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考试大纲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理学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理学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基本要求:了解:法的概念的争议,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法的定义,法的价值的含义,法律规则的含义、逻辑结构,法律原则的概念与种类,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概念,法的渊源的含义,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含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的效力的含义,法律关系的含义,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含义与种类,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法律事实的含义,法律责任的含义,法律责任的免除条件,法律制裁的含义。
理解:法的特征,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自由、正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法律规则与语言的关系,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种类,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权利与义务的分类及相互关系,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公法、社会法与私法的含义与区别,研究法律体系的意义,法的效力根据,法的对人效力原则,法的空间效力,法的生效时间与失效时间及溯及力,法律关系的特征与种类,权利水平与行为水平,法律关系的客体种类,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法律责任的特点'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法律责任的竞合,归责原则。
熟悉并能够使用:法学的基本知识、概念,分析和评价相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
考试内容:第一节法的概念法的概念的争议法的定义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程序性可诉性)法的作用(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第二节法的价值法的价值的含义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自由正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第三节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规则的含义逻辑结构法律规则与语言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分类)法律原则(法律原则的含义、种类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的含义、分类及相互关系)第四节法的渊源法的渊源的概念(法的渊源的含义)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判例政策习惯)第五节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法律部门(法律部门的含义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公法、社会法与私法的含义与区别法律体系(法律体系的含义研究法律体系的意义)当代中国法律体系(我国主要法律部门)第六节法的效力法的效力的含义法的效力的根据法的效力范围法对人的效力(法对人的效力原则)法的空间效力法的时间效力(法的生效时间法终止生效的时间法的溯及力)第七节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法律关系的含义与特征法律关系的种类)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的含义和种类权利水平和行为水平)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和种类)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法律事实、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第八节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的含义法律责任的特点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义务的关系)法律责任的竞合归责与免责(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法律制裁(法律制裁的含义)第二章法的运行基本要求:了解:立法和立法权限,执法的含义,司法的含义,守法的含义与构成,法律监督的含义与构成,法律监督的体系,法律适用的步骤,法律推理的含义,法律解释的含义。
初试科目考试大纲-611专业综合一(法理学、宪法学)
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科目代码、名称: 612专业综合一(法理学、宪法学)适用专业: 030100法学(一级学科)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试卷由试题和答题纸组成;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由考点提供)相应的位置上。
(三)试卷内容结构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为:第一部分法理学约80分第二部分宪法学约70分(四)试卷题型结构名词解释题:8小题,每小题5分,共40分简答题:5小题,每小题10分,共50分论述题:2小题,每小题30分,共60分二、考查目标(复习要求)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综合一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法理学、宪法学2门法学学科基础课程,要求考生系统掌握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并能运用相关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法学中的实际问题。
三、考查范围或考试内容概要第一部分:法理学第一编法学导论一、法学的研究对象二、法理学释义第二编法的本体一、法的用词二、法的本质三、法的特征四、法的渊源五、法的形式六、法的分类七、法的效力八、法的要素九、法的体系十、权利与义务十一、法律行为十二、法律关系十三、法律责任十四、法律秩序第三编法的起源与发展一、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二、原始习惯与法的区别三、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四、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大法系五、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本质与特征六、法律发展的内涵七、法律继承八、法律移植九、法制改革十、法制现代化释义十一、中国法制现代化道路的主要特征第四编法的运行一、法的生成二、法的实效三、法的实现四、立法的定义与特征五、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六、立法权限划分体制七、立法过程与程序八、守法的概念九、守法的根据与理由十、守法的主客观条件十一、执法的概念与特征十二、执法的种类与体系十三、执法的原则十四、司法的概念与特点十五、司法体系十六、司法的基本要求与原则十七、法律监督的概念与构成十八、法律监督的功能与原则十九、法律监督的体系二十、法律职业的概念与特征二十一、法律职业的思维二十二、法律方法的概念和内容二十三、法律解释的含义、必要性和原则二十四、我国法律解释权限的划分二十五、法治与法治国家的释义二十六、法治的基础二十七、法治的基本理念第五编法的作用与价值一、法的作用的概念与实质二、法的规范作用三、法的社会作用四、法的局限性五、法的价值的概念六、法的利益控制机制七、法对人权的保护八、法对自由的保障作用九、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第六编法与社会一、法与市场经济二、经济全球化与法律全球化三、法与政治的关系四、法与国家的关系五、法与政策的区别六、法制国家与政治文明七、法律传统的作用八、我国宗教政策与法律调整九、法律文化概念十、法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十一、法与科学技术的相互作用十二、法与生态文明的关系第二部分:宪法学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1.宪法的概念2.宪法的本质3.宪法的分类和渊源4.宪法的制定5.宪法的解释6.宪法的修改7.宪法的效力8.宪法的作用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1.宪法的产生与发展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宪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三章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2.宪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作用3.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第四章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1.国家性质的概念2.我国的国家性质3.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内容4.政权组织形式5.国家结构形式6.国家标志第五章国家基本制度1.社会主义公有制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6.民族区域自治自治制度7.基层群众自治制度8.文化制度9.社会制度第六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1.基本权利的概念2.基本权利的主体3.基本权利的效力4.基本权利的保障与限制5.基本权利的内容6.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关系7.基本义务的内容第七章国家机构1.国家机构的概念与特征2.我国国家机构的体系3.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5.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6.国务院7.中央军事委员会8.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9.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10.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11.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第八章宪法实施的监督1.宪法实施的概念与功能2.宪法监督的含义、意义与类型3.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基本内容4.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特点5.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参考教材或主要参考书:1.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2.《宪法学》编写组:《宪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714法学综合一(法理学、宪法学)考试大纲
2018年全日制攻读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入学考试大纲(初试)(科目:法学综合一代码:714)一、考查目标全日制攻读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入学考试(科目:法学综合一)考试内容包括法理学和宪法学二门法学基础学科,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并能运用相关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法律实践问题。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一)试卷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
(二)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为:法理学 75分宪法学 75分(四)试卷题型结构名词解释题:8小题,每题5分,共40分。
简答题: 4小题,每题15分,共60分。
分析论述题:2小题,每题25分,共50分。
三、考查范围法理学(一)考查目标1、系统掌握法理学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法治理念。
2、理解法律实践中的各种现象、关系、原则和方法。
3、能运用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来分析和解决社会现实法律问题。
(二)考查内容1、法学导论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历史;法学的研究方法;法理学概述。
2、法的本体法的概念、特征、本质和作用;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法律概念、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等法的要素;法律体系的概念、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分类与关系;法律行为的概念、结构和分类;法律关系的概念、分类、主体和客体、法律事实;法律责任的概念、认定、归结和承担;法律程序的概念及其正当程序。
3、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的起源及其历史类型;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的规律及其基本形式。
4、法的运行法的制定包括立法的概念、体制、程序和原则等;法的实施涉及守法、执法和司法;法律职业的概述、技能、伦理和制度;法律方法概说及其基本方法。
5、法的价值法的价值概述;法对秩序、自由、效率、正义和人权的作用体现。
6、法与社会法与经济、政治、文化、法治国家、和谐社会的关系。
宪法学(一)考查目标1、系统掌握宪法学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宪政理念。
2024年成人自考法律专业考试大纲
2024年成人自考法律专业考试大纲一、考试性质与目标成人自考法律专业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其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考试评价,检验考生对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为国家培养具有扎实法律基础、较高法律素养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一)法理学1、法的本质、特征与作用理解法的本质,包括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掌握法的特征,如国家意志性、规范性、强制性等;了解法的作用,包括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2、法的渊源、分类与效力熟悉法的渊源,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掌握法的分类方法,如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等;明确法的效力范围,包括对人的效力、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3、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了解法律体系的概念和构成要素;掌握我国主要的法律部门,如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
4、法的制定与实施理解法的制定的概念和原则;掌握法的实施的方式,如执法、司法、守法等;了解法律监督的体系和作用。
(二)宪法学1、宪法的基本理论掌握宪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了解宪法的分类和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2、国家的基本制度熟悉我国的国体、政体、选举制度、政党制度等;掌握我国的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和社会制度。
3、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了解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和特点;掌握我国公民的主要基本权利,如平等权、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权等,以及公民的基本义务。
4、国家机构熟悉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掌握我国主要国家机构的职权和运行机制,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
(三)行政法学1、行政法概述理解行政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了解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2、行政主体与行政行为掌握行政主体的概念、种类和资格;熟悉行政行为的分类、效力和程序。
3、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了解行政许可的概念、设定和实施程序;掌握行政处罚的种类、设定、实施主体和程序。
江西师范大学704法理学2021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法理学》考试大纲Ⅰ、考查目标系统掌握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并能运用相关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法治社会中的实际问题。
Ⅱ、考查形式与试卷结构1、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 150 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试卷题型结构名词解释10分简答题30分论述题60分材料分析题50分Ⅲ、考查范围法理学分为法学导论、法的本体、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的运行、法的价值与法与社会六大部分。
一、法学导论(一)法学 1、法学的研究对象 2、法学的历史 3、法学与相邻学科 4、法学的研究方法 5、法学教育与法律人才素质的养成 (二)法理学概述 1、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 2、中国法理学 3、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 (三)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1、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与发展 2、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继承与发展 3、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进程二、法的本体 (一)法的概念 1、“法”概念的语义分析 3、法的基本特征 4、法的作用 (二)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 1、法的渊源 2、法的分类 3、法的效力 (三)法的要素 1、法的要素释义 2、法律概念 3、法律规则 4、法律原则 (四)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释义 2、法律部门及其划分 3、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五)权利和义务 1、历史上的权利观和义务观 2、权利和义务概念 3、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4、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六)法律行为 1、法律行为释义 2、法律行为的结构 3、法律行为的分类 (七)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 2、法律关系的主体 3、法律关系的客体 4、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八)法律责任 1、法律责任释义 2、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3、法律责任的承担 (九)法律程序 1、法律程序概述 2、正当法律程序三、法的起源和发展 (一)法的历史 1、法的起源 2、法的历史类型 (二)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 1、法律的演进与发展的历史规律 2、法律继承 4、法制改革 5、当代中国的法律发展四、法的运行 (一)法的制定 1、立法的概念 2、立法体制 3、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 4、立法的原则 (二)法的实施 1、守法 2、执法 3、司法 (三)法律职业 1、法律职业概述 2、法律职业的技能 3、法律职业的伦理 4、法律职业制度 (四)法律方法 1、法律方法概说 2、法律推理 3、法律解释 4、法律论证五、法的价值 (一)法的价值概述 1、法的价值释义 2、法的价值体系 3、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 (二)法与秩序 1、秩序的释义 2、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 (三)法与自由 1、自由的释 2、法对自由的确认和保障 (四)法与效率 1、效率的释义 2、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 (五) 法与正义 1、正义的释义 2、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 (六)法与人权 1、人权的概念 2、中国的社会主义人权纲领与人权事业 3、法对人权的保护作用六、法与社会 (一)法与经济 1、法与生产方式 2、法与市场经济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原则 (二)法与政治 1、法与政治的一般原理 2、法与国家 3、执政党政策与国家法律 (三)法与文化 1、法与文化的一般原理 2、法与道德 3、法与宗教 4、法律文化 (四)法与法治国家 1、法治的概念 2、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与发展 3、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 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 (五)法与和谐社会 1、和谐与和谐社会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和基本特征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律机制Ⅳ.参考教材1、《法理学》第四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2、《法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法理学》编写组,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4考研法硕考试大纲
24考研法硕考试大纲24考研法硕考试大纲是指中国的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教材大纲和考试内容安排。
以下是根据相关资料整理的24考研法硕考试大纲主要内容:一、法理学1. 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任务2. 法理学的基本范畴和结构3. 法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4. 人民法院的法官业务能力和品德要求5. 法理学史6. 其他相关内容二、宪法学与行政法1. 宪法学基本理论2. 国家机构与职能3.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4. 公共权力与公共管理5. 行政法基本理论6. 行政行为7. 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8. 地方政府与行政法9. 其他相关内容三、刑法学与司法学1. 刑法学基本理论2. 刑法犯罪学3. 刑事责任与处罚4. 刑法实体罪与法律体系5. 刑法实施规范6. 司法学基本理论7. 司法制度与司法保障8. 司法权力和司法责任9. 司法实务与司法管理10. 其他相关内容四、民法学与经济法1. 民法学基本理论2. 民法总则与人身权3. 财产权与合同权4. 家庭与继承权5. 经济法基本理论6.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方法7. 市场主体与企业经营8. 经济法调整与法律制度9. 其他相关内容五、国际法与国际私法1. 国际法基本理论2. 国际法中的国际关系与国际争端解决3. 国际法中的国际合同与国际投资4. 国际私法基本理论5. 国际私法中的国际商事6. 国际私法中的国际民事7. 国际私法中的国际家庭与国际继承8. 其他相关内容六、法律硕士综合与案例分析1. 法学研究方法与文献检索2. 法学专业知识的辅助学科3. 案例分析与综合能力测验4. 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考试大纲会根据不同年份可能会有一定的变化,所以考生在参考大纲时应以最新的官方发布的大纲为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辽宁师范大学704法理学2020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704法理学考试大纲
注意:本大纲为参考性考试大纲,是考生需要掌握的基本内容。
第一章法的概念
(一)法的形式与内容
(二)法的现象与本质
第二章法的作用
(一)法的作用的概念和分类
(二)法的社会作用
(三)法的规范作用
第三章法的价值
(一)法的价值内涵
(二)法的价值体系
(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第四章法的历史发展
(一)西方法的历史发展
(二)中国法的历史发展
第五章法的渊源
(一)法的渊源的概念和种类
(二)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
(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第六章法律规范
(一)法的要素与法律规范
(二)法律规范的结构
(三)法律规则的分类
(四)法律规范的效力
第七章法律体系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二)法律体系的结构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八章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种类
(二)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三)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
第九章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和分类
(二)法律责任的本质和功能
(三)法律责任的构成要素
(四)法律责任的实现
第十章法的制定
(一)法的制定与法的形成
(二)立法制度
(三)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十一章法的实施
2。
617法学基础(法理学、宪法学)
宪法学))、宪法学法理学、法学基础((法理学617法学基础法理学考试大纲1.考试要求①正确理解作为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的法理学。
②全面了解法理学的体系和基本论题。
③运用所掌握的知识、方法和理论对法理学的传统论题、法学理论和法治建设的前沿问题进行分析和说明,对法律现象进行研究和评价。
2. 考试内容①法学导论: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研究方法;法理学概述。
②法的本体:法的概念;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法的要素;法律体系;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
③法的起源与发展:法的历史;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
④法的运行: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法律职业;法律方法。
⑤法的价值:法的价值概述;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效率;法与正义;法与人权。
⑥法与社会:法与经济、法与政治、法与文化、法与法治国家、法与和谐社会。
3.题型及分值①法理学部分在“法学基础”科目中的分值为70%左右。
②题型包括简答题、论述题和分析题。
其中简答题每题15-20分,论述题和分析题每题30分左右。
4.参考书目法理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张文显 2007宪法学考试大纲1.考试要求①了解本大纲所包含的宪法中的基本概念与知识。
②理解宪法的基本理论及其相关学说;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与原理。
③运用宪法学原理,分析和评价宪政实践中产生的各种问题。
2.考试内容①宪法基本理论:宪法的概念、特征及分类;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制定;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渊源形式;宪法规范;宪法关系;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②宪法基本制度: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选举制度;国家机构。
③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修改;违宪审查制度;宪法的实施保障。
3.题型及分值①宪法学部分在“法学基础”科目中的分值为30%左右。
②题型包括简答题、论述题和分析题。
其中简答题每题15-20分,论述题和分析题每题30分左右。
4.参考书目宪法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周页中 2005。
014法学院考试大纲
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试大纲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考试范围:一、民法总论1、我国民法法典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2、民法概述:民法的概念、任务、调整对象、渊源、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3、民事法律关系4、民事主体制度: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4、民事权利6、民事法律行为7、代理8、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9、时效:时效的基本理论、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二、刑法总论1、刑法概说2、刑法的基本原则3、刑法的效力4、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5、犯罪客体6、犯罪客观方面7、犯罪主体8、犯罪主观方面9、正当行为10、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11、共同犯罪12、罪数13、刑事责任14、刑罚及其种类15、刑罚制度参考书目:1、《民法学》编写组:《民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1月第1版。
2、《刑法学》编写组:《刑法学》(上册•总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7月第1版。
考试范围:一、社会学的定义、研究对象、研究领域、发展历史、研究方法二、个人与社会:人的属性的概念、分类;社会的概念、本质及其构成要素;社会结构的概念、分类;社会形态的概念、意义;社会类型的概念及其分类;社会交往的内涵、社会交往的方式;社会化的概念与类型、社会化的阶段、社会化的内容与功能、社会化过程中人的主观能动性三、社会网络与社会群体:社会关系的概念、类型;社会网络的概念、类型与功能;社会群体的概念、分化、类型;社会群体冲突的概念、类型及冲突的协调;社会生活中的主要社会群体;家庭的起源与发展、家庭关系、结构与功能四、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的含义、构成要素、类型;组织目标的概念、功能;组织结构的含义与功能;组织的正式结构与非正式结构;中国社会组织的结构特征;组织管理理论、家长制的概念与特点、科层制的概念、特征、功能;组织文化的含义、功能;单位组织的含义、特点、功能;民间组织的含义、特征、类型、作用及发展五、社会制度:社会制度的定义、类型、形成及社会学的制度分析;社会制度的构成要素、功能、变迁、创新六、阶级、阶层与社会流动:阶级、阶层的概念与区别;马克思主义阶级、阶层理论的基本观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阶级、阶层理论;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演变;社会流动的概念、类型与功能;社会流动的理论七、社区与城市化:社区的概念、构成要素及分类;农村社区的特点、现状及建设和发展的意义;城市社区的特点、城市化的内涵、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及途径;城乡关系的主要理论、城乡关系的现状、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八、社会发展与社会公正:社会发展的概念、社会发展的原理、社会发展观、社会发展的基本类型;社会问题的内涵、特征、理论视角;当代主要社会问题的表现、正确认识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路与途径;社会公正的含义、基本理论、基本内容九、社会建设与和谐社会:社会建设的概念、理论;社会政策的概念、构成、作用;社会政策的制定、实施与评估;现代社会风险与社会保障制度;社会管理的概念、社会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社会工作与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和意义、目标和任务、途径和过程参考书目:编写组:《社会学概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版。
0301法学业务课(自命题)考试大纲
0301法学业务课(自命题)考试大纲(一)法理学1、法学的研究方法2、法的产生与发展3、法的概念4、法的渊源、形式与效力5、法的要素6、法律体系7、权利和义务8、法律行为9、法律关系10、法律责任11、法律程序12、法的制定13、法的实施14、法律方法15、法的价值16、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效率、法与正义17、法与人权、法与经济、法与政治、法与文化18、法与法治国家(二) 刑法学1、刑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2、刑法的概念、性质与任务3、刑法三大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产生、发展及具体运用4、我国刑法体系和刑法解释的基本内容5、我国刑法空间效力和刑法时间效力的基本内容6、犯罪的概念、特征和本质7、犯罪构成的概念、特征、内容8、犯罪客观要件的基本内容(危害行为、行为对象、行为结果、因果关系)9、犯罪主体的概念和具体内容,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的规定10、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的概念内容11、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概念、条件及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12、犯罪预备、未遂、中止的概念、条件及刑事责任13、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和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处罚原则14、刑罚的概念和目的,刑罚的功能15、我国刑罚体系、种类16、量刑的原则、量刑的情节及适用17、累犯、自首与立功的概念、条件及刑事责任、数罪并罚和缓刑的基本内容18、减刑、假释的概念和条件19、追诉时效的期限及计算20、刑法各论部分:罪状、法定刑的概念、类型,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共公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及其司法适用。
(三)民法学1、民法总论(1)民法概述(2)民法的基本原则(3)民事法律关系(4)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5)民事权利客体(6)民事法律行为(7)代理(8)期间与时效2、物权(1)物权概述(2)所有权(3)共有(4)占有(5)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3、债权总论(1)债的概述(2)债的履行(3)债的保全和担保(4)债的移转和消灭4、债权分论(1)合同概述(2)合同的订立(3)合同的内容与形式(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5)合同责任(6)没有当得利之债(7)无因管理之债5、人身权(1)身份权(2)人格权6、侵权行为(1)侵权行为归责原则(2)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3)特殊侵权行为(4)侵权责任。
2024同等学力申硕法学考试大纲
2024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考试大纲的内容将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最新政策进行制定和调整。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考试大纲内容,供您参考:
一、考试科目
1. 法理学
2. 宪法
3. 行政法
4. 刑法
5. 民法
6. 商法
7. 国际法
二、考试内容
1. 法理学:考察考生对法理学的理论体系、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的掌握情况,包括法律的本质、作用、发展历程等。
2. 宪法:考察考生对宪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掌握情况,包括国家性质、国家管理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3. 行政法:考察考生对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行政组织、行政处罚等内容的掌握情况,包括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程序等。
4. 刑法:考察考生对刑法的概念、犯罪构成、刑罚制度等内容的掌握情况,包括犯罪的种类、刑罚的种类和适用等。
5. 民法:考察考生对民法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和义务等内容的掌握情况,包括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民事法律行为等。
6. 商法:考察考生对商法的基本概念、公司法、证券法等内容的掌握情况,包括公司的设立、组织和管理、证券交易和市场监管等。
7. 国际法:考察考生对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国际条约和国际组织等内容的掌握情况,包括国际争端解决、国际责任和国际组织的作用等。
三、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试卷为客观题和主观题。
考试时间为2小时。
四、评分标准
根据试卷难度和答题准确度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可能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最新政策进行调整。
以上是2024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考试大纲的部分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您及时关注教育部发布的最新信息。
法理学
59.
某机关公勤人员赵某在一次公务活动中玩忽职守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对之进行立案。赵某认为自己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刑法规定,不应构成玩忽职守罪。检察机关则认为赵某从事的是公务活动,应构成玩忽职守罪。案件侦查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赵某聘请的律师刘某认为该解释不应溯及以前行为。上述案件中,属于广义的法律解释的有( )。
C. 教会法
D. 罗马法
36.
下列不属于行政执法活动的是( )。
A. 工商局给某企业颁发营业执照
B. 人民法院对王某的盗窃一案进行审理
C. 县物价局进行物价大检查
D. 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37.
( )侧重于过程活动,即法律被人们实际施行的过程和活动。
A. 法律制定 B. 法律实效
C. 法律实施 D. 法律颁布
A. 人类社会的每一形态都对应着一个法的历史类型
B. 法的历史类型与人类阶级社会的形态划分一致
C. 凡建立在相同经济基础之上.反应相同阶级意志的法,就属于同一历史类型的法
D. 社会主义法是最高历史类型的法
王某在某大学已取得法学大专文凭,但他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认为自己必须再读一个法学本科文凭,只有这样他将来才能有资格参加国家的司法考试。这体现了法的( )。
A. 法的客观性 B. 法的阶级性
C. 法的规范性 D. 法的强制性
11.
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法学理论专业考试大纲
法学理论学科/专业考试大纲第一部分考试说明一、考试要求1、考生应当准确掌握法理学和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
2、考生应当准确掌握法理学和民法相关理论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内在逻辑。
3、考生应当能够综合分析各种法律问题和法律规则背后所包含的法理思想和法理精神。
4、考生应当了解法理学和民法学发展的前沿问题。
5、考生应当具有良好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表达能力。
二、考核评价目标1、考生对法理学及民法总论的基本知识体系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二者前沿问题的了解程度;2、考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综合法学理论素养;3、考生综合应用法理学和民法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考生进行法律研究的基础及潜力。
三、考试内容范围包括法理学和民法总论两部分。
其中前者占60%,后者占40%。
四、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识记约占30%;理解归纳总结约占30%;综合分析应用约占40%。
(四)试卷题型结构简答题约占30%;论述题约占40%;案例分析题约占30%。
第二部分考查的知识范围第一部分法理学一、法的概念(一)法的定义(二)法的特征(三)法的本质(四)法的分类二、法的形式与效力(一)法的形式1、法的形式概述2、当代中国法的形式3、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二)法的效力三、法的要素(一)法的要素释义(二)法律规则1、法律规则释义2、法律规则的分类(三)法律原则1、法律原则释义2、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3、法律原则的分类(四)法律概念1、法律概念释义2、法律概念的功能3、法律概念的分类四、法律体系(一)法律体系释义1、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点2、法律体系与相关概念之异同(二)法律部门的划分1、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2、我国法律的部门划分五、权利和义务(一)权利和义务释义1、权利的概念2、义务的概念(二)法与权利和义务1、法与权利2、法与义务(三)权利和义务的关系1、结构上的对称关系2、数量上的等值关系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四)权利和义务的分类1、依存在形态的划分2、依其所体现的社会内容的重要程度的划分3、根据效力范围的划分4、依因果关系的划分六、法律行为(一)法律行为释义1、法律行为界定2、法律行为的特征3、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二)法律行为的结构1、法律行为构成的客观要件2、法律行为构成的主观要件3、法律行为的确认(三)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1、根据行为主体性质和特点所作的分类2、根据行为的法律性质所作的分类3、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与相互关系所作的分类4、根据行为构成要件所作的分类七、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释义1、法律关系概念和理论的发展2、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特征(二)法律关系的分类1、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2、纵向的法律关系和横向的法律关系3、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4、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三)法律关系主体1、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与种类2、法律关系主体构成的资格: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四)法律关系客体1、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2、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五)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1、法律关系形成、变更与消灭的条件2、法律事实的种类八、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释义1、责任的词义2、法律责任的定义3、法律责任的本质(二)法律责任的构成1、责任主体2、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3、损害结果4、因果关系5、主观过错(三)法律责任的类型与实现方式1、法律责任的分类2、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四)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1、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的涵义2、归责3、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第二部分民法总论一、民法的概念(一)民法的含义(二)民法的调整对象(三)民法的性质1、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2、民法为权利法3、民法为私法4、民法为市民法5、民法为实体法二、民法的基本原则(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述(二)各民法基本原则三、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概述(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三)民事法律事实1、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2、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3、民事法律事实构成(四)民事权利、义务和责任四、自然人(一)自然人的权利能力1、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概念2、自然人权利能力的特点3、自然人权利能力的开始4、自然人权利能力的终止(二)自然人的行为能力1、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含义2、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划分五、监护(一)监护的概念和特征(二)监护的设立(三)监护人的职责(四)监护人的更换、撤换和终止六、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一)宣告失踪1、宣告失踪的概念和意义2、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3、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4、失踪宣告的撤销(二)宣告死亡1、宣告死亡的条件和效果2、死亡宣告的撤销七、法人(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二)法人的设立(三)法人的民事能力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3、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四)法人的机关1、法人机关的含义2、法人机关的种类3、法人的法定代表人4、法人机关与法人的关系(五)法人的财产与责任(六)法人的变更与终止八、法律行为(一)法律行为的概念(二)法律行为的特征(三)法律行为的分类(四)法律行为的形式1、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2、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五)无效法律行为1、无效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2、无效法律行为的种类3、无效法律行为的后果(六)可撤销、可变更的法律行为1、可撤销、可变更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2、可撤销法律行为的种类3、可撤销、可变更法律行为的撤销(七)效力待定法律行为1、效力待定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2、效力待定法律行为的类型九、代理(一)代理的概念(二)代理的特征(三)代理的分类1、委托代理、指定代理和法定代理2、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3、单独代理和共同代理4、本代理和再代理(四)代理权1、代理权的概念2、代理权的授予3、代理权的行使4、代理权的消灭(五)无权代理1、无权代理的含义2、狭义无权代理(六)表见代理1、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2、表见代理的常见情形与后果(七)代理关系的消灭1、代理关系消灭的原因2、代理关系消灭的效果十、诉讼时效(一)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三)诉讼时效的中止(四)诉讼时效中断(五)诉讼时效的延长(六)诉讼时效完成后的法律效果十一、期限(一)期限的概念和意义(二)期间的分类(三)期限的确定与计算。
《法理学》复习大纲及答案
《法理学》复习大纲及答案一、单选题1. 下列不属于法的价值的是:()2.3.4.5.6.7.8. 法的适用对象是一般人而不是特定的人,它是反复适用的而不是仅适用一次的。
这表明法具有()。
9.系是最根本的联系。
10.素中的()。
11.12.13.14.15. 下列有关公民权利能力的表述,有哪一项是错误的?()16.17.个法学本科文凭,只有这样他将来才能有资格参加国家的司法考试。
这体现了法的()。
18.()。
19.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从法的规范作用看,该项规定属于哪一情况?()20.21.22.也产生一定的威慑和教育作用,这里体现了法的两方面的作用。
对于这两方种作用,二者的关系是:()。
23.24.则,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予以公布,其总结过程属于()。
25.律”应当作()。
26.27.2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能()。
29.30.钱物的行为。
两个月后未见动静,黄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章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叶某。
黄某于是向县人大、市检察院举报章某的行为。
黄某的行为属于下列那一种?()31.行为是最主要、最基本的产生法律责任的原因和根据,但不是认定和归结法律责任的全部情况。
②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并不意味着特定的违法行为是合理的、法律允许的或法律不管的。
③责任自负原则也不是绝对的。
学生乙的观点是:①法律责任是社会为了维护自身的生存条件而强制性的分配给某些社会成员的一种负担。
②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为免除法律责任的条件。
③责任与处罚相当原则实际上是公平观念、公正观念在归责问题上的具体体现。
对上述论点进行分析,下列选项哪一项是不正确的()32.33.()34.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对此,下列哪一个选项的说法可以成立()35.约》,这一现象在法理学术语上最恰当的称呼为()36.列关于法律实施的哪一项不正确()()37.()38.()39.()40.41.42.43.44.45.()46.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苏州大学考研法学院专业基础课考试大纲
苏州大学考研法学院专业基础课考试大纲来源: 作者:东吴苏大考研网《专业基础课: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科目考查的内容范围一、法理学(一)法学学1、法学的研究对象、性质2、法学的目的和功能3、法学方法4、法学历史(二)法理学1、法理学释义2、法理学的对象与功能3、法理学的体系4、法理学发展史(三)法律的渊源与分类1、法律的一般渊源2、当代中国法律渊源3、法的主要分类(四)法律体系1、法律体系及其历史2、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五)法律效力1、法律效力释义2、法律效力范围3、法律效力的竞争与冲突4、法律位阶(六)法律关系2、法律关系主体3、法律关系客体4、法律事实(七)法律作用1、法律作用概述2、法律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3、法律作用的限度(八)法律与社会1、法律与经济2、法律与政治3、法律与道德4、法律与法律意识(九)法律要素1、法律要素的涵义及分类2、法律规则3、法律原则4、法律概念(十)法律价值1、法律价值释义2、法律与秩序3、法律与正义4、法律与自由(十一)基本法律概念1、权利、义务和权力2、权利、权力和义务三者间的关系3、人权(十二)法律责任2、法律责任的构成3、法律责任的实现(十三)法律的概念1、法和法律的涵义2、法律的本质3、法律的基本特征(十四)法律的生成1、法律生成释义2、法的制定3、法律整理(十五)法律的实现1、法律实现的概念2、守法3、执法4、司法(十六)法律方法1、法律解释2、法律推理3、疑难案件的处理(十七)法律程序1、法律程序概述2、三大法律程序原则(十八)法律职业1、法律职业概述2、法律职业思维3、法律职业伦理(十九)法的安定与监督1、法的安定2、法的违犯3、法律监督4、司法审查(二十)法律发展1、法律发展概述2、法律发展的三个时代3、法律现代化4、法律发展中的文化交融与继承5、世界法(二十一)法治1、法治概念2、建设法治国家=========================================二、宪法(一)宪法总论1.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定义、特征、本质、分类2.宪法的历史发展3.宪法的创制:宪法制定、宪法形式、宪法结构、宪法规范4.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法治原则5.宪法的价值与作用(二)基本权利1.基本权利概述:基本权利的概念、特征、主体、分类、性质2.基本权利的原则:人的尊严原则、人权保障原则、普通原则、平等原则、必要限制原则3.基本自由:生命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私生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表达自由4.政治权利:选举权、监督权。
河南科技大学2024年研究生自命题大纲 690+《法理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河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明栏里加备注。
河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理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代码:690考试科目名称:法理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一、考试基本要求及适用范围概述掌握法理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
运用上述学科的知识分析、阐释法学理论与实践问题。
适用于全日制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考试形式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50分。
主要题型包括:名词解释题、简答题、案例分析、论述题。
三、考试内容法理学部分:第二编法理学基本概念第四章法、法律第一节“法”、“法律”的语义分析第二节法的本质第三节法的基本特征第四节法的作用第五节法的定义第五章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第一节法的渊源第二节法的分类第三节法的效力第六章法律体系第一节法律体系释义第二节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第三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七章法的要素第一节法的要素概述第二节法律概念第三节法律规则第四节法律原则第八章权利和义务第一节历史上的权利和义务概念第二节权利和义务的概念第三节权利和义务的分类第四节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第九章法律行为第一节法律行为释义第二节法律行为的结构第三节法律行为的分类第十章法律关系第一节法律关系概述第二节法律关系的主体第三节法律关系的客第四节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一节法律责任概述第二节法律责任的原则第三节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第四编法的运行第十五章法的制定第一节立法概述第二节依法立法第三节科学立法第四节民主立法第五节比较立法第十六章法的实施第一节法的实施概述第二节宪法的实施第三节执法第四节司法第五节守法第十七章法律程序第一节法律程序概述第二节正当法律程序第三节程序正义第十八章法律职业第一节法律职业概述第二节法律职业制度第三节法律职业伦理第十九章法律方法第二节法律发现第三节法律解释第五编法的价值第二十章法的价值概述第一节法的价值的概念第二节法的价值体系第三节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第四节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第六编法治与法治中国第二十三章法治原理第一节法治的概念第二节现代法治的理念第三节法制与法治第四节法治与人治第五节法治与德治第二十六章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第一节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第二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第三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第四节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宪法学部分第一编宪法基本理论第一章宪法的概念宪法的本质宪法的分类第三章宪法的制定宪法制定权宪法制定机关宪法制定程序第四章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法治原则第五章宪法渊源、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宪法渊源与宪法形式成文宪法的结构第六章宪法规范宪法规范概述宪法规范的要素、种类与宪法规则的逻辑结构宪法规范效力与宪法规范变动第二编宪法基本制度第十一章国家性质国家政权的阶级归属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第十二章国家形式(上)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第十三章国家形式(下)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民族区域自治特别行政区第十四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上)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及其界限第十五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下)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及其行使原则第十七章国家机构代议机关国家元首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第十八章政党制度政党与政党制度概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第三编宪法实施第十九章宪法实施及其保障宪法实施的条件及过程宪法实施保障宪法实施评价第二十章宪法解释宪法解释的机关宪法解释的原则、方法及程序第二十二章违宪审查制度违宪审查制度违宪审查的主要模式违宪责任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刑事诉讼法学部分1.概论(1)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2)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2.诉讼参与人(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被害人3.刑事诉讼基本原则(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2)审判公开原则(3)有权获得辩护原则(4)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4.管辖(1)立案管辖(2)审判管辖5.回避(1)回避的适用人员、理由和种类(2)回避的程6.辩护与代理(1)辩护制度(2)刑事法律援助制度7.证据(1)证据制度的基础理论(2)证明(3)证据规则(4)证据的种类和分类8.强制措施(1)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2)五种强制措施的适用9.附带民事诉讼(1)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2)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10. 立案(1)立案条件(2)立案监督11.侦查(1)侦查行为(2)侦查监督与救济12.起诉(1)审查起诉程序(2)不起诉制度13.第一审程序(1)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2)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3)简易程序14.第二审程序(1)两审终审制(2)第二审案件审判程序(3)上诉不加刑原则15.死刑复核程序(1)死刑复核的权限(2)死刑案件的复核程序16.审判监督程序(1)申诉制度(2)审判监督的提起与审判17.执行程序(1)暂予监外执行制度(2)减刑假释程序民事诉讼法学部分1.民事诉讼法基本原理(1)民事纠纷解决机制(2)民事诉讼目的(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4)民事诉讼法2.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1)处分原则(2)辩论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3.民事诉讼基本制度(1)合议制度(2)回避制度(3)公开审判制度(4)两审终审制度(5)陪审制度4.当事人制度(1)正当当事人(2)诉讼代理人(3)多数当事人(4)诉讼第三人5.主管与管辖(1)民事主管(2)民事管辖6.民事证据制度(1)民事证据的种类与分类(2)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7.民事程序制度(1)民事一审程序(2)民事二审程序(3)民事再审程序8.非讼程序(1)特别程序(2)督促程序(3)公示催告程序9.民事执行程序民事执行总论四、主要参考教材(参考书目)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法考考试大纲
法考考试大纲
法考考试大纲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法理学:包括法律哲学、法律逻辑、法律方法论等基本概念和原理的学习与理解。
2. 宪法学:包括宪法的基本原理、宪法的组织结构、宪法的权利保障等内容的学习与理解。
3. 行政法学:包括行政法的基本理论、行政法的立法、行政法的行政制度等内容的学习与理解。
4. 刑法学:包括刑法的基本原理、刑法的犯罪构成要件、刑法的刑罚等内容的学习与理解。
5. 民法学:包括民法的基本原理、民法的民事权益、民法的民事责任等内容的学习与理解。
6. 经济法学:包括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经济法的经济法律制度、经济法的市场机制等内容的学习与理解。
7. 诉讼法学:包括诉讼法的基本原理、诉讼法的诉讼程序、诉讼法的证据等内容的学习与理解。
此外,根据具体考试要求,大纲还可能包括其他相关内容,如劳动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专业法律知识。
考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全面学习和准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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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第一章法学绪论学习目的和要求本章是全书的绪论,是纲领性的一章,主要阐述法学学科的最基本的问题,它所包括的原理和原则,对其后各章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本章是重点章。
学习本章,应注重理解法学的性质和特征,法学的研究对象、体系和学科划分,法学的专业研究方法和其他研究方法,概括而集中地了解法学是门什么样的学问。
学习内容第一节法学的性质和特征一、法学释义法学的含义和特征法学产生的条件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色二、法学是历史的和国情的范畴各个时代和国情之下的法学的共性和个性西方古今法学及人们对法学的不同认知中国古今法学及人们的认知三、法学是经世致用的学问经世致用是法学的特质所在从法学的对象、分科和方法看其经世致用的特质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看其经世致用的特质第二节法学的研究对象一、法学研究对象的三个要素法学首先以法为研究对象法学还要研究各种法的现象法学也要研究与法相关的问题二、西言学派对法学研究对象的不同理解四种主要观点如何看待这些不同观点三、不同情境下法学研究对象的不同表现历史上法学曾和别的学科长期结合在一起 19世纪以来法学研究对象的变化四、消解法学研究对象问题上的认识迷点苏联的影响从多种角度看法学应当以什么为研究对象第三节法学体系和法学学科一、法学体系释义法学体系的含义和中心问题近代法学体系为什么由分支学科所构成法学体系同法的体系、法学课程体系的关系二、法学分支学科的划分标准没有划分标准是法学体系研究的薄弱环节划分法学分支学科应坚持三个结合的标准三、法学分支学科的具体划分理论法学应用法学历史法学综合法学第四节法学的研究方法一、法学研究方法释义法学研究方法的三个层次法学研究方法与方法论法学研究方法的意义二、法学的专业研究方法法学专业研究方法的含义具有专业研究方法是作为独立学科的重要标识法学的专业研究方法主要是规范分析方法法学的其他专业研究方法三、法学所摄取的研究方法社会调查的方法历史考察的方法比较分析的方法经济分析的方法价值分析的方法四、法学的哲学指导方法辩证唯物主义的指导方法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方法五、消弭法学研究方法方面的迷噗哲学指导方法不能代替法学专业方法法学摄取的方法也不能代替法学专业方法考核范围一、法学的性质和特征二、法学的研究对象三、法学的体系和法学学科四、法学的研究方法考核要求一、法学的性质和特征1.识记:(1)法学的含义和特征;(2)法学产生的条件;(3)马克思主义法学不同于其他法学的基本特色。
2.领会:(1)法学是历史的和国情的范畴;(2)法学是经世致用的学问。
二、法学的研究对象1.识记:(1)法学研究对象的三个要素;(2)西方学派对法学研究对象的不同理解。
2.领会:不同情境下法学研究对象的不同表现。
三、法学的体系和法学学科1.识记:(1)法学体系的含义和中心问题;(2)法学分支学科划分的标准。
2.领会:(1)近代法学体系为什么由分支学科所构成;(2)法学分支学科的具体划分。
3.应用:举例说明法学体系同法的体系、法学课程体系的关系。
四、法学的研究方法1.识记:(1)法学研究方法的三个层次;(2)法学研究方法与法学方法论比较;(3)法学专业研究方法的含义;(4)法学所摄取的研究方法。
2.领会:(1)具有专业研究方法是作为独立学科的重要标识;(2)法学专业研究方法主要是规范分析方法;(3)法学的其他专业方法;(4)法学的哲学指导方法;(5)哲学指导方法和法学摄取的方法不能代替法学专业方法。
3.应用:举例说明法学研究方法的意义。
第二章法理学学科学习目的和要求本章将法理学作为一个专门学科加以经集中阐述,是继上一章之后对全书其他各章也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一章。
本章是重点章。
学习本章,就注重弄清现代法理学是门什么样的法学分支学科,明了学理学的含义、法理学和法哲学的纠葛、奥斯丁和作为独立学科的法理学之间的关系,尤其要弄懂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位置、法理学的三大构成要素、法理学渊源中的资源性要素诸问题,为学好期后各章奠定基础。
学习内容第一节法理学释义一、法理学的含义现代意义上的法理学法理学含义的多样化及其历史变迁二、法理学的冠名法理学在西方的冠名法理学在中国的冠名三、法理学和法哲学法哲学的原初含义和其后的三种含义当代中国学界对法哲学的理解及其误区第二节作为独立学科的法理学一、奥斯丁和作为独立学科的法理学奥斯丁的两个突出贡献作为学科的近代法理学诞生的四个标识奥斯丁的主要观点、研究方法及其影响二、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实在法是法理学所需注重研究的对象法理学研究对象和范围的研究性和开放性从不同角度理解法理学研究对象和范围的两重性三、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位置法理学是法学的主要理论学科法理学对法学的其他分支学科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第三节法理学的构成要素及构成境况一、法理学的三大构成要素法理学的内容、方法和渊源三要素法理学要素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二、法理学构成的实际境况国内法理学未能关注渊源性要素西方法理学普遍由内容、方法和渊源三要素构成第四节法理学渊源中的资源性要素一、法理学资源性要素的构成法理学资源性要素主要包括理论学说、流派思潮和人物作品三种法理学理论学说、流派思潮和人物作品三种资源性要素之间有密切关联二、法理学的理论学说内容性要素和资源性要素的双重身份理论学说所包括的三方内容不同时代和国情下的理论学说有放多差异三、法理学的流派思潮法理学流派思潮的含义研究法理学流派思潮的意义正确理解法理学流派思潮之间的界限和关联法理学流派思潮构成的基本条件近代以来主要的法理救灾流派思潮四、法理学的人物作品法理学理论学说、流派思潮和人物作品的关联载入法理学发展史册的人物作品考核范围一、法理学释义二、作为独立学科的法理学三、法理学的构成要素及构成境况四、法理救灾渊源中的资源性要素考核要求一、法理学释义1.识记:(1)法理学含义的多样化及其历史变迁;(2)法哲学的原初含义和其后的三种含义。
2.领会:现代意义上的法理法二、作为独立学科的法理学1.识记:(1)奥斯丁的两个突出贡献;(2)近代法理救灾诞生的四个标识。
2领会:(1)奥斯丁的主要观点、方法和影响;(2)实在法是法理学所需注重研究的对象;(3)法理学研究对象和范围的确定性和开放性;(4)法理学是法学的主要理论学科。
3.应用:举例说明法理学对法学其他分支学科所具有的普遍指导意义。
三、法理学的构成要素及构成境况1.识记:(1)法理救灾的内容、方法和渊源三要素;(2)法理学要素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
2.领会:国内法理学未能关注渊源性要素的境况。
四、法理救灾渊源中的资源性要素1.识记:(1)法理学理信纸学说的是三个方面内容;(2)法理学流派思潮的含义;(3)法理学流派思潮构成的基本条件;(4)近代以来主要的法理救灾流派思潮。
2.领会:(1)法理学资源性三要素及其关联;(2)不同时代和国情下法理学理信纸学说的差异;(3)法理学理论学说、流派思潮和人物作品的关联。
第二编第三章法的概念学习目的和要求本章是第二编的总论性一章,所阐述的是法的最基本的问题,即如何从总体上认识汉的问题。
正确理解本章所阐发的原理、知识和概念,是掌握法理学中许多原理、知识和概念的重要条件。
本章主题重大,因而无疑也是重点章。
学习本章,应注重气愤认知法的概念的向种主要的视角和方法,牢牢掌握法的一系列基本特征,透彻地理解的法的本质之所在,还要看重在自学考试试卷中往往有较多题目的法的要素问题,特别是其中的法律规则要素问题。
学习内容第一节视角和方法一、法的概念定义二、理解法的概念的视角和方法法的概念问题上的纷纭驳杂的观点原因和经验三、真实的法和理想的法法是什么和什么是法坚持真实的法和理想的法的统一四、具体的法和一般的法三种人眼里的三种不同的法坚持具体的法和一般的法的结合五、完整的法和局部的法全面把握法的外延和内涵六、本质的法和形式的法第二节法的基本特征一、法是为主体提供行为标准的社会规范社会规范、自然法则、技术规范的含义法的这一特征的三个要点二、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存在的社会规范法是同国家政权产生和变动的社会规范法是以国家政权的强制力为后盾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三、法是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主要依据的社会规范不能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依据就是法强调这个特征对中国法律理论和实践的重要意义四、法是普遍的、明确的和肯定的社会规范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法的形式和分类具有明确性和肯定性五、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规范法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是由法的性质和功能决定的法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具体休现第三节法的本质一、法的现象和法的本质法的现象是运河的外部表现和外部联系法的本质是未能的内联系或内在规定性法的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的含义二、关于法的本质的若干论说神意论正义论理性论自然论权力论规范论历史论社会论三、法的本质所在1.识记:(1)法的现象和法的本质的含义;(2)关于法的本质的若干论说。
2.领会:(1)法首先和主要体现执政阶级意志;(2)法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四、法的要素1.识记:(1)法的要素的含义;(2)法的要素的四种模式;(3)法律规则、原则、概念的含义。
2.领会:(1)法律规则的分类;(2)法律原则的分类;(3)法律概念的分类。
3.应用:(1)动用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原理和知识分析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2)运用法律规则分类的原理和知识分析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法的价值学习目的和要求本章集中阐发法的价值这一重大主题,其中包括法的价值论题的各个主要侧面。
随着法的价值论题为学界所日益看重,本章也自然成为法理学课程的一个重点章。
学习本章,既要着眼于理解法的价值释义部分所阐述的诸多法的价值基本理论、知识和概念,更要着重掌握法律秩序、法律利益和法律正义三大法的价值方面的一系列基本理论、知识和概念,如法律秩序的特征,法律秩序价值的地位、类别和实现,法律利益和法律权利,法律利益的成因和实现,作为高层次伦理规范的正义,法律正义和正义,法律正义和法,法律正义的成因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概念。
学习内容第一节法的价值释义一、法的价值界说法的价值的含义正确理解法的价值的有用性法的价值术语的三种用法法的价值同法的功能和法的作用的异同二、法有哪些价值国外学者的观点秩序价值、利益价值和正义价值是运河的更基本的价值三、法的价值的特性法的价值的客观性和主观性法的价值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第二节法律秩序一、法律秩序释义法律秩序的含义法律秩序的特征二、法律秩序价值的地位与法律永相伴随的基本价值便是社会秩序法律秩序价值是法的其他价值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法和秩序有天然的联系三、法律秩序价值的类别和体现法律秩序价值的类别法律秩序价值的体现四、法律秩序价值的实现法律秩序价值的实现与无政府状态和专制状态实现什么样的法律秩序价值实现法律秩序价值的方法第三节法律利益一、作为生活资源的利益关于利益的几种解释利益实际上就是一种资源二、法律利益和法律权利法律利益的含义和主要特征什么样的利益可以或应当转化为法律利益为什么利益、法律利益、法律权利之间有密切关联三、法律利益的成因和实现法律利益的成因法律利益实现的两种方式四、法律利益调处的标准和原则不同学说的不同标准和原则从国情看现时期中国需要确立和实行什么样的调处标准和原则第四节法律正义一、作为高层次伦理规范的正义二、正义的基本属性和本质正义的基本属性正义的本质三、法、正义、法律正义辩误三者既有重合和会通又有个性和差异法既可以体现正义和保障人类进步也可以泯灭正义和阻碍文明进步只有部分正义适合以汉的形式体现出来四、法律正义和正义法律正义是正义中的基本正义法律正义是转化为法律规范的正义法律正义是兼有理性强制和国家强制双重强制属性的正义正义转化为法律正义取决于两个因素五、法律正义和法法律正义是渊源于高层台次伦理规范的法律规范法律正义是经正义为内核的良规良法法律正义是理想和现实相结合的法律规范六、法律正义的成因法需要以正义作为一种基本的价值目标正义可以作为评判法之良恶习优劣的标准正义观念是促进法的进步性变革的经常性力量正义是法之阙失的重要弥补者考核范围一、法的价值释义二、法律秩序三、法律利益四、法律正义考核要求一、法的价值释义1.识记:(1)法的价值的含义;(2)正确理解法的价值的有用性;(3)法的价值术语的三种用法;(4)法的价值同法的功能和法的作用的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