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作品著作权保护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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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作品是指同好者基于对原作品的喜爱,以原 作品为基础进行二次创作所产生的作品。同人作品的 创作符合文化累积规律,一方面它是社会生产力和精 神文化需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另一方面它是新、 旧文化元素相 互 融 合 的 结 晶。保 护 同 人 作 品 的 著 作 权,就是保护文化传承,就是保护文化累积。
创作环境; 另一方面,当创作自由受到侵害时,我国法 律会提供依法维权的手段和途径。其次,党和国家在 政策上、思想上也大力提倡和鼓励创作自由。2014 年 10 月 15 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 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中国梦,文艺的作用不可替代,文艺工作者大有可为, 文艺工作者应该牢记,创作是自己的中心任务,作品是 自己的立身之本。”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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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03 月( 下) 法制博览 法 学 研 究
同人作品著作权保护探析
江丽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0
摘 要: 同人作品在兴起、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法学界的一系列讨论,其中热度最高的讨论就是同人作品著作权保护问题。从文化
规律、创作自由等角度介绍保护同人作品的必要性,分析和讨论同人作品的保护模式,特别强调在保护的同时,要注意与原作品之间
二、同人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模式 关于同人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模式,目前学术界有 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只有经过原作品作者的许 可,方可给予同人作品一定的著作权保护; 第二种观点 将同人作品视为对原作品的合理使用; 第三种观点认 为同人作品是独立的作品,应给予完整的著作权保护。 笔者接下来将对这三种观点进行评析: ( 一) 对第一种观点的评析
同人作品是以原作品为基础的,随着同人作品的 创作,原作品的知名度也会随之提高,引起更多人的关 注,有利于原作品的传播。比如,一部分读者在阅读了 同人作品之后,对原作品产生了兴趣,因而购买。有人 担心同人作品会抢占原作品的市场份额,事实上,这种 担心是不必要的。一方面,同人作品有它的独创性,在 人物、主题、时间、空间等方面与原作品存在一定的差 异,可以满足读者的不同需求,可以理解为是两个平行 的市场。另一方面,原作品产生在先,同人作品产生在 后,在读者已经购买原作品的前提下,同人作品的出现 不会影响原作品的销售。
法 学 研 究 法制博览 2019 年 03 月( 下)
可,同人作品就是不合法的,就不受保护。 反之,如果强调只有原作品作者许可,同人作品才
受保护。首先,会极大削弱同人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因 为不仅得不到保护,反而有可能构成对原作品的侵权。 试想会有多少人去做这种有害无利的事情,最终势必 造成同人作品产业的凋敝。这与宪法、著作权法鼓励 创作的立法精神是背道而驰的。其实,虽然理论上存 在经过原作品作者许可,同人作品受保护的可能性,但 是从人的自立性角度出发,实际上许可的概率极低,因 为原作品作者担心自己的作品会受同人作品的影响。 这样一来,容易造成原作者独占创作资源,著作权无限 扩张的局面。最后,同人作品的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也 付出了巨大的智力和劳力,理应和原作品一样受到法 律的尊重和保护,为什么却像是二等公民一样,受到一 等公民( 原作品) 的排挤,这明显有失公平。
笔者在 2018 年 11 月( 上) 《法制博览》发表的《浅 析同人作 品 的 法 律 属 性 》一 文 中,已 经 对 同 人 作 品 的 法律属性做了简要分析,迈出了研究同人作品的第一 步,本文将从同人 作 品 著 作 权 保 护 的 角 度 继 续 进 行 阐述。
一、同人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合理性 ( 一) 同人作品的创作符合文化累积规律
的利益平衡。
关键词: 著作权保护; 模式; 利益平衡
中图分类号: D923. 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 - 4379 - ( 2019) 09 - 0082 - 02
作者简介: 江丽( 1980 - ) ,女,浙江遂昌人,经济法学硕士,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讲师,研究方向: 经济法。
同人作品正是在这样的浪潮中应运而生,同人作 品的作者大多都经历了研究原作品、创作构思、反复修 改、最终成稿的过程,付出了巨大的劳动,每一个作品 都融入了作者自身独特的思想、个性、审 美,是 作 者 “创造性人格”的表达。保护同人作品的著作权,就是 保护劳动价值,就是保护创作自由。
( 三) 同人作品的创作有利于原作品的传播
( 二) 同人作品的创作体现法律所规定的创作
自由
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年,不仅仅是经济实力长足发 展的四十年,也是文学艺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四十 年,文学艺术的大发展、大繁荣源于法律上对创作自由 的保障,思想上对创作自由的鼓励。首先,创作自由是 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 47 条规定: “中华人民 共 和 国 公 民 有 进 行 科 学 研 究、文 学 艺 术 创 作和其他 文 化 活 动 自 由。”宪 法 将 创 作 自 由 归 入 文 化 权利范畴。我国著作权法第 1 条规定: “为保护文学、 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 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 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 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著作权法将保护创 作作为立法原则。一方面,我国法律要求国家对有益 于人民的创作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提供和谐、健康的
第一种观点把原作品作者的许可作为保护同人作 品的前提 条 件,即 原 作 品 作 者 许 可 的,同 人 作 品 受 保 护,原作品作者不许可的,同人作品不受保护。虽然在 前文中,笔者也曾介绍同人作品是以原作品为基础的 二次创作,但这仅仅是从创作的角度来论述,原作品为 同人 作 品 提 供 了 创 作 元 素,如 人 物、主 题、时 间、空 间 等。并不能 由 此 得 出 结 论,原 作 品 决 定 同 人 作 品,同 理,也不能从法律的角度推导出,没有原作品作者的许
台湾学者龙应台。”① 所有国家和民族的文 化都是选择和累积的产物,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精神需 求的变化,一部分旧的文化元素被保留下来,一部分新 的文化元素被创造出来,两者相互融合,产生新的文化 表现形式。比如传承了几千年的儒家文化,开创者孔 子以《周易》、《尚书》、《诗经》、《礼记》等经典为基础, 述而不作,最终形成儒学六经,汉以后,孔子的原作被 多次修订,到了唐,还融入了佛教和道教的文化内容, 形成新儒学。比如 经 典 名 著《三 国 演 义 》,创 作 之 初, 只是一些民间小故事,人物和情节都比较简单,经过长 期累积,故事人物越来越丰满,故事情节越来越生动, 最终形成一部长达 64 万字的经典著作。
创作环境; 另一方面,当创作自由受到侵害时,我国法 律会提供依法维权的手段和途径。其次,党和国家在 政策上、思想上也大力提倡和鼓励创作自由。2014 年 10 月 15 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 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中国梦,文艺的作用不可替代,文艺工作者大有可为, 文艺工作者应该牢记,创作是自己的中心任务,作品是 自己的立身之本。”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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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03 月( 下) 法制博览 法 学 研 究
同人作品著作权保护探析
江丽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0
摘 要: 同人作品在兴起、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法学界的一系列讨论,其中热度最高的讨论就是同人作品著作权保护问题。从文化
规律、创作自由等角度介绍保护同人作品的必要性,分析和讨论同人作品的保护模式,特别强调在保护的同时,要注意与原作品之间
二、同人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模式 关于同人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模式,目前学术界有 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只有经过原作品作者的许 可,方可给予同人作品一定的著作权保护; 第二种观点 将同人作品视为对原作品的合理使用; 第三种观点认 为同人作品是独立的作品,应给予完整的著作权保护。 笔者接下来将对这三种观点进行评析: ( 一) 对第一种观点的评析
同人作品是以原作品为基础的,随着同人作品的 创作,原作品的知名度也会随之提高,引起更多人的关 注,有利于原作品的传播。比如,一部分读者在阅读了 同人作品之后,对原作品产生了兴趣,因而购买。有人 担心同人作品会抢占原作品的市场份额,事实上,这种 担心是不必要的。一方面,同人作品有它的独创性,在 人物、主题、时间、空间等方面与原作品存在一定的差 异,可以满足读者的不同需求,可以理解为是两个平行 的市场。另一方面,原作品产生在先,同人作品产生在 后,在读者已经购买原作品的前提下,同人作品的出现 不会影响原作品的销售。
法 学 研 究 法制博览 2019 年 03 月( 下)
可,同人作品就是不合法的,就不受保护。 反之,如果强调只有原作品作者许可,同人作品才
受保护。首先,会极大削弱同人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因 为不仅得不到保护,反而有可能构成对原作品的侵权。 试想会有多少人去做这种有害无利的事情,最终势必 造成同人作品产业的凋敝。这与宪法、著作权法鼓励 创作的立法精神是背道而驰的。其实,虽然理论上存 在经过原作品作者许可,同人作品受保护的可能性,但 是从人的自立性角度出发,实际上许可的概率极低,因 为原作品作者担心自己的作品会受同人作品的影响。 这样一来,容易造成原作者独占创作资源,著作权无限 扩张的局面。最后,同人作品的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也 付出了巨大的智力和劳力,理应和原作品一样受到法 律的尊重和保护,为什么却像是二等公民一样,受到一 等公民( 原作品) 的排挤,这明显有失公平。
笔者在 2018 年 11 月( 上) 《法制博览》发表的《浅 析同人作 品 的 法 律 属 性 》一 文 中,已 经 对 同 人 作 品 的 法律属性做了简要分析,迈出了研究同人作品的第一 步,本文将从同人 作 品 著 作 权 保 护 的 角 度 继 续 进 行 阐述。
一、同人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合理性 ( 一) 同人作品的创作符合文化累积规律
的利益平衡。
关键词: 著作权保护; 模式; 利益平衡
中图分类号: D923. 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 - 4379 - ( 2019) 09 - 0082 - 02
作者简介: 江丽( 1980 - ) ,女,浙江遂昌人,经济法学硕士,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讲师,研究方向: 经济法。
同人作品正是在这样的浪潮中应运而生,同人作 品的作者大多都经历了研究原作品、创作构思、反复修 改、最终成稿的过程,付出了巨大的劳动,每一个作品 都融入了作者自身独特的思想、个性、审 美,是 作 者 “创造性人格”的表达。保护同人作品的著作权,就是 保护劳动价值,就是保护创作自由。
( 三) 同人作品的创作有利于原作品的传播
( 二) 同人作品的创作体现法律所规定的创作
自由
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年,不仅仅是经济实力长足发 展的四十年,也是文学艺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四十 年,文学艺术的大发展、大繁荣源于法律上对创作自由 的保障,思想上对创作自由的鼓励。首先,创作自由是 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 47 条规定: “中华人民 共 和 国 公 民 有 进 行 科 学 研 究、文 学 艺 术 创 作和其他 文 化 活 动 自 由。”宪 法 将 创 作 自 由 归 入 文 化 权利范畴。我国著作权法第 1 条规定: “为保护文学、 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 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 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 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著作权法将保护创 作作为立法原则。一方面,我国法律要求国家对有益 于人民的创作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提供和谐、健康的
第一种观点把原作品作者的许可作为保护同人作 品的前提 条 件,即 原 作 品 作 者 许 可 的,同 人 作 品 受 保 护,原作品作者不许可的,同人作品不受保护。虽然在 前文中,笔者也曾介绍同人作品是以原作品为基础的 二次创作,但这仅仅是从创作的角度来论述,原作品为 同人 作 品 提 供 了 创 作 元 素,如 人 物、主 题、时 间、空 间 等。并不能 由 此 得 出 结 论,原 作 品 决 定 同 人 作 品,同 理,也不能从法律的角度推导出,没有原作品作者的许
台湾学者龙应台。”① 所有国家和民族的文 化都是选择和累积的产物,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精神需 求的变化,一部分旧的文化元素被保留下来,一部分新 的文化元素被创造出来,两者相互融合,产生新的文化 表现形式。比如传承了几千年的儒家文化,开创者孔 子以《周易》、《尚书》、《诗经》、《礼记》等经典为基础, 述而不作,最终形成儒学六经,汉以后,孔子的原作被 多次修订,到了唐,还融入了佛教和道教的文化内容, 形成新儒学。比如 经 典 名 著《三 国 演 义 》,创 作 之 初, 只是一些民间小故事,人物和情节都比较简单,经过长 期累积,故事人物越来越丰满,故事情节越来越生动, 最终形成一部长达 64 万字的经典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