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细则
保安管理处罚规定
保安管理处罚条例为加强保安队伍的自身建设,规范保安队伍的服务行为,特制定此条例。
第一条保安员应自觉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及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若有违规行为的,将处以相应处罚。
第二条管理人员发现保安员工有违规行为的,需做好相关记录并与当事人现场认定。
保安主管于月底前上报管理处违规行为处罚建议,经批准后公示违规处罚结果,并上报总部办公室备案。
第三条对保安员以下违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并处20-50元罚款。
1.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指正不改的;2.当值期间迟到早退的(30分钟之内);3.当值期间看小说、玩游戏或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的;4.当值期间睡觉,经指正不改的,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5.当值期间着装不整、佩带不齐,不按规定穿着的;6.当值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交接班填写不清楚,相互推卸责任的;7.对待业主不礼貌、未使用文明用语,导致业主有效投诉的;8.无故不参与学习、训练、会议或其它集体活动的;9.未经部门领导同意,私自换岗、顶班的。
第四条对保安员以下违规行为给予书面警告,并处50-100元罚款。
1.在本季度内累计两次口头警告,并将处以第三次口头警告的;2.经多次提醒,个人形象、宿舍卫生等严重不达标的;3.在巡逻中不到位、不按时登记、不仔细或未按指定路线巡查造成不良后果的,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4.不服从上级安排或随意顶撞上级且屡教不改的;5.借工作之便,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的,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6.将值班保安器械、设备随意转借他人,或无故损坏、丢失值班保安器械、设备的,除按原件赔偿,并处以一定的罚款;7.擅自离岗、脱岗4小时以内的,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8.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责任范围内发生偷盗事等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9.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不及时处理或汇报的,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第五条对保安员以下行为给予辞退处理。
1.在本季度内累计两次书面警告,并将处以第三次书面警告的;2.无故矿工半天以上的;3.因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玩忽职守造成公司严重经济损失的。
保安管理奖惩办法及考核细则
保安管理奖惩办法及考核细则为提高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员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公司的财产、设备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1、提出改进本职队伍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奖3分/条。
2、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果断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奖3分/条。
3、发现违规违纪操作,视情况予以1-3分的奖励。
4、拾到贵重物品(价值在500元以上)上交综合管理办或归还失主视情况予以1-3分的奖励。
5、抓获盗窃,挽回损失在1000元以内,奖3分;1000元以上,奖5分。
6、尽心尽职为企业、员工挽回经济损失,以良好的职业道德获得部门或他人好评,奖3分。
7、发生重大事故奋不顾身抢险救灾,并对抢险救灾有功者,奖20分。
8、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有功者,奖10分。
二、处罚1、保安员形象查核细则:(1)未按规定穿着保安员制服,佩戴事情卡及仪容仪表不符合保安员行为规范扣罚1分。
(2)执勤时站姿、坐姿不端正,搞小动作或者不文明举止的扣罚1分。
(3)执法讯问时,礼貌不周甚至态度恶劣、粗言秽语每次扣罚2分。
(4)下班后衣冠不整在各岗位逗留或影响他人工作扣2分。
(5)保安员应纪律严明、秉公执法、威武严肃,如出现有损保安员形象的行为,每次扣罚2分。
2、保安员考勤细则:(1)迟到10分钟以内,每次扣罚2分;超过10分钟,每次扣罚4分。
(2)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扣罚2分;超过10分钟,每次扣罚4分。
(3)无故旷工1天,每次扣罚5分。
(4)上班时间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每次扣2分,月计超过3次被视为不适应保安工作,将进行调岗或辞退处理。
(5)上班工夫睡觉,第一次扣罚5分,月计三次及情节较重者,举行调离保安岗位或辞退处置惩罚。
(注:夜班中如分开保安室监控规模1个小时以上,除处置惩罚厂内紧急事件外,为视同睡岗,将同样按上述处罚规定举行扣罚及处置惩罚)3、业务管理水平查核细则:(1)没有严格把守门卫关,让不法分子入厂滋事,每次扣罚3分(2)执勤中发生问题或可疑的现象不进行登记,又未及时上报领导,每次扣罚2分。
保安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细则
保安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细则1.引言保安作为企事业单位重要的安保力量,其管理制度和处罚条例的建立和执行对于确保安全秩序起到了关键作用。
本文将对保安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进行详细介绍。
2.保安管理制度2.1保安招聘要求公司在招聘保安人员时应确保人员具备基本的身体素质和安全意识,同时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和背景调查,确保其具备进行保安工作的能力。
2.2保安岗位设置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保安岗位,并确定保安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使保安人员能够在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3保安工作规范保安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
同时,保安人员还应遵守相应的工作纪律和规范,确保保安工作的顺利进行。
2.4保安培训和考核公司应定期组织保安培训,对保安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其技能和素质。
同时,还应进行定期的考核,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和奖惩。
3.1违规行为的定义对于保安人员的违规行为,应明确具体的定义和范围,以便于对其进行处罚。
3.2处罚标准和程序针对不同的违规行为,应制定相应的处罚标准,确保处罚既公正又合理。
同时,还应明确处罚的程序和流程,确保各个环节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3处罚方式和力度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制定相应的处罚方式和力度。
常见的处罚方式包括扣工资、停职、解雇等。
严重违规行为还可以进行法律追究。
4.保安管理制度和处罚条例的落实4.1保安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公司应向保安人员全面宣传保安管理制度和处罚条例,确保其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同时,还应对保安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提高其理解和执行能力。
4.2监督和检查公司应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保安管理制度和处罚条例的执行情况。
定期对保安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奖惩。
4.3举报和申诉渠道公司应设立相应的举报和申诉渠道,方便保安人员和相关人员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和申诉,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5.结束语保安管理制度和处罚条例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秩序至关重要。
保安部规章制度处罚条例
保安部规章制度处罚条例保安部门是一个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保卫公共安全的重要力量,其工作涉及到人身财产的安全,需要严格规范和管理。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保安部规章制度处罚条例,对于规范保安队伍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和规范性非常重要。
下面是一份关于保安部规章制度处罚条例的草案,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管理,规范保安队员行为,依法行使职权,调动队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第二条本处罚条例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保安队员、干部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保安队伍的宗旨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大众。
第四条保安队员应当恪守职业操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任何违反职业操守和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五条保安队员应当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不断学习和更新专业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二章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罚第六条保安队员若发现有下列违纪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告或者上报主管部门,对责任人依法给予以下处罚:(一)私自放行或者允许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进入保护区域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劝退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擅离岗位值勤、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离岗的,视每次违规时间和次数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处罚。
(三)私自携带、使用或者存放危险物品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处罚。
(四)不按规定进行巡逻、检查,或者遇有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对严重失职的,可以降级或调岗。
(五)接受赌博、贿赂等违法活动,或者窃取、非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一律开除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其他涉及保安职责不认真履行或者负有重要职责却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的,根据违规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处罚程序和权利保障第七条保安队员在接到违纪违法处罚决定书后有权提出申诉,申诉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第八条申诉期间,对于原处罚决定书所规定的处罚,可以暂缓执行。
保安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安服务行业管理,保障保安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保安服务活动的保安服务机构和保安员。
第三条保安服务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保安服务机构和保安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保安服务机构和保安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履行职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第二章保安服务机构的设立与备案第五条保安服务机构的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人员和保安员;(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六条保安服务机构的设立,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立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副本;(三)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四)章程、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五)经营场所和设施证明;(六)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保安服务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颁发,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八条保安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保安服务机构需要延续保安服务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第九条保安服务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注册资本、经营场所等事项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备案。
第三章保安员的管理与培训第十条保安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四)具备国家规定的保安员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保安员招聘应当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录取。
小区保安规章制度及罚款
小区保安规章制度及罚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保障业主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小区内的全体业主、住户和保安人员。
第三条保安人员应当履行保安岗位职责,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服务好业主和居民。
第四条业主、住户应当遵守本规章,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和阻碍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得侵犯保安人员的人身权益。
第二章保安巡逻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巡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第七条保安巡逻时应当佩戴工作证和警棍,提高巡逻效果和安全性。
第八条保安巡逻过程中,如发现有人违反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未纠正的,应当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告,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九条保安巡逻时,如遇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十条保安人员应当做好巡逻记录,详细记录巡逻的时间、路线、发现情况等,做到有据可查。
第三章小区出入管理第十一条小区出入口应设置专门的保安站点,对出入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和检查。
第十二条保安人员应当主动询问出入人员的来意和目的,对疑似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和检查。
第十三条出入口处设置监控设备,加强出入口的监控和管理。
第十四条业主、住户应当配合保安巡逻,出入小区时主动出示身份证明,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
第十五条未经许可,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小区。
第四章小区安全管理第十六条业主、住户应当做好家庭防盗工作,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业主、住户不得在小区内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得使用明火烧烤。
第十八条业主、住户应当积极参与安全演习和消防演练,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第十九条业主、住户应当保持公共交通通道畅通,不得阻碍小区内的消防通道。
第二十条业主、住户应当积极参与社区治安巡逻,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第五章违规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规章,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如下:1.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
2.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
保安管理制度细则(例文15篇)
保安管理制度细则(例文15篇)保安管理制度细则篇1一、基本要求1、门卫值班人员必须无刑事犯罪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作风正派,恪守岗位,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认真做好门卫一切工作,任何时候都不得擅离职守,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下达的紧急任务。
2、门卫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岗位培训。
3、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标志符号佩带俱全,注重仪表仪容,保持威严姿势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4、当值门卫应按规定时间开关校门,并保持校门四周和传达室卫生,随时清理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物,达到学校的《卫生清洁标准》。
5、门卫应避免与来访人员发生纠纷,遇事要冷静、理智、机智。
如遇无理取闹或人身侵害,要避免事态扩大,及时报告校长室处理。
6、门卫因事因病不能执勤,需向总务处提出请假申请,获批准后,还得向代班人员作好移交工作方可离校。
7、门卫值班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损失,当事人要负相应责任。
二、执勤规范8、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或车辆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防止学生溜出或外人溜进学校。
9、学校要求教工进出校门要签名,对不执行规定的教职工要给予提醒,对不签名进出校门的教职工要登记,并上报校长室。
10、骑自行车、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师生一律下车推行,严禁在校内骑车。
在上学和放学时,应做好门前停靠车辆的疏散工作。
11、全体师生进出校门必须穿戴整洁、大方,对衣冠不整、奇装异服者严禁入校。
12、学校校车、办公用车进出校门免予登记检查,门卫要保证其出入畅通。
其他运载物资车辆出入校门应予以检查,并按规定留好记录。
13、本校学生在上课期间出、入校门时,门卫应查验学生请假手续是否完备真实,是否有家长带领。
学生遇伤、病等紧急情况,急需出校而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迅速确认,放行出校,并及时通知护导人员。
14、学生家长因学生病、伤等重大原因要求进校探望学生或要求面见老师、领导反映问题的,门卫在电话通知相关人员获得准许后方可允许其进校。
保安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细则
保安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细则保安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细则一、保安管理制度为了提高保安服务水平,加强保安管理,保障客户人身财产安全,在保安服务的过程中,需要制定一系列保安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如下:1、保安个人形象管理制度保安人员在服务中要保证自己的整洁、规范的着装,与客户及其他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关系,努力维护公司声誉。
同时,还需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保证工作的规范化和规范的运作。
2、安全检查制度保安人员要定期检查客户安全系统的运行状况,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此外,还应该确保安全设备的有效使用和维护。
3、应急预案制度保安人员必须具备应急处理知识与技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从容应对,及时处理事故,并保护客户人身财产安全。
4、巡逻制度保安人员要按照客户要求,保证巡逻时间、路线、频次的规定,确保全面、周密、不遗漏地巡逻。
并在巡逻过程中,注意与电子监控、机动巡逻等工作的配合。
5、接待制度保安人员要提高服务水平,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在需要接待来访者时,要及时准确地接待,并引导其到达目的地。
二、处罚条例1、违反服务规范的处罚如果保安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未能遵守服务规范,则应依标准处理罚款。
具体罚款标准如下:(1)服务态度不好,减少客户满意度,罚款100元。
(2)未执行客户规定的服务范围、工作方式,罚款200元。
(3)违反服务承诺、客户安全责任事项造成安全隐患、损失等情形,按具体情形进行处理,最高罚款1000元。
2、安全责任违规的处罚如果保安人员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客户机密信息、破坏信息安全,应该严格追究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定罪处罚。
(1)未按照规定执行安全保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最高罚款3000元。
(2)泄露客户机密,不经客户允许擅自公开,最高罚款5000元。
(3)以任何形式泄露或传播经客户或公司认证的保密信息,最高罚款5000元。
总之,保安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细则是保安公司进行服务的基础规则,需要全体保安人员严格遵守。
公司也要对保安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客户满意度的提高。
保安员上班违纪处罚条例
保安员上班违纪处罚条例
为了严肃保安员上班纪律,督促保安员文明执勤、行为规范,特制定以下保安员违规处罚规定:
一、文明用语、服务周到、态度谦和,严禁粗暴执勤、态度恶劣,
违者罚款50元。
二、严禁执勤期间睡岗、脱岗、并岗,违者罚款50元。
三、严禁着装混穿,不穿拖鞋上班,违者罚款20元
四、严禁在值班室内、执勤巡逻时抽烟,违者罚款20元
五、严禁在值班室内(站岗亭)、巡逻执勤时玩手机游戏、长时间
打手机聊天、带外来人员(亲友)在值班室闲聊等,违者罚款
20元。
六、严禁在值班室吃饭(包括零食、瓜果等),上夜班人员做好保
洁工作,违者罚款20元。
以上规定请各位共同遵守,互相监督,队长、副队长要以身作则,处罚一视同仁,本规定于2017年9月1日起实行。
2017.9.1。
保安服务管理规定(2篇)
保安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____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保安服务公司第八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不低于人民币____万元的注册资本;(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保安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细则
保安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细则为了确保保安队伍能够高效、规范地开展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保安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细则。
以下是其中的主要内容:一、保安人员的基本要求1.保安人员必须具备合法从业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2.保安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品质,服从指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3.保安人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涉密信息;二、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1.维护工作单位安全秩序,防止人员和财产的损失;2.保护单位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3.定期巡逻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上级;4.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安全检查,配合维持社会治安;5.协助处理突发事件,保障人员安全;三、保安人员行为规范1.保安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应遵守工作纪律,服从上级指挥;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接受贿赂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3.不得对工作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恶意诽谤;4.不得擅自拆除、损坏或挪动工作单位设备;5.不得私自携带或使用管制刀具、枪支等危险物品;6.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盗窃他人财物;7.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非法牟利活动;四、保安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条例1.对于违反保安管理制度的轻微违法行为,可以给予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2.对于违反保安管理制度的严重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并向公安机关报案;3.对于涉嫌犯罪的保安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追究;4.对于同案犯或涉嫌串通违法犯罪活动的保安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6.对于对公安机关进行暴力抗法、妨害侦查活动的保安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纪律执行和监督1.保安人员应自觉执行保安管理制度;2.保安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定期检查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3.对于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保安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4.保安人员的工资、晋升、奖励等应根据工作表现和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以上是保安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细则的主要内容,通过严格执行和监督,可以确保保安人员能够遵守规范,履行工作职责,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安全。
保安规章制度及处罚规定
保安规章制度及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保安队伍的管理,规范保安人员的行为,保障客户和单位的安全,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的保安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操守。
(二)具备一定的警惕性和应变能力。
(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条本单位的保安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于工作,绝对服从领导,做到言行一致,确保客户和单位的安全。
第二章工作责任第四条本单位的保安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主动防范,及时应对,保护好客户和单位的财产和人员安全。
第五条保安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保持警惕,认真巡逻,做到到位,确保各项设备的正常运转,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六条保安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如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当及时报告领导,协助处理,确保安全。
第七条保安人员在执勤过程中,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值班期间睡觉、玩手机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第八条保安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客户和单位的信息。
第九条保安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条保安人员不得接受客户或他人的礼金、礼物等财物,不得违法违规从事其他活动。
第三章处罚规定第十一条保安人员违反本规定的,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一)口头批评。
(二)书面警告。
(三)扣发工资。
(四)暂停职务。
(五)调离岗位。
(六)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保安人员若因工作疏忽,造成客户或单位财产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保安人员如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保安人员应当配合单位的内部调查工作,如有隐瞒、拒绝等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保安队伍必须保持团结,如有内部矛盾或纠纷,应当通过协商和化解的方式解决,不得违法违规进行打架斗殴等行为。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保安服务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保安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以及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保安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文明、高效的原则,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保安服务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保安服务单位第五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三)有符合《条例》规定的保安员管理制度;(四)有符合《条例》规定的保安员培训、考核、奖惩制度;(五)有符合《条例》规定的保安服务设施、设备;(六)有符合《条例》规定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六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依法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三)有符合《条例》规定的保安员管理制度;(四)有符合《条例》规定的保安员培训、考核、奖惩制度;(五)有符合《条例》规定的保安服务设施、设备;(六)有符合《条例》规定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八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与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保安员第十条保安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年满18周岁;(三)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四)有符合《条例》规定的身体健康条件;(五)有符合《条例》规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保安员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培训和考核,取得保安员资格证书。
保安管理处罚规定
保安管理处罚条例为加强保安队伍的自身建设,规范保安队伍的服务行为,特制定此条例。
第一条保安员应自觉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及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若有违规行为的,将处以相应处罚。
第二条管理人员发现保安员工有违规行为的,需做好相关记录并与当事人现场认定。
保安主管于月底前上报管理处违规行为处罚建议,经批准后公示违规处罚结果,并上报总部办公室备案。
第三条对保安员以下违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并处20-50元罚款。
1.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指正不改的;2.当值期间迟到早退的(30分钟之内);3.当值期间看小说、玩游戏或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的;4.当值期间睡觉,经指正不改的,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5.当值期间着装不整、佩带不齐,不按规定穿着的;6.当值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交接班填写不清楚,相互推卸责任的;7.对待业主不礼貌、未使用文明用语,导致业主有效投诉的;8.无故不参与学习、训练、会议或其它集体活动的;9.未经部门领导同意,私自换岗、顶班的。
第四条对保安员以下违规行为给予书面警告,并处50-100元罚款。
1.在本季度内累计两次口头警告,并将处以第三次口头警告的;2.经多次提醒,个人形象、宿舍卫生等严重不达标的;3.在巡逻中不到位、不按时登记、不仔细或未按指定路线巡查造成不良后果的,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4.不服从上级安排或随意顶撞上级且屡教不改的;5.借工作之便,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的,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6.将值班保安器械、设备随意转借他人,或无故损坏、丢失值班保安器械、设备的,除按原件赔偿,并处以一定的罚款;7.擅自离岗、脱岗4小时以内的,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8.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责任范围内发生偷盗事等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9.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不及时处理或汇报的,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第五条对保安员以下行为给予辞退处理。
1.在本季度内累计两次书面警告,并将处以第三次书面警告的;2.无故矿工半天以上的;3.因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玩忽职守造成公司严重经济损失的。
保安规章制度及罚款标准
保安规章制度及罚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人员的行为,加强管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及罚款标准。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保安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保安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忠实履行保安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保安人员应当服从本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积极配合,认真负责地履行保安工作。
第五条本单位保安人员应当恪尽职守,做到绝对忠诚,严守纪律,维护保安队伍的形象。
第六条本单位保安人员应当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本单位和客户的机密信息。
第七条本单位保安人员应当勇敢无畏,果断果断,善于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第八条本单位保安人员应当端正工作态度,做到主动服务,热情周到,维护客户和单位的利益。
第九条本单位保安人员应当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学习,努力改善自身素质。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及罚款标准由保安部门制定,并经单位管理层审批,定期检查和更新。
第二章保安规章制度第十一条本单位保安人员应当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二条本单位保安人员应当穿着整齐,佩戴工作证,不得擅自更换制服。
第十三条本单位保安人员应当熟悉所负责区域的情况,严禁私闯客户单位的禁区。
第十四条本单位保安人员应当加强巡逻监控,保持随时警惕,严防盗窃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本单位保安人员应当做好客户服务工作,热情接待,及时解决客户问题。
第十六条本单位保安人员应当不得擅自接受客户或他人的礼金财物,不得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第十七条本单位保安人员应当爱护单位和客户财产,不得私自挪用物品。
第十八条本单位保安人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参与非法活动,不得煽动他人。
第十九条本单位保安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参加消防培训,熟悉逃生通道。
第二十条本单位保安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保安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保持身体健康。
第三章罚款标准第二十一条对于不履行本规章制度的保安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迟到早退的保安人员,每次罚款50元。
保安人员管理制度及处罚
一、总则为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人员素质,确保保安服务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保安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
2. 严格执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3. 对进出单位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可疑人员和物品进入。
4.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 参与应急处置,协助维护现场秩序。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保安人员管理制度1. 保安人员必须持有保安员资格证书,并接受岗前培训。
2. 保安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统一标志,持证上岗。
3. 保安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4. 保安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5. 保安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6. 保安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四、处罚规定1.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脱岗,每次扣罚500元;累计三次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2. 玩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扣罚1000-5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滥用职权,对客户进行敲诈勒索、故意刁难,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4. 未经批准擅自携带武器、警械上岗,每次扣罚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扣罚1000-5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酗酒、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 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客户隐私,每次扣罚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损坏单位设施、设备,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9. 伪造、篡改工作记录,每次扣罚10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安管理制度和处罚条例细则
保安管理制度和处罚条例细则一、保安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企业保安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制定本保安管理制度。
一、保安基本职责1. 负责企业门卫、巡逻、看守,并保障企业内外部秩序及人员安全问题;2. 基于厂区的特殊性质,保安人员要尊重企业内的员工,以服务为宗旨,设身处地地解决企业内部问题;3. 保安人员要保证企业内部的物品如设施,仪器等的安全及保护;4. 加强对厂区内外的安全监控、人员进出厂区及车辆管理;5. 对违法行为及时处置,并向有关部门报告;6. 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促进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的统一与提高;二、保安人员的岗位义务保安岗位是典型的特殊岗位,保安人员应该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工作纪律,保持岗位责任心。
2. 合理利用时间,充分掌握安保专业知识;3. 保持良好的形象和行为,做好安保工作的同时,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4. 给员工提供必要的保护和指导工作;5. 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通信和联系;6. 全面掌握安全事件的处理方法、程序等知识;7. 仔细遵守保安文件中所列的所有规章制度;8. 根据工作任务切实做好本应做好的工作内容。
三、保安装备1. 背心:保安背心必须统一、整洁,保证数字清晰、明显;2. 手持广播机或对讲机等通信设备;3. 电击棒或电击枪等个人防卫器材;4. 护身装备:如手套、膝盖和肘部护具;五、保安巡逻1. 保安在巡逻时,必须具备以下规定:2. 严格遵守巡逻时间表;3. 每次巡逻前必须检查人员和装备完整性;4. 保安要提高警惕,注意问题的发现和解决;5. 巡逻过程中要注意员工的安全得到保障;6. 巡逻全程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六、保安教育及考核1. 保安必须接受全面的安全教育,掌握各自的岗位职责并及时更新知识;2. 定期开展保安培训及应急演练;3. 定期考核人员的业务知识和能力,以保证整个工作高效和完善。
二、保安处罚条例:1. 对于未到岗或在岗却睡觉的保安人员,奖励不能正常发放,且对其作相对的处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进行辞退或者开除等严厉惩罚。
保安的规章制度和处罚
保安的规章制度和处罚第一条为了维护单位的正常秩序,保障财产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保安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品行端正,热爱保安工作,服从管理;(二)身体健康,具备保安从业资格证书;(三)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四)年龄在18岁以上60岁以下;(五)无犯罪记录。
第三条保安人员的职责和权利:(一)维护单位内部秩序,保障单位的财产安全;(二)巡查防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领导;(三)协助管理部门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安全检查;(四)根据单位要求,参与安全演练和培训;(五)保安人员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并报告给相关部门。
第四条保安人员的着装要求:(一)保安服装整洁干净;(二)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件;(三)严禁私自更换保安服装或私自脱下工作证件;(四)不得穿着破旧、不整洁的服装上岗。
第五条保安人员在工作中禁止的行为:(一)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二)不得私自接受单位外部人员的礼物或贿赂;(三)不得擅离职守、缺岗;(四)不得随意放弃对单位安全的监控;(五)不得擅自泄露单位机密信息。
第六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一)轻微违规行为,警告并记录在案;(二)一般违规行为,记过并限制晋升;(三)严重违规行为,停职查处并报告单位领导;(四)构成犯罪行为的,立即报警处理。
第七条保安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对表现优秀的保安人员给予奖励,鼓励其为单位创造更好的安全环境。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调整或变更,由单位管理部门负责通知所有保安人员。
以上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凡违反此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希望所有保安人员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单位的安全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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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细则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使每位保安加强工作责任心,维
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在华润混凝土管理手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规定:
1、保安应着制服,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严禁穿拖鞋;
2、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3、督导员工打卡,按规定穿工衣,记载员工出勤情况;
4、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时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5、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杂志、酗酒、听收音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监守自盗.
6、不定时巡察厂内各区域,包括各楼层水、电源开关及仓库物资,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7、厂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人事部办公室处理;
8、保持保安室、公告栏、打卡机及厂门的清洁卫生;
9、夜班00:00-8:00,早班8:00-16:00,中班16:00-24:00;
10、加强对厂区、宿舍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二、门禁制度
一人员进出管理
1、外来人员因公入厂,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先登记后放访客进入.
2、员工上班时间出厂应持管理部开出的员工外出准行条,有携带物品时,须有负责人检查,无放行条时,保安有权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记入值班记录表备底.
3、被公司开除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批准后的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财物,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5、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门保安室会客,会客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二车辆进出管理
1、本公司车辆进出,须登记进出时间和驾驶员姓名.
2、外来车辆入厂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厂时须持有有效人员签名的车辆出入登记表.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负责人在货物放行条出厂货物内容一栏上注明并签字,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3、所有车辆入厂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出入厂门,必须下车推行.
三物品进出管理
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厂门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2、携带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须有负责人以上审核,在货物放行条携带物件一栏上注明,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
3、厂商来厂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人员接洽.
4、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四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员者;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五严禁进厂的公司员工
1、携带违禁物品者;
2、上班穿拖鞋、短裤、背心者;
3、衣帽不整、形象外表太差者;
4、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5、已经离职者;
六严禁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1、人同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
2、货物出厂无放行条或所装货物与放行条不符合者;
3、个来人员虽有货物放行条,但未经负责人签核者;
4、员工上班外出,无东淳公司上班时间员工外出准行条、请假单者;
5、员工出厂,携带物品,货物放行条上无负责人签核者;
6、员工携带物品有货物放行条,但物单不符者;
七检查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可触及人身;
2、主要是检查有无公司产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财物为主;
3、检查时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谅解;
4、严禁有公报私仇、故意刁难等不妥行为;
三、突发事件的处理
1、遇火灾、水灾、台见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如遇台见警报,保安人员应时刻准备着;
2、遇打劫、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及其它保安联系,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完毕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志上,严
重事件应当保护好现场;
3、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时,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本厂员工与外厂员工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时,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处理;
4、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时,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和管理部,以便迅速安排厂车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四、工作交接
一值班状况交接
1、接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一班次值情况;
2、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3、检查来访人员情况;
4、上级规定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二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用状态;
2、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于无关人员玩耍;
3、接班时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伤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保安负责;
五、查勤及巡逻
1、队长对保安岗哨及人员要坚持不定时查岗查夜,及时纠正保安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2、查岗查夜的时间由队长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于2次;
3、在查看时发现有违纪行为,应及时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每日查勤情况应详细记录于查勤日报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审查;
5、查勤内容:
保安仪容仪表;当班保安日志;物件签收事宜,人、车、物出厂稽查;异常事件的处理;保安巡逻的内容.
6、保安巡逻内容:
员工着并请穿戴及厂证佩带;上班员工有无睡觉、抽烟、闲聊等违纪现象;员工的上下班打卡;灭火器位置挂放是否移动,压力是否够,有无超过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标志、疏散方向标志是否正确;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作业现场有无隐患;水电设施是否正常,门窗安全及卫生,有无其它异常情况.
人事行政部
201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