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留样观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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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样制度

留样制度

留样制度一、目的留样是为考察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追溯产品及原辅料质量、延长产品有效期和处理质量问题提供实物依据的重要手段,为规范留样管理,特制定此规定。

二、范围适用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包装、成品的留样管理。

三、职责生产部负责留样的制备、保存及定期观察。

四、管理内容及要求:1、凡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及外购包装均需逐批留样。

2、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在未得到妥善处理以及处置结果未得到充分评估之前,必须留样。

3、每批产品在取样时采取足够的样品,分样的同时留取足够量的留样。

4、在留样包装上贴好留样标签,填写好各项内容:样品名称、生产日期(购进日期)、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

由留样人放入指定位置保存。

5、在《留样登记台帐》上进行登记,写明批号、留样时间、留样数量。

6、每批成品的留样量应不少于三次全项检测用量,内、外包装每批留样各3个。

7、包装留样存放的仓库必须通风良好,保持清洁,温度波动不大,避免受阳光直射。

8、样品柜牢固可靠、清洁无污染。

9、定期对样品进行检查,发现有变质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10、留样由专人负责保管。

所有留样都是极其重要的质量实物档案,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便乱用和借用。

11、当需要使用留样时,使用人应向生产部负责人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目的及所需数量。

对留样的使用应慎重,禁止随意乱用,取用样品必须经过生产部负责人同意,由保管人员称取样品并在台帐上登记,写明取样人、日期、数量等。

12、成品的留样:保存期为一年。

包装的留样:保存期为一年。

13、留样样品的到期报废处理,按样品的不同种类每年集中处理一次,并在《留样登记台帐》填写处理记录。

14、所有留样的取样记录、检验原始记录、台帐均应真实、清晰、规范、妥善保存。

15、设立《留样登记台帐》。

4留样观察制度

4留样观察制度

4留样观察制度留样观察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当市场有质量信息反馈时、与原料供应商有争议时、产品客户提出异议时,做为最终裁决的样品。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原料和成品留样管理工作。

3.管理职责生产部负责车间生产成品的留样,品管部、化验室负责原料和成品的留样并进行管理。

过期留样由化验室负责处理。

4.具体条款规定4.留样数量每个样品留样数量不低于200g。

4.2留样观察的范围留样观察的范围包括全部生产的产品和所使用的原料。

每批样品至少有一个留样。

4.3样品的贮存环境留样应妥善存放,分别存放于广口塑料瓶内,贮存环境应保持阴凉、干燥、清洁、远离热源火源并要防鼠、防止变质。

每天对留样观察室的温湿度进行监控,并填写温湿度监控记录。

4.4观察内容及频次样品留存期间应观察产品或原料的色泽、状态、气味及生虫变化的情况。

品管员每一个月观察两次产品色泽、气味及生虫、霉变、形态变化的情况,并填写留样观察记录。

4.5观察期限产品留样时间要超过保质期个月。

原料留样时间与原料投入使用完毕后对应的产品保质截止期一致。

4.6异常情况界定及处置方式留样观察样品异常是指:颜色发生明显变化、霉变、虫蛀、粉料结块、颗粒料粉化5种情况。

当发现样品有如上情况时,要查明样品的产地、加工工艺、生产时间、等级、主要检测值等相关信息,查明异常原因后上报品管经理,联合其他部门建立解决方案并实施。

4.7到期样品的处理达到规定留样观察期限的样品,没有问题的样品可以由化验室直接清理更换,有问题的样品按照上述5项规定执行。

5.相关工作记录留样观察记录温湿度监控记录。

成品留样观察制度

成品留样观察制度

1目的建立成品留样观察的制度,对产品质量进行稳定性考查。

2 范围适用于本厂所生产的成品留样观察。

3 责任质监科有关人员。

4 定义4.1全检:按该品种质量标准规定项目进行检验。

4.2物理外观检查:指按该品种质量标准性状项目检查。

5 内容5.1 由质监科设立留样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产品的留样考察,建立留样档案,并做好留样记录。

5.2 取样:由留样观察员完成留样产品的取样,按留样的规定要求和数量随机抽取样品。

5.3留样观察员应核对留样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按留样的不同要求,进行登记、保管。

5.4留样产品应按剂型、品种、规格、批号分别妥善存放,排列整齐。

并及时填写留样卡,建立登记台帐,做到收发有登记,卡、帐物相符。

5.5 留样数量:5.5.1每批成品留样数量为全检量的三倍;新产品投产前三批产品留样量为全检量的六倍。

5.6 留样观察方法:检;在每半年检查发现物理外观有异常变化时也要做全检。

5.6.2在留样观察期限内,发现留样产品质量有异常情况,留样观察员应填写质量变化通知单,立即向厂质监科负责人报告,质监科应及时与技术科分析原因,并作出处理。

5.6.3 凡有重大工艺改进或检测方法改变的产品,应视为新产品,应重新进行留样跟踪观察。

5.7 留样观察记录:5.7.1留样观察员负责检查留样观察室的温度、相对湿度,每天记录一次。

5.7.2留样观察员根据观察结果,详细填写留样观察记录(有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检测项目、数据、日期、结论等)。

5.7.3将留样观察结果、质量变化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做好分析报表,每月、季度书面小结一次,半年、年终总结一次,并及时报告质监科,并纳入质量档案。

5.8 留样期限及规定:5.8.1 每批样品规定观察到有效期后一年,有科研需要的特殊品种,可延长留样时间, 积累资料。

5.8.2 质量不稳定的产品,在留样期间可根据质量变化程度,如无留样观察价值时报质监科,中断观察并进行登记、清理。

5.9 留样产品的处理:5.9.1留样产品供观察、研究及摸索产品在贮存期间质量变化规律之用,任何人不得取用或赠送。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3篇)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3篇)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一、化验室设原料(产品)留样室,由专人负责,留样室要求阴凉、干燥、通风、防鼠、防虫。

二、范围:企业生产所购入的原料、添加剂、生产的成品料,大宗原料及成评料留样须够200g,添加剂留样须够50g。

三、留样要做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样品名称、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采样数量、采样日期、采样人、实施观察日期、观察项目、异常及处理情况、观察人、样品处理或销毁时间、处理人等内容。

四、留样产品应妥善保管,符合储存条件,防止生虫、霉变。

五、留样观察内容:每半个月检查一次物理变化,有无结块、霉变、生虫,有无产生异味,并留下记录。

当发现有异常情况发生时,及时报告品管部经理处理,并对仍有对应的库存产品进行追查取样检查,已经变质的产品无保留必须要经质检部经理批准,则予以销毁。

六、留样期限:大宗原料一般为两个月,添加剂为五个月,成品料为保质期后两个月。

留样记录要保存两年。

七、在留样保存期内,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动用样品,经批准后可取出,使用完即放回原处。

八、过期样品,如未发生质变的统一收集回到生产,如已经变质则由质检经理批准后销毁。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2)是指企业对所生产的产品在销售前进行留样并进行观察的制度。

该制度有助于确保产品质量并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同时也可以用于后期质量问题的分析与追溯。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的流程:1.留样人员的选择:由专门的人员负责产品留样的工作,确保留样人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2.留样品种选择:根据企业的产品线和经营范围,选择代表性的产品进行留样。

通常选择生产过程中的不同批次、不同规格的产品进行留样。

3.留样数量和方式:确定每批产品需要留样的数量和方式。

留样数量应足够,以确保能够代表该批次产品的整体质量。

4.留样存储条件:留样的产品需要存储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例如恒温、恒湿的仓库或实验室中。

同样,应对不同类型的产品制定不同的存储条件。

5.留样观察周期:确定留样产品的观察周期。

质量管理体系-留样观察管理及规程

质量管理体系-留样观察管理及规程

1目的:建立留样观察管理规程,规范留样观察管理。

2范围:适用于公司对外销售的成品,以及有观察需要的中间体、主要原料的留样观察。

3责任:QC人员负责实施、QA人员负责监督。

4程序:4.1 留样的概述公司按规定保存的、用于产品质量追溯或调查的物料、产品样品为留样。

公司对外销售的成品、中间体需批批留样,公司内部使用的中间体、原辅料等无特殊需要者,不纳入留样范围。

有特殊要求的,也可纳入留样范围管理。

4.2 留样的要求4.2.1 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对留样进行管理。

4.2.2 留样应当能代表被取样批次的物料或产品。

4.2.3成品及出售中间体的留样:(1)每批销售批均应当有留样。

(2)留样的包装形式应当与产品市售包装形式相同,如无法采用市售包装的形式,可采用模拟包装,外贴样品标识。

(3)每批产品的留样数量一般至少应当能够保证该产品质量标准完成两次全检,贵重及特殊样品按特殊规定量留样。

(4)如果不影响留样包装的完整性,保存期内至少应当每年对留样进行一次目检观察,如有异常,应当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留样观察应当有记录。

(6)留样应按照该产品质量标准的贮存条件至少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或复验期后一年,无有效期或复验期的应留样5年。

4.2.4公司内部使用的中间体、物料若有留样要求,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贮存,必要时还应当适当包装密封,可参照本留样规程的相关要求执行。

4.3 留样贮存条件不同贮存条件的样品按批准的不同条件进行留样贮存。

一般留样室,常温室要求温度为30℃以下,相对湿度不大于75%。

低温(冷藏)室要求温度为2℃~8℃。

特殊贮存条件样品按批准的条件进行留样贮存。

4.4 留样样品的销毁4.4.1 QC留样管理员每季度对留样室内样品进行核对、统计、清理、对超过保存期限的样品造册登记,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销毁。

4.4.2 销毁时应有QC管理员和QA监督人在场,销毁后应填写销毁记录,并由销毁人、监督人签字。

5 相关文件QC-01-010-R-01 《一般留样样品台帐》QC-01-010-R-02 《留样销毁记录》QC-01-010-R-03 《留样标签》。

制药企业生产及管理相关标准和制度-留样管理制度

制药企业生产及管理相关标准和制度-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目的:规定留样管理要求。

范围:凡需留样的各种物料。

责任人:QC主任、留样管理人员。

内容:1 .检品(原料贮存的半成品、内包材、标签、说明书、出厂成品等)检验完毕必须按本规定留样。

2 .留样分类2. 1留样备查。

即不作例行质量观察的留样。

3. 2需进行质量观察的留样。

4. 留样批数对产品均需逐批留样。

5. 留样量6. 1用于留样备查成品:5个最小包装单位。

成品应以最终包装状态留样。

半成品:50g4.2用于质量观察的留样(成品):按每批据观察年限及每次用三倍全检量决定留样量。

4.3剩余检样由检验者填写留样单(注明品名、规格、批号、报告单号、留样日期等)签封后交留样室,个人不得留用。

4.4包材留样:任何厂送来的第一批包材(除纸箱外)均需留样。

以后来料只作记录,不再留样。

不同种类的印刷材料,应分类存放。

不合格包材,只对具代表性的留样。

4.5凡不合格品留样应有明显标明“不合格”标志。

4.6留样室与检验者对交付留样核对,实数相符合,由留样保管员登记注册、注明品名、批号、规格、留样日期、检验结果、留样数量、存放地点后,收样保管。

4.7将留样贮存于规定要求条件下,以确保留样期内,检品不致变质。

每天检查及记录一次各贮存区的温度,湿度。

温、湿计应能显示当天所达的最高与最低温度。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4.8因工作需要调用留样时,由使用人提出申请,说明用途,QC主任批准调用。

调用后的剩余检品仍执行本制度退回。

但余样量应至少足供一次仲裁检测用。

4.9留样时间4.10留样期满,由留样室列出清单,质保部长审批,由双人核对并按要求处理,记录归档。

4.11留样期间内,留样已失效者,可不继续保存,按上述第7条处理。

4.12留样处理留样期满,可用下述方法销毁。

掩埋、冲洗、焚化或其它使用之失效的方法。

成品留样观察制度

成品留样观察制度

成品留样观察制度成品留样观察制度是指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对每一批成品进行留样,并进行观察和分析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在各行业都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在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等领域,对于确保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个关于成品留样观察制度的1200字以上的文章。

一、引言随着消费者对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成品留样观察制度越来越受到各行业的重视。

留样观察制度可以帮助企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留样的目的、实施流程和常见问题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留样的目的1.确保产品质量2.保护消费者权益留样观察制度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旦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企业可以及时停产、召回或下架,避免对消费者造成损失。

三、留样实施流程1.确定留样标准企业在实施留样观察制度时,首先需要确定留样的标准。

留样标准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并根据产品的特点和风险等级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

2.留样样品的选择在留样样品的选择上,应该根据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产量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可以选择每批次的一部分产品进行留样,也可以选择每天或每周的固定数量进行留样。

3.留样记录的填写留样记录应该详细记录留样的数量、批次、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并且要求留样人员对样品进行认真细致的描述和标记,以便后续的观察和分析。

4.留样样品的处理留样样品在留样后应当进行妥善处理,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可以选择密封保存、冷藏或冷冻等方式进行处理,确保样品的原样性和可观察性。

5.留样观察和分析留样样品应当在一定时间内进行观察和分析。

通过观察样品的外观、性状、气味、口感等方面的变化,可以得出样品的质量与安全情况,并对产品进行评估和分析。

四、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1.留样样品误差较大在留样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人为原因或技术问题导致留样样品误差较大。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可以定期对留样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留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留样时间较长留样样品观察时间过长,容易造成信息滞后,从而影响产品质量的改进和风险的控制。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高客户满意度,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特制定本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通过对产品的留样观察,及时发现产品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预防产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留样观察工作,包括成品、半成品、原料、包材等。

三、职责分工1.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留样观察计划,组织留样观察工作的实施,并对留样观察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

2. 生产部负责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进行产品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3. 仓储部负责产品的储存和保管,确保产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稳定。

4. 销售部负责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及时收集客户反馈,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处理。

5. 研发部负责新产品研发和现有产品的改进,提供技术支持。

四、留样观察要求1. 留样数量:根据产品的特性、用途和质量要求,确定留样数量。

一般成品留样数量为每批产品的1-2%,半成品、原料留样数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 留样时间:成品留样时间根据产品有效期或保质期确定,一般为产品有效期或保质期的1-2倍;半成品、原料留样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 留样方法:采用适宜的包装和储存条件,确保样品在留样期间质量稳定。

成品留样应采用密封包装,防止污染和变质;半成品、原料留样应根据产品特性采取相应的储存措施。

4. 留样记录:对留样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样品名称、批号、留样数量、留样时间、储存条件、观察记录等。

五、留样观察内容1. 外观检查:定期对留样进行外观检查,观察样品是否存在异常现象,如变色、异味、霉变等。

2. 理化指标检测:根据产品标准要求,定期对留样进行理化指标检测,如pH值、含量、微生物限度等。

3. 稳定性试验:对长期留样进行稳定性试验,观察样品在储存过程中的变化趋势,评估产品有效期或保质期的合理性。

4. 产品性能测试:对留样进行产品性能测试,验证产品在实际应用中的性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提高产品品质,满足市场需求,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特制定本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定留样数量、留样期限、留样方法及使用、废弃等各项管理制度,为产品质量稳定性提供依据。

二、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主要原辅材料、半成品的留样观察。

2. 运营中心质量保证部认为有必要留存的样品也应纳入本制度管理。

三、职责与权限1. 化验室负责留样并观察。

2. QA经理选任留样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并赋予其任务和责任。

3. 责任人负责登记留样台帐,进行留存样品管理及留样的检验及留样检验原始记录的填写,并准确、真实地填写留样观察记录。

4. 责任人负责维持留样间的清洁,留样设施不得影响样品质量,应定期记录贮存条件(温度、湿度)及贮存状态,有异常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留样数量1. 成品留样应满足留样期间所有检测的需要。

2. 主要原辅材料的留样以全部检验项目的一次需要量的两倍为准。

3. 半成品的留样数量一般以主要检验项目的一次需要量为准,特殊情况由运营中心质量保证部另行规定。

五、留样方法1. 留样分重点留样和一般留样两种。

2. 重点留样:除每批正常留样外,每月重点留样一批,作为考察样品用;新产品试产前头三批应做留样观察;质量不稳定的产品应做重点留样考察。

3. 一般留样:按批号进行正常留样。

六、留样期限1. 成品的留样期限应根据产品有效期及检测需求确定。

2. 主要原辅材料的留样期限为全部检验项目完成所需时间。

3. 半成品的留样期限一般为主要检验项目完成所需时间,特殊情况由运营中心质量保证部另行规定。

七、留样观察记录1. 留样观察记录应包括留样编号、产品名称、批次、生产日期、留样日期、检验日期、贮存条件、检验结果、观察结果等内容。

2. 责任人应确保留样观察记录的准确、真实、完整,并按照要求及时归档。

八、留样样品的使用与废弃1. 留样样品用于产品质量追溯、调查、检验等purposes。

成品留样观察制度

成品留样观察制度

成品留样观察制度、目的:建立成品留样观察制度,发现产品质量变化规律,为公司质量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成品的留样观察。

三、责任者:留样管理员、取样员、化验员。

四、管理内容:1.留样管理员由质保部授权人担任,负责留样样品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

2.每批出库成品均需留样。

3.留样样品接收程序:3.1 凡需留样观察的样品由质保部填写留样通知单通知车间留足样品,所留样样品要求为原包装品。

3.2 由取样员将样品交给留样员,留样员加贴留标签并填写收样记录,内容包括留样接收时间、品名、规格、批号、来源、样品数量、留样、编号、双方签字。

4.留样量:4.1 一般留样品的留样量为一次全检查的三倍量。

4.2 新产品投产或有较大艺变动的产品,其投产后的前三批应列入重点留样范围,其留样量为一次全检量的100倍量。

4.3 进行长期稳定性考察和有效期确定试验的产品,每批留样量至少为一次全检查的100倍量。

每一品种至少送3批进行长期稳定性考查和有效期确定试验。

5.留样室的环境:5.1 留样室应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设置,室内有温湿度仪,留样管理员每天检查留样的温温情况并记录。

5.2 除具有特殊要求的样品外,通常为常温状态下保存。

6.留样品的存放:6.1 留样品要专人出柜保管,并按品种、规格、生产时间、批号分别排列整齐。

每个留样柜内的品种、批号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识别,以便定期进行稳定性考察和用户投诉时查证。

6.2 所有留样样品都是极为重要的实物档案,不得销售或随意取走,如需动用,须经质保部负责人和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同意。

6.3 留样成品保存期:一般留样样品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未规定有效期的保存三年;、重点留样样品和长期稳定性试验、有效期确定试验的样品至少保存5年,5年期满后有针对性的选取一批存放至十年。

7.留样品考察:7.1一般留样品每个品种每年随机抽取6批按规定质量标准进行考查。

7.2 重点留样产品长期稳定性试验,有效期确定试验的留样品的考查周期为3个月、6个月、12个月、18个月……直到60个月,考查项目为全项检查。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及产品有效期内的质量特性,及原料质量和处理质量问题提供实物依据的重要手段,作为质量争议时的仲裁依据,并为制定产品贮存期限提供科学依据。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留样管理。

三、职责1.化验室人员负责成品的留样、保管、观察、检测和记录,负责观察检测过的留样产品的收存、处置和观察。

2.成品留样期间,出现异常质量变化,应由化验室人员填写《留样产品质量变化通知单》,报送总经理。

四、产品的留样1.经验收合格,在常温下能保存1个月以上不发生质变的原料(包括食品添加剂),进行留样。

对发现的不合格半成品,在未得到妥善处理以及处置结果未得到充分评估前,必须留样。

生产的每一批成品经检验合格后均须留样。

2.原料(包括食品添加剂)留样,每批次进货留500g,用袋或瓶密封严实。

3.产品留样按产品批号、规格型号,做好标识,放入留样柜内。

4.成品留样应作好台帐,台账应有产品名称、生产批号、型号规格、留样时间和数量,并按期进行留样观察。

5.成品留样数量应满足留样观察需要,留样数量为两件预包装产品。

6.产品留样期限为产品包装后至少三年,有特殊需要时可延长。

五、成品留样的观察项目和频次根据本文规定的产品留样目的,制定下述观察项目和频次。

1.进行常规观察检验时,在产品有效期后半年的所有留样中随机抽取一个批次进行检验。

2.有特殊要求时,按特殊要求提取样品。

3.当顾客反映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对该批次产品的留样观察记录进行复核,并重新进行全面检查。

六、留样观察记录1.应按时、如实做好留样观察记录。

2.留样观察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留样时间、留样数量、观察时间、观察项目等,记录应齐全。

3.留样观察记录应妥善保存,保存时间10年。

七、留样产品的贮存1.留样产品贮存在留样观察室内,按贮存技术要求管理。

2.留样产品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八、留样产品的处理未经使用的留样产品若需要集中处理:报废或销毁。

产品留样制度

产品留样制度

产品留样制度1.留样要求每批检验合格的出厂成品都要留样,留样在产品生产完毕进行,由质检员按规定的留样量留取样品。

对一般留样由质检员交仓管员并建立留样台帐;对作为稳定性考察的重点留样,由仓管员填写一张留样观察记录的表头及有关项目,按剂型、品种分类装订成册,并按批号顺序存放于留样室样品柜内。

2.抽样方法在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随机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或在经销单位的货架、柜台、库房随机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

所抽取产品的保质期应能满足检验工作的进行。

3.抽样数量瓶装酒:随机抽取6件产品,每件抽取1瓶,共取6瓶,总量不少于3000ml。

从成品贮罐抽样时,抽样率为50%,但最多不超过3罐;从成品贮桶抽样时,抽样率为5%,最多不超过5桶。

从每罐(桶)中抽取等量样品,混合均匀,总量不少于3000ml,分别装入6个样品瓶中。

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审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4.样品处置4.1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装入密闭性能良好,清洁,无污染的样品袋内,密封好后再将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装入该产品。

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查企业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

备用样品封存在检验机构,应置于干燥低温处。

4.2留样观察人员接收到样品时,检查封口是否完好、标签是否完好、清楚、合格后填写《产品留样记录表》,内容有样品名称、生产日期、留样日期、保质期(天)、留样、数量、留样人、备注。

4.3留样包装应与市场销售包装一致,贮存场所的环境温度、湿度与成品标签所诉一致。

4.4每批留样均应贴上留样证,注明:品名、规格、留样数量、批号、留样日期、抽样人等。

5.留样温度5.1样品管理人员将留样观察的样品按要求分类、整齐存放在指定条件的地点。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公司产品质量,便于对每批产品质量状况的可追溯性和处理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提供客观依据,为规范留样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应于有留样必要的原料、包材、耗材及胶体金成品的留样管理。

2. 本制度规定了产品留样频次、数量,期限及记录的管理办法和要求。

三、职责1. 质量部质检员负责抽取、存放样品,质量部主管负责对留样及留样记录的监督、检查。

2. 所有样品都是极为重要的实物档案,不得随意动用,只有在出现质量投诉和市场抽检及其他形式检查出现质量问题,需对其质量进行检验时方可使用。

取出时需在《留样登记表》上记录,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取出。

四、程序1. 来料留样1.1 对于新到货的包材、耗材,经主管及仓储人员认为有留样必要的,质量部应进行登记并留样。

1.2 对于重要的原辅料,适当时进行留样(如新材料或者新供方)。

2. 产品留样2.1 对于新生产的胶体金成品需逐批留样。

对于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在未得到妥善处理以及处置结果未得到充分评估之前,也必须留样。

2.2 取样方法、数量:质检员在成品检验取样时,同时进行留样产品的取样。

取样时应随机抽取。

胶体金卡留样数量一般是30条左右,特殊情况下可适当调整。

3. 留样贮存3.1 所留样品须按要求包装或密封,按规定的条件贮存,并做好记录。

3.2 留样室应保持洁净干燥。

温度控制在10~30℃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0%~75%之间。

留样室的设备、设施应符合样品规定的贮存条件,设有防晒、防潮、降温通风、冷冻、冷藏设施、监控设施(如温湿度计)等。

3.3 留样容器应专用并经消毒确保清洁,样品应注意防止污染、霉变、挥发等。

五、记录和报告1. 质量部应建立《留样登记表》,记录每批留样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批次、生产日期、取样日期、留样期限、贮存条件等。

2. 质量部应定期对留样产品进行观察、检查,记录留样产品的状态,如是否有变质、污染等情况。

3. 如留样产品出现异常情况,质量部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食堂成品留样制度范文

学校食堂成品留样制度范文

学校食堂成品留样制度范文1. 引言学校食堂作为向广大师生提供饮食服务的重要场所,对食品安全负有特殊责任。

为了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我们制定了食堂成品留样制度,以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留样管理机制,确保学生的健康与安全。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堂成品留样的科学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实现对食堂成品质量的监控和追溯,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所有为师生提供的成品,包括主食、副食、点心等。

4. 基本原则(1) 食堂成品留样应具有代表性,确保能够全面了解食品质量情况。

(2) 留样应在食品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从原料采购、加工、贮存到供应环节。

(3) 留样应留取足够的数量,确保能进行全面检验。

(4) 留样应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确保留样的客观性和可行性。

(5) 留样应标注清晰、准确的信息,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日期、质量标准等。

(6) 留样应储存妥善,避免污染和变质。

5. 留样程序(1) 原料供应商留样:食堂应要求原料供应商提供留样样品进行检验,确保原料的质量安全。

(2) 食品加工环节留样: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随机抽取成品进行留样。

(3) 成品供应环节留样:在食品供应过程中,应随机抽取成品进行留样。

(4) 留样数量要求:留样数量应根据食堂成品的生产情况、食堂规模和实际需求进行确定,并确保足够的留样量进行全面检验。

(5) 留样标注:每个留样样品应标注清晰的信息,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日期、质量标准等。

(6) 留样储存:留样样品应储存于冷藏室或其他适当的环境中,避免污染和变质。

6. 留样检验(1) 检验项目:对留样的食品进行全面检验,包括外观、气味、口感、含有害物质检测等。

(2) 检验标准:根据食品的国家质量标准和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检验。

(3) 检验结果记录:对留样的食品进行详细的检验记录,包括检验日期、结果以及处理意见等。

7. 处理留样结果(1) 合格样品处理:对于合格的留样样品,应标注为“合格”并储存备查。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范本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范本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提高产品追溯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质量问题,制定本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留样观察工作,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

二、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留样观察,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

2. 适用于公司内部质量控制、质量追溯、产品稳定性研究等相关部门。

三、职责与权限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更新产品留样观察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生产部门负责按照制度要求进行产品的留样工作。

3. 实验室负责对留样产品进行观察、检测和记录。

四、内容1. 留样要求(1)原材料留样:每批原材料至少留样一件,特殊情况下由质量管理部门确定留样数量。

(2)半成品留样:每批半成品至少留样一件,特殊情况下由质量管理部门确定留样数量。

(3)成品留样:每批成品至少留样一件,特殊情况下由质量管理部门确定留样数量。

2. 留样方法(1)留样产品应按照产品的法定标准进行包装和标识。

(2)留样产品应按照产品的贮存条件进行保管。

(3)留样产品应按照留样观察计划进行观察。

3. 留样观察(1)实验室应定期对留样产品进行观察、检测和记录。

(2)实验室应根据观察结果,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估,并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3)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验室的评估报告,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生产工艺、改进产品质量等。

4. 留样记录(1)生产部门应按照留样要求,对每批留样产品进行记录,包括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留样数量等信息。

(2)实验室应按照留样观察计划,对留样产品进行记录,包括观察日期、观察结果、检测数据等信息。

五、留样观察制度的修订和废止1. 本制度如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或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质量管理部门应适时进行修订。

2. 本制度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生产部门、实验室等相关部门执行。

3. 本制度的废止应由质量管理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模版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模版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模版1.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产品留样观察过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措施。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和销售的产品。

3.定义3.1 产品留样:指从生产的每一批次产品中选取一定数量的样品,用于观察、检验和追溯。

4.产品留样的目的4.1 确保产品质量:通过对留样产品进行观察和检验,发现和排除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确保产品符合标准。

4.2 追溯和质量控制:留样产品的信息可以用于追溯和分析,为质量控制提供数据支持。

4.3 保障消费者权益:通过留样观察,及时根据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5.产品留样的责任和权限5.1 生产部门负责选择留样产品的数量和抽样方式。

5.2 质量部门负责对留样产品进行观察和检验。

5.3 销售部门负责记录和保管留样产品的信息。

6.留样标准6.1 产品留样的数量应根据生产批次大小、产品特性和生命周期来确定,确保样本具有代表性。

6.2 留样产品应具备完整的标识和追溯信息,以方便后续的观察和分析。

6.3 留样产品应完好无损,并妥善保管,以避免污染和损坏。

7.产品留样的过程7.1 生产部门根据留样标准,选择合适的产品进行留样,并向质量部门报告留样产品的信息。

7.2 质量部门对留样产品进行观察和检验,记录观察结果。

7.3 观察结果如有异常或质量问题,质量部门应及时汇报给相关部门,并协调制定处理措施。

7.4 销售部门负责记录和保管留样产品的信息,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批次、留样数量、观察结果等。

7.5 留样产品的观察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生产部门和质量部门,并根据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8.留样产品的处理8.1 合格产品可以继续销售,但仍需保留留样产品的信息。

8.2 不合格产品应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如退货、召回等。

8.3 对于有争议或特殊情况的留样产品,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记录整个过程。

9.制度的执行和监督9.1 相关部门应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各个环节按照规定操作。

成品留样观察制度

成品留样观察制度

对成品留样观察数据进行整理、 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 措施
确保成品留样观察工作得到有效 执行
负责组织生产部门相关人员实施 成品留样观察计划
定期向上级汇报成品留样观察工 作进展情况
质量部门负责人
参与成品留样观察计 划的制定与实施
负责提供质量检测方 面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对成品留样观察过程 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 行深入分析,提出改 进意见和建议
观察项目及方法
外观检查
观察样品的外观是否与正常产品一 致,有无破损、变形、杂质等问题 。
微生物检测
对样品进行微生物检测,包括菌落 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指标, 以评估产品的卫生质量。
化学检测
对样品进行化学检测,包括重金属 、农药残留、添加剂等指标,以评 期测试,以评估产 品的贮藏稳定性和有效期。
成品留样观察制度
2023-10-26
目 录
• 制度目的 • 制度适用范围 • 成品留样观察流程 • 成品留样观察责任人 • 成品留样观察标准及方法 • 成品留样观察异常处理
01
制度目的
确保产品质量
长期观察成品留样,可以及时发现产品存在的问题,如成分 不均匀、颜色变化等,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产品质量 稳定。
提升生产效率
成品留样观察制度能够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如原料质量不稳定、生产工 艺不合理等,帮助企业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通过观察成品留样,企业可以了解产品的货架期和最佳食用期,合理安排生产和 销售计划,避免库存积压和浪费。
02
制度适用范围
所有成品生产批次
所有生产线、生产批次都需要进行留样观察,无论产品类型 、规格、包装方式等。
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成品留样观察制度能够帮助企业迅 速追溯问题源头,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避免问题扩大。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1.目的用于产品质量追溯以及产品性能研究等,定期检验产品来验证有效期的合理性,为产品开发、产品材料和工艺改进提供科学的依据。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成品的留样。

3.职责3.1.生产部负责留样产品的制造。

3.2.质量部是产品留样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留样产品的保存、观察及检测。

负责对留样室的日常管理。

4.内容4.1.产品的留样量4.1.1.技术转移时质量部配合客户确认留样量,留样量一般为留样期间检测量的 1.5-2倍。

4.1.2.留样按每个生产批经检验合格且完成最后一道工序后进行留样。

4.2.留样样品的入库:质量部将检验合格的产品按留样量随机抽取,将留样产品的信息录入台账;内容至少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留样批号、留样日期、留样期限等,将抽取的留样产品放入留样室。

4.3.留样保存期限4.3.1.技术转移时质量部配合客户确认留样期限,一般留样期限为产品拟定效期后的 6个月。

4.3.2.留样的产品已过留样期限时,若质量不变,则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继续观察,以积累资料;有科研需要的特殊品种,可延长留样时间,积累资料;不需要继续留样的产品做报废处理,填写《产品报废单》。

4.4.留样观察4.4.1.技术转移时质量部配合客户确认留样观察项和观察周期,留样观察项一般前 6 个月外观检验,6 个月后每 3 个月对关键项检验。

4.4.2.待留样产品效期满后做一次全性能检测。

4.4.3.若发生用户投诉或质量争议时,则对留样产品进行全性能检测。

4.4.4.没有质量跟踪需要,不得随意打开留样产品的外包装,保持产品留样的完整。

4.5.留样的样品出库4.5.1.任何人借留样产品都必须通过质量部负责人同意才可以办理样品出库。

并做好《留样台帐》的记录。

4.5.2.留样样品借出的必须归还,报废的样品无需归还,借出的样品如有报废,应填写《产品报废单》,由质量部门执行。

4.6.留样样品的销毁4.6.1.留样期限的产品可根据情况进行性能测试,以评估产品的质量情况;若超过留样期限的质量不合格样品应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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