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4篇)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4篇)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资金管理原则包括合理运作、规范管理、风险控制、高效利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公司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制定资金管理目标和方针,并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二章资金预算管理第五条公司应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预测,编制相应的资金预算。

第六条资金预算应包括营运资金、投资资金和筹资资金三个方面。

第七条资金预算制定应考虑公司的经营规模、市场需求、竞争状况等因素。

第八条资金预算审批应由公司决策层统一负责,并进行科学评估和合理审查。

第九条资金预算执行应实时监控,并及时调整预算指标,保持合理的资金运作。

第十条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应定期向公司决策层和相关部门汇报,接受审查和监督。

第三章资金调拨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资金需求和优先级,制定资金调拨计划。

第十二条资金调拨计划应明确资金来源、用途、金额和期限等要素。

第十三条资金调拨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报公司决策层审批。

第十四条资金调拨计划执行应监控资金流向,确保按照计划进行。

第十五条资金调拨计划执行情况应定期向公司决策层和相关部门汇报,接受审查和监督。

第四章资金风险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应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承受能力和控制策略。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及时调整资金运作策略。

第十九条公司应加强对供应商、客户等外部合作伙伴的信用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公司应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包括内部控制、信息安全等方面。

第五章资金利用效率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应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合理安排资金流动,避免资金闲置和短缺。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降低资金成本,寻求融资成本的最优解。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提高资金回报率,优化投资组合。

第六章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建立资金管理信息化系统,提高资金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金流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制定本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员工,对公司资金的获取、运用、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规定。

第三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二)时间性原则:严格按照付款期限、收款期限及时进行资金操作,避免延误。

(三)效益性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风险控制原则:加强对资金流动进行监督和风险评估,防范各类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第二章资金的获取与运用第四条公司资金的获取主要来源有:自有资金、借款、股票发行、其他资金变动等。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计划、申请资金,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领取并上报财务部门备案,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资金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公司资金的运用应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和市场状况进行决策,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高效。

公司各部门在资金使用方面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方案,包括资金运用的具体用途、金额、时间,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二)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制度进行资金使用,确保采购合规、价格合理。

(三)对于资金使用期限较长的项目,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并报告公司高层进行决策。

(四)资金使用过程中需定期报告使用情况,包括资金流入流出情况、使用情况等,并及时上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三章资金的监督与管理第六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资金监督与管理部门,负责资金流动的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

第七条公司资金的监督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流程监控,确保资金流动的真实、准确、及时。

(二)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资金被侵占、挪用。

(三)建立资金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

(四)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有效管理集团内各个企业单位的资金流动和风险,制定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资金流动管理:规定资金的调拨、汇款、收付款等流程和权限,确保集团内资金的流动有序和合规。

2. 资金计划管理:制定资金计划,包括预算、预测和资金调度等,根据业务需求和市场环境,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和投资。

3. 资金集中管理:统一集团内各个企业单位的资金,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和集团内部的互借互贷,优化集团整体资金利用效率。

4. 资金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评估和监控制度,对集团内涉及资金的业务活动和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5. 资金融资管理:明确集团内各个企业单位的融资政策和融资方式,合理安排融资活动,控制债务风险,确保融资合规和稳定。

6. 资金运营管理:加强对集团资金的监控和运营,包括资金回流、资金利用效率、资金投资等方面的管理,提高资金运营的效率和收益。

7. 资金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定资金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上级管理层和股东披露集团内部资金状况和运营情况,增加透明度和信息披露。

以上是常见的集团资金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应根据集团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设计和调整。

同时,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制度,适应市场环境和公司变化的需要。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是指在企业集团内部,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和监督的制度。

其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和维护集团的整体财务健康。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资金筹集:规定资金筹集的来源和方式,如债务融资、股权融资、内部调拨等。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资金筹集的限额和使用条件,以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2. 资金预算:制定资金预算计划,明确资金收入和支出的预期目标,包括日常经营活动、投资项目、财务费用等。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资金预算的编制过程和责任人,并进行定期的预算跟踪和调整。

3. 资金运作:规定资金的使用方式和流转路径,包括支付、收款、调拨、投资、融资等。

制度会要求严格审批和核实资金操作,确保资金流向透明、合规和安全。

4. 资金监控:建立资金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实时监测资金的流动和使用情况,通过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检查等手段监督和评估资金管理的效果。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纠正措施,以应对风险和异常情况。

5. 资金结算:规定资金结算的方式和流程,包括货币结算、跨境结算、清算和结算等。

制度会要求严格核实资金结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避免资金流失和损失。

6. 资金管理责任:明确资金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建立有效的内部审批和授权机制,避免擅自挪用、私自决策或滥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相应的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管理者和员工的资金管理行为。

综上所述,集团资金管理制度是企业集团内部重要的管理工具,通过规范和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集团的财务健康和稳定发展。

集团内部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内部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内部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的经营规模和需求,为了维护公司的财务稳定和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制定本《集团内部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个部门和子公司。

第二条公司内部资金包括日常经营所需、投资活动和融资活动所产生的资金,管理范围为公司内的各类账户和现金。

第三条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宗旨是要实现合理规划、有效利用和严格监督资金运作,确保资金流动的高效性和安全性,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的财务利益。

第四条公司内部资金管理人员必须遵循公平、透明、规范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合规地管理资金活动。

第五条公司内部资金管理应遵循公司的财务政策和风险管理要求,确保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得到充分执行。

第二章资金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内部资金管理主要由公司财务部门和各级部门财务负责人共同负责。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起草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监督公司内部资金的日常管理,负责资金流动的监控和分析,并定期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报告。

第八条各级部门财务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资金管理工作,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落实公司财务政策,并负责核实本部门的资金流动和账务,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第九条公司内部各类账户的操作权限应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必须经过授权后方能操作,禁止私自调整账户余额和转账操作。

第十条公司内部对于重要资金的监测与控制,必须配备专门的财务技术人员进行系统设置和监控,确保交易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资金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内部资金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自律自查,杜绝违规操作和侵占公司资金行为。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的各类资金支付和收款都必须经过正规的程序和授权流程,并进行适当的审批和备案。

第十三条公司内部对于资金日常管理应实行预算控制和成本管控,合理分配和利用公司的资金资源。

第十四条公司内部资金的日常结算应遵循风险控制原则,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公司的偿债压力。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对于资金的运作应进行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建立完善的资金风险管理体系和内控体系。

集团资金归集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归集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归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集团内资金的归集和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障集团的财务稳健运行,特制定本资金归集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1. 合规性原则:资金归集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集团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

2. 风险控制原则:资金使用应坚持风险控制原则,避免过度集中和滞留,防范资金安全风险。

3. 透明度原则:资金归集和使用应公开透明,做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 独立性原则:集团内各单位之间应独立核算、独立运作,资金归集、使用不得相互挪用。

三、资金归集管理1. 集团内资金归集主体集团内资金归集主体为财务部门,对集团内各单位资金进行统一管理。

2. 资金归集方式集团资金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归集:(1)集中归集:集团内各单位将自有资金汇集至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2)分散归集:部分特定资金需由各单位自行归集、管理,但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备案。

3. 资金归集权限各单位需按照集团规定,严格执行资金归集的权限制度,未经财务部门授权不得擅自归集或使用资金。

4. 资金归集流程(1)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金额将自有资金上缴至财务部门;(2)财务部门核对、登记、核算并入账;(3)财务部门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统一调度与安排。

四、资金使用管理1. 资金使用范围集团内资金主要用于日常运营、投资项目、经营活动等,不得用于非经营活动或他人个人用途。

2. 资金使用权限各单位需按照集团规定的授权权限,合理分配资金使用权限,并建立相应的审核机制。

3. 资金使用流程(1)各单位提出资金使用需求,并报财务部门审核备案;(2)财务部门根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资金拨付或支付;(3)各单位按照计划使用资金,并及时报销、结算。

4. 资金使用监督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集团规定,避免滥用或挪用资金。

五、资金归集使用信息披露1. 定期报告财务部门应定期向集团领导和各单位报告资金归集和使用情况,及时反映资金流动情况。

公司资金运转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资金运转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资金运转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公司资金的管理与运转,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和增值。

2. 公司所有资金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管理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资金计划管理1.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资金预算计划,明确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2. 各部门负责人需根据业务需求,提前向财务部门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三、资金收入管理1. 公司所有收入必须及时、全额入账,严禁设立小金库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体外循环。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账目进行清查,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资金支出管理1. 所有支出必须有合法、合规的凭证支持,且符合公司的财务审批流程。

2. 对于大额支出,必须经过财务部门的严格审核,并由公司高层批准后方可执行。

3. 严格控制非计划性支出,对于超出预算的支出需经过特别审批程序。

五、资金结算管理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核对,及时发现并处理未达账项。

2. 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利用现代金融工具和服务,提高资金结算的效率和安全性。

六、资金风险管理1.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所有资金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2. 对于投资项目,必须进行全面的财务分析和风险评估,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七、内部控制与审计1.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对资金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2.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独立的评价和监督。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集团资金归集管理办法

集团资金归集管理办法

集团资金归集管理办法一、总则1.1 本办法旨在规范集团资金归集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确保集团资金安全。

1.2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子公司、分支机构和相关部门。

1.3 资金归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管理、分级负责;(2)风险可控、效益优先;(3)公开透明、操作规范;(4)动态调整、持续优化。

二、资金归集管理组织架构2.1 集团设立资金归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资金归集管理的决策和指导。

2.2 集团财务部门为资金归集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资金归集管理制度。

2.3 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相关部门应设立资金归集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资金归集管理工作。

三、资金归集范围及方式3.1 资金归集范围:(1)集团内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相关部门的自有资金;(2)集团内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相关部门的融资资金;(3)集团内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相关部门的其他可用资金。

3.2 资金归集方式:(1)内部银行转账;(2)委托贷款;(3)其他合法合规的资金归集方式。

四、资金归集流程4.1 资金预测: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相关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资金需求,并报集团财务部门。

4.2 资金计划:集团财务部门根据资金预测结果,结合集团发展战略和财务状况,制定资金归集计划。

4.3 资金归集: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相关部门按照资金归集计划,按时足额将资金归集至指定账户。

4.4 资金使用:集团财务部门根据资金使用需求,将归集的资金分配至相关单位或部门。

五、资金归集管理要求5.1 资金归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3)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合规使用;(4)加强内部监控,防止资金挪用。

5.2 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相关部门应定期对资金归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3 集团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资金归集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归集工作的顺利进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职责 (1)第三章资金预算管理 (1)第四章账户管理 (2)第五章现金管理 (3)第六章银行存款管理 (4)第七章网银管理 (4)第八章银行票据业务管理 (5)第九章外汇资金管理 (5)第十章内部结算管理 (6)第十一章融资管理 (7)第十二章担保管理 (7)第十三章资金信息管理 (7)第十四章监督与考核 (8)第十五章附则 (8)集团公司财务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鸿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保证营运、业务资金的需求及资金运用,减少沉淀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益性,使资金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责权分明,促进资金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成员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中所称资金是指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资产负债表中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现金等价物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等。

第四条集团公司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有偿使用”的资金管理原则。

集中管理是指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资金的收入、支出。

统一调度是指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集团各成员单位资金收支计划及集团公司资金总体平衡计划,对资金需求进行总体、时间上平衡,协调集团公司各方面,保证集团公司经营资金的需要。

有偿使用是指集团各成员单位之间相互资金往来,需要支付资金使用费。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集团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并对集团各单位资金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对资金业务相关信息进行审核与披露。

第七条集团各成员单位财务负责人是所在单位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章资金预算管理第八条集团实行资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所有资金全部纳入集团预算管理。

第九条资金预算的编制原则:厉行节约、以收定支、留有余地、保证重点。

在资金预算安排上,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经营性支出,优先保证业务开展、重点项目、应纳税款和员工薪酬的资金需要,严格控制非业务性支出,原则上在预算支出总额范围内不能调剂资金。

第十条年度资金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集团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年度资金状况、业务开展情况及对外投资等各项收支预算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年度资金预算应经集团公司预算委员会审核后,报本单位董事会审批执行。

第十一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应将本单位年度资金预算,逐月分解落实,分级负责,积极组织资金的收入,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的预算执行,控制资金支出,保持资金总量满足企业经营需要。

第十二条集团各成员单位月度资金预算,经成员单位有权审核人审核后,通过资金预算系统每月1 日之前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提交本月资金预算,集团公司财务部对成员单位资金预算进行复核与审批。

月度资金收支预算用款依据不足、手续不完整以及其预算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不足的,集团公司财务部有权要求其重新编制。

第十三条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确需追加预算外的资金,经本单位有权审批人审批后,可通过资金预算系统追加预算,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并说明用途,经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财务部应按季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包括资金收入、支出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分析预算与实际执行差异原因,存在不足,从而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第四章账户管理第十五条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规范各成员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和撤销行为,集团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业务需要确定办理资金收支业务的银行。

第十六条银行账户分为基本结算账户、一般结算户、专用账户、临时账户。

第十七条集团根据资金归集模式,将集团各成员单位银行账户分为支出账户和收入账户。

原则上应将基本账户定义为支出账户,支出账户用于各成员单位对外资金的支付和提现,不作为资金收入账户;将收入专用户或一般结算户定义为收入账户,收入账户用于各成员单位资金的收入和资金归集;其他专用账户一般指纳税专用账户(个别地区有)、各类保证金账户、财政账户、安全押金账户等账户,此类专用账户集团各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开立,但应授权集团公司财务部查询;临时账户必须严格控制。

第十八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开设银行账户必须经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原则上只能在集团公司确定的银行范围内开立账户,并且所有银行账户必须纳入集团公司财务部的管理和监控。

第十九条集团各成员单位不得隐藏原有资金账户和未经批准私设账户,不得通过各种方式转移资金;确因特殊情况需在规定范围外的银行开设账户的,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报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并纳入账户监管体系,此类账户一般不得存放大额资金。

第二十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保管预留银行账户印章(包括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必须分开保管;银行U盾视同印章管理。

第二十一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应定期检查账户使用情况,对不需用的账户,经本单位财务负责人批准,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做好账户开销户登记,妥善保管销户资料,并将销户信息报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五章现金管理第二十二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库存现金备用金限额,并报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三条现金支付一般用于出差人员差旅费、向个人购买商品等且对方不具备转帐条件的、确需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二十四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应充分利用银行(或支付平台)各项收付款服务,减少现金收支业务,除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外的支付,原则上应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

第二十五条各项现金支出,须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禁止任何单位截留现金直接支付,或自财务部借款再转支付给供应商。

第二十六条所有收入、支出必须纳入财务结算,不得自行收入、自行支付现金(坐支现金),资金不得账外循环。

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必须按有关授权审批制度程序履行各级审签手续后,财务部门方可付款。

第二十七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及时、逐笔记载现金收支金额、时间、来源、用途等项,每个工作日终了,出纳人员应认真清点库存现金,账目要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二十八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应严格现金管理,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或私自保管;不准保留帐外公款,私设小金库。

第二十九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库存现金盘点,确保库存现金账实相符。

如发生差错,出纳人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查找,在查清情况的基础上,要分别不同性质区别对待,正确处理。

第六章银行存款管理第三十条现金结算范围以外的所有经济业务,必须通过银行或财务公司办理结算。

出纳人员根据银行或财务公司存款收付凭证,按业务发生顺序逐笔录入银行存款日记账,每天核对并打印存款日报表,核对无误后,随有关凭证、单据一并交会计审核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财务人员应根据会计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对存款业务进行核算。

第三十一条每月终了,集团各成员单位会计人员应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或“财务公司对账单”)进行核对,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若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三十二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出纳必须对付款票据与收款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以及汇款的用途、金额等进行核对,检查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核对是否履行各级审签流程,方可办理付款。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有关单据、合同等付款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合规性的审核。

第三十三条各类往来账款应及时、准确地办妥货款结算手续,并登记入账;按月清理各类往来款项、认真核对各类保证金占用情况,对逾期未收的各类应收款项,逾期未解冻保证金等,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有效催收或办理解冻手续。

第七章网银管理第三十四条网上银行支付是指以Bank Internet Web为媒介,将公司以电汇、支票方式改用以网络电子方式进行的支付。

第三十五条网上银行支付开通需经财务总监审批同意后方可向银行提出开通申请。

第三十六条网银支付职责出纳根据手续齐全的有效付款凭据,在网上银行中生成网银支付信息。

复核管理员根据付款凭据对出纳网银指令进行复核,复核管理员可以是财务负责人或资金主管。

如复核管理员出差期间可以授权他人进行网上银行审批。

第三十七条网上银行安全管理网银操作员需要妥善保管USB Key 和操作员密码,操作员的网上银行登录密码要定期进行修改。

网银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退出网上银行系统,并将密匙从读卡器中取出,妥善保管。

安装了网上银行的计算机为专用计算机,非网银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出纳员负责对网银计算机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

第八章银行票据业务管理第三十八条银行票据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电汇凭证等银行结算凭证。

集团各成员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制度》、《票据实施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银行结算凭证的安全完整。

第三十九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应加强银行票据和有价证券的管理,成员单位应将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有价证券的收付情况、使用情况、背书转让情况、到期获兑情况等,及时、完整地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告,以便集团公司财务部全面、及时掌握全集团的承兑汇票和有价证券持有情况。

第四十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应加强空白票据的管理,会计人员认真做好空白票据购入、领用、核销、作废等登记工作,并按月检查核对,严禁集团各成员单位对外出借票据。

第九章外汇资金管理第四十一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外汇资金风险意识,控制外汇头寸,充分利用金融工具降低外汇风险。

第四十二条进行外汇交易时,应对外汇交易产生的汇率风险、外汇信用风险、外汇利率风险及国家风险充分识别、预测,及时把握风险的动态变化情况。

第四十三条针对外汇风险的不同形成原因、风险头寸和结构以及国家外汇政策,选择不同的外汇风险控制方法,趋利避害。

第四十四条选择外汇产品时,产品的期限应与交易及自身资金融通需求相匹配,以更有效控制风险头寸。

第四十五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原则上不得办理各类投机性外汇交易。

第十章内部结算管理第四十六条集团公司在内部管理上采取对集团各成员单位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剂、融通运用的模式,通过吸纳集团各成员单位闲散资金,调剂余缺,减少资金占用,活化与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第四十七条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及各成员单位领导确定各公司的资金占用额及资金占用费用率(即利率)。

第四十八条为便于集团公司财务部掌握资金收支盈余情况,集团公司及各成员单位财务部门组织各公司相关部门按周编制“资金需求表”,“资金需求表”经集团各成员单位领导审批后,交集团公司财务部。

集团公司财务部汇总集团及各成员单位“资金需求表”,确定每周的资金收支方案交财务总监及集团总裁审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