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
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
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是评价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指导。
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的建立,对于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从素质教育目标、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水平、课程设置与教学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对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进行详细的阐述。
首先,中小学素质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道德素质、学习能力、创新精神、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方面。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教育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学校特色和发展需求的素质教育目标,并将其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其次,教师队伍建设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
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与考核,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素质教育理念,鼓励教师参与素质教育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形成全体教师共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再次,学校管理水平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素质教育管理体系,明确素质教育的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加强对素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确保素质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另外,课程设置与教学实施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合理设置素质教育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最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当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包括学业成绩、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方面,全面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成长指导和服务。
总之,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是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学校应当严格按照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的要求,不断完善素质教育工作机制,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国家培养更多更优秀的人才做出贡献。
江苏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江苏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江苏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校园长是学校的管理者和领导者,对于学校的管理和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江苏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加强学校的管理,规范校园长的管理行为,制定本方案。
二、评估内容(一)领导力评估:评估校园长的领导力、决策能力、管理能力、创新能力等。
(二)教育教学评估:评估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课程设置等。
(三)师资队伍评估:评估学校的师资力量、师德师风、师资培训等。
(四)学生管理评估:评估学校的学生管理、德育工作、课外活动、校风校貌等。
(五)后勤管理评估:评估学校的后勤管理、环境卫生、食堂管理、安全管理等。
三、评估程序(一)评估组成:评估委员会由学校管理机构和专家组成。
(二)评估时间:评估一般在校园长任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
(三)评估程序:1. 自查报告。
学校应当编制自查报告,自评各项指标,由校园长签署后报送到评估委员会。
2. 评估组进驻。
评估组成员进驻学校,与师生、家长、工作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
3. 评估报告。
评估委员会应当根据评估结果编制评估报告,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4. 整改落实。
学校应当根据评估报告的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规定时间限制落实。
四、保密原则评估过程中,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校和校园长的合法权益。
五、责任追究对于不履行评估程序、不按规定落实整改措施、对评估结果作弊等行为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结语本方案将有力地推进江苏江苏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一、背景为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校园长管理,提高校园长综合素质,江苏省教育厅决定实施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
本方案旨在规范督导评估工作的流程和标准,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有效,为校园长的任职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估内容1. 校园长的基本信息:包括校园长个人简介、工作履历、任职时间等。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一、背景综合素质评定是对学生在课内外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全面评估,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成长。
为了促进小学学生的全面发展,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制定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综合素质水平。
二、目标1. 建立科学公正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全面评估小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业能力、素质发展等方面。
2. 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3. 引导教师以科学、客观的评价方式指导学生的学习,注重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需求。
三、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学业特长、身心健康、品德发展等五个方面。
1. 学习成绩:评估学生在各学科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成绩、作业成绩等。
采用百分制评分,具体评分标准由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制定,并向学生和家长公示。
2. 学习能力: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包括记忆能力、理解能力、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等。
通过考试、作业以及其他形式的评价来综合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
3. 学业特长:评估学生在学业方面的特长和兴趣,包括科学实验、数学建模、英语演讲等。
通过竞赛、展示、作品评比等形式来评估学生的学业特长。
4. 身心健康:评估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状况,包括身体素质、体育活动参与情况、心理调适等。
通过体测、体育活动记录、心理测评等方式来评估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
5. 品德发展:评估学生的道德品质、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
通过班级评议、社会实践记录、学生自评等方式来评估学生的品德发展情况。
四、评价方式与权重分配1. 学习成绩的权重占30%,包括各学科成绩的百分比、考试完成情况等。
2. 学习能力的权重占20%,包括学生的记忆能力、理解能力、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等。
3. 学业特长的权重占20%,包括学生在学科竞赛、学术科研、课外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
刘
发展的育人理念。科学制定学校发展
4
念(4 分)
靠管理出效益。治校方略是: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科研兴校,
建
(国家指标)
规划,实施扎实、有序。(4 分)
特色强校。并围绕教育理念科学制定了学校的三年发展规划及
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学校的实际工作中扎实有序地开展。
A1.
办学思想
C2.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办学思路清
自评情况
自评 备 得分 注
徐 有 伟
刘 建
王 占 昌 刘 玉 青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B7.作息时 间(7 分)
B8.作业考
会、1 次校园艺术节。实施体艺“2+1”。 (7 分) C12.以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为取 向,开设丰富多彩的校本课程,科学 规划,教师和课时得到落实,内容体 现地方特色,实施载体形式多样。(5 分) C13.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严 格控制在 6 小时以内,确保学生 10 小时以上睡眠时间。学生作息时间表 常年上墙上网显要位置公示,接受社 会监督。(2 分) C14.每周体育课、每天大课间体育 活动按规定进行,保证学生每天校园 体育活动不少于 1 小时。(3 分) C15.不组织学生节假日(含双休日 和寒暑假)集体补课,不以任何名义 在校内外变相组织集体上课,不在正 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 活动,不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 有偿补习班。(2 分) C16.合理安排课内外作业。有严控 学生作业总量的有效机制,一、二年
建
度工作中得到落实,促进学校持续发 展。
展。(6 分)
C3.严格执行教育法规政策,依法维
A2.
护教学秩序和师生权益。制定并完善
夏
B3.依法治
2024年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方案
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加快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首都教育,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保驾护航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等文件精神和关于实施与发展素质教育系列政策要求,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与发展,通过实施对学校素质教育情况的督导评价,切实加强对素质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强化落实学校办学主体责任,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育人观和质量观,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展,督促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内涵发展,不断提高育人质量,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立德树人学校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通过教育督导,强化学校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和育人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学校育人全过程,形成价值引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行为养成和身心健康有机结合的育人方式,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二)发展素质教育持续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和发展是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
通过教育督导引导学校从“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高度,从“未来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的时代要求,强化学生核心素养、综合素质培养,推动学校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体系,优化学校治理,深化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破解育人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助力学生形成支撑终身发展、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和必备品格。
(三)聚焦育人质量质量是教育内涵发展的核心,满足人民群众对享有公平而有质量教育的基本需求,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
小学督导工作计划
小学督导工作计划小学督导工作计划篇1学校20__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是:“教科研工作走向规范化。
”本学期教学督导室将根据学校总体工作目标与要求,以“团校合一”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这一课题的研究为载体,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以科研为先导”、“教育以人为本”、“教学以生为本”等办学理念,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造就和形成一支科研型、学者型的教师队伍。
为使工作有序完成,特制定计划如下:一、工作重点初步实现教育科研工作的“两个新突破”。
一是立项的突破,力争“团校合一”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这一课题取得市级以上立项课题;二是研究成果的突破,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上有新的突破。
以求实的精神,务实的态度,扎实的工作,使学校教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
1、日常督导工作,及时进行北京市督导室电子质量监控系统数据的报送。
配合教务处、艺术教学办公室做好教学质量的督导评价工作。
2、校级课题、各部门各系课题和各位教师课题的稳步推进。
3、国家级、北京市级课题的推荐申报工作,力争取得一项市级以上立项课题。
二、工作目标1、强化教师科研意识,增强教师参与科研工作的积极性,要求教师每人都有或参与科研项目,在科研实践中使教师的科研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2、进一步实现教育科研的规范性管理,整理完善教科研管理制度,建立起有效的机制,使教科研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3、以校级重点课题及上级课题的研究带动科研工作的开展,确保各项研究达到预期目标。
4、积极配合教务处、艺术教学办公室开展听课、评课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做好教学质量的督导与评价工作。
三、工作思路1.明确一个宗旨:提供服务,提升品位,促进教育科研和谐发展。
2.强化科研意识。
克服畏难思想,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工作中去,在教师中倡导参与意识、前瞻意识、研究意识、创新意识。
3.坚持以人为本,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特别是青年教师的作用,坚持以校为本,科研强校,从教育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反思优化,使教科研落到实处,走健康高效的兴教强师之路。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促进小学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的目的是明确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要求和程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第二章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第三条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认知能力、创新能力、协作能力、实践能力、表达能力、审美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第四条认知能力评价主要包括学科知识掌握程度、学科思维能力、学科方法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第五条创新能力评价主要包括创新思维、问题解决能力、创造性表达等方面的评价。
第六条协作能力评价主要包括与他人合作的能力、沟通合作的能力、团队合作的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第七条实践能力评价主要包括动手实践能力、实际问题解决能力、实践成果展示等方面的评价。
第八条表达能力评价主要包括口头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综合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第九条审美能力评价主要包括艺术鉴赏能力、审美表现能力、审美创造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第三章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第十条综合素质评价要求针对学生的特长和兴趣进行评价,注重发掘学生的潜力和特长。
第十一条综合素质评价要求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注重个性化评价。
第十二条综合素质评价要求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鼓励学生表现出独立思考和创造性的能力。
第十三条综合素质评价要求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实际操作。
第十四条综合素质评价要求注重评价方式的多样性,允许学生通过多种方式展示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综合素质评价的程序第十五条综合素质评价应定期进行,每学期至少一次。
第十六条综合素质评价主要由学校进行,评价内容和标准由教师根据学校要求制定。
第十七条综合素质评价要采取多维度的评价方法,包括观察记录、测评测试、小组讨论、个人陈述等。
第十八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注重帮助学生进行自我反思和进一步的发展。
2023年督导工作计划(2篇)
2023年督导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区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以“四个转变”切实加强对学校的监督、指导、评估和服务,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学校现代化管理水准,为推动我区教育事业规范、内涵、科学、优质均衡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目标任务1.做好迎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国家监测、复查工作,确保指标、数据达标。
2.积极申报“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申报成功,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3.做好迎接“新一轮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省级抽查工作。
4.深入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责任督学进校开展“一日督导”。
5.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完善第三方评价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向第三方评价机构购买服务,分别选择1所小学、1所中学进行试点。
6.探索建立学校发展性评价制度,扎实开展综合性、专题性、需求性、随机性督导评估,严格执行“五严”规定,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三、工作措施1.坚持“四个”转变(1)推动督导职能由“重督查”向“重指导”转变,以优质的督导服务助力学校科学发展。
(2)推动督导内容由“全面”向“局部”转变,由关注规范办学行为的全面督查,转向制约学校发展的重要因素和学校急需解决的问题,聚焦学校发展,解决实际诉求。
(3)推动督导对象的主观参与度由“被动”向“主动”转变,探索建立学校主动申报制度,量身定制个性化督导方案,按需督导,柔性调控,切实提高督导工作的实效性。
指导学校在客观分析学校现有基础上,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自主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督导室要把握好规划的方向性、发展性、可行性。
(4)推动督导主体构成由“单主体”向“多主体”转变,逐步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委托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切实提高督导工作的客观公正和生命力。
2.创新“三个”机制(1)科学重组督学队伍,进一步提升督导效能。
推进督导机构建设和督导人员配备,成立区督导委员会,调整充实专、兼职督学队伍,拟聘任专职督学____人、特约督学____人、兼职督学____人、挂牌督导责任督学____人,建立符合新形势下督政与督学需要的较为完备的督学队伍。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根据教育部《____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____》精神,结合我镇小学教育的实际,特制定如下细则: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整体构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要求,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衔接,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要坚持如下原则:(一)导向性原则。
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和导向功能,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制度等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发现发展潜能;有利于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行为;有利于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二)发展性原则。
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既要看到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更要发现潜在的发展可能性;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发展和变化的过程。
(三)可行性原则。
制定的评价实施方案、实施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
(四)客观性原则。
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
二、评价内容与方法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评价即“目标+等级+特长+评语”的综合评价。
小目标的确定使学生养成扬长避短,养成奋发向上的好习惯;等级评价和延缓评价,是以发展的眼光评价学生;特长评价发展了学生兴趣和特长;综合评语采用“优点+鼓励+希望”的基本模式,保护学生的积极性和自尊心。
实践证明,实施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评价,促进了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轨,使每个学生都体验成功的喜悦,促进学生主动全面发展,从而达到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
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深化教育督导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网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提升全区中小学校精致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全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国教督办〔2013〕2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试行)》(苏教督委〔201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对教育行政管理和中小学办学情况进行全方位、经常性的随机督导检查,指导学校不断优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内涵发展。
二、挂牌督导的范围及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将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分为6个督学责任区,每个督学责任区均有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分管领导,并由若干名责任督学分工负责,每名责任督学负责2-5所学校,责任督学统一制作公示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主要任务等内容,悬挂在校门口醒目位置。
三、责任督学的任务及工作要求(一)主要任务1.对中小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执行省“五严”规定进行监督;2.对中小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3.倾听师生、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同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相关学校限期整改;4.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学校不断改革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具体任务1.督导校长及领导班子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对学校违规办学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2.督导学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3.督导招生、收费等情况;4.督导开齐开足课程和课堂教学情况;5.督导学生学习、体育活动和课业负担情况;6.督导教师师德、专业发展及禁止从事有偿补课、家教情况;7.督导学校食堂、宿舍管理,食品、饮水安全卫生等情况;8.督导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9.发现安全隐患,责任督学应及时了解情况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报告;10.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务。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对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进行教育综合督导的通知-苏教督[2012]16号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对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进行教育综合督导的通知正文:----------------------------------------------------------------------------------------------------------------------------------------------------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对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进行教育综合督导的通知(苏教督〔2012〕16号)各有关市、区教育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各有关高中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苏州市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2012年对部分学校进行教育综合督导的预备通知》(苏教督〔2012〕6号)安排,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真正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今年10~11月份将对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进行综合督导。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导内容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苏教督〔2012〕4号)规定的内容进行。
二、督导时间和学校2012年10月15日~17日(星期一至星期三):张家港暨阳高级中学。
2012年10月18日~20日(星期四至星期六):张家港市高级中学。
2012年10月29日~31日(星期一至星期三):江苏省常熟中学。
2012年11月1日~3日(星期四至星期六):江苏省震泽中学。
2012年11月12日~14日(星期一至星期三):江苏省黄埭中学。
2012年11月15日~17日(星期四至星期六):江苏省外国语学校。
2012年11月26日~28日(星期一至星期三):苏州工业园区第二高级中学。
2012年11月29日~12月1日(星期四至星期六):苏州市第五中学校。
三、督导时间安排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苏教督〔2012〕4号)要求,每校综合督导时间为3天。
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解读目录
B15.特色声誉
(10分)
C34.学校办学特色鲜明、突出,有一定影响,逐步形成核心优势。素质教育工作经验得到同行认同和上级肯定,并被宣传和推广。(3分)
1、学校开展素质教育活动大事记
2、学校素质教育成果汇总表
3、学校素质教育成果奖牌、奖杯、奖状等
4、学校素质教育会议交流材料
1、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学校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3、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4、学校应急演练方案
A3.
规范办学
(40分)
B5.招生分班
(4分)
C8.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以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公办小学不以民办名义招生,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10%并逐步减少。班额不超过40人。(2分)
1、学校招生制度
2、学校文化户口登记表
3、学校招生登记表
4、新生入学通知书
5、班级学生人数一览表
C9.实行阳光分班,平行班的班额、师资、条件相对均衡,不设重点班或以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教改班等名义变相设置重点班。严格学籍管理。(2分)
1、学籍管理制度
2、学籍管理档案
B6.课程计划
(14分)
C10.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按课程标准设置课程和制定方案。不随意增减课时和增加课程难度。课表常年上墙上网显要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分)
3、学校校外实践活动方案
4、学校校外活动记录
A5.
课堂教学
(25分)
B12.教学常规
(10分)
C26.牢固确立有效教学理念,有“减负增效”具体措施及落实机制。实行课业负担监测与问责。(4分)
1、学校“减负增效”实施方案
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
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一、师资力量1.教师数量与比例:评估学校的师资力量是否充足,是否符合教育部门规定的师资标准;2.教师平均教龄与学历:评估学校教师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以确保教育质量;3.教师培训情况:评估学校是否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二、课程设置与教学资源1.课程设置合理性:评估学校的课程设置是否符合教育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和要求;2.教材选用与更新:评估学校的教材选用是否符合教育部门的规定,是否及时更新教材;3.教学资源配置:评估学校的教学资源是否充足,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
三、学生学业水平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认知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2.学业成绩评估:评估学生的学业成绩,包括各科目的考试成绩等;3.学生参与度与兴趣:评估学生对学习的参与度和兴趣程度,包括学习动力、学习态度等方面。
四、教育资源配置1.学校分布均衡性:评估学校的分布是否均衡,是否满足各地区学生的就近入学需求;2.学校质量均衡性:评估学校的教育质量是否均衡,包括学校声誉、教学水平等方面;3.基础设施建设:评估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等。
五、教育公平性1.学生入学公平性:评估学生入学的公平性,包括选拔考试的公正性、录取机制的公平性等;2.学校资源利用公平性:评估学校资源的利用是否公平,包括教学资源、教师资源等方面;3.学生发展机会公平性:评估学生发展机会的公平性,包括文体活动、科技竞赛等方面。
六、家校合作与社会支持1.家校沟通合作情况:评估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合作情况,包括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程度、教育宣传与家庭教育指导等;2.社会支持与参与情况:评估社会对学校教育的支持与参与程度,包括社会捐赠、志愿者服务等。
以上是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的一些内容,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评估,可以对各个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发展状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为进一步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江苏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五严规定
江苏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五严”规定一、严禁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炒作“高考状元”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地区、学校及个人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县(市、区)、学校、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和奖惩。
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地区、学校、学生的高考成绩、升学率等具体情况,不得炒作“高考状元”。
二、严控学生在校时间与家庭作业总量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和家庭作业总量。
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
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控制在每天2课时,严禁利用晚自修时间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家庭作业总量分别不得超过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
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
严格禁止组织中小学节假日补课。
全省中小学严禁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三、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实施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特别是要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技术类课程的实施。
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
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
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示。
四、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要严格规范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
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
小学组织的考试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一次,科目一般不超过3门;初中学校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两次。
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和月考。
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
加快高考招生社会化改革步伐,积极推进网上报名,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高考成绩直接发放到考生本人。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9.03•【字号】苏教人[2009]24号•【施行日期】2009.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教人〔2009〕24号)各市、县(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精神,结合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我们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实际贯彻实施。
二○○九年九月三日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2024年督导工作计划(3篇)
2024年督导工作计划一、督导工作主要内容1、督促检查减负增效工作。
切实做到一科一辅,杜绝一科多辅。
2、与教务处共同做好教学常规检查、教学质量评价等项工作。
督促检查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
杜绝不备课上课、非特殊情况坐着上课,上课时接听手机,在课堂上玩游戏等现象发生。
3、继续关注课堂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质量。
继续学习新课标,开展期中质量抽测活动等。
4、加强对青年教师和教学骨干的培养工作。
5、督促、检查教研组、备课组活动开展情况。
6、督促、检查学生社团活动开展情况。
7、关注毕业班教学、复习迎考工作,做好模考分析、反馈等工作。
8、配合区督学来校听课、指导教学工作。
二、督导工作主要措施1、进一步落实教育部《____全面____教育方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____》精神,“作业的分量和难度要适当。
小学一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二、三年级每日课外作业量不超过____分钟,四年级不超过____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____小时。
”2、按照区《课堂教学常规实施办法》意见精神,开学初、期中、期末检查备课、作业布置与批改等,希望老师们及时认真批改作业,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3、配合校长室、教导处开展推门听课活动,深入课堂了解授课情况,及时开展评课议课活动。
4、教研组、备课组、学生社团要做到“四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主讲人或主持人,活动前要有计划、出通知,活动后要有总结,并及时上传有关资料。
社团活动将作为本学期重点检查的内容。
5、毕业班新课应于____月上旬结束,中旬将举行一模,____月上旬举行二模。
三、督导工作行事历____月份:1、超周课与学科计划制定情况检查;2、了解教研组、备课组计划制定情况。
____月份:1、督促开展语文学科青年教师开展白板运用课堂教学评比活动;2、督促社团活动正常开展;3、了解教辅资料使用与星月书屋开放情况;4、迎接区督学组来校检查。
____月份:1、督促做好第____届家长开放周活动;2、期中抽测与总结反馈;3、期中教学常规检查;4、督促开展数学学科青年教师开展白板运用课堂教学评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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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
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督导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办〔2011〕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工作。
第三条督导考核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
第四条各地要将相关督导评估检查内容纳入素质教育督导考核范畴,对学校的相关督导评估检查实行教育督导机构归口管理,减少项目,减轻学校负担。
督导机构现行的中小学综合督导、发展性督导、普通高中素质教育常态督导等相关工作纳入本项督导考核。
第五条督导考核内容以《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为基准。
各地可结合实际,另行增加督导内容、指标和分值。
第六条县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对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和三星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学校素质教育进行县级复查。
第七条市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对市直中小学校和县(市、区)四星级普通高中学校素质教育进行市级复查。
第八条省教育督导机构负责对全省四星级普通高中学校素质教育进行省级抽查。
第九条督导考核结果将作为市、县(市、区)、学校有关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和行政确认的重要前置条件,作为督导机构评选、推荐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的主要依据。
“省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评选办法另行印发。
第十条重视运用科学的测量方法和工具,鼓励研发、使用信息
化平台,逐步建立全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工作的数据信息系统。
二、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要健全自评制度。
要对照省《考核标准》,于每年9月20日前报送学年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内容包括学校概况与自评工作情况,实施素质教育的规划、进展及整改情况,主要成绩和特色,存在问题与困难,下一学年打算等,并附三年来学校重大事件、上级奖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情况简表,总篇幅限5000字以内。
自评报告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经公示后报送当地教育督导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普通高中自评报告同时报送市教育督导机构,四星级普通高中自评报告同时报送省教育督导机构。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制定督导考核实施计划,一般3年为一周期,并报上一级督导机构审核。
第十三条督导机构实施年度督导考核活动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下发督导通知,编制督导手册,审核学校材料,组织督导队伍,开展督前培训。
第十四条督导机构在现场督导前向被督导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下发督导通知,并向社会公示。
提前时间不少于1周。
第十五条督导机构参照省提供的基础样式编制督导手册。
内容包括: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依据,督导提纲、问卷、范本等工具性材料,督导工作信息记录表等。
第十六条督导机构成立审核小组,对以下材料进行审核:学校提供的关于近三年素质教育工作的自评材料;近三年督导机构的督导意见;责任区督学开展经常性督导的相关材料;其它相关信息。
如发现材料不完整或不真实,须责成补报或重报。
第十七条督导组由熟悉教育管理、精通教学业务、能胜任督导工作的督学和有关专家组成,也可邀请教育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区代表参加。
每组不少于8人。
第十八条督前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督导考核标
准、督导工具性材料、督导工作程序、具体任务、人员分工、现场信息记录要求、督导工作责任和纪律要求等。
培训时间一般为半天。
三、现场督导
第十九条现场督导时间一般不少于2天。
四星级普通高中和60个班以上的学校不少于3天。
第二十条现场督导程序一般包括:听取汇报,察看现场,查阅资料,随机听课,问卷调查,抽样测查,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梳理汇总,评议评分,形成意见,反馈意见等。
无论学校规模大小,现场督导程序不可缺少。
第二十一条听取汇报。
学校汇报会由督导组主持,督导组全体成员、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等参加,校长汇报,督导人员现场提问,时间控制在1小时之内。
第二十二条察看现场。
主要察看学校的校容校貌、基础设施设备、特色成果展示、师生精神风貌,以及班会与全校性的广播操、大课间、升旗仪式、专题活动等。
第二十三条查阅资料。
主要查阅与督导指标相关的档案资料和原始信息。
学校按照督导指标顺序提供档案资料和原始信息的索引,无需专门准备台账。
第二十四条随机听课。
听课总量一般不少于20节,其中在四星级普通高中和60个班以上的学校听课总量不少于30节,由督导组依据课程总表、作息时间表和教师名册随机抽取,覆盖所有年级、学科和不同职级的教师。
另外,学校可在上述听课总量的基础上推荐不多于1/5的听课量。
第二十五条问卷调查。
视学校规模大小,学生问卷对象应兼顾不同年级(小学1~3年级除外),一般随机选取6~12个班级。
教职工问卷对象一般随机选取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1/2。
问卷调查由督导组单独组织,单人单桌,避免干扰。
对家长的问卷调查主要采用放学时向走读生分发问卷(带回由家长填写)、次日进校时由督导组直接回收的方式。
召开家长及社区人员座谈会时也可以同时进行问卷调
查。
第二十六条抽样测查。
督导组对学生体育、艺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的技能等进行现场抽样测试,对图书资料、教学器材等资源的使用情况及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进行现场抽样检查。
第二十七条开座谈会。
分别召开学生座谈会、教职工(含中层干部)座谈会、家长及社区人员座谈会。
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分年级进行。
第二十八条个别访谈。
督导组随机与师生、员工、家长等相关人员进行个别交流,也可通过电话访谈、电子信箱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
组长要访谈校长。
第二十九条梳理汇总。
督导组成员梳理各自分工部分采集的全部信息,经过提炼后形成个人的若干观点、相关例证及必要数据,并将观点、例证、数据如实、清晰地填入督导工作信息记录表,作为参加集体评议、形成督导意见的依据和督导结束后督导机构审定督导报告的基础和参考。
第三十条评议评分。
督导考核结果不设等第,只记得分。
评议评分采用集体形式,在各成员提供的个人观点、相关例证及数据基础上逐条进行。
评议要坚持标准、客观分析、实事求是、民主集中,然后严格评分,不可送分凑数。
对有争议的问题要补充了解,查明原因。
第三十一条形成意见。
督导意见应在评议评分后整合形成,并修改完善。
督导意见包括督导情况概述、成绩和特色、问题和不足、整改要求等,成绩不拔高,问题不回避,观点鲜明,例证具体,用语规范、精炼。
督导意见中,成绩和特色部分的文字篇幅与问题和建议部分大致相当,表述方式均为观点加具体例证及必要数据。
整改要求则要针对问题和不足及其成因,中肯、具体、可操作。
如学校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督导意见中应包括问责处理建议。
第三十二条反馈意见。
反馈会由督导组主持,时间控制在1小时之内,议程为组长宣读督导意见(不公布得分情况及问责处理建议),听取校长的表态、说明、申辩和整改打算。
参加人员为督导组
全体成员、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等。
县级督导反馈会参加人员应包括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以上的教育行政人员。
省、市级督导反馈会参加人员应包括当地教育局负责人,四星级普通高中的督导反馈会参加人员还应包括当地政府领导等。
第三十三条督导组组长对现场工作总负责,各成员对分工事务、组长指派任务及工作信息记录具体负责。
听取汇报、评议评分、组长访谈校长、反馈意见时,督导组要有专人记录。
四、后续工作
第三十四条后续工作任务一般包括:审核督导报告,下发督导意见,督促学校整改,公布督导结果,开展总结宣传等。
第三十五条审核督导报告。
督导组在现场督导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督导机构提交督导报告(即现场反馈的督导意见)等全部督导活动材料。
督导机构对督导组所提交的督导报告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如同时督导的学校较多,应成立审核小组。
督导报告质量由督导组组长负责,如不符要求须由督导组组长负责补充完善。
第三十六条下发督导意见。
督导机构根据督导报告、学校自评报告、责任区督学督导材料和社会公众意见等进行综合审定,形成正式督导意见下发学校,抄送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报送上级教育督导机构。
第三十七条督促学校整改。
学校在接到督导意见后1个月内,向督导机构提交整改报告。
督导机构要督促、指导学校认真整改,适时进行随机回访。
第三十八条公布督导结果。
督导机构向社会公布督导考核结果,定期发布关于本地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的督导情况报告。
第三十九条开展总结宣传。
督导机构每年对督导考核情况,包括本地各级督导机构及学校完成相关职责任务情况、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运用督导考核结果情况,进行年度统计和分析,向本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和上一级督导机构报告,建立工作档案,宣传、推广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的经验,定期编印学校素质教育典型经验材料。
五、附则
第四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