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业务资金归集制度范本
集团业务资金归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归集管理。
第三条集团资金归集应遵循依法合规、统筹兼顾、效率优先、风险控制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集团成立资金归集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集团资金归集管理的总体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价工作。
管委会由集团高层领导、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集团财务部门是资金归集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资金归集操作规程,组织实施资金归集工作,协调解决资金归集过程中的问题,监控资金归集情况,分析评价资金归集效果。
第六条子公司应积极配合集团开展资金归集工作,负责落实资金归集的具体措施,确保资金归集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三章资金归集方式与规则第七条集团采用余额归集方式,即子公司保留一定余额的的自由资金,超过部分应当日归集至集团总部。
第八条集团与子公司之间归集资金的内部计息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管委会确定。
第九条集团与子公司之间归集资金的期限为一年,如需延长,需管委会批准。
第十条集团应在每月20日至21日期间暂停资金归集,以保障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
第四章会计处理与信息披露第十一条集团与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归集、划拨,按照往来款进行核算。
在合并财务报表时,应抵消往来款项及现金流。
第十二条集团应定期对资金归集情况进行分析,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应监督集团财务部门做好资金归集工作,确保资金归集效果。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子公司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归集资金的,集团财务部门应督促子公司及时归集,并对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报管委会批准后,可对子公司负责人进行问责。
第十四条集团财务部门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资金归集管理职责的,集团高层领导应督促财务部门改正,并对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报管委会批准后,可对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4篇)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资金管理原则包括合理运作、规范管理、风险控制、高效利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公司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制定资金管理目标和方针,并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二章资金预算管理第五条公司应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预测,编制相应的资金预算。
第六条资金预算应包括营运资金、投资资金和筹资资金三个方面。
第七条资金预算制定应考虑公司的经营规模、市场需求、竞争状况等因素。
第八条资金预算审批应由公司决策层统一负责,并进行科学评估和合理审查。
第九条资金预算执行应实时监控,并及时调整预算指标,保持合理的资金运作。
第十条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应定期向公司决策层和相关部门汇报,接受审查和监督。
第三章资金调拨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资金需求和优先级,制定资金调拨计划。
第十二条资金调拨计划应明确资金来源、用途、金额和期限等要素。
第十三条资金调拨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报公司决策层审批。
第十四条资金调拨计划执行应监控资金流向,确保按照计划进行。
第十五条资金调拨计划执行情况应定期向公司决策层和相关部门汇报,接受审查和监督。
第四章资金风险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应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承受能力和控制策略。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及时调整资金运作策略。
第十九条公司应加强对供应商、客户等外部合作伙伴的信用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公司应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包括内部控制、信息安全等方面。
第五章资金利用效率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应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合理安排资金流动,避免资金闲置和短缺。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降低资金成本,寻求融资成本的最优解。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提高资金回报率,优化投资组合。
第六章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建立资金管理信息化系统,提高资金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有效管理集团内各个企业单位的资金流动和风险,制定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资金流动管理:规定资金的调拨、汇款、收付款等流程和权限,确保集团内资金的流动有序和合规。
2. 资金计划管理:制定资金计划,包括预算、预测和资金调度等,根据业务需求和市场环境,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和投资。
3. 资金集中管理:统一集团内各个企业单位的资金,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和集团内部的互借互贷,优化集团整体资金利用效率。
4. 资金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评估和监控制度,对集团内涉及资金的业务活动和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5. 资金融资管理:明确集团内各个企业单位的融资政策和融资方式,合理安排融资活动,控制债务风险,确保融资合规和稳定。
6. 资金运营管理:加强对集团资金的监控和运营,包括资金回流、资金利用效率、资金投资等方面的管理,提高资金运营的效率和收益。
7. 资金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定资金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上级管理层和股东披露集团内部资金状况和运营情况,增加透明度和信息披露。
以上是常见的集团资金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应根据集团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设计和调整。
同时,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制度,适应市场环境和公司变化的需要。
集团资金管理办法
集团资金管理办法集团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资金管理行为,维护企业资产财产安全,充分利用资金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所有财务人员和与财务相关的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等。
第三条集团资金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保证资金流动的安全、顺畅、高效。
第四条资金管理工作应当从接收、保管、使用、监管等方面全方位考虑,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条集团资金管理应当坚持分层管理,实行专人责任制,确保各环节顺畅,各责任人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资金管理原则第六条单一账户原则。
集团内所有资金都应使用同一账户进行管理,便于集中监管和控制资金使用。
第七条固定存款原则。
集团内资金应尽量使用固定存款进行管理,稳步提高存款收益。
第八条资金监管原则。
集团资金应当实行专人监管制度,严格控制资金安全,规避风险。
第九条资金管理公开透明原则。
所有资金使用费用必须经过审核并公示,便于各方面了解和监管。
第十条资金使用合理原则。
资金使用必须合理、合法,不得违规使用或挪作他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章资金管理职责第十一条集团财务部门为资金管理和监督部门,负责集团内所有资金的接收、保管、使用和监管等工作。
第十二条集团内各部门、分支机构应依法、合规、规范地组织、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十三条集团内各部门、分支机构应当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财务制度等要求开展各种资金活动,不得超越职权和权限。
第四章资金流动管理第十四条资金流动应当遵循资金流动合理、合规、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风险。
第十五条资金到账后应当及时入账,确保财务账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资金支出应当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办理,严格控制资金使用,确保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五章资金监管与风险控制第十七条资金监管应当实行专人负责制度,对账务、资金流动等进行监督、验收和审核,确保资金安全顺畅。
第十八条集团内财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管理制度,避免犯罪行为,保证资金安全。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是指在企业集团内部,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和监督的制度。
其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和维护集团的整体财务健康。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资金筹集:规定资金筹集的来源和方式,如债务融资、股权融资、内部调拨等。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资金筹集的限额和使用条件,以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2. 资金预算:制定资金预算计划,明确资金收入和支出的预期目标,包括日常经营活动、投资项目、财务费用等。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资金预算的编制过程和责任人,并进行定期的预算跟踪和调整。
3. 资金运作:规定资金的使用方式和流转路径,包括支付、收款、调拨、投资、融资等。
制度会要求严格审批和核实资金操作,确保资金流向透明、合规和安全。
4. 资金监控:建立资金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实时监测资金的流动和使用情况,通过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检查等手段监督和评估资金管理的效果。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纠正措施,以应对风险和异常情况。
5. 资金结算:规定资金结算的方式和流程,包括货币结算、跨境结算、清算和结算等。
制度会要求严格核实资金结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避免资金流失和损失。
6. 资金管理责任:明确资金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建立有效的内部审批和授权机制,避免擅自挪用、私自决策或滥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相应的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管理者和员工的资金管理行为。
综上所述,集团资金管理制度是企业集团内部重要的管理工具,通过规范和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集团的财务健康和稳定发展。
集团内部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内部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的经营规模和需求,为了维护公司的财务稳定和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制定本《集团内部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个部门和子公司。
第二条公司内部资金包括日常经营所需、投资活动和融资活动所产生的资金,管理范围为公司内的各类账户和现金。
第三条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宗旨是要实现合理规划、有效利用和严格监督资金运作,确保资金流动的高效性和安全性,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的财务利益。
第四条公司内部资金管理人员必须遵循公平、透明、规范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合规地管理资金活动。
第五条公司内部资金管理应遵循公司的财务政策和风险管理要求,确保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得到充分执行。
第二章资金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内部资金管理主要由公司财务部门和各级部门财务负责人共同负责。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起草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监督公司内部资金的日常管理,负责资金流动的监控和分析,并定期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报告。
第八条各级部门财务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资金管理工作,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落实公司财务政策,并负责核实本部门的资金流动和账务,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第九条公司内部各类账户的操作权限应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必须经过授权后方能操作,禁止私自调整账户余额和转账操作。
第十条公司内部对于重要资金的监测与控制,必须配备专门的财务技术人员进行系统设置和监控,确保交易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资金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内部资金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自律自查,杜绝违规操作和侵占公司资金行为。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的各类资金支付和收款都必须经过正规的程序和授权流程,并进行适当的审批和备案。
第十三条公司内部对于资金日常管理应实行预算控制和成本管控,合理分配和利用公司的资金资源。
第十四条公司内部资金的日常结算应遵循风险控制原则,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公司的偿债压力。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对于资金的运作应进行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建立完善的资金风险管理体系和内控体系。
集团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一、引言财务部作为企业的核心部门之一,对于资金的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资金的运作,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制定一套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就集团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介绍和论述。
二、资金管理目标资金管理的目标是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并最大限度地实现资金的增值。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财务部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资金管理职责与权限1. 资金管理职责:财务部负责企业资金的筹措、分配和监督,确保资金在企业内部的合理配置。
2. 资金管理权限:财务部拥有对企业内部所有资金的决策权和监控权限,包括资金的收付、调配、投资和融资等。
四、资金预算与控制1. 资金预算:每年财务部根据企业的发展目标和经营计划,编制资金预算,明确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并进行逐月、逐季、逐年的详细分解。
2. 资金控制:财务部根据资金预算进行日常的资金控制,及时监控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五、资金筹措与融资1. 资金筹措:财务部负责企业内部资金的筹措工作,包括资金的收款、存款、融资等,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筹资方式。
2. 融资管理:财务部负责与银行、金融机构等进行融资洽谈,并根据企业的融资需求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并负责融资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六、资金支付与收款1. 资金支付:财务部负责企业内部的资金支付工作,包括发放工资、支付供应商款项、支付税费等,并建立支付控制制度,确保资金支付的安全和准确性。
2. 资金收款:财务部负责企业内部资金的收款,确保收款的安全和及时性,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核对款项的准确性。
七、资金投资管理1. 资金投资策略:财务部负责制定企业的资金投资策略,根据市场条件和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投资产品和渠道。
2. 投资风险管理:财务部负责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并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降低投资风险。
八、资金监督与审核1. 资金监督:财务部负责对企业内部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规性和安全性,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集团资金归集管理办法
集团资金归集管理办法一、总则1.1 本办法旨在规范集团资金归集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确保集团资金安全。
1.2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子公司、分支机构和相关部门。
1.3 资金归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管理、分级负责;(2)风险可控、效益优先;(3)公开透明、操作规范;(4)动态调整、持续优化。
二、资金归集管理组织架构2.1 集团设立资金归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资金归集管理的决策和指导。
2.2 集团财务部门为资金归集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资金归集管理制度。
2.3 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相关部门应设立资金归集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资金归集管理工作。
三、资金归集范围及方式3.1 资金归集范围:(1)集团内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相关部门的自有资金;(2)集团内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相关部门的融资资金;(3)集团内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相关部门的其他可用资金。
3.2 资金归集方式:(1)内部银行转账;(2)委托贷款;(3)其他合法合规的资金归集方式。
四、资金归集流程4.1 资金预测: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相关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资金需求,并报集团财务部门。
4.2 资金计划:集团财务部门根据资金预测结果,结合集团发展战略和财务状况,制定资金归集计划。
4.3 资金归集: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相关部门按照资金归集计划,按时足额将资金归集至指定账户。
4.4 资金使用:集团财务部门根据资金使用需求,将归集的资金分配至相关单位或部门。
五、资金归集管理要求5.1 资金归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3)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合规使用;(4)加强内部监控,防止资金挪用。
5.2 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相关部门应定期对资金归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3 集团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资金归集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归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资金管理制度1. 资金预算管理(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年度资金预算,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各部门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制定月度资金计划,报财务部门审核。
2. 资金收支管理(1)公司资金收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2)所有收支款项必须通过公司银行账户办理,严禁使用个人账户或现金收支。
(3)资金收支单据必须齐全、真实、完整,不得伪造、变造。
3. 资金结算管理(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制定资金结算流程,明确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结算手续等。
(2)结算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结算流程进行操作,确保资金安全。
4. 资金控制管理(1)公司设立资金控制小组,负责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2)资金控制小组定期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 资金风险管理(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制定资金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报告流程。
(2)公司对资金风险进行定期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
三、资金管理流程1. 资金预算编制(1)各部门根据年度经营目标,编制资金预算。
(2)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编制的资金预算进行审核、汇总。
(3)总经理审批年度资金预算。
2. 资金计划制定(1)各部门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制定月度资金计划。
(2)财务部门对各部门制定的月度资金计划进行审核。
3. 资金收支(1)各部门根据月度资金计划,提出资金收支申请。
(2)财务部门审核资金收支申请,办理资金收支手续。
4. 资金结算(1)财务部门根据资金收支情况,办理资金结算。
(2)结算完成后,财务部门将结算凭证传递给相关部门。
5. 资金控制与审计(1)资金控制小组定期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2)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采取整改措施。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
3、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合理安排、安全高效。
二、资金预算管理1、各单位应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业务发展需要,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并分解到月度和季度。
2、资金预算包括资金收入预算和资金支出预算。
资金收入预算应准确预测各项收入的来源和时间;资金支出预算应按照业务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详细列出各项支出的金额和时间。
3、集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汇总、审核各单位的资金预算,并报集团公司管理层审批。
经批准的资金预算是各单位资金使用的依据,各单位应严格执行。
4、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资金预算,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
三、资金筹集管理1、集团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资金需求,合理选择资金筹集方式,包括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等。
2、资金筹集方案应经过充分的论证和风险评估,并报集团公司管理层审批。
3、财务部门负责与金融机构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调,办理资金筹集的相关手续。
4、筹集的资金应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资金使用管理1、各单位的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资金预算和审批权限进行。
2、资金支出的审批程序应明确、规范,一般应经过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复核、分管领导审批等环节。
对于重大资金支出,还需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
3、资金支付应采用安全、便捷的方式,如银行转账、支票等。
严禁现金支付大额资金。
4、各单位应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合理。
五、资金结算管理1、集团公司应建立统一的资金结算平台,实现资金的集中结算和管理。
2、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将收入资金及时缴存到集团公司指定的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3、财务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的资金结算进行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结算过程中的问题。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0〕64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财工字〔1997〕346号)和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2006年第41号令)等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集中管理,是指在集团公司内部实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
第三条集团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目标,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需求。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广义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应收票据。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含分公司、事业部)和集团所控制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成员单位.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是负责集团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的内设机构,承办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检查、监督、指导所属企业的资金集中管理工作。
集团资金管理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银行账户管理负责集团公司及成员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
(二)信贷业务负责集团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办理、分解和使用;负责集团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银行保函、信用证、资信证明和其他信贷文件的办理。
(三)资金筹集和使用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筹、融资计划;负责办理集团公司的资金筹集、内部资金调度、委托贷款及银行贷款的统借、分解、下拨和统还;负责集团和成员单位间资金的上划、下拨和对外付款。
(四)资金计划管理负责成员单位资金收支计划的审核和汇总,负责编制集团资金计划报表并进行执行控制、监督和执行情况分析。
(五)会计核算负责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系统所涉及资金业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资料管理,负责编制资金报表和资金分析报告.(六)综合管理负责集团资金管理体系的发展规划和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和协助下属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负责集团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保证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第七条各成员单位的财务部门(资金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二)建立内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内部资金管理;(三)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分析、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四)办理资金集中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具体事宜。
集团对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资金管理,规范子公司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所有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子公司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资金运作合规、高效。
第三条集团对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原则:集团对子公司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确保资金运作规范、透明。
(二)授权管理原则:集团根据子公司实际情况,合理授权子公司使用资金,并对其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三)风险控制原则:集团应加强对子公司资金使用的风险控制,防范资金风险。
(四)效率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运作顺畅。
第二章资金管理制度第四条集团设立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子公司应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资金管理制度。
第六条子公司资金来源:(一)子公司自身经营收入;(二)集团内部资金调配;(三)外部融资。
第七条子公司资金使用:(一)子公司应按照集团授权范围使用资金;(二)子公司应遵循资金使用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三)子公司应定期向集团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第八条子公司资金管理:(一)子公司应设立专用账户,对资金进行集中管理;(二)子公司应定期对资金进行盘点,确保资金安全;(三)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资金风险。
第三章资金监督与检查第九条集团定期对子公司资金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第十条子公司应积极配合集团监督检查,及时报告资金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集团对子公司资金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子公司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第十二条子公司违反本制度,导致资金损失或风险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子公司资金管理部门及负责人对资金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四条集团对违反本制度的子公司及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集团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集团资金管理规定
某集团资金管理制度总则1、为加强集团资金管理,合理调度资金,减少资金浪费,在确保集团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2、集团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有偿使用”原则,以确保资金供需平衡;、“集中管理”是由集团财务中心资金运营部统一管理资金的收入、支出;、“统一调度”是由集团财务中心资金运营部根据各公司资金收支计划及集团资金总体平衡计划,实行资金审批原则,对资金需求进行总体、时间上平衡,协调公司各方面,保证公司经营资金的需要;、“有偿使用”是指集团下属公司、控股公司使用集团资金,需要支付资金使用费;3、集团公司、集团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在资金管理上必须遵守本制度,同时对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由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资金运营部职责1、保证集团资金安全和资金充足供应;2、适时进行低成本融资;3、对集团及所属各单位的资金收、支、存情况、贷款还款情况,做到日清日结;4、每月对集团公司的资金运作情况、资金占用情况、现金流量情况进行分析并报告;5、对各所属单位的资金运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6、合理进行资本运作,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库存现金管理1、库存现金是指库存的人民币及外币,现金由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保管;2、现金收入除从银行提取现金外,所有的现金收入都必须由出纳开具收据销售回款在高达开具收款单后收款,超过库存备用金额度必须当日送存银行;3、公司“收据”由各公司会计主管保管,并进行编号;出纳领用,开具收据后,将收据存根联交会计保管;集团总部由财务经理保管;4、现金支出必须以手续齐全的合法凭证为依据,从备用金中支付;出纳付款时应审查手续是否齐全完整,对手续不齐全的,不得付款;5、现金收入、付出后,须在有关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章;6、现金日记帐由出纳逐日逐笔记载,并编制“资金日报表”;出纳应对每日的库存现金进行自盘,会计定期或不定期实行监盘,保证帐款相符;7、现金必须放入保险柜存放,不得以白条抵库,挪用公款;每日余额不得超过30000元的备用金定额;8、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证,严禁口说为凭;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银行存款管理1、银行存款是指存放在各金融机构基本户、一般户、储蓄卡中的货币资金,各公司的银行存款必须由专人管理;2、未经公司总裁许可不得设立私人存折用于存放货款,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公司需要经总裁批准后,可以以公司指定的人申请开设用于客户汇款的个人储蓄卡;3、储蓄卡办理后出纳应将卡号和密码交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收到卡后将卡毁灭,以后办理转帐等采用存折和预留的银行印章办理,主办会计对卡的运作进行监控;4、不得出租、出借帐户,为他人套取现金;5、银行收入单据须及时拿回,并把货款收入金额,客户名称及时告诉业务员和业务部经理;6、银行付出须经审批,符合“财务报销、付款流程制度”,手续齐全出纳才能办理付款手续;7、对于开具现金支票或从存折中支付款项的,取款人、财务经理还须在现金支票存根或存折取出的单据背面签字;8、银行存款日记帐目前由资金日报表替代由出纳登记,逐日逐笔记载收付情况,并把所发生的单证编制现金、银行存款会计凭证,在次日上班前移交会计,办好交接手续;9、每月月末应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连同对帐单移交会计审核,若有不符,应查明原因;10、印鉴法人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及预留银行存折的印章,由财务经理或财务主管保管;若财务经理或主管有事需外出,需交接给财务总监,集团下属公司交公司总经理;11、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租、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对目前公司有此类情形的,有三个月内将此类帐户收回后注销;12、公司按规定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开设银行存款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13、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14、公司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缴银行;一切支出,除按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照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15、公司支付款项时,存款账户内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16、集团财务中心资金经理、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资金的收入、支出;17、公司针对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必须建立授权批准控制制度,规定审批权限,建立规范、合理的审批程序;18、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如审批人员短暂离岗时,由其电话、传真或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事后经审批人确认;经由审批人电话通知的款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办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手续的,财务人员有权追回该款项并取消电话付款义务;19、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不准改变收款单位;20、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全的资金使用事项,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21、出纳根据各用款部门提供的付款票据和付款方式,参照银行结算制度规定,填制付款凭证,交付银行办理付款手续;22、出纳人员收到银行转来的外单位的委托收款凭证时,应及时交本单位的经办人审核,以便在规定的付款期内确定是否付款;23、按顺序逐日逐笔正确、及时地编制“资金日报表”;24、银行存款清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月度终了,公司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除以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之外的其他货币资金,如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也应视同现金、银行存款进行管理;内部银行结算管理模式1、为加强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集团财务中心资金运营部负责整个集团公司资金管理,负责资金计划、使用调度和对资金的安全负责;资金运营部负责组织、协调作用,并成为企业和下属单位的经济往来结算中心、信贷管理中心、货币资金的信息反馈中心;2、内部银行结算模式是指将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剂、融通运用;通过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闲散资金,调剂余缺,减少资金占用,活化与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的一种管理模式;3、内部银行结算模式业务运作:、集团资金运营部负责组织集团及下属公司分管领导、集团董事会确定各公司的资金占用额及资金占用费用率即利率;、集团及下属公司“资金收支计划”建立:为便于集团财务中心资金运营部门掌握资金收支盈余情况,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公司各部门按周、月、季、年编制“资金收支计划”表,“资金收支计划”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裁审批后,交集团资金运营部;集团资金运营部汇总集团及下属单位“资金收支计划”表,根据汇总资金计划,确定月、季、年资金信贷方案即融资方案,对月份、季度、年度融资方案交财务总监及集团总裁审批;、日常收付管理:、资金运营与财务核算衔接:资金报告制度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每月资金经理对上月资金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将相关分析交主管及分管总裁,主要分析以下方面:1、根据审批的资金收支计划,对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分析;2、对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进行分析;3、对本月融资计划与实际融资情况包括融资成本进行分析;4、对下月资金利用方面的及融资方面的主要安排;。
资金管理制度(精选5篇)
资金管理制度(精选5篇)资金管理制度1第一条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下需要现金结算的,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
公司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公司应在下列范围内支付现金:(一)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及劳保福利等开支;(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报销(或借支)的差旅费、业务费、修理费等;(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五)公司董事长、总裁批准的其他特别支出。
第二条各单位应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以企业、单位3-5天的日常用量为准,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企业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派车辆接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
第三条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四条现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钱、账分管的原则。
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管理。
第五条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办理收款手续后,应加盖"现金收讫"字样。
第六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及总裁批准后提取。
第七条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经主管和有关人员审核后,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在付款后,应加盖"现金付讫"字样,妥善保管。
出纳人员不得受理未按规定审批的付款业务,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八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并结出库存余额。
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如出现长短款,应向财务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后及时处理。
第九条不得用白条抵冲现金,不准因私借支现金,不准保存帐外现金,不得公款私存。
第十条公司应安排出纳以外的其他人每月对出纳库存现金至少检查核对一次,验证帐实是否相符,情况异常时应进行突发性检查。
第十一条银行账户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开立和使用。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文(四篇)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金管理行为,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级部门、各单位及职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此规章制度制订、修订,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并经公司领导班子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向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执行。
第四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资金管理的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公司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监督、检查与报告。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应当制定并执行相关的资金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七条公司的财务数据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八条公司财务部应当依法对公司资金进行日常监管,并定期向公司领导班子和投资者进行资金情况的报告。
第二章资金筹集和汇划第九条公司筹集资金的主要渠道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
第十条公司筹集资金原则上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超过法定范围从事非法筹集资金的行为。
第十一条公司资金的汇划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健全资金汇划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汇款和取款的权限。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的汇划和付款应当实行凭支出单据、支票、转账凭证等有效凭证,凭证和资金汇划记录应当妥为保管,做到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公司资金汇款和取款的权限设置应当明确,审批程序要求财务部门、职能部门审批并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公司资金汇划和付款的项目应当事先经过合法合规审批,并严格按照项目用途进行使用。
第十五条公司资金的集中调拨,应当由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并定期进行资金调拨清算。
第三章资金分配和使用第十六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当统筹公司资金分配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效益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公司分配的资金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合理分配给各个部门和单位,确保各部门和单位的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各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公司的财务预算和规定,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不得超支或挪用资金。
集团内部资金划拨管理制度
集团内部资金划拨管理制度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业务范围的增加,集团内部资金划拨变得日益频繁和复杂。
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合规性和效率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内部资金划拨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制度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和执行步骤三个方面介绍集团内部资金划拨管理制度。
一、制度的必要性1.保障资金安全:内部资金划拨涉及大额资金的调动,制定划拨管理制度可以规范资金划拨过程,减少资金操作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
2.规范资金运作:内部资金划拨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划拨的流程、权限和限制,规范了集团内部间的资金调动,防止滥用资金、挪用资金等不当行为的发生。
3.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内部资金划拨管理制度,集团可以更好地调动内部资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二、主要内容1.管理原则:明确内部资金划拨管理的基本原则,例如资金安全、合规性、高效性等。
2.资金划拨权限:明确各级管理层在内部资金划拨中的权限范围,包括划拨金额、划拨用途、划拨对象等,以确保资金的合理调动。
3.划拨申请流程:规定资金划拨的申请流程,明确申请人、审核人、批准人等相关角色的责任和权限。
4.划拨决策机制:建立划拨决策的机制,例如设立资金划拨审批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对资金划拨申请进行审议和决策。
5.划拨依据和限制:明确资金划拨的依据和限制条件,例如根据集团内部业务发展战略、资金使用计划等制定划拨依据,同时规定资金划拨的金额限制、用途限制等。
6.划拨过程监督:建立资金划拨过程的监督机制,包括划拨申请的审批记录、划拨决策的备案记录等,确保划拨过程的透明和合规性。
三、执行步骤1.制度宣贯:制定集团内部资金划拨管理制度后,需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宣贯工作,使全体员工了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制度培训:为相关员工提供资金划拨管理制度的培训,包括制度的背景、目的和执行步骤等,以确保员工能够正确理解和遵守制度。
3.流程操作规范:明确资金划拨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申请、审批、决策、备案等,确保每一步操作都符合制度要求。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5篇)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核算。
第四条公司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和运营资金。
日常费用由总经理办公会授权财务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及报销制度。
(一)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投资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二)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主体借入的资金。
(三)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六条公司实行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的分级授权管理体系,各部门按照制度规定的授权及职责,履行资金管理权责。
第七条财务部是公司资金核算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预算的管理第八条根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做好公司下年度整体的资金预算,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公司的资金预算应与公司的整体资金预算保持一致。
第九条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除应按年度编制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列资金预算表上报总经理,由公司统筹计划使用。
第十条资金预算的编制及审批(一)每年末,各部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年度的《年度资金预算计划》,并于每个财务年度的最后一月报送财务部由总经理审批。
(二)每月末,财务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个月的《月度资金预算计划》,并于月末一天报送总经理审批;(三)财务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实际回款情况,根据资金支出的用途,审批各部门年度及月度可使用资金的额度。
(四)对于投资类或生产经营类的资金支出,先审核业务的内容是否在投资计划或生产经营计划的范围内,再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审批可使用资金额度。
资金管理制度(通用7篇)
资金管理制度(通用7篇)资金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安全,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货币资金管理范围包括投资性资金、筹资性资金、经营性资金。
1、投资性资金指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投资等资金的收入与支出;2、融资性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主体借入或归还的资金等;3、经营资金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税负,以及其他和经营活动相关的资金收入与支出,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应付款项、存货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货币资金,其表现形式主要包括:1、现金,是指公司库存的现金,不包括公司各部门借用的、尚未报销的备用金。
2、银行存款,是指公司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3、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形式的货币资金,以及其他包括人民币和按国家有关法规允许公司保管或存放的外币。
第四条货币资金实行预算管理。
公司负责人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要求各职能部门编制本部门的资金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综合平衡后编制年度现金流量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执行。
第二章授权与批准第五条为提高内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对公司实际控制,并纳入合并范围内的母子公司之间,以及所属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授权给财务总监进行审批。
第六条审批权限对外支付资金的申请,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本规定所设权限的金额为同一笔业务发生费用总额,严禁将同一笔业务分次报销。
第七条财务审核。
财务部门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对资金支付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第八条资金支付须严格按照支出性质逐级上级审核或审批,严禁越级审核或审批。
集团内部资金拆借管理制度
集团内部资金拆借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集团内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各子公司、分支机构之间的资金拆借活动。
二、资金拆借原则2.1 公平自愿原则:资金拆借双方应基于自愿、公平的原则进行,禁止任何形式的强制拆借。
2.2 有偿使用原则:资金拆借双方应按照约定利率进行计息,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2.3 期限匹配原则:拆借双方应根据资金需求和偿还能力,合理确定拆借期限。
2.4 风险可控原则:拆借双方应评估对方信用状况,确保拆借资金安全。
三、资金拆借流程3.1 资金需求方应向资金供给方提出拆借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拆借申请书;(2)拆借用途说明;(3)拆借期限及还款计划;(4)信用评估报告。
3.2 资金供给方对拆借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拆借用途是否符合规定;(2)拆借期限及还款计划是否合理;(3)信用评估报告是否真实可靠。
3.3 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明确拆借金额、利率、期限、还款计划等事项。
3.4 资金拆借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拆借及还款义务。
四、资金拆借利率及费用4.1 资金拆借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参照市场利率水平,并结合拆借双方的信用状况、拆借期限等因素。
4.2 拆借双方可约定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于弥补拆借过程中的管理成本。
五、风险控制5.1 资金拆借双方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拆借资金安全。
5.2 资金供给方应对拆借资金的用途进行监督,防止资金挪用。
5.3 资金需求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拆借资金,确保按期还款。
5.4 集团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资金拆借业务的监控,定期评估拆借风险,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六、违约责任6.1 拆借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拆借及还款义务,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资金需求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拆借资金,资金供给方有权提前收回拆借资金,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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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资金管理原则
第一条资金管理是指所有与资金有关的管理活动,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关系管理、银行帐户及存款、银行付款、对外融资、内部存贷、内部项目资金往来、外汇等。
第二条集团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资金管理政策,制订、监督、解释及修改本资金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实行资金计划管理,通过编制和执行各项资金计划(包括月度资金计划和周资金申请等),对融资、付款等各项资金活动进行有序安排以控制资金成本。
第四条由集团财务部进行资金集中管理和统一支付。
各子公司财务部根据集团财务部要求对本公司各部门及所属油站资金和收款工作进行管理。
公司所有现金收入必须及时缴存公司的银行帐户,公司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坐支公司现金或有价票卡。
第五条公司对外融资、担保、抵押等资金业务由集团财务部统一管理,各子公司不得擅自进行上述活动。
第二章银行帐户和资金集中管理第六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单位银行帐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申请购买、保管支票等银行支付票据,申请开通和使用网银等,必须报经集团财务部资金经理审核、财务总监批准后,按照公司资金政策办理。
公司的会计账户设置应一一对应各银行账户,公司会计应每月出具银行余额调节表以监控银行未达账项。
第七条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原则上为法人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私章、副总经理私章,特殊情况必须报经集团财务部审核、集团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
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私章的使用遵循公司相关印章管理流程,副总经理私章由副总经理本人保管。
第八条公司的银行账户按照账户性质和用途分为基本户(支付和报销专用)、收入户(收入专用)、税务专户(税务和扣款专用)、资金池专户(资金池调拨专用)、贷款专户(贷款放款及还款专用)、其他专户(根据具体业务设置)。
第九条集团设立一级收入帐户,集团及所属油站,所有收入资金全部及时归集至该帐户。
第十条集团下属子公司设立一级收入帐户,子公司及其下属油站所有收入资金全部及
时归集至该帐户。
第十一条公司收取的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等,应由集团出纳接收时向客户(必须由业务部门人员带领)出具收款收据,由会计在收款收据上签字确认并同时记账。
集团出纳应造册逐笔登记接收、进账存行情况。
第十二条不允许擅自使用现金或支票等纸质票据方式对外支付。
集团、子公司财务部不保留支付用现金备用金。
特殊情况使用支票等纸质票据支付必须报经集团财务部资金经理审核、集团财务总监和集团副总经理批准授权使用银行预留印鉴。
集团的纸质支付票据由集团出纳保管并造册逐笔登记领购、使用和作废情况。
集团下属子公司的银行开户文件、经批准购买的纸质支付票据由该公司财务部经理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并造册逐笔登记领购、使用和作废情况。
第十三条所有银行帐户的网银支付操作权限归集团财务部。
网银支付操作权限分工为:集团财务出纳——单据录入,集团财务总监——一级复核,集团副总经理——二级复核及系统管理员。
上述人员岗位变更同时需要进行网银操作权限和U盾的交接。
集团财务部根据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相关资金计划及审核后的单据或信息,统一进行资金支付。
其中子公司支付由集团财务部使用子公司开立的银行帐户和网银。
第十四条所有纸质票据及网银等各种方式支付,均应先进行会计记账,再进行出纳支付提交。
第十五条不允许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擅自办理委托收款、银行代扣款等业务,如因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规定不得不采取此种结算形式的,必须由该项业务的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部门总监或子公司总经理审批,报集团财务总监批准并报集团财务部资金组备案。
第十六条集团财务部建立统一的资金管理平台,统一调度全集团各银行帐户资金,减少资金沉淀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或银企合作总体利益。
集团财务部应至少每年对公司资金存量标准进行分析和回顾和修订,并报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资金存量标准执行情况应列入集团财务部的KPI考核内容。
第十七条集团各法人公司之间,如因临时资金调剂产生资金流动,必须通过银行资金管理平台,按照银行委托贷款方式进行,并按照银行委托贷款协议计付利息。
第三章资金计划
第十八条集团各部门总监、各子公司总经理对本部门(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负责。
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应指定资金计划人员负责本部门(子公司)资金计划的收集、汇总和报送,对资金计划的报送质量负责。
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指定接替人员并通知集团财务部资金组。
第十九条上述资金计划人员,应于每月20日前,汇总本部门、本公司次月资金计划,报送集团财务部资金组,并抄送本部门总监、子公司总经理。
集团财务部资金组根据该月度资金计划进行资金安排和融资,并以该月度资金计划对照次月实际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披露和考核。
第二十条为提升突发大额付款的资金供给能力,上述资金计划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汇总本部门、本公司本月更新的资金计划,报送集团财务部资金组,并抄送本部门总监、子公司总经理。
第二十一条集团财务部每月汇总上月资金计划达成情况制作资金月报,向公司管理层进行披露。
各部门、子公司应对本部门、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情况作出改善建议。
各部门、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应逐步列入该部门、子公司KPI考核内容。
第四章油站收入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油站收入资金必须及时缴存银行,银行上门收款频率和特殊情况下油站收入现金滞留天数由集团财务部核准并通知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油站必须严格执行《油站财务手册》有关资金管理操作细则和指引。
第二十四条各子公司财务部负责所属油站资金相关业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五章资金支付管理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批准的预算(费用预算和资本性支出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挪用预算和超预算开支。
各部门经理是各部门预算的责任人。
任何因特殊需要而发生的预算外支出,应履行审批程序并按董事会批准的财务授权原则批准。
第二十六条任何资金支付必须事先遵循董事会授予的财务权限手册(MOA)审批,属于采购范围的先履行采购程序,后办理付款手续。
第二十七条付款按性质分为员工借款、员工报销支付和对外转帐支付三种类型。
应当按照公司相关报销和付款审批制度和流程进行审批。
(一)员工借款:指员工因公出差或因公司业务目的单笔金额1000元以下(含1000
元)的零星采购或支付费用等需要,预先借支资金以备支付使用,出差返回后或采购结束取得票据进行报销冲账。
此类付款的收款人为借款人个人帐户。
(二)员工报销支付:指员工业务活动费、差旅费支出,员工政策范围内报销、因公司业务目的发生的单笔金额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零星采购个人垫付款支出的报销。
此类付款的收款人为报销人个人帐户。
(三)对外转帐支付:除上述员工借款或报销以外的付款均采用“对外转帐付款”方式。
除因政府规定等特殊原因外,单位之间往来结算应采用“对外转帐付款”方式,不支持使用员工借款或员工报销支付方式。
此类付款的收款人为外部收款人单位帐户。
第二十八条中国现行法律规定中国境内除“特别行政区”外的其他地区不流通外币现钞。
因此,本公司规定除出国出差(或培训)的国外费用及补助(包括港澳地区),经批准可申请领取(或报销)外币外,一般个人报销结算中不得使用外币结算。
第六章资金服务项目管理
第二十九条资金服务项目指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发产品,并影响到公司资金安全或结算方式或银企合作的项目,如与金融机构合作联名信用卡项目;与软件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资金管理软件等项目。
第三十条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未经过集团财务部资金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审批,不允许擅自与金融机构、软件公司、其他机构合作有关资金服务项目。
第三十一条如其他部门、各子公司需开展类似项目,提交集团财务部审核、审批的材料包括:项目情况说明(分析与评估报告)、项目合作协议书以及部门总监、子公司总经理批准文件。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司批准之日起实施,原《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