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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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制中西药的原料、溶媒、附加剂等,都应仔细核对、按质按量投料,不得估计或无投料标准而盲目投料。投放贵重中药,需药剂主任、制剂员工同时参加,调配后在制剂单上签名或盖章。

2.配制中西药,均需有配本或处方,作为入帐或检查的依据。

3.每种制剂的主要承做者,应填写制剂登记卡,并签字或盖章。

4.对大输液应进行药检(必须做热原试验),以保证质量和安全,制剂要标明制剂名称、用量、用法注意事项、日期。

5.制剂室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制剂人员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等。

6.灭菌制剂室应注意下列事项:

①灭菌制剂室应与其他各室分开,便于消毒灭菌,利于无菌操作,若因条件所限可设无菌操作箱。

②灭菌制剂室要做到洁净化,即屋顶、地板、墙壁的结构应具有防潮、防湿、防霉的材料构成,室内设备要从简,以适于冲洗为度。

③灭菌制剂室应经常保持清洁,从事灭菌制剂的工作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穿戴的衣帽、口罩要清洁,操作前要洗手消毒。

7.非制剂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制剂室和灭菌制剂室。

(三)中药煎熬操作规程

煎药室要有1名中药师、士负责、指导工作,由药剂员或经过训练具有一定煎药知识的人员担任,药剂领入、煎熬、发出要经过核对,做到各个环节清楚、准确、保证质量、防止差错。

〈一〉药剂领入:住院病人的煎熬药剂要附有煎药证。在领取药剂时应核对“煎药证”内列写的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日期。特殊药物的煎熬法和单包数量,以及调配人签名等项是否已填写清楚,经核对后,在中药领发签收表上签收。

〈二〉药剂煎熬:要严格按医嘱煎熬,煎熬容器以砂锅、瓦罐、搪瓷器皿为宜,或用不锈钢锅、禁用铁器。在熬煎过程中,做到各个环节准确无误,防止差错。

1.一般药物的煎熬法:

①入煎前应用冷水浸泡20—30分钟,以利有效成份煎出。

煎药用水,以一般常用的清洁水即可。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3厘米。如遇花、草类药物或煎熬时间较长者应酌量加减水量。

②煎熬时间,应根据药剂的性能确定。解表药、清热药、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沸后15—20分钟即可;一般约3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40分钟至1小时。

煎药过程中要搅拌药料2—3次,使药料受热均匀。药剂第二煎,煎的时间略缩短。每剂药一般煎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

③煎药量:儿童服用一般煎至50—150毫升,

成人服用一般煎至200—300毫升。

2.特殊药物的煎熬法:

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兑服等特殊要求的中药,应按医嘱进行,确保煎药质量。

①“先煎药”应煮沸10—15分钟后,再入其它药同煎。

②“后下药”宜在一般药即将煎至预定量时,投下同煎5分钟即可。

③另炖或另煎药:另炖药应切成薄片,放入有盖容器内加入冷开水(一般为药量的10倍左右)炖2—3小时;另煎药应切成小薄片煎熬(时间、用水应适宜)。

④溶化药(烊化):应在它药煎至预定服量时,将溶化之药置于去渣药汁中,微火煎煮,同时不断搅拌,使其溶解即可。

⑤泡服药:用开水半杯或将煎好的药汁趁热浸泡(须加盖)10—15分钟,待降至适当温度时滤出药汁。

⑥冲服药:将冲服药调入煎好药汁(适量)或开水中冲服。

⑦布包煎:凡有绒毛或细小籽粒及需包煎药物应装入布袋扎紧后投入其他药中合煎。

〈三〉药剂发出:药剂煎好后可根据各院条件按科分送到病房护士办公室,或由护士按时领取,并复核后在“取(送)药签收登记表”上签收。新入院和急重病人的药剂应即领、即煎、即送(取)。有条件者,新入院和急重病人的汤药可在病区煎煮。

〈四〉贮药器皿管理:

对用过的盛药器要及时洗刷干净,严格消毒后再盛药,传染病房与普通病房的盛药器应分开,不得混用。尽可能做到分科煎煮。

(四)中药库管理制度

〈一〉计划、预算、采购:

1.药库主管人员应根据治疗需要,有计划地采购各种药品。采购计划需经药剂科主任审批(必要时呈院长审批),然后交采购员采购,未经批准,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进。

2.库存药品量一般以不超过3个月周转量为宜,对季节性较强和紧缺品种,可适当增加库存量。

3.采购时应认真核对药品种类、质量、等级、数量、单价,注意品种的真伪。严格按计划采购,做到有药用,不脱销,不积压,特殊情况应向药剂科主任报告。

4.临时急救所需药品,可先行采购,随即补办有关手续。

〈二〉验收入库:

1.购回药品应及时验收入库。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由采购员或经手人根据原始凭证入库,药库人员负责验收。验收时如发现药品与原始凭

证所载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应根据情况查明更正或退换,凡变质失效及伪劣药品应拒绝验收入库。

2.贵重药品,毒、剧、麻药入库时,必须有固定保管人在场,共同验收入库封存,并用专本登记入账。

3.本院自制药品入库,必须附有药检合格通知书,方能验收入库。〈三〉药品保管:

1.库存药品要建账立卡,按进货发票和领药单据及时进行记账。做到出入有据,账物相符。一般误差在3—5%以内。

2.库存药品应根据四季气候变化,特别是雨季要勤查、勤晒。要设专人负责定期、定时检查、每季度并要注意药库的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防止药品虫蛀、鼠咬、发霉、泛油、变色、风化、升华。要做到用旧储新,远期先用,以防存放时间过长、降低疗效,甚至变质造成浪费。

3.库存药品应按其性质划分仓位存放,排放整齐,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并标明名称,防止差错。

4.库管人员要经常与调剂、制剂、采购人员联系,介绍库存药品情况,对计划供应的短缺药品,应“先危、急、重、住院,后一般门诊”的原则。药库每季度清点一次,年终大清点一次,做好销存统计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报科主任处理。

5.剧毒中药的保管,按《麻、毒、剧药品的管理办法》管理。贵重中药固定专柜专人保管。

6.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严禁吸烟,防止火灾。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药库。

(四)药品领发:

1.领发药品时必须依据正式领药单方能发出,领发时要按数量点交,库管人员与领药者核对无误后共同签字或盖章,如有不符立即核对更正。2.剧毒中药,应按《麻、毒、剧药的管理办法》领发。贵重中药应由专管人领发,并严格执行当面点交制度,定期检查质量情况。

3.药库不得凭处方直接发放药品(急救、特殊情况除外,但应及时补办手续)。

4.药库未经医院领导同意,不得对外代收、代购、转让药品。

〈五〉药品质量:

1.中药库购进的饮片,必须按照《中国药典》或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材饮片加工炮制规范》加工炮制后,才能发放到药房配方或制剂。特殊炮制按医生要求进行处理。

2.中药的加工炮制工作,应在中药师(士)的指导下,由经过训练,具有一定中医知识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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