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国土资源数据服务目录体系规范》等36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合集下载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03.22•【文号】自然资发〔2024〕57号•【施行日期】2024.03.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正文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经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批准,部领导同意,现将《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然资源部2024年3月22日附件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处理活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或在境外履行自然资源部门职责过程中开展的自然资源领域非涉密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自然资源领域数据,是指在开展自然资源活动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主要包括基础地理信息、遥感影像等地理信息数据,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水、湿地、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国土空间规划数据,用途管制、资产管理、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开发利用、不动产登记等自然资源管理数据。

本办法所称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处理者(以下简称数据处理者),是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处理活动的自然资源行业各类单位。

本办法所称数据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6.20•【字号】•【施行日期】2023.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有效发挥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在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带动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了《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6月2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确定第三章项目管理和服务第四章工作职责第五章附则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落地落实,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发〔2022〕19号)要求,有效发挥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以下简称“省高质量发展项目”)在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支撑带动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高质量发展项目是指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符合国家和省相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标准和要求,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评估论证,纳入山东省重点项目督导服务平台推进实施的项目。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除省重大项目外,年度其他省级重点项目整合为省高质量发展项目。

第三条按照建设阶段划分,省高质量发展项目分为建设项目和准备项目。

(一)建设项目是当期能够顺利建设、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的项目,包括新开工项目和续建项目。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1.11.22•【字号】鲁自然资规〔2021〕7号•【施行日期】2021.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登记管理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11月22日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依据《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测绘单位实施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前,应当通过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办理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登记。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包括:1.大地测量;2.测绘航空摄影;3.摄影测量与遥感;4.工程测量;5.海洋测绘;6.界线与不动产测绘;7.地理信息系统工程;8.地图编制;9.导航电子地图制作;10.互联网地图服务。

第三条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登记实行分级管理。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全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登记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属于省自然资源厅直接管理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登记工作;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登记工作。

第四条省自然资源厅负责下列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登记:(一)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二)省外测绘单位在我省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三)涉外测绘地理信息项目。

设区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跨两个以上县(市、区)行政区域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登记工作。

其他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登记工作,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由项目总承接方进行统一登记。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0.05.06•【字号】•【施行日期】2020.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测绘资质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事中事后监管,省自然资源厅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和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一)受检的单位2020年省级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共确定36家受检资质单位(详见附件1)。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丙、丁级质量监督检查受检单位数量,应当不少于本行政区域内资质单位总数的15%。

(二)检查的内容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

检查范围为测绘资质单位2018—2019年完成的各类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重点是测绘航空摄影、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等项目成果。

主要内容包括: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检查报告等技术文档编写的正确性以及内容的完整性;引用起始成果、资料的合法性、正确性和可靠性;成果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成果资料(包括:各级控制、图件、成果等);外业检测成果成图的数学精度、地理精度;项目中使用的仪器、设备等的检定情况及其精度指标与项目设计文件的符合性;项目中使用软件的测试情况;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组织检查的方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省自然资源厅和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实施。

其中甲、乙级资质单位的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组织,省测绘产品质量检验站负责具体实施,检查的时间另以通知单的形式提前3天通知受检单位。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评定》等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公告第号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评定》等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公告第号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评定》等47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公告2018年第18号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评定》等47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评定》等47项山东省地方标准(不随文件发送)山东省质监局2018年8月17日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DB37/T3240-2018农作物种植面积遥感监测技术规程大蒜2018-08-172018-09-172DB37/T3241-2018农作物种植面积遥感监测技术规程冬小麦2018-08-172018-09-173 DB37/T3242-2018农作物种植面积遥感监测技术规程马铃薯2018-08-172018-09-174DB37/T3243-2018棉花2018-08-172018-09-175DB37/T3384-2018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评定2018-08-172018-09-176DB37/T3385-2018法律援助服务标准2018-08-172018-09-177DB37/T593-2018车用乙醇汽油加油站设计施工验收规范2018-08-172018-09-178DB37/T714-2018水产苗种渔药残留检测抽样技术规范DB37/T714-20072018-08-172018-09-179DB37/T1931-2018铅酸蓄电池全生命周期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37/T1931-20112018-08-172018-09-1710DB37/T3386-2018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导则2018-09-1711DB37/T3387-2018城市河道淤泥利用规范2018-08-172018-09-1712DB37/T3388-2018气候影响评价指南2018-08-172018-09-1713DB37/T3389-2018设施蔬菜寡照灾害预警等级2018-08-172018-09-1714DB37/T3390-2018农业气象服务规范日光温室2018-08-172018-09-1715DB37/T3391-2018城市公共汽电车维护技术导则2018-08-172018-09-1716DB37/T3392-2018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管理规范2018-08-172018-09-17DB37/T3393-2018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2018-08-172018-09-1718DB37/T3394-2018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技术指南2018-08-172018-09-1719DB37/T3395-2018小麦根腐病综合防治技术规程2018-08-172018-09-1720DB37/T3396-20182018-08-172018-09-1721DB37/T3397-2018玉米粗缩病综合防控技术规程2018-08-172018-09-1722DB37/T3398-2018番茄品种(系)抗灰叶斑病鉴定技术规范2018-08-172018-09-1723DB37/T3399-2018花生品种(系)抗茎腐病田间鉴定技术规范2018-08-172018-09-1724DB37/T3400-2018体育用人造草面层检验验收规范2018-08-172018-09-1725DB37/T3401-2018体育用人造草面层维护保养指南2018-08-172018-09-1726DB37/T3402-2018体育用人造草面层原材料要求及施工指南2018-08-1727DB37/T3403-2018小麦品种(系)抗腐霉根腐病田间鉴定技术规范2018-08-172018-09-1728DB37/T3404-2018小麦品种(系)抗茎基腐病田间鉴定技术规范2018-08-172018-09-1729DB37/T3405-2018动物微生物饲料添加剂中植物乳杆菌的检测2018-08-172018-09-1730DB37/T3406-2018水产品中三嗪类、酰胺类、二硝基苯胺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2018-08-172018-09-1731DB37/T3407-2018“老字号”品牌价值测算2018-08-172018-09-1732DB37/T3408-2018“老字号”企业分型评价要求2018-08-172018-09-1733DB37/T3409-2018“山东老字号”认定通则2018-08-172018-09-1734DB37/T3410-2018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2018-08-172018-09-1735DB37/T3411-2018主要造林树种育苗技术规程2018-08-172018-09-17主要造林树种造林技术规程2018-08-172018-09-1737DB37/T3413.1-2018设施大棚熊蜂授粉技术规程第1部分:番茄2018-08-172018-09-1738DB37/T3413.2-2018设施大棚熊蜂授粉技术规程第2部分:樱桃2018-08-172018-09-1739设施蔬菜病虫害防治技术第1部分:黄瓜灰霉病2018-08-172018-09-1740DB37/T3414.2-2018设施蔬菜病虫害防治技术第2部分:温室白粉虱S2018-08-172018-09-1741DB37/T3414.3-2018设施蔬菜病虫害防控技术第3部分:番茄斑萎病毒病2018-08-172018-09-1742DB37/T3414.4-20182018-08-172018-09-1743DB37/T3414.5-2018设施蔬菜病虫害防治技术第6部分:桃蚜2018-08-172018-09-1744DB37/T3414.6-2018设施蔬菜病虫害防治技术第6部分:桃蚜2018-08-172018-09-1745DB37/T3414.7-2018设施蔬菜病虫害防治技术第7部分:甜瓜黄斑病毒病2018-09-1746DB37/T3414.8-2018设施蔬菜病虫害防治技术第8部分:西瓜花叶病毒病2018-08-172018-09-1747DB37/T3414.9-2018设施蔬菜病虫害防治技术第9部分:小西葫芦花叶病毒病2018-08-172018-09-17。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采集规范》等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第号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采集规范》等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第号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采集规范》等14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公告2017年第16号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采集规范》等14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采集规范》等14项山东省地方标准(不随文件发送)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12月13日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1DB37/T3064-2017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采集规范2017-12-132018-01-132DB37/T3065-2017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管理规范2017-12-132018-01-133DB37/T3066-2017加氢反应器定期检验规则2017-12-132018-01-134DB37/T3067-2017压力容器硬度检测2017-12-132018-01-135DB37/T3068-2017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安全使用规则2017-12-132018-01-136DB37/T3069-2017球形储罐现场制造监督检验规则2017-12-132018-01-137DB37/T3070-2017良好农业规范出口金银花操作指南2017-12-132018-01-138DB37/T3071-2017良好农业规范出口苦瓜操作指南2017-12-132018-01-139DB37/T3072-2017良好农业规范出口茄子操作指南2017-12-132018-01-1310DB37/T3073-2017良好农业规范出口豌豆操作指南2017-12-132018-01-1311DB37/T3074-2017良好农业规范出口杏鲍菇操作指南2017-12-132018-01-1312DB37/T3075-2017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评价2017-12-132018-01-1313DB37/T3076-2017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价2017-12-132018-01-1314DB37/T3077-2017砂滤-植物耦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技术规程2017-12-132018-01-13。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 第1部分:应用迁移》等31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6年第5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 第1部分:应用迁移》等31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6年第5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第1部分:应用迁移》等31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5号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第1部分:应用迁移》等31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第1部分:应用迁移》等31项山东省地方标准(不随文件发送)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4月29日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1DB37/T148-2016阳信鸭梨栽培技术规程2016-04-292016-05-292DB37/838-2016沿海港口能源消耗限额2016-04-292016-05-293DB37/839-2016营业性道路运输企业载客汽车燃料消耗限额2016-04-292016-05-294DB37/840-2016营业性海运船舶燃料消耗限额2016-04-292016-05-295DB37/841-2016营业性道路运输企业载货汽车燃料消耗限额2016-04-292016-05-296DB37/T2751-2016高压实镍钴锰酸锂正极材料通用技术要求2016-04-292016-05-297DB37/T2752-2016通讯基站及储能用磷酸铁锂电池组通用技术条件2016-04-292016-05-298DB37/T2753.1-2016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第1部分:应用迁移2016-05-299DB37/T2753.2-2016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第2部分:应用部署2016-04-292016-05-2910DB37/T2761.1-2016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第1部分:线划电子地图2016-05-2911DB37/T2761.2-2016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第2部分:框架数据2016-04-292016-05-2912DB37/T2761.3-2016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第3部分:服务接口2016-04-292016-05-2913DB37/T2762-2016山东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生生产技术与管理规范2016-04-292016-05-2914DB37/T2763-2016地理标志产品平邑金银花2016-04-292016-05-2915DB37/T2764.1-2016金银花种植技术规程第1部分:扦插育苗2016-04-292016-05-2916DB37/T2764.2-2016金银花种植技术规程第2部分:整形修剪2016-04-292016-05-2917DB37/T2764.3-2016金银花种植技术规程第3部分:采收及产地初加工2016-04-292016-05-2918DB37/T2765-2016光伏大棚茶叶生产技术规程2016-04-292016-05-2919DB37/T2766-2016长蛸养成和越冬技术规范2016-04-292016-05-2920DB37/T2767-2016刺参池塘中间培育技术规范2016-04-292016-05-2921DB37/T2768-2016海带种质资源收集与保存技术规范2016-04-292016-05-2922DB37/T2769-2016海水鱼循环水养殖技术规范2016-04-292016-05-2923DB37/T2770-2016海洋生态系统服务评估技术导则2016-04-292016-05-2924DB37/T2771-2016黄颡鱼池塘生态养殖技术规程2016-04-292016-05-2925DB37/T2772-2016六线鱼亲鱼培育技术规范2016-04-2926DB37/T2773-2016脉红螺苗种繁育技术规范2016-04-292016-05-2927DB37/T2774-2016日本沼虾苗种繁育技术规程2016-05-2928DB37/T2775-2016水产品中己烯雌酚及其代谢物残留量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016-04-292016-05-2929DB37/T2776-2016乌醴集约化无公害养殖技术规范2016-04-292016-05-2930DB37/T2777-2016缢蛏底播增殖技术规范2016-04-292016-05-2931DB37/T2778-2016中华绒螯蟹稻田养殖技术规范2016-04-292016-05-29。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审核批准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公告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审核批准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公告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审核批准的乙丙丁级测绘资
质单位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公布日期】2018.02.09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审核批准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
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山东省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乙丙丁级测绘资质专业标准》,2017年1月至12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共审核批准了济南市城市规划咨询服务中心等128家单位取得测绘资质,其中乙级26家,丙级53家,丁级49家。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审核批准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名单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2月9日附件
2017年审核批准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3•【字号】鲁政发[2012]47号•【施行日期】2012.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鲁政发〔2012〕4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在保障木材及林产品供给、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中具有核心地位,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

制定实施《规划》是落实国务院“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的重要举措。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统筹好林地资源的保护利用,积极构建全省林地“一张图”、调查监测“一盘棋”、森林资源“一套数”为基础的一体化监测体系。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和森林保有量等主要指标,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要认真分解《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科学的监测、评估、统计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实现“绿色山东”、“生态山东”宏伟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11月23日山东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目录第一章林地保护利用形势分析第一节规划背景第二节林地资源现状第三节森林类别与结构第四节林地保护利用现状第五节规划的重要意义第二章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规划原则第三节规划依据第四节规划目标、指标第五节主要任务及措施第六节宏观调控第三章区域布局第一节区域划分第二节保护利用方向第四章林地保护第一节用途管制第二节分级管理第三节森林保护第四节林地增量第五节节约用地第五章林地利用第一节优化结构第二节保障重点第三节科学经营第四节持续利用第六章区域管理第一节主体功能区规划第二节区域差别管理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体系第一节完善法规制度第二节完善规划体系第三节健全管理制度第四节保护利用林地第五节强化调节机制第六节加强基础建设第一章林地保护利用形势分析第一节规划背景2010年7月25日,国务院以国函〔2010〕69号文件批复了《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国土勘探和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国土勘探和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国土勘探和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能源局•【公布日期】2021.09.26•【字号】鲁财资环〔2021〕32号•【施行日期】2021.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国土勘探和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能源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能源局:为进一步规范国土勘探和治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国土勘探和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能源局2021年9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预算编制第三章预算执行第四章资金管理监督第五章附则山东省省级国土勘探和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级国土勘探和治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国土勘探和治理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开展国土勘探和治理相关项目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性地质勘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地质环境调查监测和地质灾害防治,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利用和使用,基础测绘,土地综合整治和国土资源能力建设等支出。

第四条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组织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对支出政策进行审核,牵头预算绩效管理,下达拨付资金等。

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具体执行,研究制定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和任务清单,对资金支出进度、使用绩效以及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负责。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地震台站编码规则》等33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7年第14号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地震台站编码规则》等33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7年第14号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地震台站编码规则》等33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公告2017年第14号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山东省地震台站编码规则》等33项山东省地方标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DB37/T2978-2017表面活性剂型温拌沥青混合料技术规范2017-10-252017-11-253樱桃谷肉鸭饲养标准2017-10-252017-11-255DB37/T3003-20172017-10-25 2017-11-257DB37/T3023.1-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1部分:甲酸离子色谱法2017-10-252017-11-259DB37/T3023.3-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3部分:氯乙酸离子色谱法2017-11-2511DB37/T3024-2017高速公路入口自助发卡操作和管理规范2017-10-252017-11-2513DB37/T3026-2017土工合成材料四向拉伸塑料土工格栅技术要求2017-10-252017-11-2515DB37/T3028-2017化妆品中8种磺胺类抗生素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017-10-252017-11-2517DB37/T3030-2017化妆品中斑蝥素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7-10-2519DB37/T3033-2017化妆品中富马酸二甲酯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2017-11-2522DB37/T3035-2017化妆品中抗氧化剂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和叔丁基对苯二酚(TBHQ)的测定气相色谱法2017-10-25 2017-11-2524DB37/T3037-2017化妆品中乌头碱及其盐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017-10-252017-11-2526DB37/T3039-2017化妆品中溴硝丙二醇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2017-10-252017-11-2528DB37/T3041-2017饲料中磷、硫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2017-10-252017-11-2530DB37/T3043-2017饲料中盐酸吗啉胍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7-10-252017-11-2532DB37/T3045-2017苦楝栽培技术规程2017-10-252017-11-25。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1.10.28•【字号】鲁自然资规〔2021〕4号•【施行日期】2021.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勘单位主管部门,有关地勘单位,厅属有关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切实提高项目质量、资金使用效益和绩效管理水平,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山东省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9月28日山东省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提高项目质量、资金使用效益和绩效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财政出资的各类地质勘查项目(以下简称地勘项目),包括区域地质调查、矿产勘查、海洋地质调查、水工环地质调查、物化遥勘查、地质科学研究等项目。

第三条地勘项目管理应遵循地质工作规律和行业技术规范,坚持基础性公益性原则,强化地质成果应用转化,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地质支撑。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四条省自然资源厅依据国家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部省合作战略协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勘查专项规划和省自然资源厅年度重点工作等,印发年度地勘项目立项指南,明确工作要求、目标任务、立项重点、立项方式、立项建议书编制等事项。

第五条省级地勘项目立项实行项目库管理。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勘单位主管部门、有关地勘单位等按照年度地勘项目立项指南要求,提交立项建议书,报送省自然资源厅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

省自然资源厅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立项建议进行筛选,综合考虑年度立项要求,建立项目库。

第六条地勘项目的拟定采取专家论证方式。

专家依据年度地勘项目立项指南,对项目库中的项目进行论证打分排序,按照年初预算规模,提出年度项目安排建议。

山东省强制性地方标准及已经立项项目汇总表

山东省强制性地方标准及已经立项项目汇总表

现行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
正在修订之中
二氧化钛颜料产品能耗限额
现行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
高炉炼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现行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
公共建筑采暖空调能耗限额
现行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省质监局
正在修订之中
供热综合能耗限额 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黄金选矿耗电限额 黄原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 &,,$)()!& &,,*)+)!
标准名称 燃气设施专用标志及设置要求
标准状态
提出单位
现行 山东省建设委员会
责任部门
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
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纤维环向 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城镇居民用水户表计量工程技术规 程 大型游乐设施维护保养要求 地理标志产品 乐陵金丝小枣 地理标志产品 安丘大姜 地理标志产品 昌邑丝绸 地理标志产品 青州蜜桃 地理标志产品 潍县萝卜 电梯标志和标识 钓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 木家具产 商品 标识 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规范
标准名称
标准状态
提出单位
责任部门 备注
炼油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现行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
炼油企业单位能量因数能耗限额
现行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
轮胎产品能耗限额
现行 省经济和信息化品综合能耗限额
现行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
正在修订之中
农村生物质燃气供应系统设计规范 现行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
现行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
正在修订之中
选煤综合能耗限额
现行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
正在修订之中
沿海港口能源消耗限额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63号文件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63号文件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63号文件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1.27•【字号】鲁政办发〔2015〕52号•【施行日期】2015.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63号文件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52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已公开发布,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事项界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进场项目目录管理。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凡是列入目录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转让、产权交易、药械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必须在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

主要包括八大类:1.政府投资、使用国有资金(含财政性资金)投资以及国有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应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工程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2.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3.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矿业权出让转让;4.国有(集体)产权、股权、经营权、文化产权、知识产权转让;5.药品、大型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6.特种行业经营权,城市道路经营权,行政机构及法院罚没物、判决物,路桥和街道冠名权,大型户外广告经营权;7.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及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等非公共资源交易的项目;8.依法应该公开招标(采购)的其他项目和其他规定的社会公共资源交易事项。

对上述入场交易项目的范围和限额标准实行目录管理,省政府根据实际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纳入管理。

山东省测绘资质管理办法-鲁国土资发[2004]155号

山东省测绘资质管理办法-鲁国土资发[2004]155号

山东省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正文:---------------------------------------------------------------------------------------------------------------------------------------------------- 山东省测绘资质管理办法(鲁国土资发[2004]155号2004年8月17日)第一条为了规范测绘资质管理,维护测绘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测绘局《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测绘资质分甲、乙、丙、丁四级。

其中甲级测绘资质包括甲(特)级和甲级。

甲、乙级测绘资质的具体条件和作业限额执行国家测绘局颁布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具体条件和作业限额执行国家测绘局颁布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和省厅制定的《丙、丁级测绘资质专业标准调整内容》(见附件)。

第四条测绘资质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并负责向国家测绘局转报甲级测绘资质的有关材料。

省直、中央驻济单位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直接报送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审查、发证。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受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初审工作,并负责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经初审合格的有关材料。

县以上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申请各等级测绘资质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四)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五)具有与申请测绘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测绘生产能力。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2.04.11•【字号】鲁国土资发[2012]33号•【施行日期】2012.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2]33号)各市国土资源局:《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已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地认真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函告省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103号)文件精神,为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细则。

1 总则1.1目的和任务1.1.1 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1.1.2 建立全省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调查成果,在完成土地登记工作的同时,同步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1.2依据1.2.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2007]第62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2004]第28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72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5、《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0 号)6、《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7、《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8、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9、《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02年11月22日)10、《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17 号)11、《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土籍字[1995]第26号)12、《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1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1.2.2 技术规范1、《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3、《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试行)》(国土籍字[1998]第36号)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5、《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57号)7、《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8、《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号)9、《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10、《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11、《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12、《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103号)13、《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14、《城市测量规范》(CJJ8-99)1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16、《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91)17、《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建设规范》(CH/T 2008-2005)1.3工作范围和比例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1.23•【字号】聊政发〔2017〕55号•【施行日期】2017.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发〔2017〕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6〕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51号文件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5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47号文件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55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市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强化大数据对政府治理、市场监管、经济发展、社会民生服务的支撑作用,现就促进大数据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统领,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融合发展需求为导向,推动“数据、技术、应用、安全”四位一体协同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需求导向。

注重大数据发展与“智慧聊城”“互联网+”发展相结合,围绕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着力解决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问题,突出应用,注重实效。

2.坚持集约统筹。

以公共数据集中统一、社会数据百花齐放、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为原则,建立健全大数据发展体制机制。

在全市推行大数据基础支撑云服务模式,实现资源集约化利用,坚决遏制分散建设、重复投资、信息孤岛和数据割据等现象。

充分发挥大数据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作用,营造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实现各领域大数据发展齐头并进。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库省市县协同更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库省市县协同更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库省市县协同更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3.08.29•【字号】鲁自然资字〔2023〕124号•【施行日期】2023.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库省市县协同更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124号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国土测绘院:《山东省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库省市县协同更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8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技术方法第四章质量管理第五章成果管理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山东省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库省市县协同更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山东省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库省市县协同更新,统筹协调省市县基础测绘工作,推动基础测绘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依据《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库的建设、更新和维护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山东省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库是基于省市县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经转换、重构和聚合,形成的全省统一的以基础地理实体为主体的数据库。

第三条山东省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库(以下简称实体数据库)省市县协同更新坚持全省一体、分级负责,只测一次、多级复用,标准一致、跨级融合,全息一库、智能组装的原则。

第四条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实体数据库建设、更新和维护的统筹协调、总体设计、组织实施等工作。

省国土测绘院具体承担实体数据库建设、更新和维护工作,负责全省(除青岛市外)省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更新。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更新、汇交。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青岛市全域的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更新、汇交,所辖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承担任务由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2.08.22•【字号】鲁自然资字〔2022〕111号•【施行日期】2022.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2〕111号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鲁安发〔2022〕8号)要求,为加强地质勘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地质勘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方法(一)分级标准。

按照鲁安发〔2022〕8号文件规定,地质勘查单位确定为Ⅱ类企业,实施常规监管。

地质勘查单位分级综合评估安全生产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投入、工艺和设备安全运行、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等情况,按照评估得分,从好到差分为“A、B、C、D”四个等级(具体评分指导标准详见附件)。

近3年内发生致人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判定为D级。

(二)分级程序。

地质勘查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按照分级指导标准进行自我诊断分级,并及时将自我诊断报告报送所在地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地质勘查单位自我诊断分级的基础上,对地质勘查单位自我诊断报告、定级情况进行审查或抽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本辖区内地质勘查单位进行诊断和分级。

地质勘查单位自我诊断分级、第三方诊断分级服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诊断分级,下级部门服从上级部门诊断分级。

(三)动态调整。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日常监督检查、诊断检查、事故及举报投诉发现问题等,对地质勘查单位分级实施动态调整,视具体情形予以升级或降级。

对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短板和缺陷,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创新举措执行落实不到位,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未有效建立运行,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突出、多次予以处罚或拒不执行监管检查指令,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存在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状况情形的,给予降级或直接判定为低等级。

山东:加强国土资源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山东:加强国土资源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山东:加强国土资源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佚名
【期刊名称】《浙江国土资源》
【年(卷),期】2017(0)6
【摘要】近日,山东省质监局在济南主持召开了地方标准专家审查会议,对山东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起草的《国土资源数据服务目录体系规范》和《地籍数据质量控制规范》两个地方标准进行了审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树民表示,随着信息化的迅速发展,
【总页数】2页(P29-30)
【关键词】国土资源厅;山东省;标准规范;数据质量控制;地方标准;服务目录;资源数据;信息中心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652.3
【相关文献】
1.加强山东社会责任体系建设——关于青岛市城阳区政府社会责任体系建设的调查[J], 山东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课题组
2.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全面规范行政行为——陕西省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加强“五大体系”建设的经验 [J], 姚宏
3.编牢安全网筑实防护墙——山东省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做法[J], 刘树亮
4.文明之花在泰山脚下绽放——山东省泰安市国土资源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做法[J], 刘相玉
5.建立新体系走出新路子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在全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试点工作暨队伍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J], 孙文盛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国土资源数据服务目录体系规范》等36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公告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国土资源数据服务目录体系规范》等36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国土资源数据服务目录体系规范》等36项山东省地方标准(不随文件发送)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8月18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DB37/T2526.5-2017
农业社会化服务第5部分:粮食烘干
2017-08-18
2017-09-18
2
DB37/T2526.6-2017
农业社会化服务第6部分:农资服务规范
2017-08-18
2017-09-18
3
DB37/T2975-2017
国土资源数据服务目录体系规范
2017-08-18
2017-09-18
4
DB37/T2976-2017
地籍数据入库质量控制规范
2017-08-18
2017-09-18
5
DB37/T2979-2017
公路沥青路面就地再生施工技术规程
2017-08-18
2017-09-18
6
DB37/T2980-2017
钢桥面浇注式沥青混凝土铺装施工技术规程
2017-08-18
2017-09-18
7
DB37/T2981-2017
地铁和轻轨防雷检测技术规范
2017-08-18
2017-09-18
8
DB37/T2982.1-2017
海洋牧场建设规范第1部分:术语和分类
2017-08-18
2017-09-18
9
DB37/T2982.2-2017
海洋牧场建设规范第2部分:调查与选址
2017-08-18
2017-09-18
10
DB37/T2982.3-2017
海洋牧场建设规范第3部分:布局与布放
2017-08-18
2017-09-18
11
DB37/T2982.4-2017
海洋牧场建设规范第4部分:监测与评价
2017-08-18
2017-09-18
12
DB37/T2982.5-2017
海洋牧场建设规范第5部分:养护与管理
2017-08-18
2017-09-18
13
DB37/T2983-2017
海图电子地图规范
2017-08-18
2017-09-18
DB37/T2984-2017
海洋与渔业数据服务接口规范
2017-08-18
2017-09-18
15
DB37/T2985-2017
海洋与渔业数据目录规范
2017-08-18
2017-09-18
16
DB37/T2986.1-2017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通则第1部分:制造业
2017-08-18
2017-09-18
17
DB37/T2996-2017
常用粗饲料收储与加工标准
2017-08-18
2017-09-18
18
DB37/T2997-2017
干旱山地造林雨水蓄存利用工程建设技术规程
2017-08-18
2017-09-18
19
DB37/T2999-2017
林木容器育苗轻型基质
2017-08-18
2017-09-18
20
DB37/T2987-2017
地理标志产品塘崖贡米生产技术规程
2017-08-18
2017-09-18
21
DB37/T2988-2017
地理标志产品明水香稻生产技术规程
2017-08-18
2017-09-18
22
DB37/T2989-2017
地理标志产品曲阜香稻生产技术规程
2017-08-18
2017-09-18
23
DB37/T2990-2017
巢蜜生产技术规范
2017-08-18
2017-09-18
24
DB37/T2991-2017
水稻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规程
2017-08-18
2017-09-18
25
DB37/T2992-2017
稻田杂草综合治理技术规程
2017-08-18
2017-09-18
26
DB37/T2993-2017
畜禽尸体生物降解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堆制法
2017-08-18
2017-09-18
27
DB37/T2994-2017
光叶榉育苗技术规程
2017-08-18
2017-09-18
28
DB37/T2995-2017
副猪嗜血杆菌荧光定量PCR检测技术
2017-08-18
2017-09-18
29
DB37/T3000-2017
林木种质资源采集技术规程
2017-08-18
2017-09-18
30
DB37/T3001-2017
栒子育苗技术规程
2017-08-18
2017-09-18
31
DB37/T3004-2017
金银花无纺布容器嫩枝扦插育苗技术规程
2017-08-18
2017-09-18
32
DB37/T3005-2017
猪流行性腹泻病毒分离与RT-PCR检测技术
2017-08-18
2017-09-18
33
DB37/T3006-2017
金针菇菌渣蔬菜(茄果类·番茄)集约化育苗技术规程
2017-08-18
2017-09-18
34
DB37/T3007-2017
金针菇菌渣蔬菜(茄果类·辣椒)集约化育苗技术规程
2017-08-18
2017-09-18
35
DB37/T3008-2017
金针菇菌渣蔬菜(茄果类·茄子)集约化嫁接育苗技术规程
2017-08-18
2017-09-18
36
DB37/T3009-2017
猪全株玉米袋装发酵饲料生产与使用技术规范
2017-08-18
2017-09-1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