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建议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8.01.23•【文号】民发〔2018〕23号•【施行日期】2018.0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临时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托底性制度安排。
近年来,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要求,全面推进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和实施,较好地化解了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在兜住民生底线、开展救急解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一些地区还不同程度存在救助时效性不强、救助水平偏低、制度效能发挥不充分、工作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为目标,以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为主线,落实“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工作要求,坚持托底、高效、衔接,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工作保障,加快形成救助及时、标准科学、方式多样、管理规范的临时救助工作格局,筑牢社会救助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二、完善政策措施(一)细化明确对象范围和类别。
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的建议1. 提高社会救助体系的覆盖面和易于接受性。
加大社会救助的宣传力度,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知道可以向社会救助机构申请救助。
同时,建立更为便捷的救助申请渠道和机制,简化申请流程,提高救助资金的发放效率。
2. 加强社会救助的分类管理和差异化救助。
根据不同的救助对象、需求和情况,制定相应的救助政策和标准。
对于特殊困难群体,如残疾人、孤寡老人、特困儿童等,应加大救助力度,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扶助。
3. 增加财政投入,确保救助资金充足。
政府应加大对社会救助的财政投入,确保救助资金充足,能够及时发放给需要帮助的人群。
同时,要对救助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管,杜绝财务违规行为,保证救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发挥作用。
4. 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监督机制,加强对救助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通过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保障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5. 推动社会救助与就业扶贫相结合。
通过培训、就业创业指导等方式,帮助救助对象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
此外,可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促进社会救助的多元化和长效化。
6.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法制化建设。
加强社会救助立法工作,修订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增强社会救助的依法性和规范性。
7. 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救助技能,确保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管理人员的考核机制,激励他们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总体来说,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改善民生,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政府要加大投入,改善制度设计,提高管理水平,而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给予帮助和支持。
只有社会救助体系得到持续的改善和完善,才能更好地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临时救助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问题的背景在当前社会中,经济困难裙体的数量居高不下,他们面临着失业、疾病、灾难等问题,生活陷入困境。
为了帮助这些人渡过难关,政府设立了临时救助制度,以提供临时性的生活保障和帮助。
然而,实际操作中,临时救助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予以重视和解决。
二、问题分析1. 申请条件过于严格在一些地区,临时救助的申请条件设置过于苛刻,导致一些确实需要帮助的人无法获得资助。
需要提供过多繁杂的申请材料,包括收入证明、家庭财产情况等;或者对于单身人士、临时工等特殊裙体的认定标准过高,导致这些人无法获得应有的救助。
2. 资助标准不合理一些地区对于临时救助的资助标准过低,金额不足以满足生活最基本的需求。
在生活成本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临时救助的标准未能与时俱进,导致受助裙体生活仍然艰难。
资助的发放周期也较为拖延,无法及时满足受助者的急需。
3. 救助程序繁琐在部分地区,临时救助的申请流程繁杂,需要经历多个环节的审批和核实,时间较长且程序较为复杂。
这对于急于解决生活困难的受助者来说,无疑是一种折磨,也增加了政府管理成本和人力成本。
三、解决建议1. 放宽申请条件对于临时救助的申请条件,政府可以适度放宽,采用更为简单直接的方式进行审核。
简化申请材料的种类,对于特殊裙体采用更加人性化的认定标准,以确保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能够顺利获取资助。
2. 提升资助标准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不断提升临时救助的资助标准,以确保受助者可以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缩短资助的发放周期,使得资金能够更及时地到达受助者手中。
3. 简化救助程序政府可以对临时救助的申请流程进行简化,精简审批环节,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和材料要求,加快救助资金的发放速度。
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救助工作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和人力成本,确保救助资金更多地落实到受助者手中。
四、结语临时救助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关系到广大经济困难裙体的切身利益。
政府应当重视临时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资金更加精准、及时地帮助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
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的问题和建议【6篇】
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的问题和建议【6篇】第一篇: 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的问题和建议根据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安排,6月上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管理专业第一代表小组,围绕“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如何有效开展社会救助”主题,深入襄州区11个镇(街)及区民政局,通过座谈、随机走访、查阅工作台账资料等方式,对全区今年以来的社会救助工作进行全面了解。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城市低保工作规范运行。
一是及时上调救助标准。
今年以来,襄州区根据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规定,及时上调了社会救助资金,并补发了4月、5月社会救助资金上调后差额部分。
二是严格备案管理。
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及时将张湾、肖湾新成立的7个社区46名两委班子成员名单和区财政局提供的三类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系统,进行备案管理,并每月复核相关信息,实现了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全覆盖、无死角。
截至202-年6月,全区城市低保对象共611户1030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06.94万元,其中1-6月新增城市低保对象38户63人、新增发放资金3.45万元。
(二)农村低保工作扎实有效。
按照“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原则,加强对各镇(街)农村低保工作的监督力度,各镇(街)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每月上报镇(街)村(社区)两级公开公示相关资料,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截至202-年6月,全区农村低保对象共6279户11626人,累计常规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740.22万元,其中1-6月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46户500人、新增发放资金18.96万元。
(三)农村特困供养落实到位。
围绕做好农村特困供养工作,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襄州区民政局全面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压实协议责任,落实协议内容,鼓励动员生活不能自理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到农村福利院集中供养。
截至202-年6月,全区共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2899人,累计常规发放农村特困供养资金1710.90万元,其中1-6月新增特困供养对象52人、新增发放资金4.54万元。
临时救助分析报告
临时救助分析报告1. 引言临时救助是一种社会救助制度,旨在向经济困难的个人或家庭提供紧急帮助,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
本文将对临时救助制度进行分析,探讨其目标、程序和实施过程,并提出改进建议。
2. 目标分析临时救助的主要目标是帮助经济困难的个人或家庭渡过难关,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这包括提供食物、住房、医疗和教育等方面的支持。
3. 程序分析临时救助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申请申请人需要向当地社会救助机构提交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家庭人口情况等。
申请人的资格将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审核。
第二步:评估社会救助机构将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进行评估,包括收入、财产、家庭人口等。
评估结果将影响是否给予临时救助以及救助的具体金额或形式。
第三步:决策基于评估结果,社会救助机构将作出是否给予临时救助的决策,并确定具体的救助额度或形式。
决策过程中应当考虑申请人的实际需求和公平原则。
第四步:实施一旦决策通过,社会救助机构将与申请人签订临时救助协议,并提供相应的救助。
救助形式可以是直接提供物资或现金,也可以是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服务或补贴。
4. 实施过程分析临时救助的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潜在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资金不足由于临时救助需要耗费大量的财政资金,一些地区或机构可能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
这导致部分经济困难的个人或家庭无法获得及时的救助。
审核不公正由于审核过程中存在主观判断的因素,一些申请人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被拒绝救助,即使他们实际上符合救助条件。
这会导致救助制度的不公正性。
救助滥用一些人可能利用临时救助制度进行滥用,虚报经济困难状况,从而获取不当的救助。
这种滥用行为损害了救助制度的公信力,同时也减少了真正需要救助的人的机会。
5. 改进建议为了提高临时救助制度的效率和公正性,以下是一些建议:加强财政支持政府应当加大对临时救助的财政支持,确保资金足够覆盖经济困难人群的需求。
同时,财政部门可以考虑与其他社会救助机构或慈善组织合作,共同提供救助。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社会救助制度是国家关心和保障弱势群体生计的重要工具之一,在促进社会公平和民生福利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社会问题,如失业人口增加,老年人口增多,贫困人口日益突出等,这些问题对现行的社会救助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我们完善现有的社会救助制度,以更好地适应国内社会现状的变化。
一、问题分析(一)救助标准不够明确。
不同地区的救助标准不同,有的地区甚至没有统一的标准,使得受助人员难以知晓自己享受救助的权利和范围。
(二)救助种类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救助医疗、优抚等,但是对一些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还不够完善,如青少年、残疾人、独居老人等。
(S)救助流程不够规范。
救助制度的流程繁琐,各个环节不够协调,容易造成救助工作的滞后和延误,增加受助人员的负担。
(四)救助资金不够充足。
目前我国的救助资金仍然较为有限,资金来源不够多元化,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救助需求。
二、具体对策做法(-)明确救助标准。
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结合实际制定量化指标。
1.确定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组成和数量,社会救助标准应该涵盖基本的食品、住房、医疗、教育和交通等必需品,相关部门需要明确这些必需品的组成和数量,确保社会救助标准可以满足受助者的基本需求。
2.实施调查研究,相关部门应该实施针对不同地区和不同群体的调查研究,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消费水平和支出情况等,以便更准确地确定社会救助标准。
3,制定合理的评估指标,评估指标应该是科学、综合和公正的,例如收入、支出、家庭成员数量和医疗费用等,评估指标应该根据受助者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制定合理的财政预算,社会救助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公共资源的分配情况,最好与财政预算相结合。
5•根据经济发展状况调整标准,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的变化,社会救助标准也需要随之调整。
政府应该及时地对社会救助标准进行调整,确保其可以及时地满足受助者的需求。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旨在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然而,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目前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拨款不足、管理不规范、对象不精准等问题。
为了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对策建议如下:一、提高拨款标准政府应当加大拨款力度,提高救助标准,为贫困群体提供更好的帮助。
由于救助标准与物价指数上升不相适应,因此政府应当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救助标准能够及时适应社会情况。
二、加强管理规范为了保障救助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政府应当严格管理规范,建立完善的制度,加强对救助对象的审核和跟踪管理。
同时,建立举报和监督机制,加强救助金的监管力度,防止救助资金被滥用、挪用、浪费等。
三、确保救助对象准确精准为了避免有些已经脱贫富裕的家庭申请救助,同时也要确保真正需要救助的贫困群体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救助对象申请需经过认真审核,制定分级分档的救助标准,实行个别化、动态化、循环化的救助措施,有针对性地消除贫困,保护弱势群体。
四、加强宣传和教育政府部门应当将社会救助政策、执行程序和政策效果向社会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层次对社会救助制度的认知度。
在学校、社区和媒体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度和理解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关爱弱势群体的氛围。
五、完善制度机制应通过加强政策研究与制定,完善救助制度体系,实现救助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等方面的进一步改善。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的标准化、程序化、精细化、信息化工作制度,推进“一站式”社会救助服务模式和政府社会救助和民间救助的有机结合,建立包容、互助、共赢的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平台。
综上所述,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需要政府的大力推进和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公正、公平、稳定的社会救助体系,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六、开展公益慈善活动除了政府的帮助,社会各界也可以通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扩大救助范围。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社会救助制度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经济困难、生活困难的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确保社会的公平正义。
然而,在我国现行的社会救助制度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高救助的效力和公平性,本文将从政府责任、制度建设、措施改进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一、政府责任(一)明确政府的主导责任。
政府应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政府在社会救助中的责任和权力,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政府部门应该加大财政投入和人力资源的投入,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政府部门的协作。
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应该加强政府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特别是要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统一行动的格局,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效果。
(三)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法制建设。
政府应该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法治建设,推进立法工作。
确保社会救助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规范救助的程序和标准,保障权益的法律保障和救助对象的权利。
二、制度建设(一)建立健全的救助对象识别机制。
在社会救助工作中,要建立健全的救助对象识别机制,统筹整合各个部门的信息,确保救助对象的识别准确、公正、透明。
可以通过建立数据共享平台,整合各系统的信息,提供救助对象信息的查询和核对功能。
(二)完善社会救助的评估机制。
在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时,要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
通过评估救助对象的经济困难程度、生活状况和需求情况,合理确定救助的金额和内容。
(三)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救助体系。
要根据不同的救助对象和需求,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救助体系,既包括经济救助,也包括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救助。
同时,要发展和壮大社会救助的志愿服务队伍,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
三、措施改进(一)提高社会救助的实施力度和效果。
要加强社会救助的宣传工作,提高救助的知晓率和申请率。
临时救助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
临时救助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
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主要是指对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
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的制度,在保
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缓解特殊困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临时生
活救助涵盖的对象的重点是低保边缘家庭;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
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
困难的家庭和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但是存在基层责任欠落实、
无理缠访欠遏制、救急效果欠明显、政策宣传欠深入的问题建议及对策:
1、前移救助窗口。
为免除救助对象奔波之苦。
将小额度临时救助的
权力和资金发放直接下放到乡镇,既能保证救助对象更准确、更真实,也
能发挥临时救助“救急救难的”的作用。
2、规范救助程序。
在救助窗口前移的情况下,细化、规范临时救助
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必须要严格地经过村(居)群众代表评议和公示程序,让受助对象和救助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防止徇私舞弊。
3、强化工作监管。
在下拨小额救助资金时,区级民政部门对已拨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查程序是否规范、对象是否准确、救助是否及时。
结合检查的结果上浮或下降直至取消该乡镇临时救助资金。
4、坚持救助原则。
各级领导要坚决支持一线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对于无理取闹、滋事生事人员,要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加强临时救助措施建议
加强临时救助措施建议引言临时救助是指在某些突发的紧急情况下,政府或相关机构提供短期帮助和救济的一种措施。
随着社会的变化和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临时救助在保障弱势群体和缓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目前临时救助措施的实施情况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提升临时救助的效果和覆盖范围,本文提出一些建议。
1. 加大临时救助资金投入力度临时救助是为了解决突发状况下的紧急需求,因此资金的充足程度对于救助效果非常重要。
建议政府在预算安排中加大对临时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救助的金额能够覆盖更多的人群和更多的需求。
此外,建议政府加强与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的合作,通过资金捐赠等方式增加救助资金的来源,提高救助的覆盖面。
2. 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和标准当前临时救助制度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导致救助标准不够明确和公正。
建议政府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修订,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明确救助的对象、范围、标准和程序等内容。
同时,应注重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此外,应该加强对救助标准的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标准,保证救助的公正性和及时性。
3. 建立临时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临时救助的对象往往分散在不同的地区和部门,信息的不畅通会导致救助的滞后和不公平。
建议政府建立一个覆盖全国的临时救助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技术和数据库的建设,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共同调度。
同时,应加强对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救助信息的安全和准确性。
这样可以提高救助的效率和覆盖范围,减少救助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利用。
4. 引入社会参与机制,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临时救助是一项复杂的任务,政府单方面的负担往往难以满足救助需求的增长。
建议政府引入社会参与机制,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救助基金,吸引社会各界的捐赠和参与,提高临时救助的覆盖面和效果。
同时,应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救助工作的专业性和可持续发展。
5. 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临时救助意识和能力临时救助的对象中往往包括一些弱势群体和边缘人群,他们对救助的认知和能力有限。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几点建议
( 一 ) 对 低 保 福 利 捆 绑 的 认 识
完善 低保 救 助对象 就 业后 低保渐 退 机 制 。除对 有 劳动 能力 的低 保对 象 实行
严 格 的 定 时 复 核 制 度 外 ,可 以 采 取 限
现 有 的低保 政 策容 易形 成 “ 福 利
捆绑 ” 。低 保 制 度 设 计 初 衷 是 为 了 解 决
( 二 )对 低 保 福 利 捆 绑 的 对 策
助 长 了一部 分低 保户 的懒 惰 心理 ,因
此 ,在救 助 政策 的制 定 中 ,要 更 加强 调 注重 救 助对 象个体 能 力 的提高 ,把 更 多 的救 助资 金用 于发 展 和促进 就业
1 . 着力构建相互衔 接协调发展 的社 会 救 助 体 系 。 整 合 现 有 各 项 救 助 制
定程 度 上 出 现 了 “ 福 利依赖” 。
太谷 县现 在正 在 进行 的农 村 低保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严 格 按 照政 策办 事 , 把家 庭收 入作 为衡 量 是否 低保 的唯 一
救 助 和专 项救 助 ;低 收 入家 庭享 临 时
救助 的梯 次救 助体 系 ,以避 免低 保福
要健 全 核 对机 构 。成 立各 级 居
民家庭 经 济状 况核 对机 构 ,是 确保 有
—
.
46 — —
人 核对 、有机 构核 对 、有 可 能实 现信
息互 通的基础环节 。
度 ,依然 实 行着 城市 和农 村 的 区别对 待 ,造 成在 救助 标 准 、救助 项 目、配
应 注重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一
户 享受 的待 遇标 准 ,这类 对象 肯定 会
选 择 不 就业 或 者 想 方 设法 隐 瞒收 入 ,
临时救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临时救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临时救助制度是对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的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补充,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临时救助政策的实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群众临时性特殊困难,但还存在着不少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还存在着一定的救助盲区,尚未发挥出制度的最大效用,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有效解决:一、现状及救助情况当前,从求助人员来源构成看,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常住本镇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二是外地流入我镇辖区生活困难人员和流浪乞讨人员。
针对第一类人。
临时救助是指对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的非定期、非定量的救助。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3年7月21日民政部令第24号)规定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符合第二类人员情形。
按规定,应到救助站求助。
二、存在的问题1.基层责任欠落实。
临时救助必须要经过救助对象个人申报、村(居)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领取救助金等程序。
由于县民政局无法逐一核实和掌握每位救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因此,村(居)的评议和乡镇审核就显得尤为重要。
2.无理缠访欠遏制。
按照临时生活救助政策,对救助对象每年只能救助一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活确实困难,家中遭遇横祸要求救助的对象;二是个别人听到同村或同社的人要到了钱,心里不平衡,认为国家的钱不要白不要,于是到乡镇或民政局要求救助,甚至有些人为了博得别人的同情,将家中80、90岁的老人或者是家中的残疾人用轮椅推到乡镇或民政局要求救助,而这些人本身是享受了国家的优惠政策的;三是部分人去年因为家中生活困难享受到了临时救助,今年家庭生活有所好转,心想我去年要钱那么容易,今年再要个钱走,产生了依赖思想。
3.政策宣传欠深入。
临时生活救助针对的是城乡贫困居民家庭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特殊性困难而给予的一次性应急性救助,突出“救急救难”原则。
临时救助调研报告
临时救助调研报告引言临时救助作为一项社会救助制度,致力于帮助那些暂时处于困难境地的人们渡过难关。
为了更好地了解临时救助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展开了一次调研活动。
本报告旨在总结调研结果,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能够改善临时救助制度的运行。
调研方法我们通过对相关政府部门的文件资料进行查阅,并进行了实地走访,采访了多位社会工作者和受助者,以获取多方面的信息。
调研的时间跨度为两个月,期间我们对不同地区的临时救助进行了比较分析。
调研结果1. 资金来源不足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当前临时救助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政府的拨款。
然而,由于资金不足,导致实际能够援助的人数和金额都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在拨款过程中存在不公平的现象,导致有些地区的临时救助资源更为丰富,而有些地区则面临资源匮乏的局面。
2. 申请流程繁琐受助者申请临时救助时需要提交大量的证明材料,而且必须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核。
这使得申请流程变得十分繁琐,且耗时较长。
对于一些急需救助的人们来说,这无疑增加了他们的困难和痛苦。
3. 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在实地走访中,我们了解到一些受助者明显不符合临时救助的申请条件,却依然能够获得援助。
这说明缺乏一个有效的评估机制,导致一些资源被错配,降低了援助的效果。
建议为了改善目前临时救助制度的运行,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增加资金投入政府应该增加对临时救助的资金投入,确保足够的救助资源。
同时,在拨款过程中要确保公平公正,避免资源分配的不平衡,让更多的人受益。
2. 简化申请流程应该对申请流程进行优化和简化,减少冗余的审核环节,缩短等待时间。
另外,可以通过引入线上申请平台,提供便捷的申请方式,让受助者更加方便地申请救助。
3. 设立严格的评估机制为了确保救助资源能够精准地对符合条件的人群提供帮助,应该建立起严格的评估机制。
对受助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援助真正落到需要帮助的人们身上。
结论临时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制度,而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
社会救助制度是国家为了解决一部分人的生活困难而实施的政策,对于那些处于困境中的人群,社会救助制度提供了基本保障和支持。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面临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救助制度。
以下是我对社会救助制度改进的一些建议:
首先,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信息网络。
目前社会救助体系中信息共享不畅,导致救助对象信息不准确、重复申请、不必要的浪费等问题。
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将各个部门的信息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可以更好地了解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避免重复申请和浪费。
其次,加强社会救助政策的公开透明度。
社会救助政策的颁布和执行应该向社会公众开放,确保救助政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公众可以通过媒体、互联网等途径获取相关信息,监督政策的执行情况,防止腐败和滥用权力的发生。
此外,我们也需要加大对社会救助制度的宣传力度。
目前,许多需要帮助的人并不了解社会救助政策的存在和帮助他们摆脱困境的机会。
政府需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的内容和福利项目,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社会救助的实惠。
最后,政府应该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
社会救助政策的实施离不开政府的参与,因此需要建立一个监督机制,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监督机制应该独立于政府,并有权对政府的救助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救助对象能够获得公平、及时、有效的帮助。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社会救助制度是促进社会公平和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那些经济困难和身处风险群体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社会救助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
为此,我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预算投入。
政府应该适时调整社会救助预算,加大对最需要帮助的贫困人群的投入,确保救助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二、建立统一的救助标准。
目前社会救助标准各地不一致,导致了差别化的救助标准,让一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无法得到应有的帮助。
应该制定国家统一的救助标准,覆盖所有的贫困人口,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
三、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共享。
政府各部门应该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及时掌握真实的救助对象和需求,避免重复救助和滥用失实的信息。
四、完善监管措施。
加强监管力度,对滥用救助、虚报救助等行为进行严惩,建立健全的纠错机制,确保救助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拓宽救助形式。
除了传统的现金和物质救助,应该调整救助方式,进一步发展助学贷款、医疗救助、失业保险等方式,使救助覆盖面更广,形式更多样化。
综上所述,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公平和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社会救助制度的建设需要不断的完善和发展。
各部门应该加强协作,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和监管措施,实现社会救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六、强化应急救助机制。
灾难和突发事件时,个人和家庭可能面临巨大的经济和生活压力。
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应急救助机制,及时提供救助资金和物资,使受灾群众能够尽快恢复生活。
七、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效率。
政府应该加大社会救助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缩短审核周期,将救助时间最短化,让真正需要救助的人能够及时得到帮助。
八、倡导公益慈善。
除了政府的财政支持,慈善事业也是社会救助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政府应该加强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和监管,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救助领域,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慈善事业,为贫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九、加强救助对象信息和保密。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吉政发〔2015〕3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吉政发〔2015〕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精神,解决我省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现就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重要意义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是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空白,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益,确保社会救助安全网网底不破的必然要求,对于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将其作为加强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全面落实,扎实推进。
各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和各县(市)政府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在2015年4月底前制定出台本地临时救助制度并立即组织实施。
二、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责任主体(一)基本原则。
1.坚持应救尽救。
确保有困难的群众都能求助有门,并按规定得到及时救助。
2.坚持适度救助。
着眼于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3.坚持公开公正。
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4.坚持制度衔接。
加强各项救助、保障制度的衔接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实施方案
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社会问题,其中包括一部分困难群体生活困难,急需得到临时救助。
因此,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目的。
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目的在于为遇到临时困难的群体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三、实施方案。
1. 确定救助对象范围。
临时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突发疾病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在确定救助对象时,需经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和确认,确保救助对象的真实性和急需程度。
2. 设立救助标准。
针对不同的困难情况,制定相应的救助标准,包括生活补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方面的具体标准。
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对救助标准进行及时调整,确保救助的公平性和及时性。
3. 确定救助程序。
建立临时救助的申请、审批、发放等程序,明确救助流程和责任主体。
同时,加强对救助对象的跟踪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到达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手中。
4. 建立监督机制。
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同时,加强对救助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5. 宣传和教育。
加强对临时救助制度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临时救助制度的认识和了解,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救助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关注困难群体、帮助困难群体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效果。
通过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可以有效地解决一部分困难群体的生活困难问题,提高社会的公平正义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也能够减轻政府的救助负担,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
五、总结。
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社会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和参与。
通过不懈的努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临时救助制度将会取得显著成效,为更多的困难群体带来温暖和希望。
临时救助最高上限标准的看法和建议
在我国,临时救助是一项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家庭渡过难关的社会保障制度。
作为社会救助的一种,临时救助的最高上限标准成为了近年来争议的焦点之一。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多个角度对临时救助最高上限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个人观点和建议。
1. 了解临时救助最高上限标准临时救助最高上限标准是指在发放临时救助时,针对家庭收入、负债、人口等情况设定的最高补助金额。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最高上限标准。
这一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同时也引发了一些争议。
2. 争议焦点目前,人们对于临时救助最高上限标准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是否能够真正覆盖到经济困难家庭的实际需求?- 是否存在着地区差异造成的公平性问题?- 是否需要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通货膨胀率等因素动态调整最高上限标准?3. 个人观点和建议在我看来,临时救助最高上限标准的制定需要更多地考虑到经济困难家庭的实际需求。
可以通过开展调研和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各地区经济困难家庭的真实情况,以便更科学地确定最高上限标准。
另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根据通货膨胀率等因素对最高上限标准进行调整,以确保其实际效果。
总结回顾通过对临时救助最高上限标准进行全面评估,我们可以看到这一制度在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其制定与调整仍存在着一些争议和挑战。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充分考虑各方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让临时救助制度更加科学、灵活和人性化。
我认为,临时救助最高上限标准的制定需要在综合考量各方因素的基础上进行,以确保其能够真正覆盖到经济困难家庭的实际需求,进而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和谐发展。
临时救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它的最高上限标准是指在发放临时救助时,政府针对家庭收入、负债、人口等情况设定的最高补助金额。
这一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
然而,近年来,临时救助最高上限标准成为了社会舆论的焦点,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
临时救助工作调研提纲范文
临时救助工作调研提纲范文一、调研背景和目的1.1 调研背景:临时救助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具有重要意义。
1.2 调研目的:了解临时救助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探讨改进措施,提高救助效果。
二、调研方法2.1 文献资料法:搜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统计数据等文献资料,了解临时救助工作的政策框架和实施情况。
2.2 实地调研法:走访相关部门和社区,与工作人员和受助群众进行深入交流,了解临时救助工作的具体执行情况和问题。
三、临时救助工作的政策框架3.1 相关法律法规: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临时救助工作的法律基础。
3.2 政策文件:梳理国家和地方出台的关于临时救助工作的政策文件,掌握政策导向和实施要求。
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情况4.1 救助对象:了解救助对象的范围和标准,以及救助对象的分类和申请流程。
4.2 救助内容:了解救助内容的范围和标准,包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方面。
4.3 救助方式:了解救助方式的多样性,包括直接发放救助金、提供救助物品和服务等。
4.4 救助效果:了解救助工作的成效和问题,探讨救助工作的改进措施。
五、存在的问题和挑战5.1 救助标准不一致:不同地区对于救助标准的制定存在差异,导致救助对象的公平性和可比性不足。
5.2 救助渠道不畅通:部分受助群众难以获得救助信息和申请渠道,导致救助工作的覆盖率和及时性不足。
5.3 救助资金不足:部分地区临时救助资金缺口较大,影响了救助工作的落地实施。
六、改进措施和建议6.1 统一救助标准:建立统一的救助标准体系,确保救助对象的公平性和可比性。
6.2 完善救助渠道: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受助群众对救助政策的了解度,同时建立便捷的申请渠道。
6.3 加大救助资金投入:加强财政支持,增加临时救助资金的投入,确保救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七、结论7.1 总结调研结果:概述临时救助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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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建议
作者:胡浩吴思汉李慧玲
来源:《中国校外教育·高教(下旬)》2014年第10期
临时救助的实施,是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管理等多种形式开展;临时救助政策应与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司法救助、残疾人救助、信访救助等专项制度紧密衔接起来,让困难群众得到最大程度救助。
临时救助求助对象立法
临时救助制度的建立,扫除了社会救助的盲点,填补了现有社会救助体系的空白,弥补了当前社会救助体系的不足;临时救助的实施,是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管理等多种形式开展;临时救助政策应与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司法救助、残疾人救助、信访救助等专项制度紧密衔接起来,让困难群众得到最大程度救助。
各级民政部门要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重要意义,按照“政策公平、程序规范、制度健全、结果透明”的思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使困难群众面临的各种突发性、阶段性困难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要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使困难群众和社会公众了解临时救助政策、了解申请受理程序、了解救助实施效果。
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的应急救助活动,逐步建立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救助与临时救助相配套,政府救助与社会互助相结合的救助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尽快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有关立法
有关临时救助法律的缺失,是目前我国临时救助制度建设的最重要的问题。
应当尽快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有关立法,只有着眼于我国目前社会国情,逐步完善立法,才能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
二、找准临时救助的着力点
临时救助不是一项临时性制度安排,而是一项长期的、规范的社会救助制度。
在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关键,找准着力点,为制度的规范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1.关于临时救助的对象。
从长远看,临时救助应当是一种不设定限制的社会救助制度。
也就是说,当任何公民遇到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短期内陷入困境时,都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但考虑到目前我州正处于社会政策的建构期,各级政府的财力都很有限,因此目前可将申请临时救助的人员限定在以下五类家庭或人员:即城乡低保家庭、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当地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和在居住地居住、就业一年以上,且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的农民工等人户分离家庭。
其中,给予人户分离家
庭临时救助将是对目前社会救助制度的一个突破。
因目前人户分离家庭实际上是社会救助的一个盲点。
2.关于临时救助的申请条件和救助标准。
临时性、突发性特殊困难是临时救助申请的要件。
在临时救助中,临时性、突发性困难主要应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家庭成员中有人患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报销部分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因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较大,直接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2)家庭成员中有人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在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3)因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难以维持的;
(4)高中阶段贫困家庭经各种救助措施帮扶后,仍然无力支付教育费用的,或被国家国民教育正式录取的应届大学生录取后,家庭无力支付赴学校报到费用的;
(5)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困难家庭,经其他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仍然难以维持的。
临时救助标准不同于低保标准,不是一条收入线,而是给予救助的水平线。
因此,临时救助标准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造成家庭生活难以维持的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类型来确定。
即不同的困难类型,可以设定不同的救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以相同事由申请临时救助时,享受的救助金额应当是相同的。
为防止临时救助申请的随意性,可规定同一事由一年内不能重复申请,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每年申请临时救助的次数不能超过两次,等等。
3.关于临时救助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程序是社会救助制度规范运行的基础。
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可比照低保程序办理,突出公开、公正、透明。
一些情况比较危急的,可采取特事特议的方式审批,但应补办申请审批手续。
必要时县级民政部门可直接审批,以突出其“救急”的特点。
4.关于临时救助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临时救助是政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项制度安排,除接受社会慈善性资金外,政府财政投入应是主体。
困此,各级政府应将临时救助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三、妥善处理临时救助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几个关系
一是临时救助制度与专项救助的关系。
临时救助与专项社会救助政策不是简单叠加的关系。
作为一种后置型社会救助制度,临时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最后一道防线。
也就是说,只有当各专项社会救助政策都启动后,救助对象仍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时,才可以申请临时救助;二是临时救助与慈善事业的关系。
慈善事业既是政府救助的重要补充,也是临时救助工作
的支持力量。
一方面,慈善事业的捐赠资金是临时救助资金的来源渠道之一。
另一方面,临时救助的救助服务可以通过慈善机构来提供,减少行政成本,提高运行效率;三是临时救助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关系。
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与临时救助制度对人户分离家庭的救助不同,临时救助的对象必须是在居住地居住、就业一年以上,且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的农民工等人户分离家庭,一般应当有固定的住所。
流浪乞讨人员一般不能也不必提供居住、就业信息。
困此,两者救助的对象并不重叠。
目前,我国已逐渐全面建立起临时救助制度,但仍旧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宏观层面,临时救助理念滞后,法律体系不完备,政府责任缺失;微观层面,临时救助政策多而法律规定少,具体法律条文实施机制薄弱,管理缺乏制度性,组织缺乏协调性。
我们应尽快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有关立法,找准临时救助的着力点,同时搞好城乡低保与临时救助的衔接,妥善处理临时救助制度实施过程中与专项救助、慈善事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关系。
参考文献:
[1]关于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