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返聘退休人员的专业能力必须符合职位要求,能够胜任工作任务并具备良好的工作表现。
3. 离退休期限
返聘退休人员应在离退休期限内申请返聘,超过期限的需重新经过评估和审批程序。
二、返聘程序
1. 申请
返聘退休人员根据企业内部规定填写返聘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审批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对返聘申请进行审批,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批准。
返聘退休人员如有个人定办理手续。
2. 企业解雇
若返聘退休人员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经多次教育和纠正无效,企业有权解雇其返聘关系。
结语
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的实施,能够更好地发挥退休人员的经验和能力,提高整体工作效率。企业要切实加强对返聘退休人员的管理,确保其与正式员工的权益一致,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配置和合理利用。
四、工作安排和管理
1. 工作时间
返聘退休人员的工作时间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灵活安排,可以全日制或者兼职方式工作。
2. 工作任务
按照返聘退休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位要求,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确保其能够充分发挥所长。
3. 绩效考核
返聘退休人员参与企业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个人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五、终止返聘
1. 自愿终止
3. 面试
符合要求的返聘退休人员将参加相应的面试环节,以确保其与职位的匹配度。
4. 签订劳动合同
面试通过后,企业与返聘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三、工资和福利待遇
1. 工资待遇
返聘退休人员的工资按照企业内部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个人工作能力和职位等级进行测算和确定。
2. 福利待遇
返聘退休人员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或者相近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023年医院返聘制度
2023年医院返聘制度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院行业面临着供求失衡的问题。
一方面,医院需要足够的医护人员来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随着医生和护士的离职率的增加,医院也面临着人才流失的挑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让离职的医护人员能够回归岗位,本文提出了2023年医院返聘制度。
一、返聘对象和条件1.返聘对象返聘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1)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医生和护士;(2)退休医生和护士。
2.返聘条件(1)离职的医生和护士必须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并有一定的从业经验;(2)退休医生和护士在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返聘;(3)必须签订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期限。
二、返聘待遇和权益1.待遇(1)离职的医生和护士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其离职前的工资水平;(2)退休医生和护士按照每月工作日计算,每日薪酬应不低于其退休前工资的80%。
2.权益(1)返聘人员享有与在职员工完全相同的权益,包括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2)返聘人员有权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进一步提升自身专业水平;(3)医院应为返聘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确保其能够安心工作。
三、返聘管理和评价1.返聘管理(1)返聘工作应从医院内部进行,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返聘管理团队,负责返聘人员的调配和管理;(2)返聘工作应公开、公正,不得有任何歧视和偏见;(3)医院应定期对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根据工作表现合理确定薪酬调整。
2.返聘评价(1)返聘人员在工作完成后,医院应及时对其进行综合评价,评估其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2)医院可以利用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同事评价等方式,对返聘人员进行客观评价,为其提供改进和发展的机会。
四、返聘的意义和影响1.意义(1)解决医护人员短缺的问题,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2)减少离职医护人员的流失,保留优秀的医务人员;(3)为退休人员提供一种继续发挥所长的机会,增加社会贡献。
医院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某中医医院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返聘系指我院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聘用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本院离退休人员继续工作。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现阶段我院返聘的重点医疗岗位,医技、护理、行政岗位的离退休人员一般不予返聘,后勤人员一律不予返聘。
一、返聘条件1.科室或医院工作需要,退休后暂无合适接替人员的岗位需要,本人同意返聘者。
2.身体健康,适合在原岗位继续工作,且能坚持正常工作。
3.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能力扎实,能独立操作业务相关的仪器设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在退休前原岗位任职期间,无重大差错记录,未发生重大责任性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
4.能坚持全日正常工作。
担任副主任医(技、护)师以上职务者,确因工作需要,但身体等原因不能坚持全日工作,由科室提出申请,报人事科,由人事科程报院班子会批准,可以按半日工作聘任。
5.担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如因各种原因不再返聘者,如科室工作需要,由科室申请,院班子会批准,可参加科室安排的专家门诊,本人不再享受返聘待遇。
6.在院外没有个人收入的兼职服务工作。
7.无论何种方式,专业技术人员返聘年龄,男的不超过65岁,女的不超过60岁,超龄不得返聘。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可适当延长)二、返聘人员待遇、职责与要求(一)返聘工资补差补差工资形式,即补满退休前的工资额。
(二)返聘绩效工资依据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实际出勤情况由受聘科室参照在职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三)离退休人员返聘期间,医院不安排其任何行政职务,亦不负责其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晋升,其离退休费、生活补贴的调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继续享受医院内给予离退休人员提供的生活及福利待遇。
(四)返聘人员与在编职工同样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返聘人员要从医院利益出发,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
(六)返聘人员到外单位会诊、手术或查房等,要按照医务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不得自行联系外出。
(七)返聘人员的返聘工资补差及返聘绩效工资计入科室成本。
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正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离退休人员返聘工作,合理利用离退休人员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返聘条件离退休人员返聘应符合以下条件:1. 年龄在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参照现行国家规定进行调整;2. 身体健康,能正常从事相应的工作;3. 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能;4. 具备相应的道德素质和工作态度。
第三章返聘程序1.单位提出返聘需求,编制相应的返聘计划,并报所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2.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后,单位可以与离退休人员进行协商,并签订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内容应明确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等相关事宜;4.单位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返聘期限,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5.履行合同期间,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返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第四章返聘权益保障离退休人员返聘享有以下权益保障:1. 享受与其他员工同等的工作条件和待遇;2. 享受法定假日和休假权益;3. 参加单位提供的培训、学习机会;4. 享受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保障;5. 参加单位组织的员工活动和福利待遇。
第五章返聘终止与退出离退休人员返聘终止与退出应符合以下情形:1. 返聘期满,合同解除;2. 离退休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劳动鉴定不符合返聘条件;3. 离退休人员因年老体弱,无法继续工作;4. 离退休人员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返聘监督和评估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离退休人员返聘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2. 单位对离退休人员返聘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3. 鼓励单位和离退休人员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七章返聘奖励措施为鼓励离退休人员返聘,单位可以给予以下奖励:1. 根据工作表现和贡献,适当增加薪酬待遇;2. 为返聘人员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3. 授予荣誉称号和奖金;4. 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第八章附则本管理规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解释。
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7.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7.3如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2)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返聘岗位工作的;
(3)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调整返聘岗位,返聘人员不同意调整的;
(4)其他原因导致返聘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6.2返聘人员提出解除返聘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
6.3解除返聘合同后,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返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返聘程序
3.1返聘需求提出:用人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返聘需求。
3.2人力资源部门对返聘需求进行审核,制定返聘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3.3发布返聘公告: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人力资源部门在适当范围内发布返聘公告。
3.4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返聘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可自愿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人力资源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与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或管理能力;
(3)身体健康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2返聘离退休人员应具备以下优先条件:
(1)对公司业务发展有突出贡献的;
(2)拥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知识的;
(3)公司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
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一、总则
1.1本规定旨在规范离退休人员的返聘管理工作,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其专业技术和经验优势,促进公司事业发展。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工作。
1.3返聘离退休人员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返聘条件
2.1返聘离退休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五篇)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为了充分发挥医院退休人员的专业技术优势,调动退休人员参与医院发展建设的积极性,规范医院对退休人员的返聘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返聘条件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退休职工(执业医师);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专家;3、身体健康,且能保证工作时间。
4、因科室业务发展需要的其他返聘人员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二、返聘人员待遇1、本院退休职工返聘工资待遇。
参加全日制工作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照同级同类在职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未参加全日制工作的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执行。
2、外院退休职工返聘工资待遇:参加全日制工作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照同级同类在职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每周上____个半天门诊的正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____元(副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____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实际接诊人数考核后计算;每周上____个半天门诊的正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____元(副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____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实际接诊人数考核后计算。
3、所有返聘人员有关福利待遇按照医院返聘职工标准执行。
三、职责与要求1、退休人员返聘期间,医院原则上不安排其任何行政职务,亦不负责其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2、返聘人员与在编职工同样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防差错,杜绝事故;3、返聘人员到外出会诊,要按照医教科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不得自行联系外出;4、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相关规定;四、返聘、续聘1、符合返聘条件人员写出书面申请,拟聘科室负责人结合科室工作岗位需要,签署返聘意见,报分管院长审批,经院长办公会议____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返聘手续。
2、经批准返聘人员,由医院与其签定聘用协议,明确聘期中的任务和要求。
3、返聘实行聘期制,按期聘用,到期自动终止。
4、返聘协议一年一签。
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一、引言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返聘退休人员成为许多企事业单位管理的焦点问题。
为了更好地规范返聘退休人员的管理,本文将详细介绍返聘退休人员管理的具体规定,以保证其公正、合理、有序的返聘和工作。
二、返聘退休人员的资格与条件1. 返聘资格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可以申请返聘:(1)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后;(2)退休前具备的专业技术和工作能力仍然符合职位要求;(3)身体状况良好,依法符合从事相应工作的身体条件;(4)无不良劳动纪律和失信行为。
2. 返聘条件返聘退休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单位有返聘需求;(2)退休人员在离退休前就本单位员工,工作表现良好;(3)退休后不曾违反劳动纪律和法律法规。
三、返聘程序与方式1. 确定返聘计划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情况,编制返聘计划,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2. 返聘招聘(1)单位发布返聘信息,明确岗位需求和条件;(2)退休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岗位,并提交个人申请;(3)单位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综合评定退休人员的技能和工作能力;(4)经评定合格的退休人员签订返聘合同。
3. 试用期和转正退休返聘人员根据相关规定,默认享受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符合工作要求的,单位可以申请转正。
四、返聘退休人员的权益保障1. 待遇保障返聘退休人员享受与在职员工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
2. 岗位安排单位应根据退休人员的技能和经验,合理安排其岗位和工作内容,充分发挥其优势和特长。
3. 培训与培养单位应加强对返聘退休人员的技能培训和业务培养,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返聘退休人员的管理与考核1. 监督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与返聘退休人员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权责和管理程序,加强对其工作表现进行监督和管理。
2. 职业发展单位应鼓励返聘退休人员参加岗位竞聘和晋升,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
3. 考核奖惩单位对返聘退休人员实施年度考核,根据其工作表现给予奖励,对于违纪违规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
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五、返聘管理
5.1返聘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2人力资源部门应加强对返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定期对返聘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工作表现调整返聘岗位和薪酬待遇。
5.3返聘人员在聘期结束后,如需继续聘用,应重新提交申请,经公司审批同意后,签订新的返聘协议。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2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面试、考察等环节,确定是否符合返聘条件。
3.3符合返聘条件的离、返聘待遇
4.1返聘人员的薪酬待遇,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2返聘人员享有与在职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带薪年假等。
六、违约责任
6.1返聘人员在返聘期间,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有权解除返聘协议,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2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返聘协议,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解除。
七、附则
7.1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7.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3)具有与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公司对返聘人员实行总量控制,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返聘岗位和人数。
三、返聘程序
3.1离退休人员申请返聘,应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返聘申请表;
(2)身份证明及离退休证明;
(3)健康证明;
(4)与返聘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
7.3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医院退休人员返聘和管理办法
2.返聘人员在参与社会服务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医院形象。
3.医院对于返聘人员在公益活动中的优秀表现,予以表彰和宣传。
十九、总结
医院退休人员返聘和管理办法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人性化的返聘体系,既能够充分发挥退休人员的专业余热,又能够保障其合法权益。通过明确返聘范围、程序、管理、考核、薪酬福利、工作纪律、健康保障、档案管理、权益保障、信息公示、激励机制等方面内容,医院将为返聘人员创造一个公平、和谐的工作环境。同时,医院也将持续关注返聘人员的个人发展和社会责任,推动形成尊老爱幼、敬老尊贤的良好社会风尚。本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医院的整体服务水平,促进医院人才队伍的稳定和发展,为构建和谐医疗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医院退休人员返聘和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确保医院退休人员返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返聘人员的工作效率,保障医院和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返聘范围及条件
1.返聘范围:具有专业技术特长,身体健康,愿意为医院发展贡献力量的退休道德;
五、返聘人员考核与评价
1.医院应建立健全返聘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对返聘人员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进行定期评估。
2.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返聘人员续聘、解聘及奖励的依据。
3.考核评价内容包括:
(1)返聘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2)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专业技能提升情况;
(3)返聘人员的工作态度、医德医风表现;
十三、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医院所有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工作。
2.本办法的修改和废止,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予以公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医院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医院返聘制度(四篇)
医院返聘制度关于返聘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讨论稿)为规范退休人员返聘工作,确保医院卫生事业的持续发展,充分发挥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传、帮、带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返聘条件1、返聘范围仅限于临床、医技类科室退休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者曾被政府部门任命为副股级以上职务(含副股级)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殊情况交院委会讨论决定;2、医德高尚、具有较高的卫生专业技术水平,在本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学术地位与知名度,曾为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科室工作确实需要;3、身体健康,能完全胜任返聘岗位工作,年龄限制在男____岁以下,女____岁以下;4、返聘人员所聘岗位必须与本人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相符,否则不予返聘。
二、返聘程序1、每年年度末,凡符合返聘条件的当年退休人员,欲返聘到临床医技科室的,根据相关科室的实际工作需要,向相关科室提出返聘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医务科审核,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批;2、每年年度末,凡符合返聘条件的当年退休人员,欲返聘到专家门诊的,根据专家门诊的实际工作需要,向医务科提出返聘申请,经医务科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批;3、凡经院委会批准同意返聘的退休人员,医院将与其签订返聘协议书,返聘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即自然终止,医院将根据岗位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三、返聘人员的管理与考核1、返聘人员所在科室负责本科室返聘人员的日常管理,根据医院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与本科室返聘人员签订绩效考核月度合同,将返聘人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科室绩效管理,返聘人员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参与科室绩效奖金分配,年度绩效考核被评为绩差的取消其续聘资格。
2、医务科负责对各专家门诊返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其工作安排及考勤等,凡在专家门诊返聘的退休人员,医务科、考核办将根据返聘到专家门诊退休人员的职务、职称及技术水平不同,为每人制定月度工作任务指标,例如诊疗检查人次、收住院人次等,对于能够每月按时按量完成任务指标的医院将给予奖金奖励,医务科、考核办将根据其每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职业道德、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将影响年度考核得分,对于无法完成规定月度任务指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续聘资格;3、凡在临床医技科室的返聘人员应完全参与临床医技工作,工作量应与在职同级别人员一致。
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一、总则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需求增加,离退休人员返聘成为一种常见现象。
为了规范离退休人员返聘的管理,保障其权益,制定本规定。
二、返聘条件1. 年龄条件:离退休人员在享受退休待遇后,年满60周岁的,可以申请返聘。
特殊岗位可以适当放宽至65周岁。
2. 体检条件:离退休人员返聘前需进行岗位适应性体检,确保身体状况可以胜任工作。
3. 考核条件:离退休人员返聘需参加岗位相关的考核,考核合格方可返聘。
三、返聘流程1. 申请:离退休人员在具备返聘条件后,向所属单位提出返聘申请。
单位应及时受理,明确相关手续和材料。
2. 审批:单位根据离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应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3. 录用:审批通过后,单位将离退休人员的相关信息录入档案系统,并签订返聘合同。
4. 培训:离退休人员返聘后,单位应进行相应的培训,确保其能熟悉工作内容和流程。
四、福利待遇1. 工资待遇:离退休人员返聘后,享受与同岗位在职员工相同的工资待遇。
2. 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返聘后,单位为其购买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权益。
3. 假期休息:离退休人员按照单位规定享受带薪年假、病假等假期休息。
4. 福利待遇:离退休人员返聘后,享受与在职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包括节日福利、福利品等。
五、返聘合同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应包括以下要素:1.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2. 返聘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3. 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4. 合同期限和解除合同条款;5.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六、工作管理离退休人员返聘后,应按照单位的工作安排执行具体工作任务。
单位应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工作安排。
七、解除合同1. 合同到期: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期满后,可以终止合同关系。
2. 自愿解除:离退休人员如有特殊原因,可以向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3. 违约解除:离退休人员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效果不佳,经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申请,经过相应程序后可以解除合同。
退休返聘最新规定2024
22.1原工作单位应建立健全投诉和建议机制,为返聘人员提供表达意见的渠道。
22.2返聘人员有权就工作环境、待遇、管理等方面提出投诉或建议。
22.3原工作单位应对返聘人员的投诉和建议给予高度重视,并及时予以答复和处理。
二十三、返聘人员的退休后再就业指导
23.1原工作单位应为返聘人员提供退休后再就业的指导和信息。
(2)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3)其他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
二、返聘程序
2.1返聘人员应向原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返聘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原工作单位对返聘申请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2.3同意返聘的,原工作单位与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4原工作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发生其他重大事项影响返聘协议执行的,应及时通知返聘人员,并协商解决。
八、返聘人员的培训与发展
8.1原工作单位应根据返聘人员的实际需要,提供相应的岗位培训。
8.2返聘人员在返聘期间,有权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活动。
8.3原工作单位应鼓励返聘人员参与单位的科研项目和重大课题,发挥其专业特长。
24.3原工作单位应通过各种形式,弘扬返聘人员的优秀事迹,激励在岗职工。
本规定对退休返聘人员的资格、程序、岗位及待遇、期限及终止、劳动保护、合同管理、培训与发展、考核与激励、争议解决、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离职安排、福利待遇、工作时间、职业发展指导、健康与福利、继续教育、工作场所文化建设、紧急情况处理、隐私保护、投诉与建议、退休后再就业指导以及退休仪式及荣誉表彰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保障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促进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确保退休返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退休返聘管理制度
退休返聘管理制度退休返聘管理制度1为使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后能继续发挥其特长,同时有利于年轻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和学科建设,确保我院延、返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粤组通[1999]47号、校人发[1997]64号文、中大人事[20xx]22号文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返聘作如下规定:一、延、返聘对象1.本人自愿;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工作安排的医教研系列专业技术人员;3.受院长委托,负责某项特殊工作的人员。
二、延、返聘条件:(一)延聘条件:博士生导师(二)返聘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学研究生的导师;2.由上级有关单位和学校指定的重要学术着作、教材主持人;3.经省部级以上批准的`高级医疗保健专家;4.科室需要或受医院委托负责某项特殊教、医、研及管理工。
三、延、返聘期限1. 博士导师可延聘到65周岁。
2. 博士导师,可返聘至70周岁;3. 非博士导师正高,可返聘至65周岁;副高返聘至63周岁;4. 每期返聘时间1-2年,原则上连续返聘时间副高不超过3年,正高不超过5年。
5. 愿意前往黄埔院区工,不受上述限制具体聘期由医院决定。
6. 接受院长委托承担特殊任务暂不受限制。
四、工作要求:延、返聘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要求上全班,参加医院医教研工作。
原则上,非手术科室65周岁以下返聘者,返聘期间每周教授门诊时间不少于3单元;手术科室返聘期内累计门诊时间不少于四分之一,具体由科室安排,没有开设门诊的科室,依此安排相关工作。
五、延、返聘程序1.首次参加延、返聘者,由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向医院提出申请,经人事科核实情况,报请院长书记会审批,获准后通知相关科室,并填写相关表格。
2.延、返聘到期者,由人事科提前1个月通知相关科室,作好工作交接班准备。
凡需继续延、返聘者,人事科按第1条程序报批。
3.因故提前终止延、返聘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科室同意后上报人事科备案。
六、延、返聘待遇按医院现行规定执行。
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办法
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利用离退休人员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技能,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返聘工作。
第三条离退休人员返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返聘工作的透明性和合理性。
第二章返聘条件第四条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已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
2.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原岗位或新岗位的工作。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第三章返聘程序第五条返聘程序包括:1. 岗位需求分析:由用人部门提出返聘需求,并说明理由。
2. 资格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返聘的离退休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 面试考核:对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人员进行面试和技能考核。
4. 健康检查:通过面试考核的离退休人员需进行健康检查。
5. 返聘审批: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和健康检查报告,提出返聘建议,报单位领导审批。
6. 签订返聘合同:经批准返聘的离退休人员与单位签订返聘合同。
第四章返聘合同第六条返聘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1. 返聘岗位及职责。
2. 返聘期限。
3. 工作报酬及福利待遇。
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5.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第五章管理和考核第七条离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参照在职员工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离退休返聘人员的考核应与其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相一致,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一条对于本办法的修改和补充,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建议,报单位领导审批后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质的管理办法,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范本(五篇)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范本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医院因工作需要,可聘用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本院退休人员继续工作,返聘对象一般为我院医疗、医技岗位专家。
一、返聘原则1、按需返聘原则。
根据医院工作的实际需要实施返聘,若现有人员已能满足工作需要,则严格控制,不进行人员返聘。
2、岗位管理原则。
坚持人力资源总量与结构控制、岗位管理原则,返聘科室人数未达到医院制定的编制数,方可返聘退休人员。
返聘岗位一般为我院医疗、医技岗位专家或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二、返聘条件1、返聘人员具备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等条件。
2、返聘人员本人自愿,并向单位提交申请。
3、返聘人员身体健康,能胜任全日制工作。
4、男性一般不超过____岁,女性一般不超过____岁。
5、未在院外其他单位兼职。
三、返聘人员管理1、返聘人员要从医院利益出发,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与在院职工同样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返聘人员未经医院审批同意,不得到外单位会诊、手术或查房等,不得自行联系外出会诊。
3、返聘人员由返聘科室按在职人员管理,需完成本科室在职同职级同类人员相应的工作量,并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
4、返聘人员每次聘期不超过一年,聘期满后因工作需要重新报批同意后可以续聘。
5、返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聘期一般为一年。
个人自愿辞聘者,应提前____月向科室申请。
6、返聘人员违反医院关规定的,医院有权解聘。
四、返聘人员待遇1、返聘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退休工资。
2、医院按返聘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发放返聘工资。
中级职称____元/月,副高级职称____元/月,正高级职称____元/月。
3、返聘人员返聘期间享受所在科室绩效工资。
4、其他福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范本(二)退休返聘是指在员工退休后,根据企业需要和个人意愿,再次聘用其从事相关工作的一种管理方式。
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既可以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又可以充分发挥退休员工的经验和能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返聘退休人员管理办法一、返聘原则1.按需返聘原则。
根据用人单位开展工作的实际需要,实施返聘。
若现有人员已能满足工作需要,则严格控制,不进行人员返聘;2.岗位管理原则。
坚持人力资源总量与结构控制、岗位管理原则,返聘单位用工人数未达到学院现行编制数,方可返聘退休人员。
返聘岗位一般为教学训练一线的专业技术岗位,返聘人员一般为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二、返聘条件1.返聘人员具备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等条件;2.返聘人员本人自愿,并向单位提交申请;3.返聘人员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4.男性一般不超过65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岁。
三、返聘程序1.个人申请。
由本人于退休前两个月内填写《民航飞行学院退休人员返聘申请审批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用人单位;2.用人单位初审。
用人单位根据学院有关要求对拟聘人员返聘期间所承担工作任务的合理性以及完成工作任务所应具备的条件进行认真的审核并签署意见,将《民航飞行学院退休人员返聘申请审批表》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组织或人事部门;3.组织或人事部门审核。
组织或人事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民航飞行学院退休人员返聘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学院审批;4.学院审批。
由学院分管领导和主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同意后,由组织或人事部门下发返聘通知;5.签订返聘协议。
学院授权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民航飞行学院返聘人员聘用协议》一式三份,组织或人事部门、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各执一份。
四、返聘人员的待遇1.国家待遇部分按退休政策有关规定执行;2.返聘人员在返聘期间享受学院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外,按在职时职务(职称)级别对应执行下述返聘待遇标准(双肩挑人员的返聘待遇就高执行):3.返聘教师在享受上述返聘待遇外,其课时费按照现行课时费标准执行;4.飞行人员的返聘待遇由学院与其协商确定。
五、返聘人员的管理1.返聘人员每次聘期不超过一年,聘期满后因工作需要重新报批同意后可以续聘;2.返聘人员由返聘单位按在职人员管理,需完成本单位在职同职级同类人员相应的工作量,并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3.返聘人员占用返聘单位的编制和岗位职数;4.对违反学院有关规定的返聘人员,学院有权解聘;5.若在返聘期间本人自愿辞聘者,应提前一个月向返聘单位申请;经返聘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办理终止返聘手续,终止返聘工作,并从次月起停发相应的返聘待遇。
2024年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制度(3篇)
2024年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制度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办法为规范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充分发挥退休返聘人员工作优势,促进对中青年人员的传、帮、带,特制定本办法。
一、返聘原则1.工作需要原则。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实施返聘,若现有人员已能满足工作需要,则不进行人员返聘。
2.自愿原则。
返聘退休人员必须尊重本人意愿,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聘用。
3.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部门申请返聘的,由该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社根据整体工作需要返聘人员的,一般委派到一个部门开展具体工作,并委托该部门负责日常管理。
二、返聘范围与对象4.返聘范围。
具有丰富经验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的其他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5.返聘对象。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我社人员,身体健康,能适应返聘岗位的日常工作,一般不超过____周岁。
三、返聘期限6.返聘人员聘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考虑退休人员的身体情况,原则上以一年为一个聘期,可多次续聘;针对专项工作或重要项目的聘用,也可一事一聘,聘期可不固定。
四、返聘程序7.返聘申报。
拟聘用退休人员的部门商拟返聘人员本人同意后,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返聘理由、工作任务和预计返聘期限等,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分管业务和分管人事社领导审批,必要时报请社长审批。
同等条件下,优先返聘我社退休人员。
职能部门返聘退休人员、其它部门返聘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严控制,一律最后报社长审批。
8.返聘协议。
人力资源部与返聘人员签订《退休人员返聘协议书》,明确聘用期间的工作岗位、职责任务、薪资报酬、聘用期限等内容。
9.返聘人员聘用期满,如需继续返聘的,用人部门应提前____天参照以上程序办理续聘。
逾期不办理续聘的,自行解除返聘合同。
10.社根据整体工作拟返聘人员时,责成人力资源部商相关部门确定,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五、返聘人员职责11.自觉遵守我社规章制度。
12.服从用人部门的工作安排,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13.弘扬优良工作传统,履行传、帮、带工作职责。
医院返聘退休人员规定
医院返聘退休人员规定医院返聘退休人员规定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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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返聘退休人员规定1为规范退休职工返聘工作,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返聘原则:1、退休的医疗专业技术职工,因医院工作需要,本人自愿接受返聘;2、除确因特殊需要的,党政管理部门及其它技术岗位原则上不返聘退休职工。
二、返聘条件:1、身体健康,能坚持全日正常工作;2、原则上年龄65周岁以下、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个别确因工作急需,与上述条件不符的,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
三、返聘程序:1、返聘退休职工,应由用人科室填写职工返聘申请报人力资源部,经有关部门审核,医院办公会研究批准后聘用;2、受聘人与医院签订《返聘协议书》。
四、返聘职工待遇:1、返聘职工的工资待遇根据专业技术职务确定,正高3300元/月、副高2600元/月、中级2150元/月;特殊返聘职工相关工资待遇,根据工作性质,另行确定;2、经批准的返聘职工比照在职职工享受有关福利待遇;3、绩效:⑴返聘在职能科室的职工享受机关后勤平均奖;⑵返聘在临床和医技科室的职工由所在科室发放绩效,标准由科室根据被返聘人完成工作的质和量确定。
五、返聘职工职责和要求:1、返聘职工与在职职工同样履行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地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2、返聘职工要从医院利益出发,服从医院和科室工作安排;3、返聘职工原则上不再安排任何行政职务。
六、续聘与解聘手续:1、返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聘期一般为一年,个人自愿辞聘者,应提前一月向科室申请;医院决定不再续聘的,应提前一月告知受聘人;2、返聘期结束前一个月,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考核,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聘;3、对违反医院有关规定的返聘职工,医院有权随时解聘。
医院返聘退休人员规定2为规范员工退休和退休人员返聘工作,充分发挥退休老专家学识渊博、临床经验丰富的优势作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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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离退休人员返聘管
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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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中医院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返聘系指我院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聘用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本院退休人员继续工作。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现阶段我院返聘的重点医疗、医技岗位,护理、行政岗位的退休人员一般不予返聘,后勤人员一律不予返聘。
一、返聘条件
1.科室或医院工作需要,退休后暂无合适接替人员的岗位需要,本人同意返聘。
2.身体健康,适合在原岗位继续工作,且能坚持正常工作。
3.具备副高级(西医临床),中级(中医、中西医结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能力扎实,能独立操作业务相关的仪器设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在退休前原岗位任职期间,无重大差错记录,未发生重大责任性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
4.能坚持全日正常工作。
担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者,确因工作需要,但身体等原因不能坚持全日工作,由科室提出申请,报人事科,由人事科报院班子会批准,可以按半日制工作聘任。
5.在院外没有个人收入的兼职服务工作。
6.专业技术人员返聘年龄,男的不超过70岁,女的不超过65岁,因科室特别需要,由科室写出申请,年龄可放宽5岁。
二、返聘人员待遇、职责与要求
(一)返聘工资补差
补差工资形式,即补满退休前的工资额。
(二)返聘绩效工资
依据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实际出勤情况由受聘科室参照在职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三)退休人员返聘期间,医院不安排其任何行政职务,亦不负责其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晋升,其退休费、生活补贴的调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继续享受医院内给予退休人员提供的生活及福利待遇。
(四)返聘人员与在编职工同样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返聘人员要从医院利益出发,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
(六)返聘人员到外单位会诊、手术或查房等,要按照医务部有关规定
办理手续,不得自行联系外出。
(七)返聘人员的返聘工资补差及返聘绩效工资计入科室成本。
四、返聘、续聘与解聘手续
1.首先科室需要,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人事科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并聘任,人事科备案。
2.经批准返聘人员,由人事科与其签定聘用协议,明确聘期中的任务和要求。
返聘实行聘期制,按期聘用,到期自动终止。
返聘期一般一届为一年(也可数月)。
3.返聘人员每年由院班子会讨论一次,以决定是否返聘和续聘。
4.个人自愿辞聘者,应提前一个月向医院申请。
5.对违犯医院有关规定的返聘人员,医院有权随时解聘。
注:初级职称及其以下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返聘,但教学、科研、医疗特殊需要的,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沈丘县中医院 2016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