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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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申报材料
1.安徽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申报表(见附件三);
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综合利用资源的来源、品种、综合利用量情况、生产工艺(附流程图)、主要设备、规模等方面的说明;
4.企业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独立计算盈亏的说明;
5.符合环保要求,不产生二次污染的说明或证明;
6.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掺渣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7.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8.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指须办理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林业部门出具原材料不占用林业采伐指标的证明(指生产人造板及其制品企业);
9.有关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申报材料
1.申报认定资源综合利用电厂的请示;
2.《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申报表》(见附件四);
3.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建设(或改造)综合利用发电工程项目的批复和竣工验收合格文件;
5.环保达标排放证明或环境监测报告;
6.并网调度协议;
7.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提供的锅炉运行年度检测报告和入炉燃料检验分析报告;
8.煤矸石、煤泥等供货合同及燃料来源证明;
9.灰、渣等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并提供相关销售合同;
10.锅炉使用燃料量季报在线记录数据;
11.有关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安徽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申报表
说明:
1.企业基本情况、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应如实填报上一年度实际情况。
2.免税依据须填写认定范围内的具体条款。
3.企业申报说明需填写企业是初次认定还是换证,换证应提供原证书正本复印件。
4.初审意见要明确、具体,对只盖章不填写审查意见的,将不予认定。
附件4
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