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历史上的“丁忧”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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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忧

丁忧

丁忧,原指遇到父母或祖父母等直系尊长等丧事,后多指官员居丧。

“丁”是遭逢、遇到的意思。

古代官员的父母死去,官员必须停职守制的制度,丁忧期间,丁忧的人不准为官,如无特殊原因,国家也不可以强招丁忧的人为官,因特殊原因国家强招丁忧的人为官,叫做“夺情”丁忧为何是27个月?父母去世一周年(十二个月)后,在第十三月举行小祥之祭;去世两周年(二十四个月)后,在第二十五月举行大祥之祭;然后间隔一个月,在第二十七月举行禫dàn祭,也就是除服之祭,守制结束。

通常说“守制三年”。

服制为以下五等。

(1)第一等:斩衰。

服丧三年,丧服用最粗的麻布制作,不缉下边。

例如:子及在室女(即未出嫁之女)为父母,嫡孙为祖父母,媳为舅姑(即公婆),妻为夫,妾为君(即纳其为妾之男子),皆有斩衰三年之服。

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

(2)第二等:齐衰。

服丧的期限有三年、一年、五月、三月之别,丧服用稍粗的麻布制作,缉下边。

服期有三年的,为继母﹑慈母(古称抚育自己成长的庶母);有一年的,为"齐衰期",如孙为祖父母,夫为妻;有五月的﹐如为曾祖父母;有三月的,如为高祖父母。

(3)第三等:大功。

服丧九月,丧服用粗熟布制作。

例如:妻为夫之祖父母,己身为堂兄弟、在室堂妹妹、侄妇、已嫁之侄女等,皆有大功九月之服。

(4)第四等:小功。

服丧五月,丧服用稍粗的熟布制作。

例如:侄孙为伯叔祖父母,堂侄为堂伯叔父母,己身为兄弟之妻,妻为夫之兄弟等,皆有小功五月之服。

(5)第五等:缌麻。

服丧三月,丧服用细熟布制作。

例如:堂侄孙为堂伯叔父母,夫为妻之父母等,皆有缌麻三月之服。

五服的“服”其实就是丧服。

五服是说丧服有5个等级,等级的轻重表现在丧服的质地和服丧(穿丧服)时间的长短。

从重到轻依次为:一等丧服:斩衰(音崔)。

用最粗的麻布做成,不缝布边儿,3年丧(穿3年丧服)。

二等丧服:齐衰(音资崔)。

用稍微粗一点儿的麻布做成,缝齐布边儿,根据亲属关系远近不等分别服3个月、5个月,一年和三年丧。

「”丁忧”制度是如何产生的,古人父母去世,为何要守孝三年?

「”丁忧”制度是如何产生的,古人父母去世,为何要守孝三年?

「”丁忧”制度是如何产生的,古人父母去世,为何要守孝三年?中华是礼仪之邦,古代非常注重丧葬和祭祀文化,儒家思想重孝,汉朝建立后,统治者提倡「”以孝治天下”,当父母去世后时,人们需要守制,形成了成熟的「”丁忧”制度。

在汉朝以后,丁忧制度对政治和官员个体影响很大,不仅关乎到一个人的道德修养,更直接影响官员们的仕途和命运。

到了晚期,又诞生了独特的「”夺情”文化,为古代政治打上了独特的印记。

丁忧制度如何形成?丁忧制度,对封建社会产生怎样的历史影响呢?一、丁忧的沿革:由「”习俗”变为「”法律” 丁忧,又称「”丁艰”,是古代遭逢父母之丧的统称,其诞生时间最早可追溯到西周时期。

根据《礼记》曰:「”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

”可见,从周朝时期,倘若父母去世,子女要为父母守丧三年,因此诞生了守孝三年习俗。

又因为《礼记》中已经有了「”三年忧,恩之杀也”的说法,因此当时已经提出了「”忧”的说法。

根据《尔雅》中的解释,「”丁”字为「”遭遇、遭逢”的意思,因此,才有了「”丁忧”一词。

虽然周朝时就有了丁忧,但仅仅是一个习俗。

春秋时期,百家争鸣,儒家思想提倡「”忠孝”,《孟子》曰:「”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足以当大事。

” 儒家思想把丧礼的高度大大提高,汉朝建立后,主张「”以孝治天下”,因此,汉朝以后,更加注重丁忧,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凡是丁忧期间,子女不得婚娶,不得娱乐,不得生育,不得远游。

如果是官员(主要指文官)遭遇丁忧,需要解职回乡守制。

因此,丁忧制度从汉朝以前的习俗,变成了汉朝以后的法律,凡是违背丁忧规定的人,都会遭到惩处。

唐朝的法律记录较为健全,例如《唐律疏议》记载:诸闻父母若夫之丧,匿不举哀者,流二千里。

丧制未终,释服从吉,若忘哀作乐,徒三年。

也就是说,隐瞒父母的丧事,不举哀的人,要被流放两千里。

三年丁忧时间没到,提前结束的,要被判处三年徒刑。

关于「”丁忧”,有以下几个误区,需要特别说明:第一,所谓的守孝「”三年”,实际上是指27个月,也就是说两年零三个月。

宋朝丁忧制度

宋朝丁忧制度

宋朝丁忧制度
1. 丁忧期限:宋朝的丁忧期限为27个月,无论是父母丧还是祖父母丧,都需要遵守这个期限。

在期限内,官员不得随意离开职守,必须为官守制。

2. 丁忧期间的行为规范:在丁忧期间,官员必须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不得贪污受贿、不得干预公务、不得议论时政。

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将受到惩罚。

3. 丁忧期间的解官:如果官员在丁忧期间有特殊需要,可以申请解官。

但必须经过皇帝批准,否则会被视为违制。

4. 丁忧期间的俸禄:官员在丁忧期间俸禄减半,但不会影响其家庭生活。

同时,对于一些贫困家庭的官员,政府还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5. 丁忧结束后的复职:丁忧期满后,官员需要重新回到原职位继续工作。

如果官员在丁忧期间表现良好,将会得到皇帝的提拔和重用。

丁忧的名词解释

丁忧的名词解释

丁忧的名词解释丁忧,作为一个古老且独特的词汇,承载着特殊的意义。

它在中国文化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是人们在对待生死和家族关系上的一种特殊表达和情感释放。

丁忧这个词汇由两个字组成,可以分为“丁”和“忧”两部分来解释。

首先,我们看看“丁”字的含义。

在古代中国社会,丁字通常被用来表示男性的一种称谓。

它是乡村社会中的一种单位划分,代表着一个家庭的男性成员。

而“丁忧”则是指这个家庭中的男性成员因为父母去世而承担的哀伤和悲痛。

因此,“丁”字在这里代表着丧失亲人的家庭中唯一的男性后代。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忧”字的涵义。

在这里,它代表了丧失亲人带来的悲伤和痛苦。

忧伤的情绪充斥在丁忧家庭的每个角落,席卷着被丧亲之痛所折磨的男性成员。

这种痛苦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它有着深远的意义和影响。

丁忧不仅仅是家庭的忧伤,也是一个社会的悲痛,它反映了中国传统家族观念中对亲情和承载责任的强烈认同。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丁忧是一个重要的课题,涉及到许多方面。

首先,它关乎家族的传承和延续。

由于丧失父母,家庭的责任就落到了男性后代的身上。

他们需要处理家族的事务,维系家族的血脉。

因此,丁忧也是一种对家族未来的担忧,更是一种对过去辛勤努力的敬意。

其次,丁忧是一个人们情感表达的重要方式。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们往往会用节令和典礼来表达对逝者的敬意和思念。

对于丁忧家庭来说,他们通过一系列的祭祀和祈祷仪式来纪念父母的离世,并表达自己对逝者的爱和思念。

这种情感的释放和宣泄在丁忧家庭中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丁忧所承载的意义逐渐淡化。

现代社会对于家族观念的重视程度不再像古代那样。

人们更加注重个体的自由和独立,家族的责任和义务变得相对较少。

丁忧作为一种传统文化的独特表达方式,在现代社会中逐渐消失。

然而,对于那些仍然坚守着传统价值观的人们来说,丁忧仍然承载着重要的情感呼唤和精神回应。

综上所述,丁忧作为一个独特词汇,代表着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家族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丁母忧是什么意思

丁母忧是什么意思

丁母忧是什么意思丁母忧是指古时候女子出嫁后,如果婆家或丈夫遇到重大变故,自己不能随侍身边,就要为父母守丧,停止夫妻生活,一般为二十七个月。

丁忧是中国古代对官吏父母亡故,为了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而停职回家守孝的制度。

即官员的父母死了,必须离职回去办理丧事。

按照封建礼教要求,凡有官职的人,父母死后,应该离职回去服丧。

这种制度,使一些担任官职的人,能够专心致志地料理父母的丧事,不因家庭琐事分散精力。

但是,在古代男尊女卑的社会中,妇女要离开父母到外面去独立生活,又是一件比较难以想象的事情。

所以,许多士大夫因长期在外做官,不能亲侍父母,感到十分愧疚,他们都采取“丁忧”的办法来表示自己的孝敬之心。

“丁忧”是官场的习俗,历代官员几乎都有过,而且非常普遍。

后世把官员因父母去世,自己不能去办理丧事,必须停职在家守孝,叫作“丁忧”。

在孝经的八个部分中,把它放在第二位。

孔子对此十分重视,他说:“弟子,入则孝,出则弟。

”在《论语》中,记载了孔子与学生讨论“为政”的话题。

有一次,子夏向孔子请教怎样才算是君子,孔子就提到了“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在这里,“为政以德”就是说施行仁政,不应该只是表面文章,这里讲得十分明白。

孔子认为,要做到“为政以德”,光口头上讲是不行的,必须身体力行,把道德规范化,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去。

孔子还引用《诗经》里的一首诗说:“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孔子所说的“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后人解释为做事要谨慎,小心从事,而“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就是每天小心谨慎,就像行走在高高的山崖边上,踩着薄薄的冰层一样。

孔子也用“言忠信,行笃敬”来概括。

《孝经》由《章句》、《序致》、《杂致》三个部分组成。

主要内容包含五方面:属于宗庙祭祀和继嗣沿革及家属关系等;婚姻;问安视病接见宾客相关仪节,周公素服问疾并尽伦等;(1)纲纪群臣百姓,( 2)( 3)吉凶礼事( 4)刑罚赏赐(5)。

古代为父母守孝为什么叫丁忧

古代为父母守孝为什么叫丁忧

古代为父母守孝为什么叫丁忧?古代为父母守孝叫做“丁忧”。

但也不只是这一种叫法,还有“丁艰”、“丁家艰”等,此外还有延伸叫法“丁内艰”和“丁外艰”。

为什么会这么叫呢?原来,“丁”这个字在古代有“遭遇”、“碰到”的意思,而“忧”这个字则有父母居丧的意思。

所以,“丁”和“忧”结合,就成了碰到父母丧事,引申为父母死后,当儿女的守孝的意思。

丁忧制度,最早出现在汉代,其核心内容是指,朝廷为官之人在父母死后,从知道的那一刻起,便必须要辞官回乡,为父母守丧27个月。

这段时期内,丁忧的人不但不能继续从政为官,而且不能同房、不能远游、不能嫁娶、不能歌舞、不能娱乐、不能饮酒、不能庆典,总而言之一句话,老老实实地呆在父母坟旁,除了一日三餐,外加活动活动身体,写写字、读读书,不能再干其他事了。

为什么是27个月,不是说丁忧三年吗?之所以有丁忧三年说法,是因为一个人刚生下来后,不会跑不会动,至少三年离不开父母身边,时刻都需要父母照料,所以父母亡故之后,儿子要用三年时间来进行报答。

但实际上父母去世一周年后,第13月举行小祥之祭,去世两周年后,第25月举行大祥之祭;间隔一个月,第27月举行禫祭,此时即可除服,守制结束,并没达到三年,也就是36个月,所谓三年,不过是通称罢了。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此时国家有难,需要丁忧的人去上班怎么办,古人聪明,又研究出两个制度,一曰“夺情”,一曰“起复”。

所谓“夺情”,就是朝廷根据当时形势,不批准在职官员丁忧守制;所谓“起复”,则是指已经丁忧的官员守制还没到日子,就被朝廷召唤出来回到工作岗位。

古代夺情最典型的例子是明朝的张居正,万历五年,张居正的父亲去世,但当时张居正刚刚击败政敌高拱。

掌握权力不长时间,此时如果丁忧,大权旁落,后果可想而知。

所以,张居正本人内心极不情愿回家丁忧,可碍于祖制又没办法,幸运的是,当时的万历小皇帝朱翊钧对张居正十分崇拜,一刻也舍不得他离开。

一个不愿走,一个不让走,那就好办了,夺情!尽管是皇帝下的命令,可张居正也为此事没少受到舆论谴责,无数官员上书皇帝,痛斥张居正不孝,这小皇帝还真有意思,极力维护张居正和自己的尊严,当众令人痛打反对者。

古代丁忧制度

古代丁忧制度

古代丁忧制度
1. 你知道古代丁忧制度吗?就好比一棵大树,父母是根,官员是枝叶,当根受损时,枝叶也要停下来修养。

比如明朝的张居正,在他父亲去世时就面临着丁忧的抉择呢。

2. 古代丁忧制度啊,那可真是个特别的存在呀!这就像一场必须参加的旅程,不管你愿不愿意。

像海瑞,他可是严格遵守丁忧制度的典范呀!
3. 古代丁忧制度,这是多么重要的一个规定呀!就好像船靠岸休整,官员也要回家守孝。

唐代的房玄龄,不也经历过丁忧吗?
4. 嘿,古代丁忧制度可不能小瞧啊!它就如同一场大雨,会打断人们的行程。

像宋朝的晏殊,就因丁忧而暂离朝堂呀。

5. 哇塞,古代丁忧制度呀,这简直就是人生路上的一个暂停键!好比鸟儿归巢,官员也要回家尽孝。

比如西晋的王戎,不也得遵循丁忧嘛。

6. 哎呀呀,古代丁忧制度可是很有讲究的呢!就像时钟的指针,到了特定时候就得停下来。

像汉代的陈蕃,他也受丁忧制度影响呢。

7. 古代丁忧制度,这真的很神奇呀!如同给奔跑的人系上了一根绳子。

像东晋的谢安,不也曾因丁忧而中断仕途吗?
8. 你想想,古代丁忧制度多有意思啊!好像是给人设定的一个特殊关卡。

比如三国的诸葛亮,他在早年也经历过丁忧呀。

9. 古代丁忧制度啊,真的是一种独特的存在呢!宛如一阵风,改变了人们的轨迹。

像隋朝的杨素,同样要面对丁忧的情况。

10. 总之,古代丁忧制度就是这么重要且特别!它像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影响着无数官员。

历史上那么多人物都经历过,这就是它的魅力所在呀!
观点结论:古代丁忧制度对古代官员的生活和仕途有着重大影响,它体现了古人对孝道的重视,也反映出封建社会的一些特点和文化。

丁忧对唐代官员影响

丁忧对唐代官员影响

丁忧起源丁忧的定义与起源官员在得知亲人 去世后,需向上级部门申请丁忧,经过批准后离职;守制期满后,再向朝廷申请复出。

丁忧的制度规定与程序程序制度规定发展变化丁忧在唐代的发展与变化离职丁忧制度离职影响回归困难030201荣誉压力工作压力夺情起复制度守制期间规定社交隔离经济压力政治稳定性由于官员在丁忧期间需要辞职,这可能会对家庭经济造成一定压力。

丁忧期间家庭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可能导致家庭陷入困境。

家庭关系变化丁忧期间,官员需要与家人共同面对经济压力和情感困扰,这可能会对家庭关系产生积极影响,增强家庭凝聚力和互相支持。

儒家文化传承丁忧制度作为儒家文化的一部分,在唐代得到了广泛的传承和推广。

这有助于强化儒家文化在唐代社会的影响力,并促进了儒家文化的进一步发展。

社会价值观的塑造丁忧制度体现了孝道、忠诚、尊重等社会价值观,这些价值观在唐代社会中得到了广泛传播和认同。

这有助于塑造唐代社会的价值观体系,推动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

政治因素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丁忧期间的经济损失越来越重视,也使得丁忧制度的衰落成为必然。

经济因素社会因素丁忧制度的衰落原因01调整丁忧期限02规定丁忧范围03严格丁忧纪律丁忧制度的变革与调整强化儒家伦理观念维护社会稳定重视家庭伦理丁忧制度在历史上的影响与启示123对丁忧制度的研究总结丁忧制度作为唐代官员生活中的重要制度,还有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研究,例如丁忧制度的历史演变、丁忧制度对官员的影响等。

随着历史研究的深入和发展,对丁忧制度的研究也需要不断深化和拓展,以更好地了解唐代官员的生活和历史背景。

通过研究丁忧制度,可以更好地了解唐代官员的生活和历史背景,为历史研究提供更多的参考和依据。

对丁忧制度的未来研究展望。

古代历史上的“丁忧”是怎么回事?

古代历史上的“丁忧”是怎么回事?

古代历史上的“丁忧”是怎么回事?
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并须离职,称“丁忧”。

“丁忧”亦称“丁艰”,早在周朝时期,我国就产生了子女为父母守丧三年的丁忧丧俗。

春秋战国之际,儒家倡导重丧,《孟子·离娄下》中记载“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

汉代以后,“丁忧”服丧被纳入法律,匿丧不举、“丁忧”期间作乐、丧期未满求取仕途、生子、兄弟别籍分家、嫁娶、应试等都被视为“不孝”犯罪,将会受严厉的刑律惩罚,判处1年至3年不等的徒刑,或遭到流放。

对于仕宦官员,除了应遵守普遍性的行为之外,还有些特殊性的要求,即三年“丁忧”必须解官去职,脱离职权岗位,唐朝时就将此项规定付诸立法条文。

有些官员因为丁忧期间贪恋权位而丢官丧命。

如后唐天成年间,滑州掌书记孟升因母丧隐瞒不报,最后被“赐自尽”。

而大诗人白居易,其母由于看花坠井而死,在丁忧期间,白居易作了《赏花》及《新井》的诗,被认为有伤官德孝道而遭一贬再贬,从京师到江州刺史,后又被贬为司马。

相反,在丁忧期间,若“丁忧”守丧孝行卓著,则可以越级提拔,受到朝廷的嘉奖。

如《明史·孝义传》记载:明代,徐州人权谨“迁光禄署丞母年九十终,庐墓三年,致泉涌兔驯之异。

有司以闻,仁宗命驰驿赴阙,出其事状,令侍臣朗诵大廷,以示百僚,即拜文华殿大学士”。

由此看来,丁忧已经由一种习俗、一种伦理而逐渐演变成一种政治资源了。

《非常历史》
verydaily。

所谓丁忧何为丁何为忧

所谓丁忧何为丁何为忧

所谓“丁忧”, 何为“丁”, 何为“忧”?在很多的电视剧中,或者是一些历史典籍中,我们常常会看到丁忧这个词语。

我们大都知道丁忧指的是古代官员父母去世时回家守丧的代名词。

可以说丁忧这个词语是是古代官场、还有公文上出现频率较高的字眼。

不过我们几乎都不知道丁忧这个词语是什么时候创立的,是由谁创立的。

不过从历史典籍中我们可以发现丁忧这个词语最早出现在《宋史·礼志》中:“咸平元年,诏任三司、馆阁职事者丁忧,并令持服。

”可是又有另外一个令人们非常好奇的问题,为什么居丧守制要被称为丁忧呢?到底什么是所谓的丁,什么又是所谓的忧呢?根据《尔雅·释诂》中的解释:“丁,当也。

”也就是所谓的遭逢、或者是遇到的意思。

根据《尚书·说命上》中解释的:“忧,居丧也。

”所以说,古代的“丁忧”,其实就是说遭逢居丧的意思。

一般遇到这种事情时,人们会非常的难过,而中国人是讲究礼节的,所以他们会遵循一定的民俗和规定“守制”。

不得不说古人对于文字的运用是炉火纯青的,他们对文字的运用似乎已经到达了一种登峰造极的境界。

而且他们对于孝道也是非常重视的,所以丁忧时非常的严格。

一般来说,丁忧的期限是三年。

在这三年期间丁忧之人要吃、住、睡在父母坟前,而且还不能喝酒、不能洗澡、甚至也不剃头、不更衣,并且要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以此来表现自己对父母的孝道,不得不说,古人对于这方面真的有很高的要求。

而且丁忧作为一项中国的习俗,作为一种制度,作为一种文化,被人们继承传承了几千年的时间。

在中国古代时期也一直都被使用,不过随着时代的慢慢发展。

到了现代的社会,这种制度已经慢慢的不符合人们的要求了。

“丁忧”这种制度因为他的繁杂形式还有持久战,显然已经不能够适应现如今飞速发展和高度文明的现代社会的生活了,所以丁忧在现在也基本上消失了。

不过它确实存在于历史上,它作为一种文明符号,还作为一种道德的形式,也作为历史的一个见证永久的长远的存在于典籍之中。

丁忧制度

丁忧制度

中国古代官吏的丁忧制度1.丁忧制度的起源及含义丁忧”,又称“丁艰”,是古代遭父母之丧的通称。

有内、外之分,遭母丧称为“丁内艰”,遭父丧称为“丁外艰”。

丁忧在中国古代是官员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则之一,违反者受到处罚,甚至削职不用。

早在周朝时期我国就产生了子女为父母守丧三年的丁忧丧俗即“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

三年忧,恩之杀也。

“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

春秋战国之际,儒家倡扬重丧,提出“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足以当大事”的丧礼思想,逐渐形成了“丁忧”期间不婚娶、不宴饮、不作乐、不生子、不外游等一系列十分严格的丧俗行为规范。

汉代以降,“丁忧”服丧不仅成为儒家表达孝心、弘扬孝道的礼法制度规定,而且演化成为历代王朝“孝治天下”的强制性法律措施。

后世多专指官员居丧。

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并须离职,称“丁忧”。

源于汉代。

宋代,由太常礼院掌其事,凡官员有父母丧,须报请解官,承重孙如父已先亡,也须解官,服满后起复。

夺情则另有规定(夺情起复,又称夺情,是中国古代丁忧制度的延伸,意思是为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

后世大体相同。

清代规定,匿丧不报者,革职。

2.丁忧制度对官员仕途的影响中国古代是一个以政治权力为中心的官本位社会,对官位的贪恋、对权力的追逐是仕宦官员群体颇具共性的职业心态或职业目标。

尤其是那些官运亨通、仕途正盛的官场中人,突遭“丁忧”家变,三年脱离官场人事环境,事过境迁,大好的政治机遇可能因之丧失殆尽,这对他们渴求功名的仕宦心理,不能不说是一次严峻的人生考验。

据有关文献记载,丁忧官员贪恋权位不愿解官去职,最为典型突出的是匿丧不报,向朝廷隐瞒“丁忧”丧噩事实。

但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其仕宦前途的彻底毁灭。

仕宦官员或母死不葬,或居丧游走,或父丧纳妾,均是“丁忧”守丧的大不孝行为,按前引有关刑律,当受相关不孝条律惩处,朝廷予以“终身不齿”、“下除”、“坐免”等处罚,算是以官抵罪,用剥夺政治前途的行政处罚取代刑律惩处。

今天来说说丁忧

今天来说说丁忧
儿子也应还报三年。儒家讲:”慎终追远,民德归厚“。 这是中华民族,
家家户户,历朝历代,都举行盛大仪式祭祀先祖的原因所在。这不但是孝道
的教育,更是人性本善的维护。父母对我们的恩情是最重最大的,如果我们
连父母的恩情都忘了,你让他爱别人、爱社会、爱国家,那怎么可能。
夺情事例
历史上关于“夺情”最有名的例子是张居正。万历五年,张居正19年未相见的父 亲去世了,这时正值张居正掌握权力不久,各项改革事业刚刚铺开,他当然不愿意此时 离职。恰逢小皇帝这时也对他崇拜得不得了,两边一拍即合,夺情!但是明代的舆论力 量非常强大,无数官员上书谴责张首辅的不孝行为,结果小皇帝生气了,当众痛打反对
者的屁股,有人甚至被打成残疾。
这件事的结果是复杂的。对于张居正,夺情一事让他愈发自我膨胀,开始了从贤相 到权臣的转变;对于万历,长大以后觉得自己被张老师骗了,拿夺情做文章,将死去的 张居正抄家夺爵、子孙流放;而对于大明朝来说,由于万历记恨张居正,导致初见成效 的张氏改革人亡政息。
史家尝言“明实亡于万历”,追根溯源,张居正在权力与孝道之间的迷惘,竟成了
官员在丁忧期间唯一的任务就是为父母守孝报恩。按照古礼,丁忧三年 期间不能外出做官应酬,也不能住在家里,而要在父母坟前要粗茶淡饭不喝酒,不与妻妾同房,
不叫丝弦音乐,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丁忧的社会基础是“孝”,为什
么孝,因为小孩初生,三年不离母仔,时刻都要父母护料,因此父母亡故后,
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
庆之典,任官者并须离职,称“丁忧”。源于汉代,在汉末丁忧去官很通 行,非但是父母三年之丧要丁忧,就是兄弟姊妹期功服之丧也要丁忧。陶 渊明诗有说及奔妹丧的,潘安仁《悼亡诗》也有说及奔丧的,可见丁忧之 风在那是很盛。唐时此风渐息。宋代,由太常礼院掌其事,凡官员有父母 丧,须报请解官,承重孙如父已先亡,也须解官,服满后起复。西汉时规 定在朝廷供职人员丁忧(离职)三年,至东汉时,丁忧制度已盛行。此后历代 均有规定,且品官丁忧,若匿而不报,一经查出,将受到惩处。但朝廷根 据需要,不许在职官员丁忧守制,称夺情,或有的守制未满,而应朝廷之 召出来应职者,称起复。到明代把它定在律令,除了父母丧不必去官。

丁忧是什么

丁忧是什么

丁忧是什么
丁忧是指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礼仪规范,用来表达对亲属或朋友的丧失和悲痛之情。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丁忧被视为一种尊重和悼念逝者的方式,也是对家庭和社会关系的重视。

丁忧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服丧期限:根据不同的亲属关系,丁忧的服丧期限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对于父母的丧失,服丧期限为三年;对于配偶的丧失,服丧期限为两年;对于兄弟姐妹的丧失,服丧期限为一年。

2. 服丧礼仪:在丁忧期间,家属通常会穿着素服,避免参加娱乐活动,举办守灵仪式,以及进行祭祀和祭拜等仪式。

3. 社交规范:在丁忧期间,家属通常会避免与外界过多的社交活动,以示对逝者的尊重和悼念。

他们可能会暂时停止参加婚礼、庆祝活动等喜庆场合。

4. 言行规范:在丁忧期间,家属通常会避免言语和行为上的过度欢乐,保持内敛和沉默。

他们会尽量避免引起他人的不适和伤感。

尽管现代社会对丁忧的要求和实践有所变化,但在一些传统家庭中,仍然会遵循丁忧的礼仪规范。

这种传统的尊重和悼念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文化中对家庭和亲情的重视。

丁忧是中国古代官员在什么逝世后

丁忧是中国古代官员在什么逝世后

丁忧是中国古代官员在什么逝世后丁忧是中国古代官员在什么逝世后,又被称为病死。

这个词在古代用来形容身患重病或去世的人,因为这类人有严格的时间规定,一般是在三年之后死亡。

也就是去世之后,官员会对自己的家属进行一定的照顾,但如果他去世后没有妥善安置好这些死者也就没有后来的故事了。

丁忧大概出现于皇太后的年号中。

他去世之后一般都会埋葬在汉墓旁边,并且还有墓穴之类设备。

古代因为土地比较小,所以如果有人过世的话,那么就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会找到人来为自己服务或者说葬礼之类的事宜。

所以一般都会进行一定规格来进行隆重的葬礼。

这个葬礼在帝王死之后还要进行祭祀和朝拜,这样可以让自己的后辈或者是后人不太了解。

如果说有朋友问到你这是什么意思呢?一、丁忧是什么意思丁忧的意思就是官员逝世后,家人也要按照他生前的愿望将其安葬在他生前曾居住的地方。

这个过程中,也需要一定的仪式步骤才能完成,也就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丧葬流程。

同时还需要将一些东西,包括棺材以及其他东西安放在墓里面,当然一些物品也都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那么丁忧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其实丁忧也有很深的含义,在先秦时期是用来形容身患重病或者是身死之人或者去世了。

有一定时长,但是也有不长不短的时间才会去世,也就是去世后三年以后逝世。

也就是去世之后要将自己身上所有的东西进行整理干净,并且带上祭品以及棺材后将这些东西都放在墓地之中,然后按照当地风俗给墓主人下葬之后再做一些祭祀之类等活动和这些物品。

至于棺材是什么可以从史书中找到关于丁忧这个词是怎么来含义的呢?其实古人也知道这类词汇含义,并且他们也还很了解其中的意思,毕竟在古代这样做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不过对于古人来说这个东西就是一个很重要又非常不容易忘记的一种事物了!1、古代有“三不五时不出勤”的要求,很多人为了方便外出工作或者是不能按时回来,或者是忘记在家进行休息,在古代也就成为了“丁忧”。

这个词相信很多人都是不陌生的,这也是一个形容人在外面忙碌而不能回家的时候最好的一种解释。

高中论述类阅读:制古代作品中,时有关于某官丁忧、某官守制的记述,如《儒林外史》第四回:“先母见背

高中论述类阅读:制古代作品中,时有关于某官丁忧、某官守制的记述,如《儒林外史》第四回:“先母见背

高中论述类阅读 2019.11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丁忧与守制古代作品中,时有关于某官丁忧、某官守制的记述,如《儒林外史》第四回:“先母见背,遵制丁忧”,《寓圃杂记》:“成化初,(陈)缉熙守制于家”,等等。

什么是“丁忧”呢?《尔雅•释诂》:“丁,当也。

”《日知录•期功丧去官》注:“古人凡丧皆谓之忧。

”可知丁忧是值丧、居丧的意思。

丁忧一词源于《书经•说命》:“王宅忧”。

王宅忧就是商王居父丧,宅忧就是丁忧。

古时候,不管是兄弟丧、姊妹丧,还是从父母丧、从兄弟丧,都可以称之为“忧”。

只是到了后来,丁忧才特指遭父母丧或承重祖父母丧(所谓承重,是指长房长孙)。

《日知录•奔丧守制》上说:“《记》曰:奔丧者自齐衰(丧服)以下。

以是古人于期功之丧无有不奔者。

”“期”,指一年的丧服,可见古人遇有祖父母丧、伯叔父母丧、兄弟姊妹都要奔丧。

陶渊明《归去来辞》自序“寻程氏妹丧于武昌,情在骏奔,自免职”即是一例。

后来又将奔丧限制在期服(即一年的丧服)的范围之内。

至明朝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才废除了期年奔丧的制度,认为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均为一年的丧服,如果都让奔丧守制,有的一个人连遭数丧,或者道路数千里,那就会导致居官日少,更易频繁,旷官废事,于是决定“今后除父母及祖父母承重者丁忧外,其余期服不许奔丧。

”自此以后,相沿成习,奔丧丁忧仅限于父母丧或陌生祖父母丧。

那什么是守制呢?所谓守制乃是指遵守居丧的制度,其主要内容是:一、一般人要谢绝应酬事务,做官的则要解除职务,在家守孝二十七个月(不计算闰月)。

官员隐匿亲丧,被认为是“大不孝”,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如后唐明宗天成三年(928年)闰八月,滑州掌书记孟升因隐匿母丧被大理寺断为流刑,而明宗则认为“将复投荒,无如去世”,于是赐其自尽。

二、禁止婚娶。

丧中婚娶被认为违背礼制的。

《春秋》文公二年(前625年)冬记载:“公子遂入齐纳币。

”纳币之事照例是不必记载的,史官为什么要大书特书呢?原来这年冬天,文公的父亲僖公死了才不足二十五个月,而文公在居丧期间,竞张罗着送彩礼,所以史官乘笔直书而加以讽刺。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复习题:名词解释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复习题:名词解释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复习题:名词解释改土归流:就是废除土司制度,改行与内地府州县相同的行政管理制度,官员改由朝廷任免选拔流官充任而废除世袭制。

征辟制度:君主直接选拔人才称之为“征”,主要长官直接任用属吏称之为“辟”,这也是古代长期实行的一种用人制度丁忧:即为遵从礼法的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不应当出任官职,居家守墓以魏孝思,具备一定的强制性上计制度:秦汉时地方守、相向朝廷申报一岁治状的制度。

这一制度随着集权制加强而形成(百度百科)官僚政治:(特点)以科层组织形式分配权力和责任充分依靠成文的法规及档案文官制度,即为免试,申领俸禄,据能力,功绩和年资晋升弹劾酋帮制:(特点)地位永久的统治者集中化的权力一批官员分层化的社会分封制:西周覆灭,实行“封建制度”制度,所谓封建制度就是“封诸侯,建藩卫”。

封地的目的是创建以天子宗族居多干活,天子勋戚辅以冀的政治体系,以期利用宗亲关系去保护天子的正统地位宗法制:所谓“宗”,就是人们对共同祖先的崇拜,进而成为具有血缘关系的宗族体系。

是由原始的父系家长制血缘关系组织质变和扩大而形成的制度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项原则,即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长子。

(百科)所谓“公委曲长不以贤,立子以便宜不以长。

”这就是所谓的嫡长承继制郡县制:县发生于春秋前期,郡发生于春秋末年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

盛行于秦汉。

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

(百科)禅让制:中国统治者更迭的一种方式,指在位君主生前便将统治权让给他人。

指中国原始社会部落联盟民主推选首领的制度。

(百科)世袭制:世袭制就是名号、爵位以及财产等按照血统关系世代发扬,这种发扬主要存有“家长”的发扬,诸侯国的发扬(百科)年号:历代帝王纪元所奠定的名号庙号:皇帝死后被封的称号,用以祭祀及表明在太庙里的位置。

谥号:是人死后按其生平事迹进行评价褒贬给予的称号尊号:皇帝已经就是最低的尊号,但是高居皇位的统治者并不以此为满足用户,他们期望赢得更尊荣的尊崇,而皇帝底下的官僚们,处在本省利益的动机,便在适度的时机迎合皇帝的性欲,官方的展开嘲讽,并使皇帝的名号又减少代莱内容,那就是尊号,也称作徽号。

郭郭古代文化常识:庙号、谥号、年号

郭郭古代文化常识:庙号、谥号、年号

古代文化常识(三)谥号、1、丁忧:就是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道德礼仪制度,后世往往指用于拥有官吏身份之人。

"丁"是遭逢、遇到的意思。

"忧,居丧也。

" 所以,古代的"丁忧",就是遭逢居丧的意思。

根据儒家传统的孝道观念,朝廷官员在位期间,如若父母去世,则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制二十七个月。

期间要吃、住、睡在父母坟前,不喝酒、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

如无特殊原因,国家也不可以强招丁忧的人为官,因特殊原因国家强招丁忧的人为官,叫做"夺情"。

丁忧分为丁父忧和丁母忧。

丁忧的社会基础是“孝”,为什么孝,因为小孩初生,三年不离母仔,时刻都要父母护料,因此父母亡故后,儿子也应还报三年.丁忧又叫“丁艰”。

丁内艰----丧制名。

凡子遭母丧或承重孙遭祖母丧,称丁内艰。

丁外艰----丧制名。

凡子遭父丧或承重孙遭祖父丧,称丁外艰。

2、服阕:守丧期满除服。

阕﹐终了3、赠:在人死后授予某种官职或称号。

追赠,或作追封、追晋。

又如:赠谥(帝王和大臣死后,依其生前功绩赐赠称号);赠公(帝王时代称官员已死的父亲为赠公);赠官(古代朝廷对功臣的先人或本人死后追封爵位官职);赠典(古代朝廷推恩重臣,把官爵授给官员已死父母及祖先的典礼)(一)谥号谥号:古代君主、诸侯、大臣、后妃等具有一定地位的人死去之后,根据他们的生平事迹与品德修养,评定褒贬,而给予一个寓含善意评价、带有评判性质的称号。

根据对西周时期青铜器铭文的研究表明,迟至周穆王前后,给地位较高或较有身份的死者加以谥号的做法已比较多。

古代除对帝王可以称呼其“谥号”外,称呼大臣、学者名流的“谥号”也是一种尊重的称呼;有些人的谥号由于经常被后人称呼,几乎成为他们的别名,如曾文正(曾国藩)、岳武穆(岳飞)、陶靖节(陶渊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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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历史上的“丁忧”是怎么回事?
>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并须离职,称“丁忧”。

“丁忧”亦称“丁艰”,早在周朝时期,我国就产生了子女为父母守丧三年的丁忧丧俗。

春秋战国之际,儒家倡导重丧,《孟子·离娄下》中记载“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

汉代以后,“丁忧”服丧被纳入法律,匿丧不举、“丁忧”期间作乐、丧期未满求取仕途、生子、兄弟别籍分家、嫁娶、应试等都被视为“不孝”犯罪,将会受严厉的刑律惩罚,判处1年至3年不等的徒刑,或遭到流放。

对于仕宦官员,除了应遵守普遍性的行为之外,还有些特殊性的要求,即三年“丁忧”必须解官去职,脱离职权岗位,唐朝时就将此项规定付诸立法条文。

有些官员因为丁忧期间贪恋权位而丢官丧命。

如后唐天成年间,滑州掌书记孟升因母丧隐瞒不报,最后被“赐自尽”。

而大诗人白居易,其母由于看花坠井而死,在丁忧期间,白居易作了《赏花》及《新井》的诗,被认为有伤官德孝道而遭一贬再贬,从京师到江州刺史,后又被贬为司马。

相反,在丁忧期间,若“丁忧”守丧孝行卓著,则可以越级提拔,受到朝廷的嘉奖。

如《明史·孝义传》记载:明代,徐州人权谨“迁光禄署丞母年九十终,庐墓三年,致泉涌兔驯之异。

有司以闻,仁宗命驰驿赴阙,出其事状,令侍臣朗诵大廷,以示百僚,即拜文华殿大学士”。

由此看来,丁忧已经由一种习俗、一种伦理而逐渐演变成一种政治资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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