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办法
综采放顶煤管理措施
综采放顶煤工作面管理措施为有效加强综采放顶煤工作面的管理,切实提高我矿原煤煤质、提高我矿综采回收率,编制本措施。
一、煤质控制措施(一)、水分控制1、开机前,必须将两巷超前范围内积水排干净,不得将积水直接排到煤流里。
2、检查巷内供水管路和综采工作面供液管路,发现跑、冒、滴、漏现象时,及时处理。
3、各转载点喷雾、采煤机内外喷雾、架间喷雾,做到停机停水、开机喷雾;支架放完煤后及时关闭喷雾。
4、运输环节各转载点的降尘喷雾,根据输送机上的煤量、煤尘飞扬程度掌握喷雾水量大小,在煤少、煤湿的情况下严禁长时间开启喷雾。
5、采掘工作面由于冷却用水、支架漏液等造成积水,必须及时排放干净。
6、刮板运输机、转载机、破碎机等设备的冷却水不得进入煤流。
7、检修时间,必须将各设备的冷却水关闭(检修冷却系统时排外)。
8、不得将积水直接排到胶带输送机皮带煤流中,同时机巷胶带输送机上各降尘喷点加载防水罩。
9、抽水工必须及时检查巷内排水系统,保证正常排水,严禁水进入运煤系统。
(二)、灰分控制1、采煤机司机要掌握好采煤机滚筒的升降,禁止割煤层顶底板岩石。
遇到断层时,严格按照过断层专项措施控制好割顶板岩石量。
2、当遇顶板破碎或漏矸严重时,要实施超前支护维护破碎带,杜绝漏矸。
3、清理巷内卫生时,严禁矸石、杂物等放在皮带上混入运煤系统中。
4、对于煤流系统,综采队要高度重视煤质,切实加强煤炭生产过程的煤质管理工作,严格生产工艺,加强现场管理,落实煤质管理措施,从源头上抓好煤炭质量。
5、采煤过程中要加强工作面现场的顶底板管理,不断提高回采工艺,提高支护质量,避免矸石、杂物混入煤流中。
(三)、煤流杂物控制1、每班交接班时,“三机”司机必须检查刮板紧固情况,对松动螺丝及时紧固,对损坏、磨损严重的刮板及时更换。
2、检修班加强设备检修检查,防止设备零部件松动调入煤流。
3、加强对杂物的管理,防止棉纱、板皮等杂物进入煤流。
4、检修时必须将胶带输送带两边较长的毛边割下,防止其进入煤流。
放顶煤开采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放顶煤开采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放顶煤开采是指矿井采取先放弃井下中部和下部煤炭,后采取顶部煤炭的开采方式。
为了保障放顶煤开采的安全生产,需要制定相关的技术规范。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放顶煤开采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1. 矿井设计与布置:根据放顶煤开采的特点,设计合理的矿井布置和通风系统,确保合理的通风流动和气氛控制,以减少瓦斯爆炸和煤尘爆炸的风险。
2. 放顶煤开采工艺:制定规范的放顶煤开采工艺,包括井下开采机械设备的选型和使用、煤炭的输送和支护等,确保煤炭开采的安全和高效。
3. 顶板管理:制定规范的顶板管理措施,包括顶板支护和防治顶板冒落的措施,以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4. 瓦斯抽采和通风系统:制定规范的瓦斯抽采和通风系统的设计和操作方法,确保瓦斯的有效抽采和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
5. 煤尘控制:制定规范的煤尘控制措施,包括煤尘的喷水降尘、湿法除尘和煤尘防爆等,以减少煤尘爆炸的风险。
6.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规范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确保矿工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7. 安全监测和预警: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包括瓦斯、煤尘、地质等方面的监测设备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8. 安全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等,确保放顶煤开采的安全生产。
上述仅为建议内容,具体的放顶煤开采安全生产技术规范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法规进行制定。
放顶煤开采管理规定
放顶煤开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为了规范企业的放顶煤开采作业,确保生产安全、优化资源利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从事放顶煤开采的生产作业。
第三条放顶煤是指在煤矿开采过程中,采矿工作面上部最终一段未采出的煤层。
第四条放顶煤开采必需遵从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下属规章制度。
第二章放顶煤开采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进行放顶煤开采前,必需订立认真的放顶煤开采方案,包含具体开采区域、开采时间、开采方式、安全措施和管理责任等。
第六条放顶煤开采前,必需进行现场勘察和安全评估,明确地质构造、地下水情况和瓦斯等有害气体情况,确保开采安全。
第七条放顶煤开采前,应进行员工培训,包含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措施和放顶煤开采技术等内容,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放顶煤开采前,必需订立煤矿通风系统方案,确保各工作面通风系统畅通,并安装瓦斯抽采设备,保证瓦斯安全。
第九条放顶煤开采前,必需进行设备检修,确保设备完好,能够满足放顶煤开采的需要。
第三章放顶煤开采的组织与管理第十条放顶煤开采必需有特地负责的管理人员,并设立放顶煤开采管理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放顶煤开采工作必需有明确的班次制度,并配备充分的操作人员,确保安全和连续生产。
第十二条放顶煤开采工作必需有严格的瓦斯抽采掌控,确保瓦斯浓度在可控范围内。
第十三条放顶煤开采必需有日报表和月报表,记录放顶煤开采的生产情况、安全情况和资源利用情况等。
第十四条放顶煤开采必需建立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瓦斯浓度、温度和压力等参数,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五条放顶煤开采必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预案,做好矿井瓦斯突发事故和其他突发祸害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六条放顶煤开采必需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七条放顶煤开采中必需配备充分数量的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备的可靠性。
2024年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2024年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放顶煤开采的安全技术管理行为,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进行的放顶煤开采活动。
第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和完善煤矿放顶煤开采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煤矿应当加强对矿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安全技术管理要求第五条煤矿在进行放顶煤开采前,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方案,包括开采方法、支护措施、通风控制等内容,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六条煤矿应当加强对放顶煤的强度和稳定性的评估,确保放顶煤的稳定性,并采取相应的支护措施。
第七条煤矿应当加强对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消除煤层顶板的弱点和不稳定因素。
第八条煤矿应当加强对放顶煤区域的通风管理,确保矿井内空气的流通,避免有害气体积累。
第九条煤矿应当加强对矿工的安全防护,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开展相应的技术培训。
第十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提前准备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故。
第三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放顶煤开采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煤矿,相关部门有权采取暂停生产、关停煤矿等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完)。
采用放顶煤开采时管理规定
采用放顶煤开采时管理规定
(一)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煤开采,或者在煤层(瓦斯)赋存条件变化较大的区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根据顶板、煤层、瓦斯、自然发火、水文地质、煤尘爆炸性、冲击地压等地质特征和灾害危险性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设计,并由煤矿企业组织行业专家论证。
(二)针对煤层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开采工艺特点,必须制定防瓦斯、防火、防尘、防水、采放煤工艺、顶板支护、初采和工作面收尾等安全技术措施。
(三)放顶煤工作面初采期间应当根据需要采取强制放顶措施,使顶煤和直接顶充分垮落。
(四)采用预裂爆破处理坚硬顶板或者坚硬顶煤时,应当在工作面未采动区进行,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严禁在工作面内采用炸药爆破方法处理未冒落顶煤、顶板及大块煤(矸)。
(五)高瓦斯、突出矿井的容易自燃煤层,应当采取以预抽方式为主的综合抽采瓦斯措施和综合防灭火措施,保证本煤层瓦斯含量不大于6m3/t。
1。
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办法
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放顶煤开采的安全管理,规范煤矿放顶煤开采工作面开采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8〕13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内所有采用放顶煤开采技术的生产煤矿(兵团所属煤矿除外)。
第三条煤矿放顶煤开采包括以下两种类型:壁式工作面放顶煤开采(综采、高档普采、炮采)、急倾斜4~8m厚煤层水平分段崩落法开采。
第二章放顶煤开采适用条件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严禁放顶煤开采:1.煤层平均厚度小于4.0m;2.顶煤放顶煤率大于1:3;3.采区或工作面回采率不能满足矿山设计规范要求;4.煤层中的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5.坚硬顶板、坚硬顶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后冒放性仍然较差,顶板塌落充填的采空区高度不得大于采放煤高度;6.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采放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导水性强。
第五条应抽采瓦斯的放顶煤开采工作面必须采取瓦斯抽放措施,经瓦斯预抽后,煤层的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和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抽采率、煤的可解析瓦斯量、当工作面通风达到规定的最大风速时,必须达到回风流中的气体浓度和其他指标《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否则不得采用放顶煤开采。
第六条煤层条件适合综合机械化开采的地方,应当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
受煤层条件限制,不宜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的,可以采用普通机械化开采。
除边远缺煤地区外,壁式工作面逐步淘汰炮采工艺。
第七条放顶煤开采工作面严禁采用木支柱、金属摩擦支柱和单体液压支柱支撑方式。
平均倾角大于25°或最大倾角大于30°的工作面(急倾斜煤层水平分段放顶煤除外)或冲击地压煤层,严禁采用悬移(滑移)顶梁类支架放顶煤工艺开采。
第三章设计和操作程序第八条放顶煤开采设计和工作面开采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设计规范和相关标准要求。
放顶煤开采管理规定(3篇)
放顶煤开采管理规定以下是放顶煤开采管理的一些规定:1. 采矿许可证:放顶煤开采需要取得合法的采矿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开采。
2.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在放顶煤开采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培训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设立安全设施等。
3.煤与地质调查:在进行放顶煤开采前,必须进行充分的煤与地质调查,以了解煤层的性质、厚度、倾角和顶煤质量等信息,从而制定合理的开采方案。
4.环境保护措施:在放顶煤开采过程中,必须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包括进行土地复垦、水环境保护、噪声控制等,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5.勘探和开采的技术要求:放顶煤开采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勘探和开采技术,以确保安全高效地进行开采。
6.对矿井的监测和管理:对放顶煤开采中的矿井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行。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放顶煤开采过程中,还需要遵守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例如《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规程》等。
以上是放顶煤开采管理的一些常见规定,实际的管理要求和标准可能会根据地区和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
放顶煤开采管理规定(二)《顶煤开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顶煤开采工作,保障矿山安全,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矿山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顶煤开采的矿山企业。
第三条顶煤开采应遵循资源节约型、效率优先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原则,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二章顶煤开采原则第四条顶煤开采应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第五条顶煤开采应注重环境保护,减少对水源、土地和空气的污染。
第六条顶煤开采应充分考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平衡,加强与当地居民的沟通和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第七条顶煤开采应建立科学规划,统筹资源利用,提高矿山的综合效益。
放顶煤开采管理规定
放顶煤开采管理规定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颁布的《顶煤开采技术管理规定》,以下是对顶煤开采的管理规定:
1. 采矿权管理:顶煤开采必须取得矿山采矿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中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开采活动。
2. 安全管理:煤矿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并进行定期培训和检查。
3. 技术管理:顶煤开采必须进行科学规划,确定合理的开采方案和工艺流程,并配备适当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安全和高效的开采。
4. 资源保护和环境管理:煤矿必须加强对地质环境的评估和预测,采取措施保护地下水资源和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
在开采过程中要严格控制煤尘、噪音和废水的排放,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5. 能源消耗管理:煤矿要采取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在选用设备和配件时要优先选择节能环保型产品。
6. 劳动保护和员工福利:煤矿要采取措施保护矿工的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装备。
并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7.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顶煤开采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罚。
以上是对顶煤开采的主要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内容还需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政策的规定。
放顶煤开采安全生产技术规(3篇)
放顶煤开采安全生产技术规顶煤开采是一种常见的煤矿采矿方式,但由于其特殊的工艺流程和工作环境,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提高顶煤开采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针对性的安全规程和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顶煤开采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顶煤开采作业,保障矿工的安全健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顶煤开采作业,包括传统顶煤开采和综放顶煤开采。
第三条顶煤开采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四条顶煤开采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顶煤开采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
第六条顶煤开采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条件。
第七条顶煤开采单位应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组织定期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顶煤开采单位应建立事故报告和记录制度,及时报告和记录事故情况。
第二章顶煤开采工程设计及布置第九条顶煤开采工程设计应满足安全、合理、可行的原则,确保矿井稳定和矿工的安全。
第十条顶煤开采工程应合理设置通风系统,确保矿井空气流通和矿工的呼吸安全。
第十一条顶煤开采工程布置应合理设置出入口和通道,保证矿工的疏散和逃生通道。
第十二条顶煤开采工程应设置灭火系统和瓦斯抽放系统,处理瓦斯和煤尘等有害气体。
第三章顶煤开采作业安全防护第十三条顶煤开采作业区域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进入作业区域。
第十四条顶煤开采作业区域应设立合理的隔离防护设施,避免非作业人员进入。
第十五条顶煤开采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鞋等。
第十六条顶煤开采作业人员应规范操作,禁止违章作业和超负荷作业。
第十七条顶煤开采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和适应作业要求。
第十八条顶煤开采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工具和设备,保证安全使用和维护。
第四章顶煤开采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九条顶煤开采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交底,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和控制措施。
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范文(4篇)
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增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放顶煤开采作业的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企业、集体煤矿企业、股份制煤矿企业等。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演练,确保矿工熟悉并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条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明确、教育培训、技术保障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技术管理第五条煤矿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煤矿安全标准,加强对矿井设备的检修、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条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熟悉放顶煤开采作业流程和操作规程,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并且持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管理岗位证书。
第七条每个放顶煤开采作业区域应设置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作业现场的安全操作。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责任的落实。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并组织演练,加强应急能力。
第三章安全技术培训和演练第十条放顶煤开采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并且达到规定的安全操作标准才能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技术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包括应急疏散演练、灭火救援演练等,提高矿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放顶煤开采作业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组织内部和外部的安全检查,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十五条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煤矿企业应坚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2024年放顶煤开采管理规定
2024年放顶煤开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放顶煤开采活动,保障煤矿生产和矿工安全,促进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和利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工业煤矿开采活动。
第三条放顶煤开采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科学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法申请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始可进行放顶煤开采。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岗位责任。
第六条放顶煤开采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放顶煤开采前的准备工作第七条放顶煤开采前,煤矿企业应当组织开展现场勘查和设计工作,制定合理的开采方案。
第八条放顶煤开采前,煤矿企业应当进行灾害防治工作,保障工作面和井下通风条件,防止发生瓦斯爆炸、顶板坍塌等事故。
第九条放顶煤开采前,煤矿企业应当组织培训矿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放顶煤开采前,煤矿企业应当编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第三章放顶煤开采中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放顶煤开采中,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工作面的巡视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放顶煤开采中,煤矿企业应当保证采矿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放顶煤开采中,煤矿企业应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工作强度,确保矿工的休息和生活条件。
第十四条放顶煤开采中,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矿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四章放顶煤开采后的环境保护第十五条放顶煤开采后,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六条放顶煤开采后,煤矿企业应当清理和处理好矿坑废弃物和废水,防止环境污染。
第十七条放顶煤开采后,煤矿企业应当进行生态修复,恢复和改善受损的生态系统。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煤矿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于因违反本规定导致的事故,煤矿企业应当依法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办法
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办法一、概述煤矿放顶煤开采是一种常见的采煤方法,其目的是为了增加煤矿开采的产量。
然而,这种开采方法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需要通过科学的管理办法来保证矿工的安全。
本文旨在探讨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二、主要安全风险1. 顶板失稳:煤矿顶板失稳是放顶煤开采中最常见的安全风险之一。
一旦顶板发生失稳,将会对矿工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2. 气体积聚:煤矿中常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瓦斯积聚,而放顶煤开采过程中,顶煤的破碎和运输会进一步释放出瓦斯,增加了瓦斯爆炸的风险。
3. 水害:煤矿放顶煤开采中,地下水的渗漏和涌出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水害对矿井的稳定性和矿工的安全构成威胁。
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办法(二)1. 顶板管理(1)开展顶板稳定性评价,及时发现顶板失稳的迹象,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支护和加固。
(2)加强巷道顶板测量,确保及时发现顶板变形的预兆,以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合理布置巷道支架,根据地质条件和顶板厚度,确定合适的支架类型和参数,确保顶板的稳定性。
2. 瓦斯管理(1)进行瓦斯抽放措施,及时抽走积聚在巷道和采煤面上的瓦斯,降低瓦斯浓度。
(2)提高通风效果,保持巷道和采煤面的通风畅通,减少瓦斯积聚的可能性。
(3)加强瓦斯检测,及时掌握矿井不同区域的瓦斯浓度变化情况,确保矿工的安全。
3. 水害管理(1)定期进行巷道和井下水源的巡查,发现地下水渗漏和涌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封堵和排水。
(2)加强巷道和采煤面的排水工作,保持巷道内部和采煤面的干燥,降低水害的风险。
(3)加强矿井的防水处理,采取合适的措施防止地下水的涌入和破坏。
四、安全技术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职责,加强对放顶煤开采中的安全管理。
2. 加强矿工的安全培训,提高矿工对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知识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3.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4篇)
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放顶煤开采工作的安全管理,规范煤矿放顶煤开采的安全技术标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煤矿放顶煤开采工作的安全技术管理。
第三条放顶煤开采指的是煤矿井下采动的顶煤。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置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煤矿放顶煤开采工作的安全技术管理。
第五条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煤矿放顶煤开采的规划和技术标准;(二)组织制定煤矿放顶煤开采的安全生产措施;(三)监督检查煤矿放顶煤开采的安全技术规范执行情况;(四)开展煤矿放顶煤开采的安全技术培训;(五)研究和推广煤矿放顶煤开采的安全技术装备和技术方法。
第三章安全技术管理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对放顶煤采区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置开采工作面,保障安全生产。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选择适当的煤矿放顶煤开采方法和采用安全技术设备。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煤矿放顶煤开采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九条煤矿放顶煤采区应当进行科学的勘探和测量,准确掌握地质信息,制定科学可行的开采方案。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煤矿放顶煤采区的地质条件和采矿方法,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矿工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技术装备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放顶煤开采设备和机械设备,保障矿工的安全操作。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定期维护保养的放顶煤开采设备和机械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放顶煤开采设备和机械设备进行技术状况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救援装备和安全器材,保障在紧急情况下的矿工安全救援。
第五章安全技术培训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放顶煤采矿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办法范本(2篇)
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顶煤开采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顶煤开采作业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办法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来制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顶煤开采企事业单位应当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队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与义务。
第五条顶煤开采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第六条顶煤开采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顶煤开采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顶煤开采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年度安全目标,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三章安全设备和装备第九条顶煤开采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装备。
第十条顶煤开采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设备和装备进行检修、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顶煤开采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设备的有效使用。
第四章危险源治理第十二条顶煤开采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源台账,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评估和排查。
第十三条顶煤开采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消除或减少危险源对工作人员的威胁。
第十四条顶煤开采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防止危险源的产生和扩散。
第五章应急预案第十五条顶煤开采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疏散和物资调配等内容。
第十六条顶煤开采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遇险自救能力。
第十七条顶煤开采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应急救援的效果。
第六章安全检查和监督第十八条顶煤开采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作业区域和设备进行检查。
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是为了加强煤矿放顶煤开采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煤矿生产秩序,循序渐进地推进煤矿生产安全工作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以下为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一、总则暂行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煤矿放顶煤开采的安全技术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员安全。
同时,也为加强煤矿放顶煤开采工作的管理提供指导。
二、基本要求(一)安全管理责任制: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责任到人。
要加强对煤矿放顶煤开采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二)加强技术措施:煤矿企业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证煤矿放顶煤开采过程中的人员安全。
要建立煤矿放顶煤开采专项技术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保证技术工作的科学性。
(三)完善安全设施:煤矿企业要加强煤矿放顶煤开采现场的安全设施建设,包括通风系统、照明系统、防尘系统等。
要保证这些设施的正常运转,及时进行维修和检查,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加强事故应急预案:煤矿企业要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要加强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同时,要建立健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并进行彻底处理。
三、安全技术管理(一)技术措施:煤矿企业要根据煤层地质情况和放顶煤开采工艺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要合理设置通风、水文、地质等监测设备,及时掌握煤层运动的情况,预测和预防可能发生的灾害。
(二)安全设施设备:煤矿企业要完善安全设施设备,保证放顶煤开采施工现场的安全。
要加强煤层探查工作,确保开采过程中不会遇到地质灾害和其他安全隐患。
同时,要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事故应急处理:煤矿企业要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应对措施。
要加强事故应急演练,随时掌握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事故时能够快速、有效地救援和处置。
放顶煤开采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放顶煤开采安全生产技术规范1. 引言放顶煤开采是煤矿生产中的常见作业活动,但由于其特殊性和潜在的安全风险,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放顶煤开采过程中所需遵守的安全操作要求和技术规范。
2. 安全管理2.1 顶煤开采管理方案撰写在进行放顶煤开采之前,煤矿应制定详细的顶煤开采管理方案。
该方案应包括放顶煤开采的工作流程、安全管理措施、风险评估以及责任分工等内容。
2.2 安全培训与教育煤矿应定期开展顶煤开采相关的安全培训与教育活动,确保所有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培训内容应包括顶煤开采的安全流程、风险防控措施以及应急处理等。
2.3 安全监测与检测在顶煤开采过程中,煤矿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监测与检测设备,对矿井内的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如瓦斯浓度、通风情况等。
同时,还应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作业前准备3.1 作业区域准备进行放顶煤开采前,矿工应确保作业区域的准备工作充分完成。
包括清理作业场地、清除杂物、检查支护设施等,以确保作业过程中的通畅和安全。
3.2 顶煤厚度测量在进行放顶煤开采之前,应先进行顶煤厚度测量。
测量结果将指导放顶煤的工艺参数的确定,以确保施工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3 支护方案制定根据顶煤厚度和矿井地质条件,制定合理的支护方案。
支护方案应细化到具体的施工要求,包括支护材料的选择、支护结构的设计等。
4. 顶板管理4.1 顶板检查在顶煤开采过程中,应定期进行顶板的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顶板的裂隙、岩层变形、落石等情况,以及支护设施的完好性。
4.2 顶板支护根据顶板的情况和工程要求选择合适的支护措施。
支护形式可以包括锚杆支护、锚索支护等,并应严格按照支护方案进行施工。
4.3 隐患处理对于发现的顶板隐患,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可以采取加固支护、喷射混凝土等方法,以确保顶板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5. 瓦斯管理5.1 瓦斯抽放在进行放顶煤开采前,应对采矿工作面周围的瓦斯进行抽放处理。
2023年放顶煤开采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2023年放顶煤开采安全生产技术规范2023年放顶煤开采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是根据我国煤矿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安全生产的需求,制定的适用于2023年以后的放顶煤开采作业的技术规范。
以下是关于该规范的内容介绍。
一、规范背景和目的放顶煤开采是煤矿开发中常见的开采方法之一,但由于放顶煤工作面处于地下,容易发生地压事故和瓦斯爆炸等安全问题。
因此,制定放顶煤开采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旨在提高煤矿开采作业的安全性,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二、规范的主要内容1. 安全管理规范要求煤矿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职责和安全生产要求,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2. 地面探测和测量规范要求进行地质勘探和测量工作,确定放顶煤岩体的结构、性质和厚度,为后续的开采工作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3. 瓦斯抽采和通风规范对瓦斯抽采和通风的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瓦斯抽采设备的选择和安装、通风系统的设计和布置,以及瓦斯抽采和通风的操作和管理等。
4. 放顶煤开采方法规范对放顶煤开采的方法和工艺进行了规定,包括支护方式的选择、开采步骤和工序的安排,以及放顶煤开采中安全注意事项的提醒。
5. 火灾防治和应急救援规范要求建立火灾防治和应急救援措施,包括火灾预防、灭火设备和应急通道的设置,以及应急演练和救援队伍的培训等。
6. 人员培训和安全教育规范要求煤矿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提升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7. 安全设备和技术装备规范对安全设备和技术装备的选用、使用和维护进行规定,包括安全护具、呼吸器、瓦斯检测仪等的配置和使用。
三、实施措施为确保规范的有效实施,规范明确了以下实施措施:1. 煤矿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技术人员队伍,制定相应的目标和计划。
2. 多方合作,加强政府、企业和专业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规范的实施。
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3篇)
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煤矿企业领导层对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职责。
2.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定煤矿开采安全的标准化管理要求,包括生产设备、工作场所、作业流程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并加强对矿井内各项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修。
3. 安全培训和教育:开展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岗前培训、定期安全教育等,提高员工对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的认知和掌握程度。
4. 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对矿井内潜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进行定期监测和预警。
5. 安全生产设施建设: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风系统、瓦斯抽放系统等,确保矿井内的安全条件。
6. 安全作业规程: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确保煤矿开采过程中各项作业按照安全要求操作。
7.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煤矿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和处置程序,并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8. 安全监管和检查:加强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评估,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9. 安全数据分析和统计:建立健全的安全数据分析和统计体系,对矿井内的安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10. 安全奖励和惩罚制度:建立安全奖励和惩罚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优秀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2)一、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工作____》(安监总煤行[____]____号)等要求,结合山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放顶煤开采要积极采用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开采技术,提高煤炭开采安全可靠性,实现安全、高效开采。
放顶煤开采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放顶煤开采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放顶煤开采是一种煤矿开采方法,其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煤矿顶板管理:包括采取稳定的顶板支护措施,如钢架支架、锚杆支护等,确保顶板的稳定和安全。
2. 工作面通风管理:要保证工作面的通风系统畅通有效,通过合理的通风设计和维护,确保工作面的瓦斯、粉尘等有害气体的有效控制。
3. 瓦斯抽放与防治:放顶煤开采中会产生大量的瓦斯,必须采取有效的抽放措施,如安装瓦斯抽放管道,确保瓦斯的及时排放和处理,防止瓦斯积聚引发矿难。
4. 环境监测:对煤矿周边的瓦斯、粉尘等有害气体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 安全教育和培训:对参与放顶煤开采的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他们能够正确、规范地操作和应对紧急情况。
6. 应急预案和逃生通道:制定完善的煤矿应急预案,并保证逃生通道畅通和标识清晰,以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撤离和救援。
7. 监控与管理:使用现代化的监控设备对煤矿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以上是放顶煤开采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范,可以有效降低放顶煤开采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办法
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办法煤矿放顶煤开采是指在煤层开采过程中,对矿层上覆顶板的一种措施。
放顶煤开采的主要目的是降低开采成本,提高矿山的经济效益。
然而,放顶煤开采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具体包括矿层顶板的不稳定,顶板控制不当导致的事故等。
为此,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一、放顶煤开采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放顶煤开采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要对井下矿层进行科学评估和安全评估,确定矿层的稳定性和放顶煤开采的可行性。
其次,要编制详细的方案,并进行安全论证。
方案中应包括放顶煤开采的具体步骤、所需设备和工具、安全措施等内容。
最后,还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任务和责任。
二、放顶煤开采中的安全措施1. 矿层的支护和加固放顶煤开采过程中,为了预防顶板塌方事故,必须对顶板进行支护和加固。
常用的方法有锚杆支护、锚索支护、钢梁支护等。
具体的支护和加固方式要根据矿层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2. 定期检查和维护放顶煤开采后,矿层顶板的稳定性可能会受到影响。
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顶板。
具体措施包括定期检查顶板的稳定性,及时清理顶板上的杂物,修复破损的支护设施等。
3. 安全管理放顶煤开采是一项危险的作业,因此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具体措施包括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督机制等。
三、应急预案即使采取了各种安全措施,放顶煤开采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必须制定应急预案。
预案中应包括事故报警程序、事故抢险措施、员工疏散逃生等内容。
此外,还要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而有序地进行救援。
总之,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办法是确保放顶煤开采安全的重要工具。
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该办法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提高安全水平。
只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才能保障煤矿放顶煤开采的顺利进行,确保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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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文件冀煤安办[2008]45号关于印发《河北省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产煤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冀中能源、开滦集团:现将《河北省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北省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主题词:煤矿放顶煤通知河北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08年12月26日印发共印1 5份河北省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放顶煤开采的安全管理,强化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措施,有效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8]130号)要求,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结合全省煤矿放顶煤开采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根据顶板、煤层、瓦斯、自然发火、水文地质、煤尘爆炸性、冲击地压以及其他地质特性和灾害危险性编制开采设计,开采设计国有重点煤矿由集团公司组织专家论证和评价,其他煤矿由市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和评价,并按规定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工作面月产量10万吨及以上的,由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和验收;工作面月产量10万吨以下的,国有重点煤矿由集团公司审批和验收;其它煤矿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和验收。
第五条煤矿采用放顶煤开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 8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一)煤层平均厚度小于4米的;(二)采放比大于l:3的;(三)采区或工作面回采率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的;(四)煤层有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五)坚硬顶板、坚硬顶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后冒放性仍然较差,顶板垮落充填采空区的高度不大于采放煤高度的;(六)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采放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和强含水层导通的。
第六条煤矿企业采用放顶煤开采时,要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放顶煤开采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
放顶煤开采的工作面必须编制开采设计,制定放顶煤开采的“一通三防”、防治水、预裂爆破和工作面初采、收尾等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加强动态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放顶煤开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第七条加强职工队伍技术培训。
特别是对支架工、放煤工、工作面机电维修工和采煤机、刮板输送机、乳化液泵站等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二章工作面开采设计第八条放顶煤开采工作面设计必须符合煤矿设计规范、安全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第九条工作面开采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工作面设计1.工作面概况、地质条件、可采储量;2.巷道布置和施工方法:3.工作面支护设计(包括:巷道、采面支护形式、规格)及工程量计算;4.回采工艺;5.生产系统流程。
(二)辅助生产系统设计1.机电设备选型和布置;2.运输提升系统;3.供、排水系统;4.瓦斯抽放系统: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三) “一通三防”设计(四)安全技术措施(五)提高采区回采率措施和经济效益分析。
第十条在高瓦斯、有自然发火倾向以及有其他安全隐患的区域布置放顶煤开采工作面,必须在设计中提出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报煤矿行业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工作面设计应考虑最大限度地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尽量减少阶段煤柱等设计损失,以提高采区回采率。
工作面设计要注意使煤层主节理方向,尽量垂直或斜交工作面,以减少工作面煤壁偏帮程度。
第十二条工作面巷道布置必须满足从设计停采线至开切眼范围所有回采巷道全部摸底掘进,不得随意丢底煤。
当煤层赋存条件复杂、切眼难以沿底布置,可采取沿顶或较好层面布置,但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三条为保证工作面生产顺利进行,工作面设计应尽量采用规则布置方式,即上下两巷平行。
在构造复杂地区,不能保证上下两巷平行时,应在设计中制定工作面调向时加减支架、对接、缩面等专项技术措施。
第十四条巷道断面须满足通风、运输、支架安装等要求,并根据矿压显现程度,预留一定断面的收缩量。
第十五条工作面设计中“一通三防”内容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必须保证放顶煤开采工作面的采区和相关的通风系统稳定;采区上、下山必须布置专用回风巷,采区通风系统的所有通风设施必须全部采用永久通风设施;按设计要求计算风量,确保风量满足生产需要。
工作面的上隅角、架后容易积聚瓦斯,开采前必须预测瓦斯参数,确定瓦斯来源及涌出量大小,制定针对性地防治措施。
高瓦斯区域,要考虑采用保护层、预采顶分层、配掘专用排放瓦斯巷道、进行瓦斯抽放等多种方法,综合治理瓦斯。
第十六条高瓦斯矿井全层轻放工作面,沿顶排放瓦斯巷的布置必须符合以下规定:预计回采瓦斯涌出量达到5m/min以上的全层放顶煤工作面必须考虑布置沿顶排放瓦斯巷。
沿顶排放瓦斯巷,一般应布置在距回风顺槽8—1 Om的工作面内侧,以利排放瓦斯。
沿顶排放瓦斯巷的断面应不小于4m。
沿顶排放瓦斯巷的支护应采用锚网支护,禁止采用金属支架。
工作面前方的沿顶排放瓦斯巷应及时维护,确保畅通。
第十七条突出煤层中的突出危险区、突出威胁区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只有采取开采保护层、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突措施,并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授权单位鉴定为无突出危险区域后方可布置放顶煤工作面。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十八条放顶煤工作面开采前,必须根据设计编制作业规程,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集团公司或县级煤矿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作业规程应针对放顶煤的特点对放煤步距、放煤顺序、端头支护、初采、工作面收尾等生产工艺做出明确规定,并制定防瓦斯、防尘、防自燃等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九条工作面顶板支护管理。
煤矿企业加强对顶板压力的观测,制定预防架前冒落的措施,周期来压期间加强对煤壁的辅助支护,防止煤壁片帮冒落;初采、收尾要制定专门的支护措施。
放顶煤工作面及其顺槽应进行常规矿压观测及巷道围岩变形观测。
不断对顶煤、顶板移动规律进行研究分析。
放顶煤开采工作面严禁采用木支柱和金属摩擦支柱支护方式;倾角大于3 0。
的工作面(急倾斜特厚煤层水平分层放顶煤除外)或冲击地压煤层,严禁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放顶煤开采。
第二十条按规定处理顶板和顶煤。
对放顶煤开采工作面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悬顶的措施。
采用预裂爆破对坚硬顶板或者坚硬顶煤进行弱化处理时,必须在工作面未采动区进行,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严禁在工作面上、下隅角爆破落煤和在工作面内采用炸药爆破方法处理顶煤、顶板及卡在放煤口的大块煤炭和矸石。
第二十一条要加强支架管理。
执行“包机制”充分落实岗位责任,严格执行日常维修制度,严禁“带病”运转。
第二十二条要根据工作面支架性能合理控制采煤高度,防止支架超高、超低使用。
第二十三条加强放顶煤工作面资源回收率管理。
工作面开采过程中,每月要对动用储量、采出量和损失量进行核算,总结提高回采率的经验。
采区回采率不得低于75%。
第二十四条工作面开采结束后,要写出全面的总结,提出改进工艺装备的意见和经济效益评价,并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一通三防”管理第二十五条放顶煤开采的采区及工作面,必须有合理、完善、可靠的通风系统。
根据防瓦斯、防煤尘、防火的要求,对工作面通风进行技术论证,合理选择工作面风量,减少采空区漏风,并保证风流稳定可靠。
采掘工作面应设置专职瓦斯员,防止瓦斯超限,必要时,还应设跟机瓦斯员。
加强工作面进、回风巷道,特别是上、下安全出口超前支护段的巷道维修工作,确保有效的通风断面。
工作面收尾撤出支架期间,要采取临时支护措施,保持工作面全风压通风。
当采用全风压通风有困难,采取局部扇风机通风时,必须编制专项一通三防设计和措施,保证连续撤出设备。
第二十六条放顶煤开采工作面瓦斯抽采必须达到标准。
应抽采瓦斯的矿井采用放顶煤开采的工作面,经瓦斯预抽后,煤层的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和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抽采率、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工作面通风达到规定的最大风速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等指标必须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否则不得采用放顶煤开采。
第二十七条制定落实瓦斯综合防治措施,应抽采瓦斯的要建立完善、可靠的瓦斯抽采系统。
强化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要采取埋管、插管抽放和设置引风幛等措施抽排瓦斯。
严格采空区瓦斯管理,加强采空区瓦斯抽放,对坚硬顶板要采取措施防止顶板大面积垮落造成采空区瓦斯突然涌出。
做好顶板周期来压和地质变化对瓦斯影响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八条加强专用排瓦斯巷的通风瓦斯管理。
工作面采用专用排瓦斯巷时,必须贯穿整个工作面走向长度且不得留有盲巷,风流控制必须可靠。
工作面开采前,煤矿企业要对专用排瓦斯巷进行专项检查,出现积水、冒顶、片帮时及时处理。
要加强对专用排瓦斯巷及其与回风巷之间联络巷的维护,保证专用排瓦斯巷和联络巷的合理配风及通风系统的畅通。
开采易自燃、自燃煤层的,不得布置专用排瓦斯巷。
第二十九条加强瓦斯监测监控。
煤矿企业对专用排瓦斯巷必须按规定安设甲烷传感器,在工作面上隅角安设甲烷传感器和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并加强重点部位瓦斯日常监测。
要按规定调校甲烷传感器和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确保数据准确,报警、断电可靠。
同时,要在工作面设专职瓦斯检查员,按规定检查瓦斯,特别要注意加强对工作面上隅角、专用排瓦斯巷和联络巷的瓦斯检查,防止瓦斯超限。
第三十条工作面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防尘供水管路上的三通阀门设置和水压、水量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炮采放顶煤工作面要采用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放煤口安装喷雾装置;综采放顶煤工作面采煤机实行内外喷雾,液压支架和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
对工作面和其它地点积尘要及时清洗,工作面每班至少清洗一次。
煤层能够注水的,要采取超前静压注水或煤壁高压注水等注水防尘措施,防止放顶煤时煤尘飞扬。
第三十一条开采易自燃、自燃煤层的工作面,煤矿企业必须编制防灭火专门设计和专项防火措施。
要根据煤层自然发火期合理确定工作面月推进度,因地质构造等原因月推进度达不到规定要求时,要采取有效的防灭火措施。
工作面必须建立防灭火系统和火灾监测系统,在开采过程中及时对采空区进行预防性灌浆或注惰性气体等预防性措施,防止自然发火。
要合理选择停采位置,避开漏风区,工作面收尾时,要及时回撤支架,并构筑永久防火墙。
第三十二条对采用放顶煤开采的煤层加强水文地质工作,开采前必须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和相邻采空区积水的分布情况,并摸清周边小煤矿的开采情况,分析周边小煤矿开采对放顶煤工作面的影响,根据采区水文地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措施,在开采过程中要加强水害检查和观测,及时探放水,严防发生透水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