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结算中心结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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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结算中心的账务处理

资金结算中心的账务处理

结算中心主要业务账务处理程序一、办理存款业务◆结算中心(一)结算中心收到各单位外部银行票据后,以XX资金结算中心《进账单》第二联作为入账原始凭证附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款(XX )贷:其他应付款——内部单位—存款(XX单位)(二)收款单位将收到的外部银行票据到开户行入账后,以收款发票(收据)存根联和外部银行《进账单》存根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XX银行贷:应收账款——款(XX )(三)如甲方直接将款项汇往结算中心外部银行账户,在款项到账以后,由结算中心填制内部《进账单》,结算中心以内部《进账单》的第二联作为入账原始凭证附件,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款(XX )贷:其他应付款——内部单位—存款(XX单位)(四)结算中心以收款发票(收据)存根联和外部银行收款回单,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XX银行贷:应收账款——款(XX )◆存款单位以XX资金结算中心《进账单》第一联作为入账原始凭证附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资金结算中心贷:应收账款二、办理付款业务(一)对外支付(材料、人工、分包款、设备款、零星支出)◆结算中心根据开出的外部银行票据存根联和各付款单位内部《转账支票》正联作付款凭证,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付款——内部单位——存款(XX单位)贷:银行存款——XX银行◆各付款单位根据内部《转账支票》存根联及相关原始凭证,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相关会计科目贷: 银行存款——资金结算中心(二)交纳税附◆结算中心根据完税凭证存根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XX )贷:银行存款——XX银行根据内部《特种转账传票》存根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付款——内部单位——存款(XX单位)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XX )◆付款单位根据内部《特种转账传票》第二联和完税凭证复印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XX )贷: 银行存款——资金结算中心(三)现金支出◆结算中心根据外部银行现金支票存根联和内部《现金支票》正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付款——内部单位——存款(XX单位)贷:银行存款——XX银行◆各取现单位根据内部《现金支票》存根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现金贷:银行存款——资金结算中心(四)上交公司款项◆结算中心根据内部《转账支票》正联和外部商业银行票据(支票、汇票、电汇)存根联,编制会计分录:借:其他应付款——内部单位——存款(XX单位)贷:银行存款——XX银行精品可编辑◆付款单位根据内部《现金支票》存根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相关会计科目贷:银行存款——资金结算中心三、内部融资业务◆结算中心(一)发放贷款时,根据内部《转账支票》存根联、内部单位融资申请表和外部银行支票存根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款——内部单位——贷款(XX单位)贷:其他应付款——内部单位—存款(XX单位)(二)取利息时,根据《内部存(贷)款计息单》和《内部特种转账传票》第二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付款——内部单位——存款(XX单位)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内部贷款利息收入(三)收回本金时,根据内部《特种转账传票》第二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付款——内部单位——存款(XX单位)贷: 其他应收款——内部单位—贷款(XX单位)◆付款单位(一)收到贷款时,根据内部《转账支票》存根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资金结算中心贷:其他应付款——资金结算中心(二)支付利息时,根据内部《内部存(贷)款计息单》和《内部特种转账传票》第一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财务费用——内部贷款利息支出贷: 银行存款——资金结算中心(三)收回本金时,根据内部《特种转账传票》第一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付款——资金结算中心贷: 银行存款——资金结算中心四、贷款、承兑及票据贴现业务◆结算中心(一)贷款业务:1、发放贷款时,根据内部《特种转账传票》存根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款——内部单位——贷款(XX单位)贷:其他应付款——内部单位—存款(XX单位)2、收取利息时,根据内部《特种转账传票》存根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付款——内部单位——存款(XX单位)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内部贷款利息收入3、收回本金时,根据内部《特种转账传票》存根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付款——内部单位——存款(XX单位)贷: 其他应收款——内部单位—贷款(XX单位)(二)承兑及贴现业务:1、收取各单位承兑保证金及兑付资金时,根据内部《特种转账传票》第二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付款——内部单位——存款(XX单位)贷: 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承兑保证金2、收取各单位手续费,根据内部《特种转账传票》第二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付款——内部单位——存款(XX单位)贷: 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3、向融资与投资部上缴手续费,根据融资与投资部划拨的转账通知单,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贷: 内部往来——XXXX公司——资金往来4、支付承兑保证金及兑付金,根据内部《转账通知单》第二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内部往来——XXXX公司——保证金往来贷: 银行存款——XX银行5、如果直接下拨资金抵扣承兑保证金及兑付金,则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内部往来——XXXX公司——保证金往来贷:内部往来——XXXX公司——资金往来6、承兑到期还款时,结算中心向使用单位开具《特种转账传票》,根据内部转账通知单及《特种转账传票》第二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承兑保证金其他应付款——内部单位——存款(XX单位)贷:内部往来——XXXX公司——保证金往来内部往来——XXXX公司——资金往来◆各付款单位(一)贷款业务:1、收到贷款时,根据内部《特种转账传票》第二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资金结算中心贷:其他应付款——资金结算中心2、支付利息时,根据内部《特种转账传票》第二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相关会计科目贷: 银行存款——资金结算中心3、支付本金时,根据内部《特种转账传票》第二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付款——资金结算中心贷: 银行存款——资金结算中心4、承兑及贴现业务:5、支付结算中心承兑保证金及兑付资金时,根据内部《特种转账传票》第一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款——承兑保证金贷:银行存款——资金结算中心6、支付结算中心手续费,根据内部《特种转账传票》第二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财务费用——手续费贷:银行存款——资金结算中心7、收到承兑汇票时,根据承兑汇票复印件及相关原始凭证,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相关会计科目贷:应付票据8、承兑到期还款时,根据结算中心出具的《特种转账传票》第一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付票据贷:其他应收款——承兑保证金银行存款——资金结算中心五、保函、信贷证明业务◆结算中心(一)收取各单位保函保证金时,根据内部《特种转账传票》第二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付款——内部单位——存款(XX单位)贷: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二)根据内部《特种转账传票》第二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付款——内部单位——存款(XX单位)贷: 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三)向融资与投资部上缴手续费,根据融资与投资部划拨的转账通知单,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贷: 内部往来——XXXX公司——资金往来(四)支付保函保证金时,根据内部《转账通知单》第二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内部往来——XXXX公司——保证金往来贷: 银行存款——XX银行(五)如果直接下拨资金抵扣保函保证金,则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内部往来——XXXX公司——保证金往来贷:内部往来——XXXX公司——资金往来(六)保函到期,退回保函保证金,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XX银行贷: 内部往来——XXXX公司——保证金往来(七)如果保函保证金直接退回里的资金往来,则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内部往来——XXXX公司——资金往来贷:内部往来——XXXX公司——保证金往来同时,结算中心开具《特种转账传票》,将保证金退回各办理单位,根据《特种转账传票》第二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贷:其他应付款——内部单位—存款(XX单位)◆开户单位(一)支付结算中心保函保证金时,根据内部《特种转账传票》第一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款——保函保证金贷:银行存款——资金结算中心(二)支付结算中心手续费,根据内部《特种转账传票》第二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财务费用——手续费贷:银行存款——XX资金结算中心(三)收到结算中心退回保函保证金时,根据内部《特种转账传票》第一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资金结算中心贷: 其他应收款——保函保证金六、存款结息、往来对账◆结算中心(一)结算中心收到外部金融机构存款利息时,根据银行利息凭证,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XX银行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外部存款利息收入(二)结算中心收到内部存款利息时,根据出具的《内部存(贷)精品可编辑款计息单》,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XX银行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内部存款利息收入(三)如果内部存款利息直接转入资金往来,根据出具的《内部存(贷)款计息单》和内部转账通知单,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内部往来——XXXX公司——资金往来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内部存款利息收入(四)结算中心支付各开户单位内部银行存款利息时,根据开具的内部《内部存(贷)款计息单》和《内部特种转账传票》第二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内部存款利息支出贷:其他应付款——内部单位—存款(XX单位)◆各付款单位(一)收取结算中心支付的内部存款利息时,根据内部《内部存(贷)款计息单》和《内部特种转账传票》第一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资金结算中心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集团内部资金结算办法

集团内部资金结算办法

XX集团有限公司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对下属控股子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定本控制规范,本控制规范办法管理范围为集团所有下属控股子公司(含相对控股与间接控股)。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管理内容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账户开设、权限设置、支付审批、预算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集团财务部结算中心(下简称结算中心)对下属公司资金结算行使指导、监督职能。

第四条各公司财务负责人对本公司各项资金结算管理工作承担主要责任,各事业部财务总监对事业部下属公司的资金结算管理工作承担统筹责任,并负责制定本事业部内部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各公司资金结算管理工作纳入集团财务部对派驻财务总监(经理)的工作考核范围。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六条集中管理,统一监控原则。

结算中心为集团所有下属控股公司资金结算的唯一出口,并负有监控集团各下属控股公司资金结算各环节合理、合法的权利,资金结算业务作为结算中心监管对象,各公司有与义务在资金结算方面配合结算中心的监管工作。

第七条计划性与经济性原则。

要求各公司从加强计划性入手,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公司在途资金量与降低公司平均帐面资金余额,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降低存量资金成本。

第三章账户开立第八条为集中结算优势,减少整个集团银行账户数量,防止在资金管理上出现混乱无序局面,原则上要求各公司所开立的结算账户(含基本账户)不得超过4个。

第九条新设公司的基本账户需在集团公司指定银行开设。

第十条在结算中心资金账号未开通之前,各公司所有银行账户预留印签中的一枚必须设定为结算中心可控制的印签。

第四章权限设置第十一条各公司应根据内部控制要求设定本公司各类款项的申请、审批及付款流程,并明确各类款项支付的最终审批人与最高审批权限报结算中心,各事业部根据管理需要,也可制定事业部内部付款流程与审批权限规定报结算中心,由集团财务部审核后层报集团领导批准生效。

经批准生效后的各公司付款审批流程与权限规定为结算中心审核下属公司付款合规性的重要依据。

资金结算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资金结算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金结算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资金结算中心及其所属各分支机构。

第三条资金结算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结算业务合法、合规。

(二)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安全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成本。

(四)及时性原则:确保资金结算业务及时、准确、高效。

第二章资金结算业务管理第四条资金结算中心负责全单位资金结算业务的统一管理,包括银行账户管理、资金收付、结算凭证管理等。

第五条资金结算中心应建立健全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包括账户开设、变更、撤销等,确保银行账户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资金结算中心应加强资金收付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制度,确保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合规性。

第七条资金结算中心应建立健全结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结算凭证的合法、合规、完整。

第八条资金结算中心应定期对资金结算业务进行审核、监督,确保资金结算业务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资金安全管理第九条资金结算中心应加强资金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资金安全管理制度,防范资金风险。

第十条资金结算中心应定期对资金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资金结算中心应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资金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二条资金结算中心应定期对资金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四章资金使用效益管理第十三条资金结算中心应加强资金使用效益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四条资金结算中心应定期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估,制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措施。

第十五条资金结算中心应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资金结算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规范资金结算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为单位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制度

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制度

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资金结算中心的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资金结算中心内的财务管理工作,并与公司其他相关管理制度相衔接。

三、资金结算中心组织架构1.总经理:负责资金结算中心的总体管理和决策。

2.财务总监:负责资金结算中心的财务监督和管理工作,并协助总经理处理相关事务。

3.财务部:负责编制和执行资金结算中心的预算和财务计划,处理日常的财务事务。

4.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结算中心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以及提出合理建议。

5.内控部:负责对资金结算中心内部控制的规范和监督。

6.其他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其他辅助部门,确保资金结算中心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管理。

四、工作职责1.总经理:承担资金结算中心的全面管理责任,制定并执行财务管理政策,决策相关事务。

2.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进行财务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并严格执行。

3.财务部:负责资金结算中心资金的日常管理和核算,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作。

4.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结算中心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并提出合理建议。

5.内控部:负责对资金结算中心内部控制的规范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改进。

6.其他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各自的工作,并保障资金结算中心的正常运作。

五、财务管理1.资金管理: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结算中心的日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障。

2.收支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对资金结算中心的收支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确保收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预算管理:财务总监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并配合审计部门进行监督和审计。

4.账务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对资金结算中心的各项账务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报表管理: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资金结算中心的相关财务报表,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六、审计监督1.内部审计: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结算中心的内部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改进。

资金结算中心资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资金结算中心资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资金结算中心资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集团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统筹安排调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确保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根据《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用于规范集团公司与权属单位之间资金往来,包括集团公司归集使用权属单位资金、向权属单位发放内部借款以及向权属经营单位注入资本金的行为。

第三条资金使用管理的原则(一)有偿使用原则。

集团公司与权属单位之间相互占用资金,均应参照市场资金价格支付资金使用成本。

(二)效益优先原则。

合理调配使用资金,发挥资金最大使用效益。

(三)预算控制原则。

按照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各项资金使用包括投资行为均实行预算控制,遵循“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原则。

(四)安全性原则。

资金的投放和使用要有配套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预警机制,健全风险识别和应对预案,使每一项风险都在可监督、可控制范围内,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第二章内部借贷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权属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各权属单位在资金结算中心开立内部账户,现金收入通过资金结算系统每日归集到集团公司。

资金结算中心在保证各权属单位正常支付业务的前提下,将暂时“闲置”资金在权属单位之间调剂使用,以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五条资金结算中心引入“内部银行”机制。

对于归集上来的权属单位资金,按照有偿占用的原则支付存款利息。

对于集团公司内部拆借资金,比照银行贷款业务,向权属单位收取贷款利息和有关费用。

第六条在资金结算中心开立内部账户的权属单位均可成为资金结算中心贷款对象。

内部贷款原则上用于权属单位生产经营用流动资金,借款单位不得将所借款项用于投资有价证券、期货以及其他违规事项。

第七条内部贷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利率按不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其中:借款期限为六个月(含)以下的,按照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执行;借款期限在六个月至一年(含)的,按照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借款期限为一年至二年(含)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5%执行;借款期限为二年至三年(含)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执行。

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结算处理方法

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结算处理方法

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结算办法一、中心出纳:1、乡镇卫生院收入款项的缴拨:乡镇卫生院将所有现金银行存款收入缴入财务管理中心指定结算帐户,中心出纳凭银行缴款回单作资金入帐处理。

2、财政拨入款项:计财股将财政拨款直接划入中心帐户,中心出纳根据银行回单和计财股经费划拨明细清单进行入帐,同时将划拨明细清单传递给中心会计(每个会计1份,加盖计财股印章)入帐。

3、资金划拨:单位提交用款申请书,由中心会计审核,根据使用额度报中心主任审批,中心出纳凭审核审批后的申请书办理款项支付。

二、乡镇卫生院出纳:1、乡镇卫生院实行收支分离,定期将本单位所有现金银行存款收入定期交存中心开户行,不得坐支上缴的现金或银行存款,出纳凭缴款回单作单位银行(或现金)帐付款处理。

2、乡镇卫生院需使用资金时须先提出用款申请(分三种:①药品工程往来等其他款项,②备用金,③中心提现)①药品工程往来等其他款项:单位报帐员填写详细用款申请资料经单位领导审批后连同原始凭证交中心会计审核,中心会计根据用款额度报中心主任签字后交中心出纳办理转帐结算。

②备用金:单位备用金严格按照备用金使用途支付单位工资、福利、日常零星开支以及在支付标准内的支出,定期向中心报帐结算备用金,以弥补备用金不足,结算备用金时需将用备用金支付的原始凭证进行汇后交中心会计审核,中心会计根据用款额度报中心主任签字后交中心出纳办理转帐结算。

③中心提现:特殊情况需直接从中心提现时,先将提现申请交中心会计,由中心会计填写支取现金凭证(由会计填制,一式三联,一联由会计留存,一联交出纳办理支付,一联交单位出纳记帐),交中心主任审核审批后办理提现手续。

中心会计:三、中心会计:1、中心会计对从中心划拨的每笔款项进行分类审核,填制相应的用款凭证,按用款额度报中心主任审批。

2、中心帐户的结算处理:①中心收到财政拨款:凭拨款明细借:中心结算户贷:财政补助收入②单位上缴收入:凭缴款回单借:中心结算户贷:银行存款或现金③单位划拨款项:凭支付回单及原始凭证转帐划拨外单位借:相关科目贷:中心结算户转帐划拨本单位借:银行存款贷:中心结算户直接从中心提现借:现金贷:中心结算户四、对帐1、单位出纳与中心会计对帐:单位出纳与中心会计核对本单位银行存款和现金,并在结存表上签字,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交易所结算规章制度

交易所结算规章制度

交易所结算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交易所结算业务的运作,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结算主体交易所的结算业务主体为结算中心,负责处理交易所交易的结算工作。

结算中心应当具备相应的结算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保障交易所交易的顺利进行。

三、结算方式1. 交易所交易采用T+0实时结算方式,即买卖双方成交后,立即进行资金清算和证券过户。

2. 结算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交易结算系统,确保结算过程的及时准确。

3.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和监管要求,调整结算方式,但应当提前告知市场参与者并得到监管机构的批准。

四、结算流程1. 交易完成后,结算中心根据成交情况进行资金清算和证券过户。

2. 买方支付交易金额,卖方交付证券。

3. 结算中心对买卖双方的账户进行调账,并告知相关交易参与者结算结果。

4. 结算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结算中心应当及时通知相关交易参与者,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资金保障1. 结算中心应当建立专门的清算资金账户,用于处理结算业务的资金清算。

2. 结算中心应当每日进行资金交收,保证交易所交易的资金安全。

3. 结算中心应当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4. 如有资金不足或者发生其他资金风险情况,结算中心应当制定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监管机构。

六、风险管理1. 结算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对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2. 结算中心应当加强市场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交易。

3. 结算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预警机制,对潜在风险进行监测和预警。

4. 结算中心应当定期进行风险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风险管理策略。

七、监督管理1. 结算中心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2. 结算中心应当定期向监管机构报告结算情况和风险管理情况。

3. 监管机构有权对结算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 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保障结算中心的正常运作。

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集团)公司结算中心及集团公司本部、直属项目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成员单位)的资金结算业务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结算中心资金结算业务包括:1、结算中心及成员单位的收款结算及资金上划业务。

2、结算中心对成员单位的资金下拨及代理成员单位的付款结算业务.3、成员单位的内部转账结算业务。

4、成员单位的票据结算业务。

第三条集团资金结算原则:1、“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使用”,对于下属成员单位收入账户转入结算中心总账户的资金,结算中心利用为成员单位建立的内部账户,核算分账户与总账户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2、“集团资金结算中心不垫款",下属成员单位在结算中心的内部结算户余额不足时,结算中心不代下属成员单位垫款。

3、“恪守信用,履约付款”,结算中心严格按照集团规定为成员单位办理结算业务.第二章收款结算及资金上划第四条结算中心每日通过银行系统,自动将成员单位的收入账户上的所有资金上划到结算中心总账户.第五条结算中心须于每日银行资金上划后,根据银行到账通知,完成内部账户资金入账。

第六条结算中心根据收款凭证生成给下属公司的“贷记通知书",加盖结算中心印章后,作为成员单位的入账依据。

第三章资金下拨及委托付款结算第七条资金下拨处理流程1、结算中心每周根据审批后的资金收支计划生成“资金收支计划调度表”。

2、结算中心根据“资金收支计划调度表”生成“资金下拨单”,通过与网银接口,发送支付指令到银行,委托银行将资金从总账户下拨到成员单位支出账户。

3、结算中心根据划款成功的“资金下拨单"生成结算凭证,于当日记录成员单位内部账户的存款减少。

4、结算中心根据结算凭证生成“借记通知书”,并及时提供给成员单位作为入账依据。

第八条成员单位委托结算中心以成员单位名义对外付款处理流程:1、成员单位向结算中心提交委托付款书;2、结算中心对委托付款书的金额、支出项目、用途等内容进行逐级审核并填写结算中心付款账户;3、结算中心审核无误后,发送支付指令到银行,将资金下拨到成员单位支出账户并从支出账户划转到收款人账户,并编制结算凭证;(需要银行网银支持)4、结算中心根据结算凭证生成“借记通知书”,并及时提供给成员单位作为入账依据.第九条成员单位委托结算中心以集团公司名义对外付款处理流程。

集团资金结算实施方案

集团资金结算实施方案

集团资金结算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集团业务的不断扩大和多元化发展,资金结算工作变得日益复杂。

为了提高资金结算效率,规范资金结算流程,确保资金安全,制定集团资金结算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总体目标。

集团资金结算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建立高效、安全、规范的资金结算机制,确保资金流动的稳定和安全。

三、具体措施。

1.建立资金结算中心。

集团将建立资金结算中心,统一管理和监督集团各个子公司的资金结算工作。

资金结算中心将负责制定资金结算规范和流程,统一管理资金流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优化资金结算流程。

资金结算中心将优化资金结算流程,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简化资金结算流程,提高结算效率。

同时,建立严格的资金审批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3.加强风险控制。

资金结算中心将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对资金结算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控制。

同时,建立资金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结算中的风险问题。

4.加强信息披露。

资金结算中心将加强与各子公司的沟通,及时了解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和结算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协调解决资金结算中的问题。

5.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资金结算中心将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各子公司的资金结算工作进行定期考核,激励各子公司提高资金结算效率,确保资金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集团资金结算实施方案的有效实施,集团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1.加强人员培训。

集团将加强资金结算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资金结算技能和风险意识,确保资金结算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2.完善内部控制。

集团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资金结算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结算中的问题。

3.加强信息安全。

集团将加强对资金结算信息的保护,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结算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五、实施时间表。

集团资金结算实施方案将于明年年初正式启动实施,资金结算中心将逐步建立并完善资金结算流程和机制,确保资金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资金结算中心的实施方案

资金结算中心的实施方案

资金结算中心的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业务范围的不断增加,资金结算工作变得日益复杂和繁琐。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控制资金流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决定建立资金结算中心,统一管理公司各项资金结算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二、目标资金结算中心的建立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 统一管理公司各项资金结算工作,提高工作效率;2. 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控和控制,防范资金风险;3. 优化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提升公司整体财务管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实施步骤1. 设立资金结算中心资金结算中心将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设立,设立后将成立专门的资金结算小组,负责具体的资金结算工作。

2. 制定资金结算管理制度资金结算中心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资金结算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结算的流程、权限和责任,确保资金结算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3. 建立资金结算系统资金结算中心将建立完善的资金结算系统,实现对资金流动的实时监控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4. 加强内部控制资金结算中心将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审批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防范各类资金风险,确保资金结算工作的安全和稳定进行。

5. 完善资金结算流程资金结算中心将完善资金结算流程,简化操作步骤,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四、实施效果通过资金结算中心的建立和实施,我们预期可以实现以下效果:1. 资金结算工作得到统一管理,提高工作效率;2. 资金流动得到有效监控和控制,降低资金风险;3. 资金使用流程得到优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公司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五、总结资金结算中心的建立和实施,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发展的需要。

我们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资金结算中心的顺利建立和有效运行。

相信在资金结算中心的管理下,我们将能够更好地管理和控制资金流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5集团管控制度之五—资金结算中心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

5集团管控制度之五—资金结算中心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

5集团管控制度之五—资金结算中心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资金结算中心是一个重要的机构,作为企业的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和执行各项资金管控制度,确保企业的资金流动安全和流程顺畅。

本文将从资金结算中心的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工作职责资金结算中心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收入管理:负责企业各项收入的管理和核算工作,包括销售收入、服务费用、利息收入等,确保收入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 支出管理:负责企业各项支出的管理和核算工作,包括采购费用、员工薪资、外部合作费用等,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 资金调拨:根据企业的资金需求和预算计划,合理调配和管理资金,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流动。

4. 资金流动控制:负责控制企业资金的流动速度和流向,避免资金过度流动和滞留,确保资金的流动安全和流程顺畅。

5. 资金风险管理:识别和评估企业资金管理的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并监督执行,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风险控制。

二、操作流程资金结算中心的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收集资料:首先,资金结算中心需要从各个部门和业务单位收集与资金结算相关的各类资料和信息,包括销售收入、采购支出、人事薪酬等。

2. 核对审核:接下来,资金结算中心进行核对和审核,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包括核对发票、确认交易数据、对账等。

3. 资金结算:根据核对审核的结果,资金结算中心进行相应的资金结算操作,包括出纳操作、银行结算、记账等。

4. 资金调拨:根据企业的资金需求和资金流动情况,资金结算中心进行资金的调拨操作,包括内部调拨、付款、收款等。

5. 监控记录:最后,资金结算中心进行资金的监控和记录工作,包括制定资金流动计划、跟踪资金流动情况、记录资金流动数据等。

资金结算中心的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资金安全和经营效率。

为确保资金结算中心的工作正常运行,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控制度,加强对资金结算中心的管理和监督,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同时注重内部流程的优化和改进,提高资金结算的效率和准确性。

公司结算中心内部核算办法

公司结算中心内部核算办法

公司结算中心内部核算办法前言作为公司结算中心,我们的核心任务是负责公司内部的结算工作,确保所有交易流程顺畅,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结算,防范风险,保证公司的经济利益。

而内部核算的重要性则体现在对结算工作的有效监督和控制、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以及及时发现和解决结算中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公司结算中心内部核算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以便确保我们的工作顺利实施。

内部核算的意义内部核算使用财务分析来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进行分析和监督。

它强调的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以理性、科学、客观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独立、全面、真实的财务数据报告,以支持企业管理做出正确的决策。

内部核算部门需要定期对公司的各个方面进行分析,以确定它们是否达到或超出了预期的目标。

如果存在问题,则需要找出问题的原因,并提供解决方案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内部核算还能够帮助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以及预防和解决结算中存在的问题。

它也是外部审计的基础,因此它需要彻底、精确和可靠的财务数据。

具体办法1. 设立核算流程为了确保内部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结算中心应该建立相应的核算流程,并保证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授权和保密措施。

核算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申请审批:所有结算单据都需要通过系统提交或被人工审核,以保证单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权限控制:在流程中指定相应的审批人和权限控制,以保证每个环节的审核人都有相应的操作权限,并且能够对单据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审批。

•核算处理:在每个环节中都需要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包括账务核对、财务分析、审核等等。

•审批结算:根据经过核算后的结果,确定结算方案并进行审批。

以上的流程需要充分考虑跨部门业务的特殊性,并和对应部门进行有效的协作,将跨部门业务的结算过程标准化。

2. 审核标准衡量结算中心需要制定相应的审核标准来衡量核算流程中的每个节点的审核合格度。

我们可以根据结算流程分为三个阶段,对每个环节都进行相应的标准核定,以判定该环节的审核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制度

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制度

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作为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其自身体系的建设及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而在金融体系中,资金结算中心作为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其管理制度及运营规范的建立,对于保障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安全,维护金融市场的公正、公开和高效,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制度概述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制度旨在从组织机构、制度规范、业务管理、安全监管等方面对资金结算中心的建设和运营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资金结算中心的稳健运营,为保障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三、组织机构1、由国务院或者人民银行出资设立,成立资金结算中心,设有中心机构和调度中心。

2、中心机构下设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门、技术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等各职能部门。

3、调度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和控制各地分中心的运转,并在必要的时候调度各分中心间的资金。

4、中心机构及调度中心应当设立相应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构建良好的内部管理与协调机制。

四、制度规范1、资金结算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和权限。

2、一般情况下,中心应每天对清算系统进行回滚测试,以验证系统的可靠性和规范性。

3、在数据传输过程中,需要设置传输加密和校验机制,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

4、资金结算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标准化运营规范。

5、在维护资金结算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方面,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和措施,对系统攻击、信息泄露等事件做好防护和应对。

六、业务管理1、资金结算中心的运营应当依法依规进行。

2、资金结算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做好风险管理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控。

3、对于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的合法机构,资金结算中心应当认真审核业务办理资格、业务规模和资金流程等重要目标。

4、资金结算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计费机制,合理定价,确保服务质量,提高资金流动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七、安全监管1、资金结算中心应当积极加强对参与客户的识别、比对和审核,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和监控机制。

结算中心会计核算办法

结算中心会计核算办法

结算中心会计核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XX(集团)公司结算中心的会计核算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成员单位包括集团公司本部、直属项目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结算中心对各项资金业务按规定核算并及时登记入账,每月与银行、成员单位核对。

第四条结算中心按照本办法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出具各种报表。

第五条结算中心核算时所采用的会计年度、期间等均与集团公司财务保持一致。

第二章会计科目体系第六条结算中心使用的会计科目:资产类:银行存款、部贷款、应收利息、代管票据、应收票据。

负债类:部存款、企业存放票据。

损益类: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利息支出、手续费支出。

第七条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银行存款:本科目核算集团总账户中的存款,应按银行、利率、存款性质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2、部贷款:本科目核算结算中心为成员单位提供的贷款,应按利率、成员单位贷款账户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3、应收利息:本科目核算成员单位在结算中心的部存款不足以支付结算中心的部贷款利息,应按成员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代管票据:本科目核算结算中心集中管理成员单位收到的商业汇票,应按银行、成员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应收票据:本科目核算成员单位将票据贴现或背书给结算中心,到期后由结算中心到银行办理托收的业务。

6、部存款:本科目核算成员单位在集团分账户的存款,应按期限、利率、成员单位账户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7、企业存放票据:本科目核算成员单位在结算中心存放的商业汇票,应按成员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8、利息收入:按照利息收入的来源设置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部贷款利息收入和贴现收入三个二级明细账。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本科目核算结算中心从银行得到的利息,应按银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部贷款利息收入:本科目核算结算中心提供给成员单位的部贷款收取的利息,应按成员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贴现收入:本科目核算成员单位将票据贴现给结算中心时结算中心收取的贴现息。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整体资金优势,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资金成本,防范资金风险,规范结算业务会计核算,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层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以下简称结算中心)负责对集团公司各企业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结算中心的资金管理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系统进行.第二章结算中心宗旨及职能第四条结算中心宗旨:盘活存量资金,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资金沉淀,发挥资金规模效益,降低资金成本,优化集团公司融资结构,为集团公司经营和发展服务。

第五条结算中心职能(一)负责对集团公司各企业资金统一进行结算与管理;(二)负责拟定集团公司现金流量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三)负责资金日常调度和收支结算工作;(四)负责各企业新开账户的审核和批准;(五)负责结算中心的会计核算和制度建设;(六)负责拟定存量资金的运作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七)负责构建集团公司网上银行系统,统一设置集团公司系统帐户体系;(八)负责向各企业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确保资金安全;(九)负责构建资金流信息监控报告系统,监控各企业资金使用方向,实时提供资金流转情况,分析资金收支存在问题;(十)负责资金结算的其他职能。

第三章结算中心管理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借鉴商业银行的管理经验和手段,努力做到内部管理的科学性和严密性,建立高效、有序、规范的内部运行机制。

第七条结算中心资金日常调度和运用,在集团公司资金领导小组授权范围内实施。

第八条企业在结算中心存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企业向结算中心借款,利率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确定。

第九条结算中心岗位设置(一)资金结算岗位:负责归集各企业资金,在批准的资金预算范围内录入拨付资金指令,整理银行单据,并与银行帐户核对无误。

(二)资金审核岗位:负责审核拨付资金录入指令是否符合批准的资金预算,审核付款,审核资金归集清单并与银行帐户系统核对无误,与结算中心台帐核对无误。

结算中心的规章制度是什么

结算中心的规章制度是什么

结算中心的规章制度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结算中心的管理和运行,保障结算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结算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结算中心是公司内部为整个企业提供结算服务的部门,负责企业的资金往来和结算工作。

第三条结算中心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公正处理各类结算业务,确保资金安全性和迅速性。

第四条结算中心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凡涉及结算工作的都应当遵纪守法,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第五条结算中心负责人为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结算中心的管理和运行,对结算中心的一切工作负责。

第六条结算中心的具体职责包括:接收、审核和处理企业各方面的结算业务;管理企业资金往来;制定和实施结算政策和制度等。

第七条结算中心除接收、审核和处理结算业务外,还应当及时向公司上级领导报告结算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企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第八条结算中心应当加强内部业务流程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结算工作的稳妥进行,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九条结算中心应当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团队建设和培训,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第十条结算中心面临各种风险和挑战,应当不断完善制度和规章,提高应对危机和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企业的利益和资金安全。

第二章结算流程管理第十一条结算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结算流程管理制度,明确结算业务流程,分工合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结算流程管理包括以下内容:结算业务的受理和审核;结算方式的确定和付款流程的执行;结算数据的分析和报告等。

第十三条结算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结算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便于查询和统计。

第十四条结算中心应当制定具体的结算审核程序和标准,确保结算业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十五条结算中心应当建立合理的流程控制机制和内部监督机制,对结算流程进行监控和跟踪。

第十六条结算中心应当建立结算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护结算数据的安全性和机密性,防止信息泄露。

第十七条结算中心应当加强对结算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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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资金结算中心结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华北电力大学资金结算中心(以下简称资金结算中心)的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保障支付结算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学校各项资金的宏观调控能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结算办法》以及有关经济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结算中心吸收学校内部各经济核算单位的存款,把全校各项资金集中起来,在本校范围内统一使用,以保证重点,它是学校资金的结算中心、调控中心和出纳中心。

第三条凡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独立经营的校办企业或承包单位,均可在资金结算中心申请开户,办理资金结算业务。

学校各经济核算单位在结算中心开户后,其核算和监督职能不变、管理方法不变、财务管理权限不变。

第四条资金结算中心执行存款有息、不透支、履约付款、结算收取手续费的原则。

第五条资金结算中心隶属学校计划财务处,结算中心收入按学校有关规定上交学校,并纳入学校综合财务计划。

第六条资金结算中心业务范围:(一)办理校内各开户单位间的结算业务;(二)办理学校对外结算业务;(三)办理工资转存业务;(四)办理所得税缴纳业务;(五)开展业务咨询与会计服务业务等。

第七条资金结算中心结算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严格按《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依照规定做好年度决算和会计分析,按月、季、年编制有关会计报表。

第八条资金结算中心会计年度为公历1 月1 日至12月31日。

第九条资金结算中心记账方法为借贷记账法。

第二章票据和结算凭证第十条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依据,资金结算中心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

第十一条资金结算中心使用的票据凭证是支票,银行汇票委托银行办理。

第十二条资金结算中心使用的结算凭证有中国工商银行电子汇兑凭证、中国工商银行汇票委托书、中国工商银行进账单、中国工商银行现金交款单。

第十三条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第十四条支票的签发、付款期限、背书、挂失等,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中国工商银行电子汇兑凭证:用于开户单位异地转账结算。

一式三联,第一联为汇款人的回单,第二联为资金结算中心借方凭证,第三联为汇款银行发电依据。

第十六条中国工商银行汇票委托书:用于开户单位异地转账结算。

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回单,第二联为资金结算中心借方凭证,第三联为银行办理汇票依据。

第十七条中国工商银行进账单:用于开户单位交存转账支票及汇票。

一式二联,第一联为持票人的回单代收账通知,第二联为资金结算中心贷方凭证。

第十八条中国工商银行现金交款单:用于开户单位交存现金。

一式二联,第一联为存款单位回单,第二联为资金结算中心贷方凭证。

第十九条签发电汇凭证、汇票委托书、进账单必须符合《票据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具体结算办法第一节现金支票的结算第二十条结算中心接到收款人持现金支票支取现金时,应认真审查:(1)支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支票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2)支票填明的收款人是否在结算中心开户,收款人是否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其签章是否与收款人名称一致;(3)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并折角核对其签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4)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5)出票人账户是否有足够支付的款项;(6)支票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7)支取的现金是否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审查无误后,在现金支票上加盖“资金结算中心现金付讫”章,支付现金。

第二十一条结算中心将现金支票作为记账依据。

第二节转账支票的结算第二十二条结算中心收到持票人送来的支票和二联进账单,应认真审查:(1)支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支票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2)支票填写的出票人是否在结算中心开户,持票人的名称是否为该持票人,与进账单上的名称是否一致;(3)出票人账户是否有足够支付的款项;(4)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5)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与进账单的金额是否相符;(6)支票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7)背书转让的支票是否按规定的范围转让,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在粘接处签章;(8)持票人是否在支票的背面作委托收款背书。

经审查无误后,支票作借方凭证,第二联进账单作贷方凭证,按第二十三条至二十六条办理结算。

第二十三条持票人与出票人同在资金结算中心开户的,按第二十二条认真审查支票和进账单无误后,在转账支票和进账单上加盖“华北电力大学资金结算中心转讫”章,将进账单第一联退持票人,将转账支票和进账单第二联作为资金结算中心出账和入账的依据,制作会计记账凭证。

第二十四条只有持票人一方在资金结算中心开户的,按第二十二条认真审查支票和进账单无误后,在进账单第一联加盖“华北电力大学资金结算中心他行票据受理”章,退持票人,将转账支票和进账单第二联在票据交换登记簿上登记,交存银行办理结算,待银行在进账单上盖妥“银行转讫”章后,作为资金结算中心入账的依据,制作会计记账凭证。

第二十五条进账单第一联加盖“华北电力大学资金结算中心他行票据受理”章,只作为资金结算中心受理该支票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款项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出票人为资金结算中心开户的,按第二十二条认真审查支票和进账单无误后,在转账支票和进账单上加盖“华北电力大学资金结算中心转讫”章,将进账单第一联退持票人,按转账支票所列金额汇总填写汇总表,按照汇总金额填写中国工商银行转账支票(账号为资金结算中心账号),连同进账单第二联交银行办理结算,待银行在转账支票存根上盖妥“银行转讫”章后,将转账支票存根和开户单位转账支票作为资金结算中心出账的依据,制作会计记账凭证。

第二十七条资金结算中心在审查支票有误时,有权拒绝付款,拒绝付款时需填写二联河北省同城票据交换退票理由书,加盖资金结算中心印鉴,送银行退票。

第二十八条支票丧失,失票人到资金结算中心请求挂失时,应当提交第一、二联挂失止付通知书。

资金结算中心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后,经到银行确认未付款的,第一联挂失止付通知书加盖业务公章作为受理回单交给失票人,第二联登记支票挂失止付登记簿后专夹保管,并在出票人账户作明显标记,凭以掌握止付。

第三节银行汇票委托结算办法第二十九条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第三十条资金结算中心接受开户单位委托代其去银行办理银行汇票的收付结算业务,委托依据为银行汇票委托书。

第三十一条结算中心受理持票人交来的汇票、汇票解讫通知和二联进账单,应认真审查:(一)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二)汇票是否是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汇票是否真实,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三)汇票填写的持票人名称与进账单名称是否一致;(四)收款人是否为结算中心开户单位;(五)出票行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加盖的汇票专用章是否与印模相符;(六)压数机压印的金额是否由统一制作的压数机压印,与大写的出票金额是否一致;(七)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是否在出票金额以内,与进账单所填金额是否一致,多余金额结算是否正确。

如果全额进账,必须在汇票和解讫通知的实际结算金额栏内填入全部金额,多余金额栏填写“-0—”;(八)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九)持票人是否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处”签章;(十)背书转让的汇票是否按规定的范围转让,其背书是否连续。

经审查无误,按第三十二条至三十三条办理结算。

第三十二条见票即付的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资金结算中心不予受理。

第三十三条汇票审查无误,在进账单、汇票及汇票解讫通知单上加盖“华北电力大学资金结算中心他行票据受理”章,将进账单第一联退持票人,在进账单第二联加盖“委托银行办理专用章”及经办人手章,另填写盖有华北电力大学资金结算中心账号的进账单,在票据交换登记簿上登记后委托银行办理汇票进账,待银行受理完毕,在进账单第二联加盖“转讫”章,作为资金结算中心入账依据,制作会计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进账单第一联加盖“华北电力大学资金结算中心他行票据受理”章,只能作为结算中心接受委托办理汇票收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汇票结计有多余款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应在进账单、汇票及解讫通知上填写实际结算金额,在多余金额栏填写多余金额。

资金结算中心按第三十一条审查完毕后,送交银行办理汇票收款结算。

第三十六条资金结算中心接受汇票委托人交来的三联汇票委托书,应认真审查:(一)申请办理汇票人是否在资金结算中心开户、是否有足够支付的金额;(二)申请办理汇票人名称、账号是否正确;(三)申请办理汇票人的签章是否与预留印鉴相符;(四)金额大小写是否正确;(五)收款人是否按要求填写。

经审查无误,在汇票委托书第一联加盖“华北电力大学资金结算中心转讫”章,退申请人,作为接受委托的依据,按所列金额填写中国工商银行转账支票(账号为资金结算中心账号),委托银行办理汇票,待银行在转账支票存根上加盖“转讫”章办妥汇票后,汇票申请人或取票人在资金结算中心汇票委托登记本上登记签收后,方可取走汇票,委托事项结束。

将转账支票存根和开户单位汇票委托书第二联作为资金结算中心出账的依据,制作会计记账凭证。

第三十七条汇票申请人由于汇票超过付款期限或者其他原因要求退票时,应交回汇票和解讫通知,并按《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提交证明函或身份证件,结算中心审核无误后,送交银行办理退汇票。

第四节委托汇兑结算办法第三十八条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汇兑结算包括信汇、电汇。

第三十九条资金结算中心接受开户单位委托代其去银行办理电汇收付结算业务,委托依据为电子汇兑凭证。

第四十条资金结算中心将银行机打电汇通知单作为电汇进账依据,制作会计记账凭证,将该电汇通知单复印后加盖“华北电力大学资金结算中心转讫”章,交开户单位作为进账依据。

第四十一条资金结算中心受理三联电子汇兑凭证,应认真审查:(一)汇款人是否在资金结算中心开户、是否有足够支付的金额;(二)汇款人及收款人名称、账号是否正确;(三)汇款人的签章是否与预留印鉴相符;(四)金额大小写是否正确;审核完毕在进账单加盖“华北电力大学资金结算中心转讫”章,将电子汇兑凭证第一联退出票人,按所列金额填写工商银行转账支票,委托银行办理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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