购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切实保护棉农利益,保证棉花收购质量,提高供销合作社棉花工作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基层供销合作社棉花收购站和棉花加工厂受县(市)级棉麻公司的领导,在取得棉花收购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棉花收购工作。
收购许可证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棉麻公司统一制作和发放,报省供销合作社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称总社)棉麻局备案,每年新棉上市前核发一次。
第三条棉花收购单位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棉花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棉花标准,适时完成收购任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开展科技兴棉,促进棉花生产发展。
第四条棉花收购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法制、政策和职业道德教育,学习专业知识,掌握基本技能,提高队伍素质。
第五条要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的方针,向广大棉农公布服务承诺,并认真落实。
要开展创优质服务的“文明收棉站”活动,接受群众监督。
“文明收棉站”活动要有规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
第六条建立和完善棉花收购岗位责任制,实行科学管理。
第二章网点、人员第七条县(市)供销合作社、棉麻公司要本着符合商品流向和棉花生产区域布局、方便群众交售的原则,确定和调整棉花收购网点。
严格控制网点数量,对二年以上(含二年)实际棉花收购数量少于5000担的收购单位,应予关闭或合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1999年度棉花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1999年度棉花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标 签】做好棉花工作,有关问题【颁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文 号】国办发﹝1999﹞57号【发文日期】1999-06-12【实施时间】1999-06-12【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黑体 size=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1999年度棉花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42号)下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贯彻执行,取得一定成效。
但当前我国棉花生产和流通中存在的问题仍很突出。
主要是由于棉花连年供大于求,库存积压日趋严重。
由于今年全国棉花种植面积减少幅度较小,棉花供大于求的状况还将进一步加剧。
为了切实解决当前棉花生产、流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1999年棉花年度的棉花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压缩棉花种植面积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下决心调减本地区棉花种植面积,调整种植结构,帮助和引导农民改种其他经济效益较好的农作物。
要利用价格杠杆等经济办法,控制新疆棉区的发展,减少长江流域棉区面积,大力压缩黄河流域棉区面积,以缓解棉花供过于求的状况。
二、新棉收购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 从1999年棉花年度起,棉花收购价格按照市场形成价格的原则,由购销双方协商确定,国家不再作统一规定。
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农民广泛宣传价格由市场形成的改革方向,宣传由于当前棉花严重供大于求,导致棉花收购价格还会大幅度下降,特别是市场销路不好的低质棉花价格会降得更多,用供求信息和价格信号引导农民调减棉花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
要实行优质优价,大幅度拉开质量差价,扩大品种差价和等级差价。
棉花价格放开后,各地棉花企业必须按照保本销售的原则进行经营,决不允许再发生新的亏损挂账。
因企业经营不善而造成的亏损和增加的保管费用,由企业自行负担。
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总结
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总结【篇1】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总结今年棉花市场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职能部门的亲密协作下,重点抓了市场准入、整治打白条和消防平安等工作。
通过努力,在维护全县棉花经营秩序、爱护棉农棉企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使本年度棉花收购经营工作呈现平稳态势。
现就今年棉花市场运行状况及主要工作总结如下:一、全县棉花市场运行基本状况1、棉花总产量。
20xx年,全县棉花企业共收购籽棉9.9万吨,较去年削减0.2万吨,折合皮棉3.58万吨。
2、收购加工网点。
今年全县入市收购、加工的棉花企业共有41户,较去年削减13户。
其中:加工企业16户,较去年削减3户;收购企业25户,较去年削减10户。
收购量居前三位的企业分别是常鸿棉业、银地棉业、敦煌种业**棉花公司。
3、资金兑付状况。
20xx年向金融部门贷款的企业20户,其中:农发行4户、信用社15户、兰州银行1户,申请贷款7.101亿元,企业自筹和引进客户资金2.39亿元。
截至10月30日,全县籽棉收购实付资金7.101亿元,较去年籽棉收购实付资金削减9790万元,棉农比较收益下降。
4、价格状况。
由于今年棉花价格较前年、去年大幅下跌,9月27日部分企业以7.60元/公斤价格开秤收购棉花时,棉农迟迟不愿交售。
10月2日,部分企业将收购价格调整至7.90元/公斤,有棉农起先售棉,但价格不稳,棉农交棉主动性仍旧不高。
10月5日以后,全部企业接连将收购价格调整至8.00元/公斤,各企业门前出现交棉高峰。
10月11日,部分企业将价格调整至8.20元/公斤。
10月13日,收购价格达到最高8.30元/公斤。
至10月17日以后,企业接连将价格调整至7.50-8.00元/公斤。
依据测算,今年全县棉花平均收购价格7.101元/公斤,较去年每公斤下降0.88元,没有出现一起打白条现象。
价格基本走势:前低后高,涨幅不大,总体价格略高于周边县市。
5、收购入库、加工销售。
财经微博
喧 闹 了一天 的热钱 话题 和 缺钱 议论 ,其 实
情 绪 的不 正 常 导 致 事 态 的非 常 ,这 正 是 并不是真实现象 ,一方面热钱的高端与诡异并 热 钱 看 重 我 们 的关 键 。没 有 定 力 、主 见 和 自 不是我们 的低端和低级可以发现的,我们 自己 我 ,热 钱 的 能 量 在 我 们 的市 场 全 面 发 挥 、发 的钱乱了方 向;另一方面我们金融机构不要 国 酵 、发 散 ,我 们 的 问 题 是 看 不 到 自己 的 弱 点 家 只要 自己 ,甚 至 睁着 眼 睛瞎说 ,不顾 事 实 与 与 毛 病 ,进 而 被 调 动 和 利 用 ,这 是 最 大 的 风 真实 ,没了良性 。国家投人最多 、挣钱最多 、
. 3 万余吨,从现场查验情况来看 ,货物包装状 理 事扩 大会 议 上 ,中 国纺织 工 业联 合会 副会 长 2
高 勇指 出 ,经 过 两年 多 的 呼 吁 ,棉 花 直补 政 策 况 、重量 、 品质 较 为 良好 ,此 次发 现 的火 烧棉 已有所 松 动 ,十 几个 涉 棉部 门 已统一 思想 ,认 现象应为个案 ,但火烧棉直接装载很容易带来
. 9 0—0 . 9 4 元/ 5 0 0 克 ;油 菜 籽2 . 4 0~2 . 4 5 元/ 5 0 0 近 日,山 东青 岛检 验 检疫 局 在 对一 批美 国 0 进 境 的棉 花 实施 检 疫 时 ,发 现集 装 箱 中一个 棉 克 。
◎财经微 博
●谭 雅玲 中国外 汇投 资研 究 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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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棉 麻 流 通 经 济 I M 缅 凶 逮 磊
◎信息快递
●棉 花直 补政 策有 所松 动
包 棉花为火烧 棉 。据相关 负责人介 绍 ,今年
XX省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资格认定实施细则-
广省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资格认定实施细则(暂行)-法律教育网第一条根据《办〈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国办发[201]65号),特制定广省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述棉花收购和加工企业,指我省在棉产区联营、设点、委托收购和加工棉花的企业.第三条资格认定的范围。
凡在广省境内,从事棉花收购、加工的企业,均需按本办法进行资格认定。
本细则颁布前经省府批准的已具有棉花经营权的企业若要从事棉花收购、加务,也需进行资格认定。
第四条棉花收购企业:(一)棉花收购企业必须在产棉区具备棉花收购站。
收购站可以采取联营和合作等形式。
(二)棉花收购企业在100万元以上,自有流动50万元以上。
(三)收购站的:1、场地设置。
棉花收购站外场面积不少于500,露天货场不少于1000,棉花仓库或仓棚不少于200.办公区与收购场地要严格分开。
具有符合国家棉花标准规定的试衣室、分级室和小样贮藏室等。
2、仪器及实物配备。
至少应配备当年棉花品级实物标准1套、原棉水份测定仪1台、衣分试轧机2台,籽棉水份测湿仪2台,以及磅秤、衣分秤等.检测设备、仪器应经计量检定合格。
3、质量检验人员配备。
收购站必须配备经国家劳动、门**有关部门考核合格的专职棉花品质检验人员2人以上,并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棉花质量检验环境条件。
4、消防安全要求。
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备,安全消防条件经县级以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第五条棉花加工企业:(一)场地要求。
棉花加工厂生产区占地面积在15亩以上,厂内办公区、加工区要严格分开。
(二)主要机械设备的配备.清花车间应配备清花机1台,生产车间应配有轧花加工用的80片以上锯齿轧花机1台以上,打包车间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动力双箱或液压双箱打包机等;试验室配备棉花品级实物标准及衣分试轧机、衣分秤、原棉水份测定仪、磅秤、棉纤维强力仪、棉纤维长度仪、成熟度测定仪、马克隆值测定仪、烘箱、原棉杂质分析机等;加工生产棉短绒的轧花厂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锯齿剥绒机及棉短绒标准,棉短绒化验室仪器等。
树标杆:提升棉花质量山东纤检出新招
树标杆:提升棉花质量山东纤检出新招马翠;刘小民【期刊名称】《中国纤检》【年(卷),期】2016(000)008【总页数】3页(P39-41)【作者】马翠;刘小民【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2014年,随着棉花临时收储政策的取消,棉花加工企业直接面向市场,山东省开工的棉花加工企业大幅减少,加工量出现断崖式下滑,公检量100吨以上的企业从2013年的292家下降到2015年的121家,棉花公检量也从2013年的78.4万吨下降到2015年度的15.6万吨。
取消收储政策后,众多的棉花加工企业搁浅在市场的大潮中。
带着这个疑问,记者走访了山东省内部分纺织企业和棉花加工企业。
“收储期间,棉花直接卖给国家,加工企业以收储为指挥棒,只管生产交储,棉花加工厂不需要也没必要了解纺织企业的需求,只想着快收、快加、快入。
粗放式加工造成棉花质量有所下降特别是异性纤维含量和一致性问题尤为突出。
我们宁愿多花钱买精挑‘三丝’的棉花,也不愿意买便宜的‘三丝’含量高的棉花。
”山东省临清市华航棉纺织有限公司的质量负责人告诉记者。
棉花加工厂也是满腹委屈,“籽棉是从农户手里收来的,都混在一起,‘三丝’含量高,要是再雇人挑拣、费用不便宜。
不收储了,市场上棉花的价格这么低,怎么干啊!只能关门大吉了!”德州一家已经停工一年之久的棉花加工厂老板如是说。
众多企业关门歇业,表面看是收储政策取消引起的“后遗症”,但深究还是棉花生产与消费的矛盾没有很好解决。
收储时期,生产与消费不用打交道,有问题也不会暴露;取消收储了,双方直接对接,问题就出来了。
棉花加工厂的生产理念还停留在收储时期,不了解纺织企业对原料的质量需求;同时纺织企业在进行设备改造、产品升级,对原料质量要求越来越严。
一方在原地踏步,对接的另一方早已大步向前,怎能对接呢?因此,棉花生产需要一场供给侧改革,只有棉花供给质量有效提高,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
作为棉花质量的监管者,纤检机构也下了大力气治理棉花质量问题,针对棉花中普遍存在的异性纤维,山东省纤检局多次反复跟企业强调“禁止使用化纤编织袋等非棉布口袋盛装棉花;禁止使用有色的或非棉线绳扎棉袋口”“严格执行《避免在棉花采摘、销售、加工过程中混入异性纤维的暂行规定》”。
山东省政府令230号_关于公布省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省民委
30
15
70
内地居民赴澳门3个月多次商务 签注审批
省公安厅
60
10
71
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 定
省公安厅
60
60
72 台湾居民回大陆定居审批
省公安厅
60
60
73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 买审批
省公安厅
10
7
—8—
序号
项目名称
74 集会、游行、示威审批
实施机关
省公安厅
审批时限 (工作日)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20
15
跨市1个工作 跨市1个工作 日反馈市级;跨 日反馈市级; 省路线的核准,跨省路线的核
根据沿途省 准,根据沿途省 意见反馈市级 意见反馈市级
89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审批 省公安厅
7
5
—9—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90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 范设施设计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省公安厅
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
变更:非学历 变更:非学历
关于棉花打假专项行动督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棉花打假专项行动督查情况的报告国家经贸委质量技监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棉花打假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的要求,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质量技监局、工商局、供销总社和原纺织局抽调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从12月8日至18日,对河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等8个棉花主产省开展棉花打假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供销总社派了7个检查组,开展本系统的自查自纠。
国家经贸委、质量技监局、供销总社的负责同志也分赴河南、江苏、河北检查棉花打假工作,并与有关省政府主要领导交换了意见。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8个棉花主产省贯彻落实《紧急通知》的基本情况从督查情况看,棉花主产省一致认为国务院决定在全国立即开展棉花打假专项行动,完全正确,非常必要。
《紧急通知》下发后,各地对棉花打假专项行动思想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思想重视。
各级党委、政府对棉花打假专项行动旗帜鲜明,态度坚决。
山东、河南、河北、湖北、江西省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及时作出批示;分管省领导亲自动员和部署,督导打假;有关市、县主要领导亲临打假一线。
二是行动迅速。
11月26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对河南尉氏县大桥乡供销社棉花掺杂使假问题曝光后,根据总理指示精神,河南省连夜组织专案组奔赴案发地,对案件进行彻查。
11月30日,《紧急通知》下发后,各省相继发出通知,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11月底至12月初,各地棉花打假专项行动全面展开。
三是措施有力。
各地都成立了由分管领导负责的棉花打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逐级设立、公布了棉花打假举报电话,广泛发动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从大案、要案和棉花收购、加工非法活动重点地区入手,形成集中打假的强大攻势,取缔了一批多年来无法解决的非法棉花交易市场,端掉了一批掺杂使假窝点,捣毁了一批造假设备,查封了一批掺杂使假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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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关于对全省棉花加工企业进行年度复查和清理整顿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产品购销
【发文字号】鲁发改经贸[2010]1277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0.10.15
【实施日期】2010.1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关于对全省棉花加工企业进行年度复查和清理
整顿的通知
(鲁发改经贸〔2010〕1277号)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工商局、质监局:
新棉已上市,为了规范棉花市场秩序,提高棉花加工质量,加快推进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根据《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工商局、质监局令第49号)、《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山东省棉花收购与加工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1]83号)等规定,以及9月27日全国棉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请各地对棉花加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复查和清理整顿。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和清理整顿的时间和方式
10月15日-11月10日,对棉花加工企业进行全面复查和清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