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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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
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发[2011]18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2.28
【实施日期】2011.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常政发〔2011〕18号)
各辖区、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附件:
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序言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转型升级、向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
“十二五”规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规划。
《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十届十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常州市委关于制定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的。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开展了对“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进行了“十二五”发展重大课题研究和咨询,吸收了有关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研究成果,广泛听取并采纳了专家学者、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国家、省有关规划进行了衔接。
本《规划纲要》是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的总体规划,主要阐述“十二五”期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思路和目标、发展重点和方向、主要任务和措施,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责以及引导市场主体发展方向的重要依据,也是编制和实施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类专项规划、辖市区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纲要》经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公布实施。
第一篇站在新的起点上
第一章“十一五”发展取得突出成就“十一五”时期经受巨大考验,取得巨大成就。
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富民强市、“两个率先”的总目标,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全力以赴加快创新创业,主动作为优化经济结
构,加大力度改善社会民生,在全省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结构调整方向最明确、成效最明显的时期,是我市民生改善最突出、百姓得实惠最多的时期,是我市城乡建设投入最大、面貌变化最大的时期,是我市重大项目不断突破、发展后劲不断增强的时期,也是我市影响力不断扩大、对外形象迅速提升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