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保函业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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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银行国内保函业务,加强风险管理,保护银行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业务范围

银行国内保函业务是指银行在经费汇和财务担保方面向客户提供的保函业务。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的种类包括:标准保函业务、非标准保函业务、临时保函业务、保函代理业务等。

第三章业务流程

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的业务流程如下:

(一)双方签署合同并确认合同履行期;

(二)客户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方式将保证金存入银行指定账户;

(三)银行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事由、条件等发出保函;

(四)业务到期日,银行根据保函约定的内容履行相关义务。

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可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适当调整和完善。

第四章授信管理

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的授信管理应当遵循风险可控、审慎经营、合规经营的原则。银行应当严格审慎按照内部授信审批程序,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客户的授信额度,并将授信额度及使用情况纳入银行内部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分类监管。

第五章风险管理

(一)业务风险

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的业务风险主要包括付款风险、诈骗风险、清偿风险、保函本身设计缺陷风险、条款灰色地带风险等。银行应当采取措施强化业务风险管理。具体包括:

1. 风险识别和评估。银行应当对保函业务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并实施相应控制措施。

2. 严格风险控制。银行对保函的开立应当严格控制,对客户的信息和资料采取多重验证及认证,保证确实存在如实描述的业务背景及交易基础的真实性。

(二)信用风险

银行国内保函业务存在的信用风险包括利用保函代替资信、盗用企业名义开立保函等。银行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控制信用风险。具体包括:

保函管理办法

保函管理办法

保函管理办法

保函是指银行或保险公司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向受益人提供的一种担保形式。在商业交易和合同履行过程中,保函的使用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规范保函的管理和使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保函管理办法。本文将对保函管理办法进行介绍。

一、保函的定义和种类

保函是银行或保险公司为了客户提供担保而发出的文件,向受益人承诺履行某种责任或支付一定金额。保函可以分为两类: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

1. 投标保函:投标保函是指承包商或供应商在招标或投标过程中,为了显示其诚意,向招标人或采购单位提供的一种保证。投标保函一般包括投标保证金保函、投标保证保函和履约保证金保函等。

2. 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是指在商业合同签署后,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提供给受益人的担保函。履约保函一般包括履约保函、质量保函和预付款保函等。

二、保函管理办法的要求

为了保障保函的使用安全和规范,各国和地区一般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主要的管理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申请条件和手续:保函的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资信和经济实力,

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和担保条件。申请人应填写申请表格,并按要求

缴纳相应的费用。

2. 审查和决定:银行或保险公司在收到保函申请后,应对申请人进

行严格的审查。审查过程包括核实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资质和能力等。根据审查结果,银行或保险公司会决定是否发放保函,以及保函金额

和有效期等。

3. 保函的使用和变更:受益人在收到保函后,应按照保函规定的条

件和要求进行操作。受益人有权根据合同的变更情况要求修改保函的

金额或有效期。在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可以向发放保函的银行或保

PJCB-QC-GS-310:国内保函业务管理规定

PJCB-QC-GS-310:国内保函业务管理规定

国内保函业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促进国内保函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监会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

(一)本规定明确了本行国内保函业务基本规定和操作流程的内容与要求。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行国内保函业务的管理。

第三条术语与定义

(一)本规定所称的国内保函是指本行应某种合约关系一方(申请人)的要求,向合约关系的另一方(受益人)担保合约项下的某种责任或义务的履行,所做出的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定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保证承诺。根据保函的性质和作用不同,国内保函分为融资性保函和非融资性保函两大类。

(二)本规定所称的非融资性保函系指银行以银行信用替代商业信用为申请人履行非融资性义务所作的书面保证承诺。

(三)本规定所称的融资性保函系指银行利用其资信为申请人

从第三方融通资金时履行本息偿付义务所作出的书面保证承诺。

第四条政策与原则

人民币保函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或工程建设项目为依据。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公司银行部、小微企业经营中心客户经理(以下简称经办客户经理)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贷前调查,并严格执行双人调查制,调查人员对调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以及调查报告负责,并报送信贷管理部进行审查。

信贷管理部对客户风险揭示的客观性、全面性、风险防控措施的可行性和审查意见负责,并上报授信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进行权限内审批,超审批权限的,在贷审会出具审议意见后由信贷管理部报送董事会审批。

2023修正版保函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保函管理办法

保函管理办法

保函管理办法

1. 引言

1.1 目的

本文档旨在制定规范和规定,以确保保函管理的有效性和透明度。保函是一种金融工具,用于向受益人提供保证,承担债务或履

行合同义务。保函管理办法将详细说明保函的定义、申请、审核和

管理流程,确保保函的合法性和及时有效的管理。

1.2 适用范围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保函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2. 定义

在本文档中,以下术语的定义适用于保函管理办法的解释和应用:

- 保函(Guarantee):也称为保证函,指由申请人通过保证人

向受益人提供的书面保证,承担特定债务或履行特定合同义务的金

融工具。

- 申请人(Applicant):指需要向受益人提供保函的相关主体,通常为合同的承办人。

- 保证人(Guarantor):指向受益人提供保函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个人或机构,通常为银行或保险公司。

- 受益人(Beneficiary):指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享有获得保函保障的权利的个人或机构。

3. 申请保函

3.1 申请程序

申请人应提前向保证人提交保函申请。申请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

1. 填写保函申请表。

2. 提供相关支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副本、资质证明等。

3. 申请人和保证人进行沟通确认申请细节和要求。

3.2 保函费用

申请人在申请保函时需要支付相应的保函费用。保函费用的金额根据保证人的政策和申请金额自行确定,并在申请阶段向申请人明确通知。

3.3 审核和批准

保证人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决定是

否批准保函申请。审核过程中可能需要进一步核实申请人的信用状

况和资质。

58、《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58、《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内保函业务的管理,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开具国内保函(以下简称“保函”)系指公司作为担保人,应申请人(以下简称“被担保人”)的申请,以保函形式向受益人承诺,当被担保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义务时,由公司代为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

第一章保函业务范围

公司办理的保函分为融资类保函和非融资类保函。

第一条融资类保函系指公司根据被担保人申请向受益人开具的,保证被担保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融资类交易项下的责任和义务的书面承诺。主要包括:借款保函、延期付款保函、融资租赁保函(见附件1至附件3)。

第二条非融资类保函系指公司根据被担保人申请向受益人开具的,保证被担保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非融资性交易项下的责任或义务的书面承诺。主要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工程维修保函、质量保函、税款保付保函(见附件4至附件10)。

第二章保函业务办理条件

第三条被担保人除符合公司信贷业务有关规定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二)在本公司开立一般结算账户;

(三)具备相关有权部门审批的、合法有效的证、照、文件批复等与项目相关的资料;

(四)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

(五)已与交易对方签订合同、协议,或收到对方邀约或通知;

(六)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能力;

(七)能提供符合公司要求的保证金和反担保(经公司信贷评审委员会决议免除的除外);

(八)符合公司授信业务的其它要求。

保函管理办法

保函管理办法

保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保函的管理,保障合同交易安全,保证债权人的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保函的定义与种类

第一节保函的定义

保函是指发行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一种信用担保工具,承诺在特定条件下按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债权人支付款项。

第二节保函的种类

根据保函的目的和用途,可以分为履约保函、招标保函、投标保函、支付保函、质量保函等。

第三章保函的申请与审批

第一节保函的申请

1. 申请人应当根据需要填写保函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申请资料。

2.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书,并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二节保函的审批

1. 保函的审批由发行人负责,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2. 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包括批准和拒绝的理由。

第四章保函的履行与解除

第一节保函的履行

1. 在保函期限内,债权人可以根据保函的约定向发行人提出支付要求。

2. 发行人应当按照保函的约定,及时支付款项。

第二节保函的解除

1. 保函在履行完毕或发生解除事由时可以解除。

2. 保函的解除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和发行人。

第五章保函的管理和监督

第一节保函的管理

1. 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保函管理制度,确保保函的安全和有效性。

2. 发行人应当对保函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记录。

第二节保函的监督

1. 监督机构应当对发行人的保函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发现保函管理违规行为,监督机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章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以上为《保函管理办法》的内容摘要,详细内容请参阅相关法规和规定。

银行对公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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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对公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公国内保函业务管理,根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我行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银行保函业务是指银行作为开立人,应交易一方(以下统称“申请人”)的要求,以银行信誉向交易的另一方(以下统称“受益人”)出具的书面保证,当申请人或被担保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事项时,由银行按照保函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书面承诺。对公国内保函业务(以下简称“国内保函”)是指受境内申请人的申请或委托,以我行名义向境内受益人出具的对公保函业务。

第三条国内保函分为融资性保函和非融资性保函:

融资性保函是指我行为申请人融资行为承担担保责任的保函,保证其履行借贷资金偿还义务的书面承诺。出具保函的目的是资金融通。主要包括:借款保函、透支保函、有价证券保付保函、融资租赁保函、授信额度保函等。

非融资性保函是指我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向保函受益人出具的、同意在申请人不履行某非融资类交易项下责任或义务时,承担一定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承诺。主要包括贸易或工程项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及维修保函、付款保函及其他非融资类保函。

第四条国内保函额度纳入我行对公客户统一授信额度管理。业务审批权限按照我行公司业务授信审批权限规定执行。一年期以上的付款保函和一年期以上的延期付款保函视同融资性保函进行授权管理,并按融资性保函计算风险资产。

保函管理办法

保函管理办法

保函管理办法

保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 背景和目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保函的使用,以确保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和提供更好的风险管理措施。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使用保函的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金融机构、合作伙伴等。

1.3 定义

1.3.1 保函:指由发出方向受益方出具的一种担保工具,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受益人的请求向受益人提供一定金额的担保。

1.3.2 发出方:指出具保函并向受益方提供担保的一方。

1.3.3 受益方:指从发出方处取得保函并享受担保的一方。

1.4 保函的类别和用途

1.4.1 保证保函:确保发出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约定的义务。

1.4.2 支付保函:承诺发出方将在受益方提出请求时,在一定期限内支付一定金额。

1.4.3 履约保函:确保发出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

第二章保函的申请和发放

2.1 申请条件

2.1.1 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

2.1.2 申请人应提供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企业营业执照等。

2.2 申请流程

2.2.1 申请人向保函发放机构递交申请,并提供所需的完整申请材料。

2.2.2 保函发放机构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发放保函。

2.2.3 如符合条件,保函发放机构将签署保函并发放给发出方。

第三章保函的使用和履行

3.1 受益方的请求

3.1.1 受益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发出方提出保函担保的请求。

3.1.2 受益方的请求应包括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以证明发出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保函管理办法

保函管理办法

保函管理办法

保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函管理行为,保证保函业务的顺利进行,保障各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保函申请与发放

第二条保函的申请应当由签发方向保函接收方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保函协议。

第三条保函的发放应当根据签发方与保函接收方的协议约定,在签署保函之前支付相应的保证金。

第三章保函的使用与结算

第四条保函接收方应按照保函的约定使用保函。

第五条在保函有效期内,保函接收方可根据约定向签发方提出支付要求。

第六条签发方收到保函接收方的支付要求后,应按照保函的约定及时支付。

第四章保函的变更与解除

第七条在保函有效期内,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保函的内容。

第八条在保函有效期内,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保函。

第五章保函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保函接收方未按照保函约定使用保函或提供的文件资料不真实、不合法,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签发方未按照保函约定支付款项或提供的保证金不真实、不合法,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作为保函管理业务的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签发方所有。

附件:保函申请表格、保函协议范本

法律名词及注释:

1.保函:也称为保证函,是一种担保形式,指保证人向受益人

发出的书面承诺,承诺在一定条件下承担特定金额的责任。

2.签发方:指发放保函的一方,也称为保函出具方或保证人。

3.保函接收方:指接收并使用保函的一方,也称为保函受益人。

4.保函协议:签发方与保函接收方双方达成的关于保函业务的具体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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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内保函业务管理,防范信贷风险,促进业务

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x银行相关政策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内保函业务,是指x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书面保证,保证当申请人未能履行申请人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基础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事项时,由x银行按照书面保证的约定代其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定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信贷业务。本办法适用于申请人、受益人均为境内客户的人民币保函业务。

第三条国内保函业务纳入客户授信管理,执行法人客户授信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国内保函业务实行授权管理,具体执行授权管理相关规定。

第五条国内保函业务实行限额管理,各级行应在限额内办理国内保函业务。

第六条国内保函业务须通过信贷管理系统群(C3)办理。

第二章国内保函业务种类及定义

第七条国内保函业务根据性质不同,分为非融资性保函和融资性保函。非融资性保函指x银行为申请人履行非融资性义务所作的书面保证。融资性保函指x银行为申请人从第三方融通资金时,履行本息偿付义务所作出的书面保证。

第八条非融资性保函包括:

(一)工程项下保函。

1.工程项下投标保函。指x银行根据申请人(工程投标人)的

申请,向受益人(招标人)作出的书面保证,如申请人中标后未按招投标文件规定签订招投标项下合同的,x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向受益人承担担保责任。保函金额通常为投标人报价总额的1%-5%。

2.工程项下履约保函。指x银行根据申请人(工程承包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工程业主)作出的书面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义务,x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向受益人承担担保责任。保函金额通常为工程合约金额的5%-10%。

银行对公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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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银行对公国内保函业务的管理,在全行范围内执行。其中,指导思想是:根据全行业务规划及市场需求,严格执行对公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制度与程序,加强风险防范控制,提升业务创新能力与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理财服务。

二、基本原则

1. 严格风险管控原则。对所有保函业务的申请、审核与发放都必须严格按照保函制度、规定以及银行的风险控制要求进行,确保风险有效控制和客户权益得到保障。

2. 充分创新服务原则。银行应始终保持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对公保函业务的专业能力与服务水平,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以便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3. 全面合规原则。银行应平时更新整改风险,不断加强合规建设,规范操作程序,创新风险监控机制,树立银行对公业务服务品牌,提升客户满意度。

三、保函申请与发放

1. 保函申请主体

在执行保函申请业务时,单位客户分为以下几种申请主体:

(1) 企业客户:指在银行注册或经过实名认证的企业客户,具有独立的法人身份

和财务状况,并拥有特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资格。

(2) 个人客户:指在银行注册或经过实名认证的个人客户,具有一定的个人信用

记录,但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身份。

保函申请主体必须是合法、真实的,同时银行应根据不同的申请主体,审慎评估其财务状况、信用记录以及相关经营资格,确保其具有良好的申请记录和资信状况,

提供担保保证。

2. 保函申请方式

(1) 网上申请:企业客户可以登录银行网站进行保函申请,根据不同的经营范围

和财务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保函类型及数量,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

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保函是指由保证人(通常是保险公司或银行)出具的、保证履约的

书面承诺文件。在国际贸易和工程建设等领域,保函被广泛使用,以

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和履约责任。为了规范和管理保函业务,各国普

遍制定了相关的保函管理办法。本文将对保函业务管理办法进行探讨,旨在帮助读者更加深入了解和运用保函。

一、保函的定义和种类

保函是指保证人根据委托人或受益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具的、保

证履约的书面承诺文件。根据具体的用途和功能,保函可以分为招投

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进展款保函等几种类型。

二、保函业务的流程和参与方

保函业务一般包括委托人、保证人和受益人三个基本参与方。委托

人是指委托保证人出具保函的一方,通常是承接项目的企业或个人;

保证人是指承诺为受益人履行保函约定责任的一方,通常是保险公司

或银行;受益人是指依据保函获得保障的一方,通常是招标单位或合

同签订方。

保函业务的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审核、签发和履约等环节。委托人

在需要保函的情况下向保证人提出申请,然后保证人根据委托人的资

信情况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签发保函给受益人。在项目履约阶段,如果委托人违约,受益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保函的责任。

三、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的内容

保函业务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申请条件和要求:明确了委托人申请保函的条件和要求,包括资

信状况、业务情况等方面的要求。

2. 保证人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保证人在保函业务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承诺履约、支付保函金额等方面的规定。

3. 保函金额和期限:规定了保函的金额和有效期限,以及保函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范本模板】

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范本模板】

附件:

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内保函业务管理,防范信贷风险,促进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内保函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应某种合约关系一方(以下简称申请人)的要求,向合约关系的另一方(以下简称受益人)担保合约项下的某种责任或义务的履行,所作出的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定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保证承诺。国内保函业务适用于申请人、受益人均为国内客户的人民币保函业务。

第三条国内保函业务纳入授权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审批权限根据总行授权书的相关规定执行;融资性保函业务一律由总行审批(低风险业务除外)。

第四条国内保函业务视同贷款业务管理。符合总行认定的低风险信用品种条件的保函业务,按低风险信贷业务流程办理.

第五条国内保函业务收费按总行金融服务价格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办理国内保函业务须按要求及时录入信贷管理系统。

第二章国内保函业务种类及定义

第七条国内保函业务根据其性质和作用的不同,分为非融资性保函和融资性保函两大类.

第八条非融资性保函。系指银行以银行信用替代商业信用为申请人履行非融资性义务所作的书面保证承诺。业务种类包括:

(一)工程项下投标、履约、预付款、质量/维修、预留金保函。

工程项下投标保函.系指银行接受工程投标人(申请人)的申请,向招标人(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投标人中标后擅自修改报价、撤销投标书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招投标项下的合同,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金额承担赔偿责任.该金额通常为投标人报价总额的1%-5%。

银行国内非融资性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模版

银行国内非融资性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模版

银行国内非融资性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国内非融资性保函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银行国内人民币非融资性保函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国内人民币非融资性保函业务(以下简称保函业务),是指本行为申请人的贸易项下或工程项下等非融资性经营活动提供信用担保,在申请人未履行贸易或工程项下义务的情况下,由本行按照约定履行保证担保责任。如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关税保付保函、付款保函等。

第四条本行国内保函业务建立在合法经营的基础上,坚持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强求本行提供担保。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五

条公司业务部

(一)负责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改;

(二)负责保函业务贷后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保函业务的组织和推动。

第六条风险管理部

(一)负责保函业务非格式文本合同、协议等的法律审查。

第三章保函的种类第七条本行保函业务主要有付款类保函、履约类保函等。

第八条付款类保函包括分期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以及关税保付保函等。

(一)分期付款保函是指本行应买方或付款方要求,向卖方或收款方保证,当买方或付款方不按期支付货款时,本行将受理卖方或收款方的付款要求,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二)预付款保函是指本行应客户申请向工程承包项目中的业主或商品买卖中的买方出具的,保证申请人在业主或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文件。

(三)付款保函是指本行应合同买方申请向卖方出具,保证买方履行因购买商品、技术、专利或劳务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而出具的书面文件。

保函业务管理与操作基本规定

保函业务管理与操作基本规定

保函业务管理与操作基本规定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是一种金融工具,由银行或其他授权机构发出,以保证贷款人承担特定义务的支付能力。保函作为一种信用担保方式,在国际贸易和各类商业交易中得到广泛应用。为了规范保函业务,提高操作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下面将对保函业务管理与操作的基本规定进行论述。

一、保函的定义和种类

保函是指银行或其他担保机构根据委托人(贷款人)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受益人(款项收款人)发出的承诺,保证在特定条件下,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或履行特定义务。根据保函用途和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多种类型。

二、保函业务管理原则

1. 风险评估与控制:银行应对贷款人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其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同时,银行还需要对担保对象和交易背景进行审核,减少风险发生概率和风控传导风险。

2. 合规运作:保函业务的操作需要符合相关法规和行业规范,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和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内部控制: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各级管理岗位的职责与权限,确保业务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业务管理的效率和风险控制的准确性。

4. 信息安全:在保函业务操作过程中,银行需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交易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保护客户的

权益和利益。

三、保函业务操作流程

1. 申请与审批:贷款人向银行提出保函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和合同

文件。银行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进行申请审批,核实申请人的资信状

况和交易背景。

2. 签发与通知:银行审批通过后,签发保函,并将保函副本通知受

保函业务管理与操作基本规定

保函业务管理与操作基本规定

保函业务管理与操作基本规定

保函是一种信用工具,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和金融业务中,为了规范保函业务的管理与操作,提高保函业务的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以下制定了保函业务管理与操作的基本规定。

一、保函申请与开立

1. 保函申请流程:保函申请人按照银行规定的申请格式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给开证银行。开证银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开立保函。

2. 保函申请材料:保函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商业文件、合同、资质证明等材料,确保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保函费用:保函申请人在开立保函时需支付一定的费用,包括开立费用、手续费等。费用标准由银行规定,并在申请时进行告知。

二、保函的修改与撤销

1. 保函的修改:保函申请人在保函生效前可以根据需要提出保函修改申请,包括保函金额、有效期限等内容的修改。修改申请需经开证银行同意后方可生效。

2. 保函的撤销:保函申请人在保函生效前可以申请撤销保函,需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解释和理由。开证银行在审核并确认无争议后,可同意撤销保函。

三、保函的履约与索赔

1. 保函的履约:保函生效后,保函申请人需要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按时支付相应款项,并按照保函内容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2. 保函的索赔:在符合保函索赔条件的情况下,保函受益人可以向开证银行提出索赔申请。申请材料需真实、全面地反映索赔事实,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文件。

四、保函的存续与到期处理

1. 保函的存续:保函在有效期内保持有效状态,保函申请人需要履行相关义务,确保保函的有效性。如有需要,可以申请延长保函的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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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规范丹东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的操作和管理,防范保函业务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丹东银行实际,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 本规定明确了国内保函业务管理的基本内容与要求。

2.2 本规定适用于总行及总行授权的分支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公司类客户出具国内保函业务的操作和管理。

3 术语与定义

3.1 本规定所称国内保函即非融资类国内人民币保函业务(以下称国内保函)是指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向保函受益人出具的书面保证承诺,银行将凭受益人提交的与保函条款相符的书面索赔履行担保支付或赔偿责任。

3.2 国内保函种类包括贸易、工程项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工程质量及维修保函、质量保函、即期付款保函及其他非融资类保函。

4 职责与权限

4.1 前台业务部门负责该业务的受理、调查、评估;总行公司银行部负责该业务的审查、整体风险的控制、有权审批人审批。

4.2 办理国内保函业务的经办行必须经上级机构授权,未经授权不得办理该项业务。

5 政策

5.1 办理保函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交易真实、防范风险、确保收益”的原则。

5.2 出具国内保函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或手续完备的工程建设项目为依据。

5.3 国内保函业务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

6 流程图

7 风险控制要点

详见风险库。

8 内容与要求

8.1 基本规定

8.1.1 保函种类

任何分支机构不得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国内保函。丹东银行开办以下国内保函业务:

8.1.1.1 投标保函:丹东银行接受投标方的申请,向招标方保证,如投标方中标后擅自修改报价、撤消投标书或者在规定时间不签订招标项下的合同,丹东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8.1.1.2 履约保函:丹东银行对申请人诚信、善意、及时履行基础交易中约定的保证,如申请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丹东银行将按保函约定向受益人承担保证责任,常见于承包工程项下的履约保函和贸易项下的履约保函。

8.1.1.3 预付款保函:丹东银行接受预收款人的申请,向预付款人保证,如预收款人没有履行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使用预付款,丹东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8.1.1.4 工程质量及维修保函:丹东银行接受施工单位的申请,向工程业主保证,如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工程维修义务,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施工单位又不能维修时,丹东银行将根据工程业主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8.1.1.5 质量保函:接受卖方申请,向买方保证,如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又不能更换或维修时,丹东银行将根据买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8.1.1.6 即期付款保函:丹东银行应买方的申请而向卖方出具的,保证买方履行因购买商品、技术、专利或劳务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而出具的书面文件。在卖方、施工方按合同提供货物、技术服务及资料或完成约定工程量后,如买方、业主不按约定支付合同款项,丹东银行将根据卖方、施工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

任。通常为收到要求担保银行承担保函赔付责任的文件后30天付款。

8.1.2 对象

申请开立国内保函的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8.1.3 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8.1.3.1 在业务经办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

8.1.3.2 有真实、合法的贸易背景、商品交易合同、工程建设合同或协议、标书等,主合同条款完备、责任明确;

8.1.3.3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

8.1.3.4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财务制度;

8.1.3.5 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

8.1.3.6 能够缴存符合要求的保证金或提供丹东银行规定可接受的质押、抵押、第三方保证等反担保;

8.1.3.7 丹东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8.1.4 保函金额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而定。

8.1.5 国内保函业务的有效期限应根据项目主合同(或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确定,贸易项下的保函期限不超过1年(含),工程项下的保函期限不超过3年(含),对确因项目投资额大、施工期限长,需要适度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项目主合同有效期限。不得开具期限敞口保函。

8.1.6 开具国内保函应根据保函风险度以及丹东银行中间业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一次性收取保函金额3‰~5‰的担保费,每笔保函另收取保函金额万分之一的手续费,最低100元。

8.1.7 因担保事项变更,申请人应提交修改申请书及相关资料,主要包括申请人的签章应与预留印鉴相符;修改申请书的填写应完整无误,指示明确,且与所附相关资料吻合。申请人与受益人协商一致后经担保行同意,可重新订立《丹东银行开立

国内保函协议》(见附件3)并由担保行开具新的保函。新保函的办理程序与原保函相同,并按相关规定标准另行收费。原保函和原《丹东银行开立国内保函协议》由申请人、受益人和担保银行三方协议终止。

8.1.8. 客户必须存足国内保函金额100%的保证金。

国内保函保证金必须逐笔对应存入专户,用于到期支付国内保函项下的款项,不得挪用,不得提前支取。

8.2 操作流程

8.2.1 申请受理

申请开立国内保函时,申请人应向经办行提供以下资料:

8.2.1.1《丹东银行国内保函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申请人名称、地址、业务联系人及电话;

b) 保函受益人名称及地址;

c) 被担保合同号、标号或项目名称等;

d) 合同总金额;

e) 保函金额;

f) 保函种类;

g) 保函有效期限;

h) 申请人的有效签章。

8.2.1.2 相关要件文本资料:

a) 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

b) 经年检有效的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影印件);

c)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d) 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e) 经年检有效的贷款卡;

f) 申请人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和当期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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