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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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工作业、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 经社区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3.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 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 通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3. 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管理,确保作业安全。

4. 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1.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置等。

2. 培训考核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资格证书。

3. 培训考核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六、特种作业人员的权益保障1. 特种作业人员享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 特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 特种作业人员有权对安全生产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监督管理1. 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本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规定,旨在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特种作业安全,保障广大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篇)

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篇)

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特种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使用前须经过安全审查和特殊设备安全技术监测的设备。

为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单位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管理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在取得与其所从事特种设备类型相对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之后方可上岗作业。

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特种设备技术安全监察部门颁发,有效期为五年。

证件到期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按规定办理证件的更新手续。

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特种设备作业期间,应随身携带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配戴身份标识。

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特种设备安全培训,且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

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遵守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操作和违反安全规定。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和评价1.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特种设备作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2. 考核合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可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奖励。

3. 考核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将进行再培训和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其特种设备作业资格。

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设立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等工作。

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台账,记录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维保情况、作业人员情况等。

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配备合格的特种设备维保人员,负责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

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

六、特种设备安全检查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随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2.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包括设备的运行状态、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的有效性等方面。

3.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结果应及时报送特种设备技术安全监察部门,并将检查报告保留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管理

1.1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管理1、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凡是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复审。

2、凡是未经专业培训、考核,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不得安排或自行进行特殊作业的操作。

一旦发现作严重违规处理,安排者与操作者同时按规定接受处罚。

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工、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包括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及井架装拆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焊工(包括电渣压力焊、气焊与气割)及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等。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女性45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且经医院体检合格,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6、砼输送泵、搅拌机、砂浆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等中小型机械作业人员经公司或分(子)公司培训(或视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参加特殊工种培训),经考核合格发放证件后上岗。

7、项目部对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安排不少于三个月的实习操作期,指定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无不良记录的有证熟练工进行专人指导和监督作业,实习期满,经项目部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8、项目部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设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

(一)对“资格证书”即将到期的人员,提前三个月向原发证单位申报复审,或由公司或分(子)公司统一向原发证单位申请办理复审。

(二)项目部应当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

9、项目部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经体检查出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及其它不适应本工种的作业人员,应当调离特殊工种岗位,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最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最新5篇)

最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最新5篇)

最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最新5篇)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篇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

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篇二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建筑施工企业或建筑机械租赁企业,持证上岗。

3、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它相关单位应组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

安全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每年不应少于24学时。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岗前检查。

5、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6、特种作业人员发现操作环境或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有权拒绝作业或停止作业,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负责人报告。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1. 引言特种作业是指对人身安全有较大风险的作业活动,特种设备是指国家规定的对操作人员要求相对较高的设备。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工作的人员。

2.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分类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按照作业性质和设备类别进行分类,每个分类对应着不同的操作要求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常见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分类:2.1 高处作业人员高处作业人员主要从事在高空环境下进行作业的人员,包括建筑施工中的高空施工人员、电力设备维护人员等。

他们需要具备高空作业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2.2 焊接作业人员焊接作业人员主要从事焊接工作的人员,包括手工焊接、气焊、电弧焊等。

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焊接技能和对焊接安全的了解。

2.3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主要从事对起重机械进行操作和维护的人员,包括起重机械驾驶员、起重机械维修人员等。

他们需要具备起重机械操作的技能和安全知识。

2.4 车辆驾驶员车辆驾驶员主要从事专业车辆的驾驶工作,包括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客车驾驶员等。

他们需要具备驾驶技能和对驾驶安全的了解。

3.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要求为了确保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的安全性,特制定以下管理要求:3.1 从业资格要求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需要满足以下从业资格要求:•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如高处作业证、焊工证、起重机械操作证等;•具备相关作业经验,能够熟练地操作特种设备;•掌握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3.2 安全培训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需要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掌握最新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的基本知识;•作业风险评估和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以加强对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作业技能,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起重机械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信号工、维修工等。

3. 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操作,服从单位的安排和指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件,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证件必须定期复审,严禁过期作业。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双重培训,了解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培训通过后,由单位颁发培训合格证明。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了解起重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操作方法、操作技巧和安全注意事项,并能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如发现患有疾病或体检不合格,暂停作业并接受治疗后方可恢复作业。

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了解起重机械作业中的风险和安全防护措施,并掌握各种事故处理的方法和程序。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调整设备工作参数。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检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和工作状态,并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后方可进行作业。

3.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周围环境的检查,确保作业现场安全,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检查起重机械设备的工作面和工作区域,确保没有障碍物或危险物品,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并保持身体健康,不得在酒后、疲劳或情绪不稳定时进行作业。

6.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密切配合信号工和维修工人员的指挥,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传达作业情况。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为保证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我公司订立了以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一、特种作业管理1. 特种作业前,必需对特种作业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并贴明显告示,标识特种作业区域。

2. 特种作业操作前,必需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其正常使用。

3. 特种作业操作必需严格依照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执行,禁止超过设备限定范围操作。

4. 对于需要特别操作技能的特种作业,必需由持证人员才能进行操作,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进行操作。

5. 特种作业负责人应组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 特种作业结束后,必需对设备和作业场地进行清理和检查,防止留下安全隐患。

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1.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需依照有关法规要求,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并经过培训考核。

2.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严格依照设备操作规程执行操作,不得超出设备的使用范围。

3.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当对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的正常使用,如发觉设备问题应适时上报。

4. 对于特别情况的操作,必需由具有相应技能操作人员才能进行操作。

5. 特种设备负责人应组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素养。

6.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认真遵守使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各种操作流程和安全规范,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7. 特种设备使用完毕之后,必需对设备进行归档,并对设备进行清洁、检查和保养。

三、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管理1.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当有猛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保证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2.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负责人应组织了解和实施有关法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定,加强对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和管理,避开安全事故的发生。

3.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负责人应当具备较高的管理素养和技能,加强对作业和设备的管理和掌控,保证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的正常运行,加强设备和作业场地的维护保养,适时发觉和排出各种隐患。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包括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场(厂)内机动车辆驾驶、锅炉(司炉工;水处理工)、压力容器.气瓶、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及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管理及其它安全监管总局及质检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素质,确保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的安全。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设备副总是特种设备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生产技术处负责特种设备的基本维护管理及报废的管理,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第六条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七条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必须事先履行审批手续。

第九条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齐全,必须实行定期校验制度,严禁超期使用。

第十条特种设备的档案、台帐、检验报告、校验报告及使用证,必须齐全。

设备铭牌、自编号齐全准确,设备铭牌应裸露,且不得涂漆。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液位计、压力表警示标记齐全准确。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严禁超期运行。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爆炸、着火、变形、鼓包等,应逐级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时,应提前向安全部门申请复试。

第十六条公司每年制订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第十七条对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篇)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篇)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保障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流程。

第五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要求,保持工作秩序。

第六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违规操作、擅自更改设备设置等行为。

第七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主动参加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八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加强团队合作意识,与其他相关岗位人员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与稳定。

第九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发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上级。

第二章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享有与其岗位职责相对应的权益,有权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参与相关安全生产决策和工作计划的制定。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要求,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服从上级的指挥和管理,按照规定程序接受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单位的机密信息。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自觉参加各类培训和考试,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者违反规定的情况,有权和责任立即报告上级,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工作安全。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规范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防止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____第____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____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____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用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

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直接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及管理人员。

包括以上设备操作人员、电工、焊接工、切割工和行车司机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特种设备的____、使用、维修、检验、日常维护保养、改造、报废,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和复审等。

上述各项管理工作,由生产部负责。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____、维修、改造第四条在____新购置锅炉、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之前,应当先将____单位的安全资质证书、安全施工方案与安全保证体系(含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____及相应证书复印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与监督检验证明等有关资料,同时书面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确认由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安全责任书后,方可施工。

____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锅炉、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校验和调试,并且向具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资格的机构申请检验。

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合同有约定除外)应当在____日内,到规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且将安全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第五条特种设备的维修,在签订维修合同前,应先将维修单位资质证书、维修、维护保养合同文本内容、维修人员的资质证书等材料报生产部门____。

经审核同意后,签署生效。

第六条改造锅炉、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应按照新____特种设备____报批、持证施工、检测验收、建立档案等进行。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前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岗位需求的审核,报安全环保部备案,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培训考试、取证。

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取得作业资格证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没有职业禁忌证者)方可参加作业资格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重违章或造成事故者取消作业资格。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持证上岗作业。

5、加强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教育和管理。

安全环保部积极认真地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和体检工作。

复审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不得涂改、转借,资格证书丢失应报主管部门备案、补办。

7、特种作业人员连续六个月不从事本工种作业,作业资格证书作废,需重新培训取得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凡内部调换工作单位时,需到安全环保部登记备案。

9、凡安排无证或无效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主管领导,以违章指挥论处,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规范其行为和工作程序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简要的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内容: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

2.管理责任:企业应设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管理责任人,并明确其相关职责。

3.人员资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质和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4.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进行岗位安全培训。

5.操作规范: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作业,严禁违规操作或擅自改变作业程序。

6.作业设备: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作业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7.作业安全措施:人员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定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规范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管理,杜绝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伤亡事故,保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山东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监总局7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AQ3013-200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1月24日修订版)三、范围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公司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我公司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

四、工作要求:(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1、人员的选用:公司安环部负责界定和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1.1年龄在18周岁以上;1.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1.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1.4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1.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1.6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设备副总是特种设备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第五条生产技术处负责特种设备的基本维护管理及报废的管理,负责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第六条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作业人员管理第七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 18 周岁,且符合相关岗位的身体条件;(二)经体检健康合格,无妨碍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疾病;(三)初中及以上学历;(四)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五)具备相应特种设备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二)作业前应进行设备检查,确认设备安全可靠;(三)作业时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四)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精神集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五)作业结束后应关闭设备电源,确保设备安全。

第九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操作资格证书管理第十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特种设备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作业。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为 5 年,过期应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在证书有效期内,定期参加复审培训,确保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更新。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特种作业操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操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操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促进安全生产,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

3 证件种类3.1 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等。

3.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锅炉、厂内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等。

4 职责4.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培训、取证、复审的组织。

4.2 生产部门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的培训、取证、复审的组织。

4.3 人力资源部门识别培训需求,转组织部门实施安全培训。

5 初培和复培条件5.1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安全管理部门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2)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3)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5.3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4)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1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特种设备的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单位内特种设备的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

第3条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明确特种设备的种类、数量、使用单位、安装位置等信息。

第4条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5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特种设备的操作。

第6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确保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2章特种设备管理第7条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8条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评估,包括设备的安全性能、维护保养情况等内容。

第9条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第10条单位应设立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确保在特种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第3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11条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证明。

第12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及时更新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确保证书的有效性。

第13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丰富的操作经验和安全意识,保证特种设备操作的安全性。

第14条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特种设备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流程。

第15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发现特种设备存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4章管理措施第16条单位应加强对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17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18条单位应加强特种设备操作技术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19条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维修记录,记录特种设备的维修情况和维修结果。

第20条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5章法律责任第21条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订立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负责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的单位。

三、基本要求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需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年龄要求: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在法定年龄范围内,年满18周岁。

2、身体条件: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身体健康,无紧要器官疾病,无精神疾病,无色盲,无癫痫病等疾病。

3、教育要求: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通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获得操作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的证书。

4、职业素养: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爱岗敬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作业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四、操作证件管理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证件必需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认证,并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持证上岗操作。

证件过期或作业人员离岗,必需适时退回证件。

五、操作培训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通过规定的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证书方可操作。

培训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重要有笔试和实操考试。

六、作业管理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需遵守规定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作业人员操作职责,保证工艺操作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七、设备管理特种设备必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包括定期检修,更换有疲乏和老化现象的部件,保证设备轨道、机械部件等正常运转,削减事故的发生。

八、责任追究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存在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的行为,造成事故的,必需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作业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必需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九、惩罚制度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如发生操作不当造成事故,除依法应承当的民、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据所在公司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的行政惩罚。

十、附件实在培训和考核计划、操作规程、保养维护及检修制度等业务资料,以附件的形式作为本制度的构成部分。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

二、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的定义和范围(一)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包括但不限于: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

(二)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三、人员资格要求(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具备与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知识。

(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年龄、身体条件、文化程度等要求,并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三)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或操作特种设备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如色盲、癫痫、高血压、心脏病等。

四、培训与考核(一)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三)单位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参加复训和复审,确保其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持续符合要求。

五、人员档案管理(一)单位应建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培训记录、考核成绩、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二)档案应妥善保存,便于查询和管理。

六、日常管理(一)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二)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应认真检查设备和工具,确保其安全可靠。

(三)作业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况和周围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结合公司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3.职责(1)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申请审批工作,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换证工作;(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建立台账,申请办理等工作。

4.控制程序(1)本制度所指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身、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起重作业操作人员;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操作人员;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特种设备管理人员;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适应本岗位的身体条件和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一下简称“两证”)。

(3)《特种作业作业人员证》及《特种作业操作证》由政府部门统一印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

(4)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政府部门审查认定的单位进行。

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费用自理,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费用自理。

(5)取得“两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政府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吊销其“操作证”,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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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管理
<1>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凡是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复审。

<2>凡是未经专业培训、考核,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不得安排或自行进行特殊作业的操作。

一旦发现作严重违规处理,安排者与操作者同时按规定接受处罚。

<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工、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包括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及井架装拆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焊工(包括电渣压力焊、气焊与气割)及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等。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女性45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且经医院体检合格,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6>砼输送泵、搅拌机、砂浆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等中小型机械作业人员经公司或分(子)公司培训(或视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参加特殊工种培训),经考核合格发放证件后上岗。

<7>项目部对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安排不少于三个月的实习操作期,指定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无不良记录的有证熟练工进行专人指导和监督作业,
实习期满,经项目部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8>项目部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设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

(一)对“资格证书”即将到期的人员,提前三个月向原发证单位申报复审,或由公司或分(子)公司统一向原发证单位申请办理复审。

(二)项目部应当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

<9>项目部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经体检查出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及其它不适应本工种的作业人员,应当调离特殊工种岗位,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10>对违章作业或造成事故者,安全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对情节严重者,取消上岗操作资格,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并建议发证部门吊销其操作证书,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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