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调度存取款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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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调度存取款管理细则(暂行)

一、适用范围

各子(分)公司在资调中心的存、取款结算业务均按本办法规定办理。

二、管理机构

资调中心隶属市实业公司财务部管理,并兼有对各子(分)公司资金运作监管职能。

资调中心设会计、出纳工作岗位,会计岗位负责资调中心收付款凭证编制、各子(分)公司分账户登记及资调中心内部“收支平衡表”编制。出纳岗位负责资调中心收付支票结算、银行账登记、与子(分)公司各种收付凭证传真、传递等工作。

各子(分)公司也应指定专人(兼职)会计人员负责在资调中心分账户存款核算工作。

三、货币资金管理

(一)集团账户管理

1、资调中心利用浙江省工商银行集团账户管理和网上银行操作平台,在工行开设账户作为市电信实业公司理财一级账户,各子(分)公司开设公司理财二级账户,注册为集团企业客户。

2、资调中心取得各子(分)公司的合法授权,开通网上银行查询、自动转账功能。

3、各子(分)公司在资调中心开设二级账户。账户内资金所有权属各子(分)公司,二级账户用于核算各子(分)公司按照资调中心管理有关规定,上划或下拨资金。

(二)资金限额管理

按照资调中心核定的各子(分)公司开户银行存款最高限额,定期应将其超过存款资金以整数或整数倍数上划资调中心本单位二级账户内(具体见附1)。开户银行存款不足时可通知资调中心下拨本单位在资调中心二级账户内存款。

(三)账务核算

各子(分)公司在资调中心二级账户中的存款,核算上仍在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单独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明细账进行核算。

(四)资金管理原则

资调中心遵循“取款自由”的原则,做好优质服务,及时办理结算。各项上划、下拨结算业务可随时办理。

四、存款程序

(一)手工操作存款流程

1、各子(分)公司存款手续及凭证附件

各子(分)公司向资调中心上划资金时,应认真填写《各子(分)公司上划资金传真结算电报》(见附2)和银行转账凭证(支票、电汇等),进账单除按要求填写收款单位全称、账号、开户行、人民币金额等外,另须加注汇入资调中心开设的本单位二级账号及汇款用途,《各子(分)公司上划资金传真结算电报》用途栏注明经银行签章后的银行转账凭证的号码、种类,由汇款单位发传真至资调中心,该电稿传真时应注意填写传真发报人姓名及发报日期、时间,传毕应加盖“已传真”戳记,并作为汇出单位记账凭证附件。

2.资调中心操作手续及凭证附件

资调中心收到《各子(分)公司上划资金传真结算电报》后,必须将传来电稿由收文经办人填写收到日期、时间、接收人姓名后,加盖“收讫”印章,凭银行开具的进账单复印件以及《各子(分)公司上划资金传真结算电报》,作为填制记账凭证的原始附件。

(二)网上银行操作上划资金流程

1、资调中心主动上划及凭证附件

资调中心上划各子(分)公司超过核定的当地银行存款余额时,可以采用由资调中心主动上划的模式。如采用此种方式,应填制《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杭州市有限公司调度资金存款通知书》,加盖资调中心章及经办人签名后,传真至各子(分)公司。

根据开户行加盖银行章后的电子回单复印件及已传真的《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杭州市有限公司调度资金存款通知单》(见附3)作为各子(分)公司在资调中心二级账户银行存款的增加的记账依据。

2、各子(分)公司手续及入账附件

各子(分)公司收到资调中心《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杭州市有限公司调度资金存款通知书》传真件,填写单位收文日期及经办人签名后,留底连同银行签章后的电子回单或进账单作记账凭证附件,并及时在网上银行查询单位在二级账户上的资金余额。

五、取款程序

(一)取款通知

各子(分)公司因用款需要向本单位在资调中心开户的存款中取款时,各子(分)公司应填制《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杭州市有限公司调度资金取款通知书》(见附4),注明需汇入本单位开户银行账号、名称,加盖财务专用章(印鉴)及经办人印章后,通过传真通知资调中心办理款项的结算。

(二)审核支付

资调中心收到该传真件,经审核确认后,加盖“付讫”戳记,连同汇款凭证作为付款会计凭证的附件。汇款操作同网上银行付款程序。

如果产生网络原因,使得资金下拨不能及时到位,各子(分)公司填写转账支票,到市实业公司财务部加盖法人印鉴章后到银行兑付。

(三)不办理各子(分)公司之间及公司外结算业务

资调中心原则上不办理各子(分)公司之间的结算业务,不办理各子(分)公司利用资调中心存款账户委托资调中心向市电信实业公司系统外单位付款的业务。

六、存款种类和利息

资调中心存款计息结算办法比照银行规定办理。其中:二级账户内存款金额在50万以内,按活期利率计算,超过部分按协议存款利率计算。

存款利息按季结付,结算时间与银行统一(每季末月20日为计息日)。由资调中心出具加盖银行章的利息单据作为各子(分)公司存款利息入帐依据。

七、存款余额核对制度

各子(分)公司存入资调中心的各项存款,应单独设置“银行存

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结出余额。

资调中心同意各子(分)公司办理网上银行查询功能,各子(分)公司可随时通过网上银行查询核对本单位在资调中心二级账户收支情况。

每月由资调中心结出上月底各子(分)公司二级账户资金余额及当月存款资金收付情况对账单,委托银行通过传真等方式交各子(分)公司核对,如有不符,限3日内与资调中心核对,并按资调中心确认数调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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