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热门8篇)
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热门8篇)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第1篇一、设立招标采购小组组长:校长联络员:总务科长成员:纪委书记分管后勤校长总务科专项负责人采购员使用单位负责人一名二、工作职责1.负责制定采购政策。
执行政策法规,组织市场调研,按照经济适用原则提交购买或招标方案。
2.负责招标组织工作。
每次招标活动都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认真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整个过程。
3.负责业务咨询。
要充分发挥招标采购智囊团作用,负责采购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宣传、解释、参谋和咨询工作。
4.负责招标项目的落实。
对每次招标活动要检查监督,确保落实,并负责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三、前期准备1.要加强计划性,尽量形成批量规模,吸引厂商,促进竞争,产生效益。
2.要加强市场调研,做好前期准备。
要首先做好选型工作,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做到胸中有数;公开招商并审核资质和业绩。
每项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据采购需求制定标书,标书内容应详细具体,以免引发争议。
4.要根据招标内容组织招标人员。
招标开始时负责介绍招标投标概况。
四、议事规则(一)基本宗旨招标小组成员代表学校和各使用单位的根本利益,必须公平公正,客观全面,不倾向或排斥某一确定的指标,并对个人的评标意见负责。
(二)组织纪律招标小组成员不得以招标名义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不得收受投标人的礼物,不得透露对中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以及评标有关情节。
凡是国家规定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不得变相交易方式,更不得变成个人行为,必须坚持集体决策。
凡是擅自违规操作,以个人身份所签协议和合同视为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材料出现问题,组长是第一责任者,工作组集体负责。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的亲属不能参与招标。
(三)评标原则坚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坚持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后,同质比价;坚持质量第一,以防止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带来后患;价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标;争取最大回报率。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投标活动,保障公平竞争,提高采购管理效率,特制定本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公司招投标管理机构由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设立招投标管理员,直接负责日常招投标管理工作。
第三章招标准备第三条在招标前,应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条件、要求等内容,并向相关供应商发布招标公告。
第四条招标文件应明确招标程序、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等内容,确保招标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投标参与第五条供应商在投标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按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第六条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编制,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合规。
第五章投标评审第七条招标评审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八条招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公平、合理。
第六章中标及合同签订第九条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应及时通知中标结果,并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商务谈判和合同签订。
第十条合同签订前,应对中标候选人的资质、信誉等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七章合同履行与管理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沟通协商,并依法处理。
第八章争议解决第十三条对于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第九章其他第十四条公司招投标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章附则第十六条本招投标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的招标投标管理,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本制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涉及招标投标的项目,包含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定义1.招标:指企业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需求,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行为。
2.投标:指供应商响应企业招标公告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采购单位:指企业为履行自身经营任务而实施采购活动的组织、单位或个人。
4.招标文件:指企业在招标过程中向供应商供应的有关采购项目的认真信息文件,包含技术规范、报价要求、合同条款等。
第二章招标程序第四条招标准备1.采购需求确定:企业相关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明确采购项目的基本要求和技术规范。
2.招标公告发布:企业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包含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条件、报名方式等。
3.招标文件编制:企业订立完整、准确的招标文件,包含技术规范、合同条款、评标标准等。
第五条投标报名1.投标人资格审核:企业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包含供应商的信誉、实力、资质等方面的评估。
2.投标文件领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凭有效证明文件领取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准备:供应商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定时提交。
第六条招标评标1.开标:企业在公开、透亮的环境下组织开标,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封、登记。
2.技术评标:企业成立评标委员会,依据技术要求、报价、综合评估等指标进行评标。
3.报价评标:企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估,确保价格合理、公平。
4.综合评标:企业综合考虑技术评标、报价评标等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七条中标确定1.中标通知:企业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并与其进行合同谈判。
2.签订合同:企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交货期限、支出方式等。
3.其他投标人通知:企业通知其他投标人投标结果,并在法定时间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管理条例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管理条例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加强管理,提高招标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合用于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级人民政府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依法依规从事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各类社会力量和各类经济组织竞争,有关部门应当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营造公开、透明、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
第五条招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评审、定标和履约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标文件第六条招标人应当依法依规编制招标文件,经组织部门审查合格后发布。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具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明确招标投标要求和标准。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格式;(三)招标条件和技术规范;(四)合同条款和履约保证金的支付要求。
第九条招标公告应当公开辟布,发布期限应当不少于十五天。
第十条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招标人、联系方式和报价截止日期;(二)招标文件的费用和获取方式;(三)投标人的资格审核条件和资料要求。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招标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误导性和歧义性的内容。
第三章投标文件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标准,制定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函;(二)投标报价及报价单;(三)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四)履约保证金和其他保证要求。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招标人规定的送达地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
第十五条投标文件不得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行贿、利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招标评审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评审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的招投标活动,保障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的招投标活动,包括物资采购、工程承包、服务业务等。
第三条公司招投标工作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第四条公司招投标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市场化、专业化、公平化的原则,提高招投标活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公司招标管理应当严格执行,招标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违反招标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不得向投标人泄漏招标文件、操纵招标结果等。
第六条公司招投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招标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第七条公司招投标管理应当加强监督检查,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能,防止投标人和相关人员参与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公司招标管理应当健全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和管理机制,加大对不良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招标人的诚信度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公司招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投标诚信档案,对招标人进行分类管理,及时更新招标人资质和业绩。
第十条公司招投标管理应当加强和拓展国际合作,提高对外招标管理的国际竞争力。
公司应当参与国际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提高国际招标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第十一条招标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招标项目的需求和要求,并遵循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环保要求,并应当将有关技术标准、程序要求等内容详细写明。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商务条件等作出详细规定,并提供充分的查询和了解途径。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和程序,确保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五条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投标人的需求,进行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的变更,并及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
第十六条招标文件应当确定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截标时间、开标时间等,明确各项时间节点和程序。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一」一、起草招标申请书经办部门会同需求部门、技术部门,按URS要求,起草《招标申请书》,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招标公告报批与公示招标申请书审批通过后,经办部门会同需求部门、技术部门、法务律师共同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公告报招标小组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
如投标邀请书则不需。
公司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如需要);如委托其他机构代理招标事宜,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三、资格预审有意投标的单位应按要求在十日内向经办部门提供准确、真实、详细的企业资质等方面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5.产品名目、技术、质量标准(含规格、型号、参数、颜色、功能等);6.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复印件);7.国家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8.使用说明、安装指导、调试及服务承诺;9.供货保障措施;10.近期销售客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1.报价及清单。
经办部门应汇总意向单位的资质资料,按照招标申请书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资格初步审查。
投标人应该为生产厂家,原则上不包括代理商或经销商(特殊情况除外)。
对拟通过资质初审的重点企业要一一进行用户访谈(电话或现场)或实地调研,出具《资质初审意见书》(见附件),报法务专员复核。
法务专员对《资质初审意见书》中通过单位的资质先进行内容复核,再采用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抽查,将《资质初审复核意见》报审监部审查。
资格预审通过后,需要备案的,经办部门将评审结果向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备案三日内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没有提出异议,经办部门向资格预审通过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
投标管理制度方案(13篇)_1
投标管理制度方案(13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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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1. 引言招投标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统一招投标活动,确保公平竞争、公开透明,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的体系。
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企业和政府来说都至关重要,能够有效降低采购风险,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2. 目的和范围2.1 目的2.2 范围3. 招标程序和要求3.1 招标公告在进行招标前,需要制定招标公告,明确招标范围、项目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内容,并通过合适的渠道发布。
3.2 投标文件准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介绍、资质证书、产品质量认证、价格清单等,确保信息齐全、真实有效。
3.3 开标和评标开标是指招标截止后公开进行的,用于揭示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评标是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过程。
3.4 中标结果公示在评标结束后,需要将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明确中标供应商的名称、中标金额以及其他重要信息。
4. 评标标准和方法4.1 评标标准评标标准是指用于评估和比较投标文件的一套准则和指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价格、质量、服务、交付期限等。
4.2 评标方法评标方法是指根据评标标准,采用一定的方法或模型进行评估,一般包括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两种方式。
5. 供应商管理和合同签订5.1 供应商管理对于中标供应商,需要建立供应商档案,并不定期进行评价和考核,保持供应商的稳定和可靠性。
5.2 合同签订在选定供应商后,需要与其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合同要求。
6. 招投标管理的监督和改进为了确保招投标管理制度的执行和效果,需要进行监督和改进。
6.1 监督通过内部审计、外部监督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招投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6.2 改进根据监督结果和实际运行情况,及时针对性地进行制度和流程的改进,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一、招投标管理制度概述招投标管理制度是指一种规范和规定了招标和投标活动的管理规程,旨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和投标过程,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招投标管理制度通常由一个组织或机构制定,并适用于该组织或机构的所有招标和投标活动。
二、招投标管理流程1.需求确定阶段:在招投标管理流程中,需求确定阶段是首要的步骤。
该阶段的目标是明确项目所需的具体需求和技术规范。
这一过程通常由项目相关人员和技术专家共同完成。
需要确定的内容包括项目目标、预算、招标文件的格式和内容等。
2.招标准备阶段:在这一阶段,招标方将根据需求确定阶段的结果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通常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邀请函、招标文件、标书模板等。
其中,招标公告是向公众宣告招标信息的重要渠道,招标邀请函则是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参与招标的邀请。
3.投标准备阶段:在这一阶段,投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对项目进行详细的调研和准备,并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通常包括项目方案、技术方案、投标报价、业绩证明、资质证书等。
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文件和信息。
4.开标阶段:开标是指在招标截止日期后,招标方公开、透明地接受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并进行评标的过程。
开标一般分为两个步骤:文件开封和评标。
文件开封阶段是指由招标方代表或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公开场合将投标文件的密封封皮打开,并记录相关信息,比如投标人的名称、报价等。
一般评标委员会是由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他们将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并对每个标项进行评分。
评标结果通常以评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并逐项公示。
4.报价和合同签订阶段:根据评标结果,招标方将与中标候选人进行谈判和商务洽谈,以确定最终的合同条款和报价。
双方达成一致后,将签订正式合同。
5.履约阶段: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招标方则需要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国家招投标管理制度
国家招投标管理制度一、国家招投标管理制度的概念及意义国家招投标管理制度是国家为规范、监督和管理招标工作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其核心目的是保障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进行,保护招标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
国家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既是国家对招标工作进行规范管理的需要,也是推动招标行业健康发展的保障。
国家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招标效率,降低招标成本,优化招标流程,提高招标质量,使招标工作更加透明、公正、公平。
同时,国家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落实,还有助于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国家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以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进行。
国家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公开透明原则:招标工作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各方对招标工作的整个过程都能够全面了解,真实反映招标工作的情况。
2. 平等竞争原则:招标工作应当实现公平的竞争环境,在招标过程中,各招标人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3. 公正公平原则:招标工作应当公正公平,依法依规进行,不偏袒任何一方,保护招标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4. 诚实守信原则:招标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招标工作相关规定,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5. 利益保护原则:招标工作应当保护国家利益和招标参与者的合法权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安全和稳定。
国家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招标工作的基本准则,是规范、监督和管理招标工作的重要基础,对于保障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三、国家招投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国家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1. 招标工作组织管理制度:包括招标工作组织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程序、权责关系等内容,确保招标工作的有序进行。
2. 招标工作法律法规制度:包括招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和完善,规范招标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篇1 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所属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一、公司对外一次*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五万元(含五万元)以上的;二、公司对外所有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的工程(包含项目劳务);三、公司对外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公司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总金额在**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的;四、公司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
第四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也是评标委员会成员。
小组成员包括:成本管理部部长、采购专员、使用部门分管副总、使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重大项目的招标增加法律顾问)。
招标工作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由成本管理部部长担任,其他成员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总经理直接负责对招标工作的监管。
第七条职能划分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由使用单位对招标项目进行申请。
二、经办部门:成本管理部三、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标,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四、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招投标活动的部门和人员,凡涉及我公司运营活动或资金支出的招投标项目,均需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招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足够的财务实力和技术能力,并依法具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第四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拒绝任何形式的欺诈、弄虚作假行为。
第五条招投标人应根据合同要求,确保招标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尊重和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第六条招投标人必须遵循诚信原则,不存在舞弊、串通、行贿行为,否则将受到严厉的处理。
第七条公开透明的招投标过程应当具有可追溯性,相关记录应保存备查,供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
第八条公司领导层应重视招投标活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避免因招投标问题造成损失。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各自职责,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招投标知识培训。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招投标项目档案,妥善保管相关文件,定期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文件安全性和隐私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招投标风险评估机制,制定相应应对措施,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招投标诚信评价机制,对参与招标活动的企业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合作。
第十三条员工参与招投标活动时,应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和流程,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利益输送、受贿行为。
第十四条公司发现员工或外部合作方存在违规行为时,应及时严肃处理,违规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外部合作伙伴的管理,确保合作方具备正当的资质和信誉,避免不良合作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不时进行修订和完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二章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第十七条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招标文件,并明确规定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评审标准和评审流程。
招投标部管理制度
招投标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部的管理工作,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提高招投标部工作效率,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招投标部全体员工,包括部门领导、员工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招投标部负责规划、组织、协调、管理公司的各项招投标业务,包括招标预算、代理招标、询价采购等。
第四条招投标部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合法的原则,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第五条招投标部应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护公司利益,履行职责,绝不能有失职、渎职等行为。
第六条招投标部应及时了解市场信息、掌握招标政策、法规和规范,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不断提升竞争力。
第七条招投标部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和权限,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工作,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招投标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其它相关部门建立密切合作关系,促进信息的交流和共享,协同工作,共同推动公司的招投标工作。
第九条招投标部应重视员工培训和团队建设,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形成高效和有战斗力的招投标团队。
第十条招投标部应建立并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招标风险,提前准备,以降低公司的招标风险。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招投标部设部门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
第十二条招投标部设技术支持组、招标组、合同组、采购组等职能部门。
第十三条招投标部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部门工作,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本职工作,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公司的招标工作。
第十五条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指标,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十六条招投标部主任具体职责如下:(一)全面负责招投标部的工作,制定工作目标、计划、政策和规定;(二)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监督工作进度和效果;(三)审批部门内的重大事项,包括人事调动、财务预算等;(四)代表公司参加重要招标会议,签署相关文件和合同。
招投标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
招投标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各企事业单位为了更好地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降低采购成本,普遍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活动。
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提高采购效益,制定本招投标管理制度。
二、招标范围及流程1. 招标范围1.1 本制度适合于企事业单位在采购过程中进行的招标活动。
1.2 依法应进行招标的采购项目都必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2. 招标流程2.1 项目立项2.1.1 根据需求,制定项目招投标计划。
2.1.2 确定采购方式,并组织招标工作组。
2.2 招标准备2.2.1 准备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
2.2.2 确定招标公告发布渠道,并进行公告发布。
2.3 投标活动2.3.1 完成投标文件的准备工作。
2.3.2 开标环节,确保投标文件的保密性和公正性。
2.4 评标活动2.4.1 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2.4.2 综合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
2.5 中标及合同签订2.5.1 进行中标公示,公示期满后签订采购合同。
2.6 结束招投标活动2.6.1 归档招投标相关。
2.6.2 招标工作组进行总结和评估。
三、投标文件要求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 封面及索引1.2 投标信1.3 报价及付款方式1.4 技术方案1.5 业绩和经验1.6 资格证明文件1.7 其他相关附件2. 报价要求2.1 投标单位需要提供明确的报价,包括总价和单项细目报价。
2.2 报价需要合理、透明,并符合市场价格水平。
3. 技术方案要求3.1 技术方案需要满足采购需求,并做出详细的说明。
3.2 技术方案需要具备可行性和可实施性。
四、评标标准及程序1. 评标标准1.1 技术方案评分1.2 价格评分1.3 业绩和经验评分1.4 资质评分2. 评标程序2.1 组织评标委员会2.2 开标2.3 评审投标文件2.4 计算综合得分2.5 确定中标候选人2.6 确定中标人五、中标及合同签订1. 中标公示1.1 公示中标结果1.2 公示期满后,可以签订采购合同。
投标管理制度
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投标工作管理,明确投标流程和职责,提高本企业中标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销售部、市场部、技术部等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企业投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流程进行。
第四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投标管理制度,确保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投标准备工作第五条销售部负责及时更新、汇总、整理行业信息,了解客户招标需求。
第六条销售部自己跟进的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负责最终报价的确定和现场投标。
第七条市场部负责企业投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
第八条市场部在拿到招标文件2日内召开与市场部、技术部标前评审会,编写《投标管理表》并标注资质要求及废标项。
第九条市场部参加标前会并提出投标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扣分项,负责发起标书编制及时间节点要求。
第十条市场部负责支付项目投标保证金。
第十一条市场部负责市场部分编写并对标书市场部分内容负责。
第十二条技术部参加标前会议并提出投标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第十三条技术部负责技术部分编写并对标书技术部分内容负责。
第三章投标过程管理第十四条市场部在拿到招标文件2日内发起组织标前评审会议,销售部、技术部安排人员参加。
第十五条销售部将招标文件发给市场部及技术部,市场部、技术部拟定内部评审意见并落实相关风险,在标前评审会中提出。
第十六条相关参会部门应按照评审意见和风险控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第十七条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装订、盖章、签字等。
第十八条投标文件应由专人负责递送,确保按时送达招标方。
第四章投标后管理第十九条投标结束后,相关部门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配合招标方进行投标评审工作。
第二十条销售部负责跟踪投标结果,并及时将中标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二十一条对于未中标的投标项目,销售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投标工作提供参考。
招投标管理制度大全
招投标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规范本单位招投标活动,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国家资金的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涉及招标、投标、评标、中标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招标、投标、评标、中标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行为。
第四条本单位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部门为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指导本单位招投标工作。
第五条本单位招投标活动应当公开透明,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第六条招标文件通过本单位网站、报纸等公开媒体发布,投标文件应当按规定提交,公开评标结果。
第七条本制度由本单位招投标工作组织和管理部门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招标第九条本单位拟进行采购项目,应当编制招标文件,明确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需求和具体要求。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招标公告、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规格、交付期限、合同履行地点、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付款方式等。
第十一条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采购项目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投标截止时间等。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供潜在投标人获取并参与招标活动。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应当有一个统一编号,便于管理和归档。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应当经过招标人、审定人、监督人等部门审查和确认。
第十五条招标文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招标人,逾期不受理。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对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统一编号和登记,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递交。
第十七条招标人接受招标文件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开标。
第十八条开标应当由监督人、评标人等相关人员共同出席,确保公开透明。
第十九条开标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不得有弄虚作假、私自修改等行为。
第二十条开标结果应当当场公布,不得推迟或隐瞒。
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的评标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评标人员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招标投标部管理制度
招标投标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标投标工作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招标投标效率,保障招标投标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招标投标部门及相关人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招标投标部门应当及时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其符合实际需要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招标投标部门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招标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严格执行。
第五条招标投标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查和监督制度,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第六条招标投标部门应当加强对招标投标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第七条招标投标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招标投标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外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推动招标投标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招标投标部门设部长一人,负责全面领导招标投标工作。
第十条招标投标部门设综合管理科、招标工程科、投标企业科等专业科室,分工明确,配合协调。
第十一条招标投标部门设立工作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招标投标部门设立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紧急情况,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招标投标部门设立考核评估制度,定期对招标投标人员进行考核评定,激励优秀人员,促进工作效率。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招标投标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招标投标工作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第十五条招标投标部门应当依法组织招标工程,制定招标文件,公开招标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
第十六条招标投标部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评标工作,确保评标过程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七条招标投标部门应当及时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并监督中标人履行合同。
第十八条招标投标部门应当做好招标活动的后续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招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5篇
招投标管理制度5篇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正、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的我细心为您带来了招投标管理制度最新5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忙到大家。
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维护工程参加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招标遵从公正、公正、科学、诚实信用和择优的原则。
工程招标要严格依照国家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第三条依照政府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须招标的工程必需进行招标;依照规定不必进行招标的工程,要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后方可议标或直接进行发包。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门,可直接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标;工程管理部门不具备编制分别标文件或组织招标本领时,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五条工程招标应选择资质等级高、信誉好、制度健全和管理完善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概算总额大于5000万的工程应通过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概算总额小于5000万的工程可直接进行委托招标代理结构。
第六条工程相关经办人在发布招标文件前应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查。
填写招标文件审查表,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审查程序,经过经办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
第七条中标单位确定后,主管部门应适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合同的重要条款应与招标文件相一致。
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二1、目的确保廉洁高效地选择到质优价廉的队伍及厂家的产品。
2、范围造价超过十万元以上的工程及材料设备(四大公司指定项目及可列入特急项目的除外)。
3、程序及职责超过十万元以上,任何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选择均需在正式合同申报前半个月将操作实在计划上报给主管副总,经主管副总认可后实施,以避开正式申报时考虑不周又无时间调整的被动局面。
对不需要做招投标的应向主管副总提前半个月申请特别处理,并仔细说明理由。
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范文)
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范文)(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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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维护公司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工程及设备、物资采购等项目的管理程序,保证项目质量,杜绝不正之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公司所有工程及设备、物资采购、设计制作等项目必须依照本办法进行招标、投标。
凡具有竞争性的、批次5万元(含)以上的公司经费开支项目,均须遵循“七公开”的原则即: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公开发布投标报名条件、公开接受投标报名、公开选定投标单位、公开评标的办法及程序、公开投标结果、公开代理机构。
凡具有竞争性的、批次5万元以下的公司经费开支项目,可进行招投标或询价议标。
三、招标投标范围(一)基建项目: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二)后勤项目:包括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耗材)、网络设备及器材等的购置、图书资料采购。
(三)营销推广相关物资及合作商的采购。
(四)其它在5万元以上,具有竞争性的项目。
(五)依照有关规定,必须进行招标投标(议标)的项目。
四、招标投标要求(一)纳入省、市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招标的项目,依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应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否则,不予以审计,财务部不予以付款,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竞争、择优、效益的原则。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公司成立招标工作评定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小组),董事长任招标小组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领导、招采部、财务部、行政部及使用部门的部门负责人组成。
招标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的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负责招标工作的协调、管理。
(二)负责审批招标项目,确定招标办法条件,审定招标文件、标的。
(三)监督开标、评标,负责定标。
(四)监督和检查合同的签订、履行。
(五)否决违犯法纪、法规的定标结果,处罚违犯法纪、法规的行为。
六、招标方式(一)招标方式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要求,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招标小组同意采用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等。
(二)采用邀请招标的,所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处采购,并且被邀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三个,投标者必须是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邀单位。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依照本制度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详细确定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其他方式不能满足紧急需求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5、某项目的后续增加项目(不超过原合同价的10%),且该项目承包单位具备完成该后续项目资格的。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依照本办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七、投标人储备筛选要求(一)公司应当建立投标人储备数据库,邀请招标时,要明确投标人(供方)来源及推荐理由。
根据招标范内容,由招采部负责不同投标人的收集、储备及筛选职责。
若遇到特殊无法储备或筛选的供方时,可根据职责分工的不同,由其它部门协助推荐投标人。
1、成控部:负责公司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施工等所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投标人的储备筛选。
2、工程部:负责公司基建项目中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总平园林施工、监理、维护及与总平园林建设有关的植物、材料等投标人的储备筛选。
3、技术部:负责公司基建项目中勘查、设计、与工程建设中室内效果有关的投标人及总平园林设计及与总平园林效果有关的投标人的储备筛选。
4、行政部: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耗材)、办公桌椅、电器、音响设备、网络设备、器材、图书资料等与公司行政、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投标人的储备筛选。
5、策划部:负责公司各项营销渠道、营销方式(如营销代理公司、广告公司、活动公司)等投标人的储备筛选。
(二)新储备的投标人必须由招采部召集,使用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进行实地考察。
工程类供方考察使用部门为工程部,主要协助部门为成控部、技术部;营销类供方考察使用部门为策划部,主要协助部门为销售部、行政部;行政类供方考察使用部门为行政部,主要协助部门为财务部。
考核投标人(供方)时考核小组对考核情况应当做到细致、准确有深度,并有考核情况录像带回作为资格预审或评审小组评标时参考。
考察完成后招采部须提交考察报告,填写《供方考察评价记录表》。
符合投标要求,方可成为投标人。
八、招投标当事人(一)招投标当事人是指在招投标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
本制度所称招标人是指公司或提出招标项目并进行招标的公司。
本制度所称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的法人实体或有关单位。
(二)招标人必须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启事)。
(三)招标人应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实施能力和业绩情况,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有意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四)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相关情况。
设有预算控制价的,预算控制价必须保密。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优质、优价、诚信参与竞争。
凡采取违法、违规、违纪及其它不正当手段的,一经发现,招标小组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已经中标的,招标小组有权否决。
(七)公司职员直接或间接参与的经济实体或其亲属所办的经济实体没有投标资格。
(八)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
投标必须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和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九)投标人应按招标规定在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自行弃权,不得参加投标。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对于标的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重大项目或评标过程较为复杂、有一定特殊情况的标的,在正式招标前应由招标小组召集召开标前预备会,对招标人进行资格预审,主要包括招标人以往业绩情况、资金实力、合作信誉、社会背景、政企关系、手续完善条件等,并填写《投标人资格预审表》,给予是否成为该项目投标人的评价。
对于未通过投标人资格预审的公司,责任部门不得向其发放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审核(一)所有招标文件必须通过法律顾问审核及权限人审批后才能对投标人发放,其中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须通过使用部门、责任部门、协助部门、招采部、财务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标的金额在1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须通过使用部门、责任部门、协助部门、招采部、财务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标的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须通过使用部门、责任部门、协助部门、招采部、财务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
(二)招标文件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项目的名称、实施地点、技术要求、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标准、标价含义、评标时间、评标标准、特殊项目标段的划分、工期的确定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模板。
招标文件的编制要严密、科学、合理,使投标单位投标价具有合理性和可比性,以便评标。
对特殊工程,在招标文件中可明确规定项目主要材料及规格。
(三)招标人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一般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二日前,其中施工单位招标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招标人应当在开标前要求投标人提交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投标人委托书。
4、资信证明。
5、主要业绩表。
6、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
十一、开标、评标、定标(一)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由责任部门负责人主持,召集招标小组人员参加。
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由招标小组组长授权副组长全权负责;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招标小组组长须参加开标及评标,并有最终决策权;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须邀请外聘专家与招标小组成员共同评标。
外聘专家由招标小组组长选择并指定。
标的金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须邀请股东方代表参加。
(二)开标、评标、定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公开进行,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三)与投标人有利益关系的人不得参加相关项目的招标、评标。
(四)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预算控制价被泄漏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招标。
(五)评标、定标1、评标、定标应按照合理低价、投标价不超预算控制价、择优选择、软硬实力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充分、科学的比较和论证。
2、评标方法:采用内部评标小组与外聘专家进行分别评标,协同会审汇总评审意见,最后按照择优录用的办法评标、定标。
3、评标办法的分类: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标法、性价比法、直接指定法等。
(1)适宜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如部分分包工程如栏杆、基础材料采购等招标项目明确、市场竞争性较大的项目。
(2)适宜性价比法的项目,如甲供材料采购类(如花岗石、文化石、外墙砖)、大型树木、工艺品等需满足效果及技术条件的项目。
(3)适宜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如总包、设备采购及安装、降水护壁、内外装饰、钢结构、园林、总平、消防、强电等总包工程及其它因图纸资料不齐备的情况下而又必须提前确定单位或需要强有力资源支撑的项目。
(4)适宜直接指定法的项目,如垄断型行业(如自来水、煤气等)、受地方势力影响的分项工程(如土方、场平、打围等)、合格供方较少(数量少于3家或独家经营)的项目。
4、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在确定评标前保密,不得泄露。
5、责任部门负责人要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对开标、评标、定标过程进行纪录。
定标后,应由招标小组人员在《定标备案表》及相关会议纪要内容上签字确认,以存档备查。
6、定标后,在规定时间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超出规定时间,招标人有权另选他人,投标保证金不退,作为违约金处理。
7、中标单位选定后无不可抗力因素不得变更。
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对中标结果进行调整时,须报请招标小组批准。
十二、重大项目议标或谈判重大项目议标或谈判,应当通知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共同参加,并对发标人关键重大性条款作承诺和澄清性说明。
十三、中标单位合作评价在完成一定周期的合作后,须由责任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及行政部、财务部就中标单位的合作情况进行内部评价并定级,形成书面记录存档,以便于后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