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
北京市2012年公开选拔年轻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北京市2012年公开选拔年轻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全市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231名年轻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一)正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15个)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1名)
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1名
北京市民政局(1名)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社会组织编制处处长1名
北京印刷学院(1名)
资产管理处处长1名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名)
证券部部长1名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名)
法律事务室主任1名
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1名
东城区(1名)
北京市王府井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主任1名
西城区(1名)
西城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1名
石景山区(1名)
共青团石景山区委书记1名
门头沟区(1名)
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1名
通州区(1名)
通州区成人教育中心主任1名
顺义区(1名)
共青团顺义区委书记1名
平谷区(1名)
平谷区市容环卫中心主任1名
怀柔区(1名)
怀柔区委研究室主任1名
密云县(1名)
密云县司马台雾灵山国际休闲度假区(古北水镇)管委会常务副主任1名(二)副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216个)
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名)
市直机关纪工委办公室主任(派驻)1名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1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外事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外事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1.10.11
•【字号】京政外发〔2011〕1149号
•【施行日期】2011.10.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外事综合服务
大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政外发〔2011〕1149号市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外事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1年10月8日市政府外办第20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施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北京市外事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有效保障北京市外事综合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外事大厅”)的运行管理和政务工作,规范审批、创新管理、高效服务、优化环境,为首都日益增长的国际交流合作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
设争创一流外事和港澳事务管理服务平台,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相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外事大厅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外办”)设立的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面向公民、法人,全市各区县、部门和单位以及外国和港澳特区驻京机构和外籍及港澳人员受理、办理外事及港澳事务审批事项和提供外事及港澳事务服务的场所。
第二条市政府外办在外事大厅集中受理、办理外事审批和服务事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政府外办设立北京市外事综合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外事大厅运管协调小组”)负责外事大厅的资产管理和日常运行维护,指导协调外事大厅审批和服务业务。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中国机构网2009年03月20日15时29分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称,《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6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7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8个。
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宗教事务局牌子;规划委员会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商务委员会挂口岸办公室牌子;外事办公室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新闻出版局挂版权局牌子;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办公厅保留参事室牌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可使用公务员局、外国专家局名称开展工作。
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由司法局管理;农业局由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粮食局由商务委员会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管理局由卫生局管理。
通知全文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京政发〔200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市政府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保留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牌子)
二、市政府组成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
北京现任领导
一、市委书记
郭金龙,男,汉族,1947年7月生,江苏南京人,1979年4月入党,1969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南京大学物理系声学专业)。现任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委书记。
曾任四川省忠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四川省委农研室副主任、省农经委副主任,四川省乐山市委副书记、书记,四川省委常委、副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书记、书记,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北京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执行主席、党组副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二、市委副书记
王安顺,男,汉族,1957年12月生,河南辉县人,1984年3月入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毕业(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政治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经济师。现任十八届中央委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曾任国家地矿部华北石油地质局第四物探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吉林石油勘探指挥所主任、党委书记,华北石油地质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石油海洋地质局副局长兼东北石油地质局局长、党委书记,地矿部人事司副司长、司长,国土资源部人事教育司司长,甘肃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教工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市政协党组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吕锡文,女,汉族,1955年7月生,浙江宁波人,1982年8月入党,1974年4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北京工业学院分院纺织工程系机织专业)。现任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北京市委副书记。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8.06
•【字号】京政办发[2009]52号
•【施行日期】2009.08.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9〕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社保局,对外可使用北京市公务员局、北京市外国专家局名义开展工作)。市人力社保局是负责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社保局。
2.国家外国专家局下放的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外的企业、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1.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的职责。
3.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的职责。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北京市外国专家局关于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等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外国专家局关于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等事项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5(000)021
【摘要】各区县人事局、外事办公室,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人事处、外事处,各高等院校、总公司人事、外事部门: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的有关规定,依法做好本市外国专家相关行政许可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经市领导同意,由市人事局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组成联合办公室,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聘用单位凭"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总页数】1页(P20-2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64.2
【相关文献】
1.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J], ;
2.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行政许可事项程序规定及文书的通知 [J], 无;
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加挂北京市地震应急指
挥部牌子有关事项的通知 [J],
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设定的行政许可保留和取消事项目录的通知 [J],
5.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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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发布《北京市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发布《北京市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1.07.09
•【字号】京政外发〔2011〕719号
•【施行日期】2011.08.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
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发布《北京市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政外发〔2011〕719号市属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7月1日第16次市政府外办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8月8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九日北京市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服务首都经济建设,支持本市企业拓展海外业务,根据外交部领事司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APEC商务旅行卡系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的简称(以下简称旅行卡),持卡人凭有效护照和旅行卡在三年内无须办理入境签证,可自由往来
于已批准入境的各APEC经济体之间。该卡旨在便利于APEC范围内各经济体的商务人员往来。
第三条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外办)根据外交部领事司委托,负责我市旅行卡的受理、初审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旅行卡有效期最长为3年,且每次在外停留不超过2个月。
第二章颁发管理机关
第五条外交部领事司负责旅行卡的审批和颁发工作。
第六条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旅行卡的查验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靳伟等24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靳伟等24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3.02
•【字号】京政发〔2018〕6号
•【施行日期】2018.03.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靳伟等24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京政发〔2018〕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2018年3月1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靳伟为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任命谈绪祥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任命刘宇辉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任。任命许强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任命王刚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任命钟百利为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任命王小洪为北京市公安局局长。任命李万钧为北京市民政局局长。任命苗林为北京市司法局局长。任命吴素芳为北京市财政局局长。任命徐熙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命张维为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主任。任命方力为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任命徐贱云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任命孙新军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任命李先忠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主任。任命孙文锴为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潘安君为北京市水务局局长。任命闫立刚为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主任。任命宋宇为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任命陈冬为北京市文化局局长。任命雷海潮为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任命马兰霞为北京市审
计局局长。任命熊九玲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北京市人民政府
我在北京市外事办工作中遇到的几件棘手事
我在北京市外事办⼯作中遇到的⼏件棘⼿事
2019-03-02
我在北京市⼈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作多年。在⼯作中,曾遇到⼀些政策性强的急事、⿇烦事、棘⼿事,如处理不好,就会造成负⾯影响,甚⾄影响国家形象。因⽽,我牢记总理“外事⼯作⽆⼩事”的教导,在外办⽼同志的帮助下,从不怠慢,谨慎、耐⼼、细⼼、冷静、果断,及时应变,实事求是地处理好每⼀件事。通过这⼀桩桩⼀件件事情的处理,从中积累了经验,吸取了教训,增长了才⼲,锻炼了⾃⼰。这许许多多的事情,已成为历史,有的是鲜为⼈知,有的不为⼈知,现⼀⼀叙述如下:
国宾车队被堵
1957年4⽉15⽇,苏联最⾼苏维埃主席团主席伏罗希洛夫率团访问中国,受到⾼规格的热情接待,⾸都北京组织百万群众夹道欢迎。由于组织⼯作不够周密,夹道欢迎群众堵住了国宾车队的通⾏。伏罗希洛夫主席的专机在南苑机场降落,夹道欢迎群众队伍从南苑机场开始,途经永定门⼤街、前门⼤街、天安门,进中南海南门。与伏罗希洛夫主席同乘坐⼀辆敞篷车,当车⾏驶到中⼭公园南门前时(开道车已通过),由于现场指挥不⼒,欢迎群众攒动拥挤,使乘坐的车辆被围住了。当时我正在现场,群众把我挤到乘坐的车辆⾝旁。和伏罗希洛夫主席还都站⽴在车上,有的群众伸⼿与两位领导⼈握⼿。当时我⾮常紧张,唯恐出事,赶快采取措施。⼀⽅⾯请两位领导⼈坐下来,另⼀⽅⾯劝阻群众不要与领导⼈握⼿。同时让⾝边的民警迅速从⼈群中挤出去,调⽤民警来开道。很快来了不少民警,打开了⼀条通道,疏通了拥堵局⾯,才使等中央领导⼈的车辆全部顺利通过,安全地进⼊中南海。
中⼭公园南门前地段的欢迎群众,是由西单区委负责组织的。后来,为此事处分了两位领导同志,当时,我们参加指挥部的⼯作⼈员,也都认真总结了教训。从那以后,我们组织群众夹道欢迎国宾100多次,从未发⽣过拥堵国宾车队的现象。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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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6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7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8个。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宗教事务局牌子;规划委员会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商务委员会挂口岸办公室牌子;外事办公室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新闻出版局挂版权局牌子;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办公厅保留参事室牌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可使用公务员局、外国专家局名称开展工作。
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由司法局管理;农业局由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粮食局由商务委员会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管理局由卫生局管理。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对外协议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对外协议管理工作
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3.18
•【字号】京政发〔2015〕13号
•【施行日期】2015.04.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对外协议管理工作暂行办
法》的通知
京政发〔2015〕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对外协议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8日北京市对外协议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对外协议管理工作,根据外交部《对外文书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对外协议,是指由市政府及其部门、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派出机构,与外国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国际组织签订的经贸、科技、教育、卫生、金融、旅游、体育等方面的协议书、会谈纪要、意向书和备忘录等。
第三条签订对外协议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四条本市对外协议签订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外办)是本市对外协议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对外协议的起草、报批和签署
第五条以市政府名义签署的对外协议,由主办单位拟定对外协议的中、外文草案,经市政府外办审核后,报请市政府审定。对外协议涉及重大法律问题的,由市政府外办商请市政府法制办研提法律意见后,报请市政府审定。对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主管部门明确要求报批的以及涉及重大问题的对外协议,须先报请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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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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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
说明:
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6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7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8个。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宗教事务局牌子;规划委员会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商务委员会挂口岸办公室牌子;外事办公室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新闻出版局挂版权局牌子;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办公厅保留参事室牌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可使用公务员局、外国专家局名称开展工作。
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由司法局管理;农业局由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粮食局由商务委员会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管理局由卫生局管理。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等关于委托区县受理区县教委管辖的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申请和初审等有关事项的
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起诉和受理
【发文字号】京人社智发[2010]219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外国专家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8.31
【实施日期】2010.08.3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委托区县受理区县教委管辖的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
认可申请和初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人社智发〔2010〕219号)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外办、公安局、教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外专局《关于下放“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
工作的通知》(外专办发〔2009〕365号)要求,进一步延伸管理和服务网络,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方便单位就近申请聘请外国专家资格,经市人力社保局、市外办、市公安局、市教委共同研究,决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将区县教委管辖的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申请受理和初审等工作委托给区县。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各政府机构英文名称
局
局译为bureau。市级局和区(县)级局均译为bureau,级别属性由上下文表述,例如:北京市商务局,译为Beijing Municipal Bureau of Commerce。北京市东城区商务局,译为Dongcheng District Bureau of Commerce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目次
1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日报社、北京市标准化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柳荫、刘洋、黄庆、卢津兰、刘式南、朱渊、潘忠明、宋国建、卢京昌、王瑛、杨洋、王文、周琛、黄丽华、张五星、宋东娜、刘洪朗、许晓宁、李文峰、王海虹、周巧霖、马晓蕾。
表A.2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相关组织机构通用名词英文译法
序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1
人民代表大会
People’s Congress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中⼼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出⼊境⼈员服务中⼼为正处级⾃收⾃⽀事业单位。现因⼯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单位⼯作⼈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针、政策,⾃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事档案关系在京。
3、性格开朗,积极上进,有较强的事业⼼和责任感。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素质能⼒和⼯作经验。
5、政治合格,⾝体健康。
⼆、招聘部门、职位及职位要求
北京市⼈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中⼼1名,北京市⼈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境⼈员服务中⼼3名。具体职位、职责及要求见职位计划表(附后)。
三、报名时间、地点安排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
2⽉6⽇9:00时⾄14⽇18:00时
(⼆)报名⽅式及要求:采取上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报考⼈员应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详细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上传电⼦照⽚发⾄指定邮箱。如有弄虚作假⾏为的,⼀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向报考⼈员单位通报情况。
市外办翻译中⼼报名邮箱:
会计岗位 bjwbfyzx@
市外办出⼊境⼈员服务中⼼报名邮箱:
会计岗位 bjfaocrjcw@
⼈⼒资源岗位 bjfaocrjhr@
⽂秘岗位 bjfaocrjwm@
(三)报名者可登录北京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下载并填写相应报名表后发到指定邮箱。
(四)资格初审:依据报考⼈员填报的信息汇集应聘⼈员资料,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进⾏资格初审。
(五)资格复审:2⽉17⽇全天。报名初审通过者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包括本⼈户⼝本、⾝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资格复审具体地点请注意查看上、电话或短信通知。
北京因公普通护照办理
办理依据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谢谢观看
北京因公普通护照办理
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入境人员服务中心受理办理
01 办理时间
03 申请材料 05 办理依据
目录
02 办理条件 04 办理程序
基本信息
北京因公普通护照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入境人员服务中心受理办理。 办理: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A座2层; 办理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入境人员服务中心;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
一、任务申报 申请人将申报材料直接提交大厅2-6号窗口。 二、受理 大厅2-6号窗口办理人员接收材料,并审核材料内容。材料齐全的,正式受理。基本符合要求的保留材料, 告知申请人要补充的材料由申请人补齐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经请示后退回材料。 三、组团交费 申请人在15、16号窗口缴纳办理费用。 四、签字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到5、6号窗口签字(护照及签证表)。 五、领取护照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办事大厅15、16号窗口领取护照。
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6:30-17:30
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各级政府、社会团体的一般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
பைடு நூலக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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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外籍人员聘用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人社外发[2014]122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4.06.04
【实施日期】2014.06.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
一步加强北京市外籍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外发[2014]1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外籍人员聘用秩序,维护聘用双方的合法权益,优化首都集聚国际人才的良好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外籍人员聘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加强外籍人员及用人单位的资质管理
(一)外籍人员来京工作,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年龄在18-60周岁;
2.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外籍教师应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语言教师除外);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来京承担急需紧缺工种关键技术工艺研发任务的高级技能人才应具有国外技术资格认证;
3.有确定的用人单位,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4.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从事的工作不得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
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及工作经历年限限制。自2014年10月31日起,新申请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证件的外籍教师,在学前幼教机构、中小学、国际学校以及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持有所在国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从事语言教学的,如未持有所在国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当取得国际通行的语言教学资格证书。
(二)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单位(包括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须取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后,方可开展聘用外国文教专家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市外专局)在官方网站公布北京地区已取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单位名单。取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单位须在本单位公共区域和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公开其《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