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11号——关于调整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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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11号――关于更新强制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11号――关于更新强制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11号――关于更新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目录及业务范围的公告
【法规类别】认证认可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11号
【发布部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3.20
【实施日期】2018.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8年第11号)
关于更新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目录及业务范围的公告
为进一步便利认证委托人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现将汇总更新后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名录及业务范围予以发布。

国家认监委
2018年3月20日
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名录及业务范围。

国家认监委公告2017年第10号——关于发布2017年第1批强制性产品认证

国家认监委公告2017年第10号——关于发布2017年第1批强制性产品认证

国家认监委公告2017年第10号——关于发布2017年第1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的公告
【法规类别】认证认可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家认监委公告2017年第10号
【发布部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5.02
【实施日期】2017.05.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认监委公告
(2017年第10号)
关于发布2017年第1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65号)、《国家认监委关于调整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相关活动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指定行政审批要求的公告》(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11号)和《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进一步深化强制性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举措的公告》(国家认监委公告2015年第34号),现对2017年第1批强制性产品1 / 2
认证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予以公告。

对本指定决定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申诉或投诉(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国家认监委
2017年5月2日
2017年第1批强制性产品认证
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
指定项
产品领域实施规则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目编号
3.2
2 / 2。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和2019年第三批日常指定决定的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和2019年第三批日常指定决定的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和2019年第三批日常指定决定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2.20•【文号】公告〔2019〕25号•【施行日期】2019.1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公告〔2019〕25号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和2019年第三批日常指定决定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65号)、《认监委关于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工作的公告》(认监委2019年第19号公告)有关要求,现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和2019年度第三批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予以公告。

对本指定决定有异议的,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申诉或投诉(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认监委2019年12月20日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决定一、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决定(一)认证机构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认证机构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1.1 CNCA-C01-01:电线电缆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18)CNCA-C01-01:电线电缆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泰一路3号一号楼南四、五楼电话:************传真:************E-mail:*************.cn网址:邮编:5106631.2 CNCA-C07-01: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36)CNCA-C07-01: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八路3号2幢301室电话:************传真:************E-mail:*****************网址:邮编:1001761.3 CNCA-C08-01:音视频设备CNCA-C09-01:信息技术设备CNCA-C16-01:电信终端设备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30)CNCA-C08-01:音视频设备CNCA-C09-01:信息技术设备CNCA-C16-01:电信终端设备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同发路4号电话:*************传真:*************E-mail:*************网址:邮编:5180551.4 CNCA-C10-01:照明电器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18)CNCA-C10-01:照明电器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泰一路3号一号楼南四、五楼电话:************传真:************E-mail:*************.cn网址:邮编:510663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37)CNCA-C10-01:照明电器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11号4号楼2层201至212室电话:************传真:************E-mail:*******************.cn网址:邮编:1000351.5 CNCA-C11-01:汽车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22)CNCA-C11-01:汽车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科研楼336电话:************-1329传真:************E-mail:*******************.cn网址:邮编:3003001.6 CNCA-C11-01:汽车产品中的下列产品:重庆凯瑞质量检测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38)CNCA-C11-01:汽车产品中的下列产品: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9 号综合研发楼A 座电话:************传真:************E-mail:*****************.cnN、O 类汽车N、O类汽车网址:邮编:4011221.7 CNCA-C11-16:电动自行车国信认证无锡有限公司(39)CNCA-C11-16:电动自行车江苏省无锡市新区新华路5号创新创意产业园A栋8楼电话:*************传真:*************E-mail:***************.cn网址:邮编:2141281.8 CNCA-C22-01:童车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18)CNCA-C22-01:童车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泰一路3号一号楼南四、五楼电话:************传真:************E-mail:*************.cn网址:邮编:5106631.9 CNCA-C22-02: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CNCA-C22-02: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泰一路3号一号楼南玩具司(18)玩具四、五楼电话:************传真:************E-mail:*************.cn网址:邮编:510663(二)实验室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单位2.1 CNCA-C08-01:音视频设备-- -- -- --2.2 CNCA-C09-01:信息技术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2401)CNCA-C09-01:信息技术设备杭州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路300号联系人:徐建楚电话:*************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单位设备传真:*************E-mail:****************网址:邮编:310018公司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00901)CNCA-C09-01:信息技术设备上海市武宁路505号联系人:于超电话:***********-454E-mail:****************.cn网址:邮编:200063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广西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检验中心(23001)CNCA-C09-01:信息技术设备北海市北海大道中国电子北海产业园A03厂房联系人:朱春燕电话:************传真:************北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单位E-mail:*****************邮编:5360002.3 CNCA-C16-01:电信终端设备深圳市巴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3101)CNCA-C16-01:电信终端设备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白沙科技产业园l 楼B 区联系人:林幸笋电话:*************传真:*************E-mail:***********************网址:邮编:518055深圳市巴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4 CNCA-C11-01:汽车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汽车检测中心(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顺CNCA-C11-01:汽车中的下列产品:O类汽车北京市顺义区顺兴路9号联系人:吴茜电话:************传真:************E-mail: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单位义))(08102)*******************邮编:101300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04401)CNCA-C11-01:汽车中的下列产品:最大总质量不超过18000kg的O类汽车(危险品运输车除外)北京市市辖区昌平区沙河镇小王庄/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南经济开发区迎宾路南段联系人:陈戈电话:************传真:************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洛阳西苑车辆与动力检验所有限公司(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CNCA-C11-01:汽车中的下列产品:最大总质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39号/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王祥路206号联系人:万继武电话:*************洛阳西苑车辆与动力检验所有限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单位中心)(12301)量不超过35000kg的O类汽车传真:*************E-mail:***************网址:/邮编:471039公司机械工业拖拉机农用运输车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吉林大学车辆产品检测实验室(12501)CNCA-C11-01:汽车中的下列产品: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2000kg的O类汽车(危险品运输车除外)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联系人:周淑辉电话:*************传真:00431-85095806E-mail:****************吉林大学中汽研汽车检测中CNCA-C11-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中汽研汽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单位心(武汉)有限公司(国家新能源汽车质量监督检测中心)(13801)01:汽车中的下列产品:O类汽车开发区沌阳大道55号联系人:刘成电话:************传真:************E-mail:****************车检验中心(武汉)有限公司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09702)CNCA-C11-01:汽车中的下列产品:最大总质量不超过40000kg的O类汽车(罐式车辆除外)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罗格工业园科汇路2号/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西路2号联系人:肖文建电话:*************传真:*************E-mail:*************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2.5 CNCA-C11-04:亿科检测认证有限公司CNCA-C11-04:汽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陆丰东路28号亿科检测认证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单位汽车安全带(14901)车安全带联系人:邹宇电话:*************传真:*************E-mail:****************网址:邮编:215331有限公司2.6 CNCA-C11-08: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江苏精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1401)CNCA-C11-08: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丹北镇新巷村联系人:陈军电话:180****7660传真:*************E-mail:*********************网址:江苏精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洛阳西苑车辆与动力检验所有限公司(国家拖CNCA-C11-08:机动车辆间接视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39号/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王祥路206号联系人:万继武洛阳西苑车辆与动力检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单位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2301)野装置电话:*************传真:*************E-mail:***************网址:/邮编:471039验所有限公司2.7 CNCA-C11-12: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有限公司(国家新能源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3801)CNCA-C11-12: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大道55号联系人:刘成电话:************传真:************E-mail:****************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有限公司2.8 CNCA-C11-16:电动自行广州海关技术中心(02201)CNCA-C11-16:电动自行车广东省广州科学城南翔支路1号C102房联系人:邱初暄电话:************-803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单位车传真:************E-mail:*****************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00501)CNCA-C11-16:电动自行车广州市科学城开泰大道天泰一路3号联系人:谢浩江电话:************传真:************E-mail:**************.cn网址:邮编:510663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08301)CNCA-C11-16:电动自行车宁波市北仑区长白山路616号(东区、西区)联系人:王全林电话:*************传真:*************E-mail:*******************宁波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单位网址:邮编:315048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07601)CNCA-C11-16:电动自行车(分包“无线电骚扰特性”检验项目)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福发路16号/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十道106号联系人:刘斌电话:************传真:************E-mail:********************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国家轻工业自行车质量监督检测常州站(23201)CNCA-C11-16:电动自行车(分包“无线电骚扰特性”检验项目)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怀德中路203号联系人:杨浒电话:*************传真:*************E-mail:****************江苏红海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单位2.9 CNCA-C11-16:电动自行车(仅限已指定实验室取消分包“无线电骚扰特性”检验项目)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2101)CNCA-C11-16:电动自行车(仅限已指定实验室取消分包“无线电骚扰特性”检验项目)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501号联系人:韩轶电话/传真:************E-mail:*****************天津市自行车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19401)CNCA-C11-16:电动自行车(仅限已指定实验室取消分包“无广西南宁市科兴路5号联系人:刘红清电话:************E-mail:*****************网址: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单位线电骚扰特性”检验项目)台州市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16401)CNCA-C11-16:电动自行车(仅限已指定实验室取消分包“无线电骚扰特性”检验项目)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399号/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大道以北经六路以西联系人:徐建勇电话:*************传真:*************E-mail:******************邮编:318000台州市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台州市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宣教中心、国家电机及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单位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智能马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2.10 CNCA-C13-01:安全玻璃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2401)CNCA-C13-01:安全玻璃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幸福南路115号联系人:翁文祥电话:*************传真:*************E-mail:****************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建材机械质量监督检验CNCA-C13-01:安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1311号济南市产品质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单位中心(23301)全玻璃联系人:高鹏电话:130****5716传真:*************E-mail:****************量检验院2.11 CNCA-C18-01:火灾报警产品CNCA-C18-03:灭火设备产品CNCA-C18-04:消防装备产品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02301)CNCA-C18-01:火灾报警产品中的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显示盘、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火灾报警控制器、家用火灾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海诚东街6号/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0号/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胜东路1号联系人:刘志鹏电话:************传真:************E-mail:******************.cn网址:邮编:510330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单位安全系统;CNCA-C18-03:灭火设备产品;CNCA-C18-04:消防装备产品中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逃生器、逃生绳、过滤式消防自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单位救呼吸器、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03101)CNCA-C18-01:火灾报警产品中的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显示盘、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火灾报警控制器;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000号/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世纪大道16288号/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北路81号联系人:邓小波电话:*************传真:*************E-mail:*****************网址:邮编:250102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单位CNCA-C18-03:灭火设备产品;CNCA-C18-04:消防装备产品中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分配电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单位装置;2.12 CNCA-C22-01:童车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01901)CNCA-C22-01:童车中的下列产品: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电动童车、其他玩具车辆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八路289号联系人:李许电话:*************传真:*************E-mail:****************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23401)CNCA-C22-01:童车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旗岭河滨西路1号联系人:凌明花电话:************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单位传真:************E-mail:*****************公司东莞标检产品检测有限公司(16001)CNCA-C22-01:童车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南路68号联系人:黄志电话:*************传真:*************E-mail:*********************.cn***************网址:邮编:523770东莞标检产品检测有限公司2.13 CNCA-C22-02:玩具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23401)CNCA-C22-02:玩具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旗岭河滨西路1号联系人:凌明花电话:************传真:************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单位E-mail:*****************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7101)CNCA-C22-02:玩具上海市宜山路801号金陵商务广场B座联系人:刘滢电话:************传真:************E-mail:************************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二、2019年第三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单位3.9 CNCA-C10-01:照明宁波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08301)CNCA-C10-01:照明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众创一路88号联系人:王全林宁波市产品质量检电器电器中的下列产品--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电话:*************传真:*************E-mail:*******************网址:邮编:315048验研究院5.4 CNCA-C21-01:装饰装修产品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3501)CNCA-C21-01:装饰装修产品—溶剂型木器涂料四川省成都市东门街2号联系人:张愚电话:************传真:************E-mail:***************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5.6 CNCA-C10-01:照明电器佛山市沃特测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3601)CNCA-C10-01:照明电器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赤花居委会广隆工业园兴业4路顺联机械城二座二层13-19号联系人:陈楚恩电话:*************传真:*************佛山市沃特测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E-mail:***************.cn网址: 邮编:528313德凯质量认证(上海)有限公司(23701)CNCA-C10-01:照明电器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50号联系人:王晓鹏电话:************传真:************E-mail:********************网址:邮编:200436德凯质量认证(上海)有限公司广东惠晟检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检测中心(23801)CNCA-C10-01:照明电器中山市南头镇同济西路23号(宏基工业城一期4栋102房)联系人:程旭彬电话:138****2623传真:*************E-mail:*****************.cn广东惠晟检验科技有限公司网址: 邮编:528427。

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29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公告

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29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公告

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29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9.07•【文号】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29号•【施行日期】2016.09.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29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公告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质检总局的有关工作精神,为进一步深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国家认监委对历年来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宣布失效一批已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文件,现予公告。

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宣布失效文件目录国家认监委2016年9月7日附件宣布失效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日期1 关于对《认证机构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审批登记与监督管理办法》审批条件若干解释的通知国认可〔2002〕26号200204302 关于进一步做好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工作的通知国认可函〔2003〕26号200302203 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国认可函〔2003〕52号200304024 关于对认证、认证咨询、认证培训等企业进行重新确认有关问题的复函认办可函〔2003〕10号200301295 关于对认证机构的分支、分包及办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认办可函〔2003〕90号200308076 关于留存具有认证资格的国家公务员认证注册档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可〔2004〕60号200411047 关于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可〔2004〕70号200412258 关于认可收费中认可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备案的函国认可函〔2004〕80号200404079 关于办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行政审批和认可事项的通知国认可函〔2004〕111号2004050810 关于加强机构注册办公地址管理的通知国认可函〔2004〕122号2004052611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企业监督工作的通知国认可函〔2004〕203号2004090212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认证有关问题及要求的通知国认可函〔2004〕265号2004111713 关于外资认证机构中持境外证书人员转化CNAT注册审核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可函〔2004〕272号2004120614 关于有关企业社会责任认证问题的函国认可函〔2004〕276号2004120615 关于上报认证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年度报告的通知国认可函〔2004〕282号2004122716 [关于明确产品认证业务范围的公告] 2004年第27号2004110217 关于认证咨询师实施统一考试和注册制度的通知国认可〔2005〕82号2005110318 关于上报认证咨询机构年度报告的通知国认可函〔2005〕2号2005010919 关于印发《外资认证机构认证客户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国认可函〔2005〕6号2005012020 关于调整转换注册咨询师培训方案的通知认办可〔2005〕20号2005051921 关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有关问题的复函认办可函〔2005〕98号2005041522 关于认证咨询机构行政审批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认可函〔2006〕113号2006062823 关于认证咨询人员确认注册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可函〔2006〕131号2006071324 关于建立认证机构信息月报制度的通知国认可〔2007〕23号2007032625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07年第3号2007011526 关于开展森林认证工作的意见国认可联〔2008〕29号2008060627 关于进一步加强认证证书监督管理的通知国认可〔2008〕37号2008082728 关于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认可〔2009〕44号2009100929 关于做好GB/T19001标准换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可函〔2009〕18号2009021230 [关于发布《中国森林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09年第5号2009012331 [关于管理体系认证转换标准的公告] 2009年第9号2009022432 关于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机构条件及审批事项的通知国认可〔2010〕2号2010100833 关于印发《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要求》的通知国认可〔2010〕26号2010043034 关于落实国务院通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相关认证认可工作的意见国认可〔2010〕42号2010082635 关于建立认证培训机构信息月报制度的通知国认可〔2010〕64号2010121436 关于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延续批准证书有效期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认可函〔2010〕133号2010082537 关于有机产品认证咨询机构的公告2010年第37号2010100838 关于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进行调控的通知国认可〔2011〕40号2011071239 关于认证机构办事机构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可〔2011〕53号2011083040 关于做好认证机构办事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国认可〔2011〕54号2011083041 关于认证机构开展分包认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可〔2011〕66号2011101342 关于认证机构开展备案认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可〔2011〕67号2011101343 关于贯彻执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认办可函〔2011〕238号2011102144 关于认证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可〔2012〕1号2012010445 关于做好GB/T28001标准换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可〔2012〕7号2012012946 关于扩大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范围的通知国认可〔2012〕10号2012020147 关于启用新版式《认证机构批准书》的通知国认可〔2012〕31号2012033048 关于组织开展认证工作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认可〔2012〕43号2012051149 关于开展认证咨询市场和认证咨询机构专项整治的通知国认可函〔2012〕70号2012050350 关于转发GB/T28001换版有关事项的通知认办可函〔2012〕28号2012021051 关于对认证培训机构年度工作报告事项有关要求的通知认办可函〔2012〕49号2012022852 关于认证机构年度工作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认办可函〔2013〕7号2013011453 关于认真做好认证机构年度工作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认办可函〔2014〕13号2014012154 关于认可机构和人员注册机构年度工作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认办可函〔2013〕32号2013022755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尽快废止认证价格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认办可函〔2014〕205号2014102256 [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01年第3号2001120757 关于要求指定的认证机构按规定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国认证函〔2002〕38号2002032958 关于要求指定的检测机构按规定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工作的通知国认证函〔2002〕39号2002032959 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问题的函国认证函〔2002〕40号2002033160 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工作实施要求的通知国认证函〔2002〕50号2002050961 关于要求指定的检测机构按规定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工作的补充通知国认证函〔2002〕65号2002052862 关于委托实验室认可机构对申请承担强制性产品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调查的通知认办证函〔2002〕39号2002031963 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问题的函认办证函〔2002〕57号2002051764 [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说明活动有关规定的公告]2002年第9号2002052165 [关于浙江方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任务的公告]2002年第13号2002111566 关于印发《〈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部分产品详细适用范围》的通知国认证〔2003〕46号2003081267 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承认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证函〔2003〕65号2003041768 关于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代理申办机构管理加强的通知国认证函〔2003〕94号2003061169 关于停止受理未经注册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代理申办机构申办业务的通知国认证函〔2003〕95号2003061170 关于启用《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及其专用印章的通知国认证函〔2003〕124号2003071871 关于调整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任务的机构及其业务和地域范围的通知国认证函〔2003〕133号2003073072 关于部件自愿性认证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认证函〔2003〕134号2003080173 关于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业务范围的通知国认证函〔2003〕170号2003090174 关于调整指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机构及业务范围的通知国认证函〔2003〕171号2003090175 关于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工作要求的通知认办证函〔2003〕157号2003121576 关于要求按规定上报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和标志发放信息的通知认办证函〔2003〕56号2003052177 [关于电线电缆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2003年第5号2003062378 [关于部件自愿性认证实施规则、机构名录及其业务范围公告]2003年第6号2003072579 [关于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认证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的公告]2003年第11号2003090280 关于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产品检测收费标准备案的函国认证函〔2004〕68号2004033081 关于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可承认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颁发机构名录的通知国认证函〔2004〕121号2004052682 关于《小功率电动机补充件实施规则》和开关、插座(功能件)及面板国认证函〔2004〕129号20040608组合产品认证实施要求的通知83 关于增加汽车产品指定机构和调整检测地域划分的通知国认证函〔2004〕166号2004072684 关于照明电器部分检测标准更新后标准推行及证书转换有关要求的通知认办证〔2004〕49号2004122485 关于执行GB19213-2003、GB15579.1-2004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认办证〔2004〕50号2004122486 [关于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04年第1号2004011687 [关于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04年第5号2004022388 [关于机动车辆类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新规则的公告]2004年第9号2004032489 [关于消防车辆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04年第16号2004052490 [关于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04年第20号2004062491 关于调整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及其业务和地域范围的通知国认证函〔2005〕118号2005062792 关于恢复承担强制性认证电磁兼容检测业务的通知国认证函〔2005〕132号2005070193 关于部分家用电器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认办证〔2005〕3号20050202要求的通知94 关于执行GB19484.1-2004、GB19483-2004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认办证〔2005〕7号2005020695 关于执行GB19510.4-2005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认办证〔2005〕31号2005080896 关于部分电动工具产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认办证〔2005〕32号2005082997 关于执行GB17625.1-2003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认办证〔2005〕33号2005090698 关于执行GB/T15579.5-2005、GB/T15579.7-2005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认办证〔2005〕49号2005113099 关于电饭锅、冷热饮水机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认办证〔2005〕53号20051227100 [关于调整后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及其业务范围的公告]2005年第16号20050622101 [关于《机动车用喇叭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等13种规则的公告]2005年第28号20051010102 [关于实施《弧焊设备安全要求第五部分:送丝装置》的公告]2005年第34号20051206103 关于简化CCC标志审批程序及调整电视机产品CCC认证费用的通知国认证函〔2006〕81号20060518104 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国认证函〔2006〕14020060726年本)》有关事宜的函号105 关于木铣和修边机产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认证函〔2006〕151号20060811106 关于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认证函〔2006〕155号20060822107 关于部分家用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认证函〔2006〕156号20060822108 [关于玩具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2006年第6号20060205109 [关于安全玻璃类产品实施规则修改的公告]2006年第15号20060712110 [关于低压成套开关标准换版的公告] 2006年第20号20060822111 [关于快热式热水器真空吸尘器产品执行新标准的公告]2006年第21号20060822112 [关于农机产品实施规则的公告] 2006年第24号20060830113 关于进一步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工作的通知国认证函〔2007〕22号20070126114 关于部分低压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认证函〔2007〕27号20070206115 关于低压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适用标准换版的通知国认证函〔2007〕36号20070306116 关于适用GB14711国家标准的小功率电动机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国认证函〔2007〕57号20070417有关要求的通知117 关于储水式热水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认证函〔2007〕61号20070426118 关于部分低压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认证函〔2007〕79号20070521119 关于对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证实施规则进行备案的通知国认证函〔2007〕137号20070813120 关于拟发布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及指定实验室名录的函国认证函〔2007〕211号20071226121 关于部分电动工具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认办证〔2007〕61号20071116122 关于备案新版电动工具检测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收费的函认办证函〔2007〕42号20070225123 [关于部分低压电器相关产品执行新版标准要求的公告]2007年第5号20070201124 [关于低压成套相关产品执行新版标准要求的公告]2007年第8号20070307125 [关于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2007年第9号20070417126 [关于GB14711-2006执行的有关事项的公告]2007年第10号20070417127 [关于储水式热水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公告]2007年第11号20070426128 [关于低压成套相关产品执行新版标准要求的公告]2007年第12号20070521129 [关于对部分电子电器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修订的公告]2007年第21号20070806130 [关于电动工具产品执行新版标准的公告]2007年第29号20071114131 关于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业务授权范围的通知国认证函〔2008〕35号20080304132 关于执行新版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认证函〔2008〕80号20080603133 关于执行GB/T5013-2008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认证函〔2008〕119号20080718134 关于部分家用电器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认证函〔2008〕138号20080819135 关于热熔断体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认证函〔2008〕154号20080917136 关于执行GB7000.1-2007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认证函〔2008〕190号20081022137 关于电路保护装置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通知国认证函〔2008〕230号20081230138 [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修改的公告]2008年第20号20080707139[关于强制性产品执行GB/T5013-20082008年第21号20080718有关要求的公告]140 [关于部分家用电器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公告]2008年第24号20080819141 [关于热熔断体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公告]2008年第28号20080917142 [关于执行GB7000.1-2007标准有关要求的公告]2008年第32号20081020143 [关于电路保护装置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公告]2008年第40号20081230144 关于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通知国认证函〔2009〕8号20090108145 关于电线组件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认证函〔2009〕19号20090223146 关于执行GB/T5023-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认证函〔2009〕39号20090319147 关于执行GB/T12528-2008《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轨道交通车辆用电缆》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认证函〔2009〕40号20090319148 关于执行GB/T12972-2008《矿用橡套软电缆》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认证函〔2009〕41号20090319149 关于对部分低压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用标准换版要求的通知国认证函〔2009〕189号20091118150 [关于对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3号20090108151 [关于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小型电弧焊机产品认证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6号20090223152 [关于对电线组件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7号20090223153 [关于对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执行新版认证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11号20090319154 [关于对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轨道交通车辆用电缆执行新版认证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12号20090319155 [关于对矿用橡套软电缆执行新版认证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13号20090319156 [关于对快热式热水器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17号20090403157 [关于对公用电网动力配电成套设备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18号20090403158 [关于对低压成套无功功率补偿装置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19号20090403159 [关于电阻焊机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27号20090505160 [关于荧光灯交流电子镇流器产品和装有电子控制装置的灯具产品强制性认2009年第28号20090505证执行新版标准的公告]161 [关于信息技术设备、电信终端设备、无线局域网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31号20090605162 [关于部分低压电器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34号20090620163 [关于部分低压电器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32号20090622164 [关于小型交流弧焊机产品强制性认证检测标准有关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20090629165 [关于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44号20090914166 [关于部分灯具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48号20090929167 [关于延长部分低压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换版时间的公告]2009年第51号20091119168 [关于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52号20091126169 [关于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53号20091126170 [关于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54号20091126171 [关于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55号20091126172 [关于安全玻璃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57号20091210173 [关于家用电器、电动工具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58号20091214174 [关于部分低压电器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59号20091217175 [关于执行新版《电气电子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的公告]2010年第1号20100105176 [关于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电器附件外壳执行新版标准的公告]2010年第2号20100114177 关于小功率电动机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公告2010年第4号20100118178 关于石材切割机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公告2010年第9号20100308179 关于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公告2010年第13号20100418180 关于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的公告2010年第14号20100416181关于机动车辆轮胎类产品强制性认证2010年第15号20100420执行新版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182 关于发布中小功率轮式拖拉机强制性认证新版实施规则及有关要求的公告2010年第16号20100429183 关于发布装饰装修类产品新版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及有关要求的公告2010年第25号20100706184 关于修订信息技术设备、音视频设备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10年第27号20100719185 关于镇流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GB19510.1等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公告2010年第34号20100810186 关于修订电器附件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11年第9号20110509187 关于发布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11年第11号20110615188 关于修订电焊机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11年第12号20110623189 关于部分低压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适用GB 14048.4标准换版的公告2011年第20号20110902190 关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机-压缩机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公告2011年第21号20110902191 关于修订电动工具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11年第25号20110929192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强制性产品认证2012年第30号20121211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193 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对家用热水及取暖设备产品认证执法监管和获证后监督的通知认办证函〔2013〕3号20130106194 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自愿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备案工作要求的通知认办证函〔2013〕36号20130307195 关于开展低碳产品认证机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2013年第23号20130513196 国家认监委关于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任务认证机构和实验室补充指定决定的公告2014年第25号20140730197 国家认监委关于更新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汇总名录及业务范围的公告2014年第26号20140826198 关于公布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格式的通知国认注〔2005〕23号20050328199 关于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印制和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注〔2005〕34号20050518200 关于农产品和食品认证标志备案的通知国认注〔2005〕35号20050518201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关文件的通知认办注〔2005〕1号20050111202 [关于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2005年第11号20050602203 [关于公布有机产品检测机构名录有关问题的公告]2006年第1号20060112204 [关于《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划(试行)》的公告]2006年第4号20060124205 [关于公布第二批有机产品检测机构名录的公告]2006年第22号20060824206 关于尽快取得认可资质的通知国认注函〔2007〕21号20070125207 关于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认办注〔2007〕41号20070814208 关于尽快获得相应认可资质的通知认办注〔2007〕51号20070925209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07年第3号20070115210 [关于公布第三批有机产品检测机构名单的公告]2007年第18号20070719211 [关于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07年第22号20070821212 关于实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注函〔2008〕132号20080801213 关于调查处理非法进口有机农产品的通知认办注函〔2008〕217号20081030214 关于公布《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认证人员注册数量及专业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认注〔2010〕11号20100208215 关于修订食品质量认证酒类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2010年第3号20100120216 关于禁止非法买卖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函认办注函〔2011〕201号20110907217 关于发布《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11年第34号20111202218 关于印发《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程序》及有关工作表格的通知国认实〔2002〕42号20020727219 关于印发《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获证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认实〔2002〕50号20020904220 关于对《检验检疫机构承担流通领域商品检验法律依据的请示》的复函国认实函〔2002〕124号20020916221 关于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机构开展计量认证的通知国认实函〔2003〕14号20030303222 关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机构开展计量认证的补充通知国认实函〔2003〕70号20030425223 关于做好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认实函〔2004〕193号20040817224 关于做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实函〔2005〕64号20050404225 关于启用资质认定证书的通知国认实〔2006〕25号20060525226 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认实函〔2006〕88号20060525227 关于规范落实《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工作的通知国认实函〔2006〕121号20060706228 [关于启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2006年第13号20060525229 关于印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通知国认实〔2010〕49号20100915230 关于印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的通知国认实函〔2007〕74号20071022231 关于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要求》及《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检测项目资质认定评审的通知国认实函〔2007〕133号20070803232 关于印发《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表格》的通知认办实〔2007〕17号20070420。

《关于国家认监委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的公告》

《关于国家认监委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的公告》

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19号公告《关于国家认监委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的公告》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进一步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条件,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现予以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1目的为规范和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活动中有关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撤销条件及其有关事项,统一各指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相关活动,制定本规则。

2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各认证机构在CCC认证过程中涉及的证书注销、暂停、撤销等有关活动。

本规则发布之前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所制定的有关CCC认证实施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各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有关技术性、程序性文件,若与本规则不相符的,应以本规则为准。

3职责各认证机构依据本规则的规定,具体实施CCC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有关工作。

国家认监委负责对各认证机构实施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认证证书的注销4.1 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注销认证证书:(1)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认证委托人未申请延期使用的;(2)认证委托人/生产厂由于企业破产、倒闭、解散、生产结构调整等原因致使获证产品不再生产,认证委托人主动放弃保持认证证书的;(3)获证产品型号已列入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生产的产品目录的;(4)认证委托人申请注销的;(5)其他应当注销认证证书的情形。

4.2 认证证书注销的有关规定(1)自认证证书注销之日起,不得继续出厂、进口认证证书覆盖的产品,已经出厂、进口的认证证书覆盖的产品可以继续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14号——关于发布2016年度第2批强制性产品认

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14号——关于发布2016年度第2批强制性产品认

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14号——关于发布2016年度第2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的公告
【法规类别】认证认可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14号
【发布部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6.16
【实施日期】2016.06.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认监委公告
(2016年第14号)
关于发布2016年度第2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65号令)有关要求,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进一步深化强制性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举措的公告》(国家认监委2015年第34号公告)确定的日常指定工作机制,现对2016年度第2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对本指定决定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申诉或投诉(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附件:2016年度第2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
国家认监委
2016年6月16日
附件
2016年度第2批强制性产品认证
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0.04.21•【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18号•【施行日期】2020.04.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为进一步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根据历次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调整情况,在不改变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范围的基础上,对目录内部分产品种类进行归并和优化。

优化后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共17大类103种产品,现予公布。

为便利各相关方准确界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重新修订《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见附件),一并予以公布。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认监委公告2014年第45号)同时废止。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4月21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大类产品种类及代码一、电线电缆(3种)1.电线组件(0101)2.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0104)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0105)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5种)4.插头插座(0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0202)6.器具耦合器(0204)7.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0206)**8.熔断体(0205、0207)三、低压电器(2种)**9.低压成套开关设备(0301)**10.低压元器件(0302、0303、0304、0305、0306、0307、0308、0309)四、小功率电动机(1**11.小功率电动机(0401)种)五、电动工具(3种)*12.电钻(0501)*13.电动砂轮机(0503)*14.电锤(0506)六、电焊机(4种)*15.直流弧焊机(0603)*16.TIG弧焊机(0604)*17.MIG/MAG弧焊机(0605)*18.等离子弧切割机(0607)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19种)19.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0701)20.电风扇(0702)21.空调器(0703)**22.电动机-压缩机(0704)23.家用电动洗衣机(0705)24.电热水器(0706)25.室内加热器(0707)26.真空吸尘器(0708)27.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0709)28.电熨斗(0710)29.电磁灶(0711)30.电烤箱(便携式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烹调器具)(0712)31.电动食品加工器具(食品加工机(厨房机械))(0713)32.微波炉(0714)33.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驻立式电烤箱、固定式烤架及类似烹调器具)(0715)34.吸油烟机(0716)35.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0717)36.电饭锅(0718)37.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0719)八、电子产38.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品及安全附件(共计18种)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0801)39.音频功率放大器(0802)40.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硬盘、等载体形式)(0805、0812)41.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电视机顶盒(0808)42.电子琴(0813)43.微型计算机(0901)44.便携式计算机(0902)45.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0903)46.与计算机相连的打印设备(0904)47.多用途打印复印机(0905)48.扫描仪(0906)49.服务器(0911)50.传真机(1602)51.无绳电话终端(1604)52.移动用户终端(1606)53.数据终端(1608)54.多媒体终端(1609)55.电源(0807、0907)九、照明电器(2种)56.灯具(1001)57.镇流器(1002)十、车辆及安全附件(13种)58.汽车(1101)59.摩托车(1102)60.电动自行车(1119)61.机动车辆轮胎(1201、1202)62.摩托车乘员头盔(1105)63.汽车用制动器衬片(1120)(2020年6月1日起实施)**64.汽车安全玻璃(1301)**65.汽车安全带(1104)**66.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1109、1116)**67.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1110、1115)**68.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1114)**68.汽车行驶记录仪(1117)**70.车身反光标识(1118)十一、农机产品(2种)71.植物保护机械(1401)72.轮式拖拉机(1402)十二、消防产品(3种)73.火灾报警产品(1801)74.灭火器(1810)75.避难逃生产品(1815)十三、安全防范产品(2种)76.入侵探测器(1901)77.防盗报警控制器(1902)十四、建材产品(3种)78.溶剂型木器涂料(2101)79.瓷质砖(2102)80.建筑安全玻璃(1302)十五、儿童用品(3种)81.童车类产品(2201)82.玩具(2202)83.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2207)十六、防爆电气(17种)84.防爆电机(2301)85.防爆电泵(2302)86.防爆配电装置类产品(2303)87.防爆开关、控制及保护产品(2304)88.防爆起动器类产品(2305)89.防爆变压器类产品(2306)90.防爆电动执行机构、电磁阀类产品(2307)91.防爆插接装置(2308)92.防爆监控产品(2309)93.防爆通讯、信号装置(2310)94.防爆空调、通风设备(2311)95.防爆电加热产品(2312)96.防爆附件、Ex元件(2313)97.防爆仪器仪表类产品(2314)98.防爆传感器(2315)99.安全栅类产品(2316)100.防爆仪表箱类产品(2317)十七、家用燃气器具(3种)101.家用燃气灶具(2401)102.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2402)103.燃气采暖热水炉(2403)注:*所标记产品为实施自我声明程序A(自选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的产品(7种),**所标记产品为实施自我声明程序B(指定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的产品(12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11号――关于发布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11号――关于发布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11号――关于发布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6.15•【文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11号•【施行日期】2011.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消防管理正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11号)关于发布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认监委修订了《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产品》、《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消防水带》、《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喷水灭火产品》,制定了《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泡沫灭火设备产品》、《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灭火剂产品》、《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消防装备产品》、《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建筑耐火构件》(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发布的实施规则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件:1.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产品2.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建筑耐火构件3.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灭火剂4.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泡沫灭火设备5.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喷水灭火产品6.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消防水带7.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消防装备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附件1编号:CNCA-09C-044:2011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产品2011-06-15发布2011-10-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 适用范围2 认证模式3 认证的基本环节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 认证的申请4.2 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4.3 认证发证检验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5 认证后监督5 认证证书5.1 认证证书的有效期5.2 认证证书的保持5.3 认证证书的变更5.4 认证范围的扩大5.5 证书延续6.认证标志6.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6.2 加施方式和位置6.3 变形认证标志7 认证证书的暂停、撤销和注销8 收费附件1 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附件2 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申请资料附件3 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一致性控制要求附件4 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检验项目和检验依据1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包括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备、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火灾显示盘等。

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24号——国家认监委关于自愿性认证领域目录和资质审批要求的公告

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24号——国家认监委关于自愿性认证领域目录和资质审批要求的公告

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24号——国家认监委关于自愿性认证领域目录和资质审批要求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8.26•【文号】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24号•【施行日期】2016.08.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24号国家认监委关于自愿性认证领域目录和资质审批要求的公告为进一步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改革,提高审批效率,便利申请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九、十、十一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七、八、九条及国务院有关规定,现制定发布《自愿性认证领域目录和资质审批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自愿性认证业务分类目录和主要审批条件的公告》(国家认监委2014年38号公告)同时废止。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国内外认证行业发展情况,本公告内容将适时进行调整。

国家认监委2016年8月26日自愿性认证领域目录和资质审批要求一、自愿性认证领域目录1.按照科学、简化、集约的原则,自愿性认证业务分为“认证类别”、“认证领域”和“认证项目”三个层级。

2.根据《认证认可条例》,“认证类别”分为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三个大类。

3.每一“认证类别”划分若干“认证领域”。

产品认证参照国家标准GB/T 7635.1《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第一部分可运输产品》和GB/T 7635.2《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第二部分不可运输产品》划分为21个认证领域;服务认证参照国家标准GB/T 7635.2《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第二部分不可运输产品》划分为22个认证领域;管理体系认证依据认证特性划分为6个认证领域。

认证机构的资质审批至领域,自愿性认证领域目录见附件1。

4.认证机构可在批准的“认证领域”内自行研发并开展“认证项目”。

按照国家认监委规定的要求和时限进行备案。

5.认证机构从事国家认监委或者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行的认证制度(简称国推认证制度),按照制度设定要求实施管理,国推认证制度目录见附件2。

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15号——国家认监委关于部分产品依据新版标准实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的公告

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15号——国家认监委关于部分产品依据新版标准实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的公告

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15号——国家认监委关于部分产品依据新版标准实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的
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6.07.01
•【文号】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15号
•【施行日期】2016.07.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认证认可
正文
国家认监委公告
2016年第15号
国家认监委关于部分产品依据新版标准实施国家信息安全产
品认证的公告
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为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其认证依据的新版国家标准GB/T 20275-2013《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入侵检测系统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GB/T 20278-2013《信息安全技术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安全技术要求》、GB/T 20945-2013《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审计产品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GB/T 20281-2015《信息安全技术防火墙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和GB/T20279-2015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和终端隔离产品安全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发布并正式实施。

现将上述六种产品依据新版标准实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证机构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二、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得认证的产品,在证书有效期内,证书持有人可自愿向认证机构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申请,并接受认证机构依据新版标准实施的产品评价,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国家认监委
2016年7月1日。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的公告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的公告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的公告
2016 年第 20 号
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及相应的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实践,结合 2015 年换版的质量 管理体系国际标准(ISO9001)的新变化,国家认监委对 2014 年发布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规则》(国家认监委 2014 年第 5 号公告,以下简称旧版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 后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以下简称新版认证规则)予以公布。新版认证规则于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替代旧版认证规则。
服务的工作场所变更;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范围变更;质量管理体系和重要过程的重大 变更等。 ⑤出现影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其他重要情况。 (4)申请组织承诺获得认证后正确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有关信息,不利用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或服务通过认证。 (5)拟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生产或服务的活动范围。 (6)在认证审核实施过程及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认证机构和申请组织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 权利和义务。 (7)认证服务的费用、付费方式及违约条款。 4.2 审核策划 4.2.1 审核时间 4.2.1.1 为确保认证审核的完整有效,认证机构应以附录 A 所规定的审核时间为基础,根据 申请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范围、特性、技术复杂程度、质量安全风险程度、认证要 求和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有效人数等情况,核算并拟定完成审核工作需要的时间。在特殊情况 下,可以减少审核时间,但减少的时间不得超过附录 A 所规定的审核时间的 30%。 4.2.1.2 整个审核时间中,现场审核时间不应少于总审核时间的 80%。 4.2.2 审核组 4.2.2.1 认证机构应当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的专业技术领域选择具备相关能力的审 核员组成审核组,必要时可以选择技术专家参加审核组。审核组中的审核员承担审核任务和 责任。 4.2.2.2 技术专家主要负责提供认证审核的技术支持,不作为审核员实施审核,不计入审核时 间,其在审核过程中的活动由审核组中的审核员承担责任。 4.2.2.3 审核组可以有实习审核员,其要在审核员的指导下参与审核,不计入审核时间,不单 独出具记录等审核文件,其在审核过程中的活动由审核组中的审核员承担责任。 4.2.3 审核计划 4.2.3.1 认证机构应为每次审核制定书面的审核计划(第一阶段审核不要求正式的审核计划)。 审核计划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审核目的,审核准则,审核范围,现场审核的日期和场所,现 场审核持续时间,审核组成员(其中:审核员应标明认证人员注册号;技术专家应标明专业 代码、工作单位及专业技术职称)。 4.2.3.2 如果质量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包括在多个场所进行相同或相近的活动,且这些场所都 处于申请组织授权和控制下,认证机构可以在审核中对这些场所进行抽样,但应根据相关要 求实施抽样以确保对所抽样本进行的审核对质量管理体系包含的所有场所具有代表性。如果 不同场所的活动存在明显差异、或不同场所间存在可能对质量管理有显著影响的区域性因 素,则不能采用抽样审核的方法,应当逐一到各现场进行审核。 4.2.3.3 为使现场审核活动能够观察到产品生产或服务活动情况,现场审核应安排在认证范围 覆盖的产品生产或服务活动正常运行时进行。 4.2.3.4 在审核活动开始前,审核组应将审核计划交申请组织确认,遇特殊情况临时变更计划 时,应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申请组织,并协商一致。 4.3 实施审核 4.3.1 审核组应当按照审核计划的安排完成审核工作。除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外,审核过程 中不得更换审核计划确定的审核员。 4.3.2 审核组应当会同申请组织按照程序顺序召开首、末次会议,申请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及 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员应该参加会议。参会人员应签到,审核组应当保留 首、末次会议签到表。申请组织要求时,审核组成员应向申请组织出示身份证明文件。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23号――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23号――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23号――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7.16•【文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23号•【施行日期】2014.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23号)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为全面深化改革,系统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我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试点认证实施规则实施经验,全面开展了具体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调整修订工作。

现将已修订完成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予以公告(见附件2-附件18,以下简称“新版规则”)。

新版规则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所替代的旧版规则详见附件1的对照表信息。

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依据新版规则和已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的要求制定对应产品认证实施细则,认证实施细则应于2014年9月1日前向我委认证监管部完成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指定领域的认证活动。

自新版规则实施之日起,对新受理的认证委托业务,指定认证机构应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新版规则实施前已经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指定认证机构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采取到期换证、标准换版、产品变更等自然过渡的方式予以完成。

由于技术发展、新产品出现和认证适用标准不断完善,本次修订涉及规则适用产品做出以下调整:1.“照明电器类别--镇流器种类”项下增加“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用电子镇流器、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两个产品;2.“低压电器类别-漏电保护器种类”项下增加“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插座式剩余电流电器(SRCD)”一个产品,“低压电器类别-断路器种类”项下增加“家用和类似用途的B性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B型RCCB和B型RCBO)、家用及类似场所用带选择性的过电流保护断路器(SMCB)”两个产品;3.“电线电缆类别”项下增加“因JB/T8735.2-2011、JB/T8734.2~.6-2012标准换版新增的产品规格型号”。

国家认监委公告2010年第14号--关于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的公告

国家认监委公告2010年第14号--关于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的公告

国家认监委公告2010年第14号--关于调整强制性
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04.16
•【文号】国家认监委公告2010年第14号
•【施行日期】2010.04.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国家认监委公告
(2010年第14号)
关于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的公告
自2003年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以来,在我委的统一协调、指导下,各技术专家组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章程》开展了大量技术研究工作,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不断完善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截至2009年年底,上一届技术专家组三年任期已经届满。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需要,我委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对各专家组组长、秘书、成员及协调员进行了重新确认和调整。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第三届)名单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附件:
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第三届)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改革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改革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改⾰调整强制性产品
认证⽬录及实施⽅式的公告
⽂号: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公告2018年第11号
颁布⽇期:2018-06-11
执⾏⽇期:2018-06-11
时效性:现⾏有效
效⼒级别:部门规章
为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强化市场主体责任,进⼀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现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录及实施⽅式做出如下改⾰调整:
⼀、对部分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本公告发布之⽇起,对部分产品(见附件1)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其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国家认监委注销相关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所涉及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业务范围。

⼆、对部分产品增加⾃我声明评价⽅式
⾃2018年10⽉1⽇起,对部分产品(见附件2)增加⾃我声明评价⽅式。

相关企业可选择由指定认证机构按既有⽅式进⾏认证,也可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我声明实施规则》(见附件3),采⽤⾃我声明⽅式证明产品能够持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完成产品符合性信息报送。

附件:1. 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清单
2. 适⽤⾃我声明⽅式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录
3. 强制性产品认证⾃我声明实施规则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认监委
2018年6⽉11⽇
备注:
本条例⽣效时间为:2018.06.11,截⾄2022年仍然有效
最近更新:2021.11.28。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3年第8号——承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任务的机构及其业务范围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3年第8号——承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任务的机构及其业务范围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3年第8号——承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任务的机构及其业务范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08.03•【文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3年第8号•【施行日期】2003.08.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注:本篇法规中有关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及其业务范围的相关规定已被《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第16号公告》(发布日期:2005年6月22日实施日期:2005年6月22日)废止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3年第8号)为了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效实施,方便申请人办理认证,决定增加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任务的机构,同时对已指定的检测机构的业务范围进行调整,现将增加和调整后的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任务的机构及其业务范围予以公告。

国家认监委2002年第5号公告、国家认监委国认证函[2002]65号和国认证函[2003]8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任务的机构及其业务范围二00三年八月三日附件:承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任务的机构及其业务范围┏━━━┯━━━━━━━━━━━━━━━┯━━━━━━━━━━━━━━━┯━━━━━━━━━━━━┓┃授权号│机构名称│指定业务范围及对应的│通信地址┃┃││产品实施规则│┃┠───┼───────────────┼───────────────┼────────────┨┃ 1│信息产业部第四研究所(电子工业│CNCA-01C-001:电线组件;│北京市安定门东大街1号,┃┃│安全与电磁兼容检测中心)││100007,┃┃││CNCA-01C-003:家用及类似用途插│联系人:胡京平┃┃││头插座;│电话:************┃┃│││┃┃││CNCA-01C-006:家用及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CNCA-01C-007:热熔断体;│┃┃│││┃┃││CNCA-01C-009: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CNCA-01C-017:音视频设备;│┃┃│││┃┃││CNCA-01C-019:卫星电视广播接收│┃┃││机(EMC);│┃┃│││┃┃││CNCA-01C-020:信息技术设备;│┃┃│││┃┃││CNCA-01C-021: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EMC);│┃┃│││┃┃││CNCA-07C-031:电信终端设备│┃┠───┼───────────────┼───────────────┼────────────┨┃ 2│信息产业部第三研究所(国家广播│CNCA-01C-001:电线组件;│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乙┃┃│电视产品检测中心)││7号,100015,┃┃││CNCA-01C-003:家用及类似用途插│联系人:唐伟┃┃││头插座;│电话:************┃┃│││┃┃││CNCA-01C-004:家用及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CNCA-01C-006:家用及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CNCA-01C-007:热熔断体;│┃┃│││┃┃││CNCA-01C-009: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CNCA-01C-017:音视频设备;│┃┃│││┃┃││CNCA-01C-018: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EMC);│┃┃│││┃┃││CNCA-01C-019:卫星电视广播接收│┃┃││机(EMC);│┃┃│││┃┃││CNCA-01C-020:信息技术设备;│┃┃│││┃┃││CNCA-01C-021: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EMC);│┃┃│││┃┃││CNCA-01C-022:照明电器;│┃┃│││┃┃││CNCA-07C-031:电信终端设备│┃┠───┼───────────────┼───────────────┼────────────┨┃ 3│上海市电子仪表标准计量测试所│CNCA-01C-003:家用及类似用途插│上海永嘉路627号,┃┃││头插座;│200233,┃┃│││联系人:杜松根┃┃││CNCA-01C-007:热熔断体;│电话:************┃┃│││┃┃││CNCA-01C-009: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CNCA-01C-017:音视频设备;│┃┃│││┃┃││CNCA-01C-020:信息技术设备;│┃┃│││┃┃││CNCA-07C-031:电信终端设备│┃┠───┼───────────────┼───────────────┼────────────┨┃ 4│中国赛宝实验室│CNCA-01C-003:家用及类似用途插│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头插座;│路110号,510610,┃┃│││联系人:陈立辉┃┃││CNCA-01C-006:家用及类似用途器│电话:************┃┃││具耦合器;│┃┃│││┃┃││CNCA-01C-007:热熔断体;│┃┃│││┃┃││CNCA-01C-017:音视频设备;│┃┃│││┃┃││CNCA-01C-020:信息技术设备;│┃┃│││┃┃││CNCA-07C-031:电信终端设备│┃┠───┼───────────────┼───────────────┼────────────┨┃ 5│广州日用电器检测所│CNCA-01C-001:电线组件;│广州新港西204号,┃┃│││510300,┃┃││CNCA-01C-002:电线电缆;│联系人:薛守仁┃┃│││电话:************┃┃││CNCA-01C-003:家用及类似用途插│┃┃││头插座;│┃┃│││┃┃││CNCA-01C-004:家用及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CNCA-01C-005: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CNCA-01C-006:家用及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CNCA-01C-007:热熔断体;│┃┃│││┃┃││CNCA-01C-008:家用及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电器附件外壳;│┃┃│││┃┃││CNCA-01C-009: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CNCA-01C-013:小功率电动机;│┃┃│││┃┃││CNCA-01C-015:电焊机;│┃┃│││┃┃││CNCA-01C-016: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CNCA-01C-022:照明电器│┃┠───┼───────────────┼───────────────┼────────────┨┃ 6│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国家用电│CNCA-01C-003:家用及类似用途插│北京市宣武区下斜街29号,┃┃│器检测所)│头插座;│100053,┃┃│││联系人:章少坪┃┃││CNCA-01C-004:家用及类似用途固│电话:************┃┃││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CNCA-01C-006:家用及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CNCA-01C-013:小功率电动机;│┃┃│││┃┃││CNCA-01C-014:电动工具;│┃┃│││┃┃││CNCA-01C-016: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CNCA-01C-022:照明电器│┃┠───┼───────────────┼───────────────┼────────────┨┃ 7│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CNCA-01C-002:电线电缆;│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机械工业电线电缆质量检测中心││100036,┃┃│(北京))│CNCA-01C-003:家用及类似用途插│联系人:席德浩┃┃││头插座│电话:************┃┠───┼───────────────┼───────────────┼────────────┨┃ 8│上海电缆研究所(国家电线电缆质│CNCA-01C-001:电线组件;│上海市军工路1000号,┃┃│量监督检验中心)││200093,┃┃││CNCA-01C-002:电线电缆;│联系人:袁百奋┃┃│││电话:************┃┃││CNCA-01C-003:家用及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9│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CNCA-01C-010:低压成套开关设│上海市武宁路505号,┃┃││备;│200063,┃┃│││联系人:万力远/陈伟华┃┃││CNCA-01C-011:开关和控制设备;│电话:┃┃│││021-********-623┃┃││CNCA-01C-012:整机保护设备;│┃┃│││┃┃││CNCA-01C-013:小功率电动机;│┃┃│││┃┃││CNCA-01C-018: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EMC);│┃┃│││┃┃││CNCA-01C-019:卫星电视广播接收│┃┃││机(EMC);│┃┃│││┃┃││CNCA-01C-021: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EMC)│┃┠───┼───────────────┼───────────────┼────────────┨┃10 │成都电气检验所│CNCA-01C-015:电焊机│成都市二环路东一段29号,┃┃│││610051,┃┃│││联系人:杨庆轩┃┃│││电话:028-*******┃┠───┼───────────────┼───────────────┼────────────┨┃11 │上海电气器具检验测试所│CNCA-01C-003:家用及类似用途插│上海市宝庆路10号,┃┃││头插座;│200031,┃┃│││联系人:黄涛┃┃││CNCA-01C-013:小功率电动机;│电话:************┃┃│││┃┃││CNCA-01C-014:电动工具│┃┠───┼───────────────┼───────────────┼────────────┨┃12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CNCA-01C-022:照明电器│北京市朝阳区大北窑厂坡村┃┃│京)││甲3号,100022,┃┃│││联系人:陈延青┃┃│││电话:************┃┠───┼───────────────┼───────────────┼────────────┨┃13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CNCA-01C-022:照明电器│上海市北宝兴路75号,┃┃│海)││联系人:於立成┃┃│││电话:┃┃│││021-********/8202┃┃│││021-********┃┠───┼───────────────┼───────────────┼────────────┨┃14 │中国泰尔实验室│CNCA-07C-031:电信终端设备│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100083,┃┃│││联系人:蒋京鑫┃┃│││电话:************┃┠───┼───────────────┼───────────────┼────────────┨┃15 │信息产业部通信计量中心│CNCA-07C-031:电信终端设备│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100083,┃┃│││联系人:谢屹┃┃│││电话:************┃┠───┼───────────────┼───────────────┼────────────┨┃16 │上海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特种电│CNCA-01C-012:整机保护设备│上海田林路191号,┃┃│器检测站││200233,┃┃│││联系人:宋志明┃┃│││电话:************┃┠───┼───────────────┼───────────────┼────────────┨┃17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器检测室│CNCA-01C-013:小功率电动机;│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200135,┃┃││CNCA-01C-014:电动工具;│联系人:徐胜┃┃│││电话:************┃┃││CNCA-01C-016: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18 │浙江检验检疫技术中心│CNCA-01C-014:电动工具;│杭州市凤起东路99号,┃┃│││310020,┃┃││CNCA-01C-016:家用和类似用途设│联系人:周敏┃┃││备│电话:┃┃│││0571-********┃┠───┼───────────────┼───────────────┼────────────┨┃19 │江苏检验检疫机电产品检测中心│CNCA-01C-014:电动工具;│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亭镇┃┃│││华夏中路10号,214101,┃┃││CNCA-01C-016:家用和类似用途设│联系人:邓唯┃┃││备;│电话:************┃┃│││┃┃││CNCA-01C-022:照明电器│┃┠───┼───────────────┼───────────────┼────────────┨┃20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CNCA-01C-016:家用和类似用途设│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11┃┃│技术中心│备;│号,518045,┃┃│││联系人:刘泽华┃┃││CNCA-01C-017:音视频设备│电话:┃┃│││0755-*******-1210┃┠───┼───────────────┼───────────────┼────────────┨┃21 │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子电器产│CNCA-01C-016:家用和类似用途设│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69 ┃┃│品检测中心│备│号,518045,┃┃│││联系人:孙文┃┃│││电话:************┃┠───┼───────────────┼───────────────┼────────────┨┃22 │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CNCA-01C-017:音视频设备;│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09 ┃┃│││栋2楼,518031,┃┃││CNCA-01C-020:信息技术设备│联系人:杜金盛┃┃│││电话:************┃┠───┼───────────────┼───────────────┼────────────┨┃23 │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气安全实│CNCA-01C-016: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验室│备;│号,510623,┃┃│││联系人:王波┃┃││CNCA-01C-022:照明电器│电话:************┃┠───┼───────────────┼───────────────┼────────────┨┃24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CNCA-01C-002:电线电缆;│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泰山庙┃┃│检验所(广安所)││前3号,510220,┃┃││CNCA-01C-003:家用及类似用途插│联系人:龚斌┃┃││头插座;│电话:************┃┃│││┃┃││CNCA-01C-010:低压成套开关设│┃┃││备;│┃┃│││┃┃││CNCA-01C-011:开关和控制设备;│┃┃│││┃┃││ CNCA-01C-012:整机保护设备;│┃┃│││┃┃││CNCA-01C-014:电动工具;│┃┃│││┃┃││CNCA-01C-016: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CNCA-01C-022:照明电器│┃┠───┼───────────────┼───────────────┼────────────┨┃25 │中北电磁兼容联合实验室│CNCA-01C-018:声音和电视信号的│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8号;北┃┃││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EMC);│京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100013,┃┃││CNCA-01C-019:卫星电视广播接收│联系人:杨盛祥┃┃││机(EMC);│电话:************┃┃│││┃┃││CNCA-01C-021: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EMC)│┃┠───┼───────────────┼───────────────┼────────────┨┃26 │浙江方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CNCA-01C-003:家用及类似用途插│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头插座;│310013,┃┃│││联系人:邓仲云┃┃││CNCA-01C-004:家用及类似用途固│电话:┃┃││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 0571-********┃┃│││┃┃││CNCA-01C-014:电动工具;│┃┃│││┃┃││CNCA-01C-016: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27 │福建省中心检验所│CNCA-01C-002:电线电缆;│福州市杨桥西路山头角121 ┃┃│││号,350002,┃┃││CNCA-01C-003:家用及类似用途插│联系人:卫敏┃┃││头插座;│电话:************┃┃│││┃┃││CNCA-01C-010:低压成套开关设│┃┃││备;│┃┃│││┃┃││CNCA-01C-011:开关和控制设备;│┃┃│││┃┃││CNCA-01C-012:整机保护设备;│┃┃│││┃┃││CNCA-01C-013:小功率电动机;│┃┃│││┃┃││CNCA-01C-017:音视频设备;│┃┃│││┃┃││CNCA-01C-020:信息技术设备;│┃┃│││┃┃││CNCA-01C-022:照明电器│┃┠───┼───────────────┼───────────────┼────────────┨┃28 │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CNCA-01C-003:家用及类似用途插│上海市苍梧路381号,┃┃││头插座;│200233,┃┃│││联系人:陈国平┃┃││CNCA-01C-022:照明电器│电话:┃┃│││021-********-305┃┠───┼───────────────┼───────────────┼────────────┨┃29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CNCA-01C-017:音视频设备;│四川省成都市东门街2号,┃┃│││610031,┃┃││CNCA-01C-022:照明电器│联系人:李山桥┃┃│││电话:028-*******┃┠───┼───────────────┼───────────────┼────────────┨┃30 │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CNCA-01C-002:电线电缆;│成都市永丰路16号,┃┃│││610041,┃┃││CNCA-01C-010:低压成套开关设备│联系人:叶元明┃┃│││电话: 028-*******┃┠───┼───────────────┼───────────────┼────────────┨┃31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CNCA-01C-002:电线电缆;│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中计┃┃│││量质检大楼,518055,┃┃││CNCA-01C-003:家用及类似用途插│联系人:杨万颖┃┃││头插座;│电话:************┃┃│││┃┃││CNCA-01C-016: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CNCA-01C-017:音视频设备;│┃┃│││┃┃││CNCA-01C-020:信息技术设备;│┃┃│││┃┃││CNCA-01C-021: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EMC);│┃┃│││┃┃││CNCA-07C-031:电信终端设备│┃┠───┼───────────────┼───────────────┼────────────┨┃32 │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CNCA-01C-002:电线电缆;│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68-2号,116021,┃┃││CNCA-01C-010:低压成套开关设备│联系人:郑顺利┃┃│││电话:************┃┠───┼───────────────┼───────────────┼────────────┨┃33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所│CNCA-01C-016:家用和类似用途设│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8号,┃┃││备│2964412,┃┃│││联系人:姜延波┃┃│││电话:************┃┠───┼───────────────┼───────────────┼────────────┨┃34 │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CNCA-01C-002:电线电缆;│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北路 81 ┃┃│││号,250100,┃┃││CNCA-01C-010:低压成套开关设│联系人:刘晓伟┃┃││备;│电话:************┃┃│││┃┃││CNCA-01C-011:开关和控制设备;│┃┃│││┃┃││CNCA-01C-012:整机保护设备│┃┠───┼───────────────┼───────────────┼────────────┨┃35 │机械工业办公自动化设备检验所│CNCA-01C-020:信息技术设备│天津市红桥区昌图道七号,┃┃│││300131,┃┃│││联系人:冷欣新┃┃│││电话:┃┃│││022-********┃┠───┼───────────────┼───────────────┼────────────┨┃36 │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仪器仪│CNCA-01C-021:金融及贸易结算电│上海漕宝路103号,┃┃│表及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子设备(EMC)│200233,┃┃│││联系人:徐建平┃┃│││电话:************┃┠───┼───────────────┼───────────────┼────────────┨┃37 │北京尊冠信息技术产品质量检验认│CNCA-01C-021: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证有限公司(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子设备(EMC)│211号,100083,┃┃│监督检验中心)││联系人:符荣梅┃┃│││电话:************┃┠───┼───────────────┼───────────────┼────────────┨┃38 │湖南电器检测所│CNCA-01C-010:低压成套开关设│湖南省长沙市新中路4号,┃┃││备;│410009,┃┃│││联系人:谢林┃┃││CNCA-01C-011:开关和控制设备;│电话:************┃┃│││┃┃││CNCA-01C-012:整机保护设备│┃┠───┼───────────────┼───────────────┼────────────┨┃39 │国家电力公司武汉高压研究所│CNCA-01C-010:低压成套开关设│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备;│143号,430074,┃┃│││联系人:万德春┃┃││CNCA-01C-012:整机保护设备;│电话:************┃┃│││┃┃││CNCA-01C-021: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EMC)│┃。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2年第9号——举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说明活动的有关规定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2年第9号——举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说明活动的有关规定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2年第9号——举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说明活动的有关规定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2.05.21
•【文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2年第9号
•【施行日期】2002.05.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认证认可
正文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2年第9号2002年5月21日)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发布后,受到有关方面的关注,相关单位为此举办了各类说明活动(说明会、宣贯会、培训等),为正确宣传和有效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规范该类活动,现将举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说明活动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说明活动,由认监委举办或由举办单位向认监委递交书面申请,经认监委批准并给予批准号后举办。

未经认监委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举办各种类型的有关强制性认证制度的说明活动。

二、举办说明活动的费用应以不赢利为目的合理收取

三、说明活动讲解内容要严格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2001年第5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编写

四、说明活动讲解人应符合如下要求:从事产品质量认证工作三年以上,熟悉、掌握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方针、政策及相关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和检测标准,并且参加过这些文件的起草和编写工作

五、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关政策问题的答复原则由认监委以文件形式发布,文件中未包含的其他政策问题应报认监委批准后方可答复。

六、举办单位不能借说明会之机对企业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咨询活动或进行其他商业行为。

特此公告。

二00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界定相关产品强制性认证范围的复函-认办证函〔2018〕18号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界定相关产品强制性认证范围的复函-认办证函〔2018〕18号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界定相关产品强制性认证范围的复函正文:----------------------------------------------------------------------------------------------------------------------------------------------------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界定相关产品强制性认证范围的复函认办证函〔2018〕18号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阳光宝贝有声图书是否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的请示》(京质监局〔2017〕76号)、《北京市质量监督局关于比利吹波球是否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请示》(京质监局〔2017〕83号)、《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永旺商业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北清路分公司销售的玩具产品是否属于3C认证发证产品的请示》(京质监局〔2018〕2号)、《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电动抽气泵是否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请示》(京质监局〔2018〕4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根据京质监局〔2017〕76号来函信息判断,有声图书产品属于图书和玩具功能相结合的产品,既应满足玩具标准要求,也应满足出版物的有关规定,其中玩具属性应符合玩具产品CCC认证要求。

二、根据京质监局〔2017〕83号来函信息判断,比利吹波球产品应归属为口动玩具,不属于强制性认证范围内产品。

三、根据京质监局〔2018〕2号来函信息判断,所述七种产品仅明确了不适用于3岁以下使用或者玩耍,但并未明确仅供14岁以上使用,同时并未明确不能被玩耍,且产品均为塑胶材质。

综合以上信息,所述产品具有明显的玩具属性,应满足强制性认证要求。

四、根据京质监局〔2018〕4号来函信息判断,电动抽气泵产品不属于强制性认证范围内产品。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2018年1月29日——结束——。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总局令第65号)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总局令第65号)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总局令第65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5号《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经2004年4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长江二00四年六月二十三日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管理,合理利用社会资源,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是指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和从事与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的检查机构和检测实验室。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指定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实行指定制度。

第五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指定制度的建立、实施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应当符合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能力,经国家认监委指定后,方可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和从事与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

第七条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指定工作遵循资源合理利用和实际需要、公平竞争、公开公正和便利、有效的原则。

第八条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或者其中二者为同一法人时,其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的资格应当分别指定。

第二章指定条件第九条申请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照条例规定设立,具有相应领域2年以上认证经历或者颁发相关产品认证证书20份以上;(二)取得国家确定的认可机构的认可;(三)在申请前6个月内无不良记录;(四)本机构的法人性质、产权构成和组织结构等能够保证其强制性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五)具备能够公正、独立和有效地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技术与管理能力;(六)具备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所需要并且可以独立调配使用的检测、检查资源,拥有与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条例规定的认证人员和稳定的财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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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11号——关于调整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相关活动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指定行
政审批要求的公告
【法规类别】认证认可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11号
【发布部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4.20
【实施日期】2016.04.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认监委公告
(2016年第11号)
关于调整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相关活动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指定行政审
批要求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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