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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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保护消费者权益和规范产品质量的两个重要法律法规。

这两个法律的出台和执行,旨在保障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产品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

下面将对这两个法律进行简要介绍。

首先,产品质量法是我国立法机关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

它规定了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要求,并明确了厂商、经销商和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

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生产、销售企业必须保证产品的质量,不得生产、销售劣质产品,不得欺诈消费者。

同时,它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在一定时间内享有退货、换货等权利。

这些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法律依据,使消费者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给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边界,促进了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能力。

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立法机关依法制定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

它以保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为核心,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享有的权利。

尤其是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问题也得到了重视和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商家应当履行的义务,规范了商家的经营行为,禁止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该法还重点保护弱势消费者的权益,如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消费群体。

综上所述,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我国法律制度中的两个重要环节,旨在增强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这两个法律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规范了企业的经营行为,推动了消费市场的繁荣与稳定。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两个重要的法律法规。

它们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产品质量,确保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在实际应用中,这两个法律为消费者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合规的指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司法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二章第一、二节讲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司法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二章第一、二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法律教育网 法律精英的成长基地 司法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二章第一、二节讲义第二章 消费者法【本章主要法律规定】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产品质量法3.食品安全法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本法的适用对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54条的规定,该法的适用对象为:1.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所谓消费者,是指为个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2.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时,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

3.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二、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一)消费者的权利1.安全保障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悉真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包括:(1)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2)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3)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或是否接受任何一项服务;(4)有权对商品或服务进行比较、鉴别和选择。

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消费者行使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是指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应在平等的基础上达到公正的结果。

公平交易权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交易条件公平,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第二,不得强制交易。

消费者有权按照真实意愿从事交易活动,对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有权拒绝。

5.获取赔偿权。

(略)6.结社权。

(略)7.获得相关知识权。

(略)8.受尊重权。

(略)9.监督批评权。

(略)(二)经营者的义务1.履行法定义务及约定义务。

(略)2.接受监督的义务。

(略)3.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

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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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知情权 •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 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 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 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 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 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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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 •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 •国家机关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国家机关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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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
•世界各国: ※国家保护原则与全社会保护原则。 •中国: ※经营者应当依法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原则;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 、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进行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是指制止经营者采用欺骗、胁迫、利诱以及其他 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各种不正 当竞争行为,从而维护公平竞争的商业道德和交易 秩序的法律制度。 ※形式意义 VS 实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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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VS反垄断法 •联系: 立法宗旨、调整范围、法律渊源。 •区别: 保护对象、调整方法、规制标准、遵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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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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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概念导入
•消费:消费作为社会再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是 生产、交换、分配的目的与归宿。它包括生产消费 和生活消费两个方面。 •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 接受服务的人。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 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的利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 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剖析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机制

剖析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机制

剖析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机制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等。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机制,下面将对这些法律机制进行剖析。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即保障消费者享有与企业平等的权利地位,遵循公正合理的交易原则,同时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法律法规。

该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明确了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规定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解决机制。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打假举报、集体诉讼等维权方式,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产品质量法》该法规定了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产品质量监督体系以及消费者购买产品后的维权途径等。

该法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有效的维权渠道。

3.《价格法》该法主要规定了价格的公开、公正原则,禁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行为。

通过该法,消费者可以获得公平价格的商品或服务,维护自身权益。

4.《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了网络购物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对于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遇到的问题,包括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商品等,提供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责任主体1.政府机构政府机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承担着监管和管理的职责。

包括市场监管部门、质检部门等,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政策,监督商家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2.企业企业作为商品或服务的生产和销售者,有责任提供安全、合规、质量良好的商品或服务,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和维权请求,应及时回应并解决问题。

3.社会组织和媒体社会组织、消费者协会等,以及媒体等舆论力量,作为第三方监督和舆论参与者,通过舆论监督和公开曝光,推动问题的解决,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维权途径1.消费者投诉举报消费者可以通过向相关政府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媒体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以解决各类消费纠纷和维护自身权益。

第六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

第六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
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 监督批评权,是指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
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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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者与经营者的义务
(一)经营者与经营者义务概念 经营者,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销售和商业性
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经营者义务,经营者依法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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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正当竞争行为
1、欺骗性商业行为(又称假冒行为),是指假借或冒充其 经营者或其商品的名称、商标、质量和产地标志等,以使人 混淆、产生误解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 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 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 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根椐《反不正当竞争法》 的规定,只有“账外暗中”的回扣,才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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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消费者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是指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 服务,由国家从专门法律确认其主体地位和保护其消费权益 的个体社会成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 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消费者保护运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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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ID(5388):某商厦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其公告中称:本次活 动分两次抽奖:第一次一等奖8名,各奖彩电一台(价值 4500元);第二次一等奖3名,各奖录音机一台(价值 2300元);第一次获奖者还可参加第二次抽奖。对此事 的以下判断中,何者为正确? A.开奖不允许分两次进行,该商厦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 B.可以两次开奖,但最高奖的总值不得超过5000元,该 商厦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 C.可以两次开奖,因每次的最高奖励额未超过5000元, 属正当的有奖销售 D.是不是正当有奖销售,应取决于最后抽奖结果是否出 现一人连续两次中一等奖

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旨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消费者的健康消费。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

该法律于1993年颁布实施,为消费者提供了全面的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等。

同时,该法律还规定了消费者的维权途径和责任追究机制,为消费者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是我国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之一。

该法律于1993年颁布实施,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提出了严格要求。

根据该法律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的产品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法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网络购物法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购物已成为一种常见的购物方式。

为了保护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的权益,我国制定了网络购物法。

该法律于2014年颁布实施,明确了网络购物平台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了消费者的权益和维权途径。

网络购物法的实施,有效地规范了网络购物市场,提高了消费者的满意度。

四、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是消费者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我国制定了食品安全法。

该法律于2015年颁布实施,对食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提出了严格要求。

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了食品监管,保护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

五、广告法广告是商品销售的重要手段,但也容易误导消费者。

为了保护消费者免受虚假广告的欺骗,我国制定了广告法。

该法律于1994年颁布实施,规定了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诚信性要求。

广告法的实施,有效地净化了广告市场,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维权机构的建立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国还建立了多个维权机构,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

保护消费者权益相关法规解读

保护消费者权益相关法规解读

保护消费者权益相关法规解读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规,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规进行解读,帮助广大消费者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法律。

该法于1993年3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共有七章,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国家和社会各方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

1. 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得到赔偿的权利等。

其中,知情权是指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准确的信息;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有权公平交易,不受欺诈、胁迫;安全权是指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或者服务符合安全要求;得到赔偿的权利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受到损害,有权要求赔偿。

2. 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的行为也做出了规范,要求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虚假宣传,不得强迫交易,不得变相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等。

3. 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违法行为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对违法行为者进行处罚,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对于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其他相关法规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外,我国还有一些其他相关法规,如《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这些法规都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而制定的。

专题六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专题六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如果360指责腾讯侵犯隐私是捏造的,那么360 侵犯了腾讯的名誉权。
反不正当竞争法
360 与 QQ 事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及公民权 利
3、腾讯强迫用户删除360 《反垄断法》第6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 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第17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以 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没有正当理由搭售 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 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 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 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 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违反法律规定,秘密给付
案例:导游回扣
报酬及其他财物
反不正当竞争法
5、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的方法的认识功 能和心理功能、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 特点、价格、使用方法等作令人误解的虚假 表示,诱发消费者产生误购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
6、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 密。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上述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 密 (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揭露、使 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上述违法行为,却获取、使用或揭露他人 的商业秘密 案例:近年轰动全球的商业间谍案
额超过5千元
反不正当竞争法
10、商业诽谤
反不正当竞争法
11、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 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
㈠经营者的责任
⒈假冒伪劣的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针对第5条所列不正当竞争行为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解析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解析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解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我国消费者权益的基础法律。

该法从多个方面规定了消费者的权益和权利保护措施。

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买卖合同自由、公平赔偿、知情权等基本权益。

2. 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法律规定了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生产者和销售者对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

3.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法律鼓励设立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用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等服务。

4. 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损害时的赔偿方式和责任承担。

5. 诚信经营法律对商家的诚信经营进行了规范,禁止虚假广告、低价陷阱、强制搭售等不良商业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

1. 产品质量责任法律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和进口者对产品质量承担的责任,要求提供合格、安全的产品。

2. 产品召回法律规定了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召回的程序和要求,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

3. 缺陷产品的处理法律对消费者在购买到缺陷产品后的权益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是为了规范广告行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颁布的法律法规。

1. 广告真实性法律对广告中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行为进行了禁止,保证广告的真实性和诚信。

2. 广告监管部门法律设立了广告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广告的发布情况,对违规广告进行处罚。

3. 消费者的告知权法律规定了消费者获得真实、准确信息的权利,禁止虚假、误导性的广告发布。

经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产品质量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产品质量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济法第一节概述:一、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体现国家意志的经济流转和协作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和内容的特别之处。

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12月1日施行。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割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示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一、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法律许可的低价销售行为: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禁止的有奖销售行为: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禁止的滥用行政权限制竞争行为:限定他人购买其所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第三节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2000年7月8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修正,其调整的产品主要限于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商品,不包括建筑工程和虽经加工、制作但不用于销售的产品以及天然物品,如初级农产品)三、产品的概念和外延四、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ISO9000;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生产许可证制度;标准化管理制度)五、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六点中主要是第一、二点)P143六、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七、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1、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条件:①生产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②必须有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实;③产品质量不合格与财产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联系(包括故意或过失)。

消保知识点总结

消保知识点总结

消保知识点总结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法律。

该法律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满意权、安全权和投诉权等。

另外,该法律还规定了对商家的行为有明确的限制和规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是我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规定,保护了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本法律。

该法律规定了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从而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价格法》《价格法》是我国价格监督管理的基本法律。

该法律规定了价格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规定,保护了消费者对价格的合法权益。

以上几部法律法规是我们在日常消费中最为常见的法律法规,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可以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

二、消费者保护知识点1. 产品质量产品质量一直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之一。

在购买产品时,消费者应该注意产品的质量标识,比如3C认证、ISO认证等。

同时,还需要注意产品的包装、说明书是否清晰明了,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如果购买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进行退货或者进行维修。

2. 服务质量在购买服务时,比如餐饮、旅游、教育等方面,消费者也需要注意服务的质量问题。

比如在餐饮服务中,消费者可以根据菜单上的价格以及服务质量来判断餐厅是否存在价格欺诈、服务态度是否良好。

在旅游服务中,消费者可以根据旅行社的宣传资料、合同内容以及实际服务情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虚假广告在购买产品或者服务时,消费者需要注意是否存在虚假广告。

比如一些媒体广告宣传产品功能,但实际使用后发现与宣传不符。

此时,消费者有权向工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知识讲解

《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知识讲解

《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知识讲解《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第一条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规定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

本法的直接目的是反对不正当竞争,与此相对应的是鼓励与支持正当的竞争,因此,本法的立法目的具体说来是:(一)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我国实行几十年计划经济的实践和世界现代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计划经济体制是不适应社会主义各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的,必须对原来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改革的最终选择。

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行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映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以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市场经济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是有重大区别的,两种经济体制的不同主要是:第一,市场和计划所起的调节作用不同。

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发挥的是对经济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主要是通过市场作用来自行平衡供求,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

但市场也不是万能的,它有种种局限性,因此政府计划的调节是必要的,政府是起着高层次的调节作用。

也就是说凡是市场能解决的由市场来解决,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由政府来解决。

计划经济体制则是政府通过计划支配一切,对资源进行直接配置。

但由于政府力量还不够,计划也不可能做到完全无漏。

所以还需要市场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

第二,经济运行方式不同。

市场经济的运行是遵循价值规律,在竞争的环境中进行的,市场机制的核心是竞争。

计划经济的运行是靠行政命令,通过国家下达的计划或配额进行的,因此基本不存在竞争。

第三,微观经济基础不同。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微观经济基础是政企分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企业,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学习重点法律知识消费者权益

学习重点法律知识消费者权益

学习重点法律知识消费者权益学习重点法律知识消费者权益在现代社会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知晓和掌握重点法律知识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至关重要。

本文将重点介绍一些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身的权益。

一、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基础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基础是法律的规定。

在我国,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

这些法律的出台,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二、产品质量问题作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常常会遇到各种质量问题。

《产品质量法》规定了消费者所享有的权益,并对厂商和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例如,如果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或者索赔。

三、虚假广告和欺诈行为虚假广告和欺诈行为是目前消费者面临的一大问题。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前,常常会受到一些夸大宣传或者虚假承诺的影响。

《广告法》规定了广告的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并且不得误导消费者。

如果消费者发现广告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四、售后服务和违约问题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后,如果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售后服务不到位,消费者可以依法寻求维权。

《合同法》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商品的质量要求、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

如果卖方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款或索赔。

五、网络购物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成为一个热点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网络消费者权益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例如网络消费者的身份确认、信息保护、商品质量问题等。

如果在网络购物中遇到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平台或者相关部门进行维权。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途径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维权。

首先,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投诉来维护权益,例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

其次,可以通过寻求法律援助或者委托律师进行维权。

产品质量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产品质量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产品质量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介绍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确保产品质量的两个重要法律。

本文将对这两个法律进行介绍,包括其定义、作用和实施方法。

二、产品质量法2.1 定义产品质量法是指针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管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

它主要规定了产品质量标准、质量监管措施以及消费者维权的方式和途径。

2.2 作用产品质量法的主要作用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它通过制定质量标准,加强质量监管,推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防止次品和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2.3 实施方法产品质量法的实施方法主要包括标准制定、监督检查和追溯体系建设。

在标准制定方面,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倡导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监督检查方面,相关部门加强了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抽检工作,并对不合格产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追溯体系建设方面,通过建立产品追溯体系,可以及时掌握产品的生产流程和销售环节,便于追溯问题产品的责任。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1 定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交易和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

它主要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商家的义务和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

3.2 作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作用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交易和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它通过规定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明确商家的义务和责任,鼓励消费者行使维权权利,打击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3.3 实施方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方法主要包括法律宣传、维权机构建设和法律救济机制的健全。

法律宣传方面,相关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

维权机构建设方面,相关部门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投诉举报平台,提供便利的维权渠道和服务。

法律救济机制方面,相关部门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仲裁、诉讼等法律救济机制,解决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争议和纠纷。

四、产品质量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系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紧密相关的,它们相互补充,共同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和产品质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

投诉调解
消费者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并由行 政部门进行调解。
诉讼
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
03
产品质量法概述
产品质量法的定义和特点
产品质量法的定义
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因产品缺陷而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以及生产者、销售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产品质量法的特点
产品质量法具有广泛性、系统性、强制性、伦理性等特点。它涉及到工业、商业、手工业等各个行业 的产品,对产品质量、标识、包装、检验、流通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并对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行为规 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真实地标注产 品的标识和包装信息,不得虚假标 注或隐瞒产品的真实信息。
产品质量法的历史与发展
产品质量法的起源
产品质量法起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叶的工业革命时期。
我国产品质量法的发展历程
我国于1993年制定了《产品质量法》,并于2000年进行了修订。该法对产品质量监督、 质量责任、质量争议解决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 了重要作用。
案例三:网络购物平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案
总结词
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网络购物平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应了解自 己的权益,如退换货、退款等政策。
详细描述
某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平台上购买了一件商品,收到商品 后发现实物与图片不符,且存在质量问题。该消费者向 平台提出退换货及赔偿要求,最终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此案例提示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需了解平台的退换货 及退款政策,保障自己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它调整消费者与经营者之 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框架法规解读与维权建议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框架法规解读与维权建议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框架法规解读与维权建议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

为了保障消费者在经济交易中的利益,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框架和法规来规范市场行为,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本文将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框架法规进行解读,并提出一些维权建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最为重要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

该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明确了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并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处理和消费者维权的途径。

消费者可以根据该法进行索赔、退货、维修、赔偿等。

但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维权常常面临一些困难。

因此,应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

二、《合同法》在经济交易中,合同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解释、终止等事项,强调合同双方的平等自愿原则。

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消费者应与经营者签订合同,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之一。

该法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市场竞争公平和消费者的利益。

消费者可以通过此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识别和打击虚假广告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关乎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故而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并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选择合格的产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维权建议:1. 增强法律意识。

消费者要了解并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自身的权益和义务。

在遇到问题时,及时查阅法律文件,寻找合法的维权途径。

2. 加强自我保护。

消费者在消费前应了解产品的基本情况和市场行情,选择有信誉的商家和品牌。

同时,在购买商品时保留好相关凭证,以备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

3. 主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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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概述●(一)消费者●1、自然人。

●2、消费性质必须是生活消费。

●3、消费对象是商品和服务。

●4、消费者的消费方式,包括购买、使用和接受●(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概念:●调整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产生的消费权益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适用范围●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受本法保护。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必须遵守本法●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3、立法原则●A、特别保护原则●B、国家支持原则—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C、社会监督原则●D、公平信用原则(二)消费者的权利人身安全权安全保障权财产安全权●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2、知悉真情权●消费者依法享有其知悉所购买和使用产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选择满意的商品和服务3、自主选择权选择经营者决定购买或不购买选择和挑选比较有权享有公平交易条件4、公平交易权有权拒绝强制交易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5、获得赔偿权商品的购买者、使用者服务的接受者第三人6、结社权——依法组成维护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的组织7、获得相关知识权包括经营者,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社会团体。

8、受尊重权——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个人信息受到保护的权利——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个人信息得到保护的权利。

10、监督批评权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为对消费者权益工作的批评、建议权。

三、经营者及其义务1.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2.接受监督的义务。

3.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

4.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发票的义务。

5.格式合同的提示义务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规定—26条6.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27条7.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8.表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28条: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9.保证质量的义务●23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区分“处理品”和“打折品”10.“三包”的规定:●24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国家规定的“三包”商品:电视,洗衣机,空调,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等20多种商品。

11.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义务● 29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12.退货的义务—非现场购物的“后悔权”●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四、消费者协会—社会组织●公益性职责:37条●(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省级以上●(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五、争议的解决●(一)争议的解决途径●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提请仲裁。

●5、提起诉讼。

●(二)解决争议的特定规则主要有七项销售者赔偿1、购买使用商品、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服务者赔偿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销售者或生产者赔偿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3、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经营者发生变更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者或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赔偿4、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5、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和柜台的出租者、网络平台提供者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期届满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6.网络交易平台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7、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赔偿,如果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食品药品等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六、经营者的民事责任(一)人身伤害的民事责任●1、一般伤害的民事责任—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致残的民事责任—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3、致死亡的民事责任—葬费和死亡赔偿金●4、侵害人格权和个人信息的的民事责任—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1、财产损害的一般民事责任●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参看经营者的义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2、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三)、惩罚性赔偿的民事责任A、欺诈的惩罚性赔偿——针对财产●(1)前提为欺诈●(2)加倍的幅度为3倍。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增加的倍数是3倍,加上赔偿损失的部分,总计4倍)●(3)加倍的依据或称参照系是商品的价款或者服务费用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B、缺陷商品的惩罚性赔偿——针对人身损害●(1)前提是缺陷商品●(2)赔偿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3)2倍的惩罚性赔偿——参照系是上述损失●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扩展知识:●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商品房买卖: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七、经营者的行政和刑事责任●56条——行政责任,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并计入信用档案●57、61——刑事责任,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玩忽职守罪等。

●第五十八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八章产品质量法一、基本概念●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物品。

●产品质量是指产品能满足规定的或者潜在需要的特性和特性的总和。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1.作为的义务●2、不作为义务产品质量●(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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