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工作制度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17•【字号】七政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2.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工作制度的通知七政发[202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按照省委提出的要建立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要求,依据市委安排部署,市政府确定“三四五六工作法”,以提升政府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责任上肩、任务落地、工作见效。
“三”,即压实“三级职责”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构建逐级抓落实责任体系。
压实各级政府职责。
各级政府是抓落实的责任主体,对抓执行落实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是抓落实的直接责任人。
厘清抓执行落实的责任链和任务链,严格执行分级负责制: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向科(股)室负责人负责、科(股)室负责人向部门分管负责同志负责、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政府分管领导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政府主要领导向同级党委和上级政府负责。
压实各部门职责。
强化各级政府部门抓执行落实的主体责任。
对涉及多个部门、地方的落实事项,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统筹职责,主动对接协办部门和地方,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工作落实;协办部门和地方要认真履行配合职责,主动按要求完成任务。
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负首要责任;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抓落实的具体工作,并定期向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压实各级办公部门职责。
各级政府办公室是本级政府的运转枢纽,负责工作落实的综合统筹、督办督查,推进各项督办事项落实到位。
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办公室是本部门本单位抓落实的综合服务机构,牵头负责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逐项制定推进计划,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到岗、责任到人,开展督促检查、跟踪督办,及时汇总落实情况。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政府网站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七政办通〔2017〕6号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政府网站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政府网站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七政办通〔201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府网站普查和整改工作,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七台河市政府网站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10日七台河市政府网站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和《国务院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开展,加强我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活动为契机,建立政府网站长效监管机制,有效解决政府网站存在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彻底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现象,全面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政府网站信息保障机制。
一是抓好政府网站的日常监测工作。
各网站负责单位办公室要实时监测网站运行情况,对网站出现的首页不可用、错链断链、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改正,避免发生不良影响。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明确网站负责人和管理人员,配强网站管理队伍,加强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网站管理制度。
三是建立安全保护机制。
制定完备的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利用安全技术手段实行常态化监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抓实政府网站自查整改。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28•【字号】七政发〔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七政发〔202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2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第三章政府组成人员及职责第四章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第五章坚持依法行政第六章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第七章督查落实第八章推进政务公开第九章健全监督制度第十章会议制度第十一章公文处理第十二章工作纪律第十三章廉政和作风建设第十四章附则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七台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抓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地落实,坚决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努力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第三条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
第二章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第四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旗帜鲜明讲政治。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26•【字号】七政办发〔2017〕17号•【施行日期】2017.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七政办发〔2017〕1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七台河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26日七台河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黑龙江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黑政发〔2017〕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7年3月至2017年6月底。
3月10日前,完成市级电子监察系统联入全省统一监察系统工作。
3月30日前,完成已建成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的区、县电子监察系统联入全省统一监察系统工作。
4月30日前,开通网上政务服务移动APP 端。
6月30日前,各区、县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全部投入运行,并建成市本级与下辖区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区(县)三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和省、市、区(县)三级电子监察平台全部联通。
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底,完成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工作。
按照省政府要求,统一技术构架、数据标准、版面设计、考核评价和管理规范,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升级,增加便民服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和大数据应用等栏目和服务功能,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推进信息惠民试点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近期公文运行中存在问题的通报-七政办发[2008]50号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近期公文运行中存在问题的通报正文:----------------------------------------------------------------------------------------------------------------------------------------------------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近期公文运行中存在问题的通报(七政办发〔2008〕5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种畜场,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年初以来,特别是《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七政办发〔2008〕24号)下发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能够认真执行“八项规定”,公文制发质量和运转效率有了明显提高,处理程序日趋规范。
但从近期报送的公文中发现,一些普遍性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对此,市政府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并对提高公文质量提出明确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公文管理,促进公文制发和运行规范化、科学化,现就部分单位报送公文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一、文种使用不当(一)混用问题。
上行文经常混用的文种是“报告”、“请示”和“意见”。
表现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如市粮食局《关于请求拨补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工资及保险费的报告》(七粮字〔2008〕34号),应为“请示”而写成“报告”。
(二)使用不当问题。
超出范围另设文种,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白酒无证生产企业予以取缔的建议》(七质技监发〔2008〕42号),应为“意见”而写成“建议”。
二、公文格式不规范(一)发文字号问题。
字号中年份用六角括号“〔〕”括起,但用方括号“[]”的居多。
如市畜牧兽医局《关于2008年畜牧业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请示》(七牧发[2008]38号),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关于我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存在问题的报告》(七发改发[2008]195号),市供销社《关于供销社系统茄子河区红卫供销社改制遗留问题的请示》(七供合字[2008]4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桃山水库二期工程压覆煤炭资源采矿权和资产进行评估的请示》(七国土资呈[2008]72号),市外事侨务办《关于印制归侨侨眷证经费的请示》(七外侨发[2008]10号)。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08•【字号】七政办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七政办发〔202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七台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8日七台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0〕34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切实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的理念、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梳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
本方案所称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者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材料。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领导AB角工作制度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领导AB角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27•【字号】七政办通〔2016〕26号•【施行日期】2016.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领导AB角工作制度的通知七政办通〔2016〕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省直驻七各单位:为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强化职责分工,推进相互协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市政府各项工作高效运转,经研究,决定在市政府领导成员之间实行AB角工作制度。
一、市政府领导AB角工作制度,是指市政府某位领导(A角)因出差、学习、休假或其他情况,无法正常履行公务期间,由其他市政府领导(B角)代为接替、处理其分管及联系有关工作的制度。
代为处理分管及联系有关工作,主要是指出席有关会议,参加公务活动,处理日常重要工作、紧急事项和有关突发事件。
二、市长出差(出访)、休假期间,由常务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工作。
其他市政府领导按以下排列建立AB角工作制度:常务副市长贾君和副市长郭杰、副市长XXX和副市长杨子义、副市长郑君桥和副市长刘丽、副市长王义光和副市长关威互为AB角,秘书长陈志同志作为B角补充。
三、原则上市长与常务副市长、常务副市长与分管安全副市长不能同时外出。
互为AB角的市政府领导一般不同时外出,若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或因公不能互替,须报经市长同意后,安排其他市政府领导代行履职。
四、B角领导在代行履职期间,应和A角领导及时沟通,保证工作及时处理。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27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公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公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08•【字号】七政办发〔2019〕9号•【施行日期】2019.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公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七政办发〔2019〕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公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8日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公报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公报工作,着力打造权威准确、集中规范、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6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公报(以下简称政府公报)是由市政府主管,市政府办公室主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编辑出版,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
原则上为季刊,每期不固定页码。
主要刊载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且标注“此件公开发布”的文件等。
二、重点任务(一)明确刊登内容。
政府公报主要刊登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市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市委、市政府(包括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且公开发布的侧重政府工作部署方面的文件,经济数据、重要政务通报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要求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要求,在确保以上文件应登尽登的基础上,可刊登经过严格审定的发文机关配套解读材料等。
原则上不刊登上级政府及上级政府所属部门的文件,不得刊登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禁止刊登商业性广告。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23•【字号】七政办发〔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七政办发〔2020〕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七台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9月23日七台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0〕22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按权限督促本级政府部门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二)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抓紧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各基层政府要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20〕17号)和《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七政办发〔2020〕9号)要求,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发布,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七台河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七台河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17•【字号】七政办发[2008]60号•【施行日期】2008.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七台河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七政办发〔2008〕6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种畜场,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中国·七台河》门户网站(http://以下简称门户网站)是七台河市国家机关在互联网上统一建立的门户网站,是宣传七台河的主要媒体之一,是全市政务公开的主要窗口及公众网上办事的工具和公众参政的平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1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黑龙江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05〕77号)精神,为做好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要重视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七台河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七政办发〔2008〕55号)规定,通过市政府办公室和各区县政府网站、各部门网站,采取网上抓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保障和充实网站内容,做到及时更新信息。
二、要加强门户网站内容的审核管理。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网站内容建设规划、内容保障协调和信息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工作。
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办公室是本地、本部门信息提供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向门户网站提供有关信息及信息审核把关工作。
要指定专人负责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政务经济信息中心备案。
三、要建立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督查和考评机制,防止上网信息缺失和滞后。
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区县政府、各部门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不断提高门户网站信息质量和服务水平。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七台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七台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14•【字号】七政办发〔2017〕22号•【施行日期】2017.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七台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七政办发〔2017〕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2017年七台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十一届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14日2017年七台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7〕22号)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决策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相关部署,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继续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工作,除涉密事项外,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
要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网、各部门二级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发布,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在网站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
要设立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专栏,做到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七台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七台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24•【字号】七政办发〔2015〕23号•【施行日期】2015.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七台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七政办发〔2015〕2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2015年七台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24日2015年七台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2015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进一步深化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需求,回应公众关切,提高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我市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一般公开和重点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政府信息都必须公开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行政权力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
推进行政审批依据、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公开。
(市政府办牵头落实,市编办等单位配合)2.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做好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预决算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26•【字号】•【施行日期】2006.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七台河市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七台河市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全国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促进全市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放心满意、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依法行政、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办事行为,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提高公用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全面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予以公开;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便于监督原则,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保障各方面监督权力的实现;突出重点原则,对上学、就医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要坚决予以公开。
二、公开的范围和内容1、公开的范围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中省直企业所属的公用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物业、供水、供电、供暖、燃气、公交等行业中所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单位。
2、公开的内容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主要内容是指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问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又最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可能产生腐败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
施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七政办发[2014]9号
【发布部门】七台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3.26
【实施日期】2014.03.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
(七政办发〔2014〕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3〕6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每季度举办一次,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随时举办新闻发布会。
市政府首席发言人为市政府秘书长,次席新闻发言人为市政
府办公室主任。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筹办。
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舆论,做好政策法规解读,澄清不实传言,发布重大事件信息。
重点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常务会议、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新闻发布会。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也要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利用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29•【字号】七政办发〔2016〕17号•【施行日期】2016.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七政办发〔2016〕1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现就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以下简称“三统一”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重要意义本通知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权的组织机构发布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行政公文。
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制度,对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切实落实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有效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具体要求(一)统一登记。
各地、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由办公部门予以统一登记后,交本地、本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核后出具内容合法意见及出具修改完善相关内容意见的,按照意见修改后,办公部门经核对无误后进行统一编制登记号;出具不予制定或暂缓制定意见的,办公部门不予编制登记号,制定部门不得印发执行。
(二)统一编号。
规范性文件发文号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制发机关简写;第二部分为年份;第三部分为制定部门流水号。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七政办规〔2019〕11号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七政办规〔2019〕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七台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3月27日七台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引导和激励我市企业或组织不断追求卓越绩效,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七台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市政府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项,授予在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管理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各类企业和组织。
第三条设置市政府质量奖的目的是培育我市地方特色产品和高端产品的品牌,推介名优、特色产业,引导替代产业质量提升,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宣传我市在各领域具有竞争优势的地方产业和品牌,鼓励和引导自主创新,增强我市优势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第四条市政府质量奖评选遵循企业或组织自愿申请、科学公正考核、公开透明评比、优中选优和示范带动的原则。
第五条市政府质量奖每2年颁布一次,有效期为2年,市政府质量奖奖金总额度为50万元,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每届颁发市政府质量奖5个,市政府对每家“市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颁发奖金10万元。
聘请行业专家和专业评审人员所需费用另行支出,不在奖励总额度之内。
若当届申报企业或组织达不到奖励条件,可以少于规定名额或空缺质量奖项。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七台河市行政机关领导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七台河市行政机关领导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02•【字号】七政办发[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七台河市行政机关领导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七政办发〔2008〕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勃利种畜场,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七台河市行政机关领导问责暂行办法》业经2007年12月2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以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令(2008年第1号)公布,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七台河市行政机关领导问责暂行办法》(以下称市政府1号令),现就学习宣传贯彻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市政府1号令的重大意义学习宣传贯彻市政府1号令,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客观需要,是强化行政责任、减少行政过错、防止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的有效方式,同时也是全市政府系统“知己补短、知责有为”学习教育活动的进一步深化,对于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实现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发展循环经济、建设龙江强市”的战略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行政责任意识、维护大局意识和优质服务意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市政府1号令精神,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和执行,坚决防止政令不畅、秩序混乱、效能低下、损害公共利益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确保全市政府系统各项工作的高效、顺畅运转。
二、与本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相结合,迅速学习传达贯彻市政府1号令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要立即召开各种形式的学习、讨论会议,认真传达市政府1号令原文,每位机关干部、每个人都要了解和掌握行政机关领导问责的主要内容,在自身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加强对本部门以及本部门主要领导的监督,确保本部门、本单位严格依法行政、政令畅通,及时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七政办发[2013]40号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七政办发〔2013〕4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金沙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七台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1月11日七台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七台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支持业务协同,降低行政成本,推动政务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政务信息资源的服务能力,拓宽服务范围,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在建设服务型政府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七台河市各区(县)及市直各机关(以下简称机关单位)之间通过电子化、网络化共享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务信息资源是指各机关单位为履行政务职能而采集、加工、使用的信息资源,各机关单位在办理业务和事项过程中产生和生成的信息资源,以及各机关单位直接管理的信息资源等。
信息资源共享是指机关单位向其他机关单位履行政务职能提供政务信息资源,以及履行政务职能需从其他机关单位获取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
基础数据库是指储存基础政务信息资源的数据库,具有基础性、基准性、标识性和稳定性等特征。
其中基础政务信息资源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最为基础的、多个机关单位在其履行政务职能过程中共同需要的政务信息,包括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等基础信息。
平台数据库是指除基础数据库外,集中整理和储存各机关单位管理的,与社会经济发展、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某一特定领域的政务信息资源的数据库,包括创新资源、人力资源、文化资源、社会诚信、城市管理、文件档案等数据库。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政府专家智库建设方案》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政府专家智库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11•【字号】七政办发〔2018〕31号•【施行日期】2018.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政府专家智库建设方案》的通知七政办发〔2018〕31号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现将《七台河市政府专家智库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11日七台河市政府专家智库建设方案为更好的吸引各类专家人才为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建言献策,提升我市政府决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5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部署,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建设新型智库的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集聚一批国内外高端专家人才,推动我市“六大重点产业”向产业链前端和价值链高端发展,推进“大智移云物”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我市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规划质量,不断提高城市宜居宜业水平。
二、打造高端智库人才队伍(一)组建专业化智库专家队伍。
围绕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等领域,面向国内外引进专家智库人才,力争引进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和省内知名专家,在单位推荐、专家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后确定30名左右国家级、省级专家智库人才,纳入市政府专家智库,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为5年。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需要,从专家智库中,分领域遴选10名左右的首席专家,确定为“七台河首席特聘专家”。
宏观经济领域专家由市发改委负责推荐,新材料新能源领域专家由市科技局负责推荐,煤化工、先进制造、信息技术领域专家由市工信委负责推荐,新商业模式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专家由市商务局负责沟通推荐,绿色农业、绿色食品领域专家由市农牧局负责推荐,生物医药领域专家由开发区负责推荐,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领域专家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推荐,城市规划建设领域由市规划局负责推荐,各责任单位负责推荐的国家级、省级专家均不得少于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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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
言人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新闻发布
【发文字号】七政办发[2009]17号
【发布部门】七台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3.19
【实施日期】2009.03.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七政办发〔2009〕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七台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三月十九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新形势下的新闻发布机制,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2004〕28号),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健全新闻发布工作机制,有效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密切联系;使政府的重要信息传递更加准确、系统、及时、有效,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实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新闻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言人构成
(一)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和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3人担任,其中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市政府首席新闻发言人。
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发言人。
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担任联络员。
市政府首席新闻发言人和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共同负责市政府的新闻发布。
(二)逐步在市政府各部门各设立两名新闻发言人,由一名副职领导干部担任该部门首席新闻发言人,一名科级干部担任部门新闻发言人,共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