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市政行业领军人才评审认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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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文件
沪市政组…2008‟110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
领军人才评审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与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行业协会、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决定在本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内开展“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领军人才”的评审与认定、服务与管理工作,并制定了《关于开展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领军人才评审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将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行业协会
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工作领军人才实施意见通知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2月18日印发
(共印730份)
关于开展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领军人才
评审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引导、建设和集聚一支在市政公路燃气行业内专业贡献大、团队效应突出和引领示范作用显著的领军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市政公路燃气行业高层次人才的开拓创新能力,为推进上海的市政公路工程建设和燃气建设及市政公路燃气设施运行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政局”)与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行业协会、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政协会”、“燃气协会”)决定在本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内开展“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的评审与认定、服务与管理工作,现根据《关于加强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市政公路燃气行业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领军人才是新一轮市政公路燃气建设与管理发展的需要
上海的新一轮市政公路燃气建设与管理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市民与服务上海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标。
构筑“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和良好的生态体系是新一轮市政公路燃气建设的基本任务。
在建设方面,上海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城市布局与道路交通网络体系和天然气发展的规划建设,郊区的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上海的对外交通,特别是长三角区域城际交通设施建设的任务还十分繁重。
在管理方面,提高已建成的市政公路燃气设施的服务水平,还有赖于设施运行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和科学化。
因此,无论是市政公路燃气规划、设计与建设水平的提高,还是市政公路燃气设施的运行与管理水平的提升,都需要有一批专业结构合理、与市政公路燃气建设和管理相适应相匹配的领军人才队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职能已从传统的对人、财、物的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人才格局呈现多元化分布,市场化配置机制初步形成。
因此,市政公路燃气行业的领军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有新的机制与体制。
作为行业管理和行业服务部门,要为引领行业领军人才辈出提供服务,努力在市政公路燃气行业引导、建设和集聚一支领军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市政公路燃气行业高层次人才的开拓创新能力,为推进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领军人才评选认定的对象与条件
(一)领军人才评选认定的对象
本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各企事业单位的在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上海市市域内进行与市政公路燃气建设和管理有关业务的非本市企事业的在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也可参加评选和认定。
(两院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突出贡献专家等已纳入领军人才“国家队”的,不列入本范围)。
(二)领军人才评选认定的领域
1、专业领域:主要包括市政公路燃气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运行养护、输配调度、燃气应用开发等专业技术领域的领军人才。
2、管理领域:主要包括市政公路燃气工程建设、市政公路燃气设施运行和企业经营等管理领域的领军人才。
3、综合领域:主要包括与市政公路燃气建设与管理相关的信息技术、环境工程等新兴综合领域的领军人才。
(三)评选认定的条件
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是:在市政公路燃气领域工作或有相关专业经历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本身综合素质过硬,在市政公路燃气建设和管理中的专业贡献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取得突出业绩的人才。
主要体现在:1、综合素质过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专业贡献重大:专业基础扎实,能够深入进行前沿课题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视野开阔,具有宽广的多学科知识,开拓创新能力强;经验丰富,在本专业或本领域内具有明显的优势,得到业内广泛认可。
3、团队效应突出:具备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管理能力,具有战略眼光,能够带领团队承担重任,在改革发展、项目攻关中,通过创造性工作使自身和团队都能得到可持续性发展。
4、引领作用明显:能够紧跟先进学科和技术发展趋势,围绕上海“四个中心”功能要求,结合市政公路燃气建设和管理的特点,坚持创新,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引领示范作用。
各领域领军人才的具体条件:
1、专业领域: 1)近五年来,担任过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
重大攻关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建设的主要负责人之一,或担任过两个以上上海市重点工程、重大攻关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建设的主要领导,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有重大管理创新和重要贡献,学术水平、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2)在工程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有重要贡献,并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近三年来,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或上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员;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及科研能力,学科视野广,知识面宽,学术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在行业内起核心作用,并得到本领域专家认可,3年内曾在核心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并获得较高评价;4)在专业技术领域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能够带领一支攻坚型、创新型团队,在3年内曾获得市级(或其他同等奖项)以上荣誉;有较高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相关科学技术领域有创新性构思,掌握行业的关键技术和若干科技发展前沿的核心技术,并在实践中实现自主知识创新,对本行业或专业技术发展有较大影响。
2、管理领域:1)近五年来,担任过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重大攻关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管理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出色的管理能力,有重大管理创新,学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担任过两个
以上上海市重点工程、重大攻关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管理的主要领导,能够熟练掌握管理理论、法规和实务,有金融、产业等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能够创造性地解决关键管理难题并取得实效;2)理论研究有创造性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个人在近3年内获得过一个国家级荣誉或两个以上市级荣誉;3)在管理领域,能够带领一支攻坚型、创新型团队,取得突出成绩,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团队或团队承担实施的项目在3年内曾获得市级(或其他同等奖项)以上荣誉;4)在管理理念、制度和方法创新方面成果突出,能够引领企业的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管理体制创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企事业单位实现持续、快速发展,企业综合实力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5)领办或创办企业,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现代经济管理理论与方法,并取得重要成果,其领导或创办的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
3、综合领域:1)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具有复合型专业背景,创新和多学科集成能力强,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并得到广泛认可,获得过一项及以上国家、省部级奖项的主要项目完成人;2)具有较强的项目攻关、科研能力,在结合重大工程建设进行重点科研项目和在对外经济技术交往中,提出了具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咨询建议,解决了重大疑难技术、理论问题,并取
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在公开出版的国际、国内重要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五篇以上论文或有价值的专著,得到行业专家的认可,并取得较大的应用效果;4)在综合管理应用领域,作为团队主要领头人,能够带领一支攻坚型、创新型团队,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该团队或承担实施的项目在3年内曾获得市级(或其他同等奖项)以上荣誉。
三、领军人才评选认定的程序和办法
领军人才评选认定每年进行一次。
由市市政局和市政协会、燃气协会联合在有关网站和行业协会会刊上公告。
市市政局和市政协会、燃气协会联合成立“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领军人才评选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及“评选认定工作办公室”)。
评选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局组织人事处。
(一)申报
领军人才的申请,由各企事业单位或同行专家推荐,也可以由本人自荐。
自荐或被推荐人需填写《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领军人才申报表》(见附件),同时上报申报对象在综合素质、专业贡献、团队效应、引领作用等方面的综合报告。
并提供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向评选认定工作办公室申报。
(二)评审和认定
经评选认定工作办公室初步审核后,提交评选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方专家进行评审,提出领军人才候选人,经向行业
公示后确认,并颁发证书。
凡已获得厅局级以上机构确定的其他系统的领军人才,如需获得本行业领军人才证书的,须向评选认定工作办公室和领导小组申请认定。
经审核符合本行业认定条件的,可以认定为本行业领军人才,并颁发证书。
四、领军人才的服务和管理
(一)服务
市市政局和市政协会、燃气协会分别从行业主管和行业代表的角度,为领军人才在市政公路燃气建设和管理中发挥作用提供服务和帮助:1、在行业内大力宣传领军人才及其团队的贡献,弘扬其创业创新精神,提高其知名度和社会地位。
2、进入市市政局和市政协会、燃气协会的领军人才信息库,从领军人才队伍中选拔推荐为上海市领军人才候选人。
3、在市市政局的科技攻关项目招标中,领军人才有优先权,并且在团队人员配备、经费使用等方面充分尊重领军人才的自主权。
在市市政局的科研项目立项中,参照《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重点工程项目、科研项目、调研项目以及国际合作引资项目等,给予相应的资助。
领军人才可自主选题,优先申报、优先立项。
领军人才参加市、部和国家的科研项目申请和进行科研攻关,市市政局和市政协会、燃气协会将进行推荐和帮助。
4、在市政局主管的工程项目建设中,由领军人才挂衔的企业团队,在投标评分中可以加分;非市政局主管的工程项目,由市政协会、燃气协会向业主重点推荐。
5、充分发挥领军人才及其团队在重
大工程立项等方面的作用。
创造条件,促进领军人才之间、领军人才与国内外同行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拓宽领军人才视野,提高领军人才及其团队成员的能力素质。
(二)管理
对领军人才的管理主要包括:1、信息管理。
将建立“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领军人才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信息库将记录领军人才的评审认定情况;领军人才的工作岗位、职务、职称、奖惩、进修、考察、参加重大活动、离职、辞职等变动情况;领军人才带领团队参与重大市政工程建设与管理及其取得的工作业绩等情况。
2、考核管理。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领军人才应每年向“评选认定工作办公室”书面报告其在理论学习、自主创新、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创新能力、示范带头以及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评选认定领导小组”将根据其年度绩效进行考核备案。
对在绩效考核中成绩突出的领军人才,市政局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其尽快进入“上海市领军人才”行列。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领军人才”的称号,并收回证书;1)政治、经济或其他方面有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者或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者;2)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行为,或因个人责任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3)弄虚作假、谎报成果,欺骗组织,或剽窃他人成果,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4)由于健康原因难以继续工作者;5)其他需要取消荣誉称号的情况。
凡取消“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
领军人才”荣誉称号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评选认定领导小组”批准后,不再列入管理范围。
3、动态管理。
对领军人才的管理将引进竞争机制和累绩机制,对领军人才不搞终身制。
领军人才三年为一届。
上一届的领军人才要取得新一届领军人才称号,要重新参加评审和认定。
对于累计三次被评审或认定为领军人才者,可授予“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资深领军人才”称号,在课题和工程项目上给予更大的支持。
加强对领军人才领衔的科技项目攻关或项目建设业绩的考核,对考核情况较差或不合格的领军人才及其团队,所在单位要督促查找原因及时整改。
如整改无效,“评选认定领导小组”将停止其项目,收回领军人才证书。
附:《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领军人才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