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复习要领总结每日一练(2014.9.26)
2014年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复习要领总结完美解析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一药店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后接举报称,该药店存在大量非法出售处方药的行为,该局在调查中发现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
关于对许可证的处理,该局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撤回B.撤销C.吊销D.待有效期限届满后注销2、关于程序法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程序法定要求法律预先规定刑事诉讼程序B.程序法定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定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C.英美国家实行判例制度而不实行程序法定D.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我国实行程序法定3、丁某以其房屋作抵押向孙某借款,双方到房管局办理手续,提交了房产证原件及载明房屋面积100平方米、借款50万元的房产抵押合同,该局以此出具房屋他项权证。
丁某未还款,法院拍卖房屋,但因房屋面积只有70平方米,孙某遂以该局办理手续时未尽核实义务造成其15万元债权无法实现为由,起诉要求认定该局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
对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法院可根据孙某申请裁定先予执行B.孙某应对房管局的行为造成其损失提供证据C.法院应对房管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与行政赔偿争议一并审理和裁判D.孙某的请求不属国家赔偿范围4、3万元5、甲公司以虚构工程及伪造文件的方式,骗取乙工程保证金400余万元。
公安机关接到乙控告后,以尚无明确证据证明甲涉嫌犯罪为由不予立案。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应先申请公安机关复议,只有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B.乙请求立案监督,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应立案的,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C.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立案通知后仍不立案的,经省级检察院决定,检察院可自行立案侦查D.乙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6、甲、乙、丙、丁四人涉嫌多次结伙盗窃,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甲突然死亡。
检察院审查后发现,甲和乙共同盗窃1次,数额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乙和丙共同盗窃1次,数额刚达刑事立案标准;甲、丙、丁三人共同盗窃1次,数额巨大,但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乙对其参与的2起盗窃有自首情节。
2014年司法考试复习《卷四》论述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约束力与强制性。
关于我国宪法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侨居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B.宪法的效力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C.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D.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2、在贸易术语适用上,A、B公司在双方的买卖合同中仅约定适用FOB术语。
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该合同应当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B.货物的风险应自货交C公司时由A公司转移给B公司C.B公司必须自付费用订立从指定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D.因当事人选择了贸易术语,故不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A.单边冲突规范B.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C.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D.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4、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
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
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5、关于明代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明朱元璋认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B.明律确立“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刑罚原则C.《大明会典》仿《元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D.明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6、甲河是多国河流,乙河是国际河流。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河沿岸国对甲河流经本国的河段拥有主权B.甲河上游国家可对自己享有主权的河段进行改道工程,以解决自身缺水问题C.乙河对非沿岸国商船也开放D.乙河的国际河流性质决定了其属于人类共同的财产7、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司法考试卷四解题技巧
司法考试卷四解题技巧对于大部分已经投入足够精力进行复习的考生来讲,司法考试前三卷的成绩差别不大,第四卷成绩却高低明显。
近几年司法考试的统计结果表明,第四卷的平均分跟前三卷相比,明显偏低,很多考生往往连一半分数(75分)都未考到。
显然,第四卷成绩的好坏往往成为司法考试成败的关键因素。
如何答好第四卷,避免技术性失分,充分发挥出应有水平,是新老考生最为关注的问题。
现就阅卷中发现的问题做一总结、剖析,以期对广大考生答好第四卷,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有所帮助。
司法考试第四卷主要包括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两部分,下面分别进行阐述。
一、如何答好案例分析题(一)案例分析题常见错误分析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具体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近两年阅卷过程中,发现考生常常因以下原因而失分:其一,部分题目卷面空白,根本没做,导致十几分或二十几分的整道题目完全失分。
这是最令人痛心的情形,出现这种情形的考生十有八九是通不过司法考试的,究其原因,大致有二:第一种是答题时间安排不合理,在其它题目上耗时过多,以至有可能会答的题目根本没有时间作答;第二种是复习不够充分全面,这道题正好出到了自己复习的“盲点”,看完题后,脑子一片空白,找不到分析案情的切入点,根本不知如何作答。
其二,弄清楚了题干中所交代的各种法律关系,但对相关考点把握不够准确,受到题目里故意设置的干扰信息的迷惑,误入歧途而失分。
其三,看懂了题目,但平时实战训练不够,没有养成解析案例分析题的正确思路,掌握正确的做题方法,下笔写起来,罗哩罗嗦,眉毛胡子一把抓,写得很多,却不得要领。
犯了通常所说的“答不到点子上”的错误,费力又不讨好。
其四,没有仔细、全面、连贯的审题,便仓促下笔作答,但很快发现自己的观点前后矛盾,于是再返回来重新分析题目,否定前面的答案,这样一来,不光浪费有限的答题时间,而且导致试卷答题次序颠倒,箭头乱飞,涂改严重,卷面效果一塌糊涂。
阅卷老师需很费力地才能找到你答题的得分点,卷面分数因此而受到影响。
司法考试论述题答题要点
司法考试论述题答题要点编者前话: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的变态水平大概大部分考生都领略过了,但是司考卷四答题是有“套路”的。
只要你掌握了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的答题要点,那么它就变得不再那么高不可攀了。
社会现实论证。
法律人不是艺术家,其五。
法律中也不允许出现不切合实际的浪漫遐想,所有的想法都应立足现实,符合社会需求,不逾越真实生活。
一、画龙点睛—为你文章起个漂亮的名字题目不要太长,简单地讲。
简洁明了就好;不要太学究气,一上来就是“论什么什么”题目也不要公文化和生活化,一看就象机关里的工作演讲或报纸上的八卦新闻,没有法律人的犀利和严谨。
关于题目,建议是文章题目应当能够标明你立场,一语道破你观点;应当使用法律语言,应当准确,但并不排斥轻松和活泼。
二、确立合适的中心观点观点必需鲜明。
也就是说,首先。
作者不能持一个左右摇摆、摸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观点,说了半天,让阅卷老师还是不明白你底支持什么反对什么。
观点必需切题。
也就是说,其次。
观点应该和考卷给出的资料或案例紧密结合,可以从资料或案例中合理而自然地引申和归纳出来的而不是风马牛不相及。
也是最重要的观点必需正确。
所谓观点正确,最后。
主要是指观点要符合民主法治的精神,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有利于保证人权和实现社会公正,同时也必需符合当代中国的社会现实,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说服阅卷人—如何进行有力的论证规范论证或制度论证。
就是用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来证成你观点,其一。
这是律师在法庭上最常用和最有效的论证方法。
法理论证。
法理论证或法哲学论证是论述题中最经常使用的论证方法,其二。
这种论证不依赖和局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而是运用法学的一般原理进行证明或反驳。
比较法论证。
简单地讲,其三。
就是引用和借鉴外国的法律经验解决我自己的问题。
历史论证。
就是通过对历史情况的梳理来说明今天的问题,其四。
从历史资料中寻找自己观点或建议得以成立的依据。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方略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方略导语:目前,从题型上看司法考试题目分为两大类,一是客观题,二是主观题。
精彩链接:如何应对考试中遇到的疑难题司法考试答题需谨慎加细心2015年司法考试备考尤其要注意稳中求进客观题部分现时司法考试包括以下三种类型:1. 单项选择:这是送分题,千万不要手软,一般要拿分85%以上。
2. 多项选择:这是一个大项。
答错一个即前功尽弃,故要求在60%左右。
3. 不定项选择:基础知识要掌握住。
客观性试卷对策:1.答题顺序,一般我们主张考生从头答起,这样也体现了考试的规律,即先易后难的出题思路,但是现在考试人员往往在开头给你出一两个难题,对于这种题目要采用排除法,选出一个合适或者说自己认为最正确的答案,因为刚开始答的是单选题,因此,答案也较容易得出正确地答案。
另外,从时间安排上,要掌握先紧后松的答题策略。
在改变答题顺序,也有人主张从尾做起。
这是对每一大项(单选题、多项选择等)而言。
“考试最重要的是心理”,由于大多数的应试者都是按常规从头到尾答题,故出题者会把难题放在开头或者中间,使考生的心理在开始立即崩溃,刚培养的自信心理就被冲垮了。
而我从尾到头答题反而觉得挺轻松。
因为就算难题在后面,我都有了心理准备,越往前就越觉得心情舒畅。
但是这种方法,要和平时的训练结合在一起,否则,如果临场突然采用,势必会适得其反。
2.充分利用开始考试前的时间,这是指听录音磁带讲解考生须知以及考场纪律的一段时间。
我们有些人往往循规蹈矩地听着这些没用的东西,因为这些你应该在考试前已经知道,不需要在这时才去了解。
我会利用这15分钟的黄金时间,不动声色的打开试卷,马上阅读。
法律教育网3.用铅笔直接在题目试卷上作各种标记。
因为这些题目试卷(不是答题卡)考场收回后只是放在本省,不上交司法部,故不用担心在试卷上写东西有什么后果(答题卡上当然不行了!)。
如使用排除法可把某些选项直接排除,就可以打一大的“×”以示根本不用考虑,这样复查时省却不必要的时间。
司法考试卷四第一题答题诀窍
司法考试卷四第一题答题诀窍
卷四第一题答题诀窍
首先,这几年卷四第一题简答题肯定会结合材料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用预测,请大家深信不疑。
其次,简答题是半客观题半主观题,其中有一半的分是有标题答案的,有一半的分是没有标准答案的。
以09 年为例,卷四第一题有四个给分框,其中只有第一个给分框是有标准答案的,其给分标准是,答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点中的一项,则给一分,答出五项则给五分,答出三个至上中的“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中的一项,则给一分,答出三项则给三分。
第一个给分框严格按此标准给分,只有答出了这八项,才能得八分,如果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其他内容,即使答得再好,也不能得分。
去年很多考生第一题背得很好,但没答出以上几点,这8分就全丢了,很可惜。
第二个得分框是没有标准答案,只要对以上的八点进行扩展,不管扩展的内容写的是什么,就可以酌情在5分以内给分。
第三个得分框也是没有标准答案的,只要结合材料,不管怎么写,即使是把材料中的某句话抄下来再扩展一下,就酌情在4分以内给分。
第四个得分框也没有标准答案,纯属阅卷人酌情给分,可以结合字数是否答到要求等酌情在3分以内给分。
最后,建议在2011年答卷四第一题时,不管材料是什么,不管题目怎么问,都先答上5+3+3,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项内容+ 三个至上的三项+三个统一,就可稳拿一半的分左右。
然后,对这5+3+3的内容进行扩展,因为这一项没标准答案,可以随便答,都能得分;之后,再结合材料答一段,从材料中抄几句话,
再加几句话即可;最后,要注意字数达到要求,字迹整洁。
按此方法做答,卷四第一题即可拿高分。
司法考试第四卷主观题背诵精要
【司考!!!】司考四卷主观论述题·背诵压缩版(整理不易欢迎转载谢绝盗用)来源:费炼的日志【司考!!!】司考四卷主观论述题·背诵压缩版(整理不易欢迎转载谢绝盗用)根据邹建章等几位老师的录音和讲义等自己整理、编排和删减资料有风险,使用需谨慎四卷主观论述题·压缩版第一节:行政法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1、概念:所有行政行为都应符合法律的规定。
2、地位:合法行政是所有行政活动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是其扩展与延伸,处于其从属、补充的地位。
3、内容:法律保留和法律优先(主体合法和行为合法)1所谓法律保留,指所有行政活动均只能在宪法规定的法律授权范围内进行。
(1)法无授权皆禁止: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对此做出任何规定;(2)不得随意增设公民义务和限制自由:在没有立法文件规定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得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为。
2所谓法律优先,指所有行政活动均不得违背现有法律的规定。
(1)实体合法:行政机关制定的任何文件、作出的任何决定都必须符合现有法律的规定,不得与其相抵触;(2)程序合法:对于法律授予的职权,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在法定的范围内行使;(3)作为义务:法律规定的义务与职责,行政机关应积极有效地履行或执行。
(二)合理行政原则1、概念:所有行政活动,尤其是行政机关根据其裁量权做出的活动,都必须合乎最基本的、最起码的理性,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
2、内容:1公平公正对待原则.当行政机关面对同等情形或基本相似的情形时,应当做出同等的或者相近的处理,不得出现明显的偏差或歧视;2考虑相关因素原则.行政机关在实施其活动时,必须考虑也只能考虑与该事件有关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无关因素而影响其决定;3符合适当比例原则.也称最小侵害原则。
行政机关为实行政目标而采取的手段,应以必要为限度,在可以实现行政目的的各种手段中,应选择对当事人权利影响最小的手段。
司法考试(卷四)模板法答题技巧讲义辅导汇编
一、论述题八股模板式答题法总论研究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的答题要求我们会发现,卷四的论述题,实际上完全可以当作我们所熟悉的论说文来写作的。
根据我们对数千篇优秀论说文的考察和研究,我们发现,几乎所有的论说文都遵循着一种固定的模式。
对这种模式进行训练,无疑对应付司法考试将会有很大的帮助。
这就是论述题八股模板式答题法。
对于司法考试卷四的任何一种论述题,我们都可以从下面的模板出发进行谋篇布局。
我们把一篇文章分成八个模块(也就是八股),见下表:表格一:论述题模板式答题技巧布局表第一股原材料概述,提出文章总的观点。
第二股主要概念的界定,也就是我们熟知的名词解释。
第三股为什么会提出这个观点?――原因的分析:逻辑的或理论的。
第四股提出这个观点有哪些好处?——结果的分析:理论的或实证的,个人或社会的。
第五股如果不这样会有哪些坏处?——反面的论证:理论的或实证的,个人或社会的。
第六股如何做到这样?——方法的分析。
可以略写,也可以不写。
第七股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全面的考虑。
进行纠偏和解惑。
第八股总结和提升全文观点:口号,略写。
第一股:原材料概述,提出文章总的观点。
按照论说文的写法来说,并不一定都要求概述原文,但对于一篇完整的议论文来说,所发议论总要有个由头,因此,原材料概述就是这个“由头”。
有些类似我们在小学学习课文时老师让做的那个中心思想,所以,这个能力的训练实际是在恢复小学就系统训练过的能力,按照现在的话来说,叫概述原材料。
既然是概述就要详略得当,既要避免照抄原文,又要把原材料中最核心的文字保留下来。
当然,对于比较短的原材料是可以照抄的。
文章总的观点是在分析原材料的基础上得出的,主要是判断命题人要考察的法律问题是什么,这是全篇文章的关键之所在。
提出观点一定要准确、清晰,避免模糊和模棱两可。
对于评论型的论说文只需按照自己的理解提出自己的观点就可以了;对于观点型论说文,要明确表示自己赞同哪一方的观点。
提出观点这一段,可以简要说明原因,也可以仅仅提出观点,留得后面去论证,具体如何操作,以文章整体字数和篇幅的基本要求为准。
2014年司法考试卷四学习笔记
2014年司法考试卷四学习笔记法治政府或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或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正当程序、诚社信用、高效便民、权责统一。
◆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进行活动。
◆合理行政:公平公正、考虑相关因素和比例原则。
◆正当程序:行政公开原则(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公众参与原则(实现公民的参与权)、回避原则(实现公民的救济权)。
◆诚实信用:行政信息真实原则、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行政机关不得随便撤销信赖利益,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销或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高效便民:行政效率原则、便利当事人原则。
◆权责统一:行政效能原则,即行政活动应该积极主动,发挥效能。
行政责任原则,即行政活动对于违法或过错产生的后果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平等原则: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自愿原则: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公平原则: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指民事主体行为,应当遵守共公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刑法的罪行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行相适应原则。
◆罪行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我国刑法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刑法中的体现。
◆罪行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
◆犯罪的特征: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行为。
◆法的价值:自由、秩序和正义。
◆自由:是指在没有外在强制的情况下,能够按照自己意志进行活动的能力。
司法考试的卷四答题小技巧总结
司法考试的卷四答题小技巧总结(总3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司法考试的卷四答题小技巧总结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司法考试的卷四答题小技巧总结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你一招:每到题的答卷时间是该题分值的倍。
如一道题的分值是20分,那么此题的答卷时间就是28分钟。
如此把握每一道题的答卷时间就不会造成后来因为时间紧迫而字迹潦草的丢分现象。
当然最根本的办法是强化卷四的模拟训练,提高答题速度,尽量用楷书答完所有题目。
二、卷面混乱丢分。
你书写的试题的答案必须条理分明、层次清晰。
按照问题的序号给出相应答案的1、2、3……的序号或小标题。
如果你的.答案没有层次,就算你将可能的知识点全部都答上了,但由于没有段落、没有句号,甚至一“逗”到底。
更有甚者,答案弄得像蜘蛛网一样:上一个插入符号,下一个替换符号;东牵一根线,西搭一根线;上一行勾勾画画,下一行涂涂改改……那么我很肯定地告诉你,这道题一般是没有得高分的可能了。
你就知道得不到高分的原因了!改卷是很累很辛苦的差事,起早贪黑,每天盯着白花花的电脑屏幕看,做着无聊的重复性体力劳动……心情如何是可想而知的。
这个时候如果看到一份字迹工整、没有涂改、层次清晰的答案,眼前豁然开朗,心情舒畅,即使你可能没有完全答到要点上,但肯定比你字迹不好的情况得分要高的很多分。
这值得你关注!三、错别字丢分。
一般性的文字错误(如“的”与“地”等的使用)或多字、落字不扣分,但法律术语错误会适当扣分。
考生要注意常见法律术语的书写和使用。
如,权力(公权)、权利(私权)、瑕疵、犯罪既遂、得逞、猥亵、淫秽、渎职、管辖、犯罪嫌疑人、赠与合同、篡改、临摹、倒塌、坠落、行纪合同、交通肇事、教唆、盗窃、煽动、颠覆、诽谤、斡旋等等法律术语一定要书写正确。
当法律术语不会写时,可以用名词解释的方式(使用该法律术语的含义答卷)规避该法律术语。
但罪名的第一次出现很难规避,那就用拼音替代,虽然要扣分但最少让阅卷人明白你的意思,以后的答案中再次出现该罪名时就用“本罪”、“该罪”、“此罪”等代词来替代,减少丢分的机会。
2014年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复习要领总结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朱某100万元财产的来源,下列分析正确的是:A.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这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B.在审查起诉阶段已说明100万元的来源,故不能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C.在澳门赌博,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赌博罪D.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澳门赌博,应依属人管辖原则追究其赌博的刑事责任2、关于累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累犯和犯罪集团的积极参加者,不适用缓刑B.对累犯,如假释后对所居住的社区无不良影响的,法院可决定假释C.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累犯,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法院可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D.犯恐怖活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第12年又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成立累犯3、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是一种特别程序。
关于其特别之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不同于普通案件奉行的不告不理原则,法院可未经检察院对案件的起诉或申请而启动这一程序B.不同于普通案件审理时被告人必须到庭,可在被申请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审理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C.不同于普通案件中的抗诉或上诉,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可通过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启动二审程序D.开庭审理时无需区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4、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
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
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B.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D.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5、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以及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应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被害人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和不起诉的决定,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但不能向法院提起自诉。
司考卷四案例分析答题步骤及论述题答题技巧
司考卷四案例分析答题步骤及论述题答题技巧第四卷题目类型是固定的,分为简答、案例分析和论述。
首先看简单题如何准备,一般而言,司考简答题大部分都是热点问题,什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等,想在这些问题上获得高分,就需要大家关注一下国家在法治方面的政策,该记的记、该背的背,一般记住一些原则和概念就行啦,然后在答论述题的时候加上一些法言法语。
一、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现在难度似乎比以前要小些,以前就是给你个案例,然后就是让你对这个案例进行分析,现在是把问题分成小问题让你回答,难度自然有所降低,但是要在案例分析上拿到应得的分数就要注意啦,以下的基本步骤大家可以参考下:由于司法考试的案例分析题一般都是“因法设题”,命题者头脑中先有了所要考查的内容和知识点,由此决定了所适用的法条,然后再去因法条而设计案情和题目。
因此考生在做案例分析题时的指导思想就应当是“因题找法”。
其基本步骤可以分为:1. 确定本案例分析考查哪个部门法的内容。
当然,有些综合性的案例也可能是以一个部门法的考点为主,个别问题涉及其他部门法的知识点。
2. 确定考查的是该部门法中的哪一个或哪几个法律制度。
3. 详细分析案情。
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例,可以将各种有法律意义的信息转化成图表形式,这样有利于我们理清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避免遗漏重要的答题线索。
4. 浏览所有的问题,揣摩命题思路。
5. 根据“因题找法”的思路,迅速地在脑海中找到每个问题对应的法条。
6. 统筹考虑全部案情和问题,在卷面上写下最终答案。
二、卷四论述题论述题是大头,大家都喜欢在上面长篇大论,论述题只有经过长期的法学思维训练和知识积累,才能取得比较满意的成绩,所以笔者也没有什么“灵丹妙药”,在此只是给大家提个醒,防止因为忽略了一些次要因素而失分。
首先,论述要注意层次性、逻辑性,详略得当,否则阅卷人很难清楚地了解你的答题思路;其次,作答时尽量用法言法语,不要写得过于通俗化、口语化,这样容易使阅卷人认为该考生缺乏基本的法学素养;再次,文字要工整,阅卷人在阅读了成千上万份试卷后容易精神疲惫,如果你字迹潦草的话,阅卷人是不会仔细辨认你所写内容的,相反如果字迹工整,就会赢得阅卷人心理上的认可;最后,应注意文字书写速度,在保证工整的前提下提高文字书写速度,往年有很多考生就是因为答题速度过慢而无法答完试卷,令人扼腕。
司法考试卷四题目答题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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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四题目答题技巧
司考点睛:第一题600字左右,应该把冲刺班有关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内容背出,基本没有什么问题的,而且老师在冲刺阶段会传授答题技巧。
WYTG2016问:卷4第一题,最后一题是如何答的?有何技巧?时间如何控制?
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优秀学员陈国金回复:第一题600字左右,应该把冲刺班有关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内容背出,基本没有什么问题的,而且老师在冲刺阶段会传授答题技巧。
最后一题说实话,我时间来不及,对前面的证据没有好好分析,重点写了后面的文章,写完最后一个字就时间到了。
主要因为自己没有控制好时间,没有带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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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四试题与答题技巧
司法考试卷四试题与答题技巧首先,我对今年卷四真题的整体评价可以总结为:总体平稳,部分调整,难度保持。
第一,不出意料,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今年又作为卷四的第一道论述题来考查。
我在平时讲课的过程中也反复强调: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贯彻,因为党越来越重视对加强对司法领域的领导,越来越强调对政法干警重大的政治立场考查和政治素质的培养。
因此,司法考试的命题人们就一定会在考题当中反映这种时代的变化和需求,从而使得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考查成为一种常态和惯例。
同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考查还体现了司法考试紧扣时代性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特点,在材料中选用周永康同志在2009年12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结合当前政法领域的三项重点工作,谈谈你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依法治国基本内涵的理解。
随着2007年简答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一次考查两分开始,2008年结合“三个至上”考查20分,2009年结合“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发展历程”考查了25分。
今年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题目结合“政法领域的三项重点工作”可以说是延续了近三年来的命题趋势和风格。
第二,在2009年的司法考试卷四当中,最后一道论述题是把商经部分是和法理学部分结合起来考查的。
而2010年司考则除了第一道简单考查社会法治理念的题目涉及法理学内容外,没有再单独针对法理学的考题出现,而代之以一道考查商法的案例分析题。
这体现了司法考试更加注重实务性科目的考查,这将是司法考试命题趋势转变的重要方向,也是今年卷四的一大亮点。
今后,对于法学理论基础的考查很可能会散落在各个部门法当中,而不再专门予以命题。
第三,卷四行政法部分用论述题的方式考查也是今年司考的一个创新之处。
众所周知,由于行政法的学科特点,过去采用简单题的方式考查很多考生都根本不知道如何答题。
而今年的行政法试题要求考生针对“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做法”谈谈自己的意见,可以说给了广大考生很大的发挥余地,大大降低了考查的难度。
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模板
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模板一、概述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的题型构成中,论述题将是必考的题型,而且分值很高,在50分左右。
从近几年的司法考试情况来看,卷四的平均及格率很低,2005年仅仅为5%,相当一部分考生是因为卷四分数低而没有通过司法考试。
因此,学习、研究论述题的命题规律和答题技巧,对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是很有意义的。
目前关于卷四论述题的做题训练并没有一个成熟的方案,考生更无从着手。
我所提出并首创的模板式论述题答题技巧也是一种探索,希望能给考生在做题速度和得分率上提供帮助。
为了真正使得考生能在短时间取得明显的效果,首先需要明白下面几点: 1.我们做的论述题,是一种典型的应试型题目,其规律是显而易见的。
这种题目,完全可以理解成过去考试我们经常见到的供材料作文,并且比它还要简单。
因为传统的供材料作文所隐含的观点往往有很多个,考生在紧张的考试中,在有限的时间内,常常会造成审题的偏差。
而司法考试的论述题,由于其特殊的专业性的原因,其考察的观点是非常明显的,一般不会超过两个。
2.我们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让阅卷老师在短短的20秒时间内给我们一个理想的分数,而不是其它。
由于司法考试每年二十万左右的阅卷量,大约需要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而这一个月所阅试卷,大部分是没有过关的,也就是说阅卷老师在做无用的劳动。
因此客观上决定了不可能对每一份试卷进行比较细致的评阅,根据经验,阅卷老师对一道题目的有效评阅时间很难超过20秒钟。
大家可以想见,这样短的时间,阅卷者只能是去寻找题目所要求的有效信息,如何将最有效的信息保证无误的提供给阅卷者,就是我们模板式答题技巧的首要任务。
3.提出模板式训练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缩短卷四的答题时间,彻底避免因为时间不够用而做不完所有的题目。
进行模板训练后,我们可以有效的把论题题变成“填空题”,在较短时间内写完它并取得理想的分数。
二、模板式答题法详解研究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的答题要求我们会发现,卷四的论述题,实际上完全可以当作我们所熟悉的论说文来写作的。
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桉例答题方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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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卷四部分的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就总结到这里吧!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坚持住最后的50天。
胜利就在眼前!加油!。
2014年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复习要领总结带解析
1、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
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答案】BCD2、被告人甲(聋哑人)与被告人乙长期通奸被甲的丈夫发现,两人合谋杀死了其丈夫。
案发后,审判该案的司法人员都不懂哑语,但乙会哑语,在没有找到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审判人员让乙为甲进行翻译。
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A.正确,因为翻译人员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B.正确,虽然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一时找不到其他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可以让乙暂时担任翻译工作C.错误,因为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D.错误,翻译人员虽然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本案中,乙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所以也应当回避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以及鉴定人等3、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
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
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3题)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答案】A【解析】选项A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据此可知,若区政府认为刘某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应予以公开的信息的,则应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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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复习要领总结每日一练(2014.9.26)
一、选择题
1、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丙未婚。
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戊可代位继承
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 丙无权继承房屋
【正确答案】:A,C
2、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
经审查后,该仲裁员依法应予回避,仲裁委员会重新确定了仲裁员。
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
B.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
C. 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
D.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庭有权决定
【正确答案】:D
3、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
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
B. 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C. 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 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
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
【正确答案】:C
4、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
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
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
B. 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
C.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
D.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正确答案】:A,B,C,D
5、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
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
起计算
B. 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C. 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 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
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
【正确答案】:C
6、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
B. 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
C. 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
【正确答案】:B
7、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
B. 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
C. 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
【正确答案】:B
8、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
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
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甲机构构成违约行为
B. 甲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
C. 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D. 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正确答案】:D
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
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
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
关于乙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1000万元垫资应按工程欠款处理
B.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垫资自7月1日起的利息
C.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
D.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自7月1日起的利息
【正确答案】:A,B,C,D
10、关于法院与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有关权限的比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在一定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收集证据,仲裁庭也可以自行收集证据
B. 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法院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仲裁庭也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
C. 当事人在诉讼中或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判决书,仲裁庭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裁决书
D. 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判(裁)决理由的,法院可以在判决书中不予写明,仲裁
庭也可以在裁决书中不予写明
【正确答案】:A,B
11、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因当事人约定了2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B. 因洪湖公司承办人员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C. 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D. 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C
12、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丙未婚。
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戊可代位继承
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 丙无权继承房屋
【正确答案】: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