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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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抗菌药物是治疗细菌感染性疾病的重要武器,但不合理使用不仅会导致治疗效果不佳,还可能引发细菌耐药、药物不良反应等问题。

为了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一)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三个级别。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 5 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权限1、住院医师:具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2、主治医师:具有非限制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3、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具有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三、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一)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征医师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结果等,综合判断是否存在细菌感染,并评估感染的严重程度,严格按照抗菌药物的适应证选用药物。

(二)病原学检测和药敏试验对于疑似细菌感染的患者,应尽可能在使用抗菌药物前采集合格的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和药敏试验,根据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三)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1、严格掌握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仅限于特定的手术和操作,如涉及重要脏器的手术、开放性创伤手术等。

2、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品种选择应根据手术部位、可能的致病菌、手术时间等因素综合考虑,给药时机和疗程应符合相关规定。

(四)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1、严格掌握联合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通常只有在单一药物不能有效控制感染、病原菌不明的严重感染、需长期用药但易产生耐药的感染等情况下,才考虑联合用药。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规定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规定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规定
为了规范我院各级医师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高临床抗菌药物的治疗水平,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的办法》,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规定:
一、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详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及医师处方权限: 为便于管理及操作,根据《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 “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我院相对应地设定为一线药物、二线药物、三线药物,分别实行一级、二级、三级药物管理:
1.获得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住院医师经考核合格后授予一线抗菌药物处方权;
2.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经考核合格后二线抗菌药物处方权;
3.获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经经考核合格后三线抗菌药物处方权。

4.特殊使用级(三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急诊开具。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条件和程序: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

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必须要有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作为依据,经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药剂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会诊同意后方可使用。

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临床医师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根据卫生部关于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及分级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管理制度。

一、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一级权限):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本院医师具备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

二、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二级权限):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医师具备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但需经科主任审批后使用。

三、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三级权限):临床科主任、副主任和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医师具备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但需经科主任审批、医院合理用药指导小组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后使用。

四、紧急情况下主管医师可以临时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生素,但仅限于1天用量,同时上报相关审批人员,做好记录备查。

五、具备一级、二级权限的医师根据患者病情确需越级使用抗菌药物时,须提出申请,由具备该级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的科主任或上级医师处方,并按照前述程序审批。

六、经审核批准同意使用的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在药房取药时应将提交经审批的申请表并复印1份交药房存档,未提交经审批的申请表的药房应拒绝发药。

七、医院合理用药指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全院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执行情况。

对超处方使用权限的医师,予以警告和全院通报;对超处方使用权限违规使用抗菌药物3例者,对其处方权限作降1级处理(一级权限医师停止其处方权);处方权限降级处理后再出现超处方使用权限违规使用抗菌药物3例及严重不合理用药者停止其处方权;超处方使用权限违规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者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随着全球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问题的日益严重,各国纷纷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管理和监督。

为了合理、科学地使用抗菌药物,维护人类健康,我国实施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背景、实施原则、管理要点和效果评估四个方面来阐述这一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制度背景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一些医师不规范地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导致了抗菌药物的滥用和滥交易问题的出现。

耐药菌株的不断出现给医疗机构和患者的治疗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为了解决滥用抗菌药物的问题,我国制定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行为,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程度。

二、实施原则1.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授权:根据医师的临床经验、专业知识以及学术研究成果,对具备一定条件、具备一定专业背景和经验的医师进行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授权。

2. 科学准确的诊断依据:医师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前,必须对患者进行全面细致的临床诊断,确保准确判断患者是否需要使用抗菌药物。

3. 合理用药的原则:医师应根据医学指南和治疗规范,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避免滥用和不必要的用药。

4. 多学科合作的机制:在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过程中,应建立起医疗机构内部的多学科合作机制,形成专家共识,确保用药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管理要点1. 严格的处方审核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相应的临床药师审核团队,对医师开具的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审核。

对于不合理的处方,审核人员有权拒绝开药或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

2. 抗菌药物处方数据库的建立: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处方数据库,记录并分析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情况,监测和评估患者用药情况,从而为合理用药提供依据。

3. 医师培训与监督机制:医师应定期进行关于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加强抗菌药物的知识水平和理解,并接受监督检查,确保其用药行为符合规范。

4. 患者教育与宣传: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患者的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患者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认识,引导患者在医师指导下正确使用抗菌药物。

14 抗菌药处方权限和调剂资格管理有关规定

14  抗菌药处方权限和调剂资格管理有关规定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调剂资格管理有关规定为了搞好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现就我院抗菌药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做以下规定:一、申请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和调剂权药师资格:1、获本院处方权且具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方有资格申请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2、获本院处方权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方有资格申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3、获本院处方权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方有资格申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4、获本院处方调剂权的药师方有申请抗菌药物调剂权。

二、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和调剂权药师资格程序:1、个人到医教科申请;2、参加医教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3、参加医教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考核;4、医教科将参加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拟授予相应处方权限人员名单交医院办公室;5、医院办公室发授予相应处方权限的正式文件;6、信息科根据医院办公室发授予相应处方权限的正式文件,在HIS中开通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配权。

三、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范围:1、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可以根据临床需要开具本院目录范围内的任何抗菌药物,但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需经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小组指定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会诊同意后方可开具;2、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一般只能根据临床需要开具本院目录范围内的除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外的任何抗菌药物;3、具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一般只能根据临床需要开具本院目录范围内的非限制使用级的抗菌药物;四、其它有关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规定:1、具任何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都无权在门诊开具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2、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2)根据演练结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十四、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的成效评估
1.医院应定期对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的成效进行评估,以衡量管理制度的效果。
(1)评估指标包括抗菌药物使用率、合理使用率、患者满意度等。
(2)通过数据分析,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升抗菌药物管理水平。
2.成效评估结果应用于抗菌药物管理工作中,为处方权限调剂提供决策依据。
1.医院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共同推进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工作。
(1)医务部门负责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的总体协调和监督。
(2)药学部门负责抗菌药物目录的制定和更新,提供药物信息支持。
(3)感染管理部门负责抗菌药物使用过程中的感染控制和预防指导。
(4)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抗菌药物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1)档案内容包括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申请表、审批记录、培训资料等。
(2)档案应按照规定年限保存,便于查阅和监督。
2.档案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采取适当措施,保护档案免受损坏、丢失或泄露。
十二、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的宣传教育
1.医院应加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院职工和患者的抗菌药物知识水平。
(2)不断完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的监督管理措施。
2.鼓励全院职工参与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的持续改进工作,共同提高抗菌药物管理水平。
(1)开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竞赛、研讨会等活动,提升全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意识。
(2)积极采纳各方意见,不断完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制度。
十、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的跨部门协作
(2)培训形式可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培训效果。

医院抗菌药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一、医务部负责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有记录。

二、注册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高级职称的医师可授予特殊级抗菌药物处方权,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医师可授予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初级职称及以上的医师可授予非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三、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调剂权。

高级职称的药师可授予特殊级抗菌药物调剂权,中级职称及以上的药师可授予限制级抗菌药物调剂权,初级职称及以上的药师可授予非限制级抗菌药物调剂权
四、对授予抗菌药处方权或调剂权的医师或药师,医务部通知信息科及时在His系统授予相应的抗菌药使用或调剂权限。

五、职称晋升聘任后抗菌药使用或调剂权限的调整。

医师或药师提出申请,所在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同意后,医务部考核合格后授权。

六、医院定期将通过行政总查房督查处方、医嘱权限管理,要求随机抽查处方与医嘱结果签发医师与授权管理名单保持一致率≥95%,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的医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停止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七、药剂科加强抗菌药调剂的管理,定期检查。

未按规定审核抗菌药处方、调剂、用药交待或未对问题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应当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

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③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④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规定为进一步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和规范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有效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健委令第84号)、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医院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的考核、管理作如下规定。

1、医务科定期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并进行考核。

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医务科对考核合格的医师、药师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或处方调配资格。

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或处方调配资格。

(1)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但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应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认定的会诊专家会诊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申请单”附于病历中。

(4)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药师具有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以下药师授予抗菌药物调剂权,可以调配并审核各级抗菌药物的处方。

(5)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充完成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门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处方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及管理制度;常用抗菌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体内过程特点;常见细菌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等内容。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分配制度(新)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分配制度(新)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分配制度(新)
介绍
本文档旨在介绍一套新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分配制度。

该制度将帮助医疗机构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防止滥用和抗药性的发展。

以下是该制度的实施方案和相关要点。

实施方案
1. 医疗机构设置抗菌药物使用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分配制度。

2.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3. 一级权限仅限于主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拥有,主要用于治疗严重感染和疾病。

4. 二级权限由主治医师和副主治医师拥有,适用于一般感染和疾病。

5. 三级权限分配给住院医师,用于治疗常见感染和疾病。

6. 对于非医生的医疗人员,不得拥有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相关要点
1.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处方记录和监测系统,确保
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可追踪和监控。

2. 医疗机构需要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认识和意识。

3.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可以根据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
经验进行评估和调整。

4. 对于急需抗菌药物治疗的特殊情况,医疗机构可以设立紧急
使用程序,由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医务人员授权处方。

5. 医疗机构应建立和维护与药店和药品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关系,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配送和使用。

结论
通过实施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分配制度,医疗机构能够加强对抗
菌药物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从而减少药物滥
用和抗药性的发展。

同时,该制度还能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使
用的责任感和专业水平,保障患者的安全与福祉。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师开具抗菌药物的行为,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抗菌药物处方权分为三类: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二、临床医师必须完成规范化的抗菌药物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获得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三、临床医师在职称晋升后,需通过培训和考核,才能获得高一级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四、在紧急情况下,如抢救生命垂危患者,临床医生可越级使用高于其权限的抗菌药物,但处方量仅限于一天的使用,并需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说明使用理由及授权医师无法到位的原因。

五、如临床医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其抗菌药物处方权将被取消:
1. 抗菌药物考核不合格;
2. 限制处方权后仍超常开具处方且无正当理由;
3. 未按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导致严重后果;
4. 未按规定使用抗菌药物,导致严重后果;
5. 开具抗菌药物处方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临床医师的抗菌药物处方权一旦取消,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处方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处方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处方在临床实践中,抗菌药物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但过度或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会导致抗药性的增加,从而影响治疗效果。

因此,合理规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处方的相关内容。

一、抗菌药物处方开具规定1.医师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应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情况进行严格判断和合理选择,不能随意滥用抗菌药物。

2.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依法用药、精确用药、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的原则。

3.处方必须包括明确的病原学诊断和药物使用指导,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

4.在处方中应注明抗菌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以及使用期限和疗程,避免患者自行增减用药剂量或服用时间。

二、抗菌药物处方审核管理1.医务人员在审核抗菌药物处方时,应核对处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处方内容符合规定。

2.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前,应进行病原学诊断明确,对患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减少错误使用风险。

3.在审核抗菌药物处方时,医务人员应特别关注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和过敏反应等情况,避免潜在的危害。

三、抗菌药物处方使用监测1.对已开立的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定期监测,观察患者的治疗效果和药物不良反应情况,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2.定期跟踪病原菌的敏感性变化,根据病原菌敏感试验结果调整抗菌药物的选择和使用方式,确保疗效最大化。

四、抗菌药物处方管理宣教1.在患者用药过程中,医务人员应进行药物管理宣教,告知患者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2.积极开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宣传,提升患者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知,引导患者明确合理的用药观念。

结语以上就是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处方的相关内容进行的介绍。

正确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提高治疗效果、减少抗药性发展的关键。

医务人员应加强对抗菌药物处方开具的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最大限度地发挥抗菌药物的治疗作用。

希望本文对相关领域的工作者有所帮助。

文章结束。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调剂资格管理规定与程序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调剂资格管理规定与程序

医院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为了做好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现就我院抗菌药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做以下规定:一、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和调剂权药师资格获得程序:1、参加医务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2、参加医务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考核;3、医务科将参加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拟授予相应处方权限和调配权限人员名单存档备案;4、医务科下发抗菌药物相应处方权限和调配权限的正式文件;5、信息科根据医务科发授的相应处方权限和调配权限的正式文件,在HIS 系统中开通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配权;6. 职称晋升后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调整:医师本人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的医师所在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上交医务科;科室同意的医师由医务科授予相应处方权限,然后再由信息科在HIS 系统中开通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7. 新进人员需学习指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经考核合格后,由医务科授予相应处方权限或调配权限,再由信息科在HIS 系统中开通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配权;二、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范围:1、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可以根据临床需要开具本院目录范围内的任何抗菌药物,但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需经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小组指定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会诊同意后方可开具;2、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一般只能根据临床需要开具本院目录范围内的除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外的任何抗菌药物;3、具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一般只能根据临床需要开具本院目录范围内的非限制使用级的抗菌药物;三、其它有关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规定:1、具任何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都无权在门诊开具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2、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具备相应资格的医师签字3、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一抗菌药物考核不合格的;二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或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且无正当理由的;三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五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4、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5、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其处方权和药物调剂资格;。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审批制度(新)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审批制度(新)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审批制度(新)1. 背景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出现了滥用和不当使用的情况,导致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增加。

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护患者的利益,制定了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审批制度。

2. 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抗菌药物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指导原则,减少滥用和不当使用的情况,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减少耐药性的发展。

3.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医生。

4. 审批程序4.1 申请医生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前,需向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处方审批委员会提出申请。

申请包括以下内容:- 患者信息: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等;- 病情描述:患者的症状、体征等;- 抗菌药物需求:所需抗菌药物的名称、剂量、用药频次等。

4.2 审批抗菌药物处方审批委员会根据申请的情况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

审批结果包括以下可能的情况:- 批准:医生可以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拒绝:医生不得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调整:医生需按照审批委员会的要求进行调整后才能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4.3 备案医生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审批后,审批委员会将相关信息进行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以下信息:- 医生姓名、资质证明等;- 抗菌药物处方信息。

5. 监督与执法医疗机构将定期进行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审批制度的监督与评估,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对违反该制度的医生,将依法进行处理。

6. 效益评估医疗机构将定期对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审批制度进行效益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7. 建议反馈医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可以就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审批制度提出建议和反馈,医疗机构将认真对待,并对合理建议进行改进。

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规定
医院药品处方中心(以下简称“处方中心”)根据卫生部《抗生素管理规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办法》和《抗生素使用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处方中心是医院使用抗菌药品的管理机构,负责医院内各种类型医师使用抗菌药品的处方管理工作。

二、所有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医嘱需通过处方中心审核系统进行审查,包括门诊及住院医嘱。

三、凡处方涉及患者在本医院开立处方外就诊的,应将其处方按南郊医院指引进行处方审核。

四、凡处方中所涉及用药为院内存在的抗菌药物并应纳入经统一审核通过的表格中,如遇到门诊和住院药师对处方有异议,应及时反馈给用药医师。

五、处方中心负责协调各相关科室药学部门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的专项会诊。

六、对于使用重复抗菌药物、不规范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处方中心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对其进行规范指导和教育。

七、处方中心要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使用档案管理系统,定期对所有开立处方医嘱的医师进行抗菌药物开方行为的考核和评价。

八、处方中心要制定抗菌药物使用信息统计年报工作,定期对医院
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向医院相关领导汇报。

以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如有违背有关法律法规或该规定
的行为,处方中心有权要求相关科室进行整改,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医
师可进行相应处罚。

希望各相关科室和医师积极配合,共同遵守并落实该《抗菌药物处
方权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医院用药秩序,提高抗菌药物使用合理性,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一、规范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适用于本院全体医师。

二、处方权限的授予(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二)不同级别的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级别处方权。

(三)医务科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四)职称晋升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的调整,医师自己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交医务科。

(五)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名单,医院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科室。

三、信息科在医院的信息系统中,按照医师各自的授权情况,设置抗菌药物分级的处方权限控制。

四、监督管理(一)医务科、药剂科每月一次抽查医师处方、医嘱权限管理的执行情况,并对超规定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医师予通报批评并按照规定给予处罚O (二)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限由医务科予以取消:1.抗菌药物考核不合格的;2.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3.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4.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医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后仍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2.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3.使用未经批准抗菌药物的;4.索取、收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财物或者通过开具抗菌药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5.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为了做好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现就我院抗菌药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做以下规定:一、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和调剂权药师资格获得程序:1、参加医务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2、参加医务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考核;3、医务科将参加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拟授予相应处方权限和调配权限人员名单存档备案;4、医务科下发抗菌药物相应处方权限和调配权限的正式文件;5、信息科根据医务科发授的相应处方权限和调配权限的正式文件,在电脑系统中开通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配权。

6.职称晋升后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调整:医师本人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

提出申请的医师所在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上交医务科。

科室同意的医师由医务科授予相应处方权限,然后再由信息科在电脑系统中开通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

7.新进人员需学习指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经考核合格后,由医务科授予相应处方权限或调配权限,再由信息科在电脑系统中开通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配权。

二、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范围:1、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可以根据临床需要开具本院目录范围内的任何抗菌药物,但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需经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小组指定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会诊同意后方可开具;2、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一般只能根据临床需要开具本院目录范围内的除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外的任何抗菌药物;3、具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一般只能根据临床需要开具本院目录范围内的非限制使用级的抗菌药物;三、其它有关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规定:1、具任何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都无权在门诊开具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2、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近年来,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当使用已成为全球性的严重问题,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增加。

为了合理使用和管理抗菌药物,许多国家纷纷出台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

本文将探讨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特点和影响。

一、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抗菌药物是医生在治疗感染性疾病时的重要工具,但滥用和不当使用可能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发生和传播。

因此,建立和实施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具有以下重要性。

(一)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可有效约束医生在处方抗菌药物时的行为,促使其遵循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和准确诊断的原则,从而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药物滥用的情况。

(二)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抗菌药物的过度使用和不当使用是导致细菌耐药性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

通过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可以限制抗菌药物的使用范围,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和传播。

(三)提高抗菌药物疗效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不仅可以减少耐药性的发生,还可以提高抗菌药物的疗效,确保患者得到更好的治疗效果。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帮助医生更好地了解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和方法,从而提高疗效。

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的特点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明确的使用规定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对医生在处方抗菌药物时的规定进行了明确界定,明确了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和使用剂量等,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二)定期审核和监测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要求定期对医生的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审核和监测,以确保医生的处方行为符合规定,并对滥用或不当使用的医生进行惩罚。

(三)建立多学科合作机制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鼓励医生与微生物学、感染科等相关学科进行合作,共同制定和执行抗菌药物的使用方案,以提高治疗效果和减少抗菌药物风险。

三、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的影响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的实施对医疗机构和患者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医师 药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度

医师 药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度

医师药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度抗菌药物是治疗感染性疾病的重要药物,然而,滥用和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严重问题。

为了更好地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保护患者的利益,许多国家纷纷引入了医师药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度。

该制度依据医师和药师各自的专业职责,合理分配抗菌药物处方权,以期达到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和合理配给的目的。

本文将从背景、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背景抗菌药物是指用于治疗或预防细菌感染的药物。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有效地减少了感染性疾病的死亡率。

然而,随着抗菌药物的不断滥用和不合理使用,细菌的耐药性问题日益严重。

已经出现了多种细菌对多种抗菌药物的耐药现象,且这种耐药性的扩散速度越来越快。

一方面,滥用抗菌药物给患者带来了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细菌耐药性的增加也给临床治疗带来了困难。

出于对患者和公众健康的考虑,医师药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度应运而生。

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2.1 医师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医师是负责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专业人员,具有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医师可以依据患者的病情、临床指南和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合理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

医师需要对患者进行全面的医学评估,判断是否需要抗菌药物治疗,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确定抗菌药物的种类、剂量和疗程。

这样的分工可以保证患者能够在医师的指导下获得合理的抗菌药物治疗。

2.2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限制尽管医师具有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但其权力也存在一定的限制。

医师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符合专业规范,合理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

医师在处方抗菌药物时,需考虑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等信息,并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解释抗菌药物的使用目的、疗程、风险和效果。

此外,医师还需要与药师密切合作,确保患者获得的抗菌药物符合规范,避免重复配给和不合理使用。

三、药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3.1 药师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药师是专门从事临床药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判断抗菌药物使用的必要知识和技能。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授予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授予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授予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的规定为贯彻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的通知》等上级文件精神,对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授权进行重新调整,并根据我院具体情况,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分别对临床医师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1.根据药物性质和用途,将全身使用的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特殊使用级抗菌药。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1.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1.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1.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执行我院有关文件规定。

本院引进一年内的试用期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抗菌药物,视情况全部列入限制使用级或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

2.定期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临床医师经过培训获得抗菌药物使用权限,药师经过培训获得抗菌药物调配权限。

3.经过培训的医师授予非限制使用类抗菌药处方权;经过培训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授予限制使用类抗菌药处方权;经过培训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或担任科室主要负责人的主治医师授予特殊使用类抗菌药处方权。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抗菌药物调配权有医院定期发文公布。

4.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仅限一天处方量。

越级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抗菌药物处方管理

抗菌药物处方管理

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
❖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 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 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 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 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 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 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 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 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 抗菌药物; 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治疗性应用—经验治疗
▪ 因无法确定感染病原,只能推断可能的病原 体,并参考本地区药敏监测结果,常需选用 联合治疗或单一广谱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 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XX
医 院 抗 菌 药 物 分 级 目 录
我院抗菌药物概况
抗菌药物处方管理
药学部
抗菌药物处方权
❖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 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 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 应的处方权。
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 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 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 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我院现有抗菌药物品种44种,共67个品规。
β-内酰胺类37个品规、喹诺酮类7个品素类2个、糖肽类2个、硝基咪唑类6个、磺胺 类1个、其他1个、抗真菌药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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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医师开具抗菌药物的行为,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抗菌药物处方权分为: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和特殊抗菌药物处方权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二、临床医师必须通过规范化的抗菌药物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获得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

三、临床医师职称提升后,需要获得高一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获得。

四、应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处方量仅一天使用,并在病程记录中对使用理由、授权医师无法到位原因等做出详细记录。

五、临床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1、抗菌药物考核不合格的;
2、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
3、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临床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取消后,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其
抗菌药物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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