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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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全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文书(以下简称“执法文书”)计划、印制、领用、保管、使用、监督等环节的日常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执法文书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总队、支队)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能过程中适用的各种文书。

第三条执法文书种类、格式见总队印发的《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及适用规则填制说明》。

总队积极推进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逐步启用电子执法文书。

在电子执法文书启用前,适用印制的纸质版执法文书。

第四条执法文书按照“集中统一、计划领用、分级负责、规范使用”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

第五条总队法制处负责印制、保管、发放执法文书。

支队法制科承担保管、发放执法文书的具体工作。

总队业务处室、支队执法科及大队(以下简称“文书使用部门”)应当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并做好执法文书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文书使用部门应当结合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合理拟定文书年度使用计划。

第七条支队所属各大队及执法科于本年度十一月中旬前填写《执法文书年度使用计划表》(附件1)提交支队法制科,法制科整理汇总支队执法文书使用计划后,报分管法制的领导批准,于本年度十一月底前向总队法制处提交《执法文书年度使用计划表》。

总队业务处室于本年度十一月底前向总队法制处提交《执法文书年度使用计划表》。

第八条总队法制处整理汇总总队业务处室、支队执法文书使用计划,于本年度十二月组织印制执法文书。

支队、大队不得自行印制执法文书。

第九条支队法制科于本年度十二月中旬前填写《执法文书领用登记表》(附件2),提交总队法制处领用下一年度需用的执法文书。

支队所属各大队、执法科于本年度十二月底前填写《执法文书领用登记表》,提交支队法制科领用下一年度需用的执法文书。

总队业务处室于本年度十二月底前填写《执法文书领用登记表》,提交总队法制处领用下一年度需用的执法文书。

第十条总队法制处、支队法制科要指定专人负责执法文书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执法文书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及适用规则填制说明》的规定,规范填写制作。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1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1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编号: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文号淮卫证存处字[20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本机关于年月日作出的“淮卫证存字[20 ] 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载明的作为证据保存的物品,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经查明,你行为违反了的规定,本机关已于年月日立案,根据案件查处需要,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淮卫证存字[20 ] 号)物品清单中的上述物品作为物证,。

当事人签收:淮北市卫生局(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当事人,第三联留存执法案卷。

《行政处罚决定书》常见错误

《行政处罚决定书》常见错误

《行政处罚决定书》常见错误《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处罚决定最具体的表现形式,是整个行政执法过程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关键的法律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规范化制作,直接关系到行政处罚是否成立,关系到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是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

该文书的制作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卫生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为核心内容,对执法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违法过程及处理结果进行客观表述。

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常见错误,笔者通过近几年来对基层执法文书制作的稽查,浅析《行政处罚决定书》常见错误,探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书写质量。

1.“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号、编号书写不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只适用于简易程序,但涉案《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均未编号,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应属无效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可不执行处罚决定。

根据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文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如食、妆、医、消、公、职等)+执法性质(如罚、告等)+[年份]+序号,如“新卫食罚〔2007〕017号”。

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形式为年份+序号,如2007—005。

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混乱,如出现同一文号的几份不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个处罚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只有一个文号。

不同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不同,不应重复。

2.主体判定错误2.1执法主体判定错误《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主体只能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卫生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制作此文书。

浅谈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浅谈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浅谈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作者:魏燚国来源:《西部论丛》2019年第20期摘要:在行政执法中,行政机关认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可以依据职权或者应申请采取先行登记促使措施。

适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必须是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实施,要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必须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的物品必须与违法行为有直接关联,要对保全的物品进行登记。

在交通执法中主要是运用在无法采取暂扣措施时和证据易消灭和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必须注意几个问题,理解其含义,采取正确的措施。

关键词: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符合的条件交通行政执法中的运用注意建议一、先行登记保存和证据的含义先行登记保存,是行政执法机关在对立案工作进行调查过程中遇到特殊、紧急情况时所采取的一项证据保全措施,它不是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进行的事先惩罚,也不是对其财产进行的预先处置,更不是行政执法机关的终局行为,而仅是对有证明作用的物品,采取的一种具有强制性保管的措施。

其目的在于保持证据的证明作用,为最终做出处理决定提供事实的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从法律条文中可以看出,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是行政执法机关在对立案工作进行调查过程中遇到特殊、紧急情况时所采取的一项证据保全措施。

(二)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适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法定期间,即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是行政执法人员履行了内部立案程序,在收集证据这一法定期间内采取的。

2、法定情形,即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是行政执法人员收集证据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法定情形下采取的。

如果可采取调查笔录、视听资料和勘验笔录等其他形式去收集证明和认定行为人违法事实的证据,就不应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这一方法。

行政文书编号规则和归档顺序

行政文书编号规则和归档顺序

一、交通行政执法文件的编号规则1、登记保存、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当场)处罚文书编号规则该类型文书包括证据保存清单、车辆暂扣凭证、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中止车辆运行通知书、中止车辆运行凭证、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等六类。

六类文书各自均可单独使用,采用单独编号形式。

编号由三部分组成:文书名称简拼(1个字母)+[XXXX](年份)+11位数字①文书简拼(1个字母):证据保存清单为B;车辆暂扣凭证字母为K;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为T,中止车辆运行通知书为Z,中止车辆运行凭证为P。

②11位数字。

第1、2位为省、省辖市代码;第3、4位为县(市、区)代码和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代码;第5、6位为执法门类代码;第7-11位为流水号。

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行政处理文书编号规则对上述三类文书编号采用下列规则:1、省辖市及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采用:甲交AB丁[XXXX]N号。

甲:代表地区简称(可用二个字);交:代表交通运输局;AB:代表执法门类简称,公路行政执法简称路,航道行政执法简称航等。

[XXXX]代表年份;N为5位数字流水号。

如:溧阳交道罚字[2009]00001号。

2、厅属执法单位采用:苏A丁字[XXXX]N号。

A代表执法门类简称,省厅公路局简称路,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简称高;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所属各支队及其大队以支队简称,加大队序列号作简称,如江苏省宁连高速公路路政支队一大队简称为宁连一;丁代表执法行为种类简称:行政许可简称为许;行政处罚为罚;行政处理为理,[XXXX]代表年份;N代表5位数字流水号。

如:苏京沪二理字[2009]00001号三、交通行政执法文书的立卷归档规则1、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行政处理案件,按年度和一案(事项)一卷的原则立卷归档;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案件按年度、十案一卷归档。

2、装订卷宗前要全面检查文书,并逐页编页码(用数字在有文字正面的右上角、北面的左上角。

(卷宗封面、卷内目录、卷底不编号)。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编号: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被采样人:采样地点:采样方法:采样时间年月日时采样目的:采样设备或仪器名称:采集样品名称:采集样品编号:采集样品份数:被采样物品或场所状况:被采样人签名采样人签名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文号::本机关依法于年月日在采集到标识为你单位生产(进口代理)的产品样品,产地为,年月日生产的批号为,规格为,标识为的样品。

根据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日内将样品真实性的确认意见书面回复本机关或派员携带身份证明、单位授权证明到本机关对产品的真实性进行现场确认。

逾期未回复的,本机关将按照对样品真实性无异议处理。

对样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在上述时限内提出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时间: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送产品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检验结果告知书文号::本机关依法对你单位进行采样并委托有关单位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不符合,详见检测报告(编号:)。

依据的规定,如对本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申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复检:一、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的;二、留样超过保质期的;三、留样在正常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改变影响检验结果的;四、已进行过复检的;五、逾期提出复检申请的;六、样品的生产单位或进口代理商对其真实性提出异议,但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

特此告知。

联系人:联系电话:当事人签收: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送样品生产、代理或经营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罚责改通字[ ]第号:本机关于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实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实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本卷宗连面带底共计23页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案件受理记录案件来源: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当事人:江都市某某超市连锁加盟店地址:江都新区某某路联系电话:1234567 负责人姓名:A某某性别:女年龄:25岁民族:汉族受理时间2005年6月10日09时30分案情摘要:2005年6月10日卫生监督检查中查明该店销售的14.56公斤定型包装凤鸡腿超过保质期限。

处理意见:建议立案查处经办人签名:2005年 06月10日负责人意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立案报告当事人:江都市某某超市连锁加盟店地址:江都新区某某路联系电话:1234567 负责人姓名:A某某性别:女年龄:25岁民族:汉族案件来源: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受理时间:2005年6月10日发案时间:2005年6月10日发案地点:江都市某某超市连锁加盟店案情摘要:2005年6月10日卫生监督检查中查明该店销售的14.56公斤定型包装凤鸡腿超过保质期限。

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第九项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建议予以立案。

经办人签名:2005年06月10日负责人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现场检查笔录第 1 页共 1 页被检查人:江都市某某超市连锁加盟店地址:江都新区某某路联系电话:1234567 负责人姓名:A某某性别:女年龄:25岁民族:汉族检查机关:江都市卫生局检查时间:2005年06月10日09时30分至10时10分检查地点:江都市新区某某超市连锁加盟店内卫生监督员出示证件后检查,检查记录:江都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宋某某、刘枫在江都市某某超市连锁加盟店经理C某某的陪同下,对该超市食品部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人员向该负责人出示执法证件并了解相关情况,经检查发现:该超市腌腊柜销售的南通市银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定型包装凤鸡腿生产日期为2005年01月25日,保质期为三个月,共45袋,总重量14.56kg。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卫生行政执法中简易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一般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作一介绍:一、简易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简易卫生行政处罚,一般使用的是如下卫生监督文书:现场检查笔录→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卫生监督意见书二、一般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一般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使用如下卫生监督文书:卫生监督意见书↑案件受理记录──→现场检查笔录──→立案报告──→调查──→合议记录↓ ↓1、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询问笔录2、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3、封条案件调查终结报告4、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5、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6、产品样品采样记录7、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8、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9、产品样品确认书10、技术鉴定委托书11、检验结果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陈述和申辩笔录→复核→制作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回执↓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 ↓听证笔录结案报告↓ ↓听证意见书归档一般卫生行政处罚程序2一般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使用如下卫生监督文书:卫生监督意见书↑案件受理记录──→现场检查笔录──→立案报告──→调查──→合议记录↓ ↓1、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询问笔录2、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3、封条案件调查终结报告4、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5、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6、产品样品采样记录7、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8、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9、产品样品确认书10、技术鉴定委托书11、检验结果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陈述和申辩笔录→复核→制作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结案报告↓归档。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卷内文件排列顺序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卷内文件排列顺序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卷内文件排列顺序一、正卷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及排列顺序1、行政处罚决定书2、立案审批表3、整改复查意见书4、整改指令书5、现场检查记录6、强制措施决定书7、查封(扣押)决定书(附查封(扣押)清单)8、询问通知书9、询问笔录10、勘验检查记录11、抽样取证凭证12、现场图示、声像资料等有关证据材料13、鉴定委托书14、鉴定结论15、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附证据登记保存清单)16、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17、生产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其他有关证照和被处罚的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8、有关证明(死亡事故伤亡人员的伤亡证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19、行政处罚听证权告知书(适用符合听证条件)20、行政处罚告知书(陈述权与申辩权告知,适用所有案件)21、听证会通知书22、听证笔录23、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24、延期结案审批表25、罚款催缴通知书26、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27、罚款收据28、强制执行申请书29、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30、查封(扣押)物品处理决定书31、案件移送书32、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村料33、送达回证34、结案审批表35、备考表二、副卷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及排列顺序1、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2、举报投诉记录(或上级部门交办、其他部门移送的材料)3、证据登记保存审批表4、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审批表5、事故调查查报告6、案审委会议记录7、案件移送审批表8、听证会告知书9、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10、延期结案审批表11、查封(扣押)物品处理审批表12、其他说明材料。

浅析卫生行政执法中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处理决定

浅析卫生行政执法中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处理决定

浅析卫生行政执法中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处理决定孔建斌【摘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文章分别对工商部门、农业部门、安监部门等五个部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进行了列举分析并与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了对比.最后认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期限届满后,卫生执法部门不可以继续以任何名义对作为证据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当然也包括“作为物证”.【期刊名称】《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年(卷),期】2018(031)004【总页数】4页(P9-12)【关键词】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置方式;作为物证【作者】孔建斌【作者单位】山西省长治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山西长治04601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F312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是行政执法机关在对违法案件进行调查过程中遇到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时所采取的一项证据保全措施。

这项措施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行政机关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必须符合以下要件:(1)必须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实施;(2)须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的批准;(3)对采取保全的物品进行登记;(4)登记保存的物品须是与违法行为直接关联的证据;(5)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适用的情形、审批措施、登记方式、保存范围在实际使用中已经比较规范,存在的争议不大,不再赘述。

而对于“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由于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均未对作出何种“处理决定”进行规范,处理方式散见于规章与规范性文件中,导致不同行业、不同部门形成了各种处理决定方式。

本文重点对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进行讨论。

一、卫生部门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的规定《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部令第53号)仅在第二十二条中规定:“卫生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卫生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交通运输】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精编

【交通运输】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精编

(交通运输)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交通运输)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根据《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交通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

第三条交通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格式统壹、内容完整准确、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第二章文书制作基本要求第四条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使用A4型纸制作。

文书中的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应填写单位全称,文头应和盖章单位壹致。

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制作文书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

有条件的,能够按照规定的格式打印制作。

第五条执法文书首页不够填写的可附页记录,且标注页号,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且标注日期。

俩联之上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第壹联留存归档。

第六条交通行政执法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和随意修改。

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

文书中除编号、数量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外,应当使用汉字。

第七条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明、严谨、平实。

不得使用推测性或含义不清的词句。

文书应当使用蓝黑色或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做到文字规范、字迹清楚、文面整洁。

第八条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中“案由”填写为“当事人姓名(名称)+涉嫌违法行为性质+案”,例如:XXX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运输案。

第九条当场处罚决定书、立案审批表、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对外送达的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应当编注案号。

编号模式为:行政执法机关简称+执法门类+文书类别+年份+文书顺序号。

例如:河北省石家庄市交通局年2008年作出的第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应编号为:冀石交罚[2008]10号。

第十条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中当事人情况应当按如下要求填写:(壹)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个人”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俩栏不能同时填写;(二)当事人为公民的,姓名应填写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住址应填写常住地址或居住地址;“年龄”应以公历周岁为准;(三)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等事项应和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壹致,不得随意省略和使用代号;(四)当事人名称前后应壹致。

6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退还)

6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退还)
退还涉案×××一台。
(行政机关印章)
年月日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退还清单
彭水物退〔2015〕号
编号
物品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成色
备注
1


旧车
执法人员签名:执月日
行政执法公文送达回证
案 由:×××在小石河×××镇×××村河段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下河采砂
受送达人
(单位或姓名)
送达地址
送达文书
名称和件数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
彭水物处〔2015〕 号一份
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受送达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代收人及
代收理由
年 月 日
受送达人
拒收事由
年 月 日
受送达人拒收
时见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不能送达
理 由
年 月 日
送达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法律文书签发单
案 由
×××在小石河×××镇×××村河段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下河采砂
法律文书
名称及文号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
彭水物处〔2015〕 号
承办人
执 法
机 构
意 见
负责人:年 月 日
行 政
机 关
意 见
负责人:年 月 日
备 注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
物处〔〕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和《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对年月日作出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彭水登〔〕号)载明的证据物品,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21 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摘录)

21 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摘录)

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摘录)第八条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中“案由”填写为“当事人姓名(名称)+涉嫌违法行为性质+案”,例如:XXX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运输案。

第九条当场处罚决定书、立案审批表、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对外送达的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应当编注案号。

编号模式为:行政执法机关简称+执法门类+文书类别+年份+文书顺序号。

例如:河北省石家庄市交通局年2008年作出的第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应编号为:冀石交罚[2008]10号。

第十五条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中注明加盖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印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印章,加盖印章应当清晰、端正。

执法文书尾部要求签名或注明日期的,必须准确无误,并由执法人员、审核人、审批人等手签姓名,不得机打。

(注释:按《湖北省交通行政执法文书管理规定》,需加盖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印章的文书,属委托执法的港航类应使用“×××交通局(委)行政处罚专用章”,属法规授权的海事、船检类应使用“×××地方海事局(处)”印章。

)第十六条现场笔录是指用于记录现场有关人员基本情况、主要违法事实和主要证据的文书:(一)“执法地点”栏应填写执法时所处位置,具体到门牌号、房间号、体现现场特征。

(二)“执法时间”栏应包括起始时间,具体到分;(三)“主要内容”栏填写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主要违法行为所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经过及主要证据等相关内容,要求准确、全面反映现场的客观状态。

第十八条立案审批表是指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一般程序案件中,用以履行报批立案手续的文书:(一)“案件来源”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注明执法检查发现、群众举报、电话投诉、上级机关交办等。

(二)“案件基本情况”栏应当写明立案的事实根据,摘要介绍案情和叙述违法事实。

如果是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事实,应当写明检查方式、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以及违法标的物的形态、质量和数量;如果是单位和个人举报或者是接受移交的案件,应当将举报人、移送机关陈述、介绍的违法事实如实写明;(三)“立案依据”栏由受案机构负责人填写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条款,应写明法律全称,并具体到款、项、目,不必提出处罚种类和数额;(四)“受案机构意见”栏应当根据案情提出“建议立案调查”等明确意见,由受案机构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提出意见的日期。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式样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式样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式样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式样目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1)立案审批表(2)询问笔录(3)勘验(检查)笔录(4)现场笔录(5)抽样取证凭证(6)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7)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8)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9)行政强制措施告知书(10)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1)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审批表(12)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通知书(13)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4)回避申请决定书(15)案件调查报告(16)违法行为通知书(17)陈述申辩笔录(18)听证通知书(19)听证笔录(20)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21)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2)行政处罚决定书(23)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24)行政强制执行公告(25)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26)中止(终结、恢复)行政强制执行通知书(27)行政强制执行协议书(28)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29)代履行决定书(30)强制执行申请书(31)送达回证(32)结案报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式样之一立案审批表案号: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式样之二询问笔录案号: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第次询问地点:询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记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询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案件关系:性别:年龄: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地址:我们是___________________的执法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执法证号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你确认。

现依法向你询问,请如实回答所问问题。

执法人员与你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你可以申请回避。

问:你是否申请回避?答:问:答:问:答:被询问人签名及时间:询问人签名及时间:备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式样之三勘验(检查)笔录案号:案由:勘验(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勘验(检查)场所:天气情况:勘验(检查)人:单位及职务:执法证号:勘验(检查)人:单位及职务:执法证号:当事人(当事人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号:单位及职务:住址:联系电话:被邀请人:单位及职务:记录人:单位及职务:勘验(检查)情况及结果: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签名:勘验(检查)人签名:被邀请人签名:记录人签名:备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式样之四现场笔录案号: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式样之五抽样取证凭证案号:被抽样取证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现场负责人:地址:联系电话:抽样取证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抽样地点:抽样取证机关:联系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你(单位)的下列物品进行抽样取证。

执法文书填写说明

执法文书填写说明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说明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1。

立案审批表: 是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举报投诉,上级交办、下级报请、有关部门移送来的案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初步核实,确认有违法事实,属于本部门管辖,不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需对案件展开调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提出的书面审批文书.2。

询问通知书: 是执法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对单位进行检查或调查时、查办违法案件过程中为查明事实,要求当事人或证人在一定时间到达地点接受询问下达的书面文书。

3. 询问笔录:是执法人员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而向案件当事人、证人或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经过当事人的质证所作的记录,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4。

勘验笔录:是指安全生产监察机关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指派勘验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进行查验、拍照、测量、技术分析,并将查验情况与结果形成文字所做的记录。

5. 抽样取证凭证:是行政机关对能证明违法活动的物品,在证据保存中为防止因质量、种类、型号、标准发生异议,今后难以取证而采集样品进行保存的凭证。

是采集案件相关产品用于鉴定检验和保全证据的文书。

必要时要附上取样物品的照片。

6.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是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执法人员认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需要先行登记保存时填写、报本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批的法律文书。

7。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证据清单):是在办案过程中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负责人审批后,通知当事人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的书面通知文书.8。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是对单位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由本部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或股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负责人审批进行处理的法律文书。

9。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是经审批对单位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做出处理决定的法律文书10。

现场检查记录:是在安全检查或案件调查过程中,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或与案件有关的地点和物证场所进行实地查看、探访时所作的记录。

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执法文书篇一:行政执法文书及其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及其规范此文转载于:才子城网:/一、行政执法文书概述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定的授权、依照一定程序制定的、用于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书面的文本和格式,它是行政执法活动的书面形式。

行政执法文书必须由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制定,而且要符合法定的要求,具有规范的格式。

任何其他机关和个人均无权制定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执法文书是一种必要的形式,是法定的形式。

形式反映内容,内容决定形式。

行政执法文书体现的是国家行政权力的权威性和不可抗拒性,体现的是法律规范的强制性,体现的是行政执法的严谨程序,关乎着行政执法活动的质量与效能。

法律的实施要求通过一定的规范化形式加以表达、传递,行政执法文书就是法律实施的载体。

如果一项法律的实施没有通过规范的形式表达出来,轻则只是内部制作人接受批评加以改正,重则影响一个部门的业务理论素质,甚至会使其在行政诉讼中败诉。

因此,重视行政执法文书,是一项认真、严肃的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大意和敷衍塞责。

根据行政执法的适用方向不同,在实践中可分为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环境行政执法文书、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文书、农业行政执法文书以及交通行政执法文书等等。

根据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以用途划分,行政执法文书可以分为行政强制措施文书、行政处罚文书、行政执法笔录文书、行政执法函件文书和行政执法档案文书等五种。

其中,行政强制措施文书包括决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命令、决定、意见等文书,一般多在现场检查时使用。

行政处罚文书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文书,只限于实施行政处罚时使用。

行政执法笔录文书主要是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核实情况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时所使用的书面笔录。

行政执法函件文书是指传递行政执法的告知、移送、建议、回执等信息的文书。

行政执法档案文书是行政执法立卷建档所需要的文书。

二、制定行政执法文书的目的:(一)行政执法程序的要求,是行政执法的必要凭证。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标准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标准

用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靠督促抓落实岳阳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处罚)文书岳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13年10月10日印制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人和接待人分别签名;来电等其他形式举报由接待人直接记录并签名。

2、举报人超过1人的,另添纸逐一列明举报人情况并请签名。

3、提供的证据材料须注明原件或复印件及数量。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补正告知书岳市劳社监补告字〔〕号投诉人:我支队于年月日接到你关于的(□来人□来函□电传□移送)投诉。

经审查,你所提供的投诉证据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告知你补正下列证据、材料:1、;2、;3、;4、;5、;6、。

请你按上述要求补正后,再向我支队投诉。

补正材料经初审合格之日,作为投诉受理之日。

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注:补正补齐材料复印件使用A4纸。

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劳动保障监察不予受理通知书岳市劳社监不受字〔〕号投诉人:我支队于____年___月___日接到你关于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的投诉。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经审查,你的投诉不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

如不服此决定,可在接到本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或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__________起诉。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盖章)年月日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岳市劳社监询字〔〕号被调查询问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调查____________________的情况。

请你单位派员并携带下列打“√”材料(自制材料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签名),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到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监察员: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接受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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