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关于评选XX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先进班集体评选
关于评选XX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先进班集体评选XX大学X学字[20XX]6号关于评选20XX年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各学院: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协调发展,为广大学生树立身边的先进榜样,在全校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按照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XX年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全体在校生二、评选类别、评选条、评选办法参照《学生手册》“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进行。
三、评选程序1、各学院要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认真组织评选,并通过评选活动树立良好的学风、班风、院风。
2、X月9日前为班级初评阶段。
按有关规定各班审查综合素质测评表及相关材料,将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初评名单及材料上报学院。
3、X月16日前为学院评审及公示阶段。
学院根据评选办法,对各班级的评选名单进行认真评审,在参评比例要求内并面向全院师生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X、X月19日,各学院将参评校级、院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结果报学生处学生工作科。
其中,校级提交推荐表、成绩单及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附电子版;院级提交名单报学生处备案,推荐表、成绩单及事迹材料无需上报,由学院自行组织表彰。
5、X月20日--X月23日为学生处及教务处审核阶段,拟定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名单。
6、X月24日—26日,学生处发文在全校公示。
7、X月27日学生处将评优名单上报学校审批,表彰及奖励具体安排另见通知。
四、评选要求1、评优工作是我校加强学风建设、进行正面教育的重要措施,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在参评比例要求内,把真正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评选出来。
2、先进班集体评选材料包括一份文本稿和一份电子稿(800—1000字),且应当围绕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来撰写,要突出本班级的特点,评选材料包括封面、目录、正文。
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通知
2019-2020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通知各二级学院:为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培养新时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订如下评选办法:一、评选对象和评选类型1、评选对象:凡在我院正常注册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专科(高职)学生和集体(不含大一新生)。
2、评选类型(1)先进集体:“先进班级”、“寝室文明建设先进班级”、“文明寝室”、“体育活动先进班级”(2)先进个人:“机电杰出青年”、“校园文明使者”、“学习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学生会、学生分会干部、班委会及寝室长。
二、评选标准(一)先进班级1、全体同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班长或团支部召开思政主题班会每学期不少于3次,班级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1 —拢,递交入党申请书达1/3以上;2、班干部队伍机构建全,职责分工明确,制度建设完备,干部团结协作,辅导员主持班干部会每月不少于1次,班会不少于4次,严格按照班会流程;3、注重文化建设,班级具有班旗、班歌、班规和口号,并在日常考核或班级会议、主题教育活动中坚持使用,班级具有很强的凝聚力;4、使用成长导航系统规范,学生综合测评合格率达90%以上,处分率在0.5%以下,班级无抽游烟、酗酒、打架斗殴、盗窃、考试舞弊等行为;5、班级寝室和公共区卫生月优秀寝室率30%以上,公共卫生优秀率达90%以上,优秀寝室无差评,班级无损坏公物、晚归逃夜和校外租房和养宠物行为;6、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班内学生无参与校外代考,网络、贴吧等平台发布不正当言论或校外兼职不正当行业等,班级创新做法在官网、官微等媒体报道不少于2次;7、班级平时考核在本二级学院排名靠前40%,班风学风浓厚,学生学习自觉性强,一学年内课程考试不及格人数不得低于20%,英语三级、技能证书、自考本科等参与率不低于10%;8、学生平均到堂率达90%以上,平时带书、带笔到堂听课率达90%以上,学生退学流失率控制在5%以下,班级无校园抽游烟、穿拖鞋等不文明行为;9、班级学生个人(3人以上)或班级集体同学在校级及以上单位或院团委、学工部组织举办的文体艺技等比赛中获得突出—2 —成绩的酌情优先考虑。
“书香校园”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制度
“书香校园”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书香校园”建设,激发广大师生参与“书香校园”建设的积极性,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从2010年起每学期进行一次“书香校园”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书香校园”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各年级组。
2、“书香校园”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全校负责或积极参与“书香校园”工作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在“书香校园”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在“书香校园”建设中获得表彰奖励。
3、先进个人须有指导学生表彰,先进集体中须有集体项目县级表彰的。
三、评选办法:
1、先进个人由各年级组按每组一个名额推荐到教导处,先进集体由各组自行组织申报,并填写上交”书香校园”先进个人(或集体)申报表。
2、由教导处根据实绩组织评定后,交校主管领导审核,最后由校委会讨论确定。
3、名额:先进集体每年度评选一个,先进个人每年度评选两人,其中一人为先进集体负责人)。
4、评选时间:与县先进同时进行。
四、表彰:
1、“书香校园”先进个人参照校先进标准予以奖励,在职评和评先评优中以校级先进计分。
2、“书香校园”先进集体由学校在教师大会上予以表彰,发给奖状,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为了全面提高我校实验室管理水平,提高实验人员的业务能力,总结和推广实验室管理经验,鼓励从事实验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工作,更好地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服务,我校将定期评选和表彰实验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办法如下:一、评选范围1.实验室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以学校正式批准设置的实验室、实验中心为单位评选。
2.实验室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全校实验系列人员、实验教师、相关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一)优秀实验室(实验室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扎实推进“三全育人”工作;2.在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开放共享、实验室管理、仪器设备功能开发等方面有独创精神,实验教学或科研实验工作成绩显著;3.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健全,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落实,在实验室管理中,有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可行性强,应急设施健全,危险源标识规范;严格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与安全隐患整改,日常检查、整改记录清晰完整;危险化学品存放规范、使用记录严谨;期内未发生过任何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4.实验室队伍工作努力,作风严谨;各类人员有明确的岗位分工,团结协作,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保证实验室工作顺利开展;5.仪器设备操作规范、维护保养及时;实验环境文明卫生整洁,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存放整齐;6.圆满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扎实推进“三全育人”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执行实验人员的岗位职责;2.在工作中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在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实验装置研制、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功能开发利用、实验室开放共享、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有典型事例;积极主动完成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在开拓新的实验内容和实验技术方面成绩显著;3.实验室安全意识较强,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期内无责任事故;4.热爱实验室工作,认真负责,精心维护仪器设备,使各类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环境整洁、卫生;5.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优良传统,注意节约,修旧利废,在自制、改造、开发仪器设备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6.按时搞好实验室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工作;积极配合学院或管理部门做好实验室帐、物、卡的管理工作,及时做好信息资料收集,各种报表的上报工作;7.圆满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首都航空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鼓励先进、鼓励竞争,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一、评选范围: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生及班集体。
二、评选时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每学年度评选一次。
三、评选名额:“三好学生”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总数的8%之内;“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学生干部)总数的5%之内、“优秀毕业生”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总数10%之内、“先进班集体”原则上控制在同年段班级总数的10%之内。
毕业班学生最后一学年不参加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只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四、评选条件:1、“三好学生条件”(1)基本条件:热爱社会和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具高的政治觉悟,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专业思想稳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关心集体,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热爱劳动,坚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加早操和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学年内无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本学年所修课程(必修课和专业课类选修课)成绩在良好以上。
统考课程全部通过。
2)本学年获得二等奖学金(含校外奖学金,校内单项);3)本学年早操出勤率达95%以上;4)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宿舍内务卫生个人成绩达良好;5)在同等条件下,有发表论文和参加科技、文艺等活动获奖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条件(1)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思想政治觉悟高,品德优秀。
评选先进班集体 、 先进班主任 、 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工作条例
评选先进班集体、先进班主任、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工作条例我校各项工作已经步入了有序发展的阶段,各方面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涌现出了许多在思想、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为了使先进集体、先进教师和优秀学生成为教师和学生学习的榜样,使我校的评先工作更加规范,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共青团福建省委和共青团福州市委制定的《评先工作条例》,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先工作条例(试行),具体内容如下:一、评选条件:1 、先进班集体(优秀中队):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的班级领导核心;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课外活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全班体育成绩合格;班级“六项评比”成绩居学校前列,各项学校比赛成绩突出。
2 、先进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达2 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辅导员);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班级(少先队)工作理论、实践水平;班级(少先队)工作成绩显著,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参加省、市、区、校班级(少先队)工作的培训,具有一定的班级(少先队)工作经验;积极带领学生参加各项活动和竞赛,成绩突出者。
3 、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爱祖国、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具有较强的想象力和创造能力。
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优秀少先队员积极参加“跨世纪中国少年雏鹰行动”和校少先队组织的各项少先队活动,且成绩突出。
4 、校单项积极分子: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爱祖国、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XXXX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遵循“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先进集体分为:(一)文明班级(二)文明宿舍第四条优秀个人分为:(一)十佳大学生(二)年度标兵(三)三好学生(四)优秀学生干部(五)优秀毕业生(注:就业处评选)(六)单项优秀个人:1.道德修养优秀个人2.学习进步优秀个人3.创新创业优秀个人4.文体活动优秀个人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文明班级条件按照《XXXX大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创建实施办法》(校学函[202X)35号)中文明班级创建标准评定。
第六条文明宿舍条件按照《XXXX大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创建实施办法》(校学函[202X)35号)中文明宿舍创建标准评定。
第七条十佳大学生和年度标兵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作风正派,能够发挥表率作用,在校期间无受处分记录。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当学年内无补考,且获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五)十佳指在爱国守法、学习勤奋、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节约、敬业奉献、创新自强、进德弘毅、博学善建、身心健康十个方面表现突出。
(六)十佳大学生学年内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平均绩点须位于专业前5%,年度标兵学年内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平均绩点须位于专业前10虬第八条三好学生条件(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要求进步,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内无受处分记录。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无补考,且学年内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位于专业班级前15%,善于学习,勇于创新,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xx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xx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有效地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学校就业工作的良性循环,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一)签约率先进单位
1.参评对象:全校各系
2.评选依据:以校就业指导中心核实统计数据为准
3.评选名额:取签约率年度排名前三名
(二)就业率先进单位
1.参评对象:全校各系
2.评选依据:以校就业指导中心核实统计数据为准
3.评选名额:取初次就业率年度排名前三名
(三)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1.参评对象:全校各系
2.评选依据:以年度校级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的量化成绩为主要依据,并结合年度毕业生年底就业率得分情况。
若当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存在弄虚作假、重大违纪或对学校就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参评。
3.评选名额:2个
4.评选方式: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量化结果研究决定。
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1.参评对象:各系分管学生就业工作的领导、毕业班辅导员、校就业指导中心人员、热心参与就业工作的教职员工
2.评选条件:
系级就业工作人员(含分管就业工作的系领导、毕业班辅导员):。
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定奖励办法
**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定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奖励原则。
第三条凡本院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者,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正式在籍的全日制学生和班级。
第二章分则第一节奖项设置第五条学院设立奖项如下:(一)综合奖1.三好学生标兵;2.三好学生;3.优秀学生干部;4.先进班集体奖。
(二)单项奖1.文明素质奖;2.技能优胜奖;3.人文艺术奖;4.体育拼搏奖;5.其他奖。
第二节评选条件第六条各项综合奖的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标兵1.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在学生中有很高的威望;2.学习成绩优秀。
各科成绩平均在9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
操行成绩在85分以上,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居班级前二名。
(二)三好学生1.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成绩、身体素质等方面表现优良;2.学年学业总评成绩不低于80分,操行成绩在85分及以上。
学年总评排名在全班前8名,无不及格科目;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年体育总评成绩在80分及以上。
(三)优秀学生干部1.认真贯彻学院规定,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和有关情况;2.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管理大胆,原则性强,工作成绩突出;3.谦虚、谨慎、民主、善于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4.学年学业总评成绩不低于75分,排名在全班前20名,无不及格科目。
(四)先进班集体1.具备良好的班风。
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全体同学团结向上、锐意进取;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各项活动中表现出色,荣获奖励多;班委会、。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及表格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一、评选目的为充分调动和进一步增强集团全体员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狠抓员工队伍建设,促进员工整体素质和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构筑公司人才优势。
二、评选原则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弘扬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精神。
3、与部门、员工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给公司带来的社会荣誉紧密联系。
4、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广大的干部员工加倍努力的工作。
三、评优部门公司成立评优委员会。
组长:总裁。
组员:董事、监事及高管。
日常组织工作由总裁办负责。
四、奖项设立1、集体奖项:先进集体。
2、个人奖项:先进干部、优秀员工。
五、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各项规章制度,本部门团结务实,具有强大的执行力、高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团队意识、协作精神,管理和工作思路具有创新意识。
2、本部门能认真执行集团各项决定,贯彻到位,效果良好,能够圆满完成集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业绩突出。
3、本部门年度内没有出现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和工作失误。
4、在集团企业文化建设、树立和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方面带头突出。
5、受到其他部门好评。
(二)先进干部及优秀员工评选条件:1、先进干部:(l)较好地完成公司下达的全年工作计划。
(2)通过完善管理制度,或采取激励手段,提高整个部门的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动本部门员工遵章守纪,在员工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部门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风气正,凝聚力强,有较好的协作精神。
(5)认真做好对下属员工的培训工作,具有较强的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
2、优秀员工:(l)为完成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做出突出贡献。
(2)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强,对待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个人业绩突出,得到员工的普遍认可。
(3)工作效率高,及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
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返回首页 设置首页收藏站点联系招办 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发表时间:2009-5-22 16:58:01 文章来源: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 浏览次数:4427 关闭窗口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我校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工作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将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三条 学校对各项奖学金的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奖学金评审机构第四条 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终审工作,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院(系)奖学金的初评、推荐工作。
校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颁奖工作的组织实施、审核汇总以及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汇报等工作。
校财务处负责奖学金的统一发放。
(一)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校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院、教务处及院(系)负责人组成,学校主管副校长(副书记)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
(二)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由院(系)主管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年级主任、班导师、辅导员等组成,组长由院(系)主管领导担任。
第三章 奖学金种类第五条 学校面向本科学生个人和集体分别设立以下四类奖(助)学金:(一)新生奖学金;(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基础学科奖学金(专为基础学科设置);(三)专项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奖和其他种类专项奖;(四)国防奖学金;(五)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社会奖学金和社会助学金。
第四章 奖学金申报条件、评奖比例和奖励金额第六条 新生奖学金为鼓励高中学习阶段品学兼优的学生报考南开大学,特设立新生奖学金。
(一)申报条件1.高考成绩名列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前10名、理工类前20名、综合类前30名的新生。
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奖励办法
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奖励办法为激励公司广大职工奋勇拼搏、争先创优,对在年度工作中取得卓越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制订本办法。
一、奖项设置1、第一类:先进集体,主要包括公司、部门、班组三个层次;2、第二类:先进个人。
二、评选标准根据公司及上级有关各类先进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三、奖励标准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在授予先进荣誉称号的同时,给予一定的一次性激励奖金。
根据获得荣誉称号的不同层次、不同等级,视情况给予奖励。
㈠先进集体1、获得国家级先进称号奖励3000~5000元,获得省部级先进称号奖励2000~3000元,获得市级先进称号奖励800~2000元,获得公司级先进称号奖励500元。
2、鼓励首次创建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另嘉奖500~2000元。
㈡先进个人1、获得国家级先进称号奖励2000~3000元,获得省部级先进称号奖励1000~2000元,获得市级先进称号奖励500~1000元,获得公司级先进称号奖励200~300元。
2、公司进行专项评先的,奖励标准由公司研究决定。
- 1 -四、相关规定1、公司组织评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评先主管部门填写先进集体(个人)奖励申报表报人事科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给予奖励。
2、获得公司级以上先进称号的集体或个人,由相关职能部门或获得表彰的部门提出申请,交验相关证明材料报人事科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给予奖励。
3、公司获得先进单位称号的,奖励主体为主管部门;需多个部门协助完成获得先进单位称号的,原则上不予奖励。
4、获得集团级先进称号的集体或个人,由集团按有关规定进行嘉奖。
获得市级及以上先进称号的集体或个人,按授予机关相关规定进行嘉奖,没有规定的按公司制订的奖励标准执行,同一奖项不重复奖励。
5、人事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确认,提出奖励建议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五、费用支出表彰奖励费用从经理专项奖列支,纳入公司效益奖年度计划管理。
先进集体评选方案
先进集体评选方案
1先进集体评选
先进集体评选,也叫突出贡献集体评选,是指对具有特殊贡献的集体或团体进行评选,使其作出的突出贡献得以为人所见,得到赞誉和表彰,以此来激励集体和个人在思想上觉悟和行动上不断超越自我,团结一致,共同推动社会进步的思想和行动。
2评选办法
先进集体评选一般采用了“择优选拔,诚信评比”的程序,包括组织部门公示、专家评审、荣誉表彰等多项内容。
1.公示:先进集体评选要求组织部门公示参选候选集体,使其受到公众的监督,对其工作进行公正评价。
2.专家评审:先进集体评选要求集体候选者通过专家资格评审,使集体质量得到保障。
3.荣誉表彰:先进集体评选要求表彰结果需经过相关行政机关的同意,以及要落实表彰责任单位的义务,使被评为先进集体的荣誉和尊严得到真正的体现和彰显。
3先进集体的作用
先进集体通过表彰评选,能够激励社会各个群体突出自身的责任和作用,动员全体人民把握时代契机,实现自身事业和全民福祉的双赢增长。
此外,评选出的先进集体,作为全社会理想、奉献榜样,可以为他们行业及其它行业提供发展方向,拓展社会全面发展。
对提升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经过仔细实施,先进集体评选有助于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担当责任使命的团队,有利于提高社会全面发展水平,推进团队文化建设,激发社会活力,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可谓功不可没。
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
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调动和提高院系就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全体师生员工、热心校友关心支持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形成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院系领导、专任教师齐抓共管的就业工作模式,促进我院毕业生充分就业,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奖项设置、奖金标准及评选条件(一)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奖1.名额:2个2.奖金标准:2000元(应届毕业生100人以下的单位);3000元(应届毕业生100-199人的单位);4000元(应届毕业生200人以上的单位)。
3.评选条件:(1)院(分院)系领导班子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和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工作成效显著。
(2)至当年9月1日毕业生完全离校时止,所在院(分院)系各专业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超过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标准,各专业合计初次就业率排在全校各院(分院)系前列,至12月初,所在院(分院)系各专业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均超过90%。
(3)毕业生对所在院(分院)系的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工作满意,就业工作投诉率为零。
(4)积极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 院(分院)系毕业生离校文明、有序,没发生一例毕业生违纪事件。
(二)毕业生就业工作达标奖1.名额:(不限)2.奖金标准:1000元(应届毕业生100人以下的单位);1500元(应届毕业生100-199人的单位);2000元(应届毕业生200人以上的单位)。
3.评选条件:(1)院(分院)系领导班子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贯彻执行省和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2)至当年9月1日毕业生完全离校时止,所在院(分院)系各专业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达到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标准,至12月初,所在院(分院)系各专业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均超过80%。
(3)毕业生对所在院(分院)系的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工作较满意。
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办法
年度××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励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公司全体员工同心协力,奋勇拼搏,以及对本年度工作中取得卓越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特制定本办法。
二、奖项设置第二条设置两大类共十一个奖项。
第三条第一类先进集体类设两个奖项:1、优秀部门奖1个,2、优秀班、组奖各1个。
第四条第二类先进个人类设九个奖项:1、管理精英奖1名,2、市场推广优秀奖1名,3、质量标兵奖1名,4、操作能手奖3名,5、创新奖3名:(管理创新奖、技术创新奖、市场创新奖),6、区域市场优秀主管奖1名,7、优秀班、组长奖各1名,8、优秀服务支持奖2名,9、建议贡献奖1名。
三、各奖项的参选对象和评选标准。
第五条1、优秀部门奖,参选对象为公司各独立部门。
评选标准:部门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强,能良好的完成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
部门中的每一位员工都团结协作,并能与其它部门开展积极的合作。
团队中的员工工作态度积极向上,责任心强,取得优异的工作绩效。
第六条2、优秀班组奖,参选对象为制造部、研品部各班组。
评选标准:班组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强,班组中的员工团结协作、不畏辛劳,能按时按质完成计划任务,未出现过因人为因素导致的质量问题或事故。
第七条1、管理精英奖,参选对象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评选标准:管理能力、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工作责任心强,个人工作方式和行为能感染、激励下属职员,能有效的带领部门职员开展团队作业,并与其它部门开展良好的协作,对公司的管理起到促进推动的作用。
第八条2、市场推广优秀奖,参选对象为市场拓展部、营销部、外贸部等所有市场推广人员。
评选标准:综合考核分数列第一位者。
由于对市场的宣传、策划或提供的技术支持令技术推广经理(代表)的业绩显著提升或技术推广经理(代表)的推广能力强,销售业绩优异者。
考核指标:根据销售达成率、收款达成率、新客户开发率三项指标综合评定。
计算公式:销售达成率=(销售金额-退货金额)/销售目标金额*100%收款达成率=货款回收率*60%+天期率(货款回收准时率,依合同规定或公司的销售政策规定)*40%新客户开发率=本年度开发的新客户总数*40%第九条3、质量标兵奖,参选对象为研发品管部和制造部所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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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本科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班级和学生。
第三条各项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评选南开大学先进班集体、南开大学三好学生、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和南开大学学业优秀生等5项评优工作。
第二章评选标准、比例和奖励办法
第五条先进班集体
(一)评选标准
1.班导师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为人师表,对集体起到示范和促进作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章程、有创新;经常深入学生了解情况,工作效果显著;
2.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有较高的威信,能够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开展工作,成绩显著;
3.班级集体荣誉感强,奋发进取,班级成员踊跃参加各
种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每次出勤率在90%以上;
4.班级成员学习勤奋、学风严谨,互帮互学,共同进步,全班学年总平均学分绩超过本院(系)年级平均水平;
5.遵守校规校纪,班级成员在学年内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6.班级成员尊敬师长,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帮互助,关系融洽;
7.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健康向上、有利于提高综合素质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类活动和比赛;
8.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优秀团支部”、“社会实践先进小分队”、“优秀社团”、“文明宿舍”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二)全校每学年共评选10个先进班集体,学校不进行名额分配,由院(系)负责推荐,校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
(三)授予当选班级“南开大学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六条三好学生
(一)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2.品行端正,明礼诚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年内A、B、C、D四类课程全部及格,学分绩在本系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
5.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三好学生数占本科学生总数的10%。
(三)授予当选学生“南开大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七条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标准
1.在学校、院系、班级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或担任学校核心学生社团的主要职务;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集体荣誉感;
3.品行端正,明礼诚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年内A、B、C三类课程全部合格,A、B、C、D四类课程学分绩在本系同年级排名前50%以内;
5.积极发挥学生干部的核心、骨干作用,工作业绩突出;
6.关心他人,乐于奉献,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学生中树立了较高的威信;
7.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
(二)优秀学生干部数占本科学生总数的5%。
(三)授予当选学生“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次性300元的奖金奖励。
第八条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标准
1.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表现优秀。
本科二年级到四年级期间,每年至少获得一等奖学金、准一等奖学金(奖金额达到校一等奖学金及以上的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个人一等奖(含)以上、特别奖项、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6项奖励中的1项,并且累计获奖次数达到5次的学生方可参评(同年内一等奖学金和准一等奖学金两项最多计1次)。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达到良好以上水平(或80分以上)。
3.本科期间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掌握在本科毕业生总数的4%以内。
(三)授予当选学生“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九条学业优秀生
本科期间,在完成基本学业的同时,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研或论文成果特别突出者(如:在国际或国家大赛中获得大奖),授予“南开大学学业优秀生”荣誉称号,颁发荣
誉证书。
学业优秀生与优秀毕业生两者不可兼得。
第三章评选程序
第十条除先进班集体以外的各项评优评审程序如下:(一)学校发布评选通知和评选办法,下达评奖名额;
(二)班组评议,院系组织材料审核,进行初评,公示初评结果;
(三)院系签署初评意见,上报初评结果;
(四)校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复核,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
(五)学校公布最终结果,组织召开表彰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公示和申诉遵照《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中第六章各条款执行。
第十二条评优资格审核遵照《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中第十六条各款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提交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校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