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思考,兼谈对“税金及附加”科目的看法【精心整编最新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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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会计处理解读连载之九税金及附加 【精心整编最新会计实务】

增值税会计处理解读连载之九税金及附加 【精心整编最新会计实务】
2018年年度会计实操优秀获奖文档首发!
增值税会计处理解读连载之九税金及附加 【2018年最新会计实务】
【2018年年最新会计实务经验总结,如对您有帮助请打赏!不胜感激!】 导读:税金及附加科目理解要点 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 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1、以前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是进营业税金及附 加的,比如财政部关于消费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企业生产的需要交纳消费税的消 费品,在销售时应当按照应交消费税额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贷 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 税此前是放在管理费用科目的,比如会计制度规定管理费用包括为组织和管理 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如摊销的开办费、保险费、咨询费、技术开 发费、科研设备购置费、差旅费、上交的各项规费、审计费、诉讼费、业务招 待费、无形资产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坏帐损失、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 花税、技术转让费、流动资产的盘亏净损失等.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税金及附加啊! 2、月末算一下应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再算一下附加税费,但如果你要记着会计的权责发生制, 那估计把你搞死了,因为当月会计上可能有收入,比如你采取直接收款方式把货 卖了,那好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全齐了,但如果说你是预
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要深入 钻研,过细咀嚼,独立思考,切忌囫囵吞枣,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粗枝大 叶,浅尝辄止。

“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前世今生--对“税金及附加”科目的看法【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前世今生--对“税金及附加”科目的看法【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前世今生--对“税金及附加”科目的看法【会计实务经验之谈】一、“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十几年,这个科目叫“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核算企业因主营业务而产生的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产生的税金及附加在”其他业务支出”核算。

这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期间费用=营业利润。

二、“营业税金及附加”2006年新会计准则,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其核算范围增加了其他业务产生的税金及附加;同时将“其他业务支出”改为“其他业务成本”,不再核算其他业务产生的税金及附加。

此时的利润表已经不再计算“主营业务利润”,而是直接计算营业利润。

当然,新准则的营业利润与原制度的营业利润口径已经大不相同,在此不赘述。

三、“税金及附加”2016年22号文将“营业税金及附加”改为“税金及附加”。

22号文去掉“营业”二字,具体规定为: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四、22号文的修改原因莫名其妙为什么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就要去掉“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和报表项目中的“营业”二字?难道之前“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断句是“营业税”+“(其他税)金”+“附加”?,营业税寿终正寝,就去掉“营业税”的“营业”,只留下“税金及附加”?我为什么在前面喋喋不休、不厌其烦、婆婆妈妈的说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利润、营业利润等等?请看官们注意,上述名称都与“营业”相关——“营业税金及附加”里的“营业”不是“营业税”的“营业”,而是指企业的日常活动的“营业”,是与“营业外”对应的“营业”,确切含义应该是“营业里”,当然,“里”可以省略。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现行增值税制度是我国财税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需求的日益增加,现行增值税制度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因此,对现行增值税制度进行思考和建议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一、问题分析1. 税率结构不合理现行增值税采用多税率制度,按照不同的行业和商品进行分类征税,税率范围从3%到17%不等。

但是税率结构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某些行业或商品的税率过高或过低,导致企业经营成本增加或利润下降,而且也存在税负过重或过轻的情况。

2. 税收征管有待加强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征管还不够完善。

比如发票管理方面存在风险,很多企业存在虚假发票的情况,税收流失较大。

此外,一些小微企业对增值税政策理解和应用程度较低,导致整个税收体系的效果下降。

3. 税收转移现象严重一些企业通过跨省、城市等方式进行税收转移,以获取税收优惠。

这些行为不仅影响公平性,也影响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建议措施应该适当缩小税率范围,统一税率水平,对于税负较重的行业或商品,尽量降低税率,对于税负较轻的行业或商品,考虑适当提高税率。

此外,可以考虑实行差别化税率政策,对于能够促进经济发展或环保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企业或商品,给予税收优惠。

加强对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提高自动化技术的应用程度,建立完善的税收现场检查和监管体系,防范和打击虚假发票等行为。

加强对小微企业的纳税教育,提升纳税自觉性和文化素质。

3. 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对于跨地区税收转移行为要予以打击,加大对企业的审计和监察力度,加强对税收漏洞的防范和调查,建立跨部门的税收执法联动机制。

4. 探索增值税改革思路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市场需求的改变,未来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改革现有的增值税制度,例如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逐步推行增值税的营业税改革,探索合理的消费税政策等。

总之,现行增值税制度在实践中已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变化和经济发展,也需要随时进行改进和优化。

对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的思考

对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的思考

对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的思考摘要:目前我国的增值税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其核算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其与会计准则的冲突尤为明显,因此本文分析了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希望能够为提高增值税会计信息质量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增值税会计核算问题一、增值税会计确认和计量方面的问题1.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又称实际成本原则,它要求各种资产应按其取得或购建时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和入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实际的支出有货物买价、采购费用和增值税,而按现行增值税核算办法,所付出的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买价和采购费用则记入存货成本,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反映的存货成本只是实际成本的一部分,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按实际全部支出计价的要求。

2.违背了权责发生制原则我国目前在确认进项税额的环节采用的是购进扣税法,该方法要求按商品的购进时间而不是销售时间确认进项税额。

如前所述,税法还规定了具体的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标准,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这就导致购进货物的时间和税款抵担的时间不一致。

这样当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既可能不是当期支付的增值税额,更不是当期己销货物或提供劳务的成本应该承担的增值税额,也就违背了权责发生制原则,也就使得各期反映的税负不够真实。

3.不符合配比原则增值税会计的关键在于对当期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进行确认,并将两者进行配比从而得出当期应交的增值税额。

但两者的配比并非真正会计意义上的配比,在现行的增值税会计模式下,确认销项税额的原则是权责发生制,销项税额由销售收入计算得出,而确认进项税额的原则却既不是权责发生制,也不是收付实现制,计算进项税额的依据是购货成本而不是销售成本,这造成同一时期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无法配比,也就不能真实反映各期的税负。

二、增值税会计记录方面存在的问题1.“应交税费”科目的属性混淆不清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子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现行增值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经济形势的需要。

我对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和建议如下。

我认为现行增值税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当前增值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税率过高,导致企业负担过重。

根据统计数据,我国的增值税税率普遍在13%~17%之间,与其他国家相比较高。

这种高税率不仅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也限制了消费者的消费能力。

我建议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消费增长。

我认为现行增值税制度需要更加注重公平性。

当前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是对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差别对待不够。

对于一些传统行业和小微企业,税负较重,而像互联网等新兴行业税负较轻。

这种差别对待导致了不公平竞争现象的出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建议制定差别化的税收政策,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特点来确定税负水平,保证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我认为现行增值税制度需要更好地配合供应链金融发展。

当今经济中,供应链金融日益重要,但增值税制度对于跨境贸易和供应链金融的支持力度还不够。

为了推动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我建议增值税制度能够更加灵活地应对跨境贸易和供应链金融的需求,制定更加便利和适应性强的税收政策。

我认为现行增值税制度需要更加注重环境保护。

当前环境问题严重,而现行增值税制度没有对环境问题进行有力的引导和约束。

为了解决环境问题,我建议增值税制度能够设置环境税、资源税等相关税费,通过税收手段来引导企业减少污染排放和资源浪费,促进绿色发展。

我认为现行增值税制度需要注重简化和规范。

当前增值税制度太过复杂,涉及的税率和征税规则繁杂,对企业来说存在不小的负担。

为了减少企业的操作成本,我建议简化增值税征收程序,规范税务管理,提高征收效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现行增值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与当前经济形势脱节,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

通过降低税率、注重公平性、配合供应链金融发展、注重环境保护以及简化和规范税收程序,我们能够进一步提高增值税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现行增值税制度作为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在税收政策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现行增值税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税收征管的需要。

在实践中,现行增值税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需要我们进行深入思考和调整。

本文将围绕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展开探讨。

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现行增值税制度在税收政策中的作用和意义。

增值税是一种按照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从事纳税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它是一种间接税,通过商品和劳务的流通环节实现税收征收。

现行增值税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对促进内部市场流通和消费有着积极的作用。

与此现行增值税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税负过重、征管难度大、税负分担不合理等。

我们需要重新思考如何进一步完善现行增值税制度,使其更好地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和税收征管的需要。

我们应该思考如何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现行增值税政策。

在现行增值税政策中,存在税率过高、税收征管成本过大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和改进。

可以适当降低部分税率,减轻税负,激发市场活力,提高经济发展速度。

可以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纳税人行为,提高纳税人诚信意识,提高税收征管效果。

可以建立健全税收政策调整机制,及时跟踪和分析税收政策实施效果,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通过这些努力,可以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现行增值税政策,提高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我们应该思考如何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政策环境。

在现行的税收政策环境中,存在税法规章不完善、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可以加强税收政策的立法工作,修订和完善相关税法法规,提高税收政策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可以加强税收政策的落实和执行工作,完善税收政策执行细则,提高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可以加强税收政策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税收政策监督机制,加强政策实施效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政策实施效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增值税心得体会(优秀4篇)

增值税心得体会(优秀4篇)

增值税心得体会(优秀4篇)增值税心得体会篇1心得体会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增值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税率和优惠政策直接影响到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利益。

作为一名财务人员,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增值税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我将分享我的增值税学习心得,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首先,增值税税率和优惠政策是学习的重点。

增值税税率是指商品和服务的销售价格中所包含的增值税税额。

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地区,税率有所不同。

优惠政策则是为了鼓励企业创新、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而制定的。

这些政策和措施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和理解,以便更好地为企业和个人服务。

其次,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也是学习的难点。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包括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抵扣等。

这些计算方法需要我们熟练掌握,以便更好地为企业和个人服务。

在学习增值税的过程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增值税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优惠政策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和理解,以便更好地为企业和个人服务。

同时,我们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以适应经济和税收政策的变化。

最后,我想说的是,增值税的学习过程需要我们坚持不懈、认真学习。

只有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能更好地为企业和个人服务。

同时,我们还需要积极探索和创新,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总之,增值税的学习过程需要我们坚持不懈、认真学习。

只有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能更好地为企业和个人服务。

同时,我们还需要积极探索和创新,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增值税心得体会篇2标题:增值税的重要性和实践体会在我从事财务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增值税的重要性。

增值税作为一种常见的税收方式,贯穿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

通过实际操作,我对于增值税的理解和应用有了更深入的体会。

首先,我了解到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是非常严谨的。

增值税的计算是基于商品或服务的销售额,扣除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这个过程中,每个环节都需要准确无误的记录和核算。

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几点思考

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几点思考

增值税会计是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 的 交叉领域, 因而肩负着实现税务会计和财 务
会计的双重 目标的重大使命。 增值税会计 的 税务目标是 , 协调税法和会计准贝 啶 的差 异 ,为企业缴纳增值税提供相 关报 表和资
料, 更好地实现企业的纳税义务 ; 其会计 目
此外 , 作为增值税的征 收方 , 税 务部 门把增
关于增值税会 计处理 的几点思考
文I 杨晨虹 , 于俊红
增值税‘ 理说” 是否合理? 我国现行增值税 的会计核算体 系是围 绕“ 代理说” 而构建的。“ 代理说 ” 认为 , 企业 在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所征收的增值税者 包 含在消费者支付的商品的最终价格中 , 企业 p一 p
( 一) 从增 值
值税的费用实质
我们可 以从以上 的经济 学分析看到 , 增值税实际上是
{ 下角度进
Ql
Qo
Q 需要企业和消费者共 同负担
的。从这个层面上讲 , 增值税
P S ( 不含税价 ) 和 Q1 为税后平衡价格和数 量, P D 为消费者 支付 的含税价格 , P S 超过 P D部分就是商品应缴纳的全部增值税。由 图P D P 0由消费者承担 , P O P S由企业承担。 ( 增值税采取价外税且采用比例税 率征收 , 所以征税前后供给曲线不变 , 需求曲线逆时
由此 , 代理说 “ 增值税能够全部转嫁给 消费者而与企业无关” 的理论依据是站不住 脚 的。从经济学角度分析 , 增值税的转嫁程 度 由商品供给弹 I 生和需求弹 洼的相对值决 定 。供给弹『 生大于需求掸眭, 企业就能将大 部分税负转嫁给消费者 ; 反之 , 则不能大量 转嫁。
结论 : 以“ 代理说. ” 为基础 正 税机制

浅谈增值税会计核算处理

浅谈增值税会计核算处理

浅谈增值税会计核算处理摘要:会计核算的重要事项之一就是增值税的核算,目前,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主要是税法导向的“财税合一”模式,经过多年的实践与应用显现出诸多缺陷和弊端,本文通过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和局限性,对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方法提出了“财税分流”这一会计核算方法的理念,从会计方法的选择、科目的设置等进行了一系列阐述,它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一些帮助,对增值税的核算有一些借鉴作用。

关键词:增值税;会计核算;会计科目、财税合一、财税分流一、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的局限性1、违背了实际成本的原则: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实际付出的是货物的买价、采购费用和增值税,而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要求,买价和采购费用计入货物成本,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即增值税从存货成本中分离出来,据此反应存货成本。

2、同一企业之间、不同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

(1)从单个一般纳税人企业看,若取得了专用发票,其存货成本包括买价,采购费,不包括付出的进项税额;若取得了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规定,其存货成本中包括买价,采购费以及付出的进项税额,即前者按价税分离核算,后者按含税价核算。

使同一企业的存货成本缺乏可比性。

(2)从不同企业看一般纳税人存货成本价税分离,不包括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存货成本价税合一,包含进项税额。

造成不同类型企业存货成本计价缺乏可比性。

(3)不同企业的销售收入额也存在不可比性:例如:含税的销售额为117.00元时,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不含税的销售额为100.00元;而但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不含税的销售额为113.59元,这样一般纳税人企业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缺乏可比性。

3、增值税的核算不符合配比性原则,按同一基础计税却实行不同的核算原则,商业企业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付款扣税法体现了收付实现制,而工业企业为购进货物入库后申报抵扣,这种货到扣税法未体现任何原则,使得增值税会计核算缺乏一致性。

亳州初级会计实务:会计实务考试辅导对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思考

亳州初级会计实务:会计实务考试辅导对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思考

亳州初级会计实务:会计实务考试辅导对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思考增值税是以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运用税收抵扣原则计算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在现行的流转税会计处理规定中,增值税会计处理是最受关注且引起争议最多的一个。

财政部对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要求增值税核算采用价税分离模式,这更多地体现了税法的要求,但却存在不少缺陷,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

一、现行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存在的缺陷l、税金的核算违背了明晰原则。

主要表现在“应交税金”科目的展性混淆不清。

“应交税金”科目期末若有借方余额表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这在形式上符合资产类科目的特点,而且在内容上已属于企业的资产。

因为进项税额实质上是上一个销售环节的纳税人向国家交纳增值税后,将大部分税款转移到本企业,再由本环节纳税人继续向下一环节纳税人转嫁或向国家申请退税。

因此,进项税额是货物总价的组成部分,属于企业的流动资产;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性质上尼企业的流动负债,因而“应交税金”的两个明细科目,一个是资产,一个是负债,这就使得本来清晰简单的经济业务模糊,其属性含混不清。

2、违背了“及时,性”原则。

我国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抵扣制,最初采用的是“累到扣税法”,即企业收到抵扣联就能抵扣进项税额。

这使得企业间相互开具专用发票,造成税款后移,国家的资金被长期占用。

到1995年改为“货到扣税法”、“付款扣税法”,但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企业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会计核算和处理,会出现超前抵扣,使企业的流动资金被占用,影响财务成果,如果抵扣时进行账务处理,就不符合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原则。

3、存货成本缺乏可比性。

按规定,企业向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单独设科目核算,不允许抵扣的则计入所购货物成本,这样就造成了同一会计主体因货物来源不同而使相同货物成本缺乏可比性,也造成不同会计主体因属于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即使是以相同的价格从同一供应商处购入相同的货物,或以同一含税价格销售相同的货物,其购货成本、销售额亦可能不同,进而导致了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损益的不可比。

对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思考 兼谈对税金及附加科目的看法

对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思考 兼谈对税金及附加科目的看法

对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思考兼谈对税金及附加科目的看法前言:那些想探讨怎样贯彻执行22号文及其解读,执着于22号文有什么瑕疵、如何改进的网友,不要浪费时间看这个帖子。

该贴是一篇思考文章,而不是具体操作文章。

我知道我说的东西对很多人来讲“没有用”,但我认为埋头工作是埋头工作者的权利,仰望星空是仰望星空者的自由;我平时是埋头工作的实务工作者,偶尔做一次仰望星空的思考者,虽然我一思考,有人就发笑。

做自己的梦,让别人笑去吧。

财政部在1月26日、农历腊月29日、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发布了“受到广泛关注”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的问题解读,其敬业精神,令人钦佩。

有些感想,本想年前写出来,无奈被过年的喧嚣裹挟着,没写成,一晃就是两年。

海日生残夜,新文出旧年。

22号文费了十牛十虎之力,把本来还明白的会计人员都绕晕了;官方解读试图把晕晕乎乎的会计人员解救出来,让广大会计人员不用再绞尽脑汁、“广泛关注”增值税会计问题,能如愿吗?要知疗效如何,先要知道这副药是要解决会计问题还是税收问题。

一、会计问题涉及增值税的会计问题,与其他税收问题类似,无非两个方面:1.资产负债表项目。

资产负债表日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和与增值税相关的其他资产负债如何列示,比如尚未到抵扣期限的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第二次抵扣部分)、进项税大于销项税留待以后的销项税覆盖部分等。

满足这些要求并不需要设置如22号文之多的明细科目。

2.利润表项目。

增值税正常情况下是在利润表外核算,不进利润表;即使进入利润表的,如不能抵扣的进项税(包含本身就不能抵扣和虽然规定能抵扣但由于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等),也不需要单独设置科目,而是随产生进项税的项目一起处理。

现行增值税会计科目多、繁、绕,让老会计们头晕、头疼。

有的明细科目还名不符实,比如按照会计科目分类,“应交税费”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正常余额方向应该是贷方,借方只能偶尔出现余额;但现行增值税会计有只出现借方余额、不出现贷方余额的明细科目,比如“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该科目不会出现贷方余额,虽然22号文要求根据余额方向重分类,但改变不了用负债类科目核算资产的事实。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值税已经成为现代税制中最重要的一种税收方式。

然而,现行增值税制度在实践中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重点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改进现行增值税制度。

首先,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着缺乏透明度和公正性的问题。

一方面,在增值税征收的过程中,存在许多不透明的环节,如税款的审核和征收。

这使得一些企业可以借此机会逃避缴纳应有的税款,同时也使得税务部门难以有效地监管和管理税收。

另一方面,现行增值税制度中存在着一些漏洞,使得有些企业可以通过虚假报税等方式逃避应缴纳的税款。

这导致了一些企业获得了不公正竞争的优势,对其他企业形成了不公平影响。

其次,现行增值税制度中存在着缺少差异化税率的问题。

当前,我国增值税税率处于比较高的水平,这对于部分消费者来说增加了生活成本。

但同时,由于增值税税率的普遍性,某些特定领域的企业会面临较高的税收负担,例如医药、农业和创新型企业等。

因此,建立差异化税率制度,可以根据不同产业的特殊情况和特点来设置不同的税率,以减轻其税收负担,促进其产业发展。

最后,现行增值税制度在激励创新方面还有提升空间。

随着数字经济和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许多创新型企业已经成为经济的发动机。

然而,目前的增值税制度并没有能完全满足这些企业的需求。

因此,建议适当减税以鼓励企业进行更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

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以改善现行增值税制度:首先,建立更加透明和公正的征税机制。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税款的审核和征收,打击虚假报税等违法活动。

同时,应该推进税收信息共享和公示,提高税款审核的透明度,加强税收管理的公正性。

其次,建立差异化税率制度。

针对医药、农业、创新及其他重要行业,应该适用差异化税率,以减轻其税收负担,并促进行业的发展。

最后,应该制定专门的税收政策,支持创新型企业。

政府可以加强对创新型企业的宣传和认定,鼓励创新活动。

同时,可以探索适当减免一定的税款,以激励企业进行更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

对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几点思考

对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几点思考



() 1存货成 本缺乏可 比性 。依据我 国增 值税暂行条 例及 其 税 , , 属于企业的流动负债 , 应交增 值税 ’ 而“ ’ 如果有借方余额 , 则
它属于 企业 的流 动资产。这样 ,应 “ 实施 细则规 定: 纳税 人购进 货物或者接 受应税 劳务 , 所支付 或 表示企业 留抵 的进 项税 额 , 负担 的增值税额 为进 项科 目数额 可 以互相抵 消 , 一 使科 目

. 期末数 负债 流动负债 30 O o 未交税 金 1 0 0 期 负债 00 0 长 0
期末数
.5 0 8 0 0
致 。现 行增 值税 抵扣制度采用的 “ 货到扣税法 ”“ 、付款 扣税 货币资金
流 动 资产
法 ’ 定 , 业 企 业 必 须 在 购 进 货 物 验 收 入 库 后 , 业 企 业 必 须 , 规 工 商
用发票 , 则其材料成本 为 1 7 1 0元, 中包含 1 0元税 金 。由此 5 其 7 0万元 , 增值税 8 5万元, . 不考虑其他因素, 本期资产 负债表如
可见 ,由于专用 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才可 以抵 扣的规定 , 使
有 的存货含 税, 的存货不含税 , 有 造成存货成 本构成不一致 , 缺 资产 乏可 比性。 () 2 税法确认抵扣 的进项税额 与会计 的实际操作不
金融财舍
对 现 行 增 值税 会 计 处 理 的 几点 思考
何 佩
( 西投 资集团建设 实业有限公 司, 广 广西 南宁 5 0 2 ) 3 0 8
【 摘
要】 增值税是对在我 国境 内销售货物 、 口货物以及提供加 工、 进 修理修配劳务 的单位和 个人 , 就其取得货物 的销 售额、 进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现行增值税制度是指按照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征收税收的一种税收制度。

根据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实施了增值税制度,其主要是为了推动经济发展、提高税收收入和调整税收结构。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现行增值税制度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亟待解决的挑战。

本文将对现行增值税制度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建议。

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税率过高和税负过重。

由于我国增值税税率设立较多,涵盖了不同行业和不同商品。

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税率的复杂性,企业需要对不同税率进行准确计算,并及时缴纳税款。

增值税的税负也相对较重,对企业财务造成了一定的负担。

长期以来,税率过高和税负过重一直是企业和社会普遍对现行增值税制度不满的原因。

针对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可以采取以下一些建议。

可以适当降低一些税率,减轻企业的负担。

例如对一些生产性和基础性的行业可以适当降低税率,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盈利和竞争力。

可以简化税率结构和征收程序,减少税率的复杂性。

例如可以合并一些税率,并整合税收征管系统,简化税收的征收程序。

还可以适当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并刺激经济的发展。

除了以上一些方面的建议,我还认为可以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政策,促进税收征收的公平和透明。

例如可以建立健全增值税征收和管理的监督机制,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正性。

还可以加强税收政策宣传,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促进企业自觉遵守税收法规,建设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现行增值税制度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和税收收入增长的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通过降低税率、简化税收程序、扩大抵扣范围和完善税收征收机制等方式,以实现增值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希望通过政府的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可以进一步提升我国增值税制度的效率和公平性,创造一个更为良好的税收环境,实现税收征纳的和谐发展。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就现行增值税制度而言,税率过高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我国增值税税率目前分为三档,分别为17%,13%和6%,其中17%的税率适用范围较广,影响较大。

高税率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影响了经济的整体竞争力,还给企业和个人的生产、消费等方面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需要通过合理调整税率,降低税收负担,激发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经济的良性发展。

现行增值税制度在征收难度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由于经济的复杂性和税收征收的特殊性,导致了税收逃避现象较为严重。

一方面,企业在征收增值税时存在虚报、漏报等行为,由于征收手段不够完善和技术手段不够成熟,造成了很多税收无法得到有效征收。

需要通过完善税收征管系统、提高征收效率、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税收征收的法制化、信息化、现代化手段等方式,加强对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有效遏制税收逃避现象的发生。

现行增值税制度在税收政策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在税收政策设计上,需要更加关注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为其提供更加宽松的税收政策,减轻其税收负担;在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需要更加注重公平、公正原则的体现,避免因为税收政策不合理而导致的税收不公平现象的出现。

需要通过适时的政策调整,建立更加完善的税收政策,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好的税收环境。

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未来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现行增值税制度进行改革和优化。

应当通过逐渐降低税率的方式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经济的竞争力。

可以逐步调整税率,将17%的税率适用范围适当收窄,13%和6%的税率适用范围适当扩大,从而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发生产活力。

应当加大对税收征收的力度,完善税收征管体系,提高税收征收效率。

可以逐步建立新型税收征管系统,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对税收的监管和管理水平,减少税收逃避现象的发生。

应当进一步优化税收政策,为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

可以通过降低税率、放宽税收优惠政策、简化税收程序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减轻税收负担,推动其发展壮大。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一、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1. 征收税率过高。

现行的增值税税率较高,对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会产生较大压力,特别是对中小企业来说,征税比例更为明显,这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生存都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2. 税制繁琐难懂。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税率标准等都较为复杂,企业难以理解、操作、计算和管理,导致企业执行成本加大,并且会出现各种违规情况。

3. 自然人税负过高。

增值税虽然是企业缴纳的税费,但是也直接影响到自然人的生活成本。

由于企业需要转嫁一定的税负,所以商品价格也会增加,自然人最终承担了税负的一部分。

二、建议
1. 优化税率结构,降低税率。

可以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规模的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级别的征税,以适应不同的市场发展和企业状况。

一些小微企业可以完全免征增值税,这对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促进就业都具有积极意义。

2. 简化税制流程。

减少税费种类,简化计税公式,让企业和个人能够更清楚和顺畅地理解,实现自主计算纳税,从而减轻财务压力,降低产生纳税误差的可能性。

3. 实施分税制。

可以将增值税设置成地方税,在地方进行征收和管理,以此支持各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实现区域发展。

4. 建立增值税绿色减排政策。

通过建立增值税减排政策,鼓励和奖励企业采取更环保、更节能的生产方式,也有助于减少税负的压力。

总之,增值税作为重要的税收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负,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希望各级部门能够积极采纳和落实和建议,为企业和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和生活环境。

增值税会计核算处理的探索与建议

增值税会计核算处理的探索与建议

铜陵电大09秋会计本科陈之龙 0934001256885提纲一、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一些问题1、同一企业、不同企业存货成本缺乏可比性。

3、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不同造成税负的不公平。

4、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中包含的已纳增值税处理欠合理。

5、账表脱节,纳税申报表填报难度较大。

6、增值税相关报表揭示不明晰。

二、改进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建议与措施1、价税分离,统一存货成本核算办法。

2、按同一基础计税实行相同的核算原则。

3、统一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

4、允许部分抵扣或退还应收账款中已纳的增值税额。

5、适当调整现有核算增值税的明细会计科目,细化科目的核算内容。

6、完善增值税相关报表的内容。

铜陵电大09春会计本陈之龙 0934001256885内容提要: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是会计处理中的重要事项,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着如下问题:1、同一企业、不同企业存货成本缺乏可比性。

2、按同一基础计税却实行不同的核算原则。

3、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不同造成税负的不公平。

4、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中包含的已纳增值税处理欠合理。

5、账表脱节,纳税申报表填报难度较大。

6、增值税相关报表揭示不明晰。

改进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建议与措施:1、价税分离,统一存货成本核算办法。

2、按同一基础计税实行相同的核算原则。

3、统一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

4、允许部分抵扣或退还应收账款中已纳的增值税额。

5、适当调整现有核算增值税的明细会计科目,细化科目的核算内容。

6、完善增值税相关报表的内容。

本文通过分析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与措施的探讨,希望对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有一些借鉴。

关键词:增值税会计核算会计科目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基础的。

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

新收入准则下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思考与建议

新收入准则下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思考与建议

新收入准则下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思考与建议为了解决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合同结算等会计科目增值税处理的难题,笔者提出两条建议供政策制定者参考,一是明确合同资产为不含税口径,与合同负债、合同结算等科目保持一致;二是新设“增值税资产”和“增值税负债”两个科目,并对目前的增值税会计科目进行整合,以建立一套前后一致,逻辑严密的增值税会计科目体系。

一、明确合同资产为不含税口径从目前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指南、案例和领导讲话看,合同负债和合同结算为不含税口径已经得以明确,而合同资产则情况不明,收入准则应用指南所举的案例,涉及到合同资产的,都没有考虑增值税问题,因此,我们并不清楚,案例中的合同资产到底是含税还是不含税,目前距离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已经很近了,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势必会影响到收入准则的应用效果。

根据收入准则应用指南,“合同资产”科目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自客户收取的对价,从资金表现形式上看是含税价,但考虑到“合同资产”核算的内容与“应收账款”核算的内容存在较大区别,“合同资产”更像是一个过渡科目,对价蕴含的增值税税额也不会构成企业的收益,而应理解为代税务机关收取的税额,因此,将合同资产明确为不含税口径更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同时也与合同负债和合同结算保持一致。

二、构建增值税会计核算新体系以财会〔2016〕22号文为代表的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其内容可以分成两部分:一是核算已发生纳税义务、已取得抵扣、扣除或抵减权利的现实的增值税权利和义务,相关科目和核算流程无需变动。

二是核算尚未发生纳税义务、尚未取得抵扣、扣除或抵减权利的未来的增值税权利和义务,主要科目为“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这三个科目有整合的必要。

基本思路是:新设“增值税资产”和“增值税负债”两个一级科目,在“增值税资产”科目下设“待认证进项税额”(核算内容同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应收客户税款”(核算合同资产对应的税额)等明细科目,在“增值税负债”科目下设“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内容同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当前我国的增值税制度是一种消费税制度,也是我国税收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的增值税制度也逐步完善。

本文旨在对现行增值税制度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现行增值税制度的优势首先,现行增值税制度的征收方式相对简单。

增值税是以生产和流通环节作为征税的依据,可以避免重复或少征税的情况,减少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矛盾和争议。

其次,现行增值税制度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

增值税征收的是商品和劳务的价值增量,对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各种环节都有征税,能够鼓励企业采取技术创新和成本控制的措施,推动生产效率的提高。

然而,现行增值税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增值税税率过高。

我国增值税税率为17%,较高的税率往往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决策,消耗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和利润空间,同时也降低了消费者的购买意愿。

其次,现行增值税制度并不能完全避免重税或少税的情况。

一些企业或经营者可能会出现为少缴纳税款或者误缴重税的情况,这就需要税务机关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和核实,增加了税务机关的工作量。

再次,现行增值税制度对小微企业的考虑不够充分。

一些小微企业由于规模较小,难以承担较高的增值税税负,降低了它们的竞争力。

三、建议针对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适度降低增值税税率。

目前,我国居民消费占比较大,适度降低增值税税率能够减轻消费者的负担,促进消费扩大。

二是建立更加完善的纳税和监管体系,加强纳税人的税收自律。

加强纳税人的教育和培训,提高纳税人的自觉性和税收合规性,减少重税或少税的情况。

对于那些存在造假行为的企业,要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从而保证税收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三是在税收政策中适度考虑小微企业的需求,提高这类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减免和优惠税负,鼓励小微企业的发展,提高它们的竞争力。

四是推进增值税与其他税种的改革。

例如营业税向增值税的转移,以及建立资源环境税、烟草税等新的税种,从而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提高税收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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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与税收
我曾专门讲过财务、会计、税收以及审计的关系。讲的多了,我自己都不好 意思讲了,因为这是非常基础的东西。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人分不清,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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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税收规定当财务规定用,比如说税收允许什么项目按照不超过什么标准扣 除,就以为财务可以按照什么标准开支;以为企业财产损失税务同意扣除就是 履行了财务的报批程序等;也有的拿会计规定当财务规定或税收规定用,这些
做法都是不对的。我的观点是先分别从财务、会计、税收方面搞清楚其规定,
然后综合处理,原则是既要符合规定,又要尽量不给会计人员增加工作量。比 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没有规定统一年限,税收规定的是最低年限。怎么 做会计最省事呢?会计把税收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为会计折旧年限——如果比这 个年限短,要纳税调整,会计很烦;如果比这个长,理论上是可以不纳税调整 的,但可能损害企业利益,也可能有税务人员要求纳税调整。当然,会计把税 收最低折旧年限作为会计折旧年限的前提是符合企业股东会、董事会或上级主 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对于税收问题,会计文件无权规定,规定了也没有用(我不是说财政部无权 规定税收问题。财政部在税收上的解释权高于税总,不过那得使用“财税”文 号,不是“财会”文号)。比如不能抵扣的进项税,22号文要求先计入进项税 再转出,转出前还得认证,就是超出了会计的范畴,规定了税收问题。既然一 开始就知道不能抵扣,就不是进项税,凭什么计入进项税?后期转出不能作为 可以计入的依据。还要认证,多一道程序,这一道程序做不做,应该是税务局 规定,而不是会计规定。如果税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管企业是否抵扣都必 须认证,那么有没有 22号文的规定企业都应该去认证;如果税务认为只要不 抵扣,是否认证企业自愿,那么 22号文就是自作多情给企业添麻烦。在后一
不能抵扣的进项税(包含本身就不能抵扣和虽然规定能抵扣但由于未取得增值
税专用发票或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等),也不需要单独设置科目,而是随产生 进项税的项目一起处理。 现行增值税会计科目多、繁、绕,让老会计们头晕、头疼。有的明细科目还 名不符实,比如按照会计科目分类,“应交税费”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正常 余额方向应该是贷方,借方只能偶尔出现余额;但现行增值税会计有只出现借 方余额、不出现贷方余额的明细科目,比如“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 该科目不会出现贷方余额,虽然 22号文要求根据余额方向重分类,但改变不 了用负债类科目核算资产的事实。 就满足会计报表需要而言,完全不需要设置纷繁复杂的科目。 二、税收问题 1.应该缴纳多少增值税,这是实质性问题。 2.应当履行什么程序,这是程序性问题。 上述两个问题都与会计设置几个科目没有关系。当然,计算税收金额需要会 计信息,有几个科目归集计算税金需要的信息自然是好的,但不能寄希望于税 收计算完全通过科目体系完成,现在绝大多数税收的计算都是在科目外完成 的。
四、会计主管部门在规定增值税会计处理时要考虑的问题
1.应交增值税是通过科目计算还是仅通过科目记录。 这一问题基础不搞清楚,在细节上规定的越多,会计人员越晕。 对于应交税费的金额,除了增值税,会计都是直接承认并记录税收结果,通 过应交税费科目记录而不是计算税金。比如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其计算 需要使用的数据很多,但既没有见财政部规定过、也没有企业要求设置专门科 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企业所得税以及土地增值额和土地增值税。为什么 到了增值税上,会计要不厌其烦地设置那么一大堆科目?难道不设置这些科目 企业不知道应该缴纳多少增值税?设了就能计算出来?那些转来转去的应交增 值税、未交增值税、多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有多少实际用处?试图通过科 目来计算应交增值税,是增值税会计处理无比复杂的原因。 本人支持应交增值税科目仅用于记录应交增值税,而不是计算应交增值税。 2.如何计算“实现增值税” 。 对于需要使用“实现增值税”数据的企业(比如以实现税利与工资挂钩的企 业,税金实现数与职工利益工资密切相关),实现增值税怎么计算,缺乏明文 规定。比如某企业 2016年 11月成立并开始经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下述 事项外无涉及增值税的事项,进项税均发票合规、已经认证:
种情况下,如果企业不认证,谁负责查处?查处的依据和目的是什么?依据似
乎有,就是 22号文,可要实现什么政策目的?——不要扯为了减少滞留票, 那是税务需要考虑的问题,不是会计必须考虑的。同时,认证了之后再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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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认证或不能通过认证或企业超期想认证也不能认证的,要不要转出?如果 不转出肯定税务不干,如果要转出企业为什么还要费事去认证?所以 22号文 的这一规定纯属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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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最新会计实务经验总结,如对您有帮助请打赏!不胜感激!】 前言:那些想探讨怎样贯彻执行 22号文及其解读,执着于 22号文有什么瑕 疵、如何改进的网友,不要浪费时间看这个帖子。该贴是一篇思考文章,而不 是具体操作文章。我知道我说的东西对很多人来讲“没有用” ,但我认为埋头 工作是埋头工作者的权利,仰望星空是仰望星空者的自由;我平时是埋头工作 的实务工作者,偶尔做一次仰望星空的思考者,虽然我一思考,有人就发笑。 做自己的梦,让别人笑去吧。 财政部在 1 月 26日、农历腊月 29日、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发布了“受 到广泛关注”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以下简称 22 号文)的问题解读,其敬业精神,令人钦佩。有些感想,本想年前写出来,无 奈被过年的喧嚣裹挟着,没写成,一晃就是两年。海日生残夜,新文出旧年。 22号文费了十牛十虎之力,把本来还明白的会计人员都绕晕了;官方解读 试图把晕晕乎乎的会计人员解救出来,让广大会计人员不用再绞尽脑汁、“广 泛关注”增值税会计问题,能如愿吗? 要知疗效如何,先要知道这副药是要解决会计问题还是税收问题。 一、会计问题 涉及增值税的会计问题,与其他税收问题类似,无非两个方面: 1.资产负债表项目。
资产负债表日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和与增值税相关的其他资产负债如何列示,
比如尚未到抵扣期限的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第二次抵扣部分)、进项税大 于销项税留待以后的销项税覆盖部分等。满足这些要求并不需要设置如 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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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之多的明细科目。 2.利润表项目。 增值税正常情况下是在利润表外核算,不进利润表;即使进入利润表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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