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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高温费的规定

劳动法高温费的规定

劳动法高温费的规定劳动法高温费的规定随着全球气候变暖,高温天气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许多国家都对高温下的劳动进行了法律规定。

在中国,劳动法也对高温下的劳动提供了相应的规定,包括高温费的发放和相关的安全措施,以确保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能够安全工作。

首先,中国劳动法规定了高温费的发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雇主应当根据工种的不同,为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劳动者提供高温费。

高温费的具体标准由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并定期调整。

其次,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安全保护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雇主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高温环境下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这包括提供足够的饮水和防暑降温设施,如空调、风扇等设备,以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在高温时段集中工作。

同时,劳动者也有权利要求雇主提供相应的安全保护设施和条件。

劳动法还规定了对违反高温下劳动保护规定的处罚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雇主对于未支付高温费或不提供相关安全保护措施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雇主的行为也会受到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处罚。

这些规定旨在通过加强对违反法律规定的惩罚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除了劳动法,一些地方性的规章制度也对高温下的劳动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

例如,一些城市的地方性劳动法规定了高温下的劳动时间和安全保护要求。

这些规定的出台是基于对当地气候条件和劳动者健康保护的考虑,以确保劳动者能在适宜的环境中工作。

然而,尽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高温下的劳动保护问题仍然存在一些挑战。

一方面,一些雇主可能对高温费的支付不够重视,或者未提供足够的安全保护设施。

另一方面,一些劳动者可能出于经济利益或其他原因,选择在高温环境下工作而忽视了自己的健康和安全。

因此,为了确保高温下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除了法律的规定外,也需要加强对相关法律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自主意识和对权益的维护能力。

你单位的防暑降温费都入了职工福利费-这么详细的分项说明-太清楚了!-【2017-2018最新会计实务

你单位的防暑降温费都入了职工福利费-这么详细的分项说明-太清楚了!-【2017-2018最新会计实务

你单位的防暑降温费都入了职工福利费?这么详细的分项说明,太清楚了!【2017-2018最新会计实务】【2017-2018年最新会计实务经验总结,如对您有帮助请打赏!不胜感激!】时值盛夏,烈日炎炎,不少劳动者仍然冒着高温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要求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防暑降温费.那么,防暑降温费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一随同工资一并发放的防暑降温费企业将防暑降温费随同工资一并发放,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防暑降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防暑降温费贷:银行存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因此,随同工资一并发放防暑降温费,应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全额税前扣除.二不随同工资一并发放的防暑降温费有些企业的防暑降温费不作为工资发放,而是单独发放,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防暑降温费贷:银行存款企业不符合2015年第34号公告规定,单独发放的防暑降温费,许多人认为这没什么可讨论的,因为无论会计还是税法,都明确规定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福利费.有的税务人员一见防暑降温费就都要调整到职工福利费中去,但笔者认为防暑降温费不一定都属于职工福利费.(一)全体职工都有的防暑降温费很多企业的防暑降温费并不管职工是否在高温下工作,或者说职工根本不需要在高温下工作,企业都会发放.2015年第34号公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因此,不随同工资一并发放、所有人都有的防暑降温费,应作为职工福利费,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税前扣除.(二)只有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才有的防暑降温费有些企业只给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这是为了保护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是一种必须的支出,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支出,是对劳动者的劳动保护,而非职工福利,应属于劳动保护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因此,企业为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应属于劳动保护支出,可以全额税前扣除.三非货币防暑降温费《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不少企业在夏天发放饮料,如何界定也很重要.(一)企业所得税首先,视同销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因此,企业实物发放的防暑降温用品,应视同销售.第三条规定:”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由于大多数企业的防暑降温用品是外购的,因此不产生视同销售所得.其次,费用界定.如上所述,全体职工都有的饮料,属于国税函〔2009〕3号文件所称的”非货币性福利”,计入职工福利费;只有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才有的饮料,属于劳动保护支出.(二)增值税全体职工都有的饮料,属于职工福利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只有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才有的非货币防暑降温费,属于劳动保护支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对于防暑降温费,应区别处理.若随同工资一并发放,则无需区分,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若单独发放,则需区分:向全体职工发放的,属于职工福利费,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税前扣除;向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发放的,属于工劳动保护支出,可以全额税前扣除.因此,应正确区分防暑降温费的性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后语点评:会计学作为一门操作性较强的学科、每一笔会计业务处理和会计方法的选择都离不开基本理论的指导。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3江苏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3江苏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3江苏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3江苏2023年江苏法定高温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300元,具体补贴4个月,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这4个月计发。

总结:6月起江苏发放高温津贴,2023年江苏法定高温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300元,具体补贴4个月,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这4个月计发。

高温补贴的发放主体是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称用人单位。

23号文确定,虽然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主体是企业,但是“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个体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大学,民办医院、疗养院,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民办福利院等。

农民工能不能领高温补贴?农民工是可以领取高温补贴的。

高温补贴属于法定的法定津贴,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而且法规中也详细说明了补贴对象是高温工作者,并没有具体到哪一个岗位。

也就是说,不光是农民工,交警、快递员、环卫工人、搬运工、建筑工等人群都是可以领取高温补贴的。

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是一回事么?很多人易将防暑降温费与高温津贴混为一谈,但严格意义上来说,防暑降温费并不等同于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夏季高温环境下作业付出的超常劳动消耗的一种额外补偿。

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除了高温津贴,夏天还有一种福利叫防暑降温费。

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福利。

如果劳动者不是高温作业,不符合高温津贴的领取政策,夏季仍领到了降温费或降温实物,那就说明公司的福利待遇比较好。

防暑降温费是否支付以及支付的标准均由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中规定或约定。

在《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向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作为用人单位的义务后,一些省份取消了之前的防暑降温费,取而代之的是高温津贴。

会计经验:防暑降温药品会计处理

会计经验:防暑降温药品会计处理

防暑降温药品会计处理防暑降温用品有别于生产经营耗用的材料,其涉税问题亦分情况区别处理。

以下我们分别就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账务处理进行分析。

 防暑降温支出主要分为两大类:福利类和劳保类。

 一、福利类 属于福利类范畴的防暑降温支出包括:非穿戴类防暑降温用品,如:清凉饮料、清凉食品、药品等。

 (一)税务处理 1.增值税处理 福利类范畴的防暑降温用品作为集体福利支出,其进项税不能抵扣。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一)规定,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企业所得税处理 防暑降温用品支出属于福利费范畴,限额内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为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个人所得税处理 对于防暑降温用品是否应缴交个税的问题,应视情况而定: ?对于药品、企业食堂为员工准备的糖水等清暑食品,多在工作现场使用,因此该部分用品不用作为职工个人收入计缴个人所得税。

 ?对于清凉饮料等发予员工带离工作场所的物品,应该作为职工的个人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所得,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及其他形式取得的经济利益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4、对于以现金形式发予职工的高温津贴,属于法定由企业承担的费用,若超过政府规定的发放标准,应将超过部分作为职工的个人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广东省,根据《关于印发〈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18号)的规定,如果作业场所的温度不能降到33摄氏度以下,必须向职工发放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的高温费属于劳保还是职工福利呢?

防暑降温的高温费属于劳保还是职工福利呢?

防暑降温的高温费属于劳保还是职工福利呢?一想到夏天,我们马上会反应过来,高温炎热的天气,不按牌理出牌的阵雨,烈日炎炎下离不开的空调、风扇,甚至还有夜晚讨人厌的蚊子,这些都是夏季的标志。

而对于夏季出于高温环境下工作的人员来说,高温津贴也是一个特殊的津贴,那么,防暑降温的高温费属于劳保还是职工福利呢?一想到夏天,我们马上会反应过来,高温炎热的天气,不按牌理出牌的阵雨,烈日炎炎下离不开的空调、风扇,甚至还有夜晚讨人厌的蚊子,这些都是夏季的标志。

而对于夏季出于高温环境下工作的人员来说,高温津贴也是一个特殊的津贴,那么,防暑降温的高温费属于劳保还是职工福利呢?▲一、企业发生的防暑降温支出应计入“劳动保护支出”还是“职工福利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劳动保护支出是指为了保障安全生产,保护企业职工健康安全而必须配备或者提供的安全物品(包括饮料)和药品。

根据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四条规定,劳动保护支出包括防暑降温用品的支出。

虽然84号文件自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后自动废止,但是关于劳动保护支出解释与范围的规定是不会变的。

也就是说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用于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安全的防暑降温用品(包括饮料)及药品的支出是属于“劳动保护支出”的范畴,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国税函[2009]003号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到目前为止唯一明确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文件。

第三条是这样规定的,《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其中第二款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这里的“职工防暑降温费”指的是企业为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中的“职工防暑降温费”,而非企业用于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安全的防暑降温费用。

国家高温补贴计入工资还是福利费_国家高温补贴整理

国家高温补贴计入工资还是福利费_国家高温补贴整理

国家高温补贴计入工资还是福利费_国家高温补贴整理当前正值夏季,大家关怀和争论的问题中难免就少不了高温补贴,不过许多人会发觉,高温补贴目前不是全部的单位都有发放,下面是我整理的国家高温补贴计入工资还是福利费,盼望能够关心到大家。

国家高温补贴计入工资还是福利费1、高温补贴计入工资的。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并且是高温环境下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支付其工资酬劳,即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的防范具有强制性,故而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平安和身体健康,打算适当提高职工夏季凉爽饮料费发放标准。

2、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方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应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供应防暑降温饮料。

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支配劳动者在35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实行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依据社会经济进展状况适时调整。

高温补贴详细发放标准是什么1、江苏:假如企业支配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支配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详细的标准根据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2、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度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3、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度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2023各地高温补贴最新标准1、上海市上海市的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发放时间为:6月1日-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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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小编希望河北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是什么?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近几年全球气候变暖,每年夏季来临,我国各地酷暑难当,但是再炎热的天气有些工作都不能停止都必须进行,特别是从事露天工作的人群,夏季尤为辛苦,为了更好的安抚这些辛苦的工作人员,很多地区都会给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费,河北省为了更好的发放防暑降温费,制定了河北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一、河北防暑降温费
1、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5元;
2、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1元。

二、河北省降温费发放标准
1、防暑降温费是福利的一种,目的是“防暑降温”,对工作环境是否高温没有特别要求,可以以现金发放,也可以以实物如饮料等发放。

只要用人单位愿意提供这项福利,每个工作人员都可以领取获得,不像高温津贴那样有严格的温度要求。

除特殊工种外,不少国企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夏天所发放的东西或现金,都属于防暑降温费,而非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费 科目

防暑降温费 科目

防暑降温费科目
防暑降温费,也被称为高温津贴或高温补贴,是指企业在夏季为员工提供的一种福利,用于补偿员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所受到的影响。

在会计处理中,防暑降温费通常被归类为员工福利费用。

具体的科目可能因企业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分类方式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情况下,可以考虑以下几个科目:
1. 员工福利费用:这是一个常见的科目,用于记录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支出,包括防暑降温费。

该科目通常用于核算与员工福利相关的费用,如医疗保险、年假、节日福利等。

2. 劳动保护费用:有些企业可能将防暑降温费归类为劳动保护费用。

这个科目主要用于记录企业为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而发生的支出,如安全设备购置、职业病防护等。

3. 其他费用:如果企业没有专门的员工福利费用或劳动保护费用科目,也可以将防暑降温费记录在其他费用科目中。

其他费用是一个通用的科目,可用于记录各种杂项支出。

无论选择哪个科目,企业应当确保在会计记录中明确标注防暑降温费的具体用途和相关说明,以便于财务报告和审计的目的。

此外,根据当地的税法和财务规定,企业可能需要对防暑降温费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和申报。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会计科目设置和分类可能因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和会计制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你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参考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规,并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财务人员,以确保合规性和准确性。

员工福利:高温补贴

员工福利:高温补贴

员工福利: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是企业针对高温条件下工作的员工一项福利,下面华律网小编将对此进行详细的梳理:【高温津贴由来】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据悉,北京市目前正在研究制订今年的高温津贴政策。

进入夏季,中国各地均出现高温。

最辛苦的,莫过于酷暑下工作的工人朋友。

因此,对高温下的作业者进行一定的关怀,是十分有必要的。

针对高温天气,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表示,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或室内工作场所温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的单位,须按月给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标准和适用条件对象】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高温劳动保护的背景】中国关于高温之下的劳动保障政策相当空白,翻阅相关资料,在全国范围内普遍使用的高温劳动保护条例,仅有1960年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

这个规定仅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以及“田间作业”,而事实上,在炎热夏季各行各业都有一个防暑降温问题,各行各业劳动者也都依法享有获得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和合理的防暑降温待遇的权利。

现代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以第三产业的高度发展为鲜明特征的,而《暂行办法》根本没有覆盖第三产业。

此外,该规定也没有表明,什么温度情况下,员工可以放假休息。

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转眼就要暑假了,又是一年高温季,全国大部分地区单位将从本月起持续为职工发放一笔高温津贴,有些单位还会为职工准备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01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的区别1、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具有法律强制性,主要依据的是《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一般针对的是特殊工种,满足一定条件就必须发放,而且只能以现金形式发放。

2、防暑降温费防暑降温费是属于职工福利性质的补贴,对高温期内的所有员工而言的,只要“老板”愿意提供这个福利,人人都能享有,可以是现金形式,也可以是实物形式。

02会计处理1、高温津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相关规定,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企业按照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等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

高温津贴属于“为补偿职工特殊劳动消耗支付给职工的津贴”,是工资的一部分,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津贴”科目核算。

(1)计提时: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工资/津贴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津贴(2) (2)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津贴贷:银行存款/现金2、防暑降温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相关规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向职工提供的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补助费、抚。

防暑降温费标准

防暑降温费标准

XX年防暑降温费标准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其实xx年防暑降温费标准又是什么样的呢?据卫生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视发〔xx1186号)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到达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广东、重庆、福建发放时间最长为5个月,江苏率先调至200元每月。

江苏今年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有所调整: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60元调至200元,全年按4个月计发;日前,14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共分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

执行月补的8个省份可以按照金额分为四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为160元。

广东排第二,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

北京、山东、江西这三个省份名列第三档,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不低于120元。

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

在执行日补的省份中,重庆的金额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

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津贴仅为2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更少,为1元/日。

统计显示,广东、重庆和福建发放津贴的时间最长,为5个月。

北京、江西等5省份发高温津贴的时间为3个月,完全按照夏季时间进行补助。

防暑降温费并不是人人有份。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方法》规定,日最高气温40℃以上为强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37℃以上、40℃以下时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到达35℃以上、37℃以下时为一般高温天气,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高温补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高温补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高温补贴防暑降温措施_管理办法高温补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温馨提示: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由于我国各城市情况存在差异,高温补贴标准(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与发放时间并未统一,均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发放标准,但高温费基本上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防暑降温费不是福利,而是工资中的一部分。

如果你所在的单位蓄意规避政策不发高温津贴,或者用绿豆汤、凉茶、冰棍等物品代替高温津贴,都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至于征收比例则归入工资总额计算。

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防暑降温费(下称高温津贴)。

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

同时,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

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此外,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支付费用。

高温补贴必须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并且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知道,职员获得的高温补贴不得计入最低工资的标准,但是职员的收入若是由于获得了高温补贴,导致高于个人纳税标准,也需要按照流程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之后缴纳税额。

防中暑的必备药品有哪些防中暑的必备药物有藿香正气水、十滴水、人丹等药物,这些药物由中药成分构成,一般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所以可以放心服用。

高温补贴属于什么费用

高温补贴属于什么费用

高温补贴属于什么费用每年夏季,那些从事高温作业的人,都有一笔额外收入被计入工资。

这笔钱就是传说中的高温津贴。

既然是高温津贴,当然不是“你想有想有就能有”的,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才能有:只有那些在35℃以上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者虽然人在室内,但工作场所温度在33℃及以上的职工,才能拿到高温津贴。

也就是说,高温津贴是对特殊工种而言的,比如冶炼行业职工、环卫工人等;而且不是只有室外高温作业的人才有高温津贴,只要工作场所的温度不能降至33℃以下,室内工作者照样能领取高温津贴。

此外,高温津贴是工资的一部分,不是福利,要纳入工资总额、扣减个税,发放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0月底。

而且,高温津贴不在最低工资范围内,必须现金发放,不得以饮料等实物代替。

不同于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人人都“可以有”与高温津贴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有不同,防暑降温费却人人都“可以有”,关键看公司愿不愿意提供。

也就是说,即使室内工作者工作场所温度不到33℃,即使不需要也不会出现高温作业,只要公司愿意,每个人都有可能领到防暑降温费。

因为防暑降温费是生产性的福利待遇。

而且,防暑降温费既可以采用现金发放的形式,比如计入工资发放,也可以采用发放物品的形式,比如发送凉茶、饮料等。

所以,如果你虽然不是高温作业,不符合高温津贴的领取政策,夏季仍领到了降温费或降温实物,那就说明你们公司的福利待遇比较好,公司提供了防暑降温费这项福利。

反之,那些不提供这项福利,甚至还把不符合高温津贴作为借口或理由的,哈哈你懂的。

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符合条件两个都可以有从上面的内容,我们知道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高温津贴是对某些特殊工种而言的,只有符合一定要求才能领取;而防暑降温费却是对高温期内的所有员工而言的,只要企业愿意提供这项福利,就可以人人有份。

其次,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支付的特殊消耗补贴,是工资的一部分,必须以现金支付;而防暑降温费是公司福利,可以是现金,也可以发放具体物品。

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发

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发

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发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发高温津贴,是指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

一、高温津贴于2004年设立,具有法律效力。

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随着天气的温度不断的升高,不少地区开始实施了发放高温补贴的政策。

二、从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长来看,在明确规定高温津贴发放时间的省份中,多数省份是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间。

根据不同地区,高温补贴发放的月数是不同的。

比如说上海就是6至9月;海南的发放时间最长,为4月至10月,时间跨度长达7个月。

北京的发放月份是在6至8月,室外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而河北的发放金额为室内每小时1.5元,室外每小时2元。

山西的高温补贴发放在6至8月,每个月240元。

浙江也是6至8月,室外300元,室内200元。

而广东每人每月150元,发放时间为6至10月。

三、不同地区的发放月数和发放的金额都是不同的。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截至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级行政区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

除了高温津贴,在高温天气工作的劳动者们可享受的福利还有很多,如饮料、体检、药品、轮休等,还有针对不同人群的一些规定,确保劳动者的权益。

什么是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是针对高温条件下从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发放的特殊工资性补偿。

发放目的是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防暑降温是计入劳保支出还是职工福利费支出呢

防暑降温是计入劳保支出还是职工福利费支出呢

防暑降温是计⼊劳保⽀出还是职⼯福利费⽀出呢
我们很多⼈对于题⽬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起往下⾯看看吧。

【问题】
防暑降温是计⼊劳保⽀出还是职⼯福利费⽀出?
【答案】
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应作为职⼯福利费⽀出,⽽⼯作现场的防暑降温⽤品开⽀应列⼊劳保⽀出。

注意:这⾥的⼯作现场的防暑降温⽤品⽀出要满⾜劳保⽀出的⼀般性规定,即需要是实际发⽣的合理的劳动保护⽀出且满⾜以下条件:⼀是必须是确因⼯作需要,如果企业所发⽣的所谓的⽀出,并⾮出于⼯作的需要,那么其⽀出就不得予以扣除;⼆是为其雇员配备或提供,⽽不是给其他与其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的⼈配备或提供;三是限于⼯作服、⼿套、安全保护⽤品、防暑降温品等,如⾼温冶炼企业职⼯、道路施⼯企业的防暑降温品,采煤⼯⼈的⼿套、头盔等⽤品。

)防暑降温⽀出属于劳保⽀出的,可全额税前扣除,属于福利⽀出的,需按福利费扣除限额扣除。

防暑降温费高温补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防暑降温费高温补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防暑降温费⾼温补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温天⽓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温津贴,并纳⼊⼯资总额。

”可见,劳动者享有⾼温津贴的前提是在35℃以上(含)⾼温天⽓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在33℃以上(含)的⼯作场所⼯作。

每⼀年的都有⼏个⽉的炎热夏天,如果在这样炎热的⼯作环境中⼯作,⼀般企业都是有⼀种的津贴,这种福利也纳⼊中作为劳动者的⼀种劳动付出的保障,当然这个补贴多少就因区域⽽异,来看下防暑降温费⾼温补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温津贴及⽀付标准(⼀)⾼温津贴对于⾼温津贴,劳动法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规定了⾼温津贴,即“劳动者从事⾼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温天⽓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温津贴,并纳⼊总额。

”可见,劳动者享有⾼温津贴的前提是在35℃以上(含)⾼温天⽓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在33℃以上(含)的⼯作场所⼯作。

但有些地区如江西、浙江、⼭东(⼭东省规定,企业职⼯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温作业⼈员每⼈每⽉200元,⾮⾼温作业⼈员每⼈每⽉140元。

此处的防暑降温费在性质上应为⾼温津贴)、⽢肃、宁夏等地,⾮⾼温(天⽓)作业的劳动者也享有⾼温津贴待遇。

每个地区的⾼温津贴都有所异同,季节也有点点区⼊,都相应跟着当地季节补贴⾛。

⾼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夏季⾼温环境下作业付出的超常劳动消耗的⼀种额外补偿。

尽管《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将⾼温津贴纳⼊⼯资总额,但对于⾼温津贴的性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是劳动保护⽅⾯的费⽤还是⼯资的两种不同理解。

笔者赞同后⼀种理解,即⾼温津贴属于⼯资。

理由是,在国家统计局《关于⼯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 )中明确将津贴列⼊⼯资总额范畴,之后的国家统计局《<关于⼯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具体范围的解释》(统制字〔1990〕1号)进⼀步明确将⾼温作业临时补贴列⼊津贴的范畴。

发放防暑降温费经济业务题

发放防暑降温费经济业务题

发放防暑降温费经济业务题
1.某城市夏天持续出现高温天气,公司给职工发放防暑降温饮料,这项费用属于()费用
A.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B.工会经费C.财务费D.劳动保护费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用的是( )。

A抚恤费B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奖金C丧葬补助费D防暑降温费
答案:B
解析: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向职工提供的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支出。

3.[判断]各单位视情况为员工发放高温天气期间防暑降温费。

4.填空题(每题3分,共30分)
A.中暑是指在的长时间作用下机体体温调节障碍,水电解质代谢紊乱及神经系统功能损害的症状的总称。

B.接触高温作业时间是指因生产需要作业人员,在一个工日小时,实际在热环境中操作、停留、短休的累计时间。

C.中暑时的紧急救护有补充液体、冰敷、人工散热、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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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的高温费属于劳保还是职工福利呢?
小编希望防暑降温的高温费属于劳保还是职工福利呢?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一想到夏天,我们马上会反应过来,高温炎热的天气,不按牌理出牌的阵雨,烈日炎炎下离不开的空调、风扇,甚至还有夜晚讨人厌的蚊子,这些都是夏季的标志。

而对于夏季出于高温环境下工作的人员来说,高温津贴也是一个特殊的津贴,那么,防暑降温的高温费属于劳保还是职工福利呢?
一、企业发生的防暑降温支出应计入“劳动保护支出”还是“职工福利支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劳动保护支出是指为了保障安全生产,保护企业职工健康安全而必须配备或者提供的安全物品(包括饮料)和药品。

根据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四条规定,劳动保护支出包括防暑降温用品的支出。

虽然84号文件自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后自动废止,但是关于劳动保护支出解释与范围的规定是不会变的。

也就是说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用于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安全的防暑降温用品(包括饮料)及药品的支出是属于“劳动保护支出”的范畴,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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