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奖惩条例(1)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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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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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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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班奖罚条例
木工班奖惩制度
为确保本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快进度,提高经济效益,加强管理,针对施工承包合同中的条款,经项目部决定,特设下列条款:
1、奖励条例:只要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30个工作日完成
5层主体结构,奖励木工班4000元。
2、惩罚条例:不论白天还是晚上,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
未带安全帽者200元每人次。
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做事的员工都
有权力相互指正。
坚决落实到位,确保安全事故发生。
一、装模时,严格按施工规范规定要求操作,要绝对保证模
板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不得跑模,如有跑模现象发
生,项目部责令返工外,并每处处罚200元。
二、在装模和拆模完后,其利用的周转材料应在指定地方放
整齐,不得乱堆乱放,违者按每处200元处罚。
三、浇筑混凝土时,木工必须派人跟班守模,如没有派人值
班,每次罚款100元。
四、木工支完模板后需要及时清理锯木灰和板缝及时封堵好
防止漏浆,施工员发现没有了,提出要处理的,没有处
理的,项目部按每处100元罚款。
五、材料进场,劳务队要配合卸车,如没人配合卸车,每车
200元罚款。
六、材料堆放场地,各种材料应分类,整齐堆放,发现乱堆
乱放,满地开花,没有及时整理,清理,一次100.
七、项目部五栋楼,每层作为一个评比单元,进行考核,评
优评差,优奖1000.差罚1000.
罚款不是目的,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以上处罚均当月进度工资中扣除,望与各个认真施工学习,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争议。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绩效,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和兼职员工。
第三条公司遵循奖罚相济的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职业素养,实行奖励和处罚措施。
第四条公司设立员工奖罚委员会,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本条例。
第二章奖励措施第五条公司为员工设立奖励措施,以鼓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绩效。
第六条员工奖励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薪资调整:公司根据员工绩效评价结果,将合理的薪资调整反映在员工的工资中。
(二)奖金发放:公司每年根据员工绩效评价结果和岗位职责,设立绩效奖金和年终奖金。
(三)晋升提升:优秀的员工将有晋升和提升的机会。
(四)表彰奖品:公司将设立表彰奖品,如荣誉证书、奖杯等,以表彰员工的优秀工作表现。
(五)培训机会: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
第七条员工奖励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工作绩效: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和效率。
(二)工作态度:员工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
(三)团队合作:员工与同事合作的能力和表现。
(四)创新能力:员工在工作中的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八条公司为员工设立处罚措施,以惩罚违反公司规定和道德准则的行为。
第九条员工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公司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二)罚款:对涉及违规行为或失职行为,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罚款。
(三)调整工作岗位: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员工,公司将进行岗位调整或解雇。
(四)撤销奖励:对于因严重违规行为或失职行为而获得的奖励,公司有权取消或收回。
(五)法律追究:对于涉嫌违法犯罪或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员工处罚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违规行为:员工违反公司规定和道德准则的行为。
(二)失职行为:员工在工作中存在严重的失职行为,造成损失或影响工作流程的。
工程类合同奖惩条例
工程类合同奖惩条例一、奖励条款1. 提前完成奖励若承包商能够在合同约定的完成日期之前完成工程项目,且工程质量符合标准,甲方将给予乙方相应的提前完成奖励。
奖励金额为合同总额的_____%,但不超过_____元。
2. 质量优秀奖励若工程项目的质量超出合同约定的标准,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定确认,甲方将给予乙方质量优秀奖励。
奖励金额为合同总额的_____%,但不超过_____元。
3. 节约成本奖励若承包商通过合理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使得项目成本低于预算,且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甲方将给予乙方节约成本奖励。
奖励金额为节约成本部分的_____%,但不超过_____元。
二、惩罚条款1. 延期惩罚若因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承包商需按照每延误一日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作为违约金,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 质量问题惩罚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承包商需负责无偿修复至合格标准。
若问题严重,影响工程使用或安全,承包商还需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作为罚款。
3. 成本超支惩罚若因承包商的管理不善或其他非甲方责任导致工程成本超支,承包商需承担超支部分的_____%作为赔偿金。
三、其他条款1. 通知与确认任何一方在执行奖惩条款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异议。
2. 争议解决因奖惩条款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法律适用本合同奖惩条款的订立、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一条基本原则为了规范企业内职工的行为表现,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制定本奖惩条例,以规定职工的奖励和惩罚措施。
此外,本条例适用于企业内所有职工。
第二条奖励措施1.每年年度考核期结束后,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出色,被评定为优秀的职工,可以由公司提供相应奖励,并在公司内部公示表扬;2.每月末,将由上级主管部门评选出月度优秀职工,并有公司提供相应奖励,并在公司内部公示表扬;3.对于颁发过优秀创新奖、优秀出勤奖、优秀表现奖等奖项的职工,公司将发放额外的奖励;4.鼓励区域内最优秀的职工进行分享交流,公司将组织职工培训课程和优秀员工论坛活动,为成功分享经验、知识和成就的员工提供额外的奖励。
第三条惩罚措施1.职工迟到、早退、私下工作等行为,应根据违规程度进行罚款,并在公司内部警告;2.严重违规行为,如泄露公司机密、偷窃公司财产、不适当使用商务行为等行为,公司将依据公司制度、政策进行纪律处分,并制定相应监督措施;3.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据企业内部行为规范制定相应惩罚。
第四条奖惩实施程序1.对于奖励措施,公司将组织奖项评选工作,并对所有职员公示表扬;2.对于惩罚措施,公司将组织职工对处罚结果进行申述和检验,并披露所有职工的活动;3.公司将进行透明化管理,公示奖励和惩罚措施的实施结果,并接受职工的监督和检验。
第五条附则1.对于职工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应以合法合规、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和实施;2.公司在制定和实施职工奖惩条例时,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并遵循细则制度。
3.本条例从制定之日起正式生效,公司将制定行为规范并按期开展奖项评选、惩罚措施等工作。
工程施工人员奖惩规定制度
工程施工人员奖惩规定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工程施工人员行为,激励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对不遵守规定、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行为进行惩处,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奖惩规定制度。
第二章奖励规定第一条优秀工程施工人员奖励1.对在工程施工中表现优异,工作积极主动,高效完成任务的工程施工人员,可给予表扬奖励。
2.对在工程施工中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促进项目顺利进行的工程施工人员,可给予奖励。
3.对在工程施工中重视安全生产,遵守规范操作程序的工程施工人员,可给予奖励。
第二条奖励方式1.通报表扬2.发放奖金3.提升职务等级第三条奖励标准1.根据工程施工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由主管部门评定奖励等级。
2.奖励金额需符合公司规定,不得超过相应工资的10%。
3.奖励对象需经过严格审核和审核程序,确保奖励的公平和公正。
第四条违规奖励1.对重大失误给予惩处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给予奖励。
2.对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给予奖励。
第三章惩罚规定第一条违规行为1.擅自更改工程设计,未经审核擅自施工;2.瞒报工程问题,导致工程质量问题;3.拖延工程进度,造成不良影响;4.造成工程安全事故,严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
第二条惩罚措施1.停止发放工资2.责令停工整顿3.解除劳动合同4.追究法律责任第三条惩罚标准1.根据工程施工人员的违规行为和造成的后果,由主管部门确定相应的惩罚措施。
2.惩罚措施需经过审核程序,确保合理和公正。
第四条违规申诉对对惩罚不服的工程施工人员,可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经过审核程序后作出最终裁决。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一条工作纪律1.遵守工作时间,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2.遵守工作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3.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定,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第二条工作保质1.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2.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进度。
第五章附则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施工人员。
工地奖惩管理制度
工地奖惩管理条例为了保证本工程旳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旳完毕工程施工任务,达到既定安全目旳,项目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项目部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及工程有关人员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一、安全管理条例1、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等)罚100元/人/次,安全帽未按规定系扣帽带,罚款50元。
2、高空或临边作业未戴安全带或非特种人员擅自进行特种作业罚500元/人/次。
3、未按相应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罚100元/人/次。
4、电工对临电系统未及时进行维护工作罚100元/次。
5、特种作业未持劳动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罚100元/人/次,并将有关人员清理浮现场。
6、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罚200元/人/次。
7、施工现场高空抛掷物料等200元/次。
8、生活区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不按规定乱拉接线旳对有关劳务承包人按200元/次进行罚款。
二、文明施工条例1、发生打架斗殴除执行执法部门旳惩罚外,将对当事人双方进行罚款。
员工每人500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0元/次进行罚款,管理人员不加以制止旳予以1000元惩罚。
2、严禁赌博,发现赌博罚500元/人/次,屡教不改者累次加倍;举报者奖300元每次。
3、对严禁烟火旳保管室(如木工库房)发既有烟头旳,按每个烟头100元进行罚款。
4、作业区内大小便旳罚300元/人/次。
5、严禁在本工地、建设单位、相邻单位及别人处盗窃财物或伙同外界人员盗窃本工地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二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解决。
6、不服从指挥、态度粗鲁、缺少礼貌罚500元/次。
7、当天施工垃圾未清除旳罚500元/次。
8、由于分包因素导致旳劳资纠纷、打架斗殴等事件未及时解决给公司导致不良影响旳每次罚10000元。
9、有垃圾清运费旳施工队,每天必须保证2个专职清理垃圾人员,否则按500元/次/天扣除。
三、材料管理条例1、施工现场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其中木工班组模板安装完后半天之内清理干净作业面,拆模开始3天后清理干净楼层面,如不能及时场清,罚款300元;瓦工班组当天砂浆当天用完,当天清理干净作业面,如不能及时场清,罚款300元。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条例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条例前言公司员工的工作表现对于公司的发展和运营都至关重要。
然而,在工作中,员工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问题和犯错。
因此,公司需要制定一套奖惩体系,以便鼓励员工认真工作,同时也要确保员工能够犯错误教训、成长。
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奖惩体系,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化的员工奖惩管理。
一、员工奖励制度1. 绩效奖金公司将定期评估员工工作表现,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相应的绩效奖金。
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将根据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完成时间和提高生产率等方面进行评估。
2. 升职加薪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晋升考核,并根据评定结果调整工资和职位等级。
评定标准将根据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客户评价等因素进行评价。
3. 特别奖励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公司将授予特别奖励,以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工作。
特别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荣誉证书、旅游、礼品等。
二、员工惩罚制度公司将按照以下规定对员工进行惩罚:1. 书面警告对于员工的日常表现和工作中偶发的小错误,公司将在办公室留下书面警告。
员工在接到书面警告后应该及时反思、改进,以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2. 处罚性工资扣除如果员工发生了重大错误,导致公司受到了经济损失或损害了公司声誉,公司将会采取处罚性工资扣除措施。
扣除标准将根据员工的违规情况、工资水平等多种因素进行评价。
3. 开除/停职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造成了公司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公司将会采取开除/停职等严厉措施。
开除/停职的决定将经过公司领导的审议,并在作出决定之前通知员工本人。
三、奖惩管理操作流程公司奖惩管理的操作流程如下:1. 奖励流程1.1. 绩效考核成绩按月评定。
1.2.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绩效考核结果统计,计算绩效奖金。
1.3. 绩效奖金与当月工资一同结算发放。
1.4. 每季度进行员工晋升考核。
1.5. 晋升考核结束后,公司将发放工资涨幅和晋升薪酬。
1.6. 特别奖励将在员工取得特别成就后发放。
2. 惩罚流程2.1. 小错误的处理:2.1.1. 员工出现轻微过失,主管应该先有口头警告。
工程部管理奖罚条例
工程部管理奖罚条例为了加强管理,进一步抓好工程质量,按计划完成任务,调动工程部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多方面工作的根本好转,特制定本奖罚条例。
一、处罚条例1.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对总经理交待的工作,务必按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汇报完成情况,否则,每次处罚200~1000元。
2. 严格遵守《工程部管理制度》、《工程部工作职责》和《工程部岗位实施细则》,凡是有违反其中的任何一条,均处罚50~500元。
3. 对总工交底的工作,务必及时上传下达,积极落实,按时完成,并汇报完成情况。
对不服从指挥、不配合工作、籍口推诿,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每次处罚200~1000元。
4. 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工作时间擅自离岗,每次处罚100~500元。
5. 责任心不强,忽玩职守,工作态度恶劣,无团队精神,晚上施工时的重要工序不加班到岗者,每次处罚100~1000元。
6. 星期天或晚上未经请假批准,擅自回家,按旷工处理,或无故旷工一天者,每次处罚100~1000元。
7. 上班时间如无工作需要一般不准上网聊天、看电影,否则每次处罚50~200元。
8. 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的巡查情况或重大问题及必要问题应及时向总工汇报,并事后要书面汇报。
对隐报、假报真实情况的,每次处罚200~500元。
9. 未经请假批准,无故不参加公司内部会,监理例会或现场交底会,每次处罚100~500元。
10. 混凝土浇筑时,必须核实混凝土强度、配合比与设计是否相符,必须在现场核实材料计量是否正确,并现场值班、旁站时间不得少于该批次混凝土浇筑时间的50﹪.11. 经常上班迟到,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者,没次处罚50~200元。
12. 未按要求填写施工记录、巡查记录或记录不真实以及字体乱画、污损、撕损者,每次处罚50~200元。
13. 无故上班时间饮酒或带有醉意上岗者,每次处罚50~200元。
14. 私自或伙同他人偷窃公司财物、工地财物者,每次处罚50~200元。
生产车间奖惩条例
生产车间奖惩条例一、目的和适合范围为了规范生产车间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激励员工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定本生产车间奖惩条例。
本条例适合于所有生产车间的员工。
二、奖励制度1. 个人奖励(1) 优秀员工奖:每月评选一位,奖励现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 工作进步奖:每季度评选十名,奖励现金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 守时奖:每月评选五名,奖励现金2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4) 创新奖:每季度评选三名,奖励现金8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5) 安全生产奖:每月评选三名,奖励现金3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 集体奖励(1) 生产创优奖:每季度评选一位,奖励现金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 团队协作奖:每月评选一位,奖励现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 安全生产先进奖:每年评选一位,奖励现金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惩罚制度1. 迟到扣款:每次迟到扣除当日工资的1%。
2. 旷工处罚:未经请假擅自缺勤一天,扣除当月工资的10%。
3. 违反安全规定:按照违规程度轻重,分别赋予警告、罚款、停工等处罚。
4. 工作失误:根据失误程度轻重,分别赋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薪、停职等处罚。
四、奖惩评选程序1. 奖励评选(1) 由生产车间主管提出候选人名单。
(2) 生产车间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人员。
(3) 公示候选人名单,并听取员工意见。
(4) 最终确定获奖人员,并颁发奖励。
2. 惩罚执行(1) 违规行为发生后,由生产车间主管进行调查核实。
(2) 根据调查结果,由生产车间领导小组进行讨论决定处罚措施。
(3) 将处罚决定书面通知相关人员,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4) 相关人员有权提出申诉,由生产车间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决定。
五、奖惩结果公示1. 奖励结果公示:将获奖人员名单及奖励事由在生产车间公告栏上公示一周。
2. 惩罚结果公示:将处罚决定及事由在生产车间公告栏上公示一周。
员工奖惩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1、目的为了更好的树造公司企业形象,公平,公正地奖罚,激励员工,规范员工行为,严肃公司各项制度,特制定本条例。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3.1 人事行政经理负责全公司人员奖罚管理。
3.2 各职能负责人有权对所管辖员工进行合理奖罚。
4、内容:4.1员工奖励分为以下四种:(1)嘉奖:奖金200元。
本年度嘉奖三次,作为记功一次。
(2)记功:奖金300-500元。
本年度记功三次,作为记大功一次。
(3)记大功:奖金1000元。
本年度记大功三次,晋薪一级。
(4)晋级或特别加薪。
4.1.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嘉奖:(1)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按时优质完成重大或特别交办的重要任务者。
(2)团队协作精神之典范者。
(3)言行口碑良好,较好维护公司及个人形象之楷模者。
(4)对舞弊或其他伤害公司行为有事先检举或防止公司权益免受损失者。
(5)本年度全勤者。
(6)拾到贵重物品及时上交者。
(7)公司认为其他应给予嘉奖的。
4.1.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功:(1)对生产、技术、管理、技术改进等积极提出建议并经采纳实施,可一次性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或年累计创造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经济效益者。
(2)节约物料或充分对物料利用,成效显著者。
(3)遇有灾难或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置适宜者。
(4)发现职责外事故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或减少公司损失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年降成本1-5万元者。
(7)为保护公司财产与坏人坏事做斗争者。
(8)公司认为其他应给予记功的。
4.1.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大功:(1)当公司财产或员工安全遭受重大威胁时,奋不顾身,冒险挽救,防止或减少损失者。
(2)对生产、技术、管理、技术改进等积极提出建议并经采纳实施,可一次性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2万元以上,或年累计创造1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者。
(3)对保守公司机密遇到威胁或诱惑时能坚持原则,英勇无畏,表现突出者。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全文
最新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第三条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办理.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一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着成绩的;二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着成绩的;三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着成绩,对国家贡献较大的;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五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社会治安,有显着功绩的;六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七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八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第六条对职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第七条记功、记大功、发给奖金,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荣誉称号,由工会提出建议,企业或者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发放奖金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在企业劳动竞赛奖的奖金总额内列支.通令嘉奖,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决定.授予劳动模范称号的办法,另行制定.第八条对职工给予奖励,需经所在单位群众讨论或评选,并按照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办理.职工获得奖励,由企业记入本人档案.第九条对职工中有发明、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符合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按照发明奖励条例、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给予奖励,不再重复发给奖金.第十条经常性的生产奖、节约奖的发放原则、奖金来源、提奖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三章处分第十一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第十二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第十三条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第十四条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低于本人原工资,由企业根据情况确定.注解:关于留用察看人员待遇问题,现按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七日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留用察看人员经济待遇问题的通知执行.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职工,重新评定工资;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第十五条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要超过两级.第十六条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第十七条对于有第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的职工,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第十八条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第十九条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第二十条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五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三个月.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第二十一条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第二十二条职工被开除或者除名以后,一般在企业所在地落户.如果本人要求迁回原籍,应当按照从大城市迁到中小城市、从沿海地区迁到内地或者边疆、从城镇迁到农村的原则办理.符合本条规定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同迁入地的公安部门联系.迁入地公安部门应当凭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办理落户手续.迁回农村的,生产队应当准予落户.第二十三条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在被批准恢复为正式职工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第二十四条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第二十五条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各级劳动部门有权对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条例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员工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效率,推动企业的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以及实习生等。
第三条企业员工奖惩制度是指根据员工的努力程度、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因素,给予奖励或者处罚的一系列制度。
第二章员工奖励制度第四条企业将根据员工的表现、工作成果、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并设立奖励制度,对优秀员工予以表彰和激励。
第五条奖励的形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1. 月度优秀员工:每月评选出表现突出的员工,并给予奖金及荣誉证书。
2. 季度之星:每季度评选出在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员工,并给予奖金、荣誉称号等奖励。
3. 年度优秀员工:每年评选出为企业作出卓越贡献的员工,并授予奖金、旅游奖励等。
4. 项目奖励:对在重要项目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奖金、晋升机会等。
第六条奖励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奖励的评选要公平、公正,不能损害他人利益。
2. 突出贡献:奖励对象应是对企业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3. 及时有效:奖励应及时发放,给予员工充分的肯定和激励。
第三章员工惩罚制度第七条当员工在工作中存在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等不良行为时,企业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八条惩罚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1. 书面警告: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失职等轻微不良行为,给予书面警告,要求员工改正。
2. 绩效扣减:对工作不达标,未完成工作任务等行为,暂时扣减员工的绩效工资。
3. 岗位调整:对工作能力不符、在原岗位无法胜任的员工,将进行岗位调整。
4. 辞退处理:对涉嫌严重违纪、工作失职等行为,进行辞退处理,以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
第九条惩罚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惩罚的措施应公平、公正,不能滥用权力。
2. 依法依规:惩罚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越合理限度。
3. 教育引导:在惩罚的同时,要给予员工教育引导,帮助其认识错误并改正。
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_员工奖奖励及惩管理制度
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_员工奖奖励及惩管理制度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在企业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可以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惩罚,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
以下是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的内容,详细阐述了奖励和惩罚的具体细则和管理制度:一、员工奖励制度:1.优秀员工奖励:每年评选出一批表现突出、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和奖品。
2.长期贡献奖励:对于为企业做出长期贡献的员工,可以给予额外的奖金和晋升机会。
3.创新奖励:对于提出创新点子、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成本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金和奖励。
4.团队协作奖励:对于在团队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认可。
5.岗位提升奖励:对于能够完成岗位任务,并通过评定的员工,给予一定的晋升机会和奖励。
6.好人好事奖励:对于在企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激励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二、员工惩罚制度:1.警告处分:对于工作纪律、行为纪律等方面的轻微违反,给予口头警告,并将记录在员工档案里。
2.记过处分:对于行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处分,降低绩效评价分数。
3.降职处分:对于屡教不改、工作不力的员工,给予降职处分,并减少一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4.解聘处分:对于严重违反纪律、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给予解聘处分,并取消一切福利待遇。
5.经济处罚:对于违反企业规章制度,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员工,按违规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1.奖惩标准:明确奖励和惩罚的标准和范围,保证公平公正,避免主观随意的情况发生。
2.奖惩程序:明确奖惩的程序和流程,保证奖惩的公开透明,员工有权申诉和申请复查。
3.绩效评估:将员工的奖励和惩罚与绩效评估相结合,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合理确定奖惩措施。
4.奖惩记录:建立员工奖惩记录档案,对奖惩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作为未来评定奖励和惩罚的依据。
5.奖惩通知:对于奖励和惩罚的决定,及时向员工进行通知,让员工了解自己的表现和改进方向。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与规定,员工奖励与处罚标准执行细则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员工的日常治理,贯彻公司规章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主动性和制造性,增强员工的职业道德,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应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第三条员工奖励分为下列四种:(一)嘉奖:每次给予200-500元奖金。
(二)记功:每次给予500-1000元的奖金。
(三)大功:每次给予1000-3000元的奖金(四)非凡奖励:一次性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一)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非凡任务者;(二)拾金不昧(价值三百元以上)者;(三)服务热情,有突出成绩者;(四)为公司争得荣誉者;(五)从事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一)对技术或治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充分有效利用有突出业绩者;(三)遇有事故灾难,勇于负责,不畏艰险者;(四)检举损害公司利益者;(五)发现职责外事故,予以报告或妥当处理者。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一)遇有意外事故或灾难,奋不顾身,不避危难,使公司减少或降低损失者。
(二)为维护其他公司财物或员工人身安全,不畏艰险,确有功绩者;(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开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突出业绩或贡献者。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非凡奖励或晋级:(一)研究发明成果对公司确有贡献,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非凡贡献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二次者。
第三章处罚第八条员工惩罚分为五种:(一)警告:每次扣发100-200元的工资。
(二)记过:每次扣发200-500元的工资。
(三)记大过:每次扣发500-1000元的工资。
(四)降级:相应核减薪金待遇。
(五)辞退:予以解雇。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一)未经许可,擅安闲公司内推销商品者;(二)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稍微者;(三)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稍微者;(四)不服从主管人员工作安排,情节稍微者;(五)不遵守着装或工作证佩戴规定者。
员工奖惩条例
为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本条例所指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奖励5-20元)、嘉奖(奖励20-50元)、记功(奖励50-100元)、记大功(奖励100元)、特别奖励(奖励现金在100元以上或给予升职、加薪等)。
第二条本条例所指惩罚分为:通报批评(罚款5-20元)、警告(罚款20-50元)、记过(罚款50-100元)、记大过(罚款100元以上)、降职/开除(视情况可进行降级措施直到开除),所有罚款均列入公司福利基金,专款专用。
第三条奖惩程序说明:奖罚金额在50元以上者,须由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生效;处罚公布后第二天,被罚款者未交罚款,按逾期每天罚款5元,但罚款最多不超过处罚金额的2倍,在被罚者工资里扣除。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者,给予嘉奖: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者;2、维护公司荣誉,有具体事迹者;3、在本职以外,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4、有其他功绩,足可为其他员工楷模者;5、严格执行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在安全文明生产检查中有较突出事迹者。
第五条有以下事迹者,给予记功:1、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纳确有成效者;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有成效者;3、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4、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5、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6、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财务安全者;7、其他。
第六条对于有以下事迹者,给予记大功:1、遇在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而减少损失者;2、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4、其他。
第七条对于有以下事迹者,给予特别奖励或升职、加薪:1、技术革新,对本公司有重大贡献者;2、一年内记大功3次者;3、服务满10年,考绩优良,未曾受记过以上处分者;4、其他。
第八条有以下事情之一者,经查实给予通报(罚款在20元内)批评一次:1、上班时间迟到、早退、串岗、脱岗在20分钟以内者;2、开会迟到、不遵守会议纪律者;3、未经批准,私自调班、换休者;4、上、下班未打卡者,经查实,确已上班者;5、工作时间不认真负责、打私人电话、聊天、睡觉、玩电脑游戏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6、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或办公区域打闹、嬉笑、大声喧哗、互相追逐者;7、在工作场所吃东西者;8、上班时间赤裸上身或穿拖鞋者;9、工作时间未经允许,私自将外人带入公司者;10、不按规定着装,工作时间不戴工作证者;11、未经允许,私自动用他人电脑者;12、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13、下班后不关电源、电脑、机器设备者;14、办公室、宿舍卫生未及时打扫、文件、物品乱放者;15、享受电话补助的工作人员通讯不畅通者;16、人员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但情节较轻者;17、公司下发文件、资料遗失者;18、出车手续不齐全,不在门卫处登记者19、未如实填写行车日报表者,回车后未及时20、用车人不能在预定时间返回,未向公司报告,影响正常用车者;21、用车人未及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者;22、下班用车未经领导批准者;23、在非吸烟区吸烟(无重大隐患),或乱扔烟头者;24、在厂区、宿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蒂、劳保用品及其他杂物者;25、男士留长发者(以齐耳为准);26、不按时填写、上交各种报表者;27、耽误工作或生产进度,情节较轻微者;28、带手套上旋转设备者;29、不带保险绳进行高空作业者;30、未经允许,私自动用他人设备、工具,但未造成后果者;31、下班后未对自己操作的设备进行清理或打扫卫生者;32、工件、边角余料不按规定堆码者;33、产品入库手续不齐全(点数、质检确认)者;34、领用料手续不齐全者;35、物料、成品无数量、质量标识者;36、堵塞安全通道、乱放消防器材者;37、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38、未经允许将公司物品带出厂外者;39、在非通道区域内行走、跑步者;40、违反生产、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但情节较轻者;41、其他。
员工奖惩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员工奖惩条例为了鼓励员工为公司多做贡献,提高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维护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创造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特制订本条例。
奖励种类分为通报表扬和奖金。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各部门以人员奖惩提报表的形式予以提报并提供有关资料,经本部门各级分管领导核签后送企管办审核,最后提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
奖励条款包括以下内容:1.对偶发事件处理得当,或对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举报或防止,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执行任务,避免重大损失确有实际功绩者,比如截获盗窃公司财物的人员等,使公司财产免受损失,价值在10万元(不含)以下者给予奖励1000元;10万(含)至50万元(不含)者给予奖励5000元;50万元(含)以上者给予奖励元。
2.在公司重要的荣誉称号、科研机构等专项认证中表现突出,不请顾问公司、依靠自己的力量,使公司顺利通过认证者;忠于职守,表现杰出,为公司争取荣誉,堪为同仁表率者,视贡献和荣誉大小,给予相应奖励。
3.见义勇为,救死扶伤者,视功绩大小,给予相应奖励。
4.拾金不昧,价值在1千元(含)至1万元(不含)者给予奖励500元;1万(含)至5万元(不含)者给予奖励1000元;5万元(含)以上者,给予奖励2000元。
5.获得市级政府部门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市政府下属分管部门先进个人、市级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中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500元;获得市级劳模、省级五一劳动奖章、省级政府部门单项工作先进个人、省级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中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2000元;获得省级(含)以上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级政府部门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国家级先进单位称号中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元。
6.在完成生产任务、研究开发、工艺设计、产品设计、科技创新、利用国家优惠政策等方面,有自我创造发明、技术改进并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者,视贡献程度或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7.在改进、创新企业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者,视贡献大小,一次奖励元以上。
公司内部奖惩管理条例
公司内部奖惩管理条例编号:Q/ZWT-GZZH-14实施日期:2007年4月18日第一部分员工行为规范奖惩规定一、会议考核规定。
1.对会议迟到者每次罚款50元。
2.对未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会者,每次罚款100元。
3.对未获会议主持人批准,擅自中途离场者,每次罚款100元。
4.对不遵守会议纪律,会上大声吵闹喧哗,扰乱会议纪律者,驱离会场并作严肃处理。
5.对未按会议精神、会议决议执行,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考核当月工资的2%~20%。
二、合理化建议考核。
1. 奖励办法1)对正式受理且分类为A级的,发给奖金200—2000元;对正式受理且分类为B级的,发给奖金100—1000元;对正式受理且分类为C 级的,发给奖金100—500元;对正式受理且分类为D级的,发给奖金100元以下。
2)对被采用后因改善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益、且可以直接计算或评估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改进项目,按下列比例提取奖金奖励建议人:a、年节约或新创价值100万元以上,按不超过0.5%计算。
b、年节约或新创价值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按不超过1%计算。
c、年节约或新创价值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按不超过1.5%计算。
d、年节约或新创价值1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按不超过2%计算。
2、提案改进结果导致公司注册了专利、专有技术或成果的,可发给建议人一次性特别奖金。
3. 暂保留或不采用的建议如后续得到采纳,可发给建议人追认奖励。
4. 集体建议的奖励分配由具名在前的第一建议人主持,其他建议人会商解决,必要时上报仲裁。
5. 公司的合理化建议成果可以参加申报上级(政府或部门)合理化建议奖。
三、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奖惩规定。
1.病假期间,扣除月工资收入/20.92X 请假天数X 80% 事假期间,扣除月工资收入/20.92X 请假天数X 100%旷工期间,扣除月工资收入/20.92 X 请假天数X 300% 2.遇节假日,放假之前的3天内及假期结束后的3天内,请事假只有公司级主管领导有1天的书面批准权限,超过1天以上者,不予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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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奖惩条例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
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 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 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 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 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 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7. 上班期间中午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十、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 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 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3. 故意撕毁公文者。
4. 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5.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6. 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7. 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8. 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0. 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1.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十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 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 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 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 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 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 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 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 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 .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
10. 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1.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 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 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 年度内累计十三次记大过行为者。
15. 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6. 其它应给予除名。
十二、职工奖惩经领导后生效,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10元,小功奖励50元,大功奖励100元;大过罚扣100元,主要责任者或部
门主管以上者加倍处罚。
十三、职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