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之为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美之为美,斯恶矣
--老子《道德经》第二章解读
苏明
前一章讲道具有本原的意义,是形而上的终极实体,而这个实体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体现在“有”和“无”两个阶段上,是构成“道”的内涵。“有”和“无”虽说“同出而异名”,“无”为体,“有”为用,但两者又是相对的,两者在本体源上彼此两对,虚实相同,共同构成宇宙始母---道。为此,老子在论“道”的本体层面上确立了他的辩证本体论,即从宇宙本体上确立了对立统一规律,以此观照自然和社会,世间万事万物的存在,无不具有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不善,斯不善已”,在老子看来,美与丑、善与恶都是在对立中的关系中产生,都是相辅相成的,没有美,就没有丑,没有善就没有恶,反之亦然。再说,这些概念都属于形而下,是可以随着人们的心态、时间、环境变化而变化的。
从形而上的“道”层面上说,是没有美丑、善恶之分,它们是合为一体的。形而上的“道”又化生出形而下之“器”,于是就形成了这些互为对立的东西,这些东西也是变动的,有和无是相对的,难和易是相对的,长和短、高和下、音和声、先和后都是相对的,所以本章用“相生、相成、相形、相合、相随”等,指这些事物都有自身的对立面,都是以对立方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即依对立而存在,依对方而生成,“恒也”即永远如此之意。这就揭示出一个非常重要的道
理,凡是对立的都有统一性,这是老子给人们确立了对立统一的永恒、普遍法则。
处在矛盾对立的客观世界,人们应当如何对待呢?老子提出了“无为”的观点,主张要“处无为之事”,要“行不言之教”,什么叫“无为”?就是不要加上主观臆断去“妄为”,什么叫“不言之教”?就是不要加上自己的言论去教育别人,因为语言是自己思维的外在表现,自己的思维如果陷入后天的价值判断主是主观臆断,何况语言还无法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思维,所以有“词不达意”、“言多必失”的说法。人如果有了“二元对立”的矛盾对立方式,有了后世的伦理判断,价值判断,有了各种概念、名称,往往会远离事实,不能准确反映自然的本质的东西。所以老子强调,不要妄为,不要用语言、概念来教育别人,即要用“无为”观点对待世界,用身教来对待言教,这样做了,就可以达到“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的这一见解,正是朴素的辩证法思想的具体运用,他所提出的一系列的对立面,在人类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如善恶、是非、强弱、美丑、成败、祸福等都蕴含着丰富的辩证法则,如果站在历史的角度上,会发现人类文明的进步是在真理与谬误、美与丑、进步与落后等矛盾斗争中前进的。老子的朴素辩证法,对我国文化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