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从事饮食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定额有奖发票
规费业务
规费业务一、填空题1、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__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 _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从2011年2月1日(含)之后,在我省境内发生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 2% 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3、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用于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费的资金来源。
4、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一律在__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_中支付。
5、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必须经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___批准。
6、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通过__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__会计科目核算7、擅自缓征、减征、免征或扩大征收范围以及隐瞒、截留、挪用、坐收坐支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由上级或同级财政、审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按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_《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_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8、海关对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9、对出口产品退还的增值税、消费税,_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10、对于征前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同时减免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对于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即征即退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发生退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11、除铁道系统、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__等汇总缴纳营业税的单位外,其余在当地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就地缴纳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12、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征收。
13、社会保险基金包括: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
正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
(1995年8月21日财税字[1995]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下发后,一些地区的税务部门和纳税人对其中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理解不一致,现明确如下:
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抄送: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财政局、国家税务
局、地方税务局
——结束——。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面粉市场管理的通知-津政发[1998]56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面粉市场管理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面粉市场管理的通知(津政发[1998]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了加强对面粉及其制成品市场的管理,打击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保证上市面粉及其制成品的质量,满足群众吃放心面和放心主食的需要,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现就加强面粉及其制成品市场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市面粉生产企业必须经技术监督、卫生、工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面粉生产经营;未经批准的企业,不得从事面粉生产经营。
直接进津销售面粉的外地生产企业,需持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到市粮食主管部门备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津销售。
本市以面粉为主要原料的食品加工企业直接从外地购进的面粉,必须具有外地生产企业提供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卫生许可证,并且要货证相符。
二、凡在本市从事面粉批发的企业,须先向市粮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并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面粉批发业务。
三、本市面粉生产企业、销售外地面粉的经营企业和以外地面粉为生产原料的食品加工企业,必须接受市技术监督和卫生部门的质量监督和卫生管理。
要采取报检或抽检的办法,严格把住上市面粉的质量关。
四、从事面粉及其制成品生产销售的零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从业人员必须经健康体检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经营。
必须从具备上市销售资格的面粉生产厂家和批发企业进货。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4〕1224号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正文:----------------------------------------------------------------------------------------------------------------------------------------------------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4〕1224号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经发局),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要求,现就我市放开部分实行定价管理的服务价格的通知如下:一、放开以下3项已具备竞争条件的服务价格。
(一)资产评估服务。
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法定资产评估收费,即: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收费。
(二)税务师事务所服务。
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的涉税鉴证服务收费,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鉴证、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鉴证、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的服务收费。
(三)律师服务(刑事案件辩护和部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代理除外)。
除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包括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提供的下列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2、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3、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二、上述3项服务价格放开后,各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为消费者等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各行业税种及税率
各行业税种及税率饮食业应该缴纳的税(费)一、什么是饮食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饮食业,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
饭馆、餐厅及其他饮食服务场所,为顾客在就餐的同时进行的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所提供约服务,按“娱乐业”税目征税。
二、涉及税种饮食业主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一)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饮食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提供餐饮业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税率征收营业税。
计算公式为: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收入额×营业税率1、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等两份文件的通知(京税一[1994]45号)的规定,饭馆、餐厅及其他饮食服务场所,顾客在就餐同时进行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提供服务而在饮食价款之外另行收取费用的,应将这部分另行收取的费用单独记帐,并依照娱乐业税目税率缴纳营业税。
凡上述单位的上述另行收取费用与饮食价款收入划分不清的,应对其全部收入依照娱乐业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饮食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2号)的规定,饮食店、餐馆(厅)、酒店(家)、宾馆、饭店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饮食业”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不论顾客是否在现场消费,其货物部分的收入均应当并入营业税应税收入征收营业税。
3、根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烧卤熟制食品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地税营[1996]258号)的规定,关于纳税人经营烧卤熟制食品如何征收流转税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饮食业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销售货物则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因此,对饮食店、餐馆等饮食行业经营烧卤熟制食品的行为,不论消费者是否在现场消费,均应当征收营业税。
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天津港保税区税收优恵的若干规定-
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天津港保税区税收优恵的若干规定正文:---------------------------------------------------------------------------------------------------------------------------------------------------- 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天津港保税区税收优恵的若干规定(1991年10月15日天津市税务局发布)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天津港保税区(以下简称“保税区”)内开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除享受本规定的税收优惠外,还可享受税法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待遇。
第三条在保税区内从事加工出口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在保税区内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保税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暂免征收地方所得税。
第四条保税区内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値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値70%以上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保税区内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列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减半征收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10%的,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条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的40%。
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税款。
2013年地税全员考试练习题及答案2
2013年地税全员考试练习题2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0小题)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顺序核定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A.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B.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C.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营业税税率)D.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营业税税率)2、服务性单位负责将委托方预付的餐费转付给餐饮企业,并向委托方和餐饮企业收取服务费的,应按( )征收营业税。
A.服务业——饮食业B.服务业—一代理业C.服务业——其他服务业D.服务业——旅店业3、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新疆销售原油的资源税采取()。
A.从量定额征收B.从价定率征收C.复合征收D.直接按固定的金额征收4、下列项目中,属于土地增值税中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是()。
A.土地出让金B.管理费用C.公共配套设施费D.借款利息费用5、按照印花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涉税处理是()。
A.对技术开发合同,以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和研究开发经费作为计税依据B.货物运输合同,以收取的全部运费、装卸费和保险费为计税依据C.财产租赁合同,以收取的租赁金额为计税依据D.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中包含所保财产的金额6、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A.向户口所在地B.向纳税人居住的房产所在地C.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D.按房产的坐落地点,选择向任一处房产所在地7、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
A.国有企业B.私营企业C.合伙企业D.外商投资企业8、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是()。
A.本国企业B.外国企业C.居民企业D.非居民企业9、某教授2012年8月因其编著的小说出版,获得稿酬8500元,2012年9月又在另外一个出版社出版取得稿酬3700元,该教授共应纳个人所得税()元A.952B.1288C.1366.4D.135810、依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时,下列各项准予扣除的是()A.定额800元B.定额800元或定率20%C.财产净值D.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11、某企业占用林地 40 万平方米建造生态高尔夫球场, 还占用林地 100 万平方米开发经济林木,所占耕地适用的定额税率为 20 元/平方米.该企业应缴纳耕地占用税( )A.800 万元B.1400 万元C.2000 万元D.2800 万元12、甲公司与乙公司分别签订了两份合同:一是以货换货合同,甲公司的货物价值200万元,乙公司的货物价值150万元;二是采购合同,甲公司购买乙公司50万元货物,但因故合同未能兑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及生产销售国际中标产品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及生产销售国际中标产品税收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4.11.07•【文号】国税发[1994]239号•【施行日期】1994.11.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其他税种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4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4月30日)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及生产销售国际中标产品税收问题的通知(1994年11月7日国税发[1994]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及生产销售中标产品的税收问题,经研究,现通知如下:一、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加工货物出口后,免征加工或委托加工货物及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
二、外商投资企业用进口料件加工成品后不直接出口,而是转让给另一承接进料加工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再加工、装配后出口的,可按国税发[1992]146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再加工、装配出口征免工商统一税的通知》的精神办理,免征生产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三、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外商投资企业中标生产销售的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凡能够准确提供下列证明及资料的,免征生产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对加工生产上述中标产品所需的进口料件,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一)由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国内招标组织签发中标证明(正本);(二)中标人与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招标组织签订的供货合同;(三)中标人按照标书规定及供货合同向用户发货所提供的发货单;(四)分包中标项目的企业除提供上述单证资料外,还须提供与中标人签署的分包合同(协议)。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7年11月23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代理市长张国清2018年1月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16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3部规章予以废止。
一、修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部分规章1.对《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作出修改。
(1)删除第十一条第一款。
(2)删除第十三条。
(3)删除第十四条。
(4)删除第十五条。
(5)删除第十六条。
(6)删除第二十一条。
2.对《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0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作出修改。
(1)删除第十二条。
(2)删除第十三条。
(3)第三十三条修改为:“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等应当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所在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对《天津市设定与实施行政许可规定》(200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作出修改。
(1)删除第三十条第二款。
(2)删除第三十六条第四款。
4.对《天津市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办法》(200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作出修改。
(1)删除第十二条。
(2)删除第十三条第一款。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津政规〔2020〕1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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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津政规〔2020〕1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7部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批转市卫生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市乡镇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6〕91号)
二、《转发市经协办关于加强异地天津商会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8〕102号)
三、《转发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加强示范小城镇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67号)
四、《转发市合作交流办关于加快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建设和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07号)
五、《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工业企业废水未经集中处理直接排放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36号)
六、《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5〕76号)
七、《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委市文明办拟定的天津市文明诚信市场管理
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22号)特此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日
——结束——。
西安交通大学-网考-税收筹划与代理 A卷-参考答案.doc
税收筹划与代理 A卷 (题目数量:50 总分:100.0)1.单选题 (题目数量:30 总分:60.0)1. 华润时装经销公司以零售世界名牌服装为主,商品进销差率30%(含税),其他费用6%。
某年春节开展促销活动,预计该项活动可实现含税销售收入100万元,计划让利20%。
具体有3种方案:(1)八折销售;(2)赠送20%的等价实物;(3)返还20%的现金。
在不考虑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情况下,其税后利润()。
A.方案1比其他方案大B.方案2比其他方案大C.方案3比其他方案大D.方案1比方案2大且比方案3小答案: [方案1比其他方案大]2.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的部分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A.15%B.14%C.12%D.5‰答案: 15%3. ()是指一定期间和一定环境下,通过多种节税技术组合使节税总额最大化、节税总风险最小化。
如果不同节税技术之间存在相关性,就可以采用组合节税。
A.风险节税B.模糊节税C.组合节税D.相对节税答案: 组合节税4. 某汽车厂的自产汽车抵偿债务,消费税的计税销售额应选择()。
A.同类消费品中间价B.同类消费品加权平均价C.同类消费品最高售价D.组成计税价格答案: 同类消费品最高售价5. 在税负能够转嫁的条件下,纳税人并不一定是( )。
A.实际负税人B.代扣代缴义务人C.代收代缴义务人D.法人答案: 实际负税人6. 税收保全措施适用于()。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C.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和纳税担保人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答案: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7. 下列不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是()。
A.转让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B.补充医疗保险费C.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D.广告费答案: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 下列各项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是( )。
食品公司系统政策性亏损商品定额补贴试行办法-[80]商财联字第21号
食品公司系统政策性亏损商品定额补贴试行办法正文:---------------------------------------------------------------------------------------------------------------------------------------------------- 食品公司系统政策性亏损商品定额补贴试行办法((80)商财联字第21号1980年5月19日)为了调动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扩大购销,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管理水平,以达到迅速扭转经营性亏损的要求,根据财政部、国家经委(79)财企字第16号《关于国营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清产核资、扭亏增盈领导小组(80)清盈领字第1号通知的精神,结合食品公司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政策性亏损定额补贴的范围(一)京、津、沪三市及省、地辖市(以下简称市)食品公司(包括商业部系统兼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其他企业),供应本地猪、牛、羊、蛋(及其制品,下同)四种商品发生亏损的,其中属于政策性的亏损部分实行定额补贴。
销售其他商品发生的亏损,不实行定额补贴,按计划亏损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县城和县以下食品公司所属企业,供应本地猪、牛、羊、蛋四种商品,应做到保本有利,一般不实行政策性亏损定额补贴。
对少数县,由于工矿林业企业及军特需供应任务较大,由外地调入猪、牛、羊、蛋供应本地发生的亏损或属于边远山区、边远牧区的县(旗),由于交通不便、费用较高,供应本地猪、牛、羊、蛋而发生的亏损,对其中属于政策性的亏损部分,可实行定额补贴。
(三)经营猪、牛、羊、蛋的零售企业,因有固定的批零差价,不属于定额补贴范围。
食品公司系统独立核算的肉联厂、禽蛋厂、生化制药厂、商办良种畜禽厂等企业,以及议购议销和出口商品等,均不包括在实行定额补贴的范围内。
二、政策性亏损的含义和补贴定额的制订(一)市食品公司经营猪、牛、羊、蛋四种商品,由于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商品的进价大于销价,进销同价,或者销价大于进价,而进销差价不足以支付合理的流通费用和工商税而发生的亏损,作为政策性亏损。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2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免征增值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免征增值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2号2015.5.22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免征增值税的审核确定工作程序已取消。
经商财政部、国家粮食局,现将其后续管理事项公告如下:一、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其涉及的审核确定工作程序取消,改为备案管理。
二、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以下统称纳税人),按以下规定,分别向所在地县(市)国家税务局及同级粮食管理部门备案。
(一)纳税人应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首个纳税申报期内,将备案材料送所在地县(市)国家税务局及同级粮食管理部门备案。
(二)纳税人在符合减免税条件期间内,备案资料内容不发生变化的,可进行一次性备案。
(三)纳税人提交的备案资料内容发生变化,如仍符合免税规定,应在发生变化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所在地县(市)国家税务局及同级粮食管理部门进行变更备案。
如不再符合免税规定,应当停止享受免税,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三、纳税人对备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四、纳税人提交的备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一)免税的项目、依据、范围、期限等;(二)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材料。
五、所在地县(市)国家税务局及同级粮食管理部门对纳税人提供的备案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不改变纳税人真实申报的责任。
六、本公告施行前,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核确定程序的,可不再办理资料备案。
但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免税条件、内容发生改变的,则应按本公告规定,重新办理享受优惠政策备案手续。
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可按本公告规定,补充制定本地区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审核确定工作程序取消后的后续管理措施。
《地税主要规费介绍》
《地税主要规费介绍》1、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的,通过筹集各方资金对劳动者在遭遇生、老、病、死、伤残等劳动风险,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资收入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从而达到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目前已开展的社会保险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覆盖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或社会成员)都必须按统一政策规定履行缴纳养老保险费义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退休后都能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是养老保险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劳动者(或社会成员)因为疾病和负伤,需要诊断、检查、治疗,社会为其提供医疗服务和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它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面向企业或用工单位筹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工伤、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物质等而致残、致死的职工及其家属的一种社会保险。
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失去劳动能力时,由社会保险机构给予必要的物质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
它是为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险,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我省社会保险费征收主体是地税机关省政府xx年6月6日下发鄂政发〔XX〕30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知》,规定湖北省的社会保险费从xx年7月1日起统一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我省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是为了充分利用地税部门的有利条件,实现社会保险费缴费人提高缴费自觉性、增强收缴社会保险费的强制性。
公司经营到底要交哪些税费
公司经营到底要交哪些税费许多人只知道公司经营需要交税纳税,但是,很多人却并不知道,到底要交哪些税,交多少,怎么交?一般而言,企业首先是根据其经济性质和经营业务来确定企业应缴纳的税种和税率。
而从交税的工程而言,大体要分为三项:流转税〔包括营业税、增值税等〕、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一些其他税种〔包括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等〕。
下面详细来具体谈谈外资公司经营到底要交哪些税:一、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立税、教育费附加税等。
流转税是按企业的营业收入的百分比计征。
1、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效劳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在中华人民国境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13%、6%、3%缴纳〔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生产加工纳税人、小规模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纳税人〕计算公式: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2、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各种应税劳务收入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三者统称为营业额〕,一定比例:3%、5%和5%-20%缴纳;和稳定城市维护建立资金的来源开征的一个税种。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三种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消费税额的7%〔市区〕、5%〔县城、镇〕缴纳;4、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消费税的3%缴纳;二、所得税,主要包括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1、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国境的一切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
《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津财金〔2007〕13号)
《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津财金〔2007〕13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津财金〔2007〕13号各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二○○七年十月十七日《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根据《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以下简称《优惠政策》),为保证各项政策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部经济(一)《优惠政策》所称新设立的企业总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2.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人民币,含本数,下同);3.辖区以外投资者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不低于50%,并且辖区以外主要投资者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或净资产不低于6亿元;4.在辖区以外有3个以上投资控股企业。
(二)《优惠政策》所称新设立的企业地区总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2.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30亿元,并且母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总额不低于2亿元;3.在中国境内外有3个以上投资或者被授权管理的企业。
(三)《优惠政策》所称新设立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如果设立时不能同时具备条件的,可以在同时具备条件后,申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优惠政策》所称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聘任的境外、国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部聘用的部门副职以上或地区总部聘用的副职以上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员。
(五)《优惠政策》所称新设立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购建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金融业(一)《优惠政策》所称金融企业,包括金融机构、金融企业总部核心业务部和金融服务外包机构。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09.13•【字号】津政发[1994]54号•【施行日期】1994.09.13•【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社会福利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1994年9月13日津政发〔1994〕5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法》予以发布,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增强其活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福利企业是为安置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而兴办的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特殊企业。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社会福利企业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区(县)民政局是所辖区域内社会福利企业主管机关,对各类社会福利企业实行统一管理,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其具体职责是:(一)指导监督社会福利企业的发展方向;(二)审批、检查各类社会福利企业;(三)制定社会福利企业的发展规划;(四)协助落实国家的各项保护扶持政策;(五)研究制定社会福利企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六)为社会福利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第五条本市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兴办社会福利企业,多层次、多渠道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
第六条兴办社会福利企业,应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区(县)民政局审查,报市民政局批准,领取《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后,始得经营。
第七条社会福利企业除应具备一般企业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残疾职工要达到生产人员的35%以上(安置一名盲人职工按两名残疾职工指标计算);(二)有适宜残疾人从事生产或经营的生产和经营项目;(三)每个残疾职工应具有适当的劳动岗位,残疾职工上岗率达到80%;(四)有必要的、适合残疾人生理状况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押题练习试题B卷含答案
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押题练习试题B卷含答案单选题(共100题)1、某白酒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销售自产白酒10吨,取得含税销售额20万元,同时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品牌使用费2万元。
将同类白酒2吨作为样品提供给烟酒零售店。
该企业就上述行为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A.5.45B.6.4C.5.80D.5.87【答案】 C2、张某2009年9月购买一辆1.6升排量的小轿车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175500元,另支付购置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1170元,车辆装饰费4000元以及销售公司代收保险费5000元,支付的各项价款均由销售公司开具统一发票。
张某应缴纳车辆购置税( )元。
A.7500.00B.7934.62C.9283.50D.15869.23【答案】 B3、下列关于资源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将自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在加工环节缴纳资源税B.将自采的铁矿原矿加工为精矿自用,视同销售原矿缴纳资源税C.将自采的原油连续生产汽油,不缴纳资源税D.将自采的铜矿原矿加工为精矿进行投资,视同销售精矿缴纳资源税【答案】 D4、关于资源税税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有色金属选矿一律实行幅度比例税率B.开采不同应税产品的,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提供不同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C.原油和天然气税目不同,适用税率也不同D.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决定【答案】 B5、某货物运输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480000元;出租闲置车辆取得含税收入68000元;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6000元,以上业务均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为()元。
A.94056.92B.53169.80C.95258.12D.64152.04【答案】 B6、非水碱量法所用的指示液是A.结晶紫B.碘化钾-淀粉C.荧光黄D.酚酞E.邻二氮菲【答案】 A7、下列各项中,不能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是()。
cepa税收指引
关于CEPA业务涉及国税税收主要问题的介绍一、基本情况介绍国家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外商投资企业在我省各市都有投资,主要涉及港口、码头、公路、铁路、桥梁、电力、冶金、石油化工、汽车、摩托车、电子、家用电器、交通运输、通讯、房地产、建材、医药、食品加工、酿酒、饮料、造纸、服装、皮具、鞋业、装备修理,高新技术产业、IT 业、金融、商业、旅业、农、林、牧业等行业。
投资的行业中既有技术含量高的知识密集型企业,也有劳动密集型企业;既有投资额大的企业,也有投资额不大的中小企业。
他们在为广东省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取得了合理的回报。
自1994 年大陆实行税制改革以来,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等税种。
其中国税部门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部份内资企业所得税和证券印花税的征收管理。
从2002年1月1日起,所有新办企业的所得税,不再分内外资,均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
现将国税部门负责的主要税收优惠规定介绍如下:(一)流转税1、增值税(1)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种植业、养植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产品,免税。
(2)生产销售的饲料、农膜免税。
(3)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税。
(4)对在生产原料中掺入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利用城市垃圾或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电力或以林业的“三剩物” 、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指定的产品实行即征即退增值税的政策。
(5)2010 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软件、集成电路产品,按法定税率17%征税后超过3%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办法。
企业进口的软件经重新设计、改进、转换后对外销售,享受上述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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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从事饮食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定额有奖
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标 签】定额有奖发票
【颁布单位】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津地税外﹝2004﹞5号
【发文日期】2004-02-02
【实施时间】2004-02-02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市局《关于在全市饮食行业推行定额有奖发票的通知》(津地税征﹝2003﹞27号)和《关于在饮食行业推行定额有奖发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津地税征﹝2004﹞1号)下发后,一些分局提出从事饮食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是否使用有奖定额发票等问题。
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本市在饮食行业推行的定额有奖发票办法,适用于从事饮食业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对从事饮食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申请领购定额有奖发票时,按5.05%综合负担率征收税款(其中5%为营业税,0.05%为防洪工程维护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