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闲置及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办法(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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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低效企业清退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模板】

高新区低效企业清退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模板】

XX高新区低效企业清退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升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益、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创新引领、集聚集约,国内一流的国家级高新区”为统领,加快推进实施工业发展“366”工程项目,以狠抓项目三促为抓手,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有序退出低产、低效、高污染和落后产能,切实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效提升我区经济发展质量,增加我区经济发展总量,推动我区经济科学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开展亩均税收万元以下低效企业出清专项行动为主线、兼促小企业上规模增效益;健全五大保障机制(协调运行、大数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行政引导、考核监督)。

到2020年全区所有工业企业全面实施“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力争2021年全面实现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低效企业出清。

二、基本原则1. 市场调节与行政推动相结合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要素配置重点向培育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倾斜,利用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形成推动低产、低效、高污染和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加大政府引导和行政推动力度,营造促使低产、低效、高污染和落后产能企业有序退出的良好氛围。

2. 加强监管与要素倒逼相结合原则。

加大对低产低效产能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能耗限额、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依法纳税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

进一步深化要素市场改革,建立要素限控机制,提高低效企业生存成本,进一步限制与压缩低产、低效、高污染和落后产能的生存空间。

3. 退出激励与清退回购相结合原则。

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低效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产业链延伸等形式,对低效企业实施整合重组。

设立专项资金,建立退出补偿机制,回购闲置用地。

三、工作对象根据《XX高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办法》,被列入C类和D类的工业企业。

四、低效企业清退措施(一)梳理低效企业名单,建立台账制度。

2024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计划

2024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计划

2024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计划一、确定清理范围首先,要明确闲置土地的清理范围。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确定需要清理的闲置土地类型、面积、位置等,并列出清单。

对于不同类型的闲置土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清理方案。

二、调查核实情况在进行清理之前,需要对闲置土地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规划、利用现状、闲置原因等,以便全面了解土地的实际情况。

对于存在争议的土地,需要进行核实,确保土地权属清晰。

三、制定处置方案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

处置方案应该包括清理方式、时间安排、责任主体、经费预算等内容,以确保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处置方案应该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侵犯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专家论证对于重大或复杂的闲置土地清理项目,应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专家论证可以就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组织专家论证时,应该选择具有相关经验和专业背景的专家,确保论证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五、公示并征求意见在进行闲置土地清理之前,应该将处置方案进行公示,并征求相关利益方的意见。

公示可以通过政府网站、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征求意见应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应该予以采纳。

六、报批和实施经过公示和征求意见后,处置方案应该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在获得批准后,组织实施闲置土地清理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处置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清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同时,要做好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七、监督检查在闲置土地清理过程中,应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现场安全管理等。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要接受社会监督,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应和处理。

八、总结评估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完成后,应该进行总结评估工作。

开发区闲置低效土地整理方案

开发区闲置低效土地整理方案

开发区闲置低效土地整理方案为规范和xx推进双峰开发区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工作,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号文及文件精神,开发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工作。

为确保闲置低效土地清理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洁范围截至2011年12月31日,开发区内以出让、划拨方式供应的闲置、低效用地项目未获得批准。

二、清洗对象的识别根据长办(2011)27号文件规定。

三.工作步骤闲置低效用地清理从2012年3月开始,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阶段(3月1日-3月20日)在开发区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摸清各闲置低效用地的位置、面积、权属、供地时间、开竣工日期、投资金额、税收、规划建设等情况,确定清理项目范围及存在问题,并逐一归档。

项目符合协议约定的征地条件或根据xx法律法规应收回土地的,应依法收回。

如企业涉嫌欠缴税费、环保不合格、规划申报手续不全、违法用地、未办理工商登记等问题,双峰开发区将牵头,第七组成员单位及县直属部门将配合核查处置。

(二)核查清理阶段(3月21日-4月15日)1.土地规划局负责检查区域内企业的土地、建设和环境保护情况。

2.经贸局负责检查本地区企业的投资强度、投资进度和产值。

3.财税分局负责摸清并追缴本地区企业租金收入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营业税。

4.保安局负责对消防验收不合格、不符合辖区消防安全要求的企业进行检查。

(3)补偿回收阶段(4月16日-6月30日)土地补偿费按工业用地现行低售价x(10.6万元/亩)扣除使用年限价值后予以补偿;建(构)筑物和地上附属物按照评估结果扣除折旧后予以补偿。

1.财政税务局负责从市、县审计部门通过招标确定的评估机构中选择具体的评估单位,对企业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备案编制资金,并根据补偿协议做好与企业的结算工作。

2.土地规划局负责根据评估结果与企业协商,并上报xx县收回土地使用权。

3.经贸局负责签订补偿协议,并将企业引进的项目上报xx集团审核。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资源变得稀缺,但由于各种原因,城市中存在大量的闲置土地。

这些闲置土地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还给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对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处置工作势在必行。

二、项目目标1.全面调查城市中的闲置土地,了解闲置土地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2.制定全面的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计划。

3.组织实施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将其重新利用,提升城市功能。

三、项目内容1.调查闲置土地情况(1)编制调查方案:明确调查的范围、内容和方法。

(2)开展实地调查:包括对闲置土地的位置、面积、使用情况、所有权等方面进行详细调查。

(3)整理调查资料:对调查获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为制定后续方案提供依据。

2.制定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方案(1)召开专家座谈会: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调查结果进行评估,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2)制定清理目标和计划:明确清理的目标和计划,包括清理的时间、方式、程序等。

(3)确立利用方向:根据土地的具体情况,确定最合适的利用方向,如建设公共设施、绿化绿地、建设住宅等。

3.实施闲置土地清理工作(1)建立专职清理组织:成立专门的土地清理处置组织,负责协调各个相关部门的合作。

(2)征收闲置土地:对于闲置土地的所有者,通过政府的征收政策进行合理的补偿并进行交易。

(3)推动土地利用项目:利用已清理的土地,推动相关项目的建设,包括公共设施、住宅等。

四、项目资源1.人力资源:具备土地管理、城市规划、项目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

2.财力资源:通过政府财政拨款等途径,为土地清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

3.技术资源: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闲置土地进行调查和评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项目进度安排1.月份一:制定项目计划和预算,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2.月份二至月份三:开展闲置土地调查工作,整理和分析调查数据。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背景介绍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很多区域的土地逐渐进入到了市区范围之内,而城市用地的需求也逐渐增加,导致很多闲置土地仍未得到充分利用。

同时,由于很多闲置土地已经被废弃或者过度开垦,对周围的环境和生态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对于这些闲置土地,我们需要进行清理处置,以保护环境和发挥土地的价值。

目的和任务目的本方案的目的是清理处置闲置土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环境保护和城市可持续发展。

任务1.调查和评估闲置土地的情况。

包括其位置、规模、土地用途、环境状况等相关信息。

2.制定清理处置计划。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清理处置计划,包括土地开发方案、环境治理方案等。

3.实施清理处置计划。

根据制定的计划,实施土地开发、环境治理、物资回收等工作,确保闲置土地得到充分利用和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4.监督和评估工作效果。

定期对清理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修改和完善工作方案,以保证清理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作流程阶段1:评估1.审核土地信息。

了解所在地区的土地利用状况和土地政策,掌握土地基本信息。

2.调查闲置土地。

了解闲置土地的位置、规模、土地利用状况以及现状等信息。

3.评估土地价值。

评估土地现状和潜力,制定评估方案。

阶段2:制定清理处置方案1.制定土地开发方案。

依据评估结果,制定符合土地法规并能有效利用土地的土地开发方案。

2.制定环境治理方案。

对于存在环境问题的闲置土地,制定相应的环境治理方案。

3.制定物资回收方案。

对于土地上还存在可回收利用的物资,制定相应的回收方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阶段3:实施清理处置计划1.土地开发。

根据制定的开发方案进行土地整理、平整、绿化等工作。

2.环境治理。

进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比如进行土壤改良、植树造林等工作,提高周边环境质量。

3.物资回收。

进行物资清理和回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阶段4:监督和评估1.定期检查土地利用情况。

对已开发的土地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土地的合法使用和稳定运营。

开发区空闲低效土地整理方案(3篇)

开发区空闲低效土地整理方案(3篇)

开发区空闲低效土地整理方案为规范、高效推进双凤开发区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工作,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及文件精神,开发区决定在全区继续开展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清理工作。

为保证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清理工作的有序推进,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清理范围截至___年___月___日,开发区范围内以出让、划拨方式供应的和未批已供的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项目。

二、清理对象的认定依据长办(___)27__文件规定。

三、工作步骤本次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清理工作自___年___月开始,至___月底结束,分___个阶段开展。

(一)调查摸底阶段(___月___日—___月___日)由开发区各相关部门配合,查清每宗闲置、低效用地的位置、面积、权属、供地时间、开竣工日期、投资额、税收、规划建设等情况,确定清理项目范围以及所存在问题,逐宗成档。

对项目符合协议约定收地条件或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应该收回土地的,须依法收回。

企业涉嫌税费欠缴、环保不达标、规划报件手续不全、非法用地、无工商注册等问题的,由双凤开发区牵头,第七小组成员单位及县直各部门配合核查、处置。

(二)核查清理阶段(___月___日-___月___日)1、国土规划局负责对区内企业土地、建筑、环保等进行核查。

2、经贸局负责对区内企业的投资强度、投资进度、产值等进行核查。

3、财税局负责对区内企业的土地使用税、___、租赁收入营业税等进行查清、追缴。

4、安全局负责对区内未通过消防验收、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企业进行核查。

(三)补偿收回阶段(___月___日-___月___日)土地补偿按现行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___万元/亩)扣除已使用年限的价值进行补偿;建(构)筑物及地上附属物等依据评估结果扣除折旧后进行补偿。

1、财税局负责从市、县审计部门招标确定的评估机构中选定具体评估单位,对企业资产予以审计评估、备案及筹备资金,依据补偿协议与企业做好结算工作。

2、国土规划局负责依据评估结果与企业进行商谈,并报县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闲置房源与低效用地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闲置房源与低效用地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闲置房源与低效用地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8.12.20•【字号】合高管〔2018〕217号•【施行日期】2018.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闲置房源与低效用地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高管〔2018〕217号管委会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合肥高新区闲置房源与低效用地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2月20日合肥高新区闲置房源与低效用地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要素制约,盘活存量土地、房产资源,助推企业稳定发展,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土资发〔2016〕147号)《关于合肥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合发〔2018〕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合肥高新区实际,就盘活处置企业闲置房源和低效用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把处置闲置房源与低效用地作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举措,为我区发展新经济、新产业,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提供有力的资源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则政府引导,市场参与。

建立健全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引入专业企业或第三方机构,有效整合资本、产业、技术、土地、房产等要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要素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规划先行,全面情况。

根据城镇(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产业升级需要,在摸清闲置房源和低效用地现状及开发潜力的基础上,科学制定闲置房源和低效用地分类处置方式,明确项目处置的目标任务、时序安排和保障措施。

一企一策,分类处置。

以促进土地的高效利用为主要目标,根据闲置房源和低效用地的产生原因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诉求,做到“一企一策”分类处置。

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查处置工作方案

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查处置工作方案

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查处置工作方案1.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快速发展,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成为城市面临的重要问题。

这些土地的存在不仅浪费资源,也给城市建设和开发带来了障碍。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制定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的清查处置工作方案。

2.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清查处置,使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得到充分利用,为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更多资源。

(2)原则:-公平公正:在清查和处置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规范有序:工作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科学可行:方案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能够实际落地并起到效果。

3.前期准备工作(1)确定工作范围:明确清查和处置的土地范围,包括城市内外的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以及国有、集体和个人的土地。

(2)政策法规研究: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明确清查处置的程序和政策支持。

(3)组织人员和技术设备:配置相关人员和技术设备,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清查工作流程(1)搜集相关信息:搜集涉及的土地信息,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规划图、用地性质、土地利用状况等。

(2)实地调查核实:派遣工作人员实地考察,核实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

(3)审核数据汇总:将搜集到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和汇总,形成清查报告。

5.处置工作流程(1)评估土地价值:对清查报告中的土地进行评估,包括土地的市场价值和开发潜力。

(2)拟定处置方案:根据评估结果,拟定合理的土地处置方案,包括出让、转让、租赁等。

(3)审批和公示:将处置方案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公示于社会。

(4)实施处置:根据批准的方案,进行土地的处置工作,包括土地的转让、整合等。

6.监督和评估(1)监督机制:建立相关部门的监督机制,保证清查和处置工作的公平公正进行。

(2)评估工作效果:定期对清查和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优化工作流程。

通过以上的清查处置工作方案,可以有效解决城市中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的问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低效用地及闲置土地利用盘活的对策与建议

低效用地及闲置土地利用盘活的对策与建议

低效用地及闲置土地利用盘活的对策与建议摘要:在我国的发展过程当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出现了低效用地和闲置的土地,如何更好地对这些土地进行利用和盘活,是我国在土地管理和资源利用过程中必须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本文主要对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的利用与盘活现状的分析,同时进行对策和建议的探讨,更好地为我国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的利用与盘活工作开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低效用地;闲置土地;利用;盘活;对策积极地对低效用地进行盘活,同时依法对闲置土地进行处理,可以更好地使节约集约用地得到实现,并且促进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当前,我国在用地方面的需求比较强劲,特别是在土地供给刚性制约的背景下,对低效清理闲置的用地进行盘活,可以更好地使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得到有效的保障。

一、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的现状伴随着各地城市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低效闲置土地和闲置土地的利用和盘活已经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受到多年来我国在土地利用方式以及土地利用结构方面不合理的影响,我国的国土资源粗放利用现象比较突出,这种情况的存在容易导致大量低效和闲置土地的产生。

对这些低效闲置的土地来说,如果能够尽快的进行盘活和利用,可以更好地对我国在建设用地紧张方面的情况进行缓解,同时也能够确保耕地的占补平衡能够获得比较强有力的支持,但是在实际的过程中,这些土地的利用和盘活却遇到了重重困难,这方面的困难既有来自主观方面的因素,同时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

一方面政府的政策和实施遇到了困难,自身的执行力度不足会导致低效用地和限制土地的盘活受阻,另一方面其它的阻挠因素也层出不穷。

我国的低效用地和限制土地无论是从量还是从分布来说,都是比较大的,在我国各个城市当中都有这种情况的存在。

二、低效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1、低效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底数不清晰受到管理制度及历史变革等各种问题的影响,同时在土地的权属和利益纠葛的影响下,特别是在人们缺乏如何认定低效和闲置用地问题的权威统一情况之下,在开展低效和闲置土地统计的时候,常常会出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情况,同时各种不同的利益主体会结合自身的需求出现瞒报和虚报数据的情况。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实施方案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实施方案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实施方案背景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我国城市土地的有限资源越来越受到重视。

而在城市发展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土地闲置的现象。

这些闲置土地不仅占用了城市的有限资源,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环境和社会问题。

因此,对于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处置显得尤为重要。

目的本文旨在介绍一种有效的、可行的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实施方案,帮助城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快速、有效地处理闲置土地问题,达到优化城市资源、改善城市环境的目的。

实施方案步骤一:调查评估首先,需要对闲置土地进行调查和评估。

通过调查,了解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和问题,包括土地类型、面积、使用历史、所有权归属、当前状态等。

评估结果应该明确闲置土地对周边环境、社会和经济的影响,以及对使用价值和潜力的评估结果。

步骤二:制定处理计划制定处理计划是闲置土地清理和处置的核心环节。

根据调查和评估的结果,制定一份可操作、可行的闲置土地处理计划。

处理计划需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拟定闲置土地处理目标和标准根据调查和评估结果拟定一个符合闲置土地实际情况的目标和标准。

例如,土地用途、处理期限、在处理期限内所需完成的事项等。

2. 制定闲置土地处理程序和步骤根据处理目标和标准,制定闲置土地处理程序和步骤。

这里的处理程序和步骤包括:闲置土地的选择和识别、闲置土地清理和接管、闲置土地处置和利用、相关资源整合等。

3. 分析附属资源的潜力和利用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处置还需要对附属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和规划,例如,土地上的建筑物、树木、文化遗产等。

需要分析这些附属资源的潜力和利用价值,并进行合理规划和整合,使这些资源被重新利用和发挥价值。

步骤三:实施清理和处置在制定好任务计划和处理程序后,对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和处置。

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处置一般由政府或具有权限的企事业单位负责。

清理和处置的主要内容包括:清除违建、废弃物,对于那些有利用潜力和价值的附属资源应进行全面分析、规划,提出对应的利用计划,将清理和处置的任务沉淀为制度体系,确保任务的顺利实施。

闲置土地处置整改方案

闲置土地处置整改方案

闲置土地处置整改方案闲置土地是指在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内,由于各种原因,无人使用、租赁或者转让的土地。

对于闲置土地的存在,不仅浪费了土地资源,而且也不利于土地发展的合理利用。

为了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以及保护环境,我提出以下闲置土地处置整改方案。

一、调查与摸底工作首先,需要对全区范围内的闲置土地进行全面调查与摸底工作。

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编制调查方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地勘察、测绘和数据采集,了解全区范围内的闲置土地数量、位置、面积、地形等具体情况,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二、审查与评估闲置土地在调查与摸底工作基础上,对闲置土地进行审查与评估。

通过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政策的指导,制定评估标准和方法,对闲置土地的产权、规划用途、开发潜力等进行评估。

对于处于有争议的闲置土地,要加强权属认定工作,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三、分类管理与利用根据闲置土地的实际情况和评估结果,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类别进行管理与利用。

首先,对于潜力较小的闲置土地,可以采取出让、转让、出租等方式进行利用,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开发建设,实现土地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其次,对于潜力较大的闲置土地,要进行综合开发规划,提出开发利用方案,并通过比选确定开发主体进行开发建设。

同时,要加强对土地利用情况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开发利用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四、政策支持与资金保障为了促进闲置土地的有效利用,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相应的支持和鼓励。

首先,要完善法律法规,明确闲置土地的管理措施和处置程序,加大对闲置土地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

其次,要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社会各界对闲置土地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另外,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专项资金,用于闲置土地的整改与利用,支持开发者进行开发建设。

五、市场化运作与社会效益在闲置土地处置整改过程中,要倡导市场化运作,鼓励社会资本的参与。

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开发主体,确保公平竞争和透明度。

同时,要注重社会效益的提高,通过规划设计、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手段,确保闲置土地的开发利用对于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实施方案(通用4篇)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实施方案(通用4篇)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实施方案(通用4篇)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实施方案(篇1)一、确定闲置土地的范畴与标准在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中,首先需明确闲置土地的范畴和判定标准。

闲置土地指的是已经取得使用权,但因非正常原因未开发建设或开发建设进度缓慢的土地。

判定标准应包括土地是否已完成征地、规划许可、开工许可等必要手续,以及土地是否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且尚未动工建设等。

二、调查摸底与原因分析在确定闲置土地的范畴与标准后,应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闲置土地的分布、面积、类型、权属等情况。

同时,对闲置土地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为后续处置工作提供依据。

三、分类处置根据闲置土地的不同成因及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分类处置措施。

具体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可通过调整规划、提供基础设施配套、给予土地开发补偿等方式促进开发;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可通过土地使用权人自行开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重新出让、协议置换等方式进行处置;司法查封等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应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司法查封问题,以便进行后续处置。

四、政策引导与激励措施为鼓励闲置土地的再开发利用,应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对闲置土地再开发利用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如减免部分税费、提供贷款支持等;鼓励企业通过协议置换等方式盘活闲置土地,对成功盘活的企业给予适当的奖励;在规划调整、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支持,降低企业再开发利用的成本。

五、监管与执法加强闲置土地的监管与执法工作,确保各项处置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闲置土地监管制度,通过定期巡查、卫星遥感监测等方式对辖区内闲置土地进行动态监管;对未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开发建设的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土地市场秩序。

六、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为保障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的有效实施,应建立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机制: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计划(通用4篇)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计划(通用4篇)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计划(通用4篇)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计划(篇1)一、目标与原则本次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对闲置土地的调查、评估和处置,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遵循以下原则: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分类施策、注重实效。

二、组织与协调为确保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将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调查与评估首先,对闲置土地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

其次,根据调查结果,对闲置土地进行分类评估,确定不同地块的闲置原因和潜在利用价值。

为后续处置工作提供依据。

四、处置与利用根据调查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对闲置土地进行处置。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回收再利用、置换调整、协议出让、规划调整等。

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闲置土地的再开发和利用,推动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监督与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对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进行全程监管。

通过定期检查、抽查等方式,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同时,将处置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工作成效。

六、宣传与引导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增强企业和个人的守法意识。

同时,积极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闲置土地的再开发和利用。

综上所述,本次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计划旨在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全面调查评估,分类施策处置,强化监督考核以及做好宣传引导等工作措施,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发展潜力,也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各地应高度重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资源投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同时,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为未来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有力保障。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的日益紧缺,土地闲置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闲置土地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资源,还会占用城市的宝贵的土地资源,影响城市的环境和经济的发展。

因此,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成了城市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清理处置流程1. 调查摸底(1)确定工作范围。

工作范围是指需要清理的土地的范围以及土地的面积。

为了保证工作效率与准确性,需要提前制定清理方案,明确清理的目标与规模。

(2)评估闲置土地的现状。

对于调查摸底,需要了解该闲置土地的现状,包括规划用途、耕地质量、地形地貌等等。

通过评估,为后续处置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2. 确定处置方式根据调查评估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闲置土地处置方案。

处置方式可以分为三种:(1)重新开发利用。

对于土地质量不错、交通便利的闲置土地,可以重新规划开发,用于城市建设、工业开发等等。

(2)流转出租。

对于质量不佳的闲置土地,可以考虑流转控制、出租给有生产经营意向的单位或个人。

(3)强制清理。

如果闲置土地所在单位拖欠了税费或存在其他污染问题等,那么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清理措施。

3. 成果评估在完成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后,需要对处置结果进行成果评估。

主要评估指标包括清理的面积、清理的质量、清理的效果等等。

评估结果可以为后续类似工作提供经验和参考。

三、工作要点1. 组织实施通常情况下,由地方政府、地方自然资源局或者其它相关部门承担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

需要建立配套机构和人员,明确责任和职责,落实到位各项工作措施。

2. 加强监管对于已经被处置的闲置土地,需要建立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其重新利用之后不再出现闲置问题。

同时还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对于承包单位的生产经营进行监督抽查,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和良好的效果。

3. 健全政策环境政策需要及时跟进,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闲置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充分激发其开发利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查处置工作方案

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查处置工作方案

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查处置工作方案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进一步清理处置全县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特别是工业园区闲置低效用地,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根据《X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州市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X市府办字〔20XX〕3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和绿色发展,遵循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工作目标调查核实全县特别是工业园区闲置低效用地情况,年底前完成闲置未动工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业用地收回,完成破产企业、僵尸企业、低效企业用地的盘活利用工作。

构建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处置盘活的长效动态管理机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升。

三、工作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依规、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对辖区内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对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等法定文书约定的开竣工、建筑密度、投资强度等的执行情况,工业用地的招商引资合同约定相关条件的执行情况,并针对不同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盘活措施,建立全县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查处置台帐。

(一)闲置土地的认定和处置1.认定标准(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2)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

2.处置方式(1)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县国土局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

(2)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县国土局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

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

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1. 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产生的废弃物越来越多。

目前,城市的废弃物处置方式主要是焚烧、填埋和回收利用,但随着城市废弃物产生量的增加和环境污染的严重程度加剧,废弃物处理工作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另外,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管理,很多地方存在低效用地清理处置现象,这给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份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以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2. 目的和范围本工作方案的目的是规范低效用地清理处置的行为,减少环境污染和健康危害,保护自然环境。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

3. 工作原则•规范化: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化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切实可行: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进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安全高效:确保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安全,高效完成。

4. 任务和要求4.1 任务1.明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目标和任务;2.制定清理处置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和标准; 3.采取合理的技术手段,确保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安全; 4.加强监管,确保低效用地清理处置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4.2 要求1.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护自然环境和公共利益;2.采用专业措施,确保清理处置工作高效、安全、规范;3.引导市民树立环保意识,积极参与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

5. 工作流程1.确定清理目标和任务;2.制定低效用地清理处置方案;3.组织清理队伍,制定作业计划;4.实施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5.进行清理处置后的监管和评估,确保低效用地清理处置行为合法合规。

6. 技术措施1.使用环保型清洗设备对低效用地进行清洁;2.采用地下水循环利用的技术,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3.使用环保型建筑材料,减少环境污染; 4.推广环保型清洁技术,有效地降低清理处置成本和行政成本。

7. 监管和评估对清理处置后的低效用地进行监管和评估,确保环境和公众利益得到了保障。

高新区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建议和意见

高新区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建议和意见

高新区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建议和意见高新区作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区域,拥有许多闲置低效用地。

如何合理处置这些用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对于促进高新区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我对高新区闲置低效用地处置的建议和意见:1. 制定明确政策:高新区应制定专门政策和法规,明确对闲置低效用地的处置目标、原则和程序。

政策应重点关注用地的整合和再利用,鼓励创新型企业和科研机构入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融合。

2. 引入专业机构:高新区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用地评估和规划,确定用地的最佳利用方式。

专业机构可以考虑用地周边的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和城市规划等因素,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

3. 推动科技企业入驻:高新区应积极吸引科技企业入驻闲置低效用地,提供优惠的政策和配套服务。

可以设立科技孵化器、创新基地等载体,为创新型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和研发条件,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4. 发展科技园区:高新区可以将闲置低效用地整合成科技园区,打造集科研、孵化、产业化为一体的创新生态圈。

科技园区可以提供高品质的办公环境和配套设施,吸引创新型企业和科研机构集聚,形成创新资源集约化的效应。

5. 开展土地改造和更新:对于部分老旧的建筑和设施,高新区可以进行土地改造和更新,提升用地的使用效率和价值。

可以进行旧厂房改造、设施升级等工作,使闲置低效用地焕发新的生机。

6. 推进绿色建筑和生态环境:在闲置低效用地处置过程中,高新区应注重绿色建筑和生态环境的规划和设计。

通过绿色建筑和生态景观的打造,提升用地的环境品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7. 开展公共设施建设:高新区可以在闲置低效用地上建设公共设施,如学校、医院、文化中心等,为居民提供便利和福利。

公共设施的建设不仅可以提高用地的使用效率,还可以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

8. 推动城市更新和改造:高新区可以将闲置低效用地纳入城市更新和改造计划,提升整个区域的发展品质。

通过改善街道环境、提升基础设施等措施,提高用地的综合价值和吸引力。

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政府冀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项目)闲置和低效用地管理暂行意见-

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政府冀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项目)闲置和低效用地管理暂行意见-

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政府冀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项目)闲置和低效用地管理暂行意见正文:----------------------------------------------------------------------------------------------------------------------------------------------------冀州区人民政府冀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项目)闲置和低效用地管理暂行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土地利用质量效益的指导意见》,实现工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分类处置、协同处置、依法处置、有序处置”的原则,积极稳妥的处置盘活闲置低效工业用地,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加快实现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清理范围和方法(一)清理范围。

园区内的所有企业(项目)用地范围内现状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

(二)清理方法。

根据土地供应台账和土地调查最新成果,采用查阅档案资料、现场踏勘、通知约谈等方式开展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彻底查清土地权益人、位置、范围、面积和批准用途、出让金缴纳额、开发利用现状、合同履约情况、闲置时间及原因等情况。

根据清理结果,建立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台账,并将台账主要信息标注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形成闲置和低效用地分布图,做到“台账、图斑、实地”相一致。

三、认定标准和责任分工(一)认定标准。

认定闲置和低效用地以宗地为单位1、闲置土地认定。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闲置土地:(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工作方案

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工作方案

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工作方案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闲置的低效用地。

这些低效用地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给城市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有效地盘活闲置低效用地,提升土地利用率,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工作方案。

首先,对闲置低效用地进行调查和评估。

通过调查了解闲置低效用地的位置、规模和用地现状等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估,确定其潜在的开发、利用价值以及可行性。

评估结果将为后续的规划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根据调查和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规划设计方案。

在规划设计方案中,要确定低效用地的功能定位和开发利用目标,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合理规划用地结构和布局,提出具体的开发利用方案。

在制定规划设计方案时,要重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采用科学合理的技术和手段,确保开发利用的可持续性。

接下来,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吸引投资者和开发商参与低效用地的开发利用。

利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流入低效用地的开发利用,实现有效盘活。

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例如通过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引进优质项目和企业等方式,提高投资者和开发商的积极性,推动低效用地的开发利用。

同时,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

通过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吸引更多投资者和开发商参与低效用地的开发利用。

例如,可以给予土地出让金减免、税收优惠、贷款支持等政策支持,以降低开发利用成本,增加投资回报率,进一步提升投资者的投资意愿。

此外,要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

对于盘活闲置低效用地,除了开发利用本身外,还应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和提供必要的服务。

例如,修建道路、市政设施、公园绿地等配套设施,提供商务、餐饮、住宿等服务,以提升开发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更好地满足市民和企业的需求。

最后,要加强监管和管理。

对于已经盘活的低效用地,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开发利用过程的监管和管理。

通过严格的规范和规章制度,保护环境、确保安全,落实政府责任、加强市场监管,推动低效用地的持续发展和长期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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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闲置及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办法为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科学合理配置高新区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高新区加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等规定,结合高新区用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高新区企业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高新区用地企业142家(不含待建及租赁厂房的企业),总占地面积为亩,其中:已发证家,未发证家。

家企业中工业企业家,已投产企业家,在建企业(含部分投产企业)家。

企业土地利用情况如下,具体见附表。

1、建成企业(含全部工程在建企业)有个,共占地亩;
2、2016年有开工建设计划的企业有个,总占地亩,已建成面积亩,已建成面积占总面积的 %;
3、有空地2016年无开工建设计划的企业有个,总占地亩,已建成面积亩,已建成面积占总面积的 %;
4、长期闲置用地的企业有个,总占地亩,已建成面积亩,已建成面积占总面积的 %;
5、二期预留用地的企业有个,共预留土地亩,具体是:
6、签约未实质性开工项目有个,其中:
二、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认定标准
(一)、闲置土地类型及认定标准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政府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建设的建设用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闲置土地:
1、土地使用者超过出让合同约定或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建设期限满12个月未动工建设的;
2、出让合同未约定、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期限,自出让合同生效之日或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满12个月未动工建设的;
3、已动工建设、但已动工建设的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度占总投资额度(不含出让金)不足25%,且未经县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2个月的;合同约定分期建设的,依据合同或建设周期内用地面积和投资额、投资强度、容积率等因素核定闲置土地面积。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迟延的,经审查属实,该时段不计入土地闲置时间。

(二)低效利用土地类型及认定标准
低效利用土地是指虽已动工建设,未达到闲置土地认定标准,但是集约利用程度不高,投资强度、年产值或年入库税收额未达到招商引资协议约定标准的用地;或者未达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标准用地及国家《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标准》规定最低标准的用地;包括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建设用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低效利用土地:
1、已建设总面积虽然已超过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上,但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等不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高新区要求的;
2、已建设总面积虽然已超过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上,且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及绿地用地总面积未超过百分之十,但成片空闲的土地仍超过五亩的;
3、工业建设项目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超过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但投资强度、容积率达不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投产后两年内仍未达到招商投资协议约定标准,亩均税收未达到约定标准的;
4、工业建设项目开工后中止开发建设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5、工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六个月以上未投产的;
6、工业建设项目已投产但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生产的。

三、处理意见
高新区企业土地利用情况初步调查、核实已结束,并经土地清理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提出对各企业的处理意见。

处理意见主要分五种类型:
一是约定开工时间,对于等企业要求限期开工;
二是约定竣工、投产时间,对等企业要求限期竣工、投产;
三是督促企业增产、达产,对等企业要求尽快增产、达产;
四是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

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核算、调整土地价
款。

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五是置换土地。

对已缴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且因规划依法修改造成闲置的,可以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置换其它价值相当、用途相同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涉及出让土地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为置换土地;
六是收回未建土地或整体收回土地,要求企业限期开工应建工程或者进行二次招商,督促投产、达产,否则收回未建土地或整体收回(收购)土地,拟对企业整体收回(收购)土地;
七是解除项目协议。

拟对已签订项目协议但长期不开工项目,解除原投资协议,其用地另行安排给其它项目选址。

对每个企业具体处理意见,见附表。

四、处置方式
(一)闲置土地处置方式
1、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国土分局会商管委会同意后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

2、未动工开发满两年及其以上的,由国土分局会商管委会同意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上报景德镇市国土资源局报经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该土地抵押权人。

安排人员与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企业进行约谈,协商委托第三方中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地面建筑物及附属物进行审计,就地面建筑物及附属物补偿达成一致的签署收回土地协议。

协商不成的,高新区管委会依据中介机构评估走司法程序,发“律师通知书”至企业,直至组织相关部门对地面附属物进行强拆。

对签约未开工而造成土地闲置的项目,依法解除投资协议。

(二)低效利用土地处置方式
安排人员与被认定为低效利用土地的企业进行约谈,形成限期整改目标,对有空地未开工的项目下达《限期开工通知书》,对有空地部分投产的项目,下达《限期开工通知书》、《限期竣工投产通知书》,与企业重新签订“双向约定”,确定投资强度、税收等约束指标,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双向约定”保证金。

对超过约定日期仍未达到整改目标的企业,高新区组织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对其土地进行“切割”,确定收回未建土地的四至范围并依法收回。

对长期未投产的企业,依照项目协议,依法整体收回土地。

在低效利用土地处置完成前,开发区国土分局不再受理该土地使用权人的新建项目用地申请。

五、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

高新区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各局(办)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闲置及低效用地清理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国土分局局长兼任,负责闲置及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具体事务。

高新区主要负责人为此次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开发区各分管负责人对各自联系的
项目负责,高新区各局(办)承担相应职责。

(二)组织实施。

此次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开展时间为:2017年1月—2018年1月。

在高新区土地清理处置过程中,高新区各局(办)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收取“双向约定”保证金,区招商局负责提供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区国税、地税局负责提供各企业实缴税收的证明材料,区建设环保局负责绿化率、容积率、办公辅助设施面积以及建设规划执行情况核实,区国土分局负责用地面积、用地规划执行情况核实,区经济发展局负责核算企业实际完成投资额与实际实现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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