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评估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5篇)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一、职责(一)领导组职责1、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
2、总工程师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3、各副总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专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区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6、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二)办公室职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设立在安检科,由安检科负责检查、督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2、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3、指导、督促各科室、区(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4、____相关人员对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5、承办上级部门和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程序、评估方法(一)综合辨识程序1、年度辨识评估每年由矿长亲自____,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系统技术人员,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我矿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隐患的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安全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处理和跟踪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共同维护公司安全生产环境。
第二章安全隐患分类第四条安全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1. 一般隐患:可能造成人员轻伤、设备损坏或者环境污染等影响较小的事故隐患。
2. 重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影响较大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安全隐患分级第五条安全隐患根据可能引发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分为一级隐患、二级隐患和三级隐患:1. 一级隐患:立即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者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隐患。
2. 二级隐患: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发生事故,或者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隐患。
3. 三级隐患: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发生事故,或者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一定后果的隐患。
第四章安全隐患管理流程第六条安全隐患识别与报告1.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安全隐患的识别,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给所在部门负责人。
2. 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对员工报告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并确定隐患等级。
第七条安全隐患评估1.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隐患的等级,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对隐患进行评估,确定整改措施和期限。
2. 对于重大隐患,应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安全隐患整改1. 各部门应按照隐患评估结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2. 对于重大隐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跟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第九条安全隐患跟踪与验收1. 各部门应定期对整改完毕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效果。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隐患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隐患等级管理制度
隐患等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隐患管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供应商和承包商。
第三章隐患的定义1. 隐患指在生产经营、工程建设活动中暴露出的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问题。
2. 隐患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 与本单位有关的隐患是指杨公司员工从事的辐射防护工作中存在的危害员工的事故隐患。
第四章隐患等级划分标准1. 一般隐患: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但暂时不会造成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问题。
2. 重大隐患: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导致较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问题。
3. 严重隐患: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问题。
第五章隐患等级划分程序1. 隐患排查:由安全生产部门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2. 隐患鉴定: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鉴定,根据隐患危害程度划分等级。
3. 隐患登记:对鉴定后的隐患进行登记,包括隐患名称、位置、责任人、整改期限等信息。
4. 隐患通报:对重大和严重隐患进行通报,由公司领导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第六章隐患整改措施1. 一般隐患整改: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期限不得超过30天。
2. 重大隐患整改: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期限不得超过15天。
3. 严重隐患整改:责任部门立即停止作业,制定紧急整改方案,整改期限不得超过7天。
第七章隐患整改验收1.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生产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出具整改验收报告。
2. 验收合格后,安全生产部门会将验收结果通报到公司领导,并进行隐患整改效果分析。
第八章隐患等级管理追究1. 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单位,将给予相应的追究责任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2. 对故意隐瞒、不报告或者弄虚作假的单位,将给予严厉处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是指根据隐患的性质、重要程度和紧迫度,将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管理,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治理。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隐患分类:根据安全隐患的特点和类型进行分类,如火灾隐患、生产安全隐患、设备安全隐患等。
2. 隐患评估:对每个隐患进行评估,确定其存在的风险程度和危害程度。
评估可以根据隐患的可能性、严重程度、暴露人数等指标进行。
3. 隐患分级:将隐患按照评估结果进行分级,通常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
一级隐患指的是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和危害的隐患,需要立即治理;二级隐患指的是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和危害的隐患,需定期治理;三级隐患指的是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和危害的隐患,可适时治理。
4. 隐患排查:根据分级确定的优先级,有针对性地进行隐患排查。
对一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二级、三级隐患进行定期排查。
5. 隐患治理:根据分级确定的优先级,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和计划,对隐患进行治理。
一级隐患要求及时整改,二级、三级隐患可以根据情况有计划地进行治理。
6. 隐患督导:建立隐患治理的督导机制,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和跟踪,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理。
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可以科学、有序地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的稳定进行。
通过建立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隐患的发掘、排查、整改、评估和监督管理的各项要求,实现安全生产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企业,特别是存在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行业。
三、职责分工1.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应为安全生产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明确其工作职责,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应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整改、评估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3.第三方安全检测机构:负责对企业整改后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检测,确保企业所采取的整改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四、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1.隐患排查企业管理层应定期对企业内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其中包括设施设备、场所、作业流程等方面的隐患排查。
2.隐患分级(1)重大隐患指可能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或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其后果严重且难以控制的安全隐患。
(2)较大隐患指可能导致一定程度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安全隐患。
(3)一般隐患指可能导致一定程度的违反安全规范、安全标准或引起一定程度损坏、污染的安全隐患。
3.隐患整改企业管理层应针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统筹协调企业各部门对隐患进行整改。
4.隐患评估企业管理层应在整改后,对隐患进行评估,确保整改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5.隐患监督管理企业管理层应确保隐患的整改情况得到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隐患的彻底清除。
五、制度执行与监督1.制度执行企业应制定详细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执行。
2.制度监督企业应设立监督部门,建立监督机制,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反馈。
同时,还需要对制度进行定期评估,不断完善和提升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六、制度评价该制度的出台,有效提升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和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程度,规范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效避免和减少了事故损失。
安全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安全生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将安全隐患分为四个等级,并采取相应的排查、治理和监控措施。
第二章等级划分第四条事故隐患等级划分如下:(一)一级隐患(重大隐患):可能导致人员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环境污染的事故隐患。
(二)二级隐患(较大隐患):可能导致人员轻伤、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隐患。
(三)三级隐患(一般隐患):可能导致轻微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隐患。
(四)四级隐患(微小隐患):可能导致轻微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但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排查与治理第五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第六条一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主要负责人组织成立专项治理小组,全面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
2. 制定详细治理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二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排查,确定整改责任人。
2.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八条三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排查,确定整改责任人。
2.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部门负责人定期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九条四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排查,确定整改责任人。
2.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现场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监控与奖惩第十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监控管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安全隐患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和责任落实的全面覆盖。
第二章分级标准第四条安全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两个等级。
第五条一般隐患的认定标准:(一)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二)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能够及时整改排除;(三)整改后不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重大隐患的认定标准:(一)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大;(二)整改需要停产停业或采取其他特殊措施;(三)整改后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和责任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登记、上报;(三)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四)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估和总结。
第九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本部门、单位隐患排查,及时上报排查情况;(二)落实隐患治理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三)对本部门、单位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第四章隐患排查与治理第十条隐患排查:(一)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时段检查等;(二)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分级标准进行分类、登记、上报;(三)对重大隐患,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隐患治理:(一)一般隐患,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二)重大隐患,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三)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估,确保整改效果。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本管理制度的订立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患的管理和掌控,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资产安全。
2.本管理制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和相关从业人员在企业内从事生产、经营、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定义和缩写1.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患:指可能发生重点事故并导致人员伤亡、资产损失的潜在不安全因素。
2.分级管理:依据安全风险的不同等级,订立相应的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二章分级管理标准第四条分级标准依据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患的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患分为四个等级:1.一级隐患:指对人员生命安全和企业资产造成即刻威逼的隐患。
2.二级隐患:指对人员生命安全和企业资产可能造成重点威逼的隐患。
3.三级隐患:指对人员生命安全和企业资产可能造成肯定威逼的隐患。
4.四级隐患:指对人员生命安全和企业资产可能造成细小威逼的隐患。
第五条管理措施依据不同隐患等级,采取如下管理措施:1.一级隐患:立刻采取紧急措施,暂时停止相关生产活动,全面排查和整改隐患,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2.二级隐患:立刻采取应急措施,限制相关生产活动,全面排查和整改隐患,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三级隐患:采取有序措施,限制相关生产活动,排查和整改隐患,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四级隐患:采取渐渐措施,限制相关生产活动,排查和整改隐患,对隐患进行跟踪,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审核和验收1.一级隐患:由企业法务部门会同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构成的专业评估团队进行审核和验收。
2.二级隐患:由企业法务部门会同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验收。
3.三级隐患:由企业安全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验收。
4.四级隐患:由企业安全部门进行审核和验收。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七条考核内容1.对一级隐患的考核重要包含:隐患排查的及时性和全面性、紧急措施的操作规范性、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一、前言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内容,而重大事故的发生则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影响。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对于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管理制度的目的本文所述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是为了:1.识别、评估和管控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2.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3.保证生产安全和生产正常运转;4.发现和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缺陷,改善生产环境和工作条件,提升生产安全水平。
三、分级管理制度3.1 隐患分类根据隐患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隐患分为A、B、C三个级别:1.A级隐患:指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如果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对人员、设备和环境造成严重的损害,甚至引发重大事故;2.B级隐患:指可能引起一般事故的隐患,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和威胁性,如果不及时处理,有可能产生较大的影响;3.C级隐患:指可能对安全生产造成轻微影响的隐患,具有一定危害性,但不会导致事故发生。
3.2 隐患识别隐患识别是指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隐患进行识别和排查。
隐患识别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获取:1.生产工艺流程和作业程序;2.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3.设备和工具的使用说明;4.工程或技术项目的申报资料;5.现场巡视、检查记录;6.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结果。
3.3 隐患评估针对不同级别的隐患,对其进行分别评估。
评估依据隐患对人员、设备、环境的危害程度以及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进一步确定隐患的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和时间表。
3.4 隐患管控对已识别和评估出的隐患进行及时管控。
针对各级别的隐患,采用不同的管控方式:1.对A级隐患进行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改;2.对B级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并定期跟踪检查;3.对C级隐患由专人进行整改,并在定期巡检检查中予以确认。
3.5 隐患处置隐患处置是指对识别出的隐患按照相应的处理措施进行整改和处理,以降低隐患的危害程度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或者不能当日(不过夜)整改排除的隐患.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风险类型和可能造成的人员伤害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一)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0人以上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
(二)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1、重大危险源的重大事故隐患;2、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的储存、运输和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使用的重大事故隐患;3、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的重大事故隐患;4、危坝,国道、省道或城市中心区域危桥及横水渡口的重大事故隐患;5、三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中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除一、二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之外的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挂牌督办:(一)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挂牌督办(或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省政府(或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其它需由本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挂牌督办行业领域内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市政府(或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其他需由本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市高新区、保税区管委会和各区(县)政府(或区县安委会)负责挂牌督办辖区内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市政府(或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其它需由本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四)各区(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挂牌督办行业领域内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区(县)政府(或区县安委会)和市相关职能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五)各街道(镇政府)办事处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负责挂牌督办辖区内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区(县)政府(或区县安委会)和市相关职能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方式可采用发文公示,必要时可网上公示或宣传媒体公示(有保密规定的除外)。
隐患报告分级管理制度
隐患报告分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隐患报告的管理流程,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二、申报义务1. 企业内部部门及员工应自觉接受隐患申报制度,认真履行申报义务。
2. 隐患发现者应主动向相关部门申报,并提供详细的情况描述。
3. 隐患发现者应保证所述情况真实有效,并能提供相应证据。
三、隐患评定与分级1. 隐患报告接收部门应对报告进行及时评估,并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后果等综合因素进行分级。
2. 分级标准:(1)一级隐患:具有极其严重的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重大风险,需立即处理。
(2)二级隐患:具有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一定的安全事故,需在短时间内处理。
(3)三级隐患: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一定影响,需在较短时间内处理。
(4)四级隐患:具有轻微的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一定影响,可适当延迟处理。
四、隐患处理流程1. 对一级隐患,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并上报企业领导层,相关部门负责人需立即组织处理。
2. 对二级隐患,应在24小时内启动处理程序,相关部门负责人需组织开会讨论处理方案,并报告企业领导层。
3. 对三级隐患,应在3个工作日内启动处理程序,相关部门负责人需组织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企业领导层。
4. 对四级隐患,应在7个工作日内启动处理程序,相关部门负责人需组织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企业领导层。
5. 处理结果应编制报告,详细记录处理过程和成果,报告需送至企业领导层审批。
五、隐患整改与验收1. 隐患处理完成后,相关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2. 验收依据:(1)整改报告的真实有效;(2)整改措施已得以执行并取得预期效果;(3)整改问题未发现重复出现的情况。
3. 验收结果应由验收部门出具验收报告,并报告企业领导层。
六、相关责任1. 隐患发现者:负责提供真实有效的隐患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的处理和整改工作,并保证整改效果。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一、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前提,而事故隐患的存在可能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风险。
为了防备和掌控事故隐患,保障员工身体安全和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订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是特别必要的。
二、管理目标本制度的管理目标是明确事故隐患的分类标准和管理措施,确保隐患的及早发觉、有效整改和持续管理,在源头上防备和掌控重点事故的发生。
三、管理原则1.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防备和掌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行科学的安全管理措施。
2.分级管理:将事故隐患依据其不安全性和风险程度进行分级管理,实施针对性的监管和整改。
3.及早发觉:建立健全的事故隐患发觉机制,适时发觉并报告事故隐患。
4.整改到位:对发觉的事故隐患必需立刻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环境无隐患。
5.持续管理: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不能停留在表面,需进行持续的监督和管理。
四、分级标准为了便利对事故隐患的管理和整改,本制度将事故隐患分为三个级别:A级、B级和C级。
1. A级事故隐患A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重点伤亡或严重环境损害的事故隐患。
其特征包括:- 直接导致人员伤亡或严重人身不安全的事故隐患。
- 直接导致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或破坏的事故隐患。
- 直接导致巨大财产损失或生产停止的事故隐患。
2. B级事故隐患B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引发一般伤亡或细小环境损害的事故隐患。
其特征包括:- 可能导致轻伤或一般人身不安全的事故隐患。
- 可能导致对环境造成细小污染或破坏的事故隐患。
- 可能导致一般财产损失或生产停止的事故隐患。
3. C级事故隐患C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引发细小伤亡的事故隐患。
其特征包括: - 可能导致细小损害的事故隐患。
- 可能导致对环境造成细小影响的事故隐患。
- 可能导致细小财产损失或生产影响的事故隐患。
五、管理措施1. A级事故隐患管理措施一旦发觉A级事故隐患,必需立刻实行以下管理措施: - 立刻停工停产,确保人员安全。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3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为了做好洗煤厂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结合生产作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安全隐患分级标准根据作业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性质、轻重程度,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与一般隐患。
(一)重大安全隐患1、未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盲目组织生产。
2、新设备安装完毕后,未经调试和竣工验收确认合格,直接投入生产。
3、胶带输送机皮带接头开裂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4、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厂房建筑承重结构。
5、擅自封堵作业场所的安全通道及高层建筑顶部通往地面的应急舷梯。
6、在油罐车、浮选药剂库(桶)周边、煤仓上口(内)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电气焊作业,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擅自施工。
7、在煤尘浓度大的场所进行焊接作业。
8、压力容器不按期校验或出现焊缝开裂、深度机械伤痕、锈蚀点,以及安全阀整定值超过规定限值。
(二)较大安全隐患1、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或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失效。
2、坑口孔洞未加盖或围拦,无明显标志。
3、电气焊现场无通风和防灭火措施,有易燃易爆物品。
4、配电室门窗无防止雨、雪、小动物、风砂及污秽尘埃进入的措施。
5、未按规定时间对安全工器具进行试验。
6、设备机体运行不平稳,有异常声响和冲击现象,机体有变形、锈蚀、开焊现象。
7、钢丝绳绳卡不牢固,直径变细超过____%,一捻距内断丝超过____%8、煤仓检查孔无盖板,入料口未设置固定的箅格防护,箅格网眼不符合规定标准。
(箅格网眼不应大于200mm____200mm)9、煤堆道路的坡度大于25°或宽度不足5m。
10、设备的传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
11、输送机长度超过30m未设置人行过桥。
12、输送机长度超过50m未设置急停按钮或拉线开关。
13、起重设备的起重吨位不明确,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行程限位装置、缓冲装置、自动联锁装置等不灵活可靠。
隐患分级管理制度(3篇)
隐患分级管理制度1、根据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A、B、C三个级别:A级隐患:是指重大隐患,由郑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督办。
B级隐患:是指较大隐患,由登封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督办。
C级隐患:是指一般隐患,由登电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督办。
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A、B、C级标准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有:隐患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隐患的危险程度及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a.治理的目标及任务,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情况,d.负责治理的单位和责任人,e.治理的时间和要求,f.治理安全措施和标准要求,g.负责验收的单位和责任人。
对于排查出的C级隐患要按矿井“五定”原则(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定落实人、定时间、定资金)进行专项安排处理,由后班带班领导进行跟踪复查验收整改效果。
对于排查出的A、B级隐患,做到及时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挂牌督办整改验收;对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发现的A、B级隐患,下达的整改指令书,应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并按分级挂牌督办规定落实挂牌督办。
对于上级政府或主管部分排查的A、B级隐患,应落实隐患治理的六项内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整改验收人。
在整改A、B级隐患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隐患排出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设备,防止事故的发生。
A、B级隐患整改到位后,及时向负责挂牌督办的政府或相关的职能部门(机构)上报整改内容,并申请验收;对验收审查合格的,应及时对隐患进行核销,对验收审查不合格的,应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完成。
C级隐患必须由矿长签字认可后,直接安排布置进行处理,并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重大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的分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建设、科研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重大安全隐患的分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分级标准第四条重大安全隐患分为以下三个等级:1. 特别重大隐患:指可能导致群死群伤、重大财产损失或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隐患。
2. 重大隐患:指可能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者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的隐患。
3. 较大隐患:指可能导致一般财产损失或者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隐患。
第三章排查与报告第五条单位应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排查范围、内容、方法、频次等。
第六条单位应定期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登记、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
第七条发现重大隐患的单位应立即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四章治理与监控第八条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应根据隐患等级和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第九条特别重大隐患的治理方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报上级部门审批;重大隐患的治理方案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制定,并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较大隐患的治理方案由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并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条重大隐患的治理方案应包括治理目标、措施、责任主体、完成时间等。
第十一条治理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监控,确保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治理完成后,应组织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隐患,应重新制定治理方案。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三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负总责。
第十四条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
第十五条对在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全生产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分级标准1. 一般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 重大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光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职责分工1.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分级管理负总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制度,包括隐患排查、分级、治理、复查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和复查工作。
4. 所有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四、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每月至少一次,特殊时期和特殊作业项目应增加排查次数。
2. 隐患排查应全面、细致,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3. 隐患排查应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进行。
4. 隐患排查应建立隐患排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隐患部位、危害程度、整改措施、责任人等。
五、隐患治理1. 一般隐患:由责任部门立即组织整改,整改后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复查。
2. 重大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期限等,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 整改期间,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 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复查,确认隐患已消除。
六、复查与验收1.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复查,确认隐患已消除。
2. 复查不合格的,应继续整改,直至合格。
3. 复查合格的隐患,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七、奖惩措施1. 对隐患排查、治理、复查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复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整改制度一、背景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整改制度。
该制度旨在识别和评估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二、风险分级管控1. 风险识别和评估:- 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和条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和全面评估。
- 制定风险评价标准,将风险按照严重程度和概率进行分级。
2. 风险管控措施:- 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包括防范措施、应急措施和管理措施。
- 将管控措施纳入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确保其有效实施。
3. 风险监控和评估:- 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对管控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
-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管控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隐患整改制度1. 隐患排查和记录:- 开展定期隐患排查,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
- 隐患记录应包括隐患的位置、性质、原因等详细信息。
2. 隐患整改措施:- 对发现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 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时间节点和目标。
3. 整改落实和验收:- 确保整改措施得到及时实施和完成。
- 进行整改验收,确保整改效果符合要求。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1. 制度执行:- 针对本制度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和工作程序。
- 建立制度执行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强化执行力度。
2. 监督和检查:- 设置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 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五、制度宣传和培训1. 制度宣传:- 制定宣传方案,将制度内容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
-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讲座,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2. 培训和教育:- 制定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
- 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帮助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于特定行业或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3.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范文(5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防范和化解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各个部门,对于分级管理安全隐患进行规范。
第三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是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和分级管理的制度,旨在实现安全风险的有效控制和防范。
第四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应以预防为主,强化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方法第六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根据隐患的性质、程度和危害程度,分为一级隐患、二级隐患、三级隐患。
第七条一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
第八条二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必须在一定期限内整改。
第九条三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轻微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必须定期检查,并进行整改。
第十条安全隐患的分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时性、有效性、适当性、责任明确。
第十一条安全隐患的分级管理工作由企业相关部门负责,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第十二条一级隐患的整改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采取紧急措施,确保隐患消除。
第十三条二级隐患的整改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四条三级隐患的整改应定期检查,整改情况应做好记录,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整改应建立台账,做好整改过程的记录和管理。
第四章监督和评估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监督和评估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准确。
第十八条对于未按规定整改的隐患,应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二十条对于特定行业或工种的安全隐患,应依法制订专门的管理措施。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1.安全生产隐患:指可能导致事故、事故环境隐患,以及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内部安全规章制度等造成的安全隐患。
2.隐患排查:指对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系统、有计划、全面的检查与控制。
3.隐患分级:根据安全生产隐患的危害等级将其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第四条责任1.行政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和评估本制度的贯彻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2.部门责任:负责落实本制度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隐患排查和整改、隐患分级和管理等。
第五条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隐患排查第六条排查计划制定1.每年初由行政责任人组织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
2.排查计划应明确排查的对象、范围、时间和责任部门。
第七条排查责任部门不同部门根据其职责范围,分别负责相应区域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排查内容与方法1.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设施、设备、仓库、生产工艺等方面的隐患。
2.排查方法可以通过现场检查、设备监测、人员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三章隐患分级与管理第九条分级标准1.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根据不同危害程度进行划分。
2.一级隐患:具有重大危害,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3.二级隐患:具有较大危害,可能导致较大事故发生或造成相对较大人员伤亡。
4.三级隐患:具有一般危害,可能导致一般事故发生或造成一般人员伤亡。
第十条隐患整改1.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各责任部门应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2.一级和二级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在整改完成前不得继续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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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评估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区域内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或者不能当日(不过夜)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风险类型和可能造成的人员伤害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0人以上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
(二)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
1、重大危险源的重大事故隐患;
2、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的储存、运输和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使用的重大事故隐患;
3、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的重大事故隐患;
4、危坝,国道、省道或城市中心区域危桥及横水渡口的重大事故隐患;
5、三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中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除一、二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之外的其他重大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