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信托与租赁第三讲
金融信托与租赁
金融信托与租赁1. 介绍金融信托和租赁是两种常见的金融业务形式,在金融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金融信托和租赁的定义、特点以及在实际业务中的应用。
2. 金融信托金融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作为信托人,以受托人的身份管理和运用委托人的财产,并按照受托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受托责任,为委托人提供信托服务的一种金融业务形式。
2.1 特点•信托资金独立性:信托公司通过设立独立的信托基金或账户,使信托资金独立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财产,提高了信托资金的安全性。
•专业管理:信托公司作为信托人,具有专业的金融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为委托人提供全面、专业的信托服务。
•灵活运用: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委托人的需求和要求,灵活运用信托资金,进行多样化的投资和经营活动。
2.2 应用领域•债务融资:信托公司可以为企业提供债务融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实现业务发展和扩大规模。
•资产管理:信托公司可以帮助个人和企业进行资产管理,包括财富传承、财产保值增值等方面的服务。
•投资管理:信托公司可以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帮助客户进行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实现资本的增值与保值。
3. 租赁租赁是指出租人将自己所有的或者经过合法授权的物品转交给承租能力付租金的承租人使用,并在一定的期限内使用该物品,期满后归还。
3.1 特点•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为承租人提供使用权,但所有权仍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只能使用物品,不拥有物品。
•双方权益平衡:租赁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了双方的权益,确保了租赁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灵活性:租赁业务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可以满足承租人对不同物品的使用需求,同时也方便了出租人对物品的管理和监管。
3.2 应用领域•车辆租赁:汽车租赁业务是最常见的租赁业务之一,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临时用车或长期用车的服务。
•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商业地产租赁,为个人和企业提供办公场所或居住空间。
信托与租赁3ppt课件
信托并不会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
三、受益人
受益人是在信托关系中享受信托财产利益的 人
受益人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享受信托财产本 身利益的本金受益人,第二种是只享受信 托财产运用收益的收益受益人,第三种是 同时享受信托财产本身及其收益的全部受 益人。
受益人一般与受托人要分离。
受益人的权利
1.承享委托人所享有的各种权利; 2.收益权或受益权,即享受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
信托受益权还可依法转让、赠送和继承; 3.有将信托受益权用于抵押或清偿到期不能偿还的债务的
权利; 4.向法院要求解除信托的权利。 5.当信托结束时,有承认最终决算的权利; 6.信托终止时,信托文件未规定信托财产归属的,受益人
(三)信托财产的特点
有价值 可转让性, (1)单纯的财产转移,而所有
权与处置权、管理权并不转交 (2)财产的 位移并且将财产的使用权、处置权、管理 权也转移(3)全转让,这是指所有权和使 用权、处置权、管理权一并转移。在信托 关系中所涉及的财产转让一般是第二种。 所有权特征
(三)信托财产的特点
财产管理。
(二)信托行为的形式
信托合同(信托契约)
书面信托合同,约定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的范围与数量、 信托关系方的地位、各方的权限和责任、信托业务处 理手续和方法、信托财产转交的方法、信托关系存在 的期限以及其他相关内容。
个人遗嘱 法院命令 协议章程 委托人与受托人也可以协议章程的形式,
确立信托关系。
产的保存不致受损,或者财产的处分等,但 必须合法。 以财产为中心
二、信托文件
信托合同是是信托行为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文 件,各国信托法对于合同的内容多有一定 的具体要求。
金融信托与租赁讲义课件
金融信托与租赁讲义课件引言金融信托与租赁是金融领域中重要的经济活动。
金融信托是指一种以信托公司为中介,由投资者通过向信托公司购买信托份额的方式,将自己的资金投向特定的投资项目,并由信托公司负责管理和运作的一种金融业务。
租赁是指一方以同意向另一方提供特定资产的使用权,另一方则支付一定的租金。
本讲义将为大家介绍金融信托与租赁的基本概念、主要特点以及应用领域。
金融信托1. 金融信托的概念金融信托是指一种以信托公司为中介,投资者通过购买信托份额将资金投向特定项目的金融业务。
通过信托公司的专业管理和运作,投资者可以享受到更为稳定和可靠的投资回报。
2. 金融信托的主要特点•投资方式多样化:金融信托可以投资于股票、债券、房地产等多种资产类别,帮助投资者实现多元化的资产配置。
•风险控制能力强:由于信托公司具有专业的投资管理能力,能够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控制,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投资门槛低:相比其他投资渠道,金融信托的投资门槛相对较低,一般可以通过购买信托份额的方式进行投资。
3. 金融信托的应用领域金融信托在以下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房地产信托:投资于房地产项目,包括商业地产、住宅地产等。
•基础设施信托: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公路、桥梁等。
•能源信托:投资于能源行业项目,如电力、石油等。
•农业信托:投资于农业领域,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等。
租赁1. 租赁的概念租赁是指一方以同意向另一方提供特定资产的使用权,另一方则支付一定的租金,同时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和责任承担等义务。
租赁是一种经济活动,通过租赁,租赁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使用资产,而不必购买资产。
2. 租赁的主要特点•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租赁人在租赁期间只享有资产的使用权,而不享有资产的所有权。
•租金支付:租赁人需要支付一定的租金作为使用资产的费用。
•维修责任:租赁人需要对租赁物进行维修和保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3. 租赁的应用领域租赁在以下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车辆租赁:包括汽车租赁、摩托车租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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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行为包括委托、受托和受益三方面,其中受托人的经营活动 是其主要方面,它贯穿在执行信托契约的全过程。受托人经营的 优良程度,关系到委托人信托目的能否圆满实现和受益人能否获 利。信托业务还体现为多方面为社会提供服务,为个人、企业、 为社会服务,为私益、为公益服务等。
7、信托方式灵活,适应性强
《金融信托与租赁》
课程内容
第一章 信托概述
第二章 信托关系及其设立
第三章 国外信托公司业务
第四章我国信托机构的监管及其主要业务
第五章 租赁概述
第六章 租金
第七章 租赁资金管理与决策
第八章 租赁法律与合同
第九章 租赁机构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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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信托概述
信托的基本涵义 信托的种类 信托的职能 信托的演变与发展
2、信托关系人:即信托当事人。有三方 :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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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关系人
委托人:设定信托时的财产所有者利用信托方式达到 特定目的的人。委托人可以是个人或法人,或一个人 或数人。
受托人:接受信托并按约定的信托条件对信托财产进 行管理和处理的人,受托人在信托事务中应忠贞无私, 为受益人的利益尽其职能。受托人可以是个人或法人, 可以是一人或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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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托与银行信贷的区别
信用关系不同; 基本职能不同; 业务经营对象不同; 融资方式不同; 承担的风险不同; 收益分配不同; 意旨主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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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托与债的不同
财产运用上; 破产的处理上; 财产的追及上; 在收益分配上 风险承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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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托的种类
第6章信托与租赁-第3节租赁概述
第三节租赁概述【本节考点】【考点】租赁的概念与功能【考点】租赁的产生与发展【考点】租金管理【考点】融资租赁合同【考点】我国融资租赁市场及其体系【本节内容精讲】【考点】租赁的概念与功能(一)租赁的定义租赁是以商品形态与货币形态相结合的方式提供的信用活动,具有信用和贸易双重性质。
租金期内,租赁转移的是资产的使用权,而不是资产的所有权,而且这种转移是有偿的,取得使用权需要以支付租金为代价。
(二)租赁的种类1. 租赁服务:包括各种有形资产、非金融类无形资产的短期和长期租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短期租赁,包括机动车、休闲体育设施、个人和家庭用品的租赁;一类是长期租赁,包括商业经营常用的其他机械设备、运输设备、知识产权资产及类似产品的租赁。
2. 融资租赁: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
融资租赁是一种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交易,涉及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三方当事人,包括租赁合同、供货合同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
(1)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按合同规定分期向出租人交付租金。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在租期内享有设备的使用权。
(2)租赁期满,设备可由承租人留购、续租或退回出租人。
(3)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融资租赁的出租人通常不承担租赁物的余值风险(余值风险是指在出租人通过租金所收回的价值不足租赁物在起始时的原值的情况下,该余值小于出租人未收回的租赁物的原值部分),而经营租赁的出租人一定要承担租赁物的余值风险。
融资租赁实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是以融通资金为直接目的,以技术设备等动产为租赁对象,以经济法人为承租人。
(三)租赁的特点1.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资金与实物相结合;2.融资与融物相结合——商品形态与货币形态相结合,具有信用和贸易双重性质;3.租金分期支付。
(四)租赁的功能1. 融资与投资是融资租赁的基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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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他人利益是信托的目的
受托人需按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而管理和处理信托财产 。
4、按实绩原则计算信托损益
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和要求,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理,如
有亏损由受益人或委托人负担,受托人在无过失情况下不承担损
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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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托的特点
5、信托具有融通资金的性质
信托是按照“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基本特征来融通资金管理 财产的,具有明显的融通资金的特点。
6、信托以受托为主,多面服务
信托行为包括委托、受托和受益三方面,其中受托人的经营活动 是其主要方面,它贯穿在执行信托契约的全过程。受托人经营的 优良程度,关系到委托人信托目的能否圆满实现和受益人能否获 利。信托业务还体现为多方面为社会提供服务,为个人、企业、 为社会服务,为私益、为公益服务等。
7、信托方式灵活,适应性强
信托可以灵活选择投资、贷款、直接或间接融资的运用方式,以 适应社会需要。信托业务方式多样化,业务活动具有灵活性。受 托人需按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而管理和处理信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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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托与代理、银行信用及债的区别
1、信托与代理的区别 当事人不同; 财产的所有权变化不同; 权责不同; 合同的稳定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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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托的种类
因划分标准不同,可有多种种类 。教材列举了九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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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信托关系成立的方式 信托财产的性质
信托目的 信托事项的法律立场 委托人 受托人目的 受益人 地理范围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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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种类
任意信托 、法定信托 金钱、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券、 金钱债权信托 担保、管理、处理、管理和处理信 托 民事信托、商事信托 个人、法人、通用信托 营业信托、非营业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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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国是个人信托业务最发达的国家。
美国信托业是从英国传入的。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 个人承办的民事信托已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要求,以营利为目 的的法人组织——信托公司和银行信托部大量出现。这为现代 信托制度奠定了基础。
美国的家庭及个人财产规划,从理财、节税到整体财产分 配及继承,多由专业财税顾问结合会计师及律师共同规划。如 美国的遗产税最高为55%,税法规定每人一生赠与或继承免税 额总计为100万美元/2006年标准。而个人信托的设立,就成为 美国人的遗产规划中不可欠缺了重要一环,其中又以生前信托 为主。全面的个人信托规划包括投资、保险、税务、退休和遗 产规划等几大方面,涵盖一个人的生、老、病、死。一般来讲, 设立个人信托的多是经济上较富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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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信托的程序
(1)签定个人遗嘱:受托人对遗嘱内容仔细研究。
(2)确立遗嘱信托:(经遗嘱法庭)确定财产所有权、申请 遗嘱执行人并获任命、通知有关债权人并登于当地报纸。
(3)编制财产目录:清理、核定,造册登记财产的数量、种 类、价值。
(4)安排预算支出:列出现金来源与用途,并为不足部分筹 款。
A、继承未定时,管理遗产信托的内容是:
a、清理遗产,编制财产目录
b、公告继承人 c、公告债权人和被遗赠人 d、偿还债务,交付遗赠物 e、移交遗产。如果继承人已经确定,信托机构则 可按照遗嘱的规定或与有关人士商榷后将遗产移 交给继承人;若最终无法确定继承人,则由信托 机构按照遗嘱的指定处置,或按照法律将遗产上 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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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信托业务概述
个人信托是指仅以个人作为委托人而设立的信托。 个人信托的特点 1、目的多种多样:对个人来说,每个人拥有的财产量不同,财 产形式不同,要达到的目的也不同。(主要有财产的转移、管 理和处理为目的) 2、受托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在个人信托业务中,作 为受托人的个人只要符合法律上对受托人的资格规定,就可以 充当个人信托的受托人。
金融信托与租赁教案
金融信托与租赁戴本忠第一讲金融信托概述第一节信托的概念与本质一、信托的概念信托是一种法律行为、法律关系,由此又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
信托作为法律行为:顾名思义是信任和委托之意,是指财产的所有者为了某种目的,把财产权转移给自己信任的人,由其去管理和处理的行为。
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我国《信托法》的定义)信托作为财产管理制度:信托是一种以信任为基础,以财产为中心,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
所谓“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二、信托构成要素(一)信托行为以设定信托为目的而发生的一种法律行为。
表现形式(信托约定):(1)信托合同(契约)(2)个人遗嘱(3)法院的裁决命令书(4)信托宣言(宣言信托,但有些国家不允许)(5)协议章程信托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规定信托目的;规定当事人;指定信托财产范围、名称、数量等;规定受托人的权限和责任;规定信托业务处理手续和方法;指定信托财产转交的方法;规定信托期限。
我国《信托法》第9条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必须载明下列事项:(一)信托目的;(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二)信托目的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
(1)由委托人提出(2)目的多种多样(3)具有合法性(4)应在受托人力所能及范围内(5)要为受益人所接受我国《信托法》第1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1)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第12条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第三章 个人信托业务《金融信托与租赁》PPT课件
2.“继承未定”前的遗产的受托管理。 (1)有的遗产委托人生前没有立遗嘱,无法体现遗嘱人对
继承的具体意思表示,虽然根据法律顺序可以进行财 产分析,但各方意见分歧,经久未决,此即继承未 定。但遗产不能无人管理,只能委托信托机构办理管 理遗产信托。 (2)有的遗产分割继承有遗嘱可据,但继承人一时找不 到,继承无法落实。而遗产不能无人照管,只得委托 信托机构办理遗产管理信托。 (3)有的遗产既无遗嘱可据,按法定程序又一时找不到继 承人,同样可以委托信托机构,办理遗产管理信托。
(二)信托机构在监护信托中的职责
1.承担对未成年人的养护责任,承担对禁 治产人的护理责任
是监护信托中监护人的首要职责,也是监 护信托区别于其他信托的关键之处。
(1)未成年人监护信托。 (2)禁治产人监护信托。
2. 对未成年人或禁治产人的财产进行管理
四、人寿保险信托
(一)人寿保险信托的含义
人寿保险信托是人寿保险的投保人,在生前 以人寿保险信托契约或遗嘱形式委托信托机构代 领保险金并交给受益人,或对保险金进行管理、 运用,再定期支付给受益人的一种信托业务。
(二)设立生前信托的目的
1.财产管理 2.财产处理 3.财产保全 4.财产增值 5. 税收筹划
二、生前信托的受托人选择
(一)高度的信赖关系 (二)信用风险 (三)永续经营 (四)管理能力
三、生前信托的受益人 1.委托人自为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第三者为受益人。 3.先为自身受益、后为第三者受益。
(二)遗嘱执行人的职责
1.鉴定遗嘱,设立信托。 2.清理遗产和债权债务。 3.编制财产目录。 4.安排预算支出计划。 5.支付税款、清偿债务。 6.交付遗赠、分割遗产。
二、遗产管理信托
(一)遗产管理信托的含义 遗产管理信托是指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以管 理遗嘱人的遗产为目的而进行的一种信托形式。 遗嘱执行信托重在遗产处理,而遗嘱管理信 托则侧重于遗产的管理,是为弥补遗嘱执行信托 的不足而产生的,也可以说,是遗嘱执行信托的 补充和延续。
《金融信托与房地产租赁》课程教案
《金融信托与房地产租赁》课程教案金融信托与房地产租赁课程教案一、教学目标本课程旨在让学生全面了解金融信托与房地产租赁领域的相关概念、法律法规和实践操作,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二、教学内容1. 金融信托基础知识- 信托的定义和特点- 金融信托的发展趋势- 金融信托的分类和功能2. 房地产租赁基础知识- 房地产租赁的概念和形式- 房地产租赁的法律框架和相关法规- 房地产租赁的特点和风险3. 金融信托与房地产租赁的关联- 金融信托在房地产租赁领域的应用- 金融信托对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影响- 房地产租赁合同与信托合同的关系4. 实践案例分析- 分析金融信托在房地产租赁项目中的具体操作- 分析典型的金融信托与房地产租赁案例三、教学方法1. 理论讲授:通过课堂讲解,介绍金融信托与房地产租赁的相关理论知识。
2. 实例分析:通过分析实际案例,深入理解金融信托与房地产租赁的应用和实践操作。
3. 讨论互动: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和互动,促进思考和交流。
4. 案例研究:学生独立或小组完成金融信托与房地产租赁案例分析,提升实践能力。
四、教学评估1. 平时表现:包括学生的出勤情况、课堂表现、参与讨论等方面进行评估。
2. 作业和项目:布置相关作业和项目,考察学生对于金融信托与房地产租赁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3. 期末考试:设置期末考试,评估学生对于金融信托与房地产租赁的掌握程度。
4. 实践能力评估:通过案例分析和实际操作的评估,考察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教学资源1. 教材:推荐教材《金融信托与房地产租赁导论》2. 课件:准备与课程内容相关的课件资料3. 案例材料:收集金融信托与房地产租赁领域的实践案例进行分析六、教学进度安排1. 第一周:金融信托基础知识2. 第二周:房地产租赁基础知识3. 第三周:金融信托与房地产租赁的关联4. 第四周:实践案例分析5. 第五周:复与总结以上为《金融信托与房地产租赁》课程教案,具体教学内容和进度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金融保险)金融信托与租赁
(金融保险)金融信托与租赁金融信托与租赁一.什么是信托1.概念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是以资财为核心,以信任为基础,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
2.特点/本质特征(1)财产权是信托行为成立的前提委托人必须拥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否则无权信托;受托人必须拥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及委托人要将财产权授予和转移给受托人。
(2)信托以充分信任为基础信托更强调信托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尤其是委托人和受益人对受托人的信任。
一方授信于人,一方接受信任。
(3)他人利益是信托的目的一方面,委托人为受益人的目的而设立信托;另一方面,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而取得信托财产,并管理运用。
(4)委托人或受益人自担信托财产的损益受托人只要履行“善良管理义务”,信托财产的损益根据受托人经营的实际结果计算,并由受益人或委托人承担或分享。
(5)手续费是信托报酬的形式受托人作为委托人信任的理财专家,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或代办事务”而收取相应的费用作为报酬。
3.要素(1)信托行为A.信托行为:以设定信托为目的而发生的一种法律行为,指合法设定信托的行为。
B.信托约定:信托行为的依据,即信托关系的成立必须有相应的信托关系文件作保证。
信托行为的发生必须由委托人和受托人进行约定。
a)信托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签署的书面信托证明。
b)个人遗嘱:委托人的个人行为,不需要签订信托合同。
c)信托宣言:以信托宣言所形成的信托称为宣言信托,这种宣言信托通常由财产所有人自己发表宣言,自某时起其财产专为某人即受益人谋利益,但仍由自己来管理财产并以自己为委托人,在这种信托关系中委托人和受托人同为一人。
d)法院命令:以法律规定信托行为的成立。
e)协议章程:以协议章程的形式而形成的信托关系。
(2)信托目的A.信托目的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
(金融保险)金融信托与租赁课程教学大纲
《金融信托与租赁》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名称:金融信托与租赁课程代码:030238学时:32 学分:2 讲课学时:32 上机/实验学时:考核方式:考查先修课程:经济学、金融学(货币银行学)适用专业:金融专业、国际贸易专业开课院系: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材:王淑敏陆世敏《金融信托与租赁》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4.3主要参考书:金峻峰:《信托操作规程》,中国金融出版社;刘锐:《日本金融的今天或明天》,辽宁人民出版社;左毓敏:《租赁与信托》,中国经济出版社;杜明根:《现代信托典当与租赁论》,东北财大出版社;王淑敏:《金融信托与租赁》,中国金融出版社;《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资金信托管理办法》。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金融信托与租赁》这门课程是适应市场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及对外开放的需要而增设的一门应用型专业课。
该课程是配合金融资产多元化发展,是金融专业传统课程的补充和延伸。
该课程的任务是:拓宽学生专业知识,及时掌握新业务,培养既具有扎实的理论和知识,又懂得金融信托租赁业务,理论联系实际的大学生,为实际部门输送高级专业人才。
该课程旨在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从事金融理论与实务工作所必须的信托租赁知识。
二、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第一章金融信托总论教学要求:信托是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经历了从民事信托到现代金融信托的漫长历史过程。
信托作为现代金融业的一部分,对促进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明确信托产生的原因和历史背景、信托的基本概念、基本内容、信托的本质及信托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在我国的发展。
使学生对信托业务基础知识有所了解和掌握的前提下,重点掌握信托分类和信托性质与职能。
内容结构:第一节信托的起源与发展一、信托产生的历史背景二、信托的涵义及构成要素1.信托的含义2.信托的构成要素三、信托的发展1.信托在西方国家的发展2.信托在我国的发展第二节信托的分类一、信托类与代理类二、个人信托与法人信托三、积极信托与消极信托四、营业信托与非营业信托五、自益信托与他益信托六、公益信托与私益信托七、民事信托与商事信托八、自由信托与法定信托第三节信托的性质与职能一、信托的性质二、信托的职能本章重点(重要问题):信托产生的历史背景金融信托分类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信托的职能第二章信托关系及其设立教学要求:办理信托业务必须按照法规去做,《信托法》中对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做了详细规定。
《金融信托与租赁》讲解讲义
《金融信托与租赁》讲解讲义第一章金融信托概述一、名词解释信托信托行为信托关系人信托目的信托财产二、填空题1.信托是以为基础。
2.信托目的要做到:一要合法、二要可能、三要。
3.1921年成立的为我国最早成立的信托专业公司。
4.1979年10月成立的是我国信托业恢复的标志。
5.1886年伦敦出现了第一家办理信托业务的信托机构,即有限公司。
6.信托的基本职能是。
三、单项选择题1.旧中国信托业从业务起步A保险B证券C保管D捐赠土地2.信托机构最早产生于A英国B美国C日本D德国3.美国信托业从业务起步A保险B证券C保管D捐赠土地4.《罗马法》中有关信托的规定被称为A遗嘱托孤B“尤斯”制C信托遗赠D商事信托5.“尤斯”制是(国家)出现的一种法律制度A美国B英国C日本D意大利6.原始的信托行为起源于数千年前古埃及的A遗嘱托孤B“尤斯”制C信托遗赠D商事信托7.属于美国金融信托业务特点的有A有价证券业务开展普遍B资金信托业务开展普遍C土地信托经营普遍D有较健全的法制作为依据8.《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实施的起始日期A2001年1月19日B2001年4月28日C2001年10月1 日D2001年12月31日四、多项选择题1.可导致信托终止的情形有A信托存续违反信托目的B信托目的已经实现C信托目的不能实现D当事人协商同意E信托被撤销或解除2.下列属于信托的职能的有A财务管理职能 B融通资金的职能C提供信任、信息与咨询的职能 D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E社会投资功能3.新中国成立前私营信托业的特点A创立与投资紧密相联 B创立与金融垄断密切相关C信托业经营范围狭小、业务种类单一 D经营业务种类齐全、范围广E享有政府赋予的特权4.新中国成立前官营信托业的特点A创立于投资紧密相联 B创立于金融垄断密切相关C信托业经营范围狭小、业务种类单一 D经营业务种类齐全、范围广E享有政府赋予的特权5.美国信托从业人员的管理守则规定A禁止向客户购买或出售信托资产 B禁止向顾客收受礼物C禁止谈论泄露有关顾客的情况 D禁止参加银行工作的人员再担任受托人E禁止参与信托帐户收入的分配五、判断题1.信托是一种双边信用关系2.信任是信托的基础3.英国是最早完成个人受托向法人受托过渡的国家4.美国是最早完成民事信托向商事信托过渡的国家5.伦敦信托安全保险有限公司是世界上最早成立的信托机构6.金融信托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界限越来越模糊六、问答题1.信托成立的基本要素有哪些?2.信托财产具备哪些独立性?(简述发达国家信托发展的趋势?)3.简述信托终止的原因4.简述信托的本质5.“尤斯”制度的主要内容6.简述美国信托业务及其特点7.简述日本信托业务及其特点8.简述英国信托业务及其特点9.简述旧中国私营信托业务种类及其特点10.简述旧中国官营信托业务种类及其特点11.试分析我国信托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2.简述信托职能13.简述信托作用第一章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金融信托与租赁3
继承已定时,遗产管理信托的内容是: a、妥善管理遗产支付由遗产而引起的债务, 收取由遗产而带来的债权,尽力管理信托 财产,使其获得应有的收益,并将收益交 付继承人。 b、交还遗产,结束信托。信托机构根据信 托契约的设立,到期将遗产交还给继承人, 遗产移交完毕,管理遗产信托便可结束。
3、遗嘱信托的程序
– 信托期限条款:信托终止条款或日期。
– 财务会计条款:一年一次报告(帐目、会计说明等) – 受托人报酬条款: – 其他信托条款:受托人的继任条款、委托人取消信托权利 的条款等。
三、生前信托的受托人选择
高度的信任关系 信用风险 永续经营 管理能力
四、成立步骤
确定信托目的 确定需交付信托的财产 确定受益人 选择受托人 签订信托合同 移转信托财产 受托人履行职责 完成信托目的,交付财产
(1)签定个人遗嘱:受托人对遗嘱内容仔细研究。 (2)确立遗嘱信托:(经遗嘱法庭)确定财产所有权、申请 遗嘱执行人并获任命、通知有关债权人并登于当地报纸。 (3)编制财产目录:清理、核定,造册登记财产的数量、种 类、价值。 (4)安排预算支出:列出现金来源与用途,并为不足部分筹 款。 (5)支付税款清偿债务:包括所得税、财产税、继承税。 (6)确立投资政策:投资工具要安全、灵活、盈利,政策合 理、谨慎、及时。 (7)编制会计目录:包括遗产所得和债务、费用支出等。 (8)分配遗产:定计划时,充分考虑受益人的意愿;分配时, 负责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第三章 个人信 托 业 务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生前信托 第三节 身后信托
第一节
个人信托业务概述
一、个人信托业务的概念
(一)定义:个人信托业务是指仅以个人作为委 托人的信托业务。 (二)个人信托业务的主体
– 委托人----- 个人 – 受托人----个人或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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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贷款,
为何信托——直接融资 银行——间接融资
? ? ?
5、承担的风险不同 6、收益分配不同
银行存款:固定收益原则
收益和风险由银行承担,投资者收益固定
风险
信托投资:实绩收益原则
收益
收益和风险由受益人承担,受托人管理费固定
5万元
存银行:1年期收益率:3%(预期=实际) 购买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宣称) 实绩收益率(最终收益)
REITs
让普通人也能投资商业房地产。
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 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
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
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 REITs既可以封闭运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 类似于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可以 私募发行,也可以像基金一样公募发行
第二节 信托业务的特点
1、信托业务的特点
2、信托业务与银行信贷的区别
3、信托业务与委托代理的区别
4、信托业务与证券业务的区别
一、信托业务的特点
1、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 2、以受托业务为主,多面服务 3、信托方式灵活,适应性强 4、具有融通资金的性质 5、受托人不承担损失风险 6、所有权和收益权的分离
2、银行的贷款政策:
目前各家银行的商用地产贷款首付一般要求五成 以上,甚至有部分按揭贷款只能贷到三四成,最高贷 款年限一般也只有10年,而贷款利率也不得低于同期 基准利率的1.1倍。 在还款年限上,商业地产贷款比
住宅贷款大大缩短,也会给投资者带来较大的短期现
金流压力。
3、高税费:
此外,商业地产项目交易税费一般是交易收益部分的 30%-60%,比住宅高得多。因此,商业地产投资对投资 者在物业的运作、出售时机把握等多个方面有较高 的要求。“
破产,哪个给投资者造 成的损失更大?
在信托关系中,一旦信托公司破产,受益 人的清偿权要优先于受托人的其他债权人。
由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
在债的关系中,一旦金融机构破产,客户与
其他债权人都处于同等清偿地位。 一般金融资产不具有独立性,存款属于银行的债务
信托关系与契约关系的区别
委托人单方面意思表示
信托与银行、证券、保险的比较
相似性
谋求财产的保值和增值——理财方式 基于银行与信托的相似性——银信合作产品 基于保险与信托的相似性——人寿保险信托 基于证券与信托的相似性——证券投资信托
信托业务与银行业务的联系
信托业务和私人银行业务的主要职能
——财富管理
所谓私人银行,是指商业银行以财富管理 为核心,面向高净资产客户提供的顶级专业 化的一揽子金融服务。
郁亮,无疑是一直笼
罩在王石光环下的新生代企 业领军者。 2009年11月16日,郁亮突 然高调宣称:万科未来将加 大持有型物业的储备,并在 近期内陆续推出养老物业、 酒店及商业配套等多种物业 类型,住宅与开发持有物业 比为8∶2。万科珠海宾馆项 目启动,被视为万科进军商 业地产的“第一枪”。
“我更愿意相信,万科管理层现在 真正的分歧并不在于是否进军商业地 产,而是以什么样的方式进入商业地 产,介入到什么程度,做什么样的商 业地产。”
REITs的好处
1、门槛低、发行规模大 2、流动性好——标准化可流通的金融产品 3、可享受税收优惠—只要其遵守上述的最低分派 股息规定,即无需交任何公司税项; 4、投资对象—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地产的现 金流较为稳定 5、收益较高、安全性好、信息披露程度高 REITs对投资者的回报需要把收入的大部分分配 给投资者,比如美国要求把所得利润的95%分配给 投资者,而新加坡要求把所得利润的90%分配给投 资者。
银信合作理财产品
2008年12月23日,银监会发布了《银行与信托公司业
务合作指引》的通知。 1、银行和信托有相同的投资领域,如贷款。 2、银行和信托业务手段具有互补性。
优势:投资范围广,唯一 一个能横跨资本、货币、 产业市场的金融机构;经 营灵活;资金来源稳定, 可用于长期投资
互补
信托 银行
优势:强大的业务资 源优势、良好的信誉、 广泛的客户资源、资 金来源充足 劣势:分业经营、 在业务领域和模 式上受到政策的 限制、短存长贷。
人寿保险信托
保险公司
投保人 信托机构
保险金 受益人
2006年美国寿险公司支付的死亡保险金达532.32亿美元,其中 大约3%至4%的人寿保险金交付人寿保险信托,即可达到16亿到21 亿美元的可观规模。
信托关系在没有契约和合同的情况下仍然成立。 在其他金融关系中,必须有契约或者合同。 你不到银行开设存款账户, 能存钱吗?
4、融资方式不同
银行融资——间接融资 存款人
资金供给方
银行
贷款人
资金需求方
信托融资——直接融资 房地产 客户 信托公司
直接融资
基础设施 金融市场
上海外环隧道资金信托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
我跟他们说: 第一,不离房地产; 第二,集中在写字楼和商业地产上; 第三,就在北京和上海两个城市,不到 别的任何一个城市去。这实际上就是我们 的三个目标。
万科的未来——王石与郁亮
王石一直坚持学习
美国巨头帕尔迪,走
住宅专业化的路线。
2009年8月,王石在中山大 学的演讲中宣称,“如果有 一天,万科不走住宅专业化 道路了,我即使躺在棺材里, 也会举起手来反对。即使哪 一天中国不需要建商品住宅 了,我希望,城市里最后一 套住宅是万科造的。”
在港上市的领汇REITs
在港上市的领汇REITS 6.30% 25.40% 68.30% 零售业务租金收入 停车场业务收入 其他收入(空调费)
在港上市的领汇REITs
在港上市的领汇REITS 7.20% 33.80% 59% 港岛 九龙 新界
REITs类型
美国的REITs市场一般按照投资策略分为: ◆股本型:主要拥有和经营房地产项目, 收入主要来自这些物业出租所得的租金。 ◆按揭型:致力于向房地产项目持有人及 经营者提供贷款,或通过收购贷款和由按 揭支持的证券来间接地施放信贷,收入来 自其按揭组合所赚取的利润。 ◆混合型:将上述两者的投资策略结合起 来,投资于一系列资产,包括实质物业、 按揭或其它有关的金融工具类别。
金融信托与租赁
第三讲
第二章第二节
房地产新政能 否抑制房价?
丈母娘推动经济
随着三套房“限贷令”、甚至“限购令” 等多个调控房价的措施出台,国内不少房地产 投资资金需求受压。
不过,在投资商品住宅被堵后,不少人开始 将目光转向商铺投资,更有不少高端投资人另 辟蹊径,参与到最近活跃的房地产股权投资基 金中来。很多私人银行高端客户都从原来的直 接投资商品住宅,转向配置商铺,或者是通过房 地产信托、私募等股权等方式间接参与房地产 投资。
继2007年3月中国银行在 北京和上海开设私人银行后, 8月6日和8月8日,招商银行 和中信银行的私人银行也相 继开业。
2007年为“中国私人银行元年”
信托业界人士认为: 私人银行业务的实质是信托业务
私人银行相比于一般零售银行业务的特征
1、服务对象:高净资产客户。国外私人银行客户最低 金融资产规模要求,少则50万美元,多则500万美元。 2、核心业务:财富管理。主要包括资产管理服务、保 险服务和信托服务。 3、主要经营策略:专家理财、个性化产品方案。从事 私人银行服务的金融机构,必须集中银行、财务、税收 和不动产策划、投资、法律以及会计等领域的一大批专 家,为客户提供最高级别的专业服务,从而建立针对不 同层次客户的分层服务体系,对每个客户的具体情况进 行深度分析,提供个性化的产品方案。 4、私密性,即对客户的信息具有严格的保密制度。
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商用物业未来收益比 民用住宅更为稳定和多元化。“一般而言成熟 的商业项目投资回报率在5%-8%,预计10年到
20年便能收回成本。在办公楼的投资上,长远
来看,大城市商办类物业前景广阔。”
1、初始成本的高投入:商业地产每平方 的价格比住宅高出好几倍,五成首付的投入 一般就是过百万,成熟的商业项目投资门槛 甚至可达千万元。初始成本的高投入意味 着投资者要承受着更大的风险。
是不同的,所以必须要为每一位委托人分别
设立账户,分别管理,各自计算收益和亏损
存款人不能指定存款的用途以及贷款的对象
存款人A 存款人B 存款人C 商业银行
贷款人A 贷款人B 贷款人C
在银行等其他金融制度中,金融资产不具有 独立性,不需要根据客户的指向管理财产。
信托与保险理财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
投保 保险公司 支付理赔金 保险金 受益人
每个信托合同的信托金额最低人民 币5万元,信托合同不超过200份(包括200份) 发行机构: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期限:3年
资金运用:以资本金形式投资于上海外环隧
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用于上海
外环隧道建设项目的建设与营运。
北方信托-国中太原贷款集合产品信托 计划
产品名称: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太原 污水处理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单笔起点:单笔信托资金起点为人民币100万元 信托期限:12个月 信托税前预计年收益率:年7.4% 运用:向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太原污水 处理项目发放贷款
5、主要经营策略:高品质服务。
私人银行的服务有四项: 一是投资产品:包括直接投资、货币市场、结构产 品/衍生工具、投资基金、其他投资、人寿产品、信 贷等。 二是投资方案:包括投资组合管理、基金组合、投 资顾问和风险分析、基金顾问等。 三是理财规划:包括财务规划、税务策划、退休规 划、遗产规划、信托/基金等。 四是其他财富管理方案:包括关键客户方案、房地 产服务、艺术投资、珍贵硬币等。 这些服务中的大部分,早已被信托所使用。源自信托关系和债的 关系有何不同?
信托关系与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
1、信托——免于债务——破产保护 债权债务关系——难于免债——无法实施 破产保护 2、信托关系的形成——单方意思表示 信托契约或合同 债权债务关系的形成——双方意思表示 3、信托——涉及三方当事人 债权债务关系——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