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交通局关于我市汽车客运站车辆安检收费的补充通知
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武价服2008117号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武价服[2008]117号各区物价局: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主和机动车停放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的城市道路和城市公用地临时占道停车场、机场、客运码头、车站、旅游景区(点)、文化宫以及交通肇事、违章、事故等原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拖拽至指定停车场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二)体育馆、图书馆、会展中心、实行物业管理住宅小区、静态道路(咪表泊位)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三)除上述两种定价形式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停放服务均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行确定。
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分级管理。
市物价局负责制定、调整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车场等级收费标准,负责城区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标准的审批;区物价局负责本辖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车场等级审定和收费管理。
三、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应根据武汉市机动车停车场等级收费标准,向所在区物价局申请等级评定,并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后,方可进行收费。
四、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一级停车场实行全天计时收费,但累计收费不得突破最高限额;二、三、四级停车场白天一小时内实行计时收费,一小时后和夜间实行计次收费,但不得预收停车费(具体标准详见附表)。
(一)一、二级停车场必须安装电子计时系统,白天车辆进场计时,出场结算收费;三、四级停车场可采取人工计时,实行车辆进场发卡计时,出场结算收费。
停车场(不含城区机动车道路停放)对车辆临时进入停车场不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的,免收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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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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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文号
蓉汽运[2010] 安技字5号 蓉汽运[2010] 安技字10号 蓉汽运[2010] 安技字11号 蓉汽运[2010] 安技字13号 蓉汽运[2010] 安技字14号 蓉汽运[2010] 安技字15号 蓉汽运[2010] 安技字16号 蓉汽运[2010] 安技字19号 蓉汽运[2010] 安技字20号 蓉汽运[2010] 安技字21号 蓉汽运[2010] 安技字22号 蓉汽运[2010] 安技字23号 蓉汽运[2010] 安技字24号 蓉汽运[2010] 安技字25号 蓉汽运[2010] 安技字26号 蓉汽运[2010] 安技字27号 蓉汽运[2010] 安技字28号 蓉汽运[2010] 安技字29号 蓉汽运[2010] 安技字30号 蓉汽运[2010] 安技字33号 蓉汽运[2010] 安技字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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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的通知-川价费[2003]294号
四川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的通知(川价费[2003]294号)各市、州物价局、房地局: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制定了《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二章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第四条四川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州)、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5.12.07•【字号】川交[2005]103号•【施行日期】2005.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的通知(2005年12月7日川交[2005]103号)各市(州)交通局、物价局:根据交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汽车运价规则》(交公路发[1998]50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执行《价格法》,使汽车旅客运价有利于旅客运输,促进道路客运业发展,更好地为社会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
根据交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汽车运价规则》(交公路发[1998]502号)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四川省境内参与营业性汽车旅客运输活动的经营者和旅客,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计价标准第三条计费里程一、里程单位旅客运输计费里程以千米为单位,尾数不足1千米,进为1千米。
农村客运班车计费里程尾数不足1千米按四舍五入计算。
起讫站和公路交叉衔接处有两个及以上不足1千米的尾数,按运价线路等级相加后分别进整。
二、里程确定营运线路里程按交通部颁发的《营运里程图》确定;省内营运线路里程可按四川省交通厅颁发的《四川省道路营运里程册》确定。
三、里程计算(一)班车客运的计费里程按旅客乘车站至到达站的区间里程计算。
在两站之间下车的旅客,到达站按前方站(点)计算;在两站之间上车的旅客,乘车站按后方站(点)计算。
为方便站点与公路衔接段里程的统一计算,客运班线起(讫)点为县级以上城市的客运班线,县级以上的城市一端计费里程可增加5千米,起(讫)点为成都的,计费里程可增加10千米。
成都市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成价费〔2006〕287号关于印发《成都市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市)县物价局: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市政府第131号令公布的《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我局制订了《成都市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主题词: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通知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公安交管局,市交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城管局,市广电局,成都日报报业集团。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 2006年12月22日印(共印100份)附件:成都市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第131号令)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从事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服务并收取费用的单位、个人、机动车停放人及住宅区业主(住户),均应遵守《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是指在城市道路范围以外的停车场(楼)停放车辆,包括所有露天和室内停车场。
第四条我市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管理。
第五条市场调节价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场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行确定,并按规定向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政府指导价停车场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制定基准价和上下浮动幅度,车场产权拥有者(或管理者)与车位使用者在规定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第七条政府定价停车场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制定,各停车场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
第八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专业经营的室内停车场(楼),是指专为机动车辆停放、独立修建并专门经营机动车停放业务的室内停车场所;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配套室内停车场,是指为商场、餐馆、茶楼、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建筑物提供配套服务的室内停车场所。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我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的函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我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3.04.27•【字号】川价函[2003]92号•【施行日期】2003.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我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的函(川价函[2003]92号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七日)省交通厅:你厅《关于报批〈四川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的函》(川交函建[2002]818号)收悉。
随着我省公路工程检测市场的不断扩大,为规范检测收费行为,根据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办《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以及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价综[2002]17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复函如下:一、在我省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省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合格,并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在对外开展试验检测业务时,按本文规定收取检测费用。
二、经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技监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非[1992]151号)附件一测算和审核,我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试行)详见附件。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收费属中介服务性收费,各检测机构应按本文规定向同级物价部门申办《收费许可证》,收费使用税务发票,并照章纳税。
三、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在开展检测业务时,可在本文核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根据提供检测服务的实际情况并兼顾被检测单位的实际承受能力收取检测费用。
四、各试验检测机构应严格遵循“自愿委托、谁委托谁支付费用”和市场竞争的原则对外开展检测业务,不得借助行政权力搞强制性、指定性和垄断性的服务并收费。
五、本文从2003年5月10日起执行。
过去凡与本文不符的同时废止。
附件:四川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序号检测项目单位收费(元)备注砂石集料1.筛分(干法)种60送样(不包括取样)下同(水法)802.表现密度(网篮法)种503.松方密度种504.空隙率种10完成2、3项后加5.含泥量种506.砂当量种607.有机质含量种75少于5种外加20%收费8.三氧化硫含量(定性)种75定量分析外加50元9.软弱颗粒含量组150100余颗石子分别压,2工日2台班10.针片状含量(砾石)种50(碎石)8011.压碎值种5010-20mm粒级材料12.坚固性(5次循环)种450台班工日13.含水率组4014.吸水率组6015.云母含量种7516.抗冻性(5次循环)组250(基价,含第一次)17.抗冻性(7次循环)组350(基价,含第一次)18.抗冻性(每次循环)次18019.直接冻融法(15次)组150020.磨光试验种50021.磨耗试验(级配料)种300洛杉矶法22.磨耗试验(单粒级)种15050-75mm粒级材料23.人工级配(二级)组100不包括筛分(三级)150水 1.总固体,溶解性固体种602.PH值种203.游离二氧化碳种454.侵蚀性二氧化碳种455.总碱度种206.氢氧根种207.碳酸根种208.重碳酸根种459.总硬度种4510.钙离子种4511.镁离子种2012.氯离子种4513.硫酸根种5014.钠.钾离子种20 钢材1.抗拉强度(≤ψ22mm以下)根302.抗拉强度(≥ψ25mm以上)根503.冷弯试验根154.常温冲击试验根325.线材拉力试验(ψ5)根9(ψ7)根126.静弹性模量试验根857.硬度试验件258.钢铰线抗拉强度根1509.钢铰线弹性模量根40010.锚杆根100土1.含水量种20不包括取样,以下同2.比重种503.容重种204.塑液限联合测定种1005.颗粒大小分析(筛分法)种60(比重计法)种805种以下加收50%费6.重型击实试验种3007.震动击实种300每一含石量7.压缩试验种3008.直结剪切试验种80一个力值9.固结快剪种100一个力值慢剪20010.烧失量试验种8011.渗透(粘土)种4512.渗透(沙土)种3513.收缩种6514.CBR试验组30003种压实度9个件砼1.配合比设计(C40以下)项1250不包括原材料分析(以下同)砼配合比设计时,若掺外2.配合比设计(抗渗)项1800加剂1种加收50元,掺和料1种加收150元.3.配合比设计(路面)项1500振碾砼加收300元4.配合比设计(C50-C60)项20005.配合比设计(C60-C80)项5000同上6.劈裂抗拉强度块607.073件7.抗压强度(C60以下)块108.抗折强度根309.抗压静弹性模量块200水泥1.标号检测种270ISO标准砂价格高,掺水泥站价,送样2.安定性种100包括稠度3.凝结时间种1004.细度种505.比重种406.容重种207.耐磨性种500石材1.抗压强度(干压)组60不包括制件(标准件)2.抗压强度(饱水)组90不包括制件(标准件.包括饱水)3.毛体积密度种504.密度种155.抗折强度组105不包括制件6.硬度种507.抗拉强度(干)组90劈裂法,每组3块抗拉强度(湿)组120同上8.抗剪断强度(干)组320三种角度(湿)组450同上9.弹模与波桑比(干)组450每组3块(湿)组550同上10.抗冻(1)硫酸钠法5次组270(2)直接冻融法15次组1650(3)直接冻融法25次组275011.石材制标准件个30砂浆1.配合比设计(普通)项500不包括原材料分析2.配合比设计(外掺剂)项600同上3.配合比设计(加混合料)项800同上4.抗压强度块5 7.073件石灰1.有效钙镁含量种1002.残渣含量种85红砖1.抗压强度试验组150沥青1.粘度种50送样,下同2.粘度(掺改性料)种100以掺加料不同量计3.针入度种804.延度种1005.软化点种806.加热损失种807.闪点;燃点种808.含水量种809.比重种8010.沥青掺配试验项350不包括原材料检验11.沥青薄膜加热试验种2205种以下另加20%费12.沥青粘结力试验种50水煮法13.含蜡量种2000沥青混合料1.配合比设计项4000不包括原材料检验2.沥青含量试验种3003.混合料马歇尔试验组480六个试件4.混合料车辙试验组80005.混合料密度测定种50桥梁板式橡胶支座1.抗压模量组10803块2.抗剪模量组12003对3.抗压强度种3004.摩擦系数种300稳定土1.稳定土配合比设计项4500Dmax项2500Dmax2.稳定土无侧限抗压强度个50Dmax个80Dmax 3.稳定土击实试验组1750Dmax组300 Dmax 力值传递1.千斤顶标定kN0.52.测力环标定个503.静力触探仪探头标定个50粉煤灰1.含水量项202.烧失量试验项803.0.045mm方孔筛筛余项404.二氧化硅项180含制样5.三氧化二铁项506.三氧化二铝项607.氧化钙项508.氧化镁项509.三氧化硫项7010.需水量比项200其他材料1.塑料拉带种250σ-ε曲线,偏斜率,单位重量2.塑料插板种500(包括干湿状态)3.土工格栅种500现场检测1.压实度检测点80粗粒土(灌砂法)点50细粒土(灌砂法或环刀法)点70 (核子密度仪法)2.弯沉值测定点5不包括检测车和辅助人员3.回弹模量测定(承载板法)点400不包括检测车和辅助人员4.平整度测定km/车道1805.摩擦系数点506.构造深度点507.砼钻芯取样个300h8.沥青混合料钻芯取样个1209.稳定土钻芯个20010.水泥砼强度(回弹法)测区80每测区16点11.锚杆拉拔根5012.钢筋位置测定点25位置测定仪测定13.钢筋位置测定点2514.砼探伤点18探伤仪检测15.触探(轻型)点100h≤2m,每加一米加50元(重型)20016.人员费用工日8517.弯沉标准车台班100018.交通车台班300100公里以内19.超声波无损检测桩基础桩长m根桩径0.8-2m(3管)桩径2-3m(4根管)10-20根1100元1300元20-30根1200元1500元30-40根1300元1700元40-50根1400元1900元20.桩基动测根桩径,0.8m600800荷载试验21.空心板根1000022.圆管涵根200023.简支桥孔40000-6000024.拱桥孔80000-100000自动检测自动弯沉检测点25雷达检测路面厚度车道公里550路面激光构造深度车道公里450路面平整度车道公里120路面几何参数车道公里460雷达检测隧道衬砌厚度单线延米12隧道衬砌强度超声回弹检测断面个数1500断面个数120050-100个断面断面个数1000100-200个断面断面个数800>200个断面隧道断面净空检测断面个数1000断面个数80020-50个断面断面个数70050-100个断面断面个数650100-300个断面断面个数600>300个断面备注:本表未列出的试验检测项目,可参照相近项目的工作量收费。
四川省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四川省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正文:---------------------------------------------------------------------------------------------------------------------------------------------------- 四川省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二000年七月六日省人民政府)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客运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客运交通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客运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是指在道路上机动车为运输工具进行营业性的旅客运输活动。
城市建成区内公共汽车的客运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将道路客运安全纳入目标责任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有关单位应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好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客运业主必须将安全作为客运活动的首要目标。
及时发现、处理安全隐患,制定并落实客运安全责任制度。
第五条客动车辆和客动驾驶员,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审核合格后,由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四川省道路客运交通安全查验卡》(以下简称《安全查验卡》)。
核发手续应当简明、快捷。
更换客运车辆或者客运车辆驾驶员,应当重新换发《安全查验卡》。
《安全查验卡》由省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统一印制。
有效期为1年,期满前1月内应到核发单位办理年度续签手续。
核发、续签《安全查验卡》不收取费用。
第六条严禁下列车辆经营客运:(一)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二)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部件拼装的车辆。
第七条持A类驾驶证的驾驶员1年以上未驾驶大客车的,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复考合格后,方能驾驶客运车辆;持B类驾驶证安全驾驶经历满3年,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复考合格的驾驶员,方能驾驶9座以上、19座以下的客运车辆;持C类驾驶证安全驾驶经历满3年,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复考合格的驾驶员,方能驾驶8座以下的客运车辆。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9号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标准的通知(2008年1月28日川价发〔2008〕19号)四川省交通厅,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根据《国家物价局(原)、财政部关于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的通知》(价费字〔1993〕149号)、《财政部、国家计委(原)关于整顿规范公路建设税费促进西部地区建设和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2〕4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经研究,现将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通知如下:一、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本通知规定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可根据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经费保障情况确定当地的执行标准,并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备案。
三、由财政预算安排工作经费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时不得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对国家全额投资的项目或农村公路项目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时不得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
四、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机构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凭(亮)证收费,并在固定收费场所公示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五、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票据,收费收入全额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本通知自2008年2月1日起执行两年。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对成都、泸州、遂宁、广安、资阳、德阳、眉山等市的有关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收费的批复同时停止执行。
四川省汽车客运站服务规范(试行)
四川省汽车客运站服务规范(试行)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为旅客、经营者、托运方提供服务(含基本要求、主要工作岗位服务要求、旅客服务、运营服务、安全服务、环境服务、信息服务和标志标识)应遵守的服务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省内一级、二级、三级客运站的服务规范,四级、五级客运站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和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准(GB5768)四川省汽车客运站建设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9672-199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10001)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2004)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GJ50-2001)交通客运图形符号、标志及技术要求(JT/T471-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三优”、“三化”规范(交通部公客字〔1996〕271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汽车旅客运输规则(交通部公路字〔1988〕201号)3 术语和定义3.1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简称“经营者”)指使用客运车辆进站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经营者。
3.2 旅客指乘坐客运车辆从甲地前往乙地的自然人。
3.3 托运方指通过客运站托运行包或小件物品运输的组织或自然人。
3.4 重点旅客指老、弱、病、残、孕、幼等旅客。
3.5 客运车辆指具备经营资格并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进站的道路客运车辆。
3.6 客流指旅客的流时、流向、流量。
3.7 车流指客运车辆的流时、流向、流量。
3.8 行包流指托运或提取行包、小件物品时的流时、流向、流量。
四川补充规定(川交函[2005]180)
四川省交通厅(通知)川交函[2005]180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执行交通部(96)〈公路基本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市、州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为更好的适应我省公路建设发展的需要,加强公路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在总结全省已建和在建工程项目的基础上,厅对《四川省执行交通部(96)〈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四川省补充规定》([97]川交函建字第891号,以下简称原《补充规定》)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根据《厅办公会议纪要》(2005年第一期)精神,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执行交通部(96)〈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新《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补充规定》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原《补充规定》中相应内容同时废止。
二、在2005年3月1日前上报的公路工程项目仍按原《补充规定》执行,不再进行调整。
在2005年3月1日后上报的项目,按新《补充规定》执行。
三、新《补充规定》由四川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各单位在施行中若有问题与建议,请及时向厅造价管理站反馈,以便在修编时参考。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四日主题词:交通概预算编制规定通知抄送:交通部四川省交通厅办公室 2005年3月25日印发(共印40份)目录一、四川省执行交通部(96)《公路基本建设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二、附表一四川省公路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表三、附表二四川省冬季施工气温区划分表四、附表三四川省雨季施工雨量区及雨季期划分表四川省执行交通部(96)《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试行)为适应公路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加强我省公路基本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统一全省公路造价编制原则,在执行交通部公路发(1996)612号文颁发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公路建设市场和施工企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补充规定适用于四川省新建和改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
安检与综检的明细比较
安检与综检的简单比较
安检,全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具有安检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实施对象为全社会所有机动车辆包括四轮以上的汽车、农用货车、两轮、三轮摩托车,要求为达到安全运行的基本条件,2007年以前由交警部门负责行业管理,2007年以后移交技术监督局管理,实现社会化运行。
执行的法律法规为《道路交通安全法》。
综检,全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又分为两种类型: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汽车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抽检)。
实施对象为道路运输经营车辆,要求按所承担的经营范围不同有区别,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为例,在达到安全运行基本条件下,必须满足综合性能技术要求,此外,承担跨地区的旅客运输和危险品货物运输的车辆还必须达到更高要求的“一级”等级要求,一般旅客运输要达到“二级”,一般货物运输达到“三级”标准,所有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必须由检测站进行“燃油消耗量核查”在国家管理目录内经检测核查符合要求的才能从事相关业务。
有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业管理,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技术管理。
执行的法律法规为《道路运输条例》、《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一般项目明细比较
检测能力明细比较。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文化厅关于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川价函[2005]313号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文化厅关于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
正文:
----------------------------------------------------------------------------------------------------------------------------------------------------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文化厅关于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
(2005年12月9日川价函〔2005〕313号)
四川省群众文化学会:
你会《关于申请社会艺术水平声乐考级伴奏费的请示》收悉。
根据文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收费标准的通知》(文教科发〔2003〕5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对社会艺术水平声乐考级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音乐类的声乐专业考级(必须是钢琴伴奏的)收费标准在《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收费标准的批复》(川价函〔2004〕92号)音乐类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二、经省文化厅批准或同意备案的其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组织声乐专业考级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结束——。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14]23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14〕23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6月16日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2014年8月5日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简化建设项目报建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根据《成都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指的一站式收费是:凡在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统称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单位(含外资企业)和个人,均应一站式交纳下列费用:(一)建设项目报建费(以下简称报建费)。
1.特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基础设施配套费);2.文物勘探发掘费;3.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三)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市建委可以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收费标准调整文件,对该标准中所列项目的收费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
第三条(管理部门)五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需交纳的本办法第二条所列费用,由建设单位分两次在市政府政务中心交纳:即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交纳第二条所列第(一)项报建费和第(二)、(三)项政府性基金;在办理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手续时交纳第二条所列第(四)项费用。
客运站车辆安检费用收取标准表-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客运站车辆安检费用收取标准表-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是文章的开场部分,旨在介绍和总览整篇文章的内容和主题。
对于本文《客运站车辆安检费用收取标准表》,概述部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客运站是现代城市交通运输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负责组织和调度各种形式的公共交通工具,保障人们的出行需求。
然而,客运站车辆的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行车安全和乘客安全,客运站对所有进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是一项必要的措施。
车辆安检费用收取标准是指为了维持客运站的正常运营,客运站需要通过收取车辆安检费用来补充运营成本并改善安检服务的质量。
然而,目前客运站车辆安检费用收取的现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制定和调整。
因此,本文旨在探讨客运站车辆安检费用收取标准表的制定和调整问题。
通过对车辆安检费用的重要性进行分析,对目前车辆安检费用收取的现状进行梳理,以及提出对客运站车辆安检费用收取标准的建议和展望,旨在促进客运站车辆安检工作的规范化和提升客运站的安全管理水平。
总之,本文将深入探讨客运站车辆安检费用收取标准表的相关问题,旨在为完善客运站的安检工作提供参考和建议,以保障乘客的安全出行。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来展开对客运站车辆安检费用收取标准的讨论:1. 引言:介绍本文的背景和目的,概述客运站车辆安检费用的重要性。
2. 正文:2.1 车辆安检费用的重要性:说明为何客运站需要对车辆进行安检,并详细探讨车辆安检对乘客、车辆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2.2 目前客运站车辆安检费用收取的现状:分析目前客运站车辆安检费用收取的方式、标准和存在的问题。
探讨目前收取标准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客运站的需求和目标。
2.3 客运站车辆安检费用收取标准的制定与调整: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客运站车辆安检费用收取标准的制定和调整的必要性。
介绍制定标准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如车型、车辆性能、安检设备投入成本等。
同时,探讨制定和调整标准可能面临的挑战和解决方案。
成都车辆年检费用标准
成都车辆年检费用标准在成都,所有机动车辆都需要进行年度的车辆年检。
车辆年检是为了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和环保标准达到规定要求,保障驾驶人员和行人的安全。
对于车主来说,了解车辆年检费用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他们做好预算和准备。
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成都车辆年检费用标准。
首先,根据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的规定,车辆年检费用是按照车辆类型和排量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小型汽车和微型客车的年检费用会比较低,而大型客车和货车的年检费用则会相对较高。
此外,根据车辆使用性质的不同,车辆年检费用也会有所差异。
其次,成都车辆年检费用包括了哪些项目呢?一般来说,车辆年检费用包括了安检费、环保检测费、尾气检测费等项目。
其中,安检费是指对车辆的机械部件和安全设备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环保检测费和尾气检测费则是针对车辆的排放情况进行检测,以确保车辆的环保标准符合规定要求。
再者,成都车辆年检费用标准还受到了政策和市场因素的影响。
政策的调整和市场的变化都会对车辆年检费用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车主在进行车辆年检时,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和费用标准,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
最后,对于车主来说,如何降低车辆年检费用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一方面,车主可以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各项性能都处于良好状态,以减少不合格项目的出现。
另一方面,车主还可以选择正规的车辆年检机构进行年检,避免因为一些不规范的机构而增加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总的来说,成都车辆年检费用标准是一个需要引起车主重视的问题。
了解车辆年检费用标准,可以帮助车主做好预算和准备,确保车辆能够顺利通过年检。
同时,车主也需要关注政策和市场的变化,以及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以降低车辆年检费用的支出。
希望本文所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发文字号】成人发〔1998〕7号【发布部门】成都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1998.04.20【实施日期】1998.04.20【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成人发(1998)7号1997年11月20日成都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8年4月6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提高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维护乘客、经营者及其驾驶员的合法权益,适应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客运出租汽车,是指按照乘客意愿提供客运服务,并按里程、时间计费的营业客车。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乘客以及与客运出租汽车业务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本市对客运出租汽车实行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原则。
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市客运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主管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成都市双流国际机场、机场路范围内的客运出租汽车的管理工作。
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具体负责对上述范围内的客运出租汽车实施管理。
市人民政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其它区(市)县客运出租汽车的管理工作。
其它区(市)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客运出租汽车实施管理。
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全市客运出租汽车的管理。
第六条对在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服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市客运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维护乘客、经营者及其驾驶员的合法权益,适应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交通局关于我市汽车客运站车辆安检收费的补充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交通局关于我市汽车客运站车辆
安检收费的补充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交通局
•【公布日期】2004.12.21
•【字号】成价工[2004]315号
•【施行日期】2005.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交通局关于我市汽车客运站车辆安检收
费的补充通知
(成价工[2004]315号)
各区(市)县物价局、交通局:
市物价局、市交通局今年2月发文《关于规范我市汽车客运站收费管理的通知》(成价工[2004]27号)对我市汽车客运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了规范,现就《通知》中车辆安全检查服务费的规定作补充通知如下:
客运站必须对始发车辆按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项目进行安全检查,才能收取车辆安全检查服务费。
车辆安全检查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二级客运站最高按5元/辆次(短途客运班车按每辆每日5元)收取;三级及以下客运站最高按3元/辆次(短途客运班车按每辆每日3元)收取。
此标准从二OO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各区(市)县物价部门应会同交通部门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价格监管工作,以保证价格政策的准确执行。
成都市物价局
成都市交通局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法律资料]四川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
四川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汽车客运站收费行为,保护承运人、旅客和汽车客运站的和法权益,根据交通部、国家计委《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交公路发<1996>26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经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经营的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客运站在向承运人和旅客提供有偿服务时,必须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收费标准,使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发放的票据,向承运人和旅客计收费用,接受各级物价、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车辆站务收费第四条客运站向承运人提供客运代理、客车发班、行包运输代理、车辆清洗清洁、车辆保温、车辆停放、车辆安全等服务时,可收取相应费用。
第五条客运站为承运者代办客源组织、售票、检票、发车、运费结算等客运业务,按客运运费(不含代收代缴费用,如客附费、过路过桥费等)的一定比例,向承运人计收客运代理费。
客运站代理费具体费率按站级标准(站级标准执行交通部统一规定)和优质服务水平确定(见下表)。
汽车客运站客运代理费分级费率客运代理费也可以按经批准的相应费率标准和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公布的客车实载率计算客运代理费,采取按月定额收费办法计收。
客运站与承运人采取定额收费办法的,要签订定额收费合同,申报当地交通、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第六条只为承运人提供统一安排班次、发车车位和候车室,但不代办售票、检票等服务,客运站可收取客车发班费。
客车发班费按客运运费的3.00%─5.00%比例计收。
客车发班费也可以采取每月定额收费办法计收(如第五条)。
收取客车发班费后,不得再收取客运代理费。
第七条客运站代承运人受理行包托运业务,按行包运输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收行包运输代理费。
行包运输代理费按相应的客运代理费、客车发班费费率计收。
第八条客运站根据承运人要求,提供车辆外部清洗服务和车厢内清洁服务以及车辆保温服务,可按每辆次向承运人计收车辆清洗清洁费和保温费。
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机动车停放人和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从事机动车停放服务业务的单位、个人以及机动车停放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主管部门)市和各区(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价格形式)本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停车场类别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第五条(市场调节价)下列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一)专业经营的室内停车场(楼);(二)商场、餐馆、茶楼、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企事业单位等建筑物的配套室内停车场。
第六条(政府指导价)住宅区(含居民院落和单位宿舍,下同)配套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具体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或者物业管理机构在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内与购房者或者车位使用者在购房合同或者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
本办法施行前实行政府定价的住宅区,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住户同意后可以按本办法的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
不符合前两款规定条件的住宅区,执行政府定价。
第七条(政府定价)下列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一)商场、餐馆、茶楼、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企事业单位等建筑物的配套露天停车场;(二)机场、车站、码头、景区(点)、医院、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学历教育学校、殡葬服务等场所配套停车场(含室内和露天);(三)专业经营的露天停车场;(四)临时占道停车场;(五)采用机械式停车等特殊停车方式的停车场。
第八条(混合型停车场)商住楼、综合楼等居民住宅与商场、娱乐场所、写字楼(间)、宾馆酒店共用的停车场,应按规划部门的规定,明确住宅户车位数量,优先满足居民住户停车需要。
成都汽车年审规定
成都汽车年审规定成都是中国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汽车数量庞大。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车辆的合法性,成都对车辆进行年审。
下面将介绍成都汽车年审的规定。
首先,成都汽车年审的周期是一年。
每一辆车都需要在到期前完成年审手续。
年审主要是对车辆的外观、内部设备和排放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车辆可以正常运行并符合交通规定。
首先,年审的第一步是车辆的外观检查。
工作人员将检查车辆的车牌号码、车身颜色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并对车辆的灯光、后视镜、轮胎等进行检查。
如果车辆有损坏或磨损,需要进行修复或更换。
其次,年审还会对车辆的内部设备进行检查。
主要包括座椅、安全带、玻璃、空调等。
座椅和安全带必须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有损坏或松动。
车辆的玻璃必须完好无损,不得有裂痕或影响视线的刮痕。
车辆的空调必须正常运行,保障车内的温度和空气质量。
第三,年审还会对车辆的排放情况进行检查。
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的排放标准,不得产生过多的废气污染。
工作人员会使用专业的设备对车辆的排放进行测量,并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进行警告或处罚。
最后,年审还需要对车辆的相关证件进行检查。
车辆的行驶证、车辆购置税缴纳证明、交强险和商业险等必须齐全,并且保持有效期。
如果车辆的相关证件缺失或无效,将面临罚款或其他处罚。
总的来说,成都的汽车年审规定主要包括车辆的外观、内部设备、排放情况和相关证件的检查。
车主必须按时完成年审手续,确保车辆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将会面临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成都的汽车年审规定可能会根据国家和地区的要求进行调整和修改。
因此,车主应及时了解最新的年审规定,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只有保持车辆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才能够在道路上安全行驶,并为社会交通的有序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