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镇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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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法制宣传工作考核细则

司法所法制宣传工作考核细则

司法所法制宣传工作考核细则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制宣传内容:
考核法制宣传工作的内容,包括是否及时宣传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司法解释等,是否宣传了涉法涉诉热点问题和典型案例,是否开展了针对不同群体的法制宣传活动等。

2. 宣传形式和载体:
考核法制宣传工作的形式和载体,包括宣传形式是否多样化,是否开展了线上线下结合的法制宣传活动,是否利用好了媒体、互联网、社区、学校等渠道进行宣传。

3. 效果评估:
考核法制宣传工作的效果,包括宣传工作对公众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的影响程度,是否提高了公众对司法所的信任和满意度,是否减少了法律纠纷和犯罪行为等。

4. 宣传资源利用:
考核法制宣传工作的资源利用情况,包括是否合理调配宣传人员、宣传资金和宣传材料等资源,是否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各类宣传资源。

5. 创新能力:
考核法制宣传工作的创新能力,包括是否有创新的宣传方式和手段,是否有创意的宣传活动,是否能够迅速回应社会关切的法律问题等。

6. 宣传团队建设:
考核法制宣传工作的团队建设情况,包括宣传人员的专业素质、工作热情和团队合作能力等。

7. 宣传工作总体规划:
考核法制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包括是否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绩效评估指标,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工作。

以上是司法所法制宣传工作考核细则的一些要点,具体的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制定。

法制宣传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法制宣传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法制宣传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法制宣传工作是加强全民法治意识,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工作之一。

为了全面提升法制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制定并实施法制宣传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对各级各部门的法制宣传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考核,以推动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考核目标1. 提升法制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深度,确保法制宣传工作覆盖到每一个社会成员;2. 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法制知识深入人心,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3. 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形成多方合力,推动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考核内容1. 法制宣传工作覆盖面和深度的考核,包括法制宣传活动的数量、覆盖人群和覆盖范围等;2. 法制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考核,包括法制宣传内容的针对性、传播效果和社会反响等;3. 法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的考核,包括法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协调配合机制和工作效率等。

四、考核方法1. 定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的现场检查和评估,对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覆盖范围和效果进行全面考核;2. 进行社会调查和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法制宣传工作的认知程度、满意度和建议意见,为法制宣传工作的改进提供依据;3. 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和评估,对法制宣传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效果进行专业评价,为法制宣传工作的提升提供参考意见。

五、考核结果运用1. 根据法制宣传工作的考核结果,对各级各部门的法制宣传工作进行排名和评比,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2. 对法制宣传工作的不足之处进行通报和整改督促,对工作成绩较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督促改进;3. 将法制宣传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各部门政绩和干部绩效的重要依据,推动法制宣传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六、总结通过实施法制宣传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可以有效推动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法制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为建设法治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2014年度保康镇司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

2014年度保康镇司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

2014年度保康镇司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项目考 核 标 准分数 扣分标准备注 一、 普 法 依 法 治理 30 分 1、嘎查村“两委”班子专题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10以会议记录为准 2、嘎查村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配合司法所开展经常性普法宣传活动。

10以活动记录为准3、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活动,修订村规民约、自治章程 。

10 以资料、学法记录、签到册为准二、 人民调解工作 40 分 1、嘎查村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配置率达到100%。

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提高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15 以会议记录和落实的人员待遇为准2、积极开展民事纠纷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

每季度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形成材料总结上报。

15以调解档案和书面报告为准3、民间纠纷调解登记详细,调解协议书制作规范、内容合法,调解卷宗一案一档、材料齐备。

10以调解卷宗为依据 三、社社区矫正安置帮工作 30分 1、积极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10以司法所汇报为依据 2、对本嘎查村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及时汇报矫正对象活动情况。

5 以汇报材料为准,无矫正对象不扣分3、嘎查村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配备兼职人员负责安置帮教工作。

10 看文件材料4、能够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帮教工作、经常组织帮教慰问、座谈等帮教活动。

积极协调企事业单位和各种经济实体接收、安置释解人员就业。

5 以开展活动情况为准,有活动记录4、能够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帮教工作、经常组织帮教慰问、座谈等帮教活动。

积极协调企事业单位和各种经济实体接收、安置释解人员就业。

10以开展活动情况为准3、嘎查村矫正对象再犯新罪率控制在0.8%以下,脱管漏管率控制在3%以内。

3以重新犯罪和脱管人数为准四、安置帮教工作10 分1、嘎查村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配备兼职人员负责安置帮教工作,并且开展。

宣州区2014年度依法治区法治宣传教育考核细则区直单

宣州区2014年度依法治区法治宣传教育考核细则区直单
机关
法治
文化
建设
(20分)
16、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利用好宣传栏、电子屏幕、局域网等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分
1、无法制宣传阵地的,扣3分;
2、法制宣传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扣2分。
17、广泛利用大众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5分
通过广播、电视、网站、报刊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不少于4次,少1次扣1分。
4、积极在媒体上宣传报道工作经验和先进做法。
5分
工作经验、先进做法被主流媒体刊发报道的,中央、省、市、区级分别为3、2、1、0.5分;最高5分。
5、普法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信息等资料齐全,并做分类立卷归档,规范管理。
5分
1、工作资料不齐全的,扣2分;
2、工作资料未及时整理归档、规范化管理的,扣3分。
10分
1、组织开展“法律六进”专项法律、法规的送法活动不少于3次,少1次,扣2分;
2、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不少于2次,少1次,扣2分。
13、积极组织开展或参加“江淮普法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7分
“江淮普法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没有开展或参加的,缺1项扣3.5分。
18、积极组织参加全区原创法治漫画、故事、书画征集活动。
5分
未组织人员参加活动的,不得分。
19、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结合部门、行业特点,开展法治文化活动。
5分
未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的,不得分。
加分
项目
(10分)
20、法治文艺创作、演出获奖。
5分
1、参加全省性法治文艺调演、法治文化作品征集等活动获奖的,每1个加1分;2、在全国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中获奖的,每1个加2分;最高加5分。

司法所法制宣传工作考核细则参考

司法所法制宣传工作考核细则参考

司法所法制宣传工作考核细则参考
1. 宣传内容与形式:考核宣传内容是否准确、鲜明,是否能够深入人心。

同时,也要考核宣传形式是否多样化、吸引人,并且能够迎合不同人群的需求。

2. 宣传力度与范围:考核宣传的力度是否足够,是否覆盖了全所的宣传对象。

同时,也要考核宣传的渠道是否广泛,能否覆盖到目标人群。

3. 宣传效果与影响力:考核宣传的实际效果,并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对宣传的理解和反馈。

同时,要考核宣传对员工和公众的影响力,是否能够提升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

4. 组织策划与执行能力:考核宣传工作的策划和执行能力,包括计划的制定是否合理,执行过程中是否能够有效地进行组织和协调。

5. 宣传材料制作质量:考核宣传材料的设计和制作质量,包括文字的准确性、图表的清晰度、排版的美观性等。

6. 宣传活动现场组织能力:考核宣传活动现场的组织能力,包括活动流程的安排、现场秩序的维护等。

7. 宣传团队的合作能力:考核宣传团队的合作能力和团队精神,包括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和沟通能力。

8. 宣传活动的创新性:考核宣传活动的创新性和独特性,是否能够吸引公众的注意和参与。

以上是司法所法制宣传工作考核细则的参考内容,具体考核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法制宣传教育目标考核责任制度

法制宣传教育目标考核责任制度

法制宣传教育目标考核责任制度
一、为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各科室的法制宣传教育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从事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人员,要按本制度积极规范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负起责任。

三、本局下发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细则》是目标考核责任的主要内容,各科室要对照细则一一落实。

四、对各科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决不允许任何人弄虚作假,打人情分。

五、考核分年中、年终两次进行。

六、考核人员由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七、考核结果要真实、有效,及时对外公布。

八、法制宣传教育前三名要予以适当奖励,考核末位对科室负责人进行通报,连续三年末位降职使用。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评细则(2篇)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评细则(2篇)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评细则(2篇)法制宣传教育考核细则(范文一)1、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以及专项活动计划、总结(制定年度自身工作计划得2分,协助乡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加1分、制定普法依法治理专项活动计划并形成总结的每件加1分。

协助乡镇制定文件的,纸质的须有发文签批、领导签字,复印后存档,通过OA系统发文的,须加市司法局为收件人。

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7分。

)2、建立普法骨干和法律明白人名册,并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期的法律明白人和普法骨干培训班(建立普法骨干和法律明白人名册的得2分,举办普法培训班每一次加2分。

举办培训班有文件、有签到、有培训班议程、有培训材料、有图片、有考试、有得分统计。

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

)3、法制宣传栏正常发挥作用(法制宣传栏完好的得2分,每更换一次内容得0.5分,要求更换内容有登记,有照片。

本项得分最高不超过8分。

)4、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每一进都有典型事例(“法律六进”每开展一次活动司法所自行组织的得1分,协助其他单位并参与活动的得0.5分,活动要求有电子档照片、活动材料存档。

其中开展“12.4”大型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的得2分,未开展活动的倒扣2分。

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13分。

)5、针对普法重点对象和特殊人群开展有针对性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开展一次活动司法所自行组织的得1分,协助其他单位并参与活动的得0.5分,活动要求有电子档照片、活动材料存档。

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12分。

本项与第四项不重复计分)6、定期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示汇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每年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书面汇报工作,每次加1分,没有书面汇报的不得分。

要求有汇报材料,汇报材料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书面向主要领导请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经签批得以落实的,每次加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6分。

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

)7、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本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并及时发现、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得到局领导认可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的,每项得3分,被地市以上级单位认可并推广的,每项得5分。

“法治乡镇(街道)”创建百分考核标准

“法治乡镇(街道)”创建百分考核标准

“法治乡镇(街道)”创建百分考核标准一、组织领导(20分)1、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乡镇(街道)创建领导机制和运行机制,做到人员落实,职责明确,制度健全,协调有力,运行正常。

(2分)2、有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分)3、法治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考核。

(2分)4、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2分)5、人大、政协加强对法治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视察创建情况并听取工作汇报。

(2分)6、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法治乡镇(街道)创建中,纽带和桥梁作用发挥好。

(2分)7、年度对辖区各村、社区、单位等法治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考评及总结表彰,形成激励机制。

(2分)8、普法依法治理经费落实,人均不低于1元,并随经济发展逐年增加。

(2分)9、所辖村(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专人负责,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2分)10、乡镇(街道)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村(居)督查一次,督查要有通报或记录,督查指导工作落实情况好。

(2分)二、法制宣传教育(30分)1、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和学法讲座制度落实。

每年集中安排不少于2次的有针对性的学法活动。

(3分)2、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

机关工作人员每年针对性的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考评制度落实。

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形式多样、效果好。

(3分)3、加强对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村(居)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员、青少年、重点人口和帮教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3分)4、所辖村(居)干部学法要有制度、有内容、有笔记、有考核、有记录。

(3分)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五个一”建设,即:每个乡镇(街道)有一个法制辅导站,所辖每个村(居)有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室(角),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法治工作年度考核评分细则

法治工作年度考核评分细则

法治工作年度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序

考核内容标准分值评分标准自评得分考核得分
法治宣传工作1 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6 未建立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广场,少一项扣3分
2 法律咨询 5 建立法律咨询登记,未建立全扣
3 村级或企业领导学法情况 4
有学法计划,学法登记。

每年集中学习不得少于4
次,少一项扣一分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4 各项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5 未建立各项制度扣三分
5 调解组织健全(有花名册) 4 未建立组织,没有花名册,少一项扣2分
6
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达
100%,无因调解不当,不
及时导致民转非,民转刑
案件。

5
调解率未达标扣1分,调解不当导致民转非,民转
刑纠纷,有一件扣2分。

7 调解纠纷登记情况 5 未建立调解纠纷登记的扣5分
派驻指导员的工作情况8
积极开展工作活动情况,
台账资料健全
8 对照台账目录,少一项扣2分
9
各项制度建立,服务承诺、
电话公示上墙
8
未建立制度扣4分,服务承诺、电话公示上墙的扣
4分
说明:该考核分值为50分,适用于村级法治工作站和企业法治工作部。

法治建设考核标准

法治建设考核标准

法治建设考核标准法治建设是指国家按照法定程序推行法律,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进步的一项基本国家建设任务。

法治建设的考核标准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评估:一、法律体系建设的完善法律体系是法治建设的基础,要求国家建立和完善与时俱进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法律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权威性。

评估标准包括法律的完备性、立法的程序正当性、法律的适用性和执行力等。

二、司法体系的独立、公正、高效司法体系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一环,要求法院独立、公正地审理案件,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评估标准包括法官的独立性、审判公正性、审判程序的适当性和审理效率等。

三、依法治国的原则贯彻落实情况依法治国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原则,要求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保证政府行为合法、规范和透明。

评估标准包括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责机制的建立和有效运行等。

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行政执法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要求政府机关在法定权力范围内依法行使执法职责,确保执法公正、合理和透明。

评估标准包括执法程序的合法性、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执法效果的评估等。

五、人权保障的有效性人权保障是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要求国家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和自由,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评估标准包括人权法律的完备性、人权保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以及社会公众参与度等。

六、法律宣传教育的普及度法律宣传教育是普及法治知识、提升公众法律意识的重要手段,要求国家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法律的了解和遵守。

评估标准包括法律宣传教育的覆盖范围、宣传形式的多样性和宣传效果的评估等。

综上所述,评估法治建设的考核标准应包括法律体系建设的完善、司法体系的独立、公正、高效、依法治国原则的贯彻落实情况、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人权保障的有效性以及法律宣传教育的普及度等多个方面。

只有各方面的标准得到充分的落实,才能够真正促进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评细则(2篇)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评细则(2篇)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评细则(2篇)法制宣传教育考核细则(范文一)1、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以及专项活动计划、总结(制定年度自身工作计划得2分,协助乡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加1分、制定普法依法治理专项活动计划并形成总结的每件加1分。

协助乡镇制定文件的,纸质的须有发文签批、领导签字,复印后存档,通过OA系统发文的,须加市司法局为收件人。

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7分。

)2、建立普法骨干和法律明白人名册,并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期的法律明白人和普法骨干培训班(建立普法骨干和法律明白人名册的得2分,举办普法培训班每一次加2分。

举办培训班有文件、有签到、有培训班议程、有培训材料、有图片、有考试、有得分统计。

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

)3、法制宣传栏正常发挥作用(法制宣传栏完好的得2分,每更换一次内容得0.5分,要求更换内容有登记,有照片。

本项得分最高不超过8分。

)4、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每一进都有典型事例(“法律六进”每开展一次活动司法所自行组织的得1分,协助其他单位并参与活动的得0.5分,活动要求有电子档照片、活动材料存档。

其中开展“12.4”大型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的得2分,未开展活动的倒扣2分。

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13分。

)5、针对普法重点对象和特殊人群开展有针对性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开展一次活动司法所自行组织的得1分,协助其他单位并参与活动的得0.5分,活动要求有电子档照片、活动材料存档。

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12分。

本项与第四项不重复计分)6、定期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示汇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每年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书面汇报工作,每次加1分,没有书面汇报的不得分。

要求有汇报材料,汇报材料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书面向主要领导请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经签批得以落实的,每次加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6分。

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

)7、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本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并及时发现、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得到局领导认可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的,每项得3分,被地市以上级单位认可并推广的,每项得5分。

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镇“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建立和完善我镇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和激励监督机制,形成机关、单位和社会联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新机制,为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根据《__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__县“五五”普法规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评比办法。

第二条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比工作由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镇综治委共同负责,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量化考核与注重实绩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评比范围第三条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比的范围是:__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第四条考核评比实行按级负责的原则。

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主要考核思旸社区委、镇级党政机关、各人民团体。

思旸社区委、各站、办(所)负责所属辖区范围内及各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第三章考核评比内容第五条考核评比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宣传教育、依法治理、经费保障、监督检查、档案资料七部分,按照百分制量化标准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机关、单位考核评比工作按照工作职能所涉及的有关内容进行。

第六条组织机构健全(12分)。

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健全,办事机构工作运转良好,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发挥好。

第七条规章制度完善(12分)。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具体工作有实施方案,工作完成有总结,建立健全会议、培训、学习、检查、考评等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条宣传教育经常开展(30分)。

(一)认真围绕重点内容做好法制宣传教育(8分)。

积极围绕党委、政府和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工作职能和单位实际,积极开展与宪法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二)深入开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10分)。

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和年度法律考试考核等制度;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辅导员、法制报告会等制度,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和师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培训和考试考核等制度;坚持对农村“两委会”干部轮训和新市民的宣传教育,做到法制宣传资料、法制宣传阵地、法制宣传活动“三落实”。

2014年全市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分细则(市直、企事业单位)

2014年全市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分细则(市直、企事业单位)
未建立领导小组的扣2分,领导变动未及时调整的扣2分;无办事机构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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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0
2、党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5分)。
未召开专题会议的扣4分。
会议记录
0
3、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年终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本系统、本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内容(4分)。
没有建立责任制扣2分,未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扣2分。
2014年全市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分细则
(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驻蚌单位部分)
单位(盖章)
单位领导
谭业军
自查填表人
贾伯剑
联系电话
3117202
复查人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评 分 标 准
评分依据
自查
复核
扣分
得分
扣分
得分




(20分)
1、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并及时调整(6分)。
0
7、积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4分)。
未开展活动扣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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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依法治理(25分)
1、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努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8分)。
未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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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5
2、落实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建立和完善内部执法检查和监督的运行机制,健全落实执法监督检查制度(8分)。
0
3、按要求参加法制宣传骨干培训,抓好本部门、单位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每年不少于1次(4分)。
未按要求参加全市法制宣传骨干培训扣2分,每年组织专业法培训少于1次扣2分。

度法治建设考核标准 2

度法治建设考核标准 2

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经研究,市法治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201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一)依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4年度县(市)区、开发区综合考评目标的通知》(襄办文〔2014〕26号)文件精神,考核各县(市)区、高新区、东津新区、鱼梁洲管委会。

(二)依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4年度市直部门综合考评职能工作目标的通知》(襄办文〔2014〕25号)文件精神,考核有法治城市建设考评指标的89个市直单位。

二、考核内容2014年度法治城市建设工作要点及相关文件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详见《2014年法治县(市)区建设考评标准》(附件1)、《2014年市直部门法治建设考评标准》(附件2。

)考核内容依据的文件主要有:1、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法治城市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襄办发〔2014〕5号);2、襄阳市法治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平安法治惠民十件实事路线图的通知》(襄法办〔2014〕7号)、《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法治城市建设示范项目的通知》(襄法办〔2014〕9号)、《关于印发2014年度法治城市建设专门工作指导组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襄法办〔2014〕15号)等;3、襄阳市法治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襄阳市法治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襄法发〔2013〕2号。

)鉴于法治城市建设中的依法行政工作、社会治理法治化与平安综治交叉的部分工作已由市政府法制办、市综治办考核,不再重复考核。

三、考核方式(一)自查自评。

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标准自查自评,并在12月22日前将自查报告、自评得分和有关资料报市法治办。

(二)数据报送。

对公正执法满意度测评等指标分别由市统计局、市直政法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市信访局、市安监局、市纪委提供,并在12月25日前报送市法治办。

(三)集中考核。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一、考核目的考核主要是为了督促和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法治素质和意识水平。

具体目的如下:1.评价工作表现:通过考核的方式,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效果进行全面评价,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

2.提高工作质量:通过对工作效果的评估,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不断提高,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制建设。

3.激励工作热情:通过考核的方式,发现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及时表彰和激励,让他们更加投入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考核指标针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和目标,考核指标应该具备如下特征:1.全面性:考核指标应该覆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宣传载体、内容设计、宣传形式、受众覆盖、效果评估等方面,以全面评估工作表现。

2.可操作性:考核指标应该具有明确的实施标准和操作流程,让考核对象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需要做哪些工作,以及需要达成哪些具体目标。

3.定量化:考核指标应该能够量化工作成果,便于评价宣传效果和工作质量,同时也便于比较评估和参考。

具体考核指标如下:1.宣传覆盖率:即针对某一宣传主题,宣传覆盖的受众范围和人数。

通常采用宣传效果问卷、转化率等方式进行评估。

2.宣传效果:包括法律知识掌握程度、法律意识程度、法治素质提高程度等方面。

通常通过问卷调查、工作记录、现场观察等方式进行评估。

3.工作质量:包括开展的宣传活动的质量、宣传材料的制作质量、活动组织的针对性、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瑕疵等。

4.工作效率:包括工作完成的速度、工作总量等方面。

三、考核方法考核方法首先要具有公正、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等特点。

具体考核方法有:1.问卷调查法:可以根据受众的特点和宣传主题,设计一份有针对性的调查问卷,对受众的宣传认知和学习效果进行评估。

2.工作记录法:针对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和不足,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分析,以便及时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出现瑕疵的原因。

镇村级法治创建工作考核细则

镇村级法治创建工作考核细则

“四民主、三公开”(44分)

“四民主”
1
民主选举工作

建立村(居)委会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有选举制度或上级印发的规范选举工作的相关文件。(3分)

按法律程序选举并发布公告。有选举程序、选举公告、公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居)民名单。(3分)

选举档案管理规范。有选举公告公布、主持资料、计票方法、选票、选举结果、会议记录等选举档案完整齐备。(3分)
2
民主决策工作

建立健全村(居)民代表会议等议事制度。有制度或上级印发的相关文件。(3分)

按规定程序每年召开两次村民代表会议,有会议记录。(10分)
3
民主管理工作

有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3分)

村(居)委会公章、财务帐目管理有序、各项规章制度健全。(3分)

民主监督工作

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3分)
4
有固定普法宣传栏并定期更换。(4分)
5
每季度上一次法制课,有上课记录或图片、内容。(4分)
6
有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2分)
7
每年至少有两次普法志愿者活动记录。(2分)
8
普法活动有记录(每月至少一次)。(4分)

法治创建活动记录本填写完整。(10分)

信息(在市级报刊发表一篇法治建设新闻加1分,在省级报刊发表一篇法
治建设新闻加2分,在国家级报刊发表一篇法治建设新闻加3分)

村主要干部严格执行“勤廉双月述”制度,有勤廉双述报告。(4分)

有民主理财登记表。(3分)

“三公开”

法制宣传教育考核方案

法制宣传教育考核方案

法制宣传教育考核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六五”普法实施计划载体,以强化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积极性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及提高课堂效率为主要目标,加强教育行政管理,充分调动学校内部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快乐、健康发展。

二、考核内容:1、德方面:教师师德考核;教师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教育法规,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称学生的表率,依法施教,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主动地发展,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结合工作需要,努力进修,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特别在本职工作中,不能随便旷课、请假,及赌博、无理取闹、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等。

2、能方面:教师业务考核;为进一步完善学校专任教师的考核评价机制,以考促学,以考促教,努力促进全体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

经学校班子研究决定,对全校专任教师业务考试。

3、勤方面:教师备课、作业批改及辅导;备课能提高教师教学设计能力,教师备课要体现“三维目标”,授课后有课后反思,有突破重难点的方法,有训练学生思维能力的问题设计,有精心的练习设计。

教师要根据教学目标与学生实际布置作业,注意作业的层次性。

作业难度和题量要适当,意图要明确,形式宜多样。

要重视作业批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要使用明确、实用的批改符号,增加激励性批语,保证批改的正确率。

根据作业性质及学生实际,灵活使用各种批改形式,做到有作必改,有改必评,各科教师要有优等生、后进生辅导方案,要有详实的活动过程。

4、绩方面:各科目的统考及抽查为更好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评价,学校每学年度组织小学语文和数学统考一次,统考、抽查结果作为教师考核依据。

5、教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1)触犯国家法律;(2)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和格;(3)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4)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如进行有偿家教等;(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6)病假累计超过6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30天;(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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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创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维权岗,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1分);经常性组织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分)。
(县教育局、团县委考核项目并分别报县法宣办)
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6分)
积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3分)。(县经信委、县人社局考核项目并报县法宣办)
认真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2分)。(县教育局、团县委考核项目并分别报县法宣办)
认真贯彻《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到位(3分)。(县教育局考核项目并报县法宣办)
完善和落实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率达到100%(1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每学期开展1-2次法制辅导报告(1分)。(县教育局考核项目并报县法宣办)
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县政府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专款专用;制定经费保障标准(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5元标准。(县财政局提供全县经费保障标准材料并报县法宣办)
队伍建设
(8分)
组织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决定和省市贯彻意见,并提出自己意见或措施。(3分)(县政府办公室考核项目并报县法宣办)
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工作(3分)。(县司法局考核项目并报县法宣办)
县依法治县领导组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每年召开成员单位会议不少于1次(2分);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2分)。(县司法局考核项目并报县法宣办)
各单位成立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有相应工作制度并明确责任人员(3分)。(县直各单位考核项目)
经费保障
(6分)
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充足,保障有力(6分)。(县直各单位考核项目)
组织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决定,有专人参加各级各类法治宣传骨干培训,努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水平。(2分)。(县直各单位考核项目)
基础设施
(4分)
有必要的办公设施,数码相机、电脑等法制宣传必要设备齐全(2分);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材料、报表(2分)。(县直各单位考核项目)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落实《安徽省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制定具体意见和年度工作措施(2分)。(县人社局考核项目并报县法宣办)
定期开展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考核,参考率不低于90%,合格率不低于95%(2分)。(县人社局、县政府法制办考核项目并分别报县法宣办)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10分)
结合实际,制定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意见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1分)。(县司法局考核项目并报县法宣办)
青少年
法制宣传教育
(8分)
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意见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1分)。
认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1分)。
认真贯彻《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到位(1分)。
完善和落实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率达到100%(1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每学期开展1-2次法制辅导报告(1分)。
队伍
建设
(5分)
加强法制宣传骨干培训,举办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2分)。
组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每年开展志愿者服务不少于3次(2分)。
积极开展法律宣讲活动(1分)。
基础
建设
(4分)
建立司法行政服务站(1分)。
有必要办公设施,数码相机、电脑等法制宣传必要设备配备齐全(1分)。
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材料、统计报表(2分)。
认真履行职责,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公园等法治文化设施(2分)。(县司法局考核项目并报县法宣办)
建立法制宣传栏或法制宣传网页(2分);及时向法宣办报送相关信息(2分)。(县直各单位考核项目)
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参加或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化摄影展、法治动漫创作等法治文化活动(3分)。
做好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强农民工外出务工前和返乡期间的普法教育(2分)。(县人社局考核项目并报县法宣办)
按照谁雇佣、谁负责的原则,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举办农民工普法学校,开展常规性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3分)。(县人社局、县建委考核项目并分别报县法宣办)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71分)
重点普法对象法制宣传教育(32分)
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
(10分)
党委中心组每年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2分),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4分)。
制定《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有具体的落实措施(2分)。
定期开展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参考率不低于90%,合格率不低于95%(2分)。
落实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每年对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2期(3分)。(县经信委、县人社局考核项目并分别报县法宣办)当年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率在20%以上(2分)。(县民政局、县农委考核项目并分别报县法宣办)
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培养“法律明白人”,村年度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2分)。(县司法局考核项目并报县法宣办)
“12.4”活动
(6分)
积极参加或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法治宣传活动(3分)。利用有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宣传月、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分)。(县直各单位考核项目)
阵地建设
(12分)
县电视、报刊和网络有固定法制宣传栏目(3分)。(县文广新局考核项目并报县法宣办)
(71分)
重点普法对象法制宣传教育
(37分)
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
(12分)
政府党组中心组每年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2分)。(县政府办公室考核项目并报县法宣办)
县直各部门党委(组)中心组每年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2分);举办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2分)。(县直各单位考核项目)
人大任免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得到有效落实(2分)。(县人大办考核项目并报县法宣办)
(县直各单位考核项目)
“12·4”等宣传活动(12分)
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6分)。
利用各类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和宣传月、宣传周等时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规模效应(6分)。
阵地
建设
(5分)
建有法治广场或法治公园(2分)。制定法治广场或公园管理使用制度(2分),法制宣传内容定期更新(1分)。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形式(32分)
法律“六进”(6分)
落实“法律六进”工作制度,推进“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6分)。
江淮普法行(5分)
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5分)。
主题教育活动
(4分)
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4分)。
镇政府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2分),镇政府召
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每年不少于1次(2分)。
经费保障(6分)
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镇政府财政预算,制定经费保障标准(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5元标准)(6分)。
体制机制建设(4分)
组织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决定(1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方式,制定实施方案(1分);开展具体的活动(2分)。
2014年镇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细则
考核
项目
考核
内容
评分标准




(29分)
组织
领导
(10分)
加强镇法宣办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每年召开成员单位会议
不少于一次(2分),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
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2分)。
镇政府聘请法律顾问(2分)
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培养“法律明白人”,村年度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2分)。
做好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强农民工外出务工前和返乡期间的普法教育(2分)。
按照谁雇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在农民工集中地建立农民工普法学校,开展常规性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1分);通过积极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扩大法制宣传实效(1分)。
法治文化建设(7分)
活动
开展
(7分)
挖掘地域法治文化,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演讲比赛、法治文艺演出、法治书画摄影等法治文化活动(7分)。
附件2:
2014年县直单位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
考核细则
考核
项目
考核
内容
评分标准




(29分)
组织领导
(11分)
县政府将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2分);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实际问题每年不少于1次(2分)。(县政府办公室考核项目并报县法宣办)
考核
项目
考核
内容
评分标准




法制宣传教育载体
(34分)
法律六进
(6分)
落实“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和“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6分)。(县直各单位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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