钵池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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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安市清江浦区武墩镇等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安市清江浦区武墩镇等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安市清江浦区武墩镇等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8.29•【字号】苏政复〔2018〕67号•【施行日期】2018.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安市清江浦区武墩镇等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8〕67号淮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请求对清江浦区武墩等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的请示》(淮政发〔2018〕36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清江浦区武墩镇、和平镇、盐河镇、清浦街道、城南街道、水渡口街道、柳树湾街道、黄码乡、钵池乡、徐杨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在上述10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将38.0639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将116.1634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将64.208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将2.8553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将90.0193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将28.9994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

规划修改后,上述10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保持不变。

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你市要指导清江浦区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对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进行规划空间布局形态调整,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确保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三、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你市要指导清江浦区依据调整后的允许建设区规模边界,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从严控制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和规模。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怀远县荆山镇等17个乡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批复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怀远县荆山镇等17个乡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批复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怀远县荆山镇等17个乡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蚌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1.19•【字号】蚌政秘〔2018〕13号•【施行日期】2018.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怀远县荆山镇等17个乡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批复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怀远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的请示》(怀政〔2017〕40号)收悉。

经研究,现就你县荆山镇等17个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批复如下:一、同意荆山镇、万福镇、龙亢镇、魏庄镇、褚集镇、唐集镇、兰桥乡、白莲坡镇、淝南镇、陈集镇、古城镇、常坟镇、徐圩乡、双桥集镇、淝河乡、包集镇、龙亢农场等17个乡镇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二、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调整方案的引导管控作用。

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调整方案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必须控制在调整方案确定的规模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得低于调整方案确定的任务量。

三、要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以土地资源利用内涵挖潜和健全人地挂钩机制为着力点,优化用地布局和结构,构建科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

四、要严格实施《调整方案》,荆山镇等17个乡级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必须符合《调整方案》要求。

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规划《调整方案》的任务和措施,确保完成《调整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怀远县及所辖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调整方案》执行情况负总责。

要强化规划实施动态监管,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使用和管理土地意识。

钵池山公园的规划设计分析

钵池山公园的规划设计分析

钵池山公园的规划设计分析项目名称:淮安钵池山公园规划设计项目规模:116公顷一、项目概况:1、地理环境: 钵池山公园位于淮安市中心区东南,东连火车南站,西傍翔宇大道,南临经济开发区,北靠古黄河风光带。

占地1800余亩,是目前淮安市区第五大公园,次于淮安森林公园,古淮河文化生态景区,古黄河湿地公园以及日月洲生态乐园.2、面积:1800余亩3、自然地理环境:自然条件是城市环境容量中的基本因素,它包括地质、地形、水文地质、气候、矿藏、动植物等条件的状况及特征。

由于钵池山公园地处淮安这座人杰地灵的城市,所以淮安的自然地理条件也为其建造提供了很大的便利(1)首先从地质地貌方面来分析江苏省淮安市位于江淮平原东部,地处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是长三角城市群22城市之一,是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成员市。

淮安市属中国东部沿海经济带,市区东距黄海海岸线仅100多公里,通达亿吨大港--连云港港港和盐城大丰港两个沿海开放港口均仅需1.5小时。

京杭大运河与古淮河在淮安交汇,市境内有全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的洪泽湖。

全市属扬子准地台,以中元古界为结晶基底,盖层发育,构造复杂,中、新生代强烈凹陷,盖层厚度大于10000米。

淮安地壳经历30余亿年的地质演化,中生代燕山运动奠定了本区地质构造基本格架,喜马拉雅运动期,断裂和凹陷得到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伴有火山岩浆喷发,沧海桑田几度变迁,逐步形成现在的地质地貌形态。

境内地层属扬子地层区。

该区地层分为中元古界锦屏级、支台组、张八岭群;上元古界震旦系莲沱组、陡山沱组、灯影组;古生界幕府山组、炮台山组、观音台组、仑山组、红花园组、大湾组、牯牛潭组、大田坝宝截组、汤头组、五峰组,高家边组、金陵组、高骊山组、黄龙组、船山组、栖霞组;中生界浦口组;新生界泰州组、阜宁群、戴南组、三垛组、盐城群、下更新统、上更新统、全新统。

境内火成岩主要为基性、超基性喷出岩,次为小型侵入体。

全市无高山峻岭,地势西高东低,以平原为主。

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改善水田)项目实施方案

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改善水田)项目实施方案

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改善水田)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盐碱地是指土壤中盐分和碱性物质含量过高的土地,不适宜作为传统的农业耕地。

然而,随着人口增长和农业发展的需要,开发和利用盐碱地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实施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改善水田盐碱化问题,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目标1. 将盐碱地转化为可耕种的水田,提高其利用效率。

2. 通过综合利用盐碱地资源,增加农作物产量,提高农民收入。

3. 探索可持续利用盐碱地的模式和技术,为其他地区复制推广提供经验和参考。

三、项目方案1. 选择试点地区:根据盐碱地分布情况和农业需求,选择合适的试点地区进行项目实施。

2. 环境调查与评估:对试点地区进行详细的环境调查与评估,确定盐碱地的类型、程度以及适宜改良的农作物品种。

3. 土壤改良措施:结合土壤分析结果,采取适当的土壤改良措施,如添加有机肥料、石膏等,以降低土壤盐碱度和改善土壤结构。

4. 水利工程建设:修建灌溉渠道和水利设施,确保水田的灌溉和排水需求,提供稳定的水源。

5. 农作物种植管理:选择适应盐碱地环境的农作物品种进行种植,采取合理的耕作管理措施,如适时灌溉、施肥等,提高作物产量。

6. 科技支撑:引入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设备,如节水灌溉技术、遥感监测等,提高盐碱地综合利用的效益和管理水平。

7. 宣传与培训:组织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对盐碱地综合利用的认识和积极性,并开展培训,提升农民的科学种植技能和管理水平。

四、项目效益1.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改良盐碱地,将不适宜耕种的土地转化为可耕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 增加农作物产量:通过科学种植管理和适宜品种的选择,提高作物产量,增加农民收入。

3.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通过探索盐碱地综合利用的模式和技术,为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和示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4. 保护生态环境:通过改善盐碱地的环境,减少土壤盐碱度和碱性物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平衡。

2023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

2023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

2023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11.建设任务目标1.1项目范围项目区位于定远县东部,距县城约16km,地理位置为东经117°50′46〃~117°53′07〃,北纬32°32′05〃~32°34′12〃,项目区东接池河至练铺碎石路,南邻青春河,西为在建的京沪高速铁路,北为刘铺至青岗碎石路。

涉及高刘村、刘铺村、青岗村三个行政村23个村民组,土地总面积1024.3780公顷。

1.2 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皖国土资〔〕1358号文件《关于下达省级投资土地整理开发项目计划的通知》,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024.3780公顷。

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平整土地,归并零星田块,水塘挖深加固,小塘并大塘,合理布局灌排沟渠、田间道路和防护林带等,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完善基本农田建设,建设成高产农田区。

项目总投资3553.35万元,平均每公顷投资3.4688万元。

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面积31.9231公顷,新增耕地率3.12%。

1.3 项目工期根据项目区气候和农时等条件,项目计划总工期16个月,跨2个年度,初步安排9开工,12月全面完成。

1.4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1.4.1土地平整建设工程从总体上讲,土地平整应尽量满足项目区内自流灌溉、自流排水的要求:从细部来看,以规划田块为单位对项目区内的坑塘、废弃河道等零星地块统一平整,重新规划田、沟、路、林、平整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土地平整拟采用机械整平,按照划分的田块,就近推填土方,尽可能减少土方的运输距离。

土地平整土方分两部分,一是表土剥离回填土方,为了使平整后的耕地土质适合种植作物,对平整深度较大的田块需采取表层熟土剥离,临时堆放,待平整完成后再回填,在充分听取当地土地部门和农户的意见后,拟对于挖深超过0.6m的田块采取表土剥离,根据项目区现有土壤质地分布情况和耕作要求,表土剥离回填高度取0.2m;二是机械就地平整土方,根据各规划田块的设计高程计算。

XX乡土地资源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XX乡土地资源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1 综合说明综合说明1.1.1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区建设规模为。

1.1.2项目类型项目类型为省级切块开垦费投资。

1.1.3项目性质项目性质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整理)。

1.1.4项目位置和范围项目区位于会宁县替换县乡坡里村,介于东经105°04′31″~105°06′25″,北纬36°05′10″~36°07′27″之间,东至刘家后山,西到农村道路,南至粱峁顶,北至黄沟。

1.1.5地貌类型项目区位于替换县乡坡里村,境内地貌由坡旱地、荒草地、农村道路、田坎等基本单元构成,地形总趋势是呈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梁峁起伏、沟壑纵横,山梁夹沟道的黄土梁峁沟壑地貌。

1.1.6项目区权属项目区权属清晰,归替换县乡坡里村集体所有。

1.1.7项目新增耕地新增耕地,新增耕地率%。

1.1.8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计划于项目批复后的第2个月开工。

实际进度根据具体工程准备情况进行安排。

1.1.9项目建设投资预算经概算,项目总投资为27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万元,占总投资的%(包括土地平整工程万元,灌溉与排水工程万元,田间道路工程万元);其他费用万元,占总投资的%(包括前期工作费万元,工程监理费万元,竣工验收费万元,业主管理费万元);不可预见费万元,占总投资%。

1.1.10公众参与情况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综合性的社会工程,会宁县国土资源局、替换县乡人民政府、项目所涉及的村社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我公司技术人员现场勘测工作,并考察了项目区有关水利、交通、农业生产状况、规划设计思路等多方面内容,均表现了极大的关注,在技术、资料等诸多方面进行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同时通过对项目区涉及的村社进行民意调查,当地群众积极提出就本项目而言需要解决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为项目方案的合理性、合乎当地的要求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整合项目区公众意见,主要涉及以下几条:1.项目区目前田间道路为土路,多坑洼不平,建议对现有田间道路进行整修铺砂。

[VIP专享]腾冲南部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管理

[VIP专享]腾冲南部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管理

浅谈腾冲县蒲川乡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管理(腾冲县蒲川乡米果等8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杨恩旭)土地整治项目是一项兴地睦边工程,是国家对山区土地管理、防治水土流失、提高土地利用率、水资源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收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富民工程。

以下就以腾冲县蒲川乡为例,简要阐述该乡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管理操作措施。

项目区基本情况:项目区位于腾冲南部直线距离约30公里的蒲川乡,其气象、地理条件、水文、民风民俗、农民生活水平等均属腾冲南部的一个典型体现。

项目共涉及8个村(社区),其中土地平整项目共涉及5个村,26个村民小组。

项目建设规模499.98公顷,内容有:土地平整工程(166.8公顷)、农田水利工程(沟渠47条、42045.5米,盖板涵46座)、田间道工程(19条、23715米)。

通过招投标,分为三个标段进行负责施工。

、、项目保障体系。

1.经济保障:所需资金全部为项目资金,由财政全额拨款。

2.人力保障:腾冲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事务中心工作人员,项目区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监理,各项目施工单位。

3.技术保障:腾冲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事务中心,乡级指挥部、监理部工程技术质量监督组。

、、蒲川乡土地整治项目的主要做法、工作流程。

工程做得好与不好关键看两点,一是与规划设计相差不大。

因为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在可能存在因为设计建设的工程在施工前已经建设而不需建设,或者在实际施工中根据建好的工程而做相应的变更,这在项目复测过程中能体现;因地形、地物、地貌或者民情导致不能施工或者工程变更,这一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均有可能发生;从而导致施工设计与最终工程验收存在差别。

二是能否最大限度的满足项目区群众要求。

土地整治项目最终的受益者是项目区的群众,所以要看工程的好与坏,关键看群众满不满意,就土地平整而言,要看每一个单位田块是否能达到现代化的中、小形机械耕作,田内高差平整度,是否在设计范围内,耕作层是否保留够。

田埂高差宽窄是否达到要求,单位工程区高差是否合理、合乎技术要求。

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魏县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十月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县域概况第1条行政区划魏县辖1个街道办事处、7个建制镇和14个乡,分别为魏州街道办事处、魏城镇、德政镇、北皋镇、双井镇、牙里镇、车往镇、回隆镇、东代固乡、棘针寨乡、沙口集乡、野胡拐乡、仕望集乡、大磨乡、院堡乡、双庙乡、大辛庄乡、大马村乡、边马乡、张二庄乡、台头乡、泊口乡。

第2条自然条件一、地形、地貌县内地势平坦,海拔在45.5米至58.5米之间,地面坡降为1/2300。

地貌类型共四种,即为故道缓岗、漳卫河滩地、缓斜平地、河间洼地。

二、土壤条件全县土壤分为2个土类,3个亚类,8个土属,59个土种。

土壤耕作层多为壤质土,呈弱碱性,土壤中氮磷比例失调,钾含量较高。

在温带气候条件影响下,耕作层有机质分解较强,属全国标准的4~6级。

三、气象水文县域属北温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适中,雨热同季,无霜期长,干旱同期。

全年的主导风向为南风,其次为北风;年平均降雨量588.5毫米,年平均气温13.2℃。

第3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2009年,全县总人口89.94万人,居全市之首,人口密度为1041人/平方公里。

城镇人口25.27万人,城镇化率28.10%。

同期,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8.5亿元,同比增长13.2%;地区财政收入达到2.17亿元,首次突破2亿元,同比增长21.7%,增幅居全市第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8.9亿元,同比增长44.7%。

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2.6:33.7:32.3,二三产比重较高。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第4条土地利用现状根据2009年第二次土地调查统一时点变更数据,全县土地总面积86362.7公顷,土地利用情况如下:一、农用地农用地面积为7157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87%。

其中,耕地61618.2公顷(924273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1.35%,园地455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8%,林地305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4%,其他农用地234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1%。

南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

南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

南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说明南昌县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五月目录一、调整概况1(一)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1(二)调整完善工作过程2(三)调整主要成果3二、规划基础数据的说明3(一)规划基础数据的来源3(二)规划基础基数的转换说明3(三)规划基础图件4(四)转换后的土地规划基数4三、规划调整完善主要内容的说明5(一)规划目标的调整5(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6(三)生态用地保护与布局优化7(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8(五)土地用途分区及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5(六)中心城镇土地利用控制17(七)乡镇主要规划指标分解说明19四、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评价46(一)对土地利用战略调整的评价46(二)对规划目标调整的评价46(三)对规划用地布局优化的评价46五、与相关规划的衔接与协调46(一)与南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46(二)与南昌县“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衔接47(三)与《南昌大都市区规划(20XX-2030)》的衔接48(四)与《南昌县总体规划(20XX-2030)》的协调48(五)与《南昌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划》的协调衔接48(六)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划定工作的协调衔接48(七)与其他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与协调48六、公众参与情况说明48一、调整概况(一)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1、是贯彻落实国家新政策新要求的需要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和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会议,对严格土地管理特别是进一步从严保护耕地、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0XX年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情况的汇报》时提出,要依据二调成果数据,适时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等,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党的十八大也提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加大了生态建设力度,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以及国家一系列扩大内需、稳增长政策的实施,需要通过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得以落实和保障。

昌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昌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一、自然条件
昌邑市地处沂沭断裂带北端,地势自南向北由高到低,形成丘陵、平原、滨海浅平洼地三种地貌,南部为低山丘陵,中部为平原,北部为滨海洼地。
市域气候属暖温带半湿润东亚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1.9℃,年极端最高气温40.4℃,极端最低气温-19.5℃。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485.9小时,平均降水量564.2毫米,无霜期187天。
附表8:昌邑市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
附表9:昌邑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附表10:昌邑市中心城区管制分区表
附表11:都昌街道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附表12:奎聚街道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图件
(一)昌邑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
(二)昌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调整前)
(三)昌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调整后)
9、《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的通知》(省国土资发〔2016〕10号);
10、《潍坊年鉴》(2015卷);
11、《昌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2、《昌邑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13、《昌邑市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
14、第二次土地调查连续更新到2014年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第三节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以有限增量撬动存量,推动土地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高效益、减量化。继续实施《昌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确定的指导原则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按照省级下达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把握“小动大不动”的原则,重点做好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适当调整完善各级《规划》。
第五节

乡土地资源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乡土地资源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乡土地资源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一、项目背景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农田面积减少、农业现代化水平低下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局拟定了乡土地资源整治项目,并进行初步设计。

二、项目目标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在乡镇范围内对土地资源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保护农田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具体目标包括:1.提高耕地质量:通过土地整治,改善土地肥力状况,增加农田产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保护耕地面积:通过开展农地整治与保护工作,防止耕地流失,保护农田面积不减少。

3.提高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加强农田灌溉设施建设与维护,保证农田水资源有效利用。

4.促进农业现代化:通过整顿农产品生产经营模式,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

三、项目内容和实施步骤(一)项目内容:1.整治耕地:对现有耕地进行整顿,引进科学耕作技术,提高土地利用率。

2.发展特色种植业:鼓励农民发展适应当地特色的农产品种植,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3.增设农田灌溉设施:完善农田灌溉设施,提高灌溉效率,减少用水量。

4.加强农业技术服务:推广现代农业技术,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水平和技术储备。

5.建设农田排水设施:改善农田排水状况,减少农田水浸淹情况,提高农田产量和耕地质量。

6.改善农田基础设施:修建和改善农田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桥梁、水井等。

(二)实施步骤:1.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的目标、内容、时间计划和投资预算。

2.调查研究: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包括土地质量、农田规模、现有设施等情况的调查。

3.制定整治方案:根据调查研究结果,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包括土地整治、发展特色种植业、改善农田灌溉设施等。

4.资金筹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制定资金筹集方案,包括政府财政资金、农民自筹资金等。

5.落实实施:按照项目实施计划,逐步推进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设计报告模板

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设计报告模板

土地规划机构资质:证书编号:××县××镇××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设计报告申报单位:承担单位:编制单位:编制日期:××县××镇××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设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编制单位:项目负责人:编制人员:编制日期:项目区交通位置图项目特性表目录1 综合说明 (1)1.1项目概述 (1)1.2项目设计目标、原则和依据 (2)1.3项目建设内容与投资 (5)2 项目概况 (7)2.1项目所在地概况 (7)2.2项目区概况 (8)3 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13)3.1基础设施条件 (13)3.2农村居民点建设发展状况 (15)3.3土地利用限制因素 (16)3.4公众参与 (16)4 新增耕地来源分析 (17)4.1项目区新增耕地来源 (17)4.2新增耕地适宜性评价 (17)5 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28)5.1水资源平衡分析 (28)5.2土资源平衡分析 (30)6 工程总体布置 (31)6.1总平面布置 (31)6.2土地利用布局 (31)6.3工程平面布置 (31)7 工程设计 (34)7.1工程建设标准 (34)7.2土地平整工程 (35)7.3灌溉与排水工程 (37)7.4田间道路工程 (37)7.5其他工程 (38)7.6工程量汇总 (38)8 土地权属调整 (39)8.1土地权属现状 (39)8.2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39)9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40)9.1施工条件 (40)9.2施工总布置 (40)9.3雨季施工保障措施 (40)9.4主要工程施工方法 (40)9.5工程总进度计划 (47)10 实施管理与后期管护 (49)10.1实施管理机构 (49)10.2实施管理 (49)10.3后期管护 (50)10.4管护范围 (51)10.5管护经费来源和筹措 (51)11投资预算 (52)11.1预算编制依据 (52)11.2预算成果 (52)11.3资金筹措 (54)11.4投资进度计划 (54)12 效益分析 (56)12.1社会效益分析 (56)12.2生态效益和环境影响分析 (56)12.3经济效益分析 (57)12.4耕地质量分析 (59)附表 (60)1 综合说明1.1 项目概述1.1.1项目建设地点、范围××县××镇××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地理坐标位置位于地块一:北纬39°34′42.65″~39°34′50.57″之间,东经118°27′15.04″~118°27′18.24″之间;地块二:北纬39°32′46.11″~39°32′48.97″之间,东经118°28′29.92″~118°28′33.54″之间。

东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东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东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东海县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七月目录一、总则 (1)(一)规划目的 (1)(二)指导思想 (1)(三)基本原则 (1)(四)编制依据 (2)(五)规划范围 (5)(六)规划期限 (5)二、规划调整背景 (6)(一)区域概括 (6)(二)土地利用现状 (7)(三)规划中期评估 (9)(四)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9)三、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13)(一)土地利用战略 (13)(二)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4)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6)(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6)(二)国土空间格局优化 (17)(三)土地利用调控 (20)五、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22)(一)优先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 (22)(二)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 (22)(三)严格保护耕地数量和提升耕地质量 (24)(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25)六、建设用地节约与集约利用 (26)(一)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 (26)(二)集聚集约利用产业用地 (27)(三)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8)七、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30)(一)严格保护生态用地 (30)(二)土地生态环境整治重点 (30)(二)完善生态用地管理 (31)(三)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2)八、流量指标归还 (33)(一)村镇建设控制区调整情况 (33)(二)流量指标归还计划 (33)(三)可行性分析 (34)九、重点建设项目 (37)(一)重点交通项目用地 (37)(二)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38)(三)其他重点建设项目 (38)十、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9)(一)经济措施 (39)(二)行政手段 (40)(三)公众参与 (41)(四)技术监管 (41)十一、附则 (43)(一)成果构成 (43)(二)规划解释权 (43)附表 (44)附表1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表 (44)附表2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45)附表3主要规划指标分解落实表 (46)附表4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规划表 (48)附表5已批未变更土地情况统计表 (51)一、总则(一)规划目的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家、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东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版)。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政复[2011]87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12.31【实施日期】2011.12.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1〕87号)淮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审查淮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市区乡镇规划的请示》(淮政发〔2010〕55号)、《关于报请审查涟水等6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其乡镇规划的请示》(淮政发〔2011〕154号)悉。

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淮安市淮阴区、楚州区和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淮安市清浦区所辖和平镇、武墩镇、盐河镇、黄码乡、城南乡、清安街道;淮安市清河区所辖钵池乡、徐杨乡、柳树湾街道、水渡口街道;淮安市淮阴区所辖王营镇、赵集镇、韩桥乡、吴城镇、南陈集镇、古寨乡、徐溜镇、五里镇、丁集镇、袁集乡、码头镇、新渡乡、王兴镇、棉花庄镇、老张集乡、刘老庄乡、凌桥乡、三树镇、渔沟镇、吴集镇、西宋集镇、江苏淮阴经济开发区;淮安市楚州区所辖平桥镇、上河镇、建淮乡、马甸镇、朱桥镇、溪河镇、施河镇、车桥镇、泾口镇、流均镇、博里镇、仇桥镇、复兴镇、苏嘴镇、茭陵乡、宋集乡、钦工镇、顺河镇、季桥镇、城东乡、席桥镇、三堡乡、林集镇、南闸镇、范集镇、淮城镇、白马湖农场、南马厂乡;涟水县所辖涟城镇、高沟镇、唐集镇、保滩镇、大东镇、五港镇、梁岔镇、石湖镇、朱码镇、岔庙镇、东胡集镇、南集镇、义兴镇、成集镇、红窑镇、陈师镇、前进镇、徐集乡、黄营乡;洪泽县所辖岔河镇、黄集镇、三河镇、共和镇、蒋坝镇、西顺河镇、老子山镇、东双沟镇、万集镇、仁和镇、高良涧镇;盱眙县所辖盱城镇、马坝镇、官滩镇、旧铺镇、桂五镇、管镇镇、河桥镇、鲍集镇、黄花塘镇、明祖陵镇、铁佛镇、淮河镇、仇集镇、观音寺镇、维桥乡、穆店乡、王店乡、古桑乡、兴隆乡、三河农场;金湖县所辖黎城镇、戴楼镇、金南镇、闵桥镇、塔集镇、银集镇、前锋镇、吕良镇、金北镇、陈桥镇、涂沟镇、复兴圩农场(复兴管理区)、复兴圩农场(湖羊管理区)、宝应。

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为了科学合理地利用乡村地区的土地资源,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一项重要规划。

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农村土地的整治、利用、保护、开发等方面,对于推动农村和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规划目标、方法、内容及实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规划目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开展土地整治,提高乡村土地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乡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方法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需要采用科学、系统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资源调查与评价:对乡村土地资源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价,包括土地类型、产能潜力、水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状况,为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2. 规划分区:将乡村土地按照不同的功能需求进行划分,明确不同功能区域的用途和要求,如农业生产区、宜居区、生态保护区等。

3. 空间布局:合理规划乡土地利用的空间布局,根据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确定不同功能区域的位置和规模,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4. 政策引导:结合规划目标和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引导土地利用的发展方向和方式,鼓励农村产业发展和非农业经济的兴起。

5. 可行性分析:对规划方案进行可行性评估,综合考虑土地、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因素,判断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和可实施性。

三、规划内容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1.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确定不同功能区域的土地利用方式,如农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等,同时重点发展特色农业、休闲旅游等产业。

2. 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乡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布局,包括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3.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保护乡村生态环境,提高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能力,防止土地退化和生态破坏。

静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静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村乡科技XIANGCUN KEJI100XIANGCUN KEJI 2021年5月(上)静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石转弟(静宁县自然资源局,甘肃静宁743400)[摘要]本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全面评估《静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实施期间静宁县土地利用变化、各项规划目标和空间布局落实情况,分析规划的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善建议,为静宁县空间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实施;静宁县[中图分类号]F32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909(2021)13-100-2《静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于2012年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为静宁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了土地保障,促进了静宁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了各项事业稳步推进。

但是,随着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静宁县土地规划开始面临众多新要求、新挑战,规划与客观现实和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和不适应性日益突出。

规划已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因此,需要全面掌握各项规划指标的使用情况,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1]。

1评估规划概况静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于2010年5月开始,相关部门在对静宁县经济发展形势、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城镇和工业集中区的建设发展方向、规模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

《静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2012年4月获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复,数据库于2012年4月上报至原国土资源部备案。

2017年,静宁县根据甘肃省委、省政府及平凉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发展需求,对2012年4月批复的《静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调整,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编制完成后,于2017年12月获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复使用。

调整后的规划以2014年为基期年,目标年仍然是2020年。

(整理)湖南省衡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整理)湖南省衡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湖南省衡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衡山县人民政府二○一○年三月精品文档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则 (2)第一节规划目的与任务 (2)第二节指导思想 (2)第三节规划原则 (2)第四节规划范围与期限 (3)第五节规划效力与调整 (3)第二章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4)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与现状 (4)第二节土地利用特点 (4)第三节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5)第四节土地资源利用潜力 (6)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 (7)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背景 (7)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重点 (10)第四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2)第一节区域发展功能定位 (12)第二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2)第三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目标 (13)第五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4)第一节农用地 (14)第二节建设用地 (16)第三节未利用地 (17)第六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8)第一节优先布设土地生态屏障用地 (18)第二节优化农用地布局,合理调整优化基本农田 (19)第三节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20)第七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24)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24)第二节集约利用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25)第三节规范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 (26)第八章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 (27)第一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与管制 (27)第二节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 (30)第九章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35)第一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35)第二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35)第三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36)第四节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36)第十章土地生态建设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7)第一节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37)第二节中心城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9)第三节中心城区压覆矿产查询 (41)第十一章重点工程建设安排 (41)第一节交通运输工程 (41)第二节水利设施工程 (42)第三节能源建设工程 (42)第四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43)第五节旅游建设工程 (43)第六节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44)第七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程 (44)第八节城乡蔬菜基地建设工程 (44)第九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45)第十二章土地整理复垦与开发 (45)第一节全面推进土地整理 (45)第二节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 (46)第三节积极推进村庄整理 (46)第四节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 (47)第五节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管理 (47)第十三章加强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48)第一节各乡(镇)主要控制目标 (48)第二节土地利用调控要求 (49)第十四章规划实施措施 (49)第一节行政措施 (49)第二节经济措施 (50)第三节法律措施 (51)第四节技术措施 (51)第五节弹性机制 (52)前言《衡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以下简称上轮规划)于1999 年编制完成并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怀远白莲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怀远白莲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怀远县白莲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白莲坡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二月目录前言 0一、自然与经济社会状况 (1)(一)区域概况 (1)(二)土地利用状况 (1)二、规划实施情况 (2)(一)总量指标 (2)(二)增量指标 (2)三、调整指导思想和依据 (4)(一)指导思想 (4)(二)调整原则 (4)(三)调整范围与期限 (5)(四)调整依据 (5)四、规划指标调整情况 (8)五、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情况 (10)(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0)(二)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11)六、主要用地安排 (13)(一)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3)(二)严格建设用地规模 (14)(三)生态红线划定情况 (15)七、土地用途分区 (17)(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17)(二)一般农地区 (17)(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18)(四)独立工矿用地区 (19)(五)林业用地区 (20)(六)建设用地分区管制 (20)八、规划调整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24)(一)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 (24)(二)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 (24)(三)规划调整完善环境影响分析 (25)九、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的保障措施 (26)(一)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6)(二)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管理 (26)(三)建立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激励机制 (26)(四)加快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27)(五)加大规划实施公众参与力度 (27)附表 0前言《找郢乡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12年9月经蚌埠市政府批准实施(蚌政秘〔2012〕51号)。

《规划》自实施以来,在耕地保护与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和城镇发展的用地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十三五”规划编制并全面实施以来,特别是城乡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新情况、新问题的凸现,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中的耕地、建设用地现状与《规划》编制时制定的土地利用目标发生较大变化,《规划》制定的土地利用布局、目标与客观实际、发展需求不协调、不适应,影响规划的权威性与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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钵池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钵池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是钵池乡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法规性文件。

在办事处区域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法律效力,若需修订、调整,须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条规划期限近期到2005年,远期到2010年。

规划范围为钵池乡区域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为24329.0亩。

规划期限内其它相关的专项规划及部门行业用地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四条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钵池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为指导,以《淮安市清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为依据,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做出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利用的方向、结构和布局,确立供给决定需求的观念,按照“三淮一体”的城市化发展战略目标,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业用地,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优化配置和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

第五条规划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3. 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的通知》(苏政发[1997]8号)4.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政发[1997]121号)5. 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实施方案》6.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积极稳妥开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进一步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2]11号)7. 江苏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苏国土资发[2002]66号)8. 《淮安市清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9.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淮安市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10. 原《淮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六条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1.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1997—2010年的土地利用目标、任务和方针;2. 确定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和农用地整理折抵指标,并落实到土地利用规划图上;3. 调整建设用地规划布局,并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4. 制定规划实施和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

第七条规划编制原则1. 总体原则编制本规划应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贯彻执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并遵循以下原则:(1)在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的前提下,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业用地的原则;(2)坚持保障经济发展与保护耕地并举的“双保”方针,处理好两者的关系;(3)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4)坚持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科学合理,上下衔接的原则。

2. 具体原则在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指标控制原则。

坚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耕地保有量不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科学定位”的原则;(2) 与城市规划协调的原则。

规划调整要兼顾城市发展规划的调整,使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衔接一致;(3)科学安排建设用地原则。

按照“三集中一调整”的原则,合理调整城镇村布局;(4)坚持以区位调整为主,指标调整为辅的原则。

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重点是区位调整,在规划指标体系控制下合理调整区位布局,同时适当规划部分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和农用地整理折抵指标,作为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补充;(5)规划连续性原则。

规划基期年、规划期限不变,重点做好近期(2005年)的土地利用安排。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分析第八条钵池乡概况钵池乡位于淮安市区东大门,属淮安市主城区,东接徐杨乡,西与清浦区隔里运河相望,北邻清河区水渡办事处,南与楚州区淮城镇接壤。

宁连公路、翔宇大道穿境而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极为便利,是淮安经济开发区所在地。

第九条土地利用现状结构根据1996年土地变更调查资料统计,钵池乡土地总面积24329.0亩,其中:农用地16088.9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6.13%(其中耕地14611.7亩,占60.06%;园地154.7亩,占0.64%;林地355.5亩,占1.46%;其它农用地967.0亩,占3.97%);建设用地7728.5亩,占土地总面积31.77%(其中城镇村居民点用地4089.1亩,占16.81%;独立工矿用地1996.4亩,占8.21%;特殊用地53.0亩,占0.22%;交通用地928.6亩,占3.82%;水利设施用地661.4亩,占2.72%);未利用地511.6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10%(其中未利用土地511.6亩,占2.10%)。

钵池乡已利用土地23817.4亩,土地利用率达97.90%。

第十条土地利用特点1. 自然条件优越,垦殖历史悠久,土地利用率高,达到97.90%;2. 农用地中,耕地比重大,达到90.82%;3. 土地利用限制条件少,土地质量较高;4. 交通、水利设施配套,农业生产效率较高,经济效益较好。

第十一条土地利用存在问题1. 耕地减少较快,人均耕地面积少,后备土地资源匮乏;2. 土地利用缺乏长远规划,土地资源最大效益未能得到充分发挥;3. 城市建设发展较快,农用地与非农用地之间矛盾比较突出。

第十二条土地利用潜力1. 增产潜力从土地适宜性及土地潜力分析看,钵池乡气候、水文等条件优越,目前的耕种水平未能达到地尽其力。

因此,通过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稳定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可以激发农民耕种的积极性,使其加大农业投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从而增加有效耕种面积,提高农地产出水平,增加产量,提高耕种的经济效益。

2. 增效潜力现阶段农村居民点及建设用地规模较大,布局零散,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另一方面,迅速膨胀的建设用地需求又导致农用地与非农用地之间矛盾日益突出。

通过建设用地内部挖潜、村镇改造以及建设用地置换,可以增加建设用地集约度和规模效益,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第三章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第十三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1.人口:1996年钵池乡人口为27139人,预计到2010年人口可达到91073人。

2.经济发展:1996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727万元,预计到2005年达13111万元,2010年达26371万元。

3.城市发展:按照全市统一规划,致力中心城市建设,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效益经营;加快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加强管理,协调发展,提高品味,建设成具有完善市场体系,城市综合竞争力强,人民生活富裕,特色鲜明,环境优美,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城市。

4.产业发展:进一步突出工业经济的主导地位,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依靠制度创新,推动工业迅速发展。

同时依托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形成以市场、房地产和服务业为主体的三产格局。

农村基本实现城市化,2010年基本达到富裕型小康目标。

第十四条土地利用目标到规划目标年,钵池乡非农业建设新占用耕地总量控制在12763.9亩以内,全区耕地总量为1847.8亩,耕地净减12763.9亩。

1. 建设用地指标规划期间建设占用耕地量控制在12763.9亩以内,其中原规划下达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8151.0亩,规划建设用地置换指标4612.9亩。

规划近期1997—2005年期间建设占用耕地7420.6亩;远期2006—2010年期间建设占用耕地5343.3亩。

2. 净增耕地指标规划期间净减耕地12763.9亩。

规划近期1997—2005年期间净减耕地7420.6亩;远期2006—2010年期间净减耕地5343.3亩。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十五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原则1. 在充分分析办事处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预测各业用地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2. 在非农业建设用地内部优先安排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其它建设用地按照产业政策合理安排;3. 坚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集约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

第十六条农用地调整总量调整:规划基期年农用地面积16088.9亩,占土地总面积66.13%;1996—2005年净减8302.4亩,2005年农用地7786.5亩,占土地总面积32.01%;规划远期2006—2010年农用地净减5728.7亩,规划目标年农用地2057.8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46%。

1. 耕地调整(1)耕地近、远期结构: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14611.7亩;1996—2005年净减7420.6亩,2005年耕地7191.1亩;2006—2010年净减5343.3亩,规划目标年耕地1847.8亩。

(2)耕地减少的数量和去向:规划期末耕地减少12763.9亩,全部用于城市建设。

2. 园地调整基期年园地面积154.7亩;1996—2005年净减123.8亩,2005年园地30.9亩;2006—2010年净减30.9亩,规划目标年没有园地。

3. 林地调整基期年林地面积355.5亩;1996—2005年净减284.4亩,2005年林地71.1亩;2006—2010年净减71.1亩,规划目标年没有林地。

4. 其它农用地调整基期年其它农用地面积967.0亩;1996—2005年净减473.6亩,2005年其它农用地493.4亩;2006—2010年净减283.4亩,规划目标年其它农用地210.0亩。

第十七条建设用地调整总量调整:基期年建设用地面积7728.5亩,占土地总面积31.77%;1996—2005年净增8711.6亩,2005年建设用地16440.1亩,占土地总面积67.57%;2006—2010年净增5831.1亩,规划目标年建设用地面积22271.2亩,占土地总面积91.54%。

1. 城镇村居民点用地调整基期年城镇村居民点用地面积4089.1亩;1996—2005年净增9817.4亩,2005年城镇村居民点用地13906.5亩;2006—2010年净增6266.7亩,规划目标年城镇村居民点用地20173.2亩。

2. 独立工矿用地调整规划基期年独立工矿用地面积1996.4亩;1996—2005年净减1339.3亩,2005年独立工矿用地657.1亩;2006—2010年净减642.1亩,规划目标年独立工矿用地15.0亩。

3. 特殊用地调整基期年特殊用地面积53.0亩;1996—2005年净增12.6亩,2005年特殊用地65.6亩;2006—2010年净增7.4亩,规划目标年特殊用地73.0亩。

4. 交通用地调整基期年交通用地面积928.6亩;规划期间不作调整。

5. 水利设施用地调整基期年水利设施用地面积661.4亩;1996—2005年净增220.9亩,2005年水利设施用地882.3亩;2006—2010年净增199.1亩,规划目标年水利设施用地1081.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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