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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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名词解释

刑法学名词解释

1.狭义的刑法:指规定犯罪的刑罚的一般原则和具体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刑法典。

2.广义的刑法:指包括刑法律典和单行刑事法律及非刑法规范文件中的刑法规范。

3.刑法的基本原则:指贯穿于刑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的根本性准则。

4.罪刑法定原则:指什么行为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及何种刑罚,均须由法律明文规定。

5.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6.罪刑相适应原则:指根据行为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决定所处刑罚的轻重、即罪轻刑轻,罪重刑重,罪刑相当,罚当其罪。

7.刑法的任务:通过运用刑罚同一切犯罪作斗争。

8.刑法的效力范围:指称刑法的适用范围,就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

9.犯罪:指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10.犯罪的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

11.犯罪构成: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应当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12.犯罪客体:指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的侵害的社会关系。

13.一般客体:是指犯罪行为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14.同类客体: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犯的客体,也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某一领域或者某一方面。

15.直接客体:指某一具体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某种特定的客体,也就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关系中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

16.犯罪对象: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的具体物或具体人。

17.犯罪的客观方面: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各种外在表现或客观事实,包括危害行为和危害危害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18.犯罪主体: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19.犯罪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自己所实施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包括罪过、犯罪的动机及目的等因素。

20.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名词解释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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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名词解释1、刑法: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本阶级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我国,狭义的指刑法典;广义的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单行刑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对刑法规定进行部分补充、修改或废除部分刑法规定的单行规范性法律文件。

2、刑法体系:广义的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狭义的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3、立法解释:最高立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

司法解释:指有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做的解释。

学理解释:指有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

文理解释:指对法律条文的字义,包括单词、概念、术语,从文理上所作的解释。

伦理解释:指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从逻辑上所做的解释。

包括当然解释:指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规范目的、事务属性和形式逻辑,将该事项当然包含在该规范使用范围之内的解释。

扩张解释,是指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作超过字面意思的解释。

限制解释,是指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作狭于字面意思的解释。

4、刑法基本原则:刑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治的基本精神的准则。

具体来说有以下两点:(1)刑法基本原则必须是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

(2)刑法基本原则必须体现我国刑事法治的基本精神,这就是坚持法治,摒弃人治;坚持平等,反对特权;讲求公正,反对徇私。

5、罪行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体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均由刑法加以规定。

对于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概括来说,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刑法学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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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学” 名词解释1 刑法:即一个国家规定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⑴广义刑法~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总称,包括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和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附属刑法规范。

⑵狭义刑法~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

2. 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的组成与结构。

我国刑法典分为①总则②分则③附则。

3. 立法解释~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

1. 刑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体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精神的准则。

2. 罪刑法定原则 ~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得定罪处刑”。

3.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刑事责任相适应,罚当其罪。

4.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任何人犯罪,适用法律一律平等,不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也是我国宪法的原则。

1. 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法的适用范围,即刑法适用的时间、地方、人及其是否具有朔及力。

2. 刑法溯及力~刑法生效后,对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

3. 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又称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一部刑法生效、失效以及是否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4. 保护原则(保护管辖原则~在本国领域内、外犯罪的本国人、外国人,凡侵犯本国利益的都适用本国刑法。

1. 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集体所有或公民私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民主和其他权利,以及其它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危害社会行为,都是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 犯罪构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3. 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对违反刑事法律义务的行为引起的刑事法律后果的一种应有的、体现国家根据刑法对该行为人否定性道德政治评价的承担标准。

(完整版)刑法名词解释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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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名词解释1、刑法: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本阶级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我国,狭义的指刑法典;广义的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单行刑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对刑法规定进行部分补充、修改或废除部分刑法规定的单行规范性法律文件。

2、刑法体系:广义的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狭义的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3、立法解释:最高立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

司法解释:指有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做的解释。

学理解释:指有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

文理解释:指对法律条文的字义,包括单词、概念、术语,从文理上所作的解释。

伦理解释:指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从逻辑上所做的解释。

包括当然解释:指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规范目的、事务属性和形式逻辑,将该事项当然包含在该规范使用范围之内的解释。

扩张解释,是指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作超过字面意思的解释。

限制解释,是指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作狭于字面意思的解释。

4、刑法基本原则:刑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治的基本精神的准则。

具体来说有以下两点:(1)刑法基本原则必须是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

(2)刑法基本原则必须体现我国刑事法治的基本精神,这就是坚持法治,摒弃人治;坚持平等,反对特权;讲求公正,反对徇私。

5、罪行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体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均由刑法加以规定。

对于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概括来说,即“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刑法学名词解释大全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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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名词解释大全1.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司法解释: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3.立法解释:指在刑法颁布后,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定的含义所作的解释。

4.论理解释:指参酌刑法产生的缘由、理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5.反对解释:指根据刑法条文的正面表述,推导其反面含义的解释方法。

6.体系解释:指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意旨的解释方法。

7.比较解释:指将刑法的相关规定或外国立法与判例作为参考资料,借以阐明刑法规定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8.扩大解释:指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通常比刑法的真实含义窄,于是扩张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

9.文理解释:指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其通常使用方式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

10.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的组成与结构。

我国刑法典分为:①总则;②分则;③附则。

第二章1.禁止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是指只能适用行为时的法律,而不得适用行为后的法律(溯及既往)。

2.罪刑法定原则: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3.平等适用刑法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4. 法律主义:罪刑法定主义所要求的法律主义,是指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必须是成文的法律;法官只能根据成文法律定罪量刑。

5. 罪刑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刑事责任相适应,罚当其罪。

6.刑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体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精神的准则。

第三章1.属地管辖原则:是指一个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人,不问其国籍,都有进行规制以维护本国秩序的权力。

刑法学 - 名词解释、简答

刑法学 - 名词解释、简答

刑法学–名词解释刑法、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类推、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的溯及力、犯罪、自然犯、法定犯、隔隙犯犯罪构成、基本的、修正的、标准的、派生的、加重的、减轻的、简单的、复杂的、完结的、待补充的犯罪构成、犯罪客体、犯罪的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简单客体、复杂客体、犯罪对象犯罪客观方面、危害行为、作为、不作为、犯罪结果、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刑事责任能力、辨认能力、控制能力、完全无、相对无、减轻的、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年龄、完全不负、相对负、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特殊身份、纯正身份犯、单位犯罪犯罪故意、直接故意、间接故意、犯罪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目的、意外事件、法律认识错误、事实认识错误、刑事责任正当行为、正当防卫、假想防卫、事前防卫、事后防卫、偶然防卫、防卫过当、紧急避险、假想避险、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完成形态、未完成形态、犯罪既遂、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举动犯、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实施终了的未遂、未实施终了的未遂、能犯未遂、不能犯未遂、犯罪中止共同犯罪、间接正犯、片面共犯、任意的、必要的共同犯罪、事前通谋的、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简单的、复杂的共同犯罪、实行犯、一般共同犯罪、集团共同犯罪、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罪数、标准的一罪、非标准的一罪、实质的一罪、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继续犯、接续犯、徐行犯、法定的一罪、惯犯、常习惯犯、常业惯犯、结合犯、处断的一罪、连续犯、吸收犯、牵连犯刑事责任、刑罚、特殊预防、一般预防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量刑、犯罪情节、法定量刑情节、酌定量刑情节、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除处罚、累犯、一般累犯、特别累犯、再犯、自首、一般自首、特别自首、立功、缓刑、数罪并罚刑罚执行、减刑、假释、时效、赦免罪状、简单罪状、叙明罪状、引证罪状、空白罪状、法定刑、法条竞合具体罪名恕不一一列举刑法学–简答题1. 罪刑法定原则的四个派生原则2. 罪行法定原则在立法中的体现3.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立法中的体现4.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立法中的体现5. 犯罪构成的意义6.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和联系7. 试述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8.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之特点9. 犯罪主体特殊身份的意义10. 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之区别11. 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之区别12. 意外事件的特征13. 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之联系14. 事实认识错误的几种情况15.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16. 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17.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和联系18. 试述犯罪预备的特征19. 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之区别20. 论述犯罪未遂的特征21. 论述犯罪中止的特征22. 主犯的种类23. 胁从犯与紧急避险的区别24.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25. 教唆犯的特征26.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27. 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28. 刑事责任消灭的法律原因29. 有期徒刑与拘役的区别30. 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期限31. 量刑原则32. 酌定量刑情节有哪些33. 累犯与惯犯的区别34. 一般累犯成立条件35. 一般自首成立条件36. 特别自首成立条件37. 缓刑与监外执行、死缓的区别38. 数罪并罚的基本使用原则39. 生效的判决裁定有哪些40. 刑罚消灭的原因41. 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的区别42. 法条竞合的使用原则分则简答题目恕不一一列举。

刑法名词解释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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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名词解释大全刑法是为了保护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惩治犯罪行为而制定的法律。

刑法名词解释如下:1. 刑法:刑法是国家制定的法律规范,用于规定和惩处犯罪行为的一门法律学科。

2. 罪行: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称为罪行,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两种形式。

3. 罪犯:犯罪行为的主体称为罪犯,是指犯罪的个人或组织。

4. 犯罪:违反刑法规定,危害社会秩序和个人安全,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

5. 刑罚:国家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依法对罪犯作出的惩罚措施。

6. 死刑:最高刑罚,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实施终身有期徒刑。

7. 无期徒刑:对罪行严重,不宜释放的罪犯实施的徒刑,未规定刑期。

8. 有期徒刑:对罪行较轻的罪犯实施的徒刑,规定了刑期。

9. 缓刑:对判决的刑期中,可以暂缓执行或者减轻刑罚,并将罪犯对社会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的刑罚。

10. 拘役:对一些轻微犯罪,刑期较短的罪犯实施的徒刑。

11. 管制:对一些轻微犯罪,刑期不超过一年的罪犯实施的刑罚。

12. 罚金:对财产犯罪的罪犯依法征收的刑罚,支付一定金额的钱款。

13. 刑法适用原则:刑法规定的罪行和刑罚适用的基本原则,包括法无明文不罚、法有明文不释、不能罚刑两重等。

14. 立功: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主动揭发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向警方提供重大犯罪线索,可以减轻刑罚或免于刑罚。

15. 自首: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配合警方进行调查,可以减轻刑罚。

16. 主观方面:指犯罪行为的作案动机、意图和罪犯的精神状态等个人主观因素。

17. 客观方面:指犯罪行为的环境、方式、对象等与罪犯个人无关的客观事实。

18. 平等原则:在刑法适用中,人人平等,不分种族、性别、年龄、财产状况、社会地位等。

19. 民事赔偿:对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经济和非经济损失,由罪犯负责赔偿。

20. 辩护权: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提供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刑法中的一些重要名词解释。

刑法学名词诠释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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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名词诠释大全一、罪责 (Culpability)罪责是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指的是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犯罪行为必须具备主观方面的过错和客观方面的违法特征,才能够成为刑法中的罪责。

罪责的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以及对犯罪分子进行惩罚和教育。

二、犯罪 (Crime)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具备主观恶意和客观违法特征。

犯罪行为通常给社会和个人带来损害,并且与刑法的制裁相对应。

犯罪行为的界定和认定是刑法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故意犯罪 (Intentional Crime)故意犯罪是指作为犯罪主体,在明知行为违法的情况下,故意实施的违法行为。

故意犯罪的特点是主观恶意十分明显,犯罪主体通常对其行为的后果有充分的预见和控制能力。

四、过失犯罪 (Criminal Negligence)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主体在违法行为中虽然没有直接的故意,但是由于疏忽、失误或不当行为,导致他人受到损害或社会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过失犯罪的特点是主观方面的过错相对于故意犯罪较为轻微。

五、刑法 (Criminal Law)刑法是国家设立的一种法律体系,用于规范和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

刑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惩罚犯罪行为。

刑法主要包括对犯罪行为的界定、刑罚的设定和适用、以及刑事诉讼程序等内容。

六、法律责任 (Legal Liability)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对违法行为所做出的制裁和追究。

法律责任可以包括刑法责任和民事责任等不同形式。

刑法责任是指违反刑法规定而面临的处罚和制裁,民事责任是指违反民法规定时需要承担的民事赔偿等责任。

七、量刑 (Sentencing)量刑是指在判决犯罪主体有罪后,根据刑法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和刑罚决定的过程。

量刑的目的是在依法惩罚犯罪行为的同时,考虑犯罪主体的社会危险性、犯罪的严重程度和犯罪主体的个人情况等因素,进行公正合理的刑罚决定。

八、违法行为 (Illegal Act)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或法规的行为,行为主体通过实施违法行为而破坏了法律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规范和保护。

刑法学中的所有名词解释

刑法学中的所有名词解释

刑法学中的所有名词解释引言:刑法学作为法律学科的重要分支,研究的是国家对犯罪行为的惩罚或其他强制措施的规定和适用。

在刑法学领域中,有许多特定的名词和术语需要理解和解释。

本文将对刑法学中的各种名词进行解释,以期增进读者对刑法学的理解。

一、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principle of legality)是刑法学中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要求犯罪和刑罚的概念必须在法律中明确定义,并且以法律为基础确定罪责和刑罚量刑的标准。

罪刑法定原则是现代刑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保障了公民的自由和权益。

二、犯罪犯罪(crime)是指违反国家刑法规定的行为。

简单地说,犯罪就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包括取得犯罪的主体、犯罪的行为和犯罪的结果三个要素。

三、刑责刑责(criminal liability)是指犯罪者对其犯罪行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根据犯罪的轻重不同,刑责也会有所不同,包括刑事处罚、刑事责任和刑事后果等。

四、刑罚种类刑罚种类(types of punishment)指在刑法规定下,对犯罪者予以的判决和处罚方式。

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剥夺自由、处以死刑等。

五、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故意犯罪(intentional crime)是指犯罪者以自己的意志为基础,故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过失犯罪(negligent crime)是指犯罪者因疏忽、过失或不负责任而导致的违法犯罪行为。

两者的区别在于犯罪者的主观意图和对于行为结果的预见程度。

六、犯罪后果犯罪后果(criminal consequences)指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犯罪后果包括物质损失、人身伤害、社会影响等方面。

七、自卫正当性自卫正当性(legitimate defense)是指在面临非法侵害时,为保护自身或他人的生命、财产等合法利益而行使防卫行为的合法性。

在法律上,自卫行为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限度,否则将被认定为非法行为。

八、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学(criminal psychology)研究犯罪者的心理动机、思维方式和行为特征等,以期推断犯罪者的犯罪倾向和行为模式,为犯罪预防和犯罪调查提供依据。

刑法学名词解释

刑法学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罪状—是刑法典分则罪刑式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描述。

2、法定刑—是指刑法典分则罪刑式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使用刑罚的种类和幅度。

3、简单罪状—即在条文中只简单地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

4、叙明罪状—即在条文中较为详细地描述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

5、引证罪状—即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

6、空白罪状—即未在条文中直接表明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而是指出确定该罪需要参照的其他法律、法规。

7、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8、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9、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10、武装叛乱、暴乱罪—是指主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

11、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2、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13、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4、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5、爆炸罪—是指故意引发或者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6、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7、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8、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

19、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

20、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是指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刑法的名词解释大全

刑法的名词解释大全

刑法的名词解释大全一、刑法是一门法律科学,是指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安全和权益,以国家的强制手段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予以制裁的一种法律体系。

二、犯罪是指侵犯社会利益、违反法律规定,具有社会危害性,被法律认定并予以处罚的行为。

三、刑罚是刑法进行制裁的手段,是指国家依法对犯罪分子予以的惩罚。

刑罚包括剥夺自由的刑罚(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和剥夺财产的刑罚(如罚金、没收财产等)。

四、有期徒刑是刑法中最常见的一种刑罚,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并规定了具体执行的时间。

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有期徒刑的刑期长度不同。

五、无期徒刑是指对犯罪分子的自由剥夺没有具体的刑期限制,一般适用于犯罪性质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的案件。

在刑法执行期间,对无期徒刑犯罪分子进行改造教育,评定其是否适合减刑或假释。

六、死刑是指对犯罪分子进行最严厉的刑罚,剥夺其生命的刑罚。

死刑只适用于犯罪性质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最大的案件。

然而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对死刑采取了暂缓执行、废止以及减少适用的政策。

七、缓刑是指在法院判决犯罪分子有期徒刑刑罚时,以犯罪人的悔罪表现、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为依据,暂缓或免除判决的刑罚执行,但对被判缓刑的人设定了一定的考验期。

八、假释是指对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作为主体、在特定条件下解除部分或全部刑罚,提前回归社会的一种制度。

假释的核心要求是犯罪分子必须表现出对犯罪的悔过态度,同时符合法定的假释条件。

九、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其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刑事责任是刑法赋予的一种法律地位,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和不可变更性的特点。

十、法定刑是指刑法规定的对某一犯罪行为所规定的最低刑罚和最高刑罚,法定刑覆盖了大部分犯罪行为。

根据具体情况,法院可以在法定刑的范围内酌情量刑。

十一、量刑是指在判决阶段,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确定刑罚的种类和刑罚的具体数额。

刑法学名词解释

刑法学名词解释

刑法学名词解释刑法学是法学科学的分支,专门研究刑法的建立、发展及其适用的规则和原则。

刑法学名词是刑法学中的专业术语,对于刑法学的研究和理解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对一些常见的刑法学名词进行解释。

1. 刑法学:刑法学是法学科学的一个分支,旨在研究刑法的规则和原则,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解释刑法的内容和适用。

2. 犯罪: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危害社会利益,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行为。

它是刑法制裁的前提条件。

3.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因犯罪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犯罪主体需承担对其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

4. 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是指犯罪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各种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5. 主观要件:主观要件是指犯罪构成中犯罪主体的主观心理状态,即故意或过失。

6. 客观要件: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构成中与犯罪对象和环境有关的客观实体条件,如行为、结果、情节等。

7. 故意:故意是指犯罪主体明知自己的行为属于违禁的,但仍然以非法手段实施的主观意图。

8. 过失:过失是指犯罪主体由于疏忽、轻率等过错行为导致犯罪结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态。

9. 刑法责任:刑法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因犯罪行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刑罚和刑事处罚。

10. 刑罚:刑罚是指由刑法规定,由国家以强制手段对犯罪主体依法进行的惩罚措施,如剥夺自由、罚金等。

11. 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是指对犯罪主体在刑事程序中所做的相应限制和处罚,包括拘留、羁押、取保候审等。

12. 刑法适用:刑法适用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和相关法律的具体情况,确定犯罪行为及其法律后果。

13. 刑事法律程序:刑事法律程序是指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包括侦查、起诉、审判等一系列法律程序。

14. 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是指国家依法对现行刑法进行修订和修改的法律文件,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刑法实践的需要。

15. 刑法学课程:刑法学课程是大学法学专业中的基础课程之一,旨在培养学生对刑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理解和研究能力。

刑法学名词解释

刑法学名词解释

刑法学复习笔记名词解释:1、罪刑法定原则:较通俗的表达是:什么样的行为构成什么样的罪,应处以什么样的刑罚,都必须根据明文规定的法律来论断,即费尔巴哈所提出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这是欧洲大陆法系国家的普遍说法。

而在英美法系国家,则通常以“法的正当程序”来表述。

2、罪行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

罪重的量刑要重,罪轻的量刑要轻。

刑事古典学派着重强调处罚客观的犯罪行为,即刑罚的轻重与行为的危害程度成正比。

刑事实证学派否定其观点,强调刑罚要与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3、刑罚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就犯罪人而言,任何人犯罪,都应受到法律追究,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法律规定的特权;就司法者而言,对于一切犯罪行为,不论犯罪人的社会地位、家庭出身、职业状况、政治面貌等如何,都一律平等适用刑法,在定罪量刑时一视同仁。

就被害人而言,任何人受到犯罪侵害,都应当依法追究犯罪,保护被害人同样的权益,都应当受到刑法同样的保护。

4、刑法的机能:即刑法具有规范人们行为的机能,包括评价机能和导向机能两个方面。

评价机能是指刑法具有告诉人们如何评价各种行为的机能。

人们可以根据刑法的规定,评价各种行为是否违法,是否有害于社会。

导向机能是指刑法具有引导人们实施合法行为,不实施非法行为的机能。

5、类推解释:是指对法律上没有给予规定的事实与法律给予规定的事实,根据其同类性质,来使用法律的情况。

我国刑法禁止类推解释,但并不是全部禁止,仅禁止不利于当事人的类推解释。

6、属人原则:即国籍原则,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特殊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以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按本法最高刑在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国家工作人员与军人,不论多轻,均适用本法。

7、属地原则:即领土原则,凡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国籍如何,都适用本国刑法。

领域包括领陆、领空、领水。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

刑法学导论一、名词解释1、刑法学:广义上,就是指以刑法的规范与实务为研究对象,研究刑法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及其适用中的问题的科学,就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应用法学的范畴。

狭义上,就是指以实体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对现行刑法进行解释,并阐述其哲学基础,研究其发展历史与立法根据,比较不同刑法的学科。

(刑法解释学、刑法哲学或理论刑法学、刑法史学、比较刑法学)2、刑法学的理论体系:就是指依据一定的知识原理、原则,将刑法学的具体研究对象加以排列组合,形成有机统一的理论结构形式。

二、简答题1、刑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2、具体研究方法第一章刑法概说一、名词解释1、刑法:(1)指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在政治上的统治与在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就是犯罪与应负刑事责任,并对犯罪人予以何种刑罚制裁的法律。

(内涵)(2)广义上,指所以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与,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等;狭义上,仅指刑法典与刑法修正案。

(含义)2、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3、刑法体系:(1)广义上,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

(2)狭义上,指刑法典的体系,即刑法典的组成与结构。

(3)我国刑法典的体系,编、章、节、条、款、项、段、但书4、刑法解释:(1)指对刑法规定含义的说明。

对象就是刑法规定,目的就是为了准确理解与适用刑法。

(概念)(2)文字具有多义性与发展性、法律具有抽象性、立法者的思维局限造成的法律缺陷、刑法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

为了使刑法规定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需要对刑法法条进行规范化解释。

(必要性)(3)就是连接立法与司法的桥梁纽带,有助于正确把握刑法规定的含义精神,有利于刑法的统一实施,有助于克服刑法自身存在的缺陷促进其发展完善。

(重要性)5、刑法解释:(1)根据效力: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2)根据方法: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当然解释)【各解释的相关概念】二、简答题1、刑法的性质?(1)阶级性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作为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存在。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

刑法学导论一、名词解释1、刑法学:广义上,是指以刑法的规范与实务为研究对象,研究刑法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及其适用中的问题的科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应用法学的范畴。

狭义上,是指以实体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对现行刑法进行解释,并阐述其哲学基础,研究其发展历史与立法根据,比较不同刑法的学科。

(刑法解释学、刑法哲学或理论刑法学、刑法史学、比较刑法学)2、刑法学的理论体系:是指依据一定的知识原理、原则,将刑法学的具体研究对象加以排列组合,形成有机统一的理论结构形式。

二、简答题1、刑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2、具体研究方法第一章刑法概说一、名词解释1、刑法:(1)指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在政治上的统治和在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对犯罪人予以何种刑罚制裁的法律。

(内涵)(2)广义上,指所以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等;狭义上,仅指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

(含义)2、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3、刑法体系:(1)广义上,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

(2)狭义上,指刑法典的体系,即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3)我国刑法典的体系,编、章、节、条、款、项、段、但书4、刑法解释:(1)指对刑法规定含义的说明。

对象是刑法规定,目的是为了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

(概念)(2)文字具有多义性和发展性、法律具有抽象性、立法者的思维局限造成的法律缺陷、刑法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

为了使刑法规定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需要对刑法法条进行规范化解释。

(必要性)(3)是连接立法与司法的桥梁纽带,有助于正确把握刑法规定的含义精神,有利于刑法的统一实施,有助于克服刑法自身存在的缺陷促进其发展完善。

(重要性)5、刑法解释:(1)根据效力: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2)根据方法: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当然解释)【各解释的相关概念】二、简答题1、刑法的性质?(1)阶级性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作为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存在。

刑法学名词解释

刑法学名词解释

刑法学名词解释刑法学是研究刑法的一门学科,主要研究刑事法律的基本理论、刑事立法、刑事执行等方面的问题。

下面对刑法学中一些常见的名词进行解释。

1. 刑法:刑法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规定的惩罚行为犯罪的法律规范体系。

刑法规定了犯罪行为、主体、客观要件、主观要件、刑罚类型、刑罚数额等方面的内容。

2.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基本原则之一,即只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刑罚也必须由法律规定。

罪刑法定原则保障了公民的权利,避免滥用刑权。

3. 犯罪: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有害性和过错性三个基本特征。

犯罪包括犯罪事实和犯罪主体两个方面。

4. 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指构成犯罪的客观行为,包括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结果等。

犯罪事实是确定犯罪责任的基础。

5. 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指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刑法规定了犯罪主体的构成要件和刑事责任的范围。

6. 犯罪形态:犯罪形态是指犯罪行为的不同表现形式。

常见的犯罪形态有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累犯、职务犯罪等。

7. 刑罚:刑罚是国家根据刑法规定对犯罪行为人实施的惩罚和强制措施。

刑罚包括剥夺自由刑、剥夺政治权利、财产刑等。

8.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人因犯罪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刑事责任的性质和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等。

9. 刑事立法:刑事立法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刑事法律的过程。

刑事立法应当考虑刑法学理论、社会实际和国家政策等因素,确保刑事法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0. 刑事执行:刑事执行是指依法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执行的过程。

刑事执行包括刑事审判、刑罚执行和刑事再审等环节。

以上是对刑法学中一些常见名词的简要解释,刑法学还有许多其他的名词还待探究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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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减刑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死缓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作为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

引证罪状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

累犯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人。

单位犯罪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管制对犯罪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主刑。

绝对确定的法定刑在条文对某种犯罪或某种犯罪的某种情形之规定单一固定无量刑的刑种和刑度的法定刑。

绑架罪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犯罪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结果加重犯又叫加重结果犯。

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施的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军人违反职责罪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叛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假释对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在犯罪的危险,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在假释考验期内若不出现法定的情形,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制度。

罚金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钱的刑罚方法。

缓刑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

交通肇事罪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同类客体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犯的客体,也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某一领域或者某一方面。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诉讼时效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劫持航空器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

刑事责任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

犯罪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

自首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空白罪状条文不直接地具体规定某一犯罪的特征,但指明确定该罪构成特称需要参照的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非法经营罪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

刑法的溯及力指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之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亲告罪指受害人告诉才处理、不告诉不处理的犯罪,受害人不告诉的情况下即使司法机关知道侵害事实的发生也不予处理。

身份犯是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实施的犯罪。

间隔犯在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时间的、场所的间隔的犯罪。

犯罪构成依照中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

复杂客体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具体的社会关系。

危害行为是由行为人的意识、意志支配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

不作为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

犯罪主体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依法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刑事责任年龄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犯罪目的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也就是危害结果在犯罪人主观上的表现。

犯罪动机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心冲动或内心起因。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特殊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

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

任意的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实行某一具体犯罪客观要件的行为。

复杂的共同犯罪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一定分工的共同犯罪。

特殊的共同犯罪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建立起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或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亦称犯罪集团。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

教唆犯教唆其他人犯罪的。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继续犯是指行为从着手实行到由于某种原因终止以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

结果加重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连续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

牵连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数个犯罪行为,数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分别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状态。

吸收犯是指存在数个犯罪行为,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其它的犯罪行为,仅成立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

刑罚指依照法律对违法者实行的强制处分。

对犯人的惩罚。

主刑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

附加刑又称从刑,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没收财产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诉讼时效中断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诉讼时效延长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有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

赦免国家宣告对犯罪人免除其罪、免除其刑的法律制度。

从重处罚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

从轻处罚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最轻处罚种类和最小处罚幅度以下给予处罚。

减轻处罚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

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

间谍罪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确立袭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招摇撞骗罪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巨款财产来历不明罪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简答题简述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区别1. 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

2. 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犯罪对象则不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

3. 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4. 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5. 犯罪对象是具体的人或物,因此可以凭借人的感觉器官来感知;犯罪客体则是生命权、财产权、公共安全等凭借人的思维才能认识的观念上的东西,二者具有具体与抽象的差别。

简述我国数罪并罚的原则1.并罚原则2.吸收原则3.限制加重原则4.折衷原则简述想象竞合犯的特征1.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

2.一个行为必须触犯数罪名。

简述保险诈骗罪的行为表现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2.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3.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4.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等人身事故,骗取保险金的5.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唆使他人提供虚假证明或其他证据,变造虚报的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简述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1、属地原则2、属人原则3、保护原则4、普遍管辖原则简述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1.法律主义:成文法、习惯法与规章、习惯法、判例不能成为刑罚的渊源,但是可能成为理解构成要件要素的材料。

2.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既是司法原则、也是立法原则。

3.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4.禁止绝对不定刑于绝对不定刑期。

5.明确性:立法和理论的合力。

6.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7.禁止不均衡、残虐的刑罚。

简述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异同1.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里态度。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相同点:在意识方面,两者都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结果,并且都预见到这种结果的发生的可能在意志方面,两者都不希望结果的发生。

3.不同点:(1)在意识方面,间接故意仅仅认识了与犯罪有关的事实,而对那些可能发生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条件和事实没有认识而过于自信的过失不仅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的基本事实有认识,而且对于其他可能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条件和事实有一定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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