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管理操作细则草稿黄改20120731
空置房管理程序及制度
空置房管理程序及制度一、目的规范物业公司对空置房的管理。
二、范围磐龙生态社区空置房。
三、职责:1、物业经理负责对空置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物业服务中心保安部负责每隔两周对空置房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安排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整改。
监控中心负责每月对空置房检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在25日出具报表。
3、物业服务中心客服部负责空置房的钥匙的管理。
4、物业服务中心保洁部负责每月清扫一次空置房。
四、空置房钥匙管理1、房屋验收接管人员在前期接收房屋钥匙时,必须到现场核实钥匙房号正确无误,保证钥匙标识清晰,并确保钥匙完好。
检查室内物品保存完好,功能使用正常,同时做好交接手续工作及交接质量记录。
2、房屋验收接管人员与钥匙管理员交接时,钥匙管理员必须严格核实钥匙的完整性,同时做好交接质量记录。
3、钥匙管理员对空置房钥匙进行管理。
4、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借用空置房钥匙除因工作需要(如处理工程遗留问题、检查维修空置房等因素)外,必须得到物业经理批准,方能借出使用。
5、返修人员借用空置房钥匙,必须持返修小组开据的返修单,方可借用。
6、置业顾问借用空置房钥匙,必须在钥匙使用登记表中的备注栏中做好详细说明。
六、空置房管理1、安全管理员必须每两周一次对的空置房进行检查,并对空置房进行通风、查看房间内门窗是否关闭、房间内是否有渗漏水现象、房间设备设施的完整性情况,同时对空置房进行通风。
如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向监控中心报告,由监控中心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2、空置房钥匙实行日借日还,当天钥匙管理员需要对借出的空置房钥匙进行盘点跟踪,并要求借用人员当日返还借用的空置房钥匙。
3、空置房是楼内安全巡逻岗的重点检查部位,每日安全员每天巡查到空置房门口前需停留两分钟,仔细听闻房内是否有异常声音响异味、查看空置房水电表是否运行、入户门锁是否完好,发现空置房内有人员必须进行礼貌询问,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空置房管理操作细则草稿黄改20120731
###空置房管理操作规程1.目的规范空置房的管理工作,避免因管理原因出现不良影响。
2.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已接管的空置房2.1.空置房的范围2.1.1.已过集中交付期但未出售的物业2.1.2.已出售但未到交付使用期的物业3.人员安排与职责3.1.管理处经理负责空置房管理的组织、监督工作;3.2.客服中心经理负责空置房的具体落实工作;3.3.维修主任及安管主任协助客服经理的空置房管理、监督工作;3.4.各条线人员负责依据本规程实施空置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3.5.物业管家负责辖区内空置房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属主要责任人。
区域内的安管巡逻岗、保洁员为配合人,实行区域包干制。
3.6.管家及空置房分布:3.6.1.C06-C09栋管家:何瑾03套空置房3.6.2.C10-C13栋管家:谭志聪53套空置房3.6.3.别墅管家:刘武应34套空置别墅4.管理细则4.1.空置房的登记建档与收费4.1.1.经###管理处接管的空置房由客服中心经理安排管家进行登记造册;4.1.2.物业管家将空置房登记在《空置房登记表》内;4.1.3.物业管家制作《空置房动态表》,每月5日前报客服中心经理备案;4.1.4.空置房管理费标准及收取方法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2.35元/平方米;每季度由物业管家编制空置房管理费报表,经地产营销部确认后,上报佛山地区管理中心财务部,与地产进行结算。
4.2.空置房的日常巡视与维护4.2.1.空置房管理主要负责人:由物业管家作为主要责任人进行日常管理,维修人员及安全巡逻岗应在物业管家需要时积极配合,建议两人同行情况下进行巡视检查;4.2.2.空置房检查周期及重点安排:原则要求每周覆盖一次:在恶劣天气前,应对所有门窗进行检查,确保锁闭;在恶劣天气后,应及时对所有物业进行全面清查,避免积水返进户内等因素造成物业损坏。
4.2.3.空置房管理的内容包括:室内成品保护、室内卫生保洁、空置物业出入管理、钥匙管理室内成品保护包括:门锁、猫眼、花洒、龙头、排气扇等物品的齐全,户门、房门、木地板、橱柜等木制品的划花碰损;墙体发黄、渗漏等;恶劣天气对室内木制品的影响等;未关闭进水阀门造成水管的跑冒滴漏引起的物业损坏;每月水电气表抄表对比分析;排水地漏口的堵塞清理。
物业空置房管理规定
物业空置房管理规定1. 目的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完善的物业空置房管理规定,以确保对于未被居住或使用的房产进行有效监管和维护。
2. 定义2.1 空置房:指已经建成但暂时没有人居住或使用的不动产。
2.2 物业公司:负责对小区内各项事务进行管理、运营和服务提供等工作单位。
3. 职责与权限3.1 物业公司有权了解并登记所有空置房信息,并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包括但不限于楼栋号、单元号、门牌号等基础信息。
3.2 对于长期闲置且无合理解释说明原因(如装修中)而不能出租或销售给他人入驻/使用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监督与处罚力度。
4.申报程序4.1任何新购买到手后尚未开发利用之商品类别园地须向所辖城市土地资源局递交《商品类别园地批准书》方可启动该项目;否则将予以查禁停止其它行为;4.2商品类别园地实际持证状况与《商品类别园地批准书》不符者,土地资源局有权予以查禁停止其它行为;4.3商品类别园地实际持证状况与所辖城市规划、建设等部门核发的相关许可文件不一致时,该项目将被视作违法操作。
5. 空置房管理措施5.1 物业公司应定期巡检空置房,并记录每次巡检情况。
如发现异常或问题,及时向业主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5.2 对于长时间未居住或使用的空置房产(超过三个月),物业公司可以联系楼栋内其他住户进行协商和催促入驻/使用。
6.处罚条款6.1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没有经营性用途前提下购买到手后尚未开展利用之商品类别园地须缴纳按年计算面积费;否则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标准对其征收滞纳金;6.2按上述要求交付了当年度“G”字头合同但仍然无明确进场动工日期且受益方案也还没得出来,则需继续支付第二季度至最后一个季度的按年计算面积费;6.3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没有经营性用途前提下购买到手后尚未开展利用之商品类别园地连续两年不缴纳按年计算面积费者,将予以查禁停止其它行为。
7. 相关附件本文档涉及以下附件:- 空置房登记表格:记录空置房基础信息、巡检情况等。
物业管理之空置房管理规程
物业管理之空置房管理规程物业管理之空置房管理规程一、引言本规程旨在规范和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对空置房的管理工作,保障业主和社区的利益,提高物业管理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定义⒈空置房:指业主长时间不居住或未经合法手续租赁的房屋。
⒉物业管理公司:指负责管理和维护小区和房屋设施设备的专业管理机构。
三、空置房管理的责任与义务⒈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⑴监督和管理空置房的安全、整洁和维修工作,确保其符合相关建设和安全规范。
⑵定期巡检空置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记录。
⑶协助业主出租或转让空置房,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⑷定期向业主和社区居民报告空置房的管理情况。
⒉业主的责任:⑴及时将空置房的相关信息(如、房屋状况等)提供给物业管理公司。
⑵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开展巡检和维修工作。
⑶确保空置房屋的安全,如定期检查门窗、防盗和消防设施等。
⑷不得私自改动空置房的结构或装修,如有需求需提前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并获得批准。
四、空置房管理的程序和措施⒈空置房登记⑴业主需向物业管理公司登记空置房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地质、房屋结构、面积等。
⑵物业管理公司将对空置房进行编号并建立相应的档案,有序管理。
⑶业主应及时更新空置房的信息,如有变动需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⒉定期巡查和维修⑴物业管理公司将定期巡查空置房,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或通知业主处理。
⑵物业管理公司将定期进行空置房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房屋环境卫生。
⒊租赁与转让管理⑴业主有出租或转让空置房的意愿,应提前通知物业管理公司。
⑵物业管理公司将协助业主寻找租户或购房人,并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和手续办理帮助。
⑶业主在租赁或转让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签订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等。
五、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⒈空置房登记表⒉空置房巡查记录表⒊空置房维修申请表⒋空置房租赁合同范本六、法律名词及注释⒈物权法:是我国民法总则的一部分,对个人和组织在财产领域内的权益作了全面和系统的规定。
⒉公司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国家基本法律,是对公司组织和公司活动的法律规范。
空置房管理工作规程
空置房管理工作规程第一章目的第一条规范空置房的管理工作,确保空置房管理的质量。
第二章范围第二条适用于各分/子/项目服务中心对管理区域内的空置房屋的管理。
第三章定义第三条一类空置房——物业公司已接管,尚未售出及售出后尚未办理交付手续的房屋;第四条二类空管房——业主已办理交付手续,由于房屋整改、配合整改或其他原因而预留钥匙于物业服务中心寄存。
第四章职责第五条项目负责人负责空置房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客服专员/助理负责空置房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秩序维护员负责空置房日常安全巡视。
第八条工程部负责空置房的维修保养。
第九条保洁员负责空置房的清洁工作。
第五章管理要点第十条空置房的登记建档(一)管理区域内的空置房由运营中心经理(主管)负责安排进行登记造册,反映空置房单元号及检查情况。
(二)客户专员/助理负责定期将空置房单元号登记在《空置房清单》内,每月更新一次,提交运营中心经理(主管),抄送安全环境部、工程维修部。
第十一条巡查管理(一)运营中心负责不低于1次/月对空置房进行例行巡视检查,并将巡查情况记录在《空置房巡查记录表》,异常情况报相关责任部门处理。
(二)巡视人员根据季节变化定时对空置房进行开窗通风,检查室内卫生情况及室内设施设备完好情况。
(三)安全秩序维护员依据空置房清单每日对空置房周边进行巡视,保证房屋门窗关闭完好,遇有异常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上级领导汇报。
(四)安全环境经理(主管)安排人员1次/季度对空置房进行清扫。
第十二条巡查内容(一)环境卫生:a)室内有无垃圾杂物、地面有无污渍、油漆、大小便;b)墙面有无乱涂乱画、潮、霉印;c)门窗表面有无明显污渍;d)室内有无异味;e)其他卫生问题。
(二)安全:a)周边有无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b)门窗是否锁闭;c)室内有无陌生人员;d)室内有无消防隐患;e)其他安全问题。
(三)设备设施a)门窗表面及配件是否完好,开启关闭有无异常;b)室内照明是否完好,是否关闭;c)开关插座是否正常完好;d)户内水气总阀是否关闭;e)管道是否漏水、煤气是否泄漏、设施是否有缺损;f)地漏是否堵塞;g)其他设备设施问题。
空置房管理制度范文
空置房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所有的空置房。
第三条空置房是指已建成的尚未被使用或者出租的住宅、商业或者办公用房。
第四条空置房所有人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空置房物尽其用。
第五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市空置房的登记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对空置房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空置房的管理第六条空置房所有人应保持空置房的正常使用状态,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七条空置房所有人应按照规定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登记,提供相应的登记材料,并按规定缴纳费用。
第八条空置房所有人应将空置房交由专业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管理,委托其进行租赁等活动。
第九条空置房所有人应定期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报告空置房的使用情况,包括已出租、已售出、已转让或者已改为其他用途等情况。
第十条空置房所有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不得转让、出借、出租或者交付他人使用,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任何变更。
第三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一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其所属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有权对空置房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二条对于未按规定报告空置房使用情况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补报或者处以罚款。
第十三条对于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转让、出借、出租或者交付他人使用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有权责令其改回原用途,并依法处以罚款。
第十四条对于拒不整改或者多次违规的空置房所有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其进行查封或者实施其他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空置房所有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其所属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有权向有关部门提请注销其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
第十七条对于未尽事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物业管理之空置房管理规程完整
物业管理之空置房管理规程完整空置房管理规程一、目的保障房地产公司空置网点房、套房完好,严格物业各部门的规范管理。
二、适用于房地产公司委托代管已通过接管验收的所有空置房。
三、职责1、客户服务中心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所辖区域空置房的管理。
2、巡检员负责定期对空置房进行巡查、管理,物业公司其他部门配合日常维护;3、保洁主管负责定期安排空置房的卫生保洁工作;4、维修人员负责定期检查维修空置房屋的主体及室内设施。
四、工作规程1、巡检员负责对空置房进行检查,保证每套房屋每月至少巡检一次,做好巡查记录。
2、巡检员对空置房的检查工作内容:●检查房屋的门窗完好及关闭情况。
●检查水表、电表、气表的关闭情况。
●检查插座、开关是否有渗水、漏电现象,其它异常情况。
●检查房屋是否有水浸现象,天花、(给排水管道)、墙面是否有滴、漏、掉灰、渗水现象。
●观察房屋内是否有其它异常情况。
3、房屋通风10至20分钟。
4、检查完毕后,巡检员需关好门窗及水电总阀离开。
5、发现问题应在《空置房巡检表》上详细记录,并拍照取证。
如属于工程质量或配套设施使用问题应及时通知物业工程部,并由物业工程部集中统一反馈房地产公司,空置房的清洁卫生问题,绿化问题及时通知客户服务中心,由客户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6、遇到暴风、雷雨或其它灾害性天气应随时检查空置房。
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通知房地产公司,并详细记录。
7、巡检员对已记录的问题,在下月巡查重点复查,跟踪处理情况并记录入档。
8、客户服务中心项目经理对小区空置房源建立《空置房源统计表》,依据《空置房巡检表》中记录的内容进行抽查,检查现场与记录情况是否符合,根据检查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9、与记录情况不符时,需在《空置房巡检表》的“负责人意见”栏注明: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复检时间、处理意见等。
10、请营销部配合在陪同客户看房后,及时关闭门窗。
以确保门窗的完好性。
11、对查出房屋主体有渗水、外墙砖脱落,空鼓等,我物业部不能维修的项目请工程部给予配合维修。
物业管理之空置房管理规程
物业管理之空置房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空置房屋资源,确保社区的安全和良好居住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社区内的所有空置房屋,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铺等各类空置房屋。
第二章:空置房屋的定义和分类第三条空置房屋指在一定时段内未被正常居住、使用或出租的房屋。
第四条根据不同情况,空置房屋分为以下几类:1. 主动空置房屋:指产权人自愿放弃使用或出租的房屋。
2. 被动空置房屋:指由产权人因种种原因未能正常居住、使用或出租的房屋。
第三章:物业管理措施第五条物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空置房屋登记制度,包括登记空置房屋的基本信息、产权人等。
第六条空置房屋产权人应当配合物业公司进行房屋巡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物业公司的安排定期进行房屋维护、清洁等工作。
第七条物业公司可以对空置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房屋安全状况良好,防止事故发生。
第八条物业公司有权对主动空置房屋进行推荐、出租等工作,并向产权人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
第四章:鼓励出租和利用空置房屋第九条鼓励产权人积极出租空置房屋,物业公司可以为产权人提供相关出租服务,降低出租风险。
第十条对于低收入家庭,物业公司可以协助产权人租出空置房屋,提供过渡性安居。
第十一条对于长期空置房屋,物业公司可以积极推动产权人进行改建、拆除等工作,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二条对于违反空置房屋管理规程的产权人,物业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发出书面警示通知书,要求产权人积极履行管理义务。
2. 对产权人进行口头警告,限期整改。
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产权人进行罚款或其他法律制裁。
第十三条产权人若拒不履行管理义务或违反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有权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对空置房屋进行封闭、查封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十五条在实施本规程过程中,如有需要,物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配套细则。
空置房管理制度范本
空置房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空置房屋的使用和维护,确保房屋的安全、卫生和有效使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拥有的空置房屋。
3. 空置房屋登记3.1 拥有空置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应向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包括房屋的基本信息、房产证等相关资料。
3.2 未登记的空置房屋不得进行买卖、出租或其他商业活动。
4. 空置房屋使用4.1 拥有空置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将其租出或用于合法经营,以充分利用房屋资源。
4.2 长期空置的房屋应向相关部门报备,并按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5. 空置房屋维护5.1 拥有空置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应确保房屋的基本维护,包括房屋的清洁、检修等。
5.2 空置房屋不得存在漏水、电气设备故障等安全隐患。
6. 空置房屋监管6.1 相关部门将对空置房屋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房屋的合法使用和维护。
6.2 发现空置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可能面临相应的罚款和处罚。
7. 处理空置房屋7.1 长期空置的房屋可以由相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收回,并通过公开招标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使用或处置。
7.2 短期空置的房屋可以由拥有者自行决定其使用或处置方式。
8. 制度宣传和监督8.1 相关部门应向社会公众宣传本制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
8.2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空置房屋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空置房屋使用和维护的监督和检查。
9. 附则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以上是空置房管理制度的一个范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具体的管理制度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进行制定。
3103-空置房管理作业指引
空置房管理工作指引
1. 目的
保证空置房内公共设施、设备能够得到及时维护、维修;保证空置房内卫生能够达到清洁标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各物业管理项目服务中心。
3. 定义
空置房是指物业管理范围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
4 职责
环境服务部负责空置房内的卫生进行清扫、巡视工作,工程管理部负责对空置房内的设施设备的巡视。
5. 标准流程
5.1 集中办理入住一个月内,物业管理办公室指派客服管家对空置房进行统计,形
成记录并做好存档备案,方便日后查找。
在每次清洁空置房前,由环境服务部
负责人到管理中心客户管理员处借用空置房钥匙,并填写相关记录;
5.2 环境服务部每季对空置房进行清洁,环境服务部负责人或主管责任人定期对空
置房清洁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填写《保洁质量检查表》;
5.3 在保洁员对空置房进行清洁时,要对室内设施、设备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异
常情况及时上报环境服务部负责人,由环境服务部负责人向客服前台进行报
修,并由环境管理负责人负责跟踪处理情况。
5.4 工程部每月对所有空置房全部检查一遍,并填写《室内巡检表》;
5.5 为了便于交房,巡视发现建筑问题及时联系开发工程管理部门,对存在问题进
行维修。
6. 记录表单
6.1 《空置房登记表》
6.2 《钥匙、磁卡借用/领用登记表》
6.3 《保洁质量检查表》6.4 《室内巡检表》。
物业管理之空置房管理规程[1]
物业管理之空置房管理规程物业管理之空置房管理规程1. 引言空置房屋指的是在长时间内没有人居住或使用的房屋。
空置房屋不仅会浪费宝贵的资源,还容易引发各种问题,如积尘、漏水、盗窃等。
为了充分利用房屋资源,保障小区安全和居民权益,制定空置房管理规程对空置房进行规范管理,是物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本文将介绍物业管理之空置房管理规程的主要内容。
2. 空置房登记为了对小区内的空置房屋进行有效管理,业主或房东需要将其空置房屋登记在物业管理处。
登记时,应提供房屋的详细信息,包括房屋地址、房屋类型、建筑面积等。
同时,房东还需提供有效的,方便物业管理处与其沟通和协调。
3. 空置房巡查为了及时发现空置房屋的问题并加以处理,物业管理处将进行定期的空置房巡查。
巡查人员将对登记的空置房进行外观和内部检查,如有发现问题,将及时记录并通知房东进行处理。
巡查时应注意安全,避免因突发情况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失。
4. 空置房维护空置房屋的维护工作至关重要,不能因长时间无人居住而忽视。
物业管理处将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空置房屋的基本状况:- 定期清洁:定期进行室内和室外的清洁工作,包括地面清扫、墙面擦拭等,保持房屋的整洁。
- 定期通风:定期开启窗户通风,避免房屋内积聚潮湿和异味。
-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空置房屋的水电、燃气等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避免安全隐患。
5. 空置房安全防范空置房屋的安全防范是物业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保障空置房屋的安全,物业管理处将采取以下措施:- 保持外观整洁:保持空置房屋的外观整洁,避免引发不法分子的注意。
- 定期巡查:定期巡查空置房屋周边环境,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加以处理。
- 安装监控设备:对于长期空置且位于偏僻地区的房屋,可以考虑安装监控设备,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6. 空置房租赁对于持有空置房屋的业主或房东,可将其房屋出租给有需要的居民。
物业管理处将提供租赁信息发布服务,帮助业主和租户进行配对。
在租赁过程中,物业管理处将提供必要的协助,处理租赁相关事务。
空置房管理制度范本
空置房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空置房屋,充分发挥空置房屋资源的利用价值,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空置房屋的定义和分类第二条空置房屋是指已经建成、符合居住条件但长期未出租或未使用的住房。
第三条空置房屋根据产权人的不同情况,分为个人空置房屋和单位空置房屋。
第三章空置房屋的管理要求第四条个人空置房屋的产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租赁,如无法进行租赁的,应当及时办理空置登记,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第五条单位空置房屋的产权人应当及时将空置房屋转租或出售,如无法进行转租或出售的,应当及时办理空置登记,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第四章空置房屋的管理措施第六条个人空置房屋产权人未按规定办理租赁手续的,应当接受相应的处罚,并补缴相应的房屋租金税。
第七条单位空置房屋产权人未及时将空置房屋转租或出售的,应当接受相应的处罚,并补缴相应的房屋管理费和租金税。
第八条对于违反空置房屋管理制度的产权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并可以根据情况采取暂扣产权证书等措施。
第五章空置房屋的利用推广第九条鼓励租赁公司、服务机构等对空置房屋进行租赁或管理,促进空置房屋的有效利用。
第十条鼓励产权人将空置房屋转为长期公租房或廉租房,满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第十一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重点扶持项目等方式,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空置房屋利用,提供租赁住房。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对于违反空置房屋管理制度的产权人,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空置房屋管理制度严重的产权人,可以依法拍卖其空置房屋,以补偿受损群体的利益。
第十四条对于利用空置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进行查处,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空置房屋管理的依据。
第十六条其他与本制度不一致的相关政策均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空置房屋管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并在本制度中进行补充。
物业空置房管理规定
物业空置房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物业空置房是指在物业管理范围内,由业主或者租赁方闲置的房屋。
空置房屋的存在不仅浪费资源,还可能导致安全隐患和社会问题。
为了更好地管理物业空置房,提高资源利用率,制定本文所述的物业空置房管理规定。
二、管理目标1. 提高物业空置房的出租率,减少资源浪费。
2. 加强对物业空置房的安全管理,防止盗窃和损坏。
3. 维护小区环境整洁,提高居民居住质量。
4. 加强与业主和租赁方的沟通,建立良好的管理合作关系。
三、管理措施1. 空置房屋登记1.1 物业公司应建立空置房屋登记制度,要求业主或者租赁方在空置房屋浮现后的一周内向物业公司登记。
1.2 登记内容包括房屋地址、业主或者租赁方的联系方式、空置原因等信息。
1.3 物业公司应对登记信息进行保密,并及时更新。
2. 空置房屋巡查2.1 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空置房屋巡查,以确保房屋的安全和整洁。
2.2 巡查内容包括房屋是否有盗窃、损坏等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是否整洁。
2.3 物业公司应制定巡查计划,并将巡查结果记录在巡查表中,以备查阅。
3. 空置房屋出租推广3.1 物业公司可以与房地产中介合作,推广空置房屋的出租。
3.2 物业公司可以通过小区内的公告栏、社区网站等渠道,宣传空置房屋的出租信息。
3.3 物业公司可以为业主提供出租咨询和合同签订等相关服务。
4. 空置房屋安全管理4.1 物业公司应加强对空置房屋的安全管理,确保房屋不被盗窃或者损坏。
4.2 物业公司可以采取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巡逻等措施,提高空置房屋的安全性。
4.3 物业公司应与社区警务室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及时报告和处理空置房屋安全问题。
5. 空置房屋维护5.1 物业公司应定期对空置房屋进行维护,保持房屋的良好状态。
5.2 维护内容包括清洁、通风、除虫等,以防止房屋浮现潮湿、发霉等问题。
5.3 物业公司可以委托专业的清洁公司进行维护工作,确保维护质量。
6. 业主和租赁方沟通6.1 物业公司应定期与业主和租赁方进行沟通,了解空置房屋的使用情况和需求。
空置房屋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空置房屋管理标准作业规程It takes time to start a market, and time is an important factor in investment.空置房屋管理标准作业规程1.0目的为了规范空置房屋的管理工作,确保空置房屋管理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程.2.0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顺驰物业所管辖区内各项目已接管的空置房屋的不含托管房屋日常管理.3.0职责客服中心负责对空置房屋的使用管理及房屋档案资料管理.维修部负责制定空置房屋的巡查、修缮计划及实施.环境管理部负责制定空置房屋的清洁计划及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空置房屋物业管理费的收取.4.0程序要点空置房屋的使用及房屋档案资料管理4.1.1经物业管理中心接管的空置房屋,由客服中心档案资料员根据房屋接管验收记录进行建档.4.1.2 根据巡查情况,对空置房屋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安排相应的部门进行处理.4.1.3 对空置房屋的钥匙外借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参见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4.1.4 档案资料员应将每月的空置房屋使用动态,包括:已出售、已入住、已装修、房屋使用情况等,登记在房屋动态表中,每月5日前报项目经理确认后,存入房屋档案盒中保存.4.1.5 空置房屋管理费用征收办法:结合当地物业管理条例,对接管房屋向房地产开发商计征管理费.空置房屋的巡查、修缮计划及日常实施4.2.1维修部主管应于每季度25日前根据空置房屋的状况制定空置房屋维护管理计划,内容应包括:a)维护管理的项目;b)维护管理的频率;c)维护管理的措施.4.2.2空置房屋维护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核后,汇入物业管理中心季度工作计划中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4.2.3 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的维护计划由维修部负责实施.4.2.4 空置房屋日常维护:a)维修员根据计划对空置房屋进行日常的巡检,巡检及处理情况登记于粘贴在空置房门内的空置房保洁维修巡查记录表中;b)巡查内容——根据房屋使用说明及房屋竣工验收标准,对空置房屋进行维护,保证房屋使用功能的正常发挥.如出现问题应按照业主接待工作标准作业规程中“维修、售后”类问题处理办法进行操作;——参照有关电器说明书,定期将电器打开试运行,以保证电器良好的工作状态,还应及时关闭电源;——根据季节变化定时对空置房屋进行开窗通风、散热.必要时应进行烘干处理,防止墙面、天花板发霉、木制品生虫及变形;——对于精装修的房屋应在夏季到来之前对西晒房间进行遮阳,防止木器干裂,在夏、秋季节应注意防潮,防止木器发霉、变形;——空置房屋内的清洁情况.如出现问题应上报服务中心,由环境管理部进行处理;——空置房屋内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出现问题可应报服务中心,由安全部进行处理.4.2.5 未销售房屋的巡查记录每季度年汇总一次上交物业管理中心保存至业主档案.4.2.6 如房屋已销售,应随房屋设施验收单一同转入业主档案.空置房屋日常清洁4.3.1环境管理部主管应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根据空置房屋的状况制定空置房屋清洁计划,内容应包括:a)清洁项目;b)清洁频率.4.3.2空置房屋清洁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核后,汇入客服中心季度工作计划中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4.3.3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的清洁计划由环境管理部负责实施.4.3.4空置房屋日常清洁:a)保洁员根据计划对空置房屋进行清洁,清洁效果记入空置房保洁维修巡查记录表,具体清洁标准参照室内公共区域清洁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记录房屋动态表房屋设施验收单空置房保洁维修巡查记录表相关支持文件业主接待工作标准作业规程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室内公共区域清洁标准作业规程。
空置房管理制度范本
空置房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空置房的管理,维护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拥有的空置房。
第三条空置房指在一定期限内未经合法利用或居住的房屋。
第四条空置房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和监管。
第五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积极参与空置房管理工作。
第二章空置房登记第六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所拥有的空置房进行登记。
第七条空置房登记内容包括:房屋所有人、房屋地址、房屋用途、空置房起止时间等。
第八条空置房登记应当及时更新,如有变更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变更登记。
第九条空置房登记信息应当及时共享给有关部门,以便进行管理和监测。
第三章空置房管理第十条空置房所有人应当积极寻求合法的利用方式,如出租、出售、改建等。
第十一条空置房所有人如需保留空置房,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空置房所有人应当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房屋的利用情况,如无正当理由未报告或虚报利用情况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三条空置房所有人违反法律法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并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空置房监管第十四条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空置房的监管,定期对空置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空置房所有人应当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工作,提供真实、详实的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空置房信息系统,对空置房进行动态管理和监控。
第十七条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空置房的宣传力度,增加空置房的利用意识,引导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八条空置房所有人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限期改正等。
第十九条空置房所有人积极参与空置房管理工作,达到一定标准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奖励政策。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一、前言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屋购买、出租、空置问题逐步增多,空置房屋不仅浪费了资源,也可能导致安全问题,因此空置房屋管理成为了必要的一项工作。
本标准作业规程旨在规范空置房管理工作,保证房屋安全和资源利用率,并提高管理效率。
二、管理要求1. 确认空置房产权所有者: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空置房产权所有者,与业主联系并了解房屋信息和出租意愿。
2. 做好空置房屋管理档案:建立空置房屋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房屋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房屋巡查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电表水表读数等。
3. 加强空置房巡查:定期巡查空置房,避免出现安全问题或意外损坏情况。
4. 维护保养空置房屋:定期进行空置房屋维护、保洁和绿化,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防止污染和腐蚀。
5. 空置房安全防范:增强空置房安全防范措施,如添加安全门锁、装备防盗报警设备等,确保房屋物品安全。
6. 加强宣传:加强对业主、租户的宣传教育,鼓励业主将空置房屋出租给有需要的人,促进社会资源利用率。
7. 管理服务化:将空置房管理服务化,通过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提供业主房屋信息查询、巡查反馈、报障维修等服务,提高管理工作效率。
8. 环保理念:加强环保理念,推广绿色低碳的房屋生活方式,减少空置房空调、暖气等设施的使用,实现节能减排。
三、管理流程1. 确认空置房产权所有者: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空置房产权所有者,与业主联系并了解房屋信息和出租意愿。
2. 确认是否需要进行空置房巡查:当确认空置房产权所有者后,需要进行空置房巡查,确保房屋安全。
3. 空置房巡查:定期对空置房进行巡查,记录巡查时间、位置、状况等,避免出现安全问题或意外损坏情况。
4. 空置房屋维护、保洁和绿化:定期进行空置房屋维护、保洁和绿化,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防止污染和腐蚀。
5. 空置房安全防范:加强安全门锁和防盗报警设备的安装,确保房屋物品安全。
6. 定期向业主提交空置房屋巡查报告:定期向业主提交空置房屋巡查报告,反映空置房状况。
物业管理对空置房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对空置房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1. 目的:确保空置房的安全管理,防止资源浪费,维护小区环境和秩序。
2. 原则:遵循合法、安全、高效、环保的原则,保障业主权益。
二、空置房定义空置房指已交付使用但未入住或长时间无人居住的住宅或商业物业。
三、空置房登记管理1. 业主需在物业服务中心登记空置房信息,包括房号、业主信息、预计空置时间等。
2. 物业服务中心建立空置房档案,定期更新状态。
四、安全检查1. 定期对空置房进行安全检查,包括门窗是否关闭、水电是否安全等。
2.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业主,并协助处理。
五、维护与保养1. 物业应定期对空置房进行基本的清洁和维护工作。
2. 确保公共区域的整洁,防止空置房对小区环境造成影响。
六、费用与责任1. 空置房业主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
2. 业主应承担空置期间房屋的维护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设施设备等。
七、紧急联系1. 业主需提供紧急联系人信息,以便在必要时能够及时联系。
2. 物业应确保紧急联系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八、空置房使用规定1. 未经物业和业主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或使用空置房。
2. 业主在空置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
九、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空置房管理规定的业主,物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醒、警告、罚款等。
2. 对于造成损失或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业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的物业管理对空置房管理制度模板,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物业管理之空置房管理规程
物业管理之空置房管理规程目录
第一章空置房的定义与分类
1.1 空置房的定义
1.2 空置房的分类
第二章空置房的登记与管理
2.1 空置房的登记
2.2 空置房的管理措施
第三章空置房的安全保障
3.1 防止火灾事故
3.2 防止盗窃及破坏
第四章空置房的清洁与卫生
4.1 空置房的定期清洁
4.2 空置房的卫生管理
第五章空置房的维护与修缮
5.1 空置房的定期维护
5.2 空置房的修缮措施
第六章空置房的租赁与使用
6.1 空置房的租赁流程
6.2 空置房的合理使用要求
第七章空置房的处置和变更
7.1 空置房的处置流程
7.2 空置房的变更管理
第八章空置房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8.1 空置房的法律责任
8.2 空置房的法律义务
第九章空置房的监督与检查
9.1 空置房的监督机制
9.2 空置房的日常检查
附件:
1.空置房登记表格
2.空置房管理制度
法律名词及注释:
1.物权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主要规定了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等问题。
2.火灾防控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火
灾防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规定了火灾防控的相关
要求以及责任等。
3.建筑物管理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建筑物管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规,用
于规范建筑物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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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管理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空置房的管理工作,避免因管理原因出现不良影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已接管的空置房
2.1.空置房的范围
2.1.1.已过集中交付期但未出售的物业
2.1.2.已出售但未到交付使用期的物业
3.人员安排与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空置房管理的组织、监督工作;
3.2.客服中心经理负责空置房的具体落实工作;
3.3.维修主任及安管主任协助客服经理的空置房管理、监
督工作;
3.4.各条线人员负责依据本规程实施空置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3.5.物业管家负责辖区内空置房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属主
要责任人。
区域内的安管巡逻岗、保洁员为配合人,实行区域包干制。
3.6.管家及空置房分布:
3.6.1.E06-E09栋管家:#### 03套空置房
3.6.2.E10-E13栋管家:### 53套空置房
3.6.3.别墅管家:#### 34套空置别墅
4.管理细则
4.1.空置房的登记建档与收费
4.1.1.经###管理处接管的空置房由客服中心经理安排管家
进行登记造册;
4.1.2.物业管家将空置房登记在《空置房登记表》内;
4.1.3.物业管家制作《空置房动态表》,每月5日前报客服中
心经理备案;
4.1.4.空置房管理费标准及收取方法
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2.35元/平方米;
每季度由物业管家编制空置房管理费报表,经地产营销部确认后,上报佛山地区管理中心财务部,与地产进行结算。
4.2.空置房的日常巡视与维护
4.2.1.空置房管理主要负责人:由物业管家作为主要责任人
进行日常管理,维修人员及安全巡逻岗应在物业管家需要时积
极配合,建议两人同行情况下进行巡视检查;
4.2.2.空置房检查周期及重点安排:原则要求每周覆盖一次:
在恶劣天气前,应对所有门窗进行检查,确保锁闭;在恶劣天气后,应及时对所有物业进行全面清查,避免积水返进户内等因素造成物业损坏。
4.2.3.空置房管理的内容包括:室内成品保护、室内卫生保
洁、空置物业出入管理、钥匙管理
室内成品保护包括:门锁、猫眼、花洒、龙头、排气扇等物品的齐全,户门、房门、木地板、橱柜等木制品的划花碰损;墙体发黄、渗漏等;恶劣天气对室内木制品的影响等;未关闭进水阀门造成水管的跑冒滴漏引起的物业损坏;每月水电气表抄表对比分析;排水地漏口的堵塞清理。
室内卫生保洁:每月例行保洁;交楼前的彻底清洁,设立《零星交楼清洁登记表》,每季度与地产结算;特殊情况的清洁工作。
空置物业出入管理:设立《空置物业出入及钥匙管理登记表》,进入人员须经管家确认,登记后方能获许可;进入人员须自备鞋套;
钥匙管理:设立《空置物业出入及钥匙管理登记表》,钥匙实施专人集中管理,钥匙外借须经确认及签收,
4.2.4.管家每周汇总空置物业检查及进出情况,形成报告,
发至地产客服中心,管理处存档。
如遇特殊情况,应即时汇报。
4.2.
5.其他操作细节
物业管家根据委节变化定是时对空置房进行开窗通风、散热。
开窗时窗口开启角度不得大于10°,以确保不被天气变化影响室内物品。
暴雨来临前夕,视情况再次核查门窗关闭情况;别墅区在雨季应特别关注是否存在管道堵塞反水的情况,一旦发现堵塞现象,马上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疏通;
精装修住宅应关闭户内电闸及水管井内供水水表表前第一个阀门
物业管家巡楼时应注意空置房的防火、防盗工作;当发现空置房内容貌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客服中心经理汇报。
物业管家及安管员应对空置房门窗锁闭情况进行核定。
因空置别墅花园杂草的长势,进行粗面的除草工作,环境主管协助处理。
巡视中发现的问题由相关责任部门安排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在《空置房检查登记表中》显示出来。
质量记录:
1.《空置房登记表》
2.《空置房动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