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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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一)全部损失
指运输途中的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 的全部损失,它又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1、实际全损:是指保险标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完全灭失或 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 被保险人拥有。 如整批货物沉入海底无法打捞、船 被海盗劫去、货物被敌方扣押、船舱进水、舱内水泥 经海水浸泡无法使用、船舶失踪半年仍无音讯等。 2、推定全损:是指货物发生事故后,被保险货物的实际 损失已不可避免,或货物受损后,经修复的费用,以 及运送货物到目的地费用总和要超过保险价值的损失。
(4)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 (Institute War Clauses-Cargo) (5)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 (Institute Strikes Clauses -Cargo) (6)恶意损害险条款 (Malicious Damage Clauses)
说明:前三项可以独立投保;第四、五项征得保险人的
注意:
一般附加险不单独投保Fra Baidu bibliotek附
加在平安险或者水渍险上加 保。 投保一切险后无需加保一般 附加险。
(二)特殊附加险 (1)战争险(War Risk) (2)罢工险(Strikes Risk) (三)其他附加险
战争险的保险责任起讫不采用仓至仓条款, 而是: 从货物装上海轮开始至货物运抵目的 港卸离海轮为止,即只负责水上风险。 *如果货物运抵目的港没有卸离海轮, 则从海轮到达目的港的当晚零晨起算,满 15天,保险责任终止。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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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罢工险
-- 责任范围: 1>罢工/暴动/民众斗争/被迫停工造成的直接损失 2>恶意行为 3>责任范围内的共同海损 -- 除外责任: 任何罢工所引起的间接损失
注意:按照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作法,被保险货物如 已经投保战争险,再加保罢工险时,一般不再加收 保险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也采用这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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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险的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 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以及市价 跌落、运输延迟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5、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 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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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我国以CIF术语向美国出口一批货物,货物交运 前卖方及时投保了一切险和战争险,货物在马六 甲海峡附件遭遇海盗抢劫,部分货物被抢走。试 分析说明: (1) 被抢走的货物属于什么海损?为什么? (2) 应该由买方还是卖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为 什么? (3) 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为什么?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保障的范围
201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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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 •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海上损失 •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费用损失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ppt课件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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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中的委托,是指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 被保险人把保险标的物上的一切权利让与保险人, 以此来取得实际全损赔偿利益的法律行为。
保险人可以接受委付也可以不接受。在不接受 委付的情况下,按实际损失赔付。
保险人不接受委付也不意味着被保险人丧失获 得全损赔偿的机会。保险人不接受委付仅仅使被保 险人无法取得推定全损的赔偿,但并不影响其对保 险标的实际损失的索赔权,如果保险标的发生了实 际全损,保险人应当赔付全部保险金额。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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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比较
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
至损原因 损失的承担着
损失的内容
有所承保的风险直 为解除或减轻风险, 接导致船、货受损 人为地、有意识地
造成
受损者自己承担
受损各方根据获救
利益的大小按比例 分担
保险标的物
除保险标的物外,
还包括支出的特殊 费用
部分损失是指运输中的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 批货物没有达到全损Hale Waihona Puke Baidu度的损失。
部分损失按照损失的程度,可以分为: 共同海损 (General Average) 单独海损 (particular Ave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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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
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威 胁到船、货等各方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 护船货安全,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 合理地采取措施,所作出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某些 额外费用,这些损失和费用叫共同海损。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 4、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 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 5、战争险条款和罢工险条款所规定的责任及 除外责任。
三、责任起讫
• “仓至仓条款”(W/W)发货人仓库—卸 货人仓库
• 卸下后未入库60天 • 60天内转运,转运时结束 • 目的地前仓库分配、分派,分派仓库 • 注意:CIF和FOB条件下的保险问题
不能单独投保,只能在主险 之外加保一种或几种附加险。 包括:
一般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
1、一般附加险
• 由一般外来风险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 1、偷窃、提货不着险/TPND • 2、淡水雨淋险 • 3、短量险 • 4、混杂、玷污险 • 5、渗漏险 • 6、碰损、破碎险 • 7、串味险 • 8、受热受潮险 • 9、钩损险 • 10、锈损险 • 11、包装破裂险
第一节海上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一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含义是指被保险人买方或卖方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按一定的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根据一定的保险费率交纳保险费保险人承保后对于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承保范围内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风险损失费用保障范围风险海上风险外来风险自然灾害一般外来风险意外事故特殊外来风险自然灾害
• ①保险标的实际全损已经无法避免,或者是为了避免实际全 损,需要花费的施救费用,将超过获救后标的的价值。
• 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使被保险人失去标的的所有权, 而收回这一所有权所需花费的费用,将超过收回后的价值。

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范围

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范围

一般外来风险: 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主要包 括:偷窃、渗漏、短量、碰损、钩损、生锈、 雨淋、受热受潮等。
特殊外来风险: 是指由于社会、政治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主要包 括:战争、罢工、拒收以及交货不到等。
二、损 失
损失
全部损失 部分损失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
实际全损
实际全损构成情况:
保险标的物全部灭失。
例如,载货船舶遭遇海难后沉入海底,保险标的物实体完全灭失。
保险标的物的物权完全丧失已无法挽回。
例如,载货船舶被海盗抢劫,或船货被敌对国扣押等,虽然标的物 仍然存在,但被保险人已失去标的物的物权。
保险标的物已丧失原有商业价值或用途。
例如,水泥受海水浸泡后变硬;烟叶受潮发霉后已失去原有价值。
请问:这1000台拖拉机的损失由谁承担, 属于何种性质?
分析
前面的450台拖拉机属于单独海损,由货主 一人承担。
后来的550台拖拉机属于共同海损,应由货 方、船方、运费方共同分担。
案例2
有一货轮在航行中与流冰相撞。船身一侧裂口, 舱内乙方部分货物遭浸泡。船长不得不将船就近驶 入浅滩,进行排水,修补裂口。而后为了浮起又将 部分甲方笨重的货物抛入海中。乙方部分货物遭受 浸泡损失了3万美元,将船舶驶上浅滩以及产生的 一连串损失共为8万美元。(该船舶价值为100万美元, 船上载有甲乙丙三家的货物,分别为50万、33万、 8万美元,待收运费为2万美元)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二)救助费用
被保险货物在遭受了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 在救助成功后,由被救方付给救助人的一种报酬。
(三)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的区别
采取行为的主体不同; 给付报酬的原则不同; 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同; 救助行为一般总是与共同
海损联系在一起,而施救 行为则并非如此。
① ③是单独海损, ② ④ ⑤是共同海损
案例思考二
某货轮满载货物驶离A港口。开航后不久,由于空 气湿度很大,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起大火,将 装在货舱甲的毛毯完全烧毁。船到B港口卸货时发 现,装在同一货舱中的烟草和茶叶由于羊毛燃烧 散发出的焦糊味道而遭受了不同程度的串味损失。 其中烟草由于包装较好,串味不是非常严重,经 过特殊加工处理,仍保持了烟草的特性,但是等 级已大打折扣,售价下降三成。而茶叶则完全失 去了其特有的芳香,无论如何不能当做茶叶了, 只能按照廉价的填充物处理。(转下页)
在FOB、CFR术语下,由买方投保,在出仓至船 舶途中灭失,买卖双方均得不到赔偿,即此时 的责任起讫是“船至仓”。这是依据保险的一 个基本原则——可保利益原则。
小思考:某公司出口某货
物,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 该船抵达目的港开始卸货 时,当地发生武装冲突, 部分船上货物及部分已卸 到岸上的货物被毁。问: 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以下答案中( )是正确的。 A、装在甲板的水泥因海水进入而全 部浸湿造成的货物损失属于实际全损 B、11号船舱的家具被部分烧毁造成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项目十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课件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项目十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课件
➢ (2)灭失或损害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共同海损牺牲;抛货; 浪击落海;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 箱、大型海运箱或储存处所;货物在装卸时落海或摔落造成整件 的全损。
二 《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中主要险别的承保风险与 除外责任
(二)ICC(B)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2.除外责任:ICC(A)的除外责任加上ICC(A)的“海盗行为” 与“恶意损害险”。
➢ (1)灭失或损害合理归因于下列原因的:火灾、爆炸;船舶 或驳船触礁、搁浅、沉没或倾覆;陆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 在避难港卸货。
• 扩展责任(Extend Cover ),是指虽然在我国的 海运险条款中未明确写 入,但是实际上作为“ 责任起讫”的一部分予 以负责。
三 被保险人的义务
我国的海洋货物运输险条款明确规定了被保险人的应尽义务, 并申明如果由于被保险人未能履行其义务,从而影响到保险人 的利益,那么保险人有权拒赔。这些义务具体来讲,共有以下 五项:
2.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的除外责任
➢ (1)被保险鲜货在运输过程中的任何阶段,因未存放在有冷藏设备的 仓库或运输工具中或辅助运输工具没有隔温设备所造成鲜货腐烂的损失。
➢ (2)被保险鲜货在保险责任开始时,因未保持良好状态,包括整理加 工和包装不妥、冷冻上的不合规定及肉食骨头变质所引起的鲜货腐烂的 损失。
CHAPTER
10

1011第10章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障范围

1011第10章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障范围

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障范围
10.1.1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
----- 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风险
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中定义( 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中定义(9 类) 1906年海上保险法中定义
海难( 海难(perils of the seas)、火灾( fire)、盗窃 、火灾( 、 (thieves)、投弃(jettison)、船长船员恶意行为 、投弃( 、 )、战争 战争( )、罢工和 (barratry)、海盗(piracy)、战争(war)、罢工和 、海盗( 民变( )、其他风险 其他风险。 民变(strike and riot)、其他风险。
救助费用定义被保险船舶或货物遭遇海难时对于自愿救助的第三者因救助或保全处在危险中的船舶及货物由被救方所支付的报酬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障范围外贸运输与保险二救助费用的特点被救助财产处于危险之中被救助财产处于危险之中救助人必须是海难中相关财产关系方救助人必须是海难中相关财产关系方之外的第三者之外的第三者救助行为是自愿行为救助行为是自愿行为救助行为必须具有实际效果救助行为必须具有实际效果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障范围外贸运输与保险一雇佣性救助合同雇佣性的特点是不论救助是否有效均有约定的费率固定金额工作时间付给救助费用
2005年9月“银河”号游轮触礁 年 月 银河” 搁浅
外贸运输与保险
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障范围
触礁(stranded) 触礁 沉没(sunk) 沉没

第十章海运保险

第十章海运保险
7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 根据“船舶互撞责任”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 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 WPA 责任范围:
水渍险 = 平安险 +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 损失
(三)一切险 all risks 责任范围:
一切险 = 水渍险 + 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全 部或部分损失。
一切险包括一般附加险,但不包括特别附加 险和特殊附加险。
(三)联合凭证combined ceHale Waihona Puke Baidutificate
是一种将发票和保险单相结合的,比 保险凭证更为简化的保险单据。(仅对港 澳和东南亚部分地区出口适用)
(四)预约保单open policy 又称预约保险合同。是被保险人(一般为
进口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总合同。在 实际业务中,预约保单适用于我国自国外 进口的货物。凡属预约保单规定范围内的 进口货物,一经起运,我国保险公司即自 动按预约保单所订立的条件承保。
2、有一批已购买保险的货物,装载该批 货物的货轮在航运中发生了火灾,经船
长下令灌水施救后,火被扑灭。事后查 明 该 批 货 物 损 失 如 下 : ( 1 ) 500 箱 受 严 重水渍损失,无其他损失。(2)300箱 已烧毁。试分析上述两种情况下海损的 性质。
3 费用:
施救费用:被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灾害事故时,由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 和受让人等采取措施,抢救保险标的,以防扩 大损失,由于实施此种抢救行为所支出的合理 费用。

第十章 货物运输保险

第十章 货物运输保险

海上风险造成的损失
海上损失
全部损失 部分损失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
全部损失——实际全损
货物完全灭失

际 全
货物失去原有形体效用

的 认
货物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有

货物失踪2个月后
货船沉没,无法打捞
船舱进水,货物失去形体效用
海盗劫持商船,不再归还
失踪:两个月以上
案例:实际全损的赔偿
● 第一艘:暴风雨——自然灾害
● 第二艘:撞冰川——意外事故
♦货船在航行途中触礁,船身出现一处巨大裂
口,海水灌进船舱,部分货物遭水浸泡损失。 船长命令将船驶往浅滩修补,船舶搁浅时着 力过猛,货物碰撞又造成了部分损失。这两 次损失都是意外事故吗?
● 第一次触礁属于意外事故;第二次是抢滩 是人为故意行为,不属于意外事故。
问:保险公司对这两次损失是否都会给 予赔偿?为什么?
(二)水渍险 W.P.A
渍 水 平安险 险
♦水渍险承包范围是: 平安险承保范围加上 单纯自然灾害造成的 部分损失。
案例3
♦上海A外贸公司与德国B外贸公司于2016年5 月份签订一份贸易合同,由A公司按CIF汉堡 条件向德国出口胚布500包。A公司按照合同 规定加一成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 险,并于2016年6月18日在上海港将全部货物 装运,取得清洁提单。6月28日,货物在海运 途中,因载货船舶船舱内的食用水管意外破 裂,致使80包胚布遭到水渍。

《国际货物保险》课件

《国际货物保险》课件

注意保险合同中的特殊条款,如免赔额、 最高赔偿限额等,以便更好地评估是否符 合业务需求。
核保与承保
核查投保单内容
保险公司对投保单进行核查,确保信息的准 确性和完整性。
评估风险
根据投保货物的性质、运输方式和目的地等 因素,评估风险大小,决定是否承保。
签订保险合同
如核保通过,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 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赔偿条款。
分摊原则
当保险标的遭受多次保险事故造成损 失时,被保险人有权向各保险公司按 比例获得赔偿。
赔偿方式
现金赔偿
保险人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被保险人的损失金额。
修理赔偿
保险人负责修理受损货物,恢复其原状或提供替换品。
重置赔偿
当货物遭受全损时,保险人按受损货物的原价值进行赔偿。
协商赔偿
当受损货物的价值难以确定时,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争议处理方式
协商解决
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
诉讼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向 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 由其作出裁决。
调解解决
在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下,合同双方当事 人达成和解协议解决争议。
05 国际货物保险的 发展趋势与挑战
电子商务对国际货物保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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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贸易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贸易实务 与案例 第八章
第四节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国际贸易实务 与案例 第八章
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主要有以下六种: 1.协会货物(A)险条款(I.C.C(A)); 2.协会货物(B)险条款(I.C.C(B)); 3.协会货物(C)险条款(I.C.C(C)); 4.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War Clauses—Cargo); 5.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Strikes Clauses—Cargo); 6.恶意损害险条款(Malicious Damage Clauses)。
国际贸易实务 与案例 第八章
二、除外责任(补充)
1.基本险 适用于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W/W) 2.战争险 仅限于水上危险 3.罢工险 适用于仓至仓条款 仓至仓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是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仓库开始,一直到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收货人仓库时为止。当货物一进入仓库,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但是,当货物从目的港卸离海轮时起算满60天,不论保险货物有没有进入收货人的仓库,保险责任均告终止。
①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 指货物全部灭失、或完全变质、或不可能归还被保险人而言。 实际全损的4种情形 1.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 Ex:船只遇海难后沉没,货物同时沉入海底。 2.保险标的物的丧失已无法挽回 Ex:船只被海盗劫走,货物被敌方扣押 3.保险标的物已丧失商业价值 Ex:茶叶经海水浸泡 4.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期限 Ex:一般认为船舶失踪达到6个月以上,可视为货物完全灭失。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保险实务
一、保险条款 To be covered by the seller for 110% of invoice value against all risks and war risk as per the clause of the People’ Insurance Co. of China.
Case study

一艘开往新加坡装满棉布的货轮,在航行途 中甲舱突然起火,乙舱并未着火,但船长并 未调查便认为都已着火,命令对两舱进行灌 水施救,结果甲舱棉布大部分被烧毁,剩下 一部分及其乙舱全部棉布发生严重水渍。请 问甲舱乙舱的损失各为何种海损?
Case study
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 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 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 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 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 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为: a、1000箱货物被火烧毁 b 、600箱货物由于灌水灭火而受损 c、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 d、拖轮费用和额外增加的燃料及船长、船员工资 试分析以上损失分别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


特殊附加险~~是指由于特殊外来原因引起风险而造 成损失的险别。 主要是由于政治、军事、国家政策 法令、行政措施等特定的外来原因而造成的。它不 能单独投保,必须依附于主险而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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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气候。然而,在春季的太平洋水域的航线上,气候条 件一般均为风力2-3级、浪高2-3米,如果此时船舶在海 上突然遭受风力8级以上、浪高10米以上的气候条件,便 构成了海上货运险所承保的恶劣气候。
②雷电(Lishtning),是一种自然现 象,是指发生在积雨云中的放电和雷鸣。 作为海上风险,主要是指雷击闪电自然现 象造成在海上运输过程中的货物的直接损 失,或者由于雷电所引起火灾造成货物的 损失。
③地震(Earthquake),是指因地壳 发生急剧的自然变异而引起地面断裂和剧 烈震动,破坏力极强的自然灾害。地震发 生在海底,就会引起海水强烈扰动,产生 高达数十米的巨浪,即为海啸,使在海上 航行的船舶及船上所载货物顷刻间倾覆、 沉没。
④海啸(Tsunami),是指由于地震、火山爆发 或风暴而引起海水巨大涨落现象,导致航行于海 上的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的损毁或灭失。按其成因 ,海啸可分为地震海啸和风暴海啸两种:地震海 啸指由于海底的地壳发生变异或海底的火山喷发 而引起海水剧烈的震荡产生巨浪,2004年12月26 日的印度洋大海啸即是因地震而引起的地震海啸 ;风暴海啸指因海上风暴引起海面异常升起,形 成巨浪,也甚为常见。 ⑤洪水(Flood),是指偶然爆发的具有灾害性 质的大水,如山洪暴发、江河泛滥、潮水上岸或 倒灌,以及暴雨积水成涝,造成航行或停泊于沿 海水面的船舶及其所载货物被淹没、冲散、冲毁 、浸泡等损失。
狭义的海上风险,是指海上偶然发生的自 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海上货运险承保的风险,从形式上看,可 以分为基本承保风险和特约承保风险。
(一)基本承保风险
(二)特约承保风险
(一)基本承保风险
基本承保风险,是指保单上所列举的承保 风险。这些风险基本上是由各国的海上保险 人参照英国的S.G.保单(The S.G. Form Marine Insurance Policy)即劳氏船货 保单的标准格式,以条款的形式所列明承保 的。
(1)海上自然灾害(Marine Natural Calamity),是指海上发生的人力不可抗 拒的自然界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属于 海上自然灾害的主要有恶劣气候、雷电、 地震、海啸、洪水、火山爆发和浪击落海 等。这些灾害在海上货运险业务中都有其 特定的含义。
①恶劣气候(Heavy Weather),不是指一般的、常见的 、可预测的气候条件,而是指载运货物的船舶在海上偶然
第十章国际货物运输保 险保障的范围
2020年7月11日星期六
分析
在本案例中,由于事故是发生在海上航行的载货海轮上,因 此,货物所遭受到的一切损失均属于海损范围。上述四种损 失发生的原因各不相同,其性质也不同。
第一种损失:货物只受到了水渍的损害,根据当时的情况判 断,肯定是在灭火行动中,被灭火的水淋湿或浸泡而导致的 。应当属于共同海损,因为灌水是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 而采取的施救行动,而这批货损是施救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2)海上意外事故(Marine Fortuitous Accidents),是指偶然的、难以预料的原 因所造成的海上事故。但是并非所有在海 上发生的意外事故均为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所承保,根据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 款》和英国《协会货物条款》的规定,属 于海上意外事故范畴的主要有船舶沉没、 碰撞、触碰、触礁、搁浅、倾覆和失踪等 。
第二种损失:由于没有发生任何着火的痕迹,我们可以理解 为,受热熏损失的货物属于单独海损;而对于水渍部分则可 列为共同海损。
第三种损失:由于这200箱货物已经着火,但被扑灭,虽然 有严重的水渍损失,但还是只能列为单独海损。这是因为, 货物已着火,如不施救,该货物源自文库被烧毁。
第四种损失:这300箱已被烧毁的货物显然属于单独海损。
遭受的不常见的、未能预测的不可抗拒的气候条件,如暴
雨、飓风和大浪等,它们足以使船舶倾覆、船舱进水,造
成船体破裂、船舶机器设备损坏,进而造成货物潮淋、倒
垛、散包等损失。要指出的是,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
点,恶劣气候的构成标准是有所不同的。例如,在冬季的 太平洋水域的航线上,气候条件一般均为风力8级以上、 浪高10米,此时的气候条件虽然恶劣,但却是可以预防的 ,即不是一种自然灾害,所以不构成海上货运险所承保的
第十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
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风险 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损失 第三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标的 第四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费用
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风险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所承保的广义的海上风 险,泛指航海时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广义的 海上风险一般包括狭义的海上风险和外来风 险两大类。
⑥火山爆发(Volcanic Eruption),是指火 山内部的岩浆突然冲破地壳向外喷射流出, 造成处于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
⑦浪击落海(Washing Overboard),是指 装载在船舶舱面上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海 浪冲击而落海的损失。浪击落海不属于我国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基本险所承保 的风险,而应由作为特别附加险的舱面险承 保。
当前海上货运险所列举承保的风险大致 可归纳为海难、火灾和爆炸、抛货,以及船 长或船员的恶意行为等。
1.海难
海难(Perils of the Sea),又称海上风险 (狭义),是指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 外事故,它们是海上固有的风险。但是, 须注意的是,海难并非包括航海时所发生 的一切灾难或意外事故。根据英国《1906 年海上保险法》附则第7条规定,“‘海难’ 是指海上偶然发生的事故或灾难,并不包 括风和浪的普通作用”。因此,一般常见 的可预测的海浪并不是海难。(续)
①沉没(Sunk),是指船舶由于海水进入舱内而 失去浮力,致使船体全部或大部分浸没于水面之 下或沉入海底,而且已丧失继续航行的能力,船 上所载货物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事故。如果船体只 没入水中一部分,或者海水虽然不断涌入船舱, 但船舶仍保持航行能力的,则不能视为沉没。
②互撞(Collision),是指船舶在水中与其他船 舶发生直接接触或撞击,船上所载货物因此而遭 受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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